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智慧之书     
余光中
知识爆炸不一定就是智慧增高。我相信,今人的知识一定胜过古人,但智慧则未必。新知识往往比旧知识丰富、正确,但是真正的智慧却难分新旧。知识,只要收到就行了。智慧却需要再三玩味,反复咀嚼,不断印证。如果一本书愈读愈有味,而所获也愈丰,大概就是智慧之书了。据说《天路历程》的作者班扬,生平只熟读一部书:《圣经》。弥尔顿是基督教的大诗人,当然也熟读《圣经》,不过他更博览群书。其结果,班扬的成就也不比弥尔顿逊色多少。真能善读一本智慧之书的读者,离真理总不会太远,无论知识怎么爆炸也会得鱼忘筌的吧。
叔本华说:“只要是重要的书,就应该立刻再读一遍。”他所谓的重要的书,正是我所谓的智慧之书。要考验一本书是否不朽,最可靠的试金石当然是时间。古人的经典之作,已经有时间为我们鉴定过了;今人的呢,可以看看是否经得起一读再读。一切创作之中,最耐读的恐怕是诗了。就我而言,“峨眉山月半轮秋”和“岐王宅里寻常见”,我读了几十年,几百遍了,却并未读厌,所以赵翼的话“至今已觉不新鲜”,是说错了。其实,散文、小说、戏剧甚至各种知识性文章等等,只要是杰作,自然也都耐读。奇怪的是,诗最短,应该一览无遗,却时常一览不尽。相反地,卷帙浩繁、令人读来废寝忘食的许多侦探故事和武侠小说,往往不能引人看第二遍。凡以情节取胜的作品,真相大白之后也就完了。真正好的小说,很少依赖情节。诗最少情节,就连叙事诗的情节,也比小说稀薄,所以诗最耐读。
朱光潜说他拿到一本新书,往往选翻一两页,如果发现文字不好,就不读下去了。我要买书时,也是如此。这种态度,不能斥为形式主义,因为一个人必须想得清楚,才能写得清楚;反之,文字夹杂不清的人,思想一定也混乱。所以文字不好的书,不读也罢。有人立刻会说,文字清楚的书,也有一些浅薄得不值一读。当然不错,可是文字既然清楚,浅薄的内容也就一目了然,无可久遁。倒是偶尔有一些书,文字虽然不够清楚,内容却有其分量,未可一概抹杀。某些哲学家之言便是如此。不过这样的哲学家,我也只能称为有分量的哲学家,无法称为清晰动人的作家。如果有一位哲学家的哲学与唐君毅的相当或相近,而文字却比较清畅,我宁可读他的书,不读唐书。一位作家如果在文字表达上不为读者着想,那就有一点“目无读者”,也就不能怪读者可能“目无作家”了。朱光潜的试金法,颇有道理。
凡是值得读的智慧之书,都值得精读,而且再三诵读。古人所谓的“一目十行”,只是修辞上的夸张。“一目十行”只有两种情形:一是那本书不值得读,二是那个人不会读书。精读一本书或一篇作品,也有两种情形。一是主动精读,那当然自由得很;二是被迫精读,那就是以该书或该文为评论、翻译或教课的对象。要把一本书论好、译好或教好,怎能不加精读?所以评论家(包括编者、选家、注家)、翻译家、教师等等都是很特殊的读者,被迫的精读者。这种读者一方面为势所迫,只许读通,不许读错,一方面较有专业训练,当然读得更精。经得起这批特殊读者再三精读的书,想必是佳作。经得起他们读上几十年几百年的书,一定成为经典了。普通的读者呢,当然也有他们的影响力,但是往往接受特殊读者的“意见领导”。
下列说法中不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   )

A.班扬与弥尔顿相比,成就并不逊色多少;这说明知识多不一定就意味着智慧高。
B.古人的经典之作可以让人一读再读,不会生厌;“至今已觉不新鲜”一说未必准确。
C.诗歌最短却时常令人一览不尽,是因为它最少情节,不需以此取胜。
D.一个人必须想得清楚,才能写出清楚的文字;文字夹杂不清,常常意味着写作的人思想混乱。

E.被迫精读者因为有专业训练而且“为势所迫”,所以精读能力要比主动精读者更强。
对作者称为“有分量的哲学家”的理解,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A.其人写作,虽有一定的内容,但文字表达却不太清楚。
B.他们思想混乱,因而文字夹杂不清,浅薄得不值一读。
C.他们的作品亦有可取之处,不能一概抹杀。
D.他们称不上“清晰动人的作家”,是因为在文字上有点“目无读者”。

在作者看来,知识与智慧的区别是什么?
