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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16——19题
站着读和跪着读
陈四益
我最怕读“圣人”写的书,就像我最怕同“圣人”或准“圣人”谈话一样。
老友晤对,促膝谈心,是很惬意的事,可以倾听,可以受教,可以辩难,可以反诘,哪怕争得脸红脖子粗,都无碍于友情,因为相互之间是平等的。同“圣人”或准“圣人”谈话就不一样了。他是“圣人”,什么都对,句句是真理,你只有唯唯诺诺,洗耳恭听.还要时不时地恭维几句,从心理上就有一种压迫感。何况,既然真理都在他手里,你就再没有思考的余地。剃头挑子,一头热乎,这样的谈话实在没趣。
读书,也如谈话,是一种心灵的交流。在大学学习时,一位老师说,读古人的书,同古人交朋友,是最没有危险的,因为古人不会同你争辩,不会告密,不会搬弄是非。我想,这话自有他的一份经验,一份道理。但是,也并不尽然。如果你读的是“圣人”之书呢?那就同样会有一种压迫感。因为社会已经将他封为“圣人”,将他的话奉为圭臬。你理解的要照办,不理解的也要照办,否则就是“非圣”,“非圣”就要杀头。这样的书读起来岂不扫兴?魏晋时代的嵇康,因为一句“非汤武而薄周孔”,让人抓住了辫子,丢掉了脑袋;明代的李卓吾,因为不赞成“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终于被加上“敢倡乱道,诬世惑民”的罪名,迫害致死,都是现成的例子。所以,相沿成习的办法是——对“圣人”之书,跪着读。跪着读,当然保险,但也就此禁锢了思想。中国历来多陋儒,多腐儒,盖缘于此。
然而也有例外,虽是凤毛麟角,却闪耀着不灭的光辉。汉代的王充,便是杰出的一个。单看他《论衡》中《问孔》、《刺孟》的篇名,就叫人提神。
“世儒学者,好信师而是古,以为贤圣所言皆无非,专精讲习,不知难问。夫贤圣下笔造文,用意详审,尚未可谓尽得实,况仓卒吐言。安能皆是?”
“追难孔子,何伤于义”;“伐孔子之说,何逆于理?”
这几句理直气壮的话,令人神旺。当然,王充生活的时代,孔子学还没有被神化得那么至高无上,所以他也还没有因此掉脑袋。到了后世,能够含含糊糊地说“于不疑处有疑,方是进矣”之类的话,也就很不容易了。更多的人,只能打着“圣人”的旗号,塞入自家的货色,大抵是跪着造反。
不但孔、孟这些钦定“圣人”,谁也不敢雌黄月旦,流风所被,就是一些行业圣人,也往往令人噤若寒蝉。
譬如杜甫,确实写了许多好诗,但任何一个诗人,哪怕是极伟大的诗人,也难免会有败笔。但是,一自杜甫被称作“诗圣”,他也便沾上了点圣人气。说到杜诗,大抵很少敢有不敬之辞。
不过,也有例外。
手头有一部《杜工部集》,是粤东翰墨园光绪年间刊印的五家评本。印工虽也精致,但并不是什么古本、善本。所谓“五家”,是指王弇洲、王遵岩、王阮亭、宋牧仲、邵子湘。各家评语,分别以紫、蓝、朱、黄、绿几种颜色套印。它的好处,在于评点诸家有站着读的勇气,没有只磕头不说话的陋腐气,不时会有“不成句”、“亦无意味”、“不见佳”、“亦不好”、“不足诵也”之类的评语跃出。
杜甫有一首《徐卿二子歌》,是夸奖那位做官的徐先生的两个儿子的。诗中说:“君不见,徐卿二子生绝奇,感应吉梦相追随。孔子释氏亲抱送,并是天一L麒麟儿……吾知徐公百不忧,积善衮衮生公侯。丈夫生儿有如此,二雏名位岂肯卑微休。”夸奖人家的儿子到如此肉麻的地步,真让人想不到出.于“诗圣”之手。我不由想起鲁迅的《立论》,杜大诗人同鲁迅笔下那些许诺人家孩子会发财、会做大官的庸夫俗子有何二致?对于杜甫这首诗,邵子湘的评语是:“如此诗乃不免俗耳。”王弁洲的评语是“少地步”——吹捧过头了。
16.结合全文内容,解释题目中的“站着读”和“跪着读”的含义。(4分)
(1)      站着读:                                          
(2)      跪着读:                                          
17.请指出古人“跪着读”“圣人”书的原因和结果。(4分)
原因:                                        
