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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绛和他的父亲
孙莲莲
杨绛,原名杨季康,江苏无锡人。除了作为钱钟书夫人为人所熟知外,她本人更是一个颇有影响的作家、翻译家和著名学者。李健吾评价她“不是那种飞扬躁厉的作家”,而是有着“缄默的智慧”的,有着静默恬退的睿智和微笑达观的态度。她的父亲杨荫杭,是江苏最早从事反清革命运动的人物,曾经留学日本和美国。他表面看起来凝重有威,因而孩子们都怕他。但他却从不打骂孩子,如果有人不乖,他只会叫急,喊妻子过来把淘气的孩子提溜出去训斥。所以孩子们怕虽怕,却都喜欢和父亲亲近。钱钟书初见他时未免有点害怕,但接触久了,即摸出其“望之俨然,接之也温”的性子。
杨绛的父亲有时也很严肃。那年杨绛16岁,正在振华女中的高中部读书。那时北伐战争已经胜利,学生运动很多,常要游行开群众大会等。一次学生会要各校学生上街宣传——就是拿一条板凳,站上去向街上的行人演讲。杨绛也被推选去参加。但她却担心自己的个头小,一着急就涨红了脸。而且当时苏州风气闭塞,街上的轻薄男子又专爱欺负女孩子。她怕自己一站上板凳,就会被人看猴儿似的拢上来看,不会有什么人正儿八经地听演讲。不过,女学生只要说“家里不赞成”,就可以豁免,许多旧家庭里的大小姐就这样推掉了。她于是周末回家向父亲求救,问能不能也说“家里不赞成”。父亲却一口拒绝,说:“你不肯,就别去,不用借爸爸来挡。”杨绛说:“不行啊.少数得服从多数呀。”父亲说:“该服从的就服从;你有理,也可以说。去不去在你。”并告诉她,自己从前做江苏省高等审判厅厅长时,有一次张勋不知打败了哪个军阀胜利入京.江苏省的士绅联名登报表示拥护。他的下属擅自把他的名字也列入了拥护者的名单,以为名字见了报,他即使不愿意也只好罢了,但他坚持“名与器不可以假人”,立即在报上登了一条大字的“启事”,声明自己没有拥护。他对女儿说:“你知道林肯说的一句话吗?Dare to sayNo!敢吗?”杨绛第二天到了学校,坚持说:“我不赞成,我不去!”为此还挨了老师狠狠的批评。虽然这并不是为了什么伟大的目标,只是一个脸皮薄、爱面子的女孩子不肯上街去出丑,但父亲的做法在杨绛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对于杨绎的学业,父亲并不多加干涉,而是放手让她按照自己的兴趣去学习。父亲钻研的音韵学,常常把某字的平仄拿出来考她。杨绛在高中还不会辨平仄声,父亲却也不急着教,只让女儿涵咏体味.还安慰她:“不要紧,到时候自然会懂。”有一天她果然四声都能分辨了。父亲晚上常踱过廊前,敲窗考她某字读什么声。女儿考对了,父亲高兴而笑。父亲的教育理论是孔子的“大叩则大鸣,小叩则小鸣”。杨绛只要对什么书表示兴趣,父亲就把那部书放在她的书桌上,即使有时他得爬梯到书橱高处去拿;但假如她长期放着不读,那部书就不见了——父亲把书收走了,这就等于是父亲的谴责,无言的批评。杨绛喜欢读诗词小说,对父亲枯燥的音韵学“合口呼”“撮口呼”之类不感兴趣。父亲也不强迫女儿学他的一套,还为她买来最喜欢的书籍。杨绛上大学分文理科的时候,因为各门功课都平均发展,所以为选专业一事颇费了一番踌躇。老师们推荐她报理科,她回家去问父亲拿主张:“我该学什么呢?”父亲说:“没有什么该不该,最喜欢什么,就学什么。喜欢的就是性之所近,就是自己最相宜的。”于是,杨绛终于不顾老师们的惋惜和劝导,选择了她喜欢的文科。父亲有一次问杨绛:“阿季,三天不让你看书,你怎么样?”她说:“不好过。”“一星期不让你看书呢?”她说:“一星期都白活了。”父亲笑了,说:“我也这样。”杨绛因此感觉到自己似乎已升做父亲的朋友了。杨绛是个贴心的女儿,每天早饭后,她总要给父亲泡一碗酽酽的盖碗茶。父亲饭后,她也要给父亲削个水果,或是给父亲剥风干栗子、山核桃等干果。中午饭后,她非常懂事地带弟弟妹妹一哄而散,让父亲歇午。一次父亲叫住她说:“其实我喜欢有人陪陪,只是别出声。”她就陪在父亲旁边看书。父女俩的感情就是这样平淡而深厚。
1945年抗战胜利前夕,父亲突然在苏州因中风去世。1983年,杨绛在《当代》双月刊上发表了散文《回忆我的父亲》,记录了和父亲一起生活过的点点滴滴,在那平静恬淡的娓娓道来中寄托了女儿对父亲真挚的情感和深切的怀念。
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4分) 