从全文看,对于智慧之书的试金法是什么?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中等
知识点: 论述类文本阅读
登录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狂人”谭盾的理想与现实
喻 盈
他状态年轻,留着平头,一身天蓝棉麻衬衫、贴身亮橙T恤、白色长裤,色彩搭配颇有些“小清新”,也隐约显露依然紧致的身体线条。
他就是谭盾。他认为,自信是最大的资本,又说:“湖南人的气质是既鬼气又放荡,既浪漫又高尚,既理想又现实”。这个有“霸蛮”性格的湖南人,头脑中没有框框。他的确是永远的“年轻人”,不断尝鲜。2013年推出的是“微电影交响诗”,之前他在做的是“建筑音乐”、“互联网交响乐”,还想尝试“互联网歌剧”。
“建筑音乐”的实施地,是他位于上海郊区古镇朱家角的工作室“水乐堂”。他请来矶崎新工作室的建筑设计师,把一幢水乡老宅改造成声音剧场,下层是现代极简的钢结构支架,以便将屋外的河水引入屋内,而上层,依旧是中国传统民居的木质样式。
不止如此。他还创作了专在水乐堂演出的《天顶上的一滴水》,把河流当琴弦,把他改造的这个建筑当成一件乐器。一出场,乐手们便敲击水乐堂的钢梁和铁梯,是为“钢铁摇滚”。然后天顶上水滴坠落,那声音被建筑的回响不断放大,好似一支水的交响乐队。
谭盾又一次实现了他所擅长的“东西方交汇、古典与现代合流”。他形容这是李白所说的“大音自成曲,但奏无弦琴”。但实际上他总是在把“大音希声”变成具体的可见、可触、可闻、可感,光是乐音还不足够,各种多媒体都是他的武器。
对于这些,谭盾说,他要感谢纽约,“到了纽约,你疯狂的程度是不一样的”。
1986年,谭盾从中央音乐学院作曲系研究生毕业,拿着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奖学金飞往纽约,继续攻读博士学位。那时他在国内已经成名,与叶小纲、郭文景等并称中央音乐学院“四大才子”,还为电影《火烧圆明园》写了主题曲《艳阳天》。他的“离经叛道””也初露端倪。22岁时创作第一部交响乐作品《离骚》,他就加入了鼓、箫等中国民乐元素,因为过于前卫而引起极大争议。他还记得老师拿着他的曲谱,皱起眉,用四川话问:“你有那么深刻没有?”
奔向纽约的谭盾,携带着满身锐气和满怀雄心。第三天,他就被震了一下。他穿了件汗衫,被学校的中国留学生、学者联合会叫去座谈,结果在会场见到了西服革履的诺贝尔物理奖得主李政道、杨振宁,和建筑界最高奖普利兹克奖得主贝聿铭。李政道跟他谈话,谈的都是音乐。谭盾有点蒙,心想:要到什么样的程度,我才能够跟这些人对话?
