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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生命从哪里来
生命起源于哪里?来自那深褐色的土地,蔚蓝色的大海,还是浩渺的宇宙?
起初,苏联有位科学家认为,宇宙中弥漫着一种生命孢子,这种生命孢子偶然穿过厚厚的地球大气层,飞落到地球上,在地球上生根、繁衍,生命就这样来到了地球。孢子裹着厚厚的外衣,能使它们历经漫长、寒冷、没有水份和营养的星际旅途而丝毫未损。但是,过了不久,另一位科学家提出了疑问。因为孢子虽然能够抵御饥寒,却无法抵抗宇宙中的各种射线。在各种射线的“杀伤”下,孢子将无法在星际间完成生命之旅。
虽然“孢子说”站不住脚,但是有的科学家还是认为生命起源于外太空。他们找到了一些证据。科学家位发现生命中有一种元素——钼,但是钼在地壳中含量很低。那么,地球上的生命会不会起源于含钼较多的其他星体?同时,科学家们在宇宙尘埃表面发现的碳分子。1969年,科学家在一块降落在澳大利亚的陨石上发现了氨基酸分子。由此证明,在宇宙中的许多地方,由无机物到有机物的化学演化早已完,这为由有机物到生命大分子结构的演化准备了充足的物质基础。组成生命的有机分子完全有可能来自外太空。此外,太空中弥漫着微生物。微生物是一种繁殖能力极强、生存能力极强的菌种,无论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中都能生存,它能在密布射线的宇宙空间中生存也毫不奇怪。科学家发现,宇宙中存在着“星际消失”现象,也就是说,来自宇宙深处的星光在到达地球的途中,因被星际物质吸收而减弱。这种星际物质是由星际间的气体、尘埃组成的,经实验证实含有微生物。它们在星际中形成一种云状的物质,吸收和散射来自宇宙深处的星光,使星光变暗。有科学家认为,正是由于微生物的存在,生命才得以从一种星球传播到另一个星球。
不过也有科学家不同意这种观点,他们坚信地球最初的混沌状态已促使生命产生。美国有一个叫米勒的青年,他别出心裁地设计制造了一套奇特的装置。他先把球形玻璃管抽成真空,再用130℃的高温消毒18小时,然后将甲烷、氨、氢气装入瓶中,并通入水蒸汽,使其不断循环,使它们的比例和原始大气基本相同,同时模拟原始地球大气层雷鸣闪电的自然条件,连续进行火花放电,这样小小的试管好比浓缩了的原始地球。经过八天八夜的实验,奇迹出现了,米勒竟然得到了几种组成生命不可缺少的蛋白质的原料—氨基酸和其它有机物。这个实验证明,地球上的闪电、太阳辐射及陨石下落提供的能量,可以使地球大气中的无机物合成有机物。这些有机物随雨水流进大海,海水使它们象受紫外线的伤害,安全地合成核酸和蛋白质,并最终形成生命。
米勒的实验为生命起源的“化学进化”提供了重要证据,同时创造了模拟实验的方法,使生命起源的研究开始为实验科学。
尽管“孢子说”遭到质疑,但有的科学家还是认为生命起源于外太空,下列不是他们理由的一项是       (   )

A.科学家在宇宙尘埃表面和陨石上发现了碳分子和氨基酸分子等有机星际分子。
B.钼是构成生命的重要元素之一,但它在地球的地壳中含量很低。
C.科学家认为,太空中的这些微生物起着将生命从一个星球传播到另一个星球的作用。
D.微生物繁殖能力、生存力极强,它们与气体、尘埃共同组成星际物质,造成宇宙中“星际消光”现象。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有科学家认为生命孢子由于没有水分和无法抵挡宇宙中的各种射线,所以无法穿过厚厚的大气层到达地球。
B.宇宙的许多地方早已完成由无机物到有机物的化学演化,并开始了由有机物向生物大分子结构的演化。
C.米勒设计制造了一套奇特的装置来人工模拟自然,标志着用科学实验探索生命起源的开始。
D.“星际消光”是指宇宙中星际物质的光芒被弥漫在太空中的大气、尘埃等吸收和散射而变暗的现象。

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米勒的实验证明,地球上最初的特定自然环境能够促使大气中的无机物合成有机物。
B.宇宙中许多星际已经完成由无机物到有机物的化学演化,因此,外星球完全可以产生生命体。
C.对生命的起源,尽管科学家们提出了种种假说,但一直以来难有定论。
D.米勒的实验实现了无机物到有机物的转化,证明了生物起源可能是一种化学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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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故都的秋》选段,完成文后各题。
①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②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混混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③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叫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如何理解“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
第一和第二段之间采用的修辞手法是什么?请加以赏析。
“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在颜色选择上,作者有怎样的审美取向?为什么?