A.在女中读书的时候,杨绛虽然很自信,但她也不愿意去街上进行演讲,因为虽然当时人们的封建思想意识已经淡薄,但社会风气非常不好。
B.文章语言恬淡质朴,一如杨绛父女间的情感,同时选材也很典型精当,在简单平实的陈述与描写中表现了杨绛与其父亲之间平淡而深厚的感情。
C.杨绛父亲对女儿讲述他任江苏高等审判厅厅长时的往事,是为了体现其政治立场方面的严谨,在极小的事情上也要表现出 自己的鲜明的态度。
D.杨绛父亲在子女教育问题上很赞同孔子的观点态度,但他早年留学日本和美国的经历对他教育子女的方式也产生了比较深远的影响。

E.从文章记述看杨绛之所以成为作家、著名学者,离不开她少女时期家庭生活的熏陶,特别是她的父亲对她的谆谆教诲和潜移默化的影响。
钱钟书觉得杨绛父亲“望之俨然,接之也温”,请问文中哪些内容具体体现了杨老先生“温”的性格特点。(4分)
文章在表现杨绛与其父亲的时候都用了哪些描写手法,请结合具体内容进行分析。(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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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①故乡在一个作家那里代表了什么呢?这使我想起了电影《魂断蓝桥》中男主人公带着女朋友到他的庄园(亦即他的故乡)时说的一句话,童年是无穷无尽的。那是一个人面对自然,一个小生命面对无穷的大生命时的种种历险,是一个生命本真时期对本体世界的有趣探索。人长大后,便探讨人的世界,于是,名利、哲学、艺术等都充塞着一个实体,即人。文学即人学,这一命题在人文时代发挥了重要作用,它将人这一实体高高地举了起来,使人类终于认识到了自身的崇高与潜能,但是,它同时也遮蔽了人的虚体,即人在面对无限时的虚无,在面对死亡时的绝望,在进入梦境后的潜在。而那个虚体,往往是与故乡在某个深谷里相遇并潜伏着。在某种意义上,作家就是在描述人的实体存在时,尽最大可能地寻找、记忆甚至想象人的虚体存在。《红楼梦》看似在对人的日常生活进行写实,实际上最后落在了人的虚体存在上,是中国文学中对人的虚体存在进行了最大可能描述与寻找的作品。西方人将虚体存在称为“彼岸”,中国人则将其称为“虚境”,是道的另一面存在。因而,故乡对于文学的意义具有了形而上的色彩。
②中国古人的文学方式是人与自然的对话,讲究的是物我两忘、天人合一。这样的传统使中国人始终对自然有一种对应的本能,将有限的自我融入无限的宇宙之中,将死亡的恐惧化为对道的信仰,而最终将人的实在与空虚相得益彰、相辅相成。这种传统一直持续了上千年。也许因为诗歌的体量小,不能像小说那样大面积地描述故乡,所以在古典诗歌中,我们很少听说李白的什么地方或杜甫的什么地域。小说不同,它用庞大的文字创造了一个世界,一个与那个作家的童年、故乡、知识、经历、愿望甚至梦境等相一致的世界。
