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我们在十七岁时干些什么
舒 婷
17岁,有个共同点,就是每天在镜子前,龇牙咧嘴挤压青春痘。
儿子现在的班级成立文学社,众同仁在冥思苦想给班刊命名时,盯着社长硕果累累的苞谷脸,豁然贯通,遂一致同意叫“青春痘”。社长即儿子,一任而已,其伟大使命莫非就是贡献脸上那张“横看成岭侧成峰”的样板?
他老爸17岁时,引为已任的是作家使命感,社长交椅一坐好几年,几至坐穿。文学自是圣殿一般,班刊非“采贝”即“鼓浪”,满纸豪言壮语。脸上火力更足,未有“珊拉娜”洗痘水、敷痘霜之类济世良方,常常这瘤那瘤叠罗汉,冒冒尖尖,岌岌可危。至今太阳穴两旁还赫然留有遗迹,雨天可以存好几盅水哩。
我17岁时下了乡,水清风净滋润,缺鱼少肉没有油脂浪费在脸上。偶尔鼻尖眉头爆出一两颗信号弹,便忧心如焚,有男知青来串门,将刘海儿拉来拨去设法遮丑。就着油灯读名著,唱“外国民歌两首”,抄古今中外格言,写华丽动情的信。技痒时诌几行诗,随着手抄本四处乱飞,没有刊名,捞不到社长当,时时提心吊担。
17岁,儿子不叠被不整理书桌,更不洗衣服和臭袜子,喊泡茶来饭盛好,鞋要自选衣要名牌,每月上一次发廊,整天问有什么好吃的,唯一自己动手的只有开冰箱和打电脑游戏。不过,长途旅行时他是家中的全劳力,因为老爹老妈的颈椎、腰椎、肩周关节遭岁月风化,儿子便手提肩扛,嘴里咬着自己的机票和身份证。同学中有“月薪、周薪”的,儿子领“日薪”,从未超支略有节余。压岁钱、奖金(提琴或作文比赛所得)或生日红包统统自觉上缴,尚无经济头脑不懂回扣。
他老爸17的上半岁紧锣密鼓地打拼,准备上中文系。屁股和膝头的补丁厚如烙饼,而且颜色迥异。海外频频寄来的进口布料、纯毛衣服,窝赃般地压在箱底发霉虫蛀。他身任学生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对敌斗争积极分子兼足球队长,该足球队转战全省没有失过一个球,遂去大连参加全国少年足球比赛度过17岁生日。下半岁碰上文化大革命,忙着写大字报、贴标语,早请示晚汇报,被抄家和去串联。绘画学3个月,小提琴练半年,饭不会做衣服不会洗,直到两年后去插队。
我17岁体重只有42公斤,要挑50公斤的谷担,耱田、育秧、割稻,学一样哭一场。自留地里栽菜秧子,不长叶子只生虫,幸亏种番薯倒是光长叶子,便不觉采来炒着吃。跟着新华字典每天学5个生字,翻英汉读物,背唐宋诗词,做大学梦。腋下夹一本禁书,到各知青点去投桃报李,换来各种意外的惊喜。衣裳、头发每日一洗,抽屉、衣箱纹丝不乱,学会用二两肉、一板豆腐、几棵芥菜做一桌佳肴。和伙伴过中秋节,然后佯醉,为了不必到结霜的小河边涮碗。
17岁的儿子崇拜贝克汉姆、谢霆锋和麦当劳。小时候口必称郑渊洁,从未仰视过老爸老妈,称班主任“凡姐”,直呼物理老师“阿弟”,说班上男生都叫女朋友“老婆”。趁机追问儿子:有没有拍拖?答:还没有那么畅销。上网聊天,打又臭又长的电话,时而卷着舌头说两句英语。从幼儿园开始,音乐小学、音乐中学、小提琴专业浸泡10年,一打开私房音响,还是张信哲和王菲。功课百忙之中,不忘见缝插针频频跟电视机接吻,因近视已达750度,不肯戴眼镜。
17岁时,他老爸开始写小说,至今没得发表;再写诗,发表以后除了他的老娘将《诗刊》放在菜蓝里向左邻右舍显宝外,似无追星女青年;改写寓言、随笔、科幻小说,书出得薄薄的,反响也是小小的。喜欢马雅可夫斯基、雷锋、贝多芬、郭小川,其中没有我。有心栽花无心插柳,而今所出版的书大多是数十万字一本的诗歌理论,这是后话。
17岁时,我梦想的是一斤膨体纱毛线,可以打件时髦的套衫;一柜满满大部头小说,最后是卷了边,发了黄,略有破损,这样的书才好看;梦想不用向队长赔笑脸,不必上大队部去送礼,也无需走县城“四个面向办公室”找关系,忽然一纸通知书便腾云驾雾进了大学。猛听一声吆喝:“翻谷咯!”被震醒过来,原来自己还在晒场边打盹。
从未想过成为一名作家或诗人,更不懂得梦想当母亲。
咳,17岁!