题目为什么不直接以“北平的秋”为题?

阅读下面《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选段,完成文后各题。
因为马克思首先是一个革命家。他毕生的真正使命,就是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参加推翻资本主义社会及其所建立的国家设施的事业,参加现代无产阶级的解放事业,正是他第一次使现代无产阶级意识到自身的地位和需要,意识到自身解放的条件。斗争是他的生命要素。很少有人像他那样满腔热情、坚忍不拔和卓有成效地进行斗争。最早的《莱茵报》(1842年),巴黎的《前进报》(1844年),《德意志—布鲁塞尔报》(1847年),《新莱茵报》(1848—1849年),《纽约每日论坛报》(1852—1861年),以及许多富有战斗性的小册子,在巴黎、布鲁塞尔和伦敦各组织中的工作,最后,作为全部活动的顶峰,创立伟大的国际工人协会,——老实说,协会的这位创始人即使没有别的什么建树,单凭这一成果也可以自豪。
正因为这样,所以马克思是当代最遭忌恨和最受诬蔑的人。各国政府——无论专制政府或共和政府,都驱逐他;资产者——无论保守派或极端民主派,都竞相诽谤他,诅咒他。他对这一切毫不在意,把它们当作蛛丝一样轻轻拂去,只是在万不得已时才给以回敬。现在他逝世了,在整个欧洲和美洲,从西伯利亚矿井到加利福尼亚,千百万革命战友无不对他表示尊敬、爱戴和悼念,而我敢大胆地说:他可能有过许多敌人,但未必有一个私敌。
他的英名和事业将永垂不朽!
马克思为什么是当代最遭忌恨和最受诬蔑的人?请结合上文分点加以回答。
“他对这一切毫不在意,把它们当作蛛丝一样轻轻拂去”,有的版本用“轻轻抹去”,你主张用哪一个词?请简述理由。
揣摩这句话的深刻含义:他可能有过许多敌人,但未必有一个私敌。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
论剑赵文辉
仗剑者心高,再能抚琴,就更气傲了。楼兰王便是如此。他有一手精湛的剑术,从未逢过对手。而他引以为荣的,还是自己的琴艺。皇宫内外,再好的琴师在他面前,都会韵律错乱抚琴不成。他此次动身去中原,为的是找一个叫钟玉的朋友,这个朋友能帮他找到一个在他面前不会乱弦的人。更让楼兰王向往的是,这位琴师剑术卓绝,已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人称剑圣。楼兰王一直因为找不到可以较量的高手而苦恼,这下好了,有琴又有剑。他为此而心切,一路上累死三匹快马。
钟玉把楼兰王安顿好,说我给你说说这位琴师吧。琴师乃一村夫,喜欢在山林中盘桓,和百鸟为友。有一次,琴师路过一个小山庄,见一老妇人在烧火煮饭,柴火燃烧,传出劈里啪啦的声音。琴师驻足片刻,忽然跑到妇人面前,急速从灶中取出一截儿桐木,在地上用脚踩灭了火,然后掏出一把银两,将这截儿桐木买了去。琴师听火烧的声音,便知道是一根上好木材,于是请工匠制成一把琴,声音果然美妙极了。琴师于林中拨弦,百鸟竟齐来和唱。但琴尾是焦的,琴师就将琴名命为“焦尾琴”。
楼兰王笑曰:“虚也,虚也。”又问:“剑技如何?”钟玉答:“他与人较量从未用过剑,以竹片代之,却还是失手伤过三人,亡一人。亡者并无伤口,原来是剑气所致。”楼兰王摇头,心里却迫切得很,催钟玉引琴师一见。
琴师抱“焦尾琴”来到钟玉府上。侍人引琴师上客厅,钟玉和楼兰王已备下水酒。琴师穿越花径,忽听客厅内琴声传出,便停下来。是一曲《阳春白雪》,刚刚雪融而闻水声。琴师听着听着,忽然脸色大变,对侍人说:“这音乐中暗藏杀心,为什么呢?”言罢回身便离开钟府。
侍人报告了钟玉,钟玉不信,策马追赶。琴师坚决不回,说抚琴之人已动杀心,自己剑道虽可自卫,却不愿以身践之,与一小人匹敌。钟玉没办法,只好打马回去,如实告诉了楼兰王。
楼兰王本想用自己的琴声挫一下琴师的威风,之后再与他比个高低,不想却发生了这等事。钟玉问楼兰王:“你真想……”楼兰王摇头:“我岂是那般心胸狭窄之人?”钟玉不明白:“那是为什么?”楼兰王将一杯水酒饮了,放杯的一瞬间恍然大悟:自己刚才弹琴时,见窗外矮槐上一只螳螂正对着一只鸣蝉,蝉将去还没有飞起,螳螂忽进忽退,迟迟不肯出击。自己担心蝉飞跑,想让螳螂出击捕蝉。楼兰王把刚才的一幕讲给钟玉听,钟玉呆了:“这难道就是杀心形于声音?”