谭盾很快察觉到,纽约是分层的。哥伦比亚大学代表的是学术圈,是精英文化,斯文、严谨、刻苦耐劳、对知识的追求永无止境;而纽约大学和艺术家聚集的格林威治村,则是通俗文化、前卫艺术生机勃勃的催化地。
谭盾觉得他之所以成为现在的自己,得益于同时在哥伦比亚大学与纽约大学的“浸淫”。“你会发现我的创作里,既有哥大训练带来的知识面,又有下层那种狂妄、实验、不屑一顾的胆量。”
在1980年代末到1990年代初那段“又穷又浪漫”的时光里,谭盾已经做出了后来使他声名大噪的陶乐、水乐、纸乐实验。烧制坛坛罐罐,揉搓、撕扯纸张,探索它们的发声,这位音乐青年有时看上去更像个装置艺术家。他也的确在当代艺术圈引起了波澜。1990年纽约古根海姆美术馆还邀请他展出了他为作品《九歌》自制的一组陶乐器。
那时候他住在中国城的地下室,室友是如今的著名导演顾长卫。《九歌》首演的海报,就是顾长卫在这地下室里替他拍的。“我没有钱去工作室拍照。顾长卫说,这还不简单吗。他拿绳子串起几件中国古乐器,挂在一个架子上,然后让我在那前面席地而坐。他把相机架上,设定成自拍,自己举个手电筒站一旁给我打光。我最好的一张照片就是这么拍出来的。”
谭盾喜欢纽约。他说纽约让他看到自己,自己就是最大的资本,“‘你’就是价值”。
但是,谭盾仍觉得,要真正获得世界性的影响,还是得借助“上层的训练”。他想到了交响乐,“全世界有多少交响乐团?交响乐团就是世界性的音乐平台!我决定我就要做这个,把陶乐、水乐、纸乐放进交响乐里去”。
就像他所预期的,全世界交响乐团都成了他的舞台。然后,他又往更“上层”去,发展出一套有意与西方“乐音音乐”相对应的“有机音乐”体系——陶乐是土地之声,水乐是河流之声,纸乐是风之声,一切自然之声,都被他用创作的“巫术”驱赶,攻占曾被主流音乐体系垄断的殿堂。
这个湖南人站在聚光灯下,不是偶然。(有删改)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湖南人的气质是既鬼气又放荡,既浪漫又高尚,既理想又现实”,文中引用谭盾的这句话主要是为了突出谭盾作为湖南人的骄傲之情。
B.传记开头写“状态年轻,留着平头,一身天蓝棉麻衬衫、贴身亮橙T恤、白色长裤,色彩搭配颇有些‘小清新’”,意在表现谭盾自信的精神状态。
C.谭盾的“离经叛道”很早就显现出来了,他的第一部交响乐作品《离骚》因过于前卫而引起极大争议,但他的老师仍支持他继续走下去。
D.谭盾为实施“建筑音乐”,曾将位于上海郊区古镇朱家角的一幢水乡老宅改造成为声音剧场,以河流和建筑作为乐器进行音乐演出。

E.纽约求学的经历对谭盾影响很大,“到了纽约,你疯狂的程度是不一样的”,谭盾在纽约求学时学到了自由、浪漫,学到了狂妄、实验、不屑一顾。
文章中提到了在谭盾眼中哥伦比亚大学与纽约大学的不同,这样写有何作用? 请简要分析。
联系全文回答:“‘狂人’谭盾”的“狂”表现在何处?
文末说“这个湖南人站在聚光灯下,不是偶然”,请联系文本和现实,谈谈你对“不是偶然”的认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命若琴弦
史铁生
①老少二人都赤着上身,各自拎了一条木棍探路。这正是说书的旺季。老瞎子领着小瞎子一个村子一个村子紧走。老瞎子心里算定:弹断一千根琴弦的日子就在这个夏天了,说不定就在前面的野羊坳。
②老瞎子说书开头常是这么几句:“自从盘古分天地,三皇五帝到如今,有道君王安天下,无道君王害黎民。轻轻弹响三弦琴,慢慢稍停把歌论,歌有三千七百本,不知哪本动人心。”于是听书的众人喊起,老的要听董永卖身葬父,小的要听武二郎夜走蜈蚣岭,女人们想听秦香莲。这是老瞎子最知足的一刻,他不慌不忙地喝几口水,待众人的吵嚷声鼎沸,便把琴弦一阵紧拨,唱道:“今日不把别人唱,单表公子小罗成。”或者:“茶也喝烟也吸,唱一回哭倒长城的孟姜女。”满场立刻鸦雀无声。