阅读全文,用自己的语言概括两代人17岁时各自的特点。
试分析作者对儿子17岁时的表现持什么态度。
请指出本文采用的最主要的表现手法是什么?结合文章内容说说运用这种表现手法来写有什么好处?
以文章加点词语的分析为例,简要说明这篇散文的语言特点。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较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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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父子的母校
韦如辉
父亲对儿子说起他的母校,腮边的胡碴儿都飞快地跳起了舞。
父亲说,那操场,那教学楼,那梧桐树。父亲放下手中的锄头,夸张地打开自己的双臂,语无伦次地说,那家伙,那个大啊!那个高啊!那个美啊!
儿子的思想,随着父亲夸张的动作,鸽子一样地飞向远方。
父亲放下双臂,风摆树叶似的抖着右手又说,还有那教室,那家伙,窗明几净。父亲从嘴里喷发出的唾沫和浓重的烟草味,在阳光下的田野上肆无忌惮地游走。
儿子屏住呼吸,全神贯注地看完父亲一连串的表演,最后才语气稚嫩地问,爸,你的母校真的那么好吗?儿子不是不相信父亲的话,实在是儿子没见过被父亲夸奖得如此美好的学校。
父亲似乎不高兴,一脸愠色地拨弄了一下儿子的脑袋。儿子的脑袋,弹簧似的晃了晃。父亲语气凝重地说,你小子,我说的还能有假!
儿子的梦里,就有了父亲的母校。有了那操场,那教室,那高楼,那梧桐树。
父亲从村外一步三摇地走,背上压着山一样大捆的柴草。
眼看就要入冬了,父亲必须用这些柴草,认真地对付这个即将到的寒冷冬天。
有一天,儿子扶下父亲背上的最后一捆柴草。儿子请求,爸,带我去看一看你的母校,好吗?
对于儿子的请求,父亲觉得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意料之中。父亲认真地吐一口烟雾,才对儿子说,真想去?
儿子努力地点了点头,嘴里坚定地说,想!
第二天,田地里的浓雾还没有淡下的时候,父子俩就上路了!
父亲边走边对儿子说,我的母校在县城,离咱家可远了。得翻过两条河,再坐三个钟头的车才能到达啊。父亲说到最后一个“啊”字,诗人般抒发出一串长音。
临近中午的时候,父子俩几经周折才到了县城。
县城真是个好地方,儿子从没去过县城,儿子的好奇心被极大地调动起了。儿子从心眼里羡慕父亲,父亲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他的母校能在县城,他能在县城里读书,真是了不起。
走到一块开阔地,父亲异常兴奋,眼睛放射出万丈光芒。父亲说,看,这块,就是母校的操场,那家伙。父亲的语气里跳动着数以万计个惊喜的细胞。
儿子满眼惊奇,眼神随着操场的开阔地而延伸而翻腾而跳跃。
父亲用手一指,看,那个四层楼,就是我们的教室哩。我的班在三楼,最东头的那个门,看见了没有?
儿子当然看见了。儿子的眼睛里是一座巍然屹立的高楼。儿子心想,什么时候自己能到那教室里读一天的书,哪怕是一天也就心满意足了!