③这种现象到新世纪时似乎变得“自觉”,作家群的地域现象越来越突出。与其说是作家的自觉,倒不如说是作家的增加使作家群和地域特色越来越明显。比如,拿西部来说,在现代文学史上,连一个西部作家的影子都未掠过,但是,自延安成为红色革命根据地之后,不久便有柳青出现。之后一段时间,先是路遥捧出了《平凡的世界》,接着是陈忠实推出了《白鹿原》,再是贾平凹奉献了《怀念狼》《高兴》《古炉》《带灯》等,将陕西那片深厚的土地挖得越来越深。再往西走,便是刘亮程的村庄。刘亮程的散文和小说似乎都在建设一个世界。这个世界里,有一个孤独的人做着一件孤独的事,即感悟世界。
④这样的行为到底有没有意义?它能否成为一种文学现象?这是值得思考的向题。但是,另一个问题也随之产生,即全球化语境下,地域文化有多大的生存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从反面证明人类的文化差异越来越小,人类的文化多样性存在变得日渐严峻。也许在过去的几千年间,人类想方设法使文化趋同,今天这样一种方式仍然在进行,如对工业文明的全球化推进。但是,这样一种工业化的进程在为人类带来福祉的同时,也为人类带来更大的困境。当文化的差异越来越小,当地域文化消失殆尽之时,也就是人类被新的庞大的文化体制复制和工具化的时期,尤其是人类被物化和异化将是不可避免的命运。在这样的境遇下,文学能做点什么?
⑤也许一些作家已经回答了这个问越。贾平凹说,他要为家乡立传。雪漠说,他要把正在消失的故乡记录下来,让后来的人们知道,人类曾经如此生活过。自然,文学是可以超越这些的,但是,文学在故乡驻足、落泪、留影、深思,最后将故乡写成一种文学形象,永久地留存于文学的天地,也是极其伟大的,尤其是在今天。
(选自2013年7月30日《光明日报》,有删改)
从原文看,下列对“人的虚体”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人的虚体是相对于人的实体而言的,指的是人面对死亡时候的绝望,在进入梦境之后的潜在,在面对无限时的虚无。
B.人的虚体是作家在描述人的实体存在时尽力去找寻、记忆甚至去想象的对象。它与故乡在某个深谷里相遇并潜伏着。
C.人的虚体在西方被称为“彼岸”,在中国是道的另一面存在,在中国文学中,它在《红楼梦》中得到最大可能的体现。
D.人的虚体与人的实体在作品中相得益彰、相辅相成,这与中国古人讲究物我两忘、天人合一的文学方式是密切相关的。

下列对原文结构和内容的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第1段从设问人手,举例分析故乡之于文学的意义,接着简要阐释了人的虚体的概念,最后明确故乡对文学的意义具有形而上的色彩。
B.第2段先阐明古典文学中实体和虚体结合的原因,再介绍中国古人的文学方式,接着指出小说更适于表现故乡,并在第3段举例为证。
C.第4.5段紧承上文,深入分析了地域文化在当今全球化语境下的出路,指出了文学作品中对故乡的记录与描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D.文章阐述了中国文人执拗于故乡写作的深层原因,提出新时期日趋突出的作家群的地域现象,最后探寻工业文明下文学故乡意义所在。

下列对原文中作者观点的概括,正确的一项是()