楼兰王满脸愧色,长叹:“三十年磨炼,不及一村夫啊!”叹毕,他猛然抽出长剑,将从塞外带来的那把名琴断为两截儿。
之后长啸一声,将手中长剑掷向浩浩长空。
(选自《四川文学》2003年第5期)
下列对作品的概括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钟玉在作品中起到穿针引线的作用:楼兰王知道琴师,是通过他介绍;琴师拒绝与楼兰王见面,也是通过他转述。
B.“林中拨弦,百鸟竟齐来和唱”,塑造了一个志趣高洁风雅,琴艺精湛超凡,悠游于山野的高人形象。
C.小说写琴师“与人较量从未用过剑,以竹片代之”,是为了表现他的剑术卓绝,恃才而傲。
D.因为楼兰王对琴师已动杀心,邀请琴师比试其实是一场阴谋,所以他弹奏的《阳春白雪》暗藏杀心。

E.小说以断琴掷剑结尾,与楼兰王出场时的霸气十足对照,通过情节突转产生戏剧性效果,耐人寻味。
文中插叙“焦尾琴”的来历有何作用?
楼兰王并未与琴师见面就自叹不如,他有哪些方面不及琴师?请根据小说探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习题。
有一种情感叫沉浸
朱以撒
①又一杆毛笔走到了使用的尽头,锋残毫损。我照例把它投入书桌里边那只大笔筒里。那只笔筒已经搁置了许多这一类毛笔——当它们不再被使用时,就没有什么价值,理应废弃,我想起隋人智永,许多用过的烂笔头珍惜地集中着,庄重地埋了起来,名曰笔冢,一定有一种感情附着于上。笔筒里这些旧笔,时日长了落满了灰尘,蜘蛛在上边爬过,牵起网络,旧笔储存了我生命曾经走过的那一段过程,或者说,许多时光在毫端的挥洒中过去了。
②旧物,失去使用价值之后依然不忍舍弃,准是另一种价值开始了它的旅程。
③周六的早晨,又一次站在建溪畔。已经有些寒意,建溪流过的这个小城,永远是水气迷蒙,潮气华滋,颓废的古城墙上爬满了绿色的藤本植物。在这夏日的枯水时节,建溪缓缓地流,和梅雨时的汹涌气势已经不同。此时,我面对着它,按说是没有太多特色可供描绘,只是一条闽江的支流有这么一个名字,却远远超过了我对于河流本身的想像。老人说,建溪不是一条河,而是一个人,是一位宛如青衣的女子。青衣?多么美的一个人物,幽怨、哀婉、凄美。静观这条溪的眼光如水,忽地听到旁边一位姑娘用食指指着波光粼粼对着男友叫道:“看,我的衣服在溪水中是青色的”,心弦莫名地弹了一下。
④一座熟悉的城墙拆毁了,一条熟悉的街巷消失了,对于拥有体验并一直习惯地享用它的文化气息的人,不论书生艺人,还是引车卖浆者,都会有一种莫名的空洞。至少,他们不能在清晨聚会一起松动筋骨,叙一叙寻常百姓的小小乐趣。后来,不伦不类仿欧式的建筑耸立起来,内心的空洞却丝毫没有填上。一个独到的城市,是由久居其间的居民行止来体现的——说话的口气、神情还有动作.他们被老城市的气息熏染着,老城市成了一个巨大的储存器,储存着浓郁的民风、礼仪;街巷、门楣、梁,匾额透露着和居住者同样的情调。而新兴城市是多元的,没有一种和谐的秩序,需要很长久的磨合,人和城市才能交融如水乳。
⑤一本书,一本帖,时间长了,外表的品相卷了毛边,掉了封皮,里边任我随意地画了许多记号,随手翻,就到了我要的那一页,想看的那个字。一本簇新的书就没有这般便利,它停留在陌生状态上,像一匹野马,没有被骑手驯服,书页边缘带着机器切割的锋利和油墨的味道。没有翻动,生分得生出一段距离。一次又一次翻动,甚至卷起、袖起,随主人走天下。带着温度的手指时常指动,它温顺起来。边角的锋棱磨钝,品相越来越老,蕴涵越来越多,手泽、目光、笔迹,甚至有一次不小心掉落在泥泞里。有的书的观念的确改变了我,同时我也把一些不愿苟同的意思标明在空白处,构成另一个走向。这样,待我翻到它老了时,渗透了我太多的精神。一些旧书让人痴迷地收藏,就融入了阅读者这一部分情调。