父亲嘴里还在说,信不信?那家伙!
从县城回,儿子整夜做梦。儿子的梦当然都与父亲的母校有关。
后来,儿子真到县城读书。父亲对儿子说,你读书的那个学校,就是我母校,那家伙!
再后,儿子考上了大学,儿子成了城里人。
儿子什么都搞清楚了。父亲没上过一天的学,父亲在城里根本就没有什么母校。父亲心里装的那几个字,还是从扫盲班拾的。
那么父亲为什么称自己在城里有母校呢?为什么又把体委大厦和体委操场指鹿为马呢?儿子当然清楚,儿子清楚得眼睛里蓄满了泪花。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1年第11期,有删节)
下列对这篇小说有关内容分析和概括,最准确的两项是

A.结合全文看,这篇小说贯穿全文的线索是母校或父子的母校。
B.父亲说起他的母校时神采飞扬,不仅是为了激发了儿子对父亲的母校的神往,也是自己对上学的向往。
C.父亲带儿子到城里看他根本不存在的母校,是为了告诉儿子城乡的差别,使儿子产生进城学习的欲望。
D.小说两次写到儿子的梦,在结构上起到推动情节的作用。

E.儿子如愿以偿考取了父亲的母校后,得知父亲并没有什么母校,于是理解了父亲的良苦用心。
父亲并没有母校,小说为什么还用“父子的母校”为标题?
有人认为父亲以欺骗的形式来激励儿子,虽然能取得短时期的作用,但对孩子的成长并不利。你认为呢?

论述类文本阅读(9分,每小题3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阅 读 即 享 受
岳洪治
国人自古就有尊重知识、鼓励耕读的传统。读书人每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的话勉励自己。然而,如果认真想一想,这个话似乎也不是那么完美。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勤学苦读,固然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然而,一个“苦”字,势必会使一些人把读书视为畏途,尚未接触便远远地避开了。这些年来,阅读率的下降,固然有很多因素,而认为读书辛苦,不如坐在电脑前打游戏来得痛快,也是使一些人疏远书本的一个原因。
我们为什么不能把读书变成一种享受,变成一件快乐的事情呢?
国人向来以“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为理想人生的目标。一个人无论从事何种职业,读书都应该是毕生躬行的事业。如果说,生活的最高目的是健康和快乐,那么,愉快的阅读,也应该成为读书的一个最主要的目的。除去年少时做功课,年长后做学问所必须的阅读,因为不得不读而难免枯燥乏味之外,我们的阅读,都应该是愉快的,都应该是一种享受。具体而言,愉快的阅读,就是陶渊明在《五柳先生传》中所说的“闲静少言,不慕荣利。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的那种读书。假如是汲汲于职称、汲汲于做官、汲汲于炒股盈利而读书,纵然你读得很努力、很见成效,但是,这阅读的过程也是很难愉快的。
然而,要达到读书的高境界,要实现愉快的阅读,所读的书,必须是你真正喜欢的书,是可以使你内心得到满足、心智更加丰盈的书。因为只有阅读这样的书,才会有思想上的共鸣,才会获得精神上的享受,你才会因为阅读的愉快而进入“欣然忘食”的高境界。
在一个讲究品质的时代,要想使自己成为一个有品质、有修养的人,一个最为便捷有效的途径,就是多读好书。那么,什么样的书,才可以称之为好书呢?我想,好书至少应该具备如下几个要素:第一,作品的思想内容,应该是作者曾经接触过的、思考过的社会生活的艺术地再现。整体上,具有一种催人奋进、积极向上的内在品质和自然完美的表现形式。第二,作品语言要清新质朴、生动形象,既优美流畅,又富含感情与哲理。第三,每个句子,都应该是从作者心田里生长的美丽花朵和智慧果实,能够让读者在愉快地阅读中,不由自主地就进入了作品中的世界。
一本好书,是一个人最贴心的友伴和心灵上不可缺少的营养美食。人生在世,许多东西都可以放弃,只是不要放弃了享受阅读的权利。
(选自《中华文摘》2011年第1期,有删改)
下列对原文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因为读书辛苦,使一些人把读书视为畏途,这是造成了阅读率的下降的重要原因之一。
B.生活的最高目的是健康和快乐,愉快的阅读,是读书最主要的目的之一。
C.假如为了职称、做官和炒股盈利这些功利而读书,那不是我们推崇的快乐阅读。
D.不管什么时候,也无论什么情况下,阅读都是一件快乐的事,我们不要放弃享受阅读的权利。

请说说作者为什么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也不是那么完美?