A.童年时代一个人对自然,对无穷的大生命时的多种历险,是个体生命对本体世界的有趣探索。这种探索的内容中也包括人的虚体。
B.文学即人学的命题使人类认识到自身的崇高与潜能,同时使作家开始对人的虚体的探寻,故乡对文学的意义便具有形而上的色彩。
C.小说中创造故乡世界在新世纪作家群中日益明显,除了作家的增加这一因素外,对故乡的写作成了作家的自觉追求也是重要原因。
D.当今,人类的文化差异越来越小,文化多样性存在遇到了巨大挑战。将故乡写成一种文学形象,保护地域文化就可以超越这一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政绩
小张和小李同时分配到一个山区乡工作,两人相处得挺不错,工作上也你追我赶,领导对他俩常常露出几分赞许。
乡政府一侧有条阴沟,附近的居民常把垃圾倒进沟里,经水一浸泡,便有一股恶臭的怪味。小张就常常地掏那阴沟,干得热火朝天,汗流浃背。小李也时时帮着干。领导开会时顺手就抓了这么一个典型:你看人家小张,当然,还有小李,人家能掏那阴沟,你们整天吊儿郎当,像个啥。后来还是小李不知从哪找来几块废旧水泥板盖严了那沟,掏阴沟的故事才算告一段落。
小张主动到一个偏远村蹲点。有三户人家住得更远,离那村子还有八九里山路,不通公路不通电,骑个自行车有时还要驮着过岭,一年到头最大的愿望就是混个肚儿圆。小张经常去那儿,教他们一点种养技术,引导他们因地制宜搞发展,像种高山茶呀,贩野菜、挖药材,给这三户人家增加了不少收入。有时看人家小孩上学交不出学费,小张还自个儿掏腰包。领导知道后大加赞许,亲切地拍着小张的肩,意味深长地说:不错。后来那三户人家从山里迁了出来,据说是小李花了半年的口舌才说服了他们。
那一年,小张入了党;接着,小李也入了党。
每年6.7月,最怕的就是洪水。山区乡没有大江大河,别的还好些,让人悬心的是那分布在全乡的十多座山塘水库。由于年久失修,个个都像定时炸弹在那摆着。那年雨水特多,有两座水库泄洪道排水不畅,暴满告急,随时有倒库的可能。一场水库保卫战在一片吼声中开始了。小张和小李一马当先,奋不顾身,为了抢堤护坝两天两夜没合眼。领导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抗洪表彰会上两人双双评为先进。
第二年,乡镇换届,小张和小李变成了张副乡长和李副乡长。
张副乡长和李副乡长分别带队下村蹲点。张副乡长雷厉风行,抓计划生育,清理尾欠税费……出色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李副乡长完成任务就要勉强一些,但他经常往水库上跑。后来水库维修工程就上了马,李副乡长天天跑工地……
一年复始,张副乡长和李副乡长仍在各自村蹲点。
这年6月底,天像是豁了口子,雨哗哗地下个没完。县乡不停地召开抗洪抢险工作会,抗灾成了当前最大的政治,并且制定了严格的组织措施,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打响了。乡党委书记在会上严厉要求各副科级领导,各自蹲好自己的点,各负其责,并要求把被子背到库坝上……
张副乡长不敢怠慢,组织群众准备好麻包,运到库坝,并组织120名青年突击队,分三批轮流值班,而自己干脆在库坝上搭了间茅屋,吃住都在那,日夜巡视。这事被县报的一名记者登在报上。县长见报后动了去看一下的念头,于是一个庞大的车队开进了张副乡长蹲点的村。领导们不顾车马劳顿,换上高统靴,冒雨亲赴库坝。到了坝上,领导们被感动了:那山一般的麻包;几十名干部群众正在深挖泄洪道,个个淋得不成人形……还有那间风雨中的茅屋……县长握着疲惫不堪的张副乡长的手,用力地摇着,许久说不出话。
乡长见县长高兴,脸上光彩,执意请领导们到乡里吃顿饭。县长豪爽地一挥手:“可以。”
车队经过李副乡长蹲点的村,秘书多事,说附近也有座水库,要不要去看看。县长说:“去嘛。”可一到库坝,县长的脸就黑下来。这里冷冷清清,唯有泄洪道哗哗的流水声唱合着没完没了的雨声
“这是谁蹲的点﹖”
“是,是我们的一个姓李的副乡长蹲的点。”
“人呢﹖”
“……”
“你去查一下,要从严处理。”县长望着大家,痛心地说,“这是一个多么深刻的对比!”
天晴了,一切都过去了。张副乡长出席县抗洪抢险表彰会去了;李副乡长收到了一纸处分决定书。
又一年,乡镇换届。张副乡长就地提拔,当了乡长,李副乡长调到一个更穷的乡任副乡长。
临别,两人在小酒馆喝酒,喝到深处,两人都有点醉。张拉着李的手,哽咽地说:“李子,你,你,委屈你了……只有我了解你啊! ”
“别,张哥,我不怨谁。我也高兴啊,这次你能提起来,我也算心服了。真的,我高兴!”
下列对本文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小张常常掏阴沟,干得热火朝天,汗流浃背,小李也时时帮着干,可以看出他们追求上进,工作上是你追我赶。
B.小张经常去很偏远、很贫穷的三户人家那,并教他们种养技术,引导他们因地制宜搞发展,恰恰体现了他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和阴险的用心。
C.小李花了半年的口舌去说服偏远的三户人家从山里迁出来,是想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贫困问题。
D.李当了副乡长“经常去水库”和“水库维修工程上马后天天去工地”的行为,可以从上文“水库保卫战”那一语段中找到解释。