⑥纸本太经不起折腾了。但也是这种最柔弱的纸,薄如蝉冀地承栽起沉重无比的文字——那些性命攸关的生死状、家庭纠葛的契约、情爱的表白,都由一纸墨气固定下来,像一位稚嫩孩童挑起千斤重担,还不让她松懈下来。没有哪一片纸的存在不受剥蚀。纸质酥了,干脆了,字迹一脸沧桑,却不会淡去。这时,真怕有人不慎失手,字迹随纸裂为碎片。这样的纸片,尺牍大小,沉重千钧。家庭的后人对先人的认识,包括感恩或怨恨,大都缘于这些纸片。没有这些纸片的人,回忆先人,满目空洞。我十分感慨保存完好的家庭,从一代一代文字的积累中,见出一个家庭的悠久;从昏黄的纸色中,展开寂寥广大的世界,任想象去填充。其实,一张能够幸运躲过战乱、水火、迁徒磨难的纸,即便空白,也是一个幽深的海。
⑦时间一直向前,像不停歇下来的马车,奔走中崭新的车厢成为陈旧,盛满过往的陈渣。每个人在面向前方的同时,另一方面正对着过去,感受着旧物,牵挂着旧事——时光宛如青衣,她没有消逝,正是由于她的韵味,真切地沉浸在遥远之处。
(选自《朱以撒散文精选》,有删改)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第①段中,作者之所以会想起智永“笔冢”的故事,是因为他与智永一样,对旧笔充满了深厚的感情。
B.作者讲述故乡建溪与青衣的怀想,主要是为了表现故乡的古老神秘,以及作者对故乡的热爱。
C.“旧物,失去使用价值之后依然不忍舍弃,准是另一种价值开始了它的旅程”这句话承上启下,并引出主题,突出旧物的另一种价值。
D.第⑥段“一张能够幸运躲过战乱、水火、迁徙磨难的纸,即便空白,也是一个幽深的海。”此句“是一个幽深的海”运用拟人的手法,说明纸所承载的意思人类永远是无法读懂的。

E.最后一段作用在于篇末点题,意味隽永,点明虽时光流逝,但那些旧物不会消失,它将转化成情感,长久地留在人们的精神中。
文章题目是“有一种情感叫沉浸”, 这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情感?从本文来看,作者沉浸在哪些旧物和旧事中?
文章第④段写老城市和新城市,它们各有什么特点,作者写它们有什么用意?请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习题。
光明在低头的一瞬迟子建
俄罗斯的教堂,与街头随处可见的人物雕像一样多。雕像多是这个民族历史中各个阶层的伟大人物。大理石、青铜、石膏雕刻着的无一不是人物肉身的姿态,其音容笑貌,在各色材质中如花朵一样绽放。至于这躯壳里的灵魂去了哪里,只有上帝知道了。
莫斯科与圣彼得堡那几座著名的东正教堂,并没有给我留下太美好的印象,因为它们太富丽堂皇了。五彩壁龛中供奉的圣像无一不是镀金的,圣经故事的壁画绚丽得让人眼晕,支撑教堂的柱子也是描金钩银,充满奢华之气。宗教是朴素的,我总觉得教堂的氛围与宗教精神有点相悖。
即使这样,我还是在教堂中领略到了俗世中难以感受到的清凉与圣洁之气。比如安静地在圣洗盆前排着长队等待施洗的人,在布道台上神情凝重地清唱赞美诗的教士。但是这些感动与我在一座小教堂中遇见扫烛油的老妇人相比,就微不足道了。
莫斯科的东南方向,有一座被森林和草原环绕的小城——弗拉基米尔,城边有一座教堂,里面有俄罗斯大画师安德烈•鲁勃廖夫的壁画作品。我看过关于这位画师的传记电影,所以相逢他的壁画,有一种惊喜的感觉。教堂里参观的人并不多,我仰着脖子,看安德烈•鲁勃廖夫留在拱顶的画作。同样是画基督,他的用色是单纯的,赭黄占据了大部分空间,仿佛又老又旧的夕照在弥漫。人物的形态如刀削般直立,其庄严感一览无余,是宗教类壁画中的翘楚。我在心底慨叹:毕竟是大画师啊,敢于用单一的色彩、简约的线条来描绘人物。
透过这些画作,我看到了安德烈•鲁勃廖夫故乡的泥土、树木、河流、风雨雷电和那一缕缕炊烟,没有它们的滋养,是不可能有这种深沉朴素的艺术的。
就在我收回目光,满怀感慨低下头来的一瞬,我被另一幅画面所打动了:有一位裹着头巾的老妇人,正在安静地打扫着凝结在祭坛下面的烛油!