从全文看,我们应如何把读书变成一种享受,变成一件快乐的事情呢?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题。(20分)
剃匠
韩少功
何爹剃头几十年,是个远近有名的剃匠师傅。无奈村里的脑袋越来越少,包括好多脑袋打工去了,好多脑袋移居山外了,好多脑袋入土了。算一下,生计越来越难以维持——他说起码要九百个脑袋,才够保证他基本的收入。这还没有算那些一头红发或一头绿发的脑袋。何爹不愿趋时,说年青人要染头发,五颜六色地染下来,狗不像狗,猫不像猫,还算是个人?他不是不会染,是不愿意染。师傅没教给他的,他绝对不做。结果,好些年青人来店里看一眼,发现这里不能焗油和染发,更不能做负离子和爆炸式,就打道去了镇上。
何爹的生意一天天更见冷清。我去找他剪头的时候,在几间房里寻了个遍,才发现他在竹床上睡觉。
“今天是初八,估算着你是该来了。”他高兴地打开炉门,乐滋滋地倒一盆热水,大张旗鼓进入第一道程序:洗脸清头。
“我这个头是要带到国外去的,你留心一点剃。”我提醒他。
“放心,放心!建伢子要到阿联酋去煮饭,不也是要出国?他也是我剃的。”
洗完脸,发现停了电。不过不要紧,他的老式推剪和剃刀都不用电——这又勾起了他对新式美发的不满和不屑:你说,他们到底是人剃头呢,还是电剃头呢?只晓得操一把电剪,一个吹筒,两个月就出了师,就开得店,那也算剃头?更好笑的是,眼下婆娘们也当剃匠,把男人的脑壳盘来拨去,耍球不是耍球,和面不是和面,成何体统?男人的头,女子的腰,只能看,不能挠。这句老话都不记得了么?
我笑他太老腔老板,劝他不必过于固守男女之防。
好吧好吧,就算男人的脑壳不金贵了,可以由婆娘们随便来挠,但理发不用剃刀,像什么话呢?他振振有词地说,剃匠剃匠,关键是剃,是一把刀。剃匠们以前为什么都敬奉关帝爷?就因为关大将军的工夫也是在一把刀上,过五关,斩六将,杀颜良,诛文丑,于万军之阵取上将军头颅如探囊取物。要是剃匠手里没有这把刀,起码一条,光头就是刨不出来的,三十六种刀法也派不上用场。
我领教过他的微型青龙偃月。其一是“关公拖刀”:刀背在顾客后颈处长长地一刮,刮出顾客麻酥酥的一阵惊悚,让人十分享受。其二是“张飞打鼓”:刀口在顾客后颈上弹出一串花,同样让顾客特别舒服。“双龙出水”也是刀法之一,意味着刀片在顾客鼻梁两边轻捷地铲削。“月中偷桃”当然是另一刀法,意味着刀片在顾客眼皮上轻巧地刨刮。至于“哪吒探海”更是不可错过的一绝:刀尖在顾客耳朵窝子里细剔,似有似无,若即若离,不仅净毛除垢,而且让人痒中透爽,整个耳朵顿时清新和开阔,整个面部和身体为之牵动,招来嗖嗖嗖八面来风。气脉贯通和精血涌跃之际,待剃匠从容收刀,受用者一个喷嚏天昏地暗,尽吐五腑六脏之浊气。
何师傅操一杆青龙偃月,阅人间头颅无数,开刀,合刀,清刀,弹刀,均由手腕与两三指头相配合,玩出了一朵令人眼花缭乱的花。一把刀可以旋出任何一个角度,可以对付任何复杂的部位,上下左右无敌不克,横竖内外无坚不摧,有时甚至可以闭着眼睛上阵,无需眼角余光的照看。一套古典绝活玩下来,他只收三块钱。
尽管廉价,尽管古典,他的顾客还是越来越少。有时候,他成天只能睡觉,一天下来也等不到一个脑袋,只好招手把那叫花子那流浪崽叫进门,同他说说话,或者在他头上活活手,提供免费服务。但他还是决不焗油和染发,宁可败走麦城也决不背汉降魏。大概是白天睡多了,他晚上反而睡不着,常常带着叫花子去邻居家看看电视,或者去老朋友那里串门。从李白的“床前明月光”,到白居易的“此恨绵绵无绝期”,他诗兴大发时,能背出很多古人诗作。
三明爹一辈子只有一个发型,就是刨光头,每次都被何师傅刨得灰里透白,白里透青,滑溜溜地毫光四射,因此多年来是何爹刀下最熟悉、最亲切、最忠实的脑袋。
有一段,三明爹好久没送脑袋来了,让何爹算着算着日子,不免起了疑心。他翻过两个岭去看望老朋友,发现对方久病在床,已经脱了形,奄奄一息。
