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赤子真情刘文典
莫娟娟 傅嘉明
刘文典(1889年—1958年),安徽合肥人,原名文聪,字叔雅。早年留学日本,加入同盟会,曾任孙中山的秘书。1917年起,刘文典先后在北京大学、安徽大学、清华大学、西南联大、云南大学任教,因学问高深、为人狂、傲、怪,但不失赤子之情而闻名学界。
1917年,陈独秀任北大文科学长,聘刘文典为中文系教授。刘文典对庄子研究颇深。1923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了他的第一部专著《淮南鸿烈集解》,从此声名大振。在北大,刘文典讲《庄子》,第一句都是:“《庄子》嘛,我是不懂的喽,也没有人懂!”学生问他古今治庄子者的得失,刘文典感慨:“古今以来,真懂《庄子》者,两个半人而已。第一个是我刘文典,第二个是庄周,另外半个嘛……还不晓得!”
1929年,刘文典任安徽大学校长兼文学院长,恰逢学潮,蒋介石经教育部下达的文件,“责难”他纵容学生闹事,“责令”他交出肇事学生,并“传唤”刘文典到南京悔过。刘文典出发前一肚子怨气:“我刘叔雅并非贩夫走卒,不应对我呼之而来,挥手就去!我师承章太炎、刘师培、陈独秀,参加同盟会,曾任孙先生秘书,声讨过袁世凯,蒋介石一武夫罢了,能奈我何!”刘文典见蒋时,头戴礼帽身着长衫,昂首阔步,飘然而至。蒋介石见刘文典时面带怒容,既不起座,也不让座,冲口即问:“你是刘文典么?”这一下把刘文典的狂劲激怒了,也不含糊:“‘文典’是长辈叫的,不是哪个都有资格叫的。”蒋介石一听,拍桌子吼道:“无耻文人!你怂恿赤党分子闹事,该当何罪?”刘文典也应声反驳蒋介石,并大声呼喊:“宁以义死!不苟且生!”全力向蒋介石撞去,幸被侍卫挡住。蒋介石吼叫:“疯子!疯子!押下去!”事情传开,举国哗然。安徽大学师生组织了“护校代表团”,并与其他学校学生400余人到蒋介石处请愿。刘夫人张秋华也赶到南京找蔡元培。蔡元培、胡适、蒋梦麟等人致电蒋介石,历述刘文典的治学为人,说他只是一时出言不逊,“力保无其他事”。在舆论压力之下,刘文典7天后被保释,责令他离开安徽大学。事后,刘文典拜访老师章太炎,章太炎听说他面斥蒋介石的始末,想起三国祢衡击鼓骂曹的典故,大为振奋,抱病提笔,送给学生一副对联:“养生未羡嵇中散,疾恶真推祢正平。”
九一八后,广东军阀陈济棠准备反蒋,借刘文典骂蒋之名,重金聘他去广东。刘文典识破陈济棠的用心,感叹说:“日寇侵华,山河破碎,国难深重,理应团结抗日,怎能置大敌不顾,搞什么军阀混战?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坚决退还礼金。不久,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电邀刘文典,担任清华国文系主任。
刘文典在清华任教时,有一回需要查阅某佛经善本,闻说西山香山寺有此善本,但寺院有严格规定,借阅者必须在寺内念经堂正襟危坐,且必须用寺院制作的蔑竹片翻阅,违者受罚。刘文典是知名学者,方丈特许他借阅。刘文典也承诺,严守规定。方丈离开后,刘文典静坐默读,久之困乏,见室内有一空床,又无僧人陪守,便持书卧床阅读,不料竟睡着了。梦中受到扑打,听到骂声,睁眼一看,方丈斥责:“施主言而无信,竟把佛经丢在地上!”刘文典一边认错,一边“抱头鼠窜”。转念一想,外面僧侣众多,如此狼狈,丢人现眼,只好以退为进:“君子慎独,不可无信,该打该打!”