E.文章最后李的话,表现了李的无奈,伤心,也暗含了李对张通过这种表面政绩获得提拔的不满。
请分析两处划线句子的作用。
答:

文章最后,张说李是委屈的。请结合本文分析李的“委屈”,并探究本文的主旨。
答:

阅读下面这篇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回声
水兵
①五月的麦浪就要在隆隆的机声中倒下,田野里充满新麦的清香,外出的人们回来了,连老人孩子也出动了,村庄再一次因麦芒和成熟的歌唱,热热闹闹,排排场场。可再有一二场夏雨或一二声炸雷,麦客们依次而去,乡村又将空空荡荡。
②在城市的深处,在一幢楼的高层,在一个深夜,我听到了一种隐隐的声响,这声响仿佛发自天边或大地深处,引起一阵沉闷孕育的震荡。
③那是去年,我正走在深秋的乡下,乡下寂静得有些吓人,外出打工的青壮年还没有返回村庄。田野似油画,亮色是那满枝的的棉花、金黄的谷穗和红红的高粱。这些曾被遗弃的庄稼兄弟重又回到了我的村庄,它们羞涩地挂在枝头上。这时,有噼剥的豆荚炸响,几粒忧伤的豆子在我眼前坠落。我听到的那种隐隐的响声,肯定是来自于这个过程,我知道,那是土地发出的回声。一株庄稼在角落里的成长会引来阳光下的回声,这种回声甚至携着土地的名字穿越历史,长久地留在一代一代农人的记忆中。
④土地是能发出声响的,它承载着万物,万物发出的声响,就是它的声响。春耕时,稻田水响,那是冬眠后的土地舒展筋骨的声响;七八月问,原野上一片金黄,风过处,谷穗点头,沙沙作响,土地奏起金子般的乐章。就是这声响,唤醒炊烟,于是,每个清晨,每家每户的主人将大门推开,“吱呀”的一声,震开薄雾,村庄就醒了。老村长燃一筒旱烟走在田埂上,他的咳嗽声在田野里回荡。春天里,我们都能听到杨柳枝条摩挲的声音,听到花苞抽长的声音。而在夏夜,小河泛着月色在村旁流过,叮叮咚咚,那是土地在为我们的梦境伴唱……’
⑤而现在,你走在乡间,你会惊讶于那红红的大枣柿子为何老挂在枝头,你也许觉得那是风景,根本没有察觉到土地的黯然神伤。我常常在梦里返回村庄,那枝叶问的果实,像一颗颗晶莹的泪珠,欲滴未滴,那其中的一颗,两颗,终于坠落下来时,有谁能倾听到那是来自土地的回响?
⑥有个在城里打工的女孩曾这样告诉我,她一天只要洗脚三个人,就可以挣得六十元,一月两千多,一年可挣几万元,那是她父母种地十年的积累,她家的柿子、红枣都挂在树上,让它红,由它落。即使麦收秋忙,她也不回去。她很热爱城市。我们无法去责怪这个现实的女孩,我们只能垂下头颅,面向土地。从什么时候起,我们越来越淡漠对土地的依偎和亲昵,而把城市崛起作为现代的标志?一座座的城市就要联成一体,城与城之间的土地,一座小桥、一条小溪、一汪水塘、一片草地,就在这机声隆隆中被吞噬;当打桩机将钢筋水泥柱深深地刺入土地时,你听到了土地发出的阵阵呻吟了吗?
⑦我庆幸我在城市的一角,在一幢楼的高层大凉台上,还藏有来自家乡的泥土,在一个个深夜,还能听到果坠叶落的声音,并通过我的笔端,把大地的回声传递给外界。
⑧一个人,一株植物,都会有青春和浪漫的季节,但随着时间和岁月,亮色、光泽、力量都会慢慢消失,直到形容枯槁,肢体变得比榆树皮还要皲裂。惟有土地,永远青春和浪漫依旧。哈尼夫库雷在《身体》这部小说中警告:你终究会发现,世间只有一件无价之宝,既非金子,亦非爱情,而是时间。而我要说:世问最金贵的,既非金子,亦非时间,而是土地,能发出声响的土地。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土地上万物发出的声响就是土地的回声,这些回声本应当是自然愉悦的欢歌,但在现代化进程中,却变成了令人闻之垂泪的呻吟。
B.文章的第⑥段写了一个不愿意回乡的打工女孩对城市的热爱,表达了对乡村失落的隐忧,批判了本应回归乡村的人对土地的背叛。
C.由于现代人越来越现实,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人们越来越淡漠对土地的情感,这种对土地的淡漠很可能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恶果。
D.土地永远青春和浪漫依旧。曾经,土地以生长在它上面的农作物养育了我们;如今,又以现代化的城市,给人们提供崭新的生活。