③这天晚上,在野羊坳说书。书正说到紧要处——“罗成回马再交战,大胆苏烈又兴兵。苏烈大刀如流水,罗成长枪似腾云,好似海中龙吊宝,犹如深山虎争林。又战七日并七夜,罗成清茶无点唇”。老瞎子把琴弹得如雨骤风疾,字字句句唱得铿锵。小瞎子听见那小妮子兰秀站在离他不远处尖声细气地说笑,却心猿意马,手底下早乱了套数。
④野羊岭上有一座小庙,离野羊坳村二里地,师徒二人就在这里住下。小瞎子蹶着屁股烧火。老瞎子坐在一旁淘米,凭着听觉他能把米中的砂子捡出。老瞎子终于开了腔:“听我一句话,保准对你没坏处。以后离那妮子远点儿。”
⑤一早起小瞎子病了。一连好几天,老瞎子无论是烧火、淘米,还是给小瞎子挖药、煎药,总想那张药方和琴弦。弹断最后一根就可以去抓药了,然后就能看见这个世界:他无数次爬过的山,无数次走过的路,无数次感到过温暖和炽热的太阳,梦想着的蓝天、月亮和星星。心里总在说:“我非要最后看一眼不可。”晚上仍一个人到野羊坳去说书。终于弹断了最后一根琴弦。他几乎是连跑带爬地上了野羊岭,回到小庙里。
⑥“明天我就去抓药。你就先留在这儿,我用不了十天就回。”
⑦蛇皮剥开了,老瞎子从琴槽中取出一张叠得方方正正的纸条。小瞎子把那药方放在手里摸了一会儿,也有了几分肃穆。“你师爷一辈子才冤呢。他本能弹够一千根,可他记成了八百。要不然他能弹断一千根。”天不亮老瞎子就上路了。
⑧回到野羊坳时已经是冬天。小瞎子已经走了些日子,村里人都说是在兰秀嫁到山外去的那天。老瞎子心里便一切全都明白。若不是还想着他的徒弟,老瞎子就回不到野羊坳。那张他保存了五十年的药方原是一张无字的白纸。请了多少个识字而又诚实的人帮他看,人人都说那果真就是一张无字的白纸。“您别死,再活几年,您就能睁眼看一回了。”说这话时他还是个孩子。他师父久久不言语,最后说:“记住,人的命就像这琴弦,拉紧了才能弹好,弹好了就够了。”
⑨在深山里,老瞎子找到了小瞎子。“师父,您现在看得见了?”小瞎子伸手去摸师父的眼窝。老瞎子把他的手抓住。“记住,得弹断一千二百根。”“一千二?”“把你的琴给我,我把这药方给你封在琴槽里。”老瞎子现在才弄懂了他师父当年对他说的话——咱的命就在这琴弦上。
⑩莽莽苍苍的群山之中走着两个瞎子,一老一少,一前一后,两顶发了黑的草帽起伏躜动,匆匆忙忙,象是随着一条不安静的河水在漂流。无所谓从哪儿、到哪儿去,也无所谓谁是谁……
(选编自史铁生的《命若琴弦》有删节)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琴槽里的纸条,本是一张无字的白纸,可是瞎子师徒却认为是可以医好瞎眼的奇方,还代代相传,流毒深远。
B.小说详细描写老瞎子弹断最后一根琴弦前的心理活动,目的是刻画老瞎子的感人至深的艺术形象。
C.作者在第4段写老瞎子的听觉,意蕴丰富。既说淘米,也说管教徒弟,还在结构上暗联着小说前后的情节。
D.小说末段,运用了概括和象征的手法,高度浓缩了瞎子艺人们的生命状态,表达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与探索。

E. 这篇小说,以瞎子艺人追求睁眼看到光明为内容,倾诉了残疾艺人们内心对命运不公的愤慨和不平之气。
小说的第2自然段在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小说中的“老瞎子”有哪些特征?请简要分析。
这篇小说的题目叫“命若琴弦”,结合小说的主旨与情节等方面,联系现实,谈谈你对题目“命若琴弦”意蕴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孔孟之间的学术连接
孔子、孟子是先秦儒学的奠基者,孔孟之道为后世所艳称,但孔孟之间也存在诸多思想差异。孔子单讲仁,孟子仁义礼智并举。在孔子那里,仁与人性未曾连接,而孟子却言性善,以仁规定人性的本质。孔子虽然讲天人合一,人的德性来自天,但天人交通的具体理路,孔子并没有明确地阐述。《孟子·尽心上》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认为天通过命的形式赋予人美好的德性,人可以通过“尽性”上达天道。在孟子时代,天命与人性已成为不可分割的理论整体。