他含着泪回家,取来了行头,再给对方的脑袋刨一次,包括使完了他全部的绝活。三明爹半躺着,舒服得长长吁出一口气:“兄弟,我这一辈子抓泥捧土,脚吃了亏,手吃了亏,肚子也吃了亏呵。搭伴你,就是脑壳没有吃亏。我这个脑壳,来世……还是你的。”
何爹含着泪说:“你放心,放心。”
光头脸上带着笑,慢慢合上了眼皮,像睡过去了。
何爹再一次张飞打鼓:刀口在光亮亮的头皮上一弹,弹出了一串花,由强渐弱,余音袅袅,算是最后一道工序完成。他看见三明爹眼皮轻轻跳了一下。
那一定是人生最后的极乐。
结合全文,简要分析何爹这一人物形象。
文章最后详写何爹最后一次给三明爹剃头的情节有何作用?
结合全文,简析下面文句的含意和表达上的精美之处。
(1)但何爹不愿趋时,宁可败走麦城也绝不背汉降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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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那一定是人生最后的极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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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建议把标题“剃匠”改为“青龙偃月刀” ,你认为哪一个合适?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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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全文,谈谈你如何看待何爹对传统剃头手艺的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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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9分)
城市是一本打开的书,从中可以看到它的文化抱负。
城市的主体是人,从某种意义可以说,创造城市文明的过程,也就是创造现代人的过程。人与城市之间的主客体相互影响改变着对方,没有城市人的高素质,也就不可能有良好的城市文明。城市文明建设取决于认识主体的文化修养和客体的文化特质,是城市群体素质和人文精神的集中体现。城市文明可以抽象为各种文化符号,从不同角度和层面上代表着城市文明。
“让我看看你的城市,就能说出这个城市的居民在文化上追求什么”,城市文明程度是映射城市各类主体综合素质的镜子,城市形象的毁坏、历史文脉的断裂、城市个性的丧失都归因于政府的不当行为和开发商对利润的过分追逐,源于政府官员好大喜功和政绩冲动,正所谓一个庸医能使生命长眠地下,一个蹩脚的建筑师能使遗憾长留城市,而一个平庸的决策者几乎可以轻易毁掉一座城市。
城市文化选择决定城市文明走向,这一选择既与权力者素质有关,又与社会选择机制有关,成功的选择取决于社会精英群体选择权力的大小、参与机会的多寡以及选择机制的完善。巨变时代的城市文明建设,需要睿智的城市决策者,更需要具有深厚文化素养、超前思维模式、强烈社会责任、鲜明城市意识的城市建设者。