1938年,刘文典逃离日本占领下的北平,来到昆明西南联大,主讲《庄子》、《文选》。大名鼎鼎的吴宓教授常来听课,每次总是坐在最后一排。刘文典讲到得意之处,常会抬起眼睛朝最后一排问:“雨僧兄以为如何?”吴宓这个时候一定起立,毕恭毕敬,一面点头一面说:“甚是高见,高见甚是。”全场学生无不相顾莞尔。久而久之,成为联大一道风景。
又有一次,刘文典教《文选》,讲了半小时,宣布:“今天的课到此为止。”学生们都以为他又受了什么刺激,要将哪位名人大肆品评一番,正欲洗耳恭听。刘文典接着说:“余下的课改到下星期三的晚上再讲。”这下,学生们就搞不懂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了。在学生们疑惑的眼神注视下,刘文典扬长而去。等到了下星期三的晚上,刘文典通知学生都到校园里的一块空地上集合。等大家都坐定后,刘文典出现了:“今天晚上我们上《月赋》。”这时候,满脸疑惑的学生们豁然开朗,原来当天是农历五月十五,一轮皓月当空,确是上《月赋》的最佳时间。学生们围坐一圈,静听刘文典论讲《月赋》。他时而仰头问月,时而高声吟诵,旁征博引,妙语连珠,将充满新奇感与求知欲的学生带进人生与自然交融的境界。
从刘文典的“狂”、“傲”、“怪”中,我们依稀看到了魏晋人物的风采,无虚饰、不矫情,不失赤子之真,这种率真和坦荡在今天尤显得可爱与可贵。
(选自《中国教育报》2009年2月13日,有改动)下面对文章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这篇传记记述了刘文典在北大讲《庄子》时的幽默语言,这样写既增强了文章的可读性,又突出了人物性格。 |
B.在学潮事件中,刘文典惹怒了蒋介石,他宁以义死,不苟且生。后由于他在学界的影响大,蒋介石最终释放了他。 |
C.学潮事件后,章太炎先生送给刘文典一副对联:“养生未羡嵇中散,疾恶真推祢正平”。从中可以看出刘的正直人格。 |
D.刘文典在西南联大易时易地给学生讲授《月赋》,将学生带进人生与自然交融的境界,体现了他在教学中很善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
E.本文通过对刘文典先后在北大、安大、清华、西南联大等地任教时生活片段的记述,勾勒了一个具有独特个性的学者形象。刘文典具有怎样的性格特点?请结合文章内容简析。
联系全文,请简要概述刘文典的赤子之真表现在哪些方面?
文中说:“无虚饰、不矫情,不失赤子之真,这种率真和坦荡在今天尤显得可爱与可贵。”这句话给你什么样的启示?请举例谈谈你的感受。
现代文阅读题
国人相当严重的“国粹病”
廖保平
两年前,因为“破解川剧变脸秘密”,曾金贵成为川剧界的声讨对象。今年7月,法国女孩美兰妮专程来中国,拜曾金贵为师学习变脸的消息一出,声讨再起:“变脸是国粹,怎能随便传给外人?”
拜师学艺是一件很平常的事,问题之所以变得如此复杂,充满火药味,皆因变脸被视为“国粹”。变脸真是国粹吗?曾金贵说,作为戏曲外化人物的一种手段,变脸只是戏剧的表演技巧,谈不上所谓的“国粹”。
过去,独门绝技——“绝活”的传授大有规矩: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人)。自从国门被大炮洞开,国人发现国外有先进的“洋玩艺”之后,那些人无我有的“绝活”均被冠以“国粹”之名。一种技艺“粹”到“国”级,就跟国家荣誉、国家机密、国家利益等等联系在了一起,也就有了维护甚至保卫的意义了。以前,洋人还不大瞧得起你的“老古董”,国粹派只好敝帚自珍。现在呢,洋人对你的“绝活”感兴趣了,还想学一学,国粹派就哗然起来:“绝活”是传内不传外(国)的。
照这样说,作为国粹的京剧也是绝活,也应该传内不传外(国)的。可是,京剧大师收洋徒弟已不是新鲜事,并没有背上“卖国贼”的骂名。相反,京剧却因此变得更加有人气,更加有影响力。