从孔子到孟子,相隔一百多年,孔孟学术突兀之处如何衔接,是学术史上十分重要的问题。过去受疑古思潮的影响,人们把《礼记》《大戴礼记》等古书定为汉代文献。由于资料匮乏,孔孟之间竟成了学者不可企及的研究区域。孔孟之间学术链环的衔接,根本无从谈起。
1993年,郭店儒简出土,庞朴先生兴奋地把它称为孔孟之间的“驿站”。而上博简《内礼》出土,证明《曾子》十篇不是伪书:这样孔孟之间的学术“驿站”就是两个,而不是一个。我们知道,从孔子到孟子,儒家的传承谱系是孔子—曾子—子思—(子上)—孟子。《曾子》十篇反映的是第一代孔子弟子的思想面貌,郭店儒简展现的是二、三代孔子弟子的思想世界,孟子为孔子第四代弟子,因此将《曾子》十篇与郭店儒简异同之处进行比较,就能从早期儒学发展谱系的角度,实现孟子与孔子学术的真正对接。
郭店儒简以人性为中心,从人性与物的关系、情与礼的关系入手,以物、悦、势、故、教、习、道、义等概念的提出为标志,体会出一系列砺性、修心的原则与方法。人性成为孔子仁学的内在本源,心术上升为儒家仁义之道的大体,心性论逐渐从早期儒家思想的幕后走到前台,成为孔子仁学理论建构的必备环节与重心所在,实现了由理论配角到主角的角色转变。
孔孟之间,是早期儒学理论建构的黄金时代。仁学、人性论及天人观次第兴起,在争鸣中走向合流,成为当时儒学发展的整体趋势。仁学与心性论结合,心性与天道贯通、禅让学说的提出与转型,为孔孟之间早期儒学转进的三项理论巨变。在曾子那里,早期儒学出现了内转的趋势。至郭店儒简,心性之学开始与仁学连接,天人之际的理论链环逐渐打通,天人合一与天人相分一并出现。从孔门第一代弟子,到郭店简所处的子思时代,早期儒家最重要的理论飞跃就是仁学与心性论的结合,天道与心性的连接,天命成为仁学的终极本源。而这些都标志着孔孟之间“哲学突破”时代的到来。
下面有关“郭店儒简”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郭店儒简和上博简《礼记》相继出土,庞朴先生兴奋地称他们是孔孟之间的两个学术“驿站”。
B.郭店儒简展现的是第二、三代孔子弟子的思想世界,比较《曾子》十篇与郭店儒简的异同之处,可以从某角度实现孟子与孔子学术的真正对接。
C.郭店儒简从人性与物、情与礼的关系入手,体会砺性、修心的原则与方法,提出了物、悦、势、故、教、习、道、义等概念。
D.郭店儒简所处的时代,心性与仁学开始连接,天人之际的理论链环逐渐打通,一并出现“天人合一”与“天人相分”的观点。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孔子、孟子是先秦儒学的奠基者,但孔孟之间也存在诸多思想差异。学术上非常重视研究孔孟突兀之处如何衔接的问题。
B.由于从孔子到孟子,相隔一百多年,孔孟之间竟成了学者不可企及的研究区域。孔孟之间学术链环的衔接,根本无从谈起。
C.孔子单讲仁,而孟子则将仁与义、礼、智一起谈。孔子没有将仁与人性连接起来,而孟子则把人性的本质以仁规定下来。
D.儒家实现了仁学与心性论结合,天道与心性连接的理论飞跃,这一点从孔门第一代弟子和子思时代的相关理论中可以体现出来。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孟子·尽心上》中“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的话表明天命与人性已成为不可分割的理论整体。
B.人性与心术的发展,使心性论逐渐从早期儒家思想的幕后走到台前,成为孔子仁学理论构建的必备环节与重心所在。
C.《曾子》十篇反映的是第一代孔子弟子的思想面貌,在曾子那里,早期儒学出现了内转的趋势,心性之学与仁学开始连接。
D.曾子时代到子思时代,儒家最重要的理论飞跃就是仁学与心性论的结合,天道与心性的连接,天命成为仁学的终极本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一个捕狗者的自白