E.作者在文章中不止一处描写了秋天的乡村田野飘香、果挂枝头的丰收景象,是为了告诉我们:养育我们的许多物质都来自于土地。
文章第①段写五月的乡村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结合全文,概括“回声”的具体内容。
现代化进程正在对传统的生产方式提出挑战,土地作为农耕社会赖以生存的根本,其最基本的粮食生产功能正在被人们忽视,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据《礼记》记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
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以科罚。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铺以及相关行会。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温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谋取利润。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料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都城纪胜》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经营。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作为拉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惩。
上述朝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措,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也可以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合理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
(摘编自张炸达《古代食品安全监管述略》)
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周代统治者严禁未成熟的果实和谷物进入流通市场,以防止此类初级农产品引起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
B.《二年律令》与《唐律》都规定,凡出现因脯肉有毒而致人生病的情况,食品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剩余的肉食。
C.《二年律令》中的规定注重对主使官员责任的追究,而《唐律》则更加强调对伤害生命的犯罪行为的追究。
D.《唐律》规定,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并故意将脯肉给人吃或出售,而致人生病者,要判处徒刑一年。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宋代政府注意到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等各种质量问题,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B.随着城市民间工商业的繁荣发展,宋代统治者出于对从业者监管的需要,设立了行会这一政府机构.
C.监督从业者的合法经营,同时方便官府向商户、手工业者等收取费用,这也是宋代行会的重要职责。
D.与《唐律》一脉相承,宋代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也规定,凡故意出售有毒脯肉而致人死亡者,要予以严惩。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唐律》将“故与人食并出卖”有毒脯肉造成的后果分为两类,并给予不同的处罚,可见唐代的法律条文已经较为详尽周密。
B.宋代政府引入行会管理方法,既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并按行业对经营者进行登记,又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进行质量把关。
C.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始于周代,经过汉、唐的发展,到宋代形成了法制相对健全、政府与行会共同监管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D.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者施以重罚,有助于保障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是唐宋