或许,那些一概地、盲目地反对国粹外流的人,大概是读过鲁迅的《拿来主义》,且发生了误解。鲁迅《拿来主义》一开头有云:“中国一向是所谓闭关主义……到现在,成了什么都是送去主义了……听说不远还要送梅兰芳博士到苏联去。”字里行间,鲁迅对梅兰芳博士颇有微词,曾金贵即是当代的梅兰芳,假如鲁迅还在,曾金贵先生也一定会在鲁迅面前止步。如此推论,愚以为谬矣!其一,我要说,鲁迅的《拿来主义》提及梅兰芳先生,旨在抨击统治者的媚外卖国,而绝不是在讽刺挖苦梅博士本人;其二,在如何看待中外文化交流的问题上,鲁迅本人也绝不是一个闭关主义者。这一点只要翻看一下中国的现代文学史,就很容易找到实例。
我认为,那些誓死捍卫国粹到非理性的人,已经成为“国粹病”患者。当一种“国粹”不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创新,需要外来文化碰撞、交融以焕发出新的生机时,他们却抱残守缺,对创新者给以叛徒败类般的声讨,真是病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在全球一体化的时代,文化的交流与交融是必然趋势,我们如何用开放的心态面对自己的文化和别人的文化,如何让我们轻装上阵,而不是像守财奴一样对待国粹,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阅读全文,请给“国粹病”下一个概念,要求内涵充实
试分析文章第一段在全文中的作用
“以前,洋人还不大瞧得起你的“老古董”,国粹派只好敝帚自珍。现在呢,洋人对你的“绝活”感兴趣了,还想学一学,国粹派就哗然起来。”请指出“敝帚自珍”一词在这里的感情色彩,并分析“敝帚自珍”一词在这里的含义
文中说“京剧大师收洋徒弟已不是新鲜事,并没有背上“卖国贼”的骂名。相反,京剧却因此变得更加有人气,更加有影响力”,请指出作者在这里批驳“国粹派”观点所使用的论证方法,并分别予以说明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手 机
羊肠子似的山道上,一辆长途客车蛇样地爬来绕去。远远望去,倒像一只蜗牛在蠕动。
这是一辆从省城开往乡下的客车,车内座无虚席。乘客当中,有不少人在“玩弄”着各自手中的手机:一个把头发染成一缕黄一缕红的小伙子捧着手机在认真地打游戏;一个红光满面大腹便便怀里抱着公文包的秃顶男人把手机贴在耳边,颐指气使地说“办公室吗?……”;一个西装革履一只手上戴着两个金光闪闪戒指的中年汉子对着手机吆喝,说“老大……”;一个抱着书包的中学生在用手机播放流行音乐,听得出正在播放的是周华健的《真心英雄》:“……谁是真的英雄,平凡的人们给我最多感动,但愿人间处处都有爱的影踪……”
他们的脸上或幸福或甜蜜或陶醉或灿烂。
车厢最后面的角落里蜷曲着一个乡下汉子,大约三十岁左右,他蓬头垢面胡子拉碴的,身边塞着一个饱满的蛇皮袋。他是在城里打工今天回家的。他伸着脖子羡慕地看看这个的手机,瞧瞧那个的手机,偶尔咽一下口水。他的上衣口袋里也有一只手机,那是他在城里刚刚买来的。看到大家都在纷纷打电话,他忍不住掏出手机打起来:“梅花吗?我在回家的车上。嘿嘿,没事,我不是想你们吗?我天黑就到家了……”他的声音不大,生怕大家听见似的。
当客车吭哧着爬到半山腰时,车厢里有了骚动。有两个流里流气的小青年把一个小姑娘挤到窗边,动手动脚地猥亵她,一个黑胡子青年去拽小姑娘的衣 服……小姑娘发出惊恐的尖叫,她一边挣扎一边用求救的目光望着周围的乘客。遗憾的是,周围的乘客都闭上眼睛睡着了,那些打手机的乘客不知什么时侯悄悄地关了手机也闭上了眼睛。
这时,只见那个乡下汉子迅速站起来:“住手!你们干啥?”那两个流氓吓了一跳,当看清管闲事的人是谁时,不约而同地冷笑了一下,旋即放过小姑娘朝车厢后面走去。黑胡青年阴着脸,也不说话,走到跟前,从腰里摸出一把匕首猛地扎向乡下汉子的肚子……
看到血流如注的乡下汉子,车上的其他乘客被激怒了,纷纷从座位上站起来出手相救。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就把两个流氓给捆绑起来。这当中,有人再次拨打了110,还有人拨打了120。
110把两个歹徒带走了! 120把乡下汉子拉走了!