她起码有六十岁了,她扫烛油时腰是佝偻的,直身的时候腰仍然是佝偻的,足见她承受了岁月的沧桑和重负。她身穿灰蓝色的长袍,戴蓝色的暗花头巾,一手握着把小铁铲,一手提着笤帚,脚畔放着盛烛油的撮子,一丝不苟地打扫着烛油。她像是一个虔诚的教徒,面色白晳,眼窝深陷,脸颊有两道深深的半月形皱纹,微微抿着嘴,表情沉静。教堂里偶尔有游客经过,她绝不张望一眼,而是耐心细致地铲着烛油,待它们聚集到一定程度后,用笤帚扫到铁铲里,倒在撮子中。她做这活儿的时候是那么虔诚,手中的工具没有发出一声刺耳的响声,她大概是怕惊扰了上帝吧一一虽然说几个世纪以来,上帝不断听到刀戈相击的声音,听到枪炮声中贫民的哀号。
我悄悄地站在老妇人的侧面,看着祭坛,看着祭坛下的她。以她的年龄,还在教堂里做着清扫的事务,其家境大约是贫寒的。上帝只有一个,朝拜者却有无数,所以祭坛上蜡炬无数。它们播撒光明的时候,也在流泪。从祭坛上蜂飞蝶舞般飞溅下来的烛泪,最终凝结在一起,汇成一片,牛乳般润泽,琥珀般透明,宛如天使折断了的翅膀。老妇人打扫着的,既是人类祈祷的心声,也是上帝安抚尘世中受苦人的甘露。
如果我是个画家就好了,我会以油画,展现在教堂中看到的这一幕令人震撼的情景。画的上部是安德烈•鲁勃廖夫的壁画,中部是祭坛和蜡烛,下部就是这个扫烛油的老妇人。如果列宾在世就好了。这个善于描绘底层人苦难的伟大画家,会把这个主题表达得深沉博大,画面一定充满了辛酸而又喜悦的气氛。
这样一个扫烛油的老妇人,使弗拉基米尔之行变得有了意义。她的形象不被世人知晓,也永远不会像莫斯科街头伫立的那些名人雕像一样,被人纪念着,拜谒着。但她的形象却深深地镌刻在了我心中!镌刻在心中的雕像,该是不会轻易消失的吧?
我非常喜欢但丁在《神曲》的《天堂篇》中的几句诗,它们像星星一样闪耀在结尾《最后的幻象》中:
无比宽宏的天恩啊,由于你
我才胆敢长久仰望那永恒的光明,
直到我的眼力在那上面耗尽!
那个扫烛油的老妇人,也许看到了这永恒的光明,所以她的劳作是安然的。而我从她身上,看到了另一种永恒的光明:
光明的获得不是在仰望的时刻,而是于低头的一瞬!
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和写法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文章开篇伊始,作者用生动的语言赞美了俄罗斯各式人物雕像栩栩如生,具有非凡的艺术魅力;同时也委婉地批评了其肤浅和表面化,既丰富了文章内容又巧妙地引出下文。
B.莫斯科和圣彼得堡几座著名的东正教堂没有给作者留下好印象,原因是教堂内的金银装饰太多,整个教堂装饰格调太过绚丽,让人有一种炫目的感觉。
C.安德烈•鲁勃廖夫无论描摹故乡的风景,还是描绘教堂壁画中的基督都用单一的色彩和简约的线条来表现,这是他深沉朴素的艺术观所决定的。
D.作者认为只有列宾才能把教堂中那一幕令人震撼的情景完美地再现出来,因为列宾的绘画在主题的博大深沉和画面情感的丰富多彩上都要比鲁勃廖夫更为出色。

你如何理解文中所说的“清凉与圣洁之气”? “神情凝重的唱赞美诗的教士”为什么会给予作者这种感受?请简要分析。
本文突出的表现手法是什么?请结合文本举例并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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