[德]海因里希·伯尔
尽管很难说出口,但我仍不得不承认,我所从事的职业,既使我赖以为生但又常常使我良心不安。我是狗税务局的职员,在城中四处巡查,追捕那些未注册的犬类。我伪装成一个温文尔雅漫步的人,身材矮小而臃肿,嘴里衔着一支价格适中的香烟,穿越着公园和僻静的街道,与所遇到的牵着狗散步的人搭讪聊天,进而了解有关他们的狗的情况,记住他们的姓名、地址,亲切地抚摸着狗脖子,判断它们是否注册。
我几乎认得所有已注册的狗,即使在散步时看见一只被弃在路边的狗,我也能立即想出有关它的注册情况。我的特殊兴趣倾注在那些已怀孕并兴奋地期待着生下未来的缴税者的母狗身上:我监视着,并仔细地记下它们的状况及日期,并窥视着它们,究竟把小狗送往何处,让它们神不知鬼不觉地长大,待到谁也不敢再把它们溺死的时候,便将它们付诸法律。因为我自己本来就很喜欢狗,所以对于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心中总是有种愧疚的心理,或许我真的应该换一种职业,来减轻自己的时常出现的义务与爱好两者矛盾的思想斗争,不过,我老实承认,在两者的斗争中,爱好是经常取胜的。因为有些狗我的确不忍申报,对于它们我则是——诚如常言所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每当这种情况出现时,我总是怀着一种非同寻常的宽容心理,毕竟我自己养的狗也仍未注册,虽然它不是一条名贵的纯种狗,但我的妻子和孩子都很喜爱它,精心饲养它,只要他们不去想自己所爱护的动物是一个违法存在的小东西就行了。
生活本身就充满了风险。也许我应该谨慎些为好。但是,因为我工作的缘故,愈加使我确信不疑:法律是永远容许违犯的。我的工作很辛苦。为了完成任务,我不得不经常在荆棘丛中躲藏许久甚至几个钟头,来等待着某一处所传出的犬吠声,告诉我哪里有可疑的非法的狗。或者,我蹲在残垣断壁的后面,窥探着一只孤狗判断是不是我的工作范围。然后我筋疲力尽、污垢满身地回到家中,坐在炉旁吸着烟,抚摸着我们的普鲁托的茸毛,而这又使我对自己的工作充满了内疚。
正因为如此,我就更珍惜星期天与妻子和孩子们一起与狗的漫长的散步,因为每逢周日是我们的假日,即使是未注册的狗,也可以随意外出,而不必受到任何监视,而我对在那天所遇见的狗,则完全以一种寻常百姓的心态来对待,丝毫不掺杂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不过,在两次周日的遛狗路上与上司相遇后,我决定换一条路走,虽然他每次总是停下脚步来,跟我妻子和孩子们打招呼,并且抚摩我们的普鲁托的茸毛。可是,普鲁托竟一点也不似往日的温顺,它常常狂吠,意欲冲扑,这着实让我大吃一惊,往往匆忙告辞,从而引起上司的满腹狐疑,于是他经常注视着我着急出汗的样子。
本来也早就想给我的狗注册,可是我的收入实在是少得可怜,或许我应该换份工作去做。但是我已经50岁了,而且处在我这种年纪的人是不愿再改行了。不管怎么说,我的生活与事业并非都一帆风顺。倘若尚可,我一定会去注册,但是一点希望也没有了,我妻子在无意的闲谈中对我的上司说,这只小动物我们已经养了三年了,它已经是家里的一份子,跟孩子们形影不离——这些事情交错复杂,使我在注册一事上更是难上加难。
我为了减少自己内心的愧疚,使自己的良心得到些许安慰而努力地工作,可是,却往往事与愿违,这终于使我陷于穷途末路的绝境。虽说人们不该给正在脱粒的牛戴上箍嘴,但我不知道我的上司是否有足够的灵活精神,让《圣经》的经文付诸实现。我感到自己彻底的完了,因为我工作职务的关系,有些人以为我是犬儒派,可是我对此又能怎样,我无法辩解,也无从为自己辩解,因为我的工作就是需要我不得不天天与狗们周旋啊……
这篇小说采用了什么叙述角度(人称)?有什么效果?
从全文看,职业“常常使我良心不安”的原因是哪些?
小说给狗税务员安排了一条未注册的狗,这样的情节设计有什么作用?