结果:                                        
18.纵观全文,说说本文采用的主要表现手法是什么?举例说说这样写有什么好处。(4分)
                                                                               
                                                                                
19.根据全文内容,概括出作者对于读书的基本主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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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⑴-⑷题.〔25分)
爱国科学家邓叔群
经过清华学堂八年苦读,邓叔群于1923年经考试公费留学美国.两时去的同学大多选择学习外交、银行、军事、法律等专业,只有他不听别人劝告,为了解救贫困的中国农民,一心入读康奈尔大学的农林专业。留学期间,目睹同胞受到种族歧视,这激发了他为国争光的民族自尊心,决心在最短的时间内学到最精湛的科学知识。他不仅主科成绩都是A,而且荣获了全美最高科学荣誉学会颁发的两枚金钥趣证幸。正当他博士论文接近完成时,国内岭南大学急需一位植物病理学教授,导师惠凑推荐了他,但建议他完成论文后再回去。邓叔群却认为,学到先进知识报效祖国,正是自己求学的真正目的,于是当即回国。
在回国后的十年中,为搜集我国第一手真菌资料,他手提竹篮,攀山入林,一样一样地采集,逐一鉴定,定名分类。他先后研究鉴定的真菌种类达一两千种,分隶于数个属,其中首次发现的新属5个,新种121个,为世界真菌资源宝库增添了新标本,在世界真菌学史上为我国的真菌科学谱写了重要的第一章,向世界宣告了中国有自己的真菌科学。在世界著名真菌分类学家考尔夫教授总结的康奈尔大学120年来作出突出贡献的41位真菌学家中,他是唯一的东方人。
抗战开始不久,为了使自己的研究与国计民生关系更为直接,邓叔群转向了林业研究。他带领助手深入云南、西康、四川一带,勘察森林资源状况。他们冒风雨,顶烈日日,忍饥寒,摸清了该地区森林资源的组成、分布、蓄积量及病虫害等情况,给制了中国的早期林型图,并提出了合理经营、开发和管理原始森林的研究报告,为大后方建设提供了必要的参考。其中森林的材积估算、轮伐期、更新方法、造林方针等,至今仍有参考价值。
后来,邓叔群拒绝就任农林部副部长,而在甘肃省建设厅厅长张心一的支持下,举家奔赴甘肃,开始黄河上游水土保持的研究。经过几年艰苦奋斗,成功创办洮河林场及三个分场,建立了一整套保证森林更新、营造量大于采伐量的制度,创建了以科学的方法经营和管理森林的新模式。邓叔群认为,水利和林、牧之间具有密切关系,要根治黄河水患,就必须三者并重。为保持黄河上游水土、减轻下游灾害:他提出了森林生态平衡理论。
1948年,邓叔群当选为中央研究院院士。随后,中央研究院要求全体高级研究人员迁往台湾或去美国。他不仅自己明确表示决不离开,还动员其他同宁共同抵制。他对家人说:“别忘了自己是中国人,要为民族富强而奋斗终生,我决不跟腐败的国民党去台湾,也不去美国。”其实在他内心深处,对共产党抱有希望和向往,愿与民族同甘苦,共命运。后来,他早年的学生沈其益受东北解放区领导委托,特地到上海邀请他去东北筹办农学院,他欣然接受邀请,并在半年的时间内,带病编写出一整套农林大学的教材钢要。作为沈阳农学院创建总指挥,他辛勤工作,调度有方,快速、高效地完成了建设设务。
邓叔群生活俭朴,不图物质享受,新中国成立后,他把抗日战争前在南京购建的花园洋房捐献给国家,还三次主动提出减薪,抗美援期时,他将自己的积蓄捐作军用。1960年,他受林业部委托,举办森林病理学培训班,为各省培训出教十名专轰技术骨干。培训结束后,他谢绝巨额酬金,只留一张结业合影作纪念。邓叔群一生的选择,都从人民和祖国的需要出发,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科学报国的埋想。