世界城市发展的历史表明,城市文明的凝聚力、影响力和辐射力很大程度取决于城市精英和市民创造的人文精神和人文力量,如欧美的伦敦、巴黎、纽约等一流国际大都市都是西方城市文明的高地和集大成者。伦敦作为老牌帝国都市,科学理性、渐进求变构成这座城市的文化基座,这里的文化孕育出《大宪章》、《政府论》、《国富论》等影响世界历史进程的煌煌巨制,培养出培根、牛顿、亚当·斯密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推动人类文明发展的大家巨匠。“知识就是力量”的大力倡导,经验主义、实验主义方法论的变革,冲破了中世纪经院哲学的思想禁锢,开启了工业革命的先河,加速了伦敦现代化的进程。
巴黎之所以受到尊重,不仅仅在于它是时装之都、香水之都,也不仅仅在于美丽的塞纳河、著名的卢浮宫和高耸的埃菲尔铁塔,更重要的是它曾经作为欧洲乃至世界思想文化的中心,是启蒙运动和人文精神的历史重镇。十八世纪西方人文主义的发展,更是离不开巴黎的思想推动,伏尔泰、卢梭以及百科全书派思想家们所阐述的天赋人权、社会契约思想和“自由、平等、博爱”的理念,以及《拿破仑法典》所体现的现代民主法治精神,已成为全人类的共同文化遗产。
纽约是最年轻的世界大都市,纽约的崛起来自自由、平等和机会所代表的“美国梦”对于世界移民的吸引,来自移民文化共同缔造的开拓疆土、改变命运、实现梦想的精神。不同肤色、不同宗教、不同种族、不同语言的人群聚集在一起,使这里成为文化的大熔炉,融化成一种新质文化,推动纽约迅速成为世界的经济中心、文化中心、金融中心和信息中心。
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城市的主体是人,创造城市文明的过程,就是创造现代人的过程。
B.城市文明建设决定了认识主体的文化修养和客体的文化特质。
C.城市形象的毁坏是因为政府行为的不当和开发商对利润的追逐。
D.城市文化选择与权力者的素质以及社会选择机制有关。

下列各项不能证明“城市文明的凝聚力、影响力和辐射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市精英市民创造的人文精神和人文力量。”的一项是()

A.培根等大家倡导的思想理论,冲破了中世纪经院哲学的思想禁锢,加速了伦敦现代化的进程。
B.作为启蒙运动和人文精神的历史重镇巴黎,其思想推动了十八世纪西方人文主义的发展。
C.城市文明是一个多维体,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审视和打量,会呈现不同的维度。
D.由于不同肤色、宗教、种族、语言的人群聚集,使纽约迅速成为世界的经济、文化、金融和信息的中心。

根据文章归纳概括文中加点的“文化抱负”的内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下笔不觉师造化
梁衡
黄宾虹一生绘画艺术的大进展,多发生在他隐居的时期。这并不是纯粹的巧合,无需应酬杂务的宁静生活可以让他深思内省,促使画作和自然风景、隐居生活进一步契合。池阳湖画风之变是一次突变,源自他对江湖水光天色的写生,也来自他蓄积已久的思考,还来自苦涩现实对他心灵的影响。其弟子王伯敏多年后还难忘他老师的教诲:“读书的人,要甘于寂寞。寂寞能安定,定则心静,静则心清,清则心明,明则明白一切事理。作画,墨是黑的,只要眼明心清,便能悟出知白守黑的道理,画便猛进。”
1929年的一件盛事是教育部在上海举办的第一届全国美术展览,南北国画家都参加。此时在上海美专任教的黄宾虹参加了展出工作,并发表了评介文章《美展国画谈》。文章提倡士大夫的逸品画格,以为不必求悦于人,人不知而不愠,才是真画者;还以为当时沪上流行的一种是细谨、工于涂泽的媚人习气,另一种是自矜才气、沦于放诞的欺人画风,以浮滑为潇洒、以轻软为秀润,真画者反不合时宜。他希望画者能坚持避俗趋雅的操守,力求华滋浑厚的画风,不要因一时俗世弃取而改变。