乡下汉子失血过多,最终没抢救过来。尽管车上的乘客都跟随到了医院,但没人知道乡下汉子的情况,不知道他姓甚名谁,不知道他家住哪里。警察从他的血衣里掏出了手机,准备从里面调取号码和他的亲属联系。当擦拭去手机上的斑斑血迹,在场的人都愣怔住了,因为这是一只玩具手机!
那只玩具手机是乡下汉子给他三岁的孩子买的。这是后来人们才知道的。
(选自《小小说选刊》,作者:侯发山)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和手法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3分,少选错选不给分)
A.小说以车上不少乘客“玩弄”手机的描写,一方面表现时尚生活的普及,更重要的是为下文乘客报案这一情节埋下伏笔。 |
B.乡下汉子手里的手机比不上别人手里的漂亮、精致,于是他心里满是不平和羡慕,不时的咽口水,这体现了乡下汉子的普通与朴实。 |
C.两个小青年当着众人猥亵一个小姑娘,这种现象折射出我们当今社会极不文明的一面,而乘客起初的表现说明他们害怕麻烦和报复。 |
D.乡下汉子敢于制止小青年的流氓行径,并与流氓展开搏斗,与其身份形成鲜明的对比,突出其英雄壮举的伟大,值得讴歌。 |
E.后来乘客纷纷出手救助血流如注的汉子,还用手机联系110和120,这一细节与前文乘客玩弄手机照应;最后乘客陪他一起进了医院,说明这些人还是敢于担当。小说在开头几段对车上不同人打手机的情形进行了描写,有什么作用?
小说塑造了“乡下汉子”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
有人把小说的结尾改成:“警察便从他的血衣里掏出手机,手机上的血滴下来,滴成一个惊叹号!”你喜欢哪个结尾?请谈谈你的观点和具体理由。
现代文阅读(一般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文章)(9分,每小题3分)
网络上的文字活泼、自由、亲切、幽默,特别贴近生活,一种全新的语言模式正初露峥嵘。但是,网络语言在向传统的书面语言挑战的同时,也暴露出了自身的诸多问题。
很多人故意使用错别字。例如,把“我”写成“偶”,把“你”写成“泥”,把“这样子”写成“酱紫”,这在打字时既不经济,也无意义,但居然被越来越多的人认可。另外还有许多网民在网上使用夹杂英文、汉字、汉语拼音和数字的文字来表达他们的观点和看法,如“94”(就是)、“7456”(气死我了)、“bt”(变态)、“3ks”(谢谢)、PMP(拍马屁)等。这势必会对现代汉语造成消极影响。与这种洋泾浜式的词汇并生的,还有语法的混乱。这些新的词汇和语法会给读者造成一定的认读困难,更为严重的是,会给汉语规范带来极大的破坏。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语言文字,是该国家、该民族最重要的文化载体。泱泱中华,方言无数,不同地方的人们仅凭口语并不能够正常交流,却几千年来始终统一于同一种文化之下,正是由于有汉字作为维系的纽带。曾有人想用拼音取代汉字,结果失败了。这更加说明表意的汉字被广大的中国人认可、坚守,所以不能过度地、无序地用谐音来幽默,那将取消汉字的表意性。把汉字和西洋字母、阿拉伯数字混合、杂糅着使用,则会造成更大的混乱。在网络化时代,我们必须注意保持汉语的纯洁。因为语言的纯洁意味着文化的纯洁。
我曾经在网上写过一篇与本文同题的文章,有一位网友与我辩论说:“什么是正统的汉语,要回到文言文吗?现代白话文发展了没多少年,是不是也不能算正统呀?美国英语相对于英国英语岂不是更不正统?”我的回答是:正统和纯正是不同的概念。法国人的文化骄傲是世界有名的。在法国,你跟他说英语,他明明能够听懂,也会摇头。他们害怕英语会凌驾于法语之上,也不愿意让英语影响法语的纯洁。这是对自己母语最深沉的爱,不是维护正统。白话取代文言,是让文字与口语统一,是进步的。而网络错别字,基本上没有口语的基础,只能造成文字混乱。