(摘编自《中03真菌学先驱——邓叔群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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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邓叔群(1902-1970),中国真菌学家.福建福州人。曾任岭南大学、金酸大学、中央大学等校教授,中央研究院研究员。新中国成立后,任沈阳农学院和和东北农学院院长、中科院微生物研究所副所长。中科院学部委员(院士 )。主要著作有<中国的高等真菌》《中国的真酋》等。(摘自《辞海》第六版〉
②我自幼被外祖母严氏收养。她教我劳动,晓我勤俭,并以民族英雄岳飞、成继光、林则徐等人的事迹勉勘我;教我做人要坚贞不屈、清正廉洁、光明磊落,这一切促使我从小就立志为中华民族的强盛奋斗终生。(摘自《中国科学院院士自述•邓叔群>)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因为种族歧视使邓叔群深受伤害,激发了他的民族自荨心,他决心用最短的时间学到最精湛的科学知识,为国争光。
B考虑到岭南大学开学在即,急需一位植物病理学教授,邓叔群听从导师的建议当即回国,全然不顾自己即将得到的博士学位。
C邓叔群采集、鉴定的中国真菌标本,填补了世界真菌研究领域的空白。他本人也因为在真菌学领域的卓越贡献而得到世界同行认可。
D抗战时期,邓叔群与助手开展森林勘察,其研究成果不仅支持了当时的大后方建设,其中不少内容至今仍有参考价值。
E邓叔群基于水利和林、牧并重的思想而提出的森林生态平衡理论,使得黄河上游的水土得以保持,并减轻了下游的水患灾害。

文末“后记”是独立于小说外的写作说明,还是属于小说的有机组成部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小说中守明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她有什么样的心态,请简要分析

小说以“鞋”为中心叙亊写人,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筒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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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25分).
鞋刘庆邦
有个姑娘叫守明,十八岁那年就定了亲。定亲的彩礼送来了,是几块做衣服的布料。
媒人一走,母亲眼睛弯弯的,说:“给,你婆家给你的东西。”
“谁要他的东西,我不要!”
“不要好呀,我留着给你妹妹作嫁妆。”
妹妹跟过来,要看看是什么好东西。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坚决不让妹妹看,她把包被放进箱子,啪嗒就锁上了。
家里只有自己时,守明才关了门,把彩礼包儿拿出来。她把那块石榴红的方巾顶在头上,对着镜子左照右照。她的脸红通通的,很像刚下花轿的新娘子。想到新娘子,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
按当地的规矩,守明该给那个人做一双鞋了。她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
她把那个人的鞋样子放在床上,张开指头拃了拃,心中不免吃惊,天哪,那个人人不算大,脚怎么这样大。脚大走四方,不知这个人能不能走四方。她想让他走四方,又不想让他走四方。要是他四处乱走,剩下她一个人在家可怎么办?她想有了,把鞋做得稍小些,给他一双小鞋穿,让他的脚疼,走不成四方。想到这里,她仿佛已看见那人穿上了她做的新鞋,由于用力提鞋,脸都憋得红了。
“合适吗?”
那个人说合适是合适,就是有点紧。
“穿的次数多了就合适了。”
那个人把新鞋穿了一遭,回来说脚疼。
“你疼我也疼。”
那个人问她哪里疼。
“我心疼。”
那个人就笑了,说:“那我给你揉揉吧!”