黄宾虹一向以为书画同源,所以称作画为“写画”。他以为上古时代书画不分,如伏羲画八卦,仓颉造字的一种主要方式就是象形,中国最早的文字中已有横线、纵线、弧线等线条形式;汉以后虽分书画,但仍是道归于一,三代以上笔法可从甲骨、古玉、铜器中求之。他在1929年编辑的《滨虹草堂古印谱》里曾谈到古印上的籀篆文字:点画的肥瘦方圆奇正各不同,有助于绘画笔法;而结构的疏密、参差离合、抑扬顿挫、回环往复,更可见章法布置之妙。所以,他作画时要置备金石拓本在案头。他由古玺印这种上古金石实物、临近原始的艺术形式中悟出笔法要旨,认识到书法、文字、金石、绘画都是同一来源,即来源于自然山水,从而找到回归造化之路。
黄宾虹常提到古代书法家从观察自然中有所领悟,如在雨后看车行泥沼,车轮在泥中转动犹如笔被纸墨所滞却仍圆转,不疾不徐、不粘不脱,由此笔法大进。他也常以自然山水之理来诠释自己的笔法,如“平”就是如风吹水动、一波三折;“圆”如行云流水、宛转自如,而石有棱角、树有桠杈,则是圆中有方;“变”则如石有阴阳向背、树有交互参差,山有起伏显晦、水有缓急动静。1922年他在给友人陈柱尊的信里说到,自己是以山水作字,而以字来作画。可见,他已将山水自然之理、《说文》六书之法、书法、画法相互打通。
现代画家以画为道抑或以画为艺,这种人生态度和价值取向上的对比,在黄宾虹和张大千身上表现得最为明显。张大千一生充满传奇色彩,黄宾虹一生平静淡泊。张大千1925年在上海举办第一次个人画展,26岁就扬名南北,后又去北平办画展,被称为“南张北溥”,可谓名满天下;而黄宾虹虽较早就有“南黄北齐”之称,但他直至1943年才在上海举办第一次个人画展,这时他已经80岁了。
黄宾虹自来沪上就以鉴赏、鉴别真伪著称;而张大千仿作的石涛画,甚至瞒过了当时的大行家罗振玉、黄宾虹及其老师曾髯,可谓出神入化。还有对画与钱的关系,黄宾虹一生力避卖画,多以画赠友人知己。虽有润笔,与他的名气相比也很低,他一直严守传统士大夫不言阿堵的精神,过着清寂的学人生活;而张大千却有着对金钱的开通看法和潇洒追求,有过极高的润格,也卖商品画,出手阔绰。不同的人生态度最终体现在他们的画中,黄宾虹的画是典型的恪守传统的雅正的士大夫画,张大千的画则有趋向民间、时尚的意趣。两人都是一代宗师,只是在境界上和被认可的领域不同而已。
(摘编自吴晶《画之大者——黄宾虹传》)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4分)

A.针对当时沪上流行的细谨、涂泽的媚人习气和自矜才气、沦于放诞的欺人画风,黄宾虹推崇细腻、轻软的逸品画格,倡导做“真画者”。
B.由于我国书法、文字、金石、绘画同源异流,道归于一,要研究中国书法、绘画的笔法意蕴,就只能从上古时期的甲骨、古玉、铜器人手。
C.书画家常能从观察自然中领悟到艺术的真谛,如由雨后看车行泥沼悟得笔法的疾徐粘脱,由石的阴阻向背、树的交互参差悟出笔法的变化。
D.张大千有着深厚的艺术修养,模仿的水平也极为高超,以至于他仿作的石涛画,甚至瞒过了当时的书画大行家罗振玉等人。

E.本文通过记述黄宾虹博采众长、学习绘画的艰苦历程,描写了他在中国绘画艺术上的理论创见与突出成就,为我们展示了一位艺术家的感人形象。
黄宾虹一生绘画艺术的大进展,多发生在他的隐居时期。这是什么原因?请简要分析。(6分)
黄宾虹作画时为什么要把金石拓本摆在案头?请简要分析。
尽管黄宾虹和张大千都是一代宗师,但二人的人生态度、对金钱的看法以及艺道旨趣却大相径庭。这给你什么样的启示?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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