网络承担着文化责任。网络是最新的媒体,也是最有前途的媒体,它将在不久的将来君临天下。我们在网络上发表的文字,将为后来人的网络习惯奠定基础。当我们在网络上轻松地使用语言的时候,我们是否意识到,我们正在不知不觉中对世界发挥影响?所以,我们上网,不仅仅是在发表自己的意见,更承担着不可推卸的文化责任。让我们怀着敬畏之心,珍惜爱护祖先辛苦传下的语言文字吧!下列对网络语言负面作用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网络语言中垃圾语言的泛滥破坏了作为民族文化载体的现代汉语的纯洁性。 |
B.网络交流中使用的某些新词汇破坏了已被广大中国人认可的汉字的表意性。 |
C.网络语言中使用了大量错别字,这些错别字极大地破坏了汉字的口语基础。 |
D.网络语言中新词汇过度地、无序地使用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现代汉语规范。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网民胡乱地使用一些简约、便捷的新词汇,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民族文化的纯洁。 |
B.网络语言中,产生了大量的与原有语言偏离的语言现象,这是对传统书面语言的否定。 |
C.网络上的文字活泼、自由、亲切、幽默,有自己鲜明的特色,特别贴近生活。 |
D.让文字与口语达到统一,不去维护正统,这是对母语深沉的热爱,这是进步的表现。 |
根据原文的内容,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在网络语言中把汉字和西洋字母、阿拉伯数字混合、杂糅着使用,不但会破坏汉字的表意性,还会造成文字混乱和语法混乱。 |
B.在网络交流中使用夹杂英文、汉字、汉语拼音和数字的文字既不经济,也毫无意义。 |
C.网络是最新的也最有前途的媒体,因此只要进行正确地引导和规范,网络语言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成为社会主流语言。 |
D.以前很多人尝试用拼音文字取代汉字,结果宣告失败,这说明了网络语言无论如何发展都不可能取代现代汉语的正统地位。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数学奇才华罗庚
无论研究数学中的哪一个分支,华罗庚总能抓住中心问题,并力求在方法上有所创新。他反对将数学割裂开,永远只搞一个小分支或其中的一个小题目,而对别的东西不闻不问。他将这种做法形容为“画地为牢”。他曾多次告诫学生:“我们不是玩弄整数,数论跟其他分支是有密切关系的。”在《数论导引》中,华罗庚首先强调的就是数学的整体性与各部分之间的联系。
1945年,尽管华罗庚已经是世界数论界的领袖学者之一,但他并不满足,决心中断他的数论研究,另起炉灶。关于他改变自己研究方向的主要原因,正如他以后多次说的,“假如我当时不改行,大概只写几篇数论文章,我的数学生命也就结束了,但改行了就不一样了。”“在研究数学时,选准方向拼命进攻固然重要,但退却有时也很重要。善于退却,把握住退却的时机,这本身就是一种艺术。”他的改行,实际上是其治学之道“宽、专、漫”中的“漫”,即他在搞熟弄通的分支附近,扩大眼界,在这个过程中逐渐转移到另一个分支,使自己的专业知识“漫”到其他领域。这样,原的知识在新的领域还有用,选择的范围就越越大。他一直认为,从解析数论中“漫”出是他一生研究数学的得意之笔。
对于我国数学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华罗庚认办,主要出在太注意方法而忽略了原则。一个数学问题往往要教十几种方法,其实只要一种就够了。学会一种方法,别的自然可以想到。在教学方法上,一种毛病是不少老师不愿意改作业,许多题目自己在黑板上演算一遍,让学生照抄了事;另一种毛病是不愿当堂答复学生的问题,这一种态度最坏。华罗庚上课时,对学生提的任何问题总要在课堂上答复,认为这样可以训练学生如何去“想”。有时实在解决不了,他也很坦白地告诉学生,他要回去继续想,而不是只顾面予,使问题解决得模模糊糊。他还讲到“由薄到厚"和“由厚到薄"的读书方法:“譬如我们读一本书,厚厚的一本,加上自己的注解,就会愈读愈厚,我们知道的东西也就‘由薄到厚’了。但这还只是接受和记忆的过程,读书并不是到此为止。‘由厚到薄’是消化、提炼的过程,即把那些学到的东西,经过咀嚼、消化,融会贯通,提炼出关键性的问题。”