法律对今人的启示。

本大题共三小题,共10分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①清早,你准备驾车上班的时候,不需要钥匙,只要对着汽车讲一句“引擎启动”;去银行,你也不需要带任何证件和银行卡,只要将手掌放在服务器的扫描口,就可以办理各项业务了;当你完成一天的工作回到家,不用钥匙,只要面朝着门站立一会儿,门就会自动打开……今天,这些曾经只能在科幻故事中见到的场景,因生物识别技术的发展而成为现实。
②所谓生物识别技术主要是指通过人类生物特征进行身份认证的一种技术,就是通过计算机与光学、声学、生物传感器和生物统计学原理等高科技手段密切结合,利用指纹、掌型、视网膜、虹膜等人体固有的生理特性和笔迹、声音、步态等人的行为特征来进行个人身份的鉴定。科学家们想到利用人类的生物特征来验证身份,这是因为人体特征具有不可复制的唯一性,而且这种“生物密钥”不会失窃或被遗忘。显然,利用生物识别技术进行身份认定,准确、安全、快捷,它被认为是信息社会中认证身份最好的方法之一。
③运用生物识别技术,首先要进入生物识别系统,系统将会记录你的基本信息,例如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然后系统对你进行生物特征取样,并将生物特征取样转化成数字代码存储下来。大多数系统并不存储完整的记录,而是分析特征,然后将其转换成代码或图形以组成特征模板,某些系统还能将这些数据记录在可随身携带的智能卡上。这样在某一安全应用领域,识别系统就可以把获取到的特征与数据库中的特征模板进行比对,以确定二者是否匹配,从而决定接受或拒绝。
④生物识别是采用大数据量的相似匹配方法来验证身份,而传统密码采用的是相等验证方法,生物识别采用的验证方法确保了身份验证的安全性。简单地说,当传统密码在网络传输中被拦截后,假冒验证的成功率是100%。而生物识别每次采集的生物特征信息数据并不完全相同,若被拦截并进行假冒验证,系统可以判定出存在完全相同的两次数据,就会拒绝服务,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交易的安全性。
⑤但生物识别技术运用并非一片坦途,因为迄今为止,还没有哪项生物特征能达到完美无缺的情形,每种生物特征自身都有优点和缺点,有其适用范围。例如指纹纹线特征鲜明,提取处理方便,但有些人天生指纹特征较少,很难采集到图像,而且指纹采集对周围环境的要求也很高,对手指湿度、清洁度等很敏感,脏、油、水都可能影响识别的结果,伤痕、脱皮甚至老茧都会影响指纹识别的效果。因此,在对安全有严格要求的应用领域,人们往往需要融合多种生物特征的高精度识别系统。另外,生物识别系统预先采集的指纹、人脸和虹膜等信息存储在对应的数据库内,由于这些生物信息具有唯一性,一旦被入侵,身体既是钥匙又是锁的局面就被会打破。
取材于李珺《生物识别:用自己证明自己》
下列关于“生物识别技术”定义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生物识别技术就是个人身份认证的一种技术。
B.生物识别技术利用人类生物特征来识别身份。
C.生物识别技术的科学依据是生物统计学原理。
D.生物识别技术需计算机、传感器等硬件支持。

下列对文章内容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A.因为人体特征具有不可复制的唯一性,生物识别技术成为认证身份最好的方法。
B.生物识别过程的最后环节是特征比对,特征匹配与否决定生物识别技术的成败。
C.生物识别是采用大数据量的相似匹配方法来验证身份,故此假冒验证难以得逞。
D.人们要开发融合多种生物特征的高精度识别系统,以满足安全要求严格的应用。

E.生物识别技术必须处理好数据库安全的问题,一定要全力保证数据库不被入侵。
根据文章内容和下面材料,你是否会购买iPhone5s手机?请说明理由。
2013年9月11日,苹果公司推出的iPhone5s手机内置了指纹传感器,这是数字设备首次采用生物识别技术,一“按”认证的时代来临了。
2013年10月20日,小A刚刚结束篮球赛,他发现过了与家长约定的见面时间,急忙取出iPhone5s,但手指一按再按,手机却无法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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