她赶紧把胸口抱住了。她抱的动作大了些,把自己从幻想中抱了出来。摸摸脸,脸还火辣辣的。
瞎想归瞎想,在动剪子剪袼褙时,她还是照原样儿一丝不差地剪下来了。
第一次看见那个人是在社员大会上,那个人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她不记得稿子里说的是什么,旁边的人打听那个人是哪庄的,叫什么名字,她却记住了。她当时想,这个男孩子,年纪不大,胆子可够大的,敢在这么多人面前念那么长一大篇话。她这个年龄正是心里乱想的年龄,想着想着,就把自己和那个人联系到一块儿去了。不知道那人有没有对象,要是没对象的话,不知道喜欢什么样的……
有一天家里来了个媒人,守明正要表示心烦,一听介绍的不是别人,正是让她做梦的那个人,一时浑身冰凉,小脸发白,泪珠子一串串往下掉,母亲以为她对这门亲事不乐意,守明说:“妈,我是舍不得离开您!”
媒人递来消息,说那个人要外出当工人,守明一听有些犯愣,这真应了那句脚大走四方的话。此-去不知何时才能回还,她一定得送给那人一点东西,让那个人念着地,记住她,她没有别的可送,只有这一双鞋。
那个外出的日期定下来了,托媒人传话,向她约会。她正好亲手把鞋交给那个人。约会的地点是村边那座高桥,时间是吃过晚饭,母亲要送她到桥头去,她不让。守明把一切都想好了,那个人若说正好,她就让他穿这双鞋上路——人是你的,鞋就是你的,还脱下来干什么。临出门,她又改了主意,觉得只让那个人把鞋穿上诚试新就行了,还得让他脱下来,等他回来完婚那一天才能穿。
守明的设想未能实现.她把鞋递给那个人时,让那个人穿上试试.那个人只笑了笑,说声谢谢,就把鞋竖着插进上衣口袋里去了。直到那个人说再见,鞋也没试一下。那个人说再见时,猛地向守明伸出了手,意思要把手握一握。
这是守明没有料到的。他们虽然见过几次面,但从来没有碰过手。她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低着头把手交出去了。那个人的手温热有力,握得她的手忽地出了一层汗,接着她身上也出汗了。那个人大概怕她害臊,就把她的手松开了。
守明下了桥往回走时,见夹道的高庄稼中间拦着一个黑人影,她大吃一惊,正要折回身去追那个人,扑进那个人怀里,让她的那个人救她,人影说话了,原来是她母亲.。怎么会是母亲呢!在回家的路上,守明一直没跟母亲说话。
后记:
我在农村老家时,人家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那个姑娘很精心地给我做了一双鞋. 参加工作后,我把那双鞋带进了城里,先是舍不得穿,后来想穿也穿不出去了。第一次回家探亲,我把那双鞋退给了那位姑娘。那姑娘接过鞋后,眼里一直泪汪汪的。后来我想到,我一定伤害了那位农村姑娘的心,我辜负了她,一辈子都对不起她。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注重从细微处表现人的心灵秘密,守明照镜子时,“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寥寥数语,初恋少女的微妙心理就显露出来了。
B小说善于使用对比手法刻画人物,守明的美好形象,就是在与母亲收人家的彩礼、偷偷监视女儿约会等一系列言行的鲜明对比中,逐渐凸显出来的。
C小说擅长在平淡叙述中营造不平常的效果,守明与未婚夫分别后见一黑影,大吃一惊,原来是母亲,这一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的情节就颇具匠心。
D小说地方特色鲜明,尤其是“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等日常生活语言的大量使用,更增添了浓郁的乡土气息。
E小说善于通过细节描写表现人物性格,未婚夫和守明约会时随意把鞋插进口袋,分手时又主动与守明握手,表明他虽是一个农村青年却有现代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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