1979年3月底,华罗庚应英国伯明翰大学邀请,去英国讲学,历时八个月,其间还应邀到荷兰、法国与西德访问了一个多月。7月下旬,“解析数论会议”在英国达勒姆召开,华罗庚应邀参加,他的学生王元与潘承洞也参加了。王元代表华罗庚和他自己做了“数论在近似分析中的应用"的大会报告,潘承洞做了“新中值公式及其应用"的大会报告。一些白发苍苍的数学家用“突出的成就" “很高的水平"等评语,赞扬中国数学家在研究解析数论方面所作的努力,并向华罗庚表示祝贺。
通过对欧洲的访问,华罗庚深刻领悟到“班门弄斧”这个成语是要人隐讳缺点,不要暴露,不如改成“弄斧必到班门"。他每到一个地方去演讲,必讲对方最拿手的东西,其目的就是希望得到帮助与指教。他形象地说:“你要耍斧头就要敢于到鲁班那儿去耍,如果他说你有缺点,一指点,我下回就好一点了;他如果点点头,就说明我们的工作有相当成绩。”在《数论导引》的序言里,华罗庚曾把搞数学比作下棋,号召大家找高手下,即与大数学家去较量。 l982年,在淮南煤矿的一次演讲中,华罗庚还将“观棋不语真君子,落子无悔大丈夫"改成“观棋不语非君子,落予有悔大丈夫”。意思是说,当你看到别人搞的东西有毛病时,一定要指出,当你发现自己搞的东西有毛病时,一定要及时修正,这才是“真君子"与“大丈夫”。可见,华罗庚的这些想法是一脉相承的。
(摘编自王元<华罗庚》)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华罗庚认为,研究数学如果把它割裂开,只研究某个分支或其中一个小题目,不考虑“左邻右舍”,就无异于“画地为牢”。 |
B.在华罗庚看,研究数学选定一个方向深入钻研很重要,但也要善于把握进退时机,该退却的时候就应该及时退却。 |
C.王元与潘承洞在国际数论学术会议上,报告了他们各自在解析数论方面取得的最新研究成果,受到与会代表的好评。 |
D.通过对欧洲的访问,华罗庚深刻认识到,只有得到国外数学界“鲁班”的指点与肯定,才能达到“耍斧头”的最高境界。 |
E.本文撷取华罗庚的若干人生片断,描写了他刻苦自学成才、研究数学的传奇经历,表现了一位杰出数学家的重要成就和贡献。从解析数论中“漫”出是华罗庚一生研究数学的得意之笔,这是什么原因?请简要分析(6分)
华罗庚的数学教学具有什么样的特点?请简要说明(6分)
“班门弄斧”“观棋不语真君子,落子无悔大丈夫”都是具有广泛影响并流传至今的熟语,华罗庚却从另一个角度翻出新意。对此,你认为华罗庚的改动有没有道理?请谈谈你的看法。(8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
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假如他不准时赶,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鲍勃,咱们去转转,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做这件事。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鲍勃对警察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表现了他在和老友见面前的愉快心情。 |
B.鲍勃说“这些年,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反映出他负罪在逃的窘迫之状。 |
C.鲍勃给警察讲述他和朋友约会的缘起,是为了向警察炫耀他和朋友的友情。 |
D.高个子男子担心鲍勃很快认出他不是吉米,便把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
E.鲍勃读便条时微微颤抖,表现了他当时惊愕、恐慌、尴尬等复杂的内心活动。小说两次写到“一阵冷飕飕的风”,有什么作用?
你认为小说中的鲍勃是个什么样的人?
小说描写了警察吉米和通缉犯鲍勃“二十年以后”赴约的故事,在“情与法”的冲突中,两个人都面临艰难的抉择。有人说鲍勃值得同情,有人说他罪有应得;有人说吉米忠于职守,有人说他背叛了友谊。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