请结合全文分析“我”这一人物形象。
小说主旨往往具有多元性和复杂性,你觉得这篇小说可能有哪些主旨?请结合文本探究。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21世纪以来,各种搞笑文化风生水起。从《疯狂的石头》(2006)到《泰囧》(2012),种种搞笑影视的“成功”一度挑起了学界对于喜剧的热情。人们一方面吃惊于这种新型喜剧的“逆袭”,一方面又依照喜剧的原则重新审视这些作品的价值。尽管有论者以“新美学”或者“独特性”命名《泰囧》等作品,但是,仍旧无法摆脱“喜剧”的分析框架。有趣的是,无论怎样调用已有的喜剧理论来命名和分析,21世纪以来的“搞笑”文化连同它所“指向”的时代,却毫不客气地“违背”着“喜剧”的文化逻辑和原则,以一种极其吊诡的方式“表征”当下我们这个时代的“吊诡”。
之所以说“喜剧”这个概念无法涵盖这些产品,乃是因为这个概念的哲学内涵已经失效。马克思曾经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引用并评述恩格斯的观点时说:“黑格尔在某个地方说过,一切伟大的世界历史事变和人物,可以说都出现两次。他忘记补充一点:第一次是作为悲剧出现,第二次是作为笑剧出现。”在这里,“笑剧”乃是历史性地告别旧事物的讽刺性的喜剧,而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学理论来说,人类的历史乃是从悲剧开始,以笑剧(讽刺喜剧)的形式自我否定并进而发展,世界历史的最终形态则是喜剧——人类告别阶级、国家和压迫,实现自由人的联合体的理想。
所以,在马克思那里,喜剧并不仅仅是笑剧和滑稽,而是一种新的社会制度告别旧的制度、合理性的新事物胜利驱逐非合理性的旧事物的特定形式。他在评论“一个德国式的现代问题”的时候这样说:“现代的旧制不过是真正的主角已经死去的那种世界制度的丑角。历史不断前进,经过许多阶段才把陈旧的生活形式送进坟墓,世界历史形式的最后一个阶段就是喜剧。在埃斯库罗斯的《被锁链锁住的普罗米修斯》里已经悲剧式地受到一次致命伤的希腊之神,还要在琉善的《对话》中喜剧式地重死一次。历史为什么是这样的呢?这是为了人类能愉快地和自己的过去诀别,我们现在为德国当局争取的也正是这样一个愉快的历史结局。”所以,只有当旧事物不再具有阻遏历史发展的力量的时候,喜剧才会痛快淋漓地发生。
显然,作为一个历史性的美学范畴,喜剧乃是一个充满了信心的时代里面社会情绪自信满满的表达。所谓“告别的年代”,并不仅仅是罗大佑所唱出来的悲伤,也是他对各种缤纷色彩的未来向往和冲动。而喜剧恰好是这种充满向往和期待的未来冲动的时刻。只有在一个“正在发生的未来”的时刻,喜剧才有力量识别什么是“丑”,什么是“美”,才有可能呈现那些无价值的东西被撕碎时刻的快乐与轻松。
就此而言,喜剧所对应的主角“丑”,并不只是现实和历史的否定性力量,更是面向未来生活的肯定性力量;只有在“未来”显露了它的璀璨的曙光的时候,“丑”才不是那样令人恐惧、厌恶和尴尬,才会在它们执着于不肯认输的作为中为我们提供胜利者才会有的快乐。
简言之,喜剧不是指一部可以搞笑的作品那么简单,而是对正在发生的未来的历史的充分肯定和把玩。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说,“喜剧”必然是一个时代的喜剧,每一出喜剧就是一个喜剧时代。
下列关于“喜剧”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喜剧不但是笑剧和滑稽,而且是一种新的社会制度告别旧的制度、合理性的新事物胜利驱逐非合理性的旧事物的特定形式。
B.在一个充满了信心的时代,社会情绪能够自信满满的表达,喜剧也就诞生了。
C.《泰囧》等搞笑影视作品的“成功”一度挑起了学界对于喜剧的热情,它们为市场打造了无穷的笑声,堪称新时代的喜剧。
D.喜剧不仅滑稽,而且是把人生无价值的东西撕破给人看,更是人类告别阶级、国家和压迫,实现自由人的联合体的理想的形式。

下列对文章的理解,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黑格尔认为,人类的历史乃是从悲剧开始,以笑剧的形式自我否定并进而发展的。
B.评论以“新美学”或者“独特性”命名《泰囧》等,其实这些作品 “违背”了“喜剧”的文化逻辑和原则。
C.所谓“告别的年代”,并不是罗大佑所唱出来的悲伤,而是他对各种缤纷色彩的未来向往和冲动。
D.只要在充满希望的“未来”显露了它的璀璨的曙光的时候,“丑”即使令人恐惧、厌恶和尴尬,就会在它们执着于不肯认输的作为中为我们提供胜利者才会有的快乐。

“喜剧”必然是一个时代的喜剧,每一出喜剧就是一个喜剧时代。原因何在?请根据文本概括两点理由

Copyright ©2020-2025 优题课 youtike.com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0248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