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我们在十七岁时干些什么
舒 婷
17岁,有个共同点,就是每天在镜子前,龇牙咧嘴挤压青春痘。
儿子现在的班级成立文学社,众同仁在冥思苦想给班刊命名时,盯着社长硕果累累的苞谷脸,豁然贯通,遂一致同意叫“青春痘”。社长即儿子,一任而已,其伟大使命莫非就是贡献脸上那张“横看成岭侧成峰”的样板?
他老爸17岁时,引为已任的是作家使命感,社长交椅一坐好几年,几至坐穿。文学自是圣殿一般,班刊非“采贝”即“鼓浪”,满纸豪言壮语。脸上火力更足,未有“珊拉娜”洗痘水、敷痘霜之类济世良方,常常这瘤那瘤叠罗汉,冒冒尖尖,岌岌可危。至今太阳穴两旁还赫然留有遗迹,雨天可以存好几盅水哩。
我17岁时下了乡,水清风净滋润,缺鱼少肉没有油脂浪费在脸上。偶尔鼻尖眉头爆出一两颗信号弹,便忧心如焚,有男知青来串门,将刘海儿拉来拨去设法遮丑。就着油灯读名著,唱“外国民歌两首”,抄古今中外格言,写华丽动情的信。技痒时诌几行诗,随着手抄本四处乱飞,没有刊名,捞不到社长当,时时提心吊担。
17岁,儿子不叠被不整理书桌,更不洗衣服和臭袜子,喊泡茶来饭盛好,鞋要自选衣要名牌,每月上一次发廊,整天问有什么好吃的,唯一自己动手的只有开冰箱和打电脑游戏。不过,长途旅行时他是家中的全劳力,因为老爹老妈的颈椎、腰椎、肩周关节遭岁月风化,儿子便手提肩扛,嘴里咬着自己的机票和身份证。同学中有“月薪、周薪”的,儿子领“日薪”,从未超支略有节余。压岁钱、奖金(提琴或作文比赛所得)或生日红包统统自觉上缴,尚无经济头脑不懂回扣。
他老爸17的上半岁紧锣密鼓地打拼,准备上中文系。屁股和膝头的补丁厚如烙饼,而且颜色迥异。海外频频寄来的进口布料、纯毛衣服,窝赃般地压在箱底发霉虫蛀。他身任学生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对敌斗争积极分子兼足球队长,该足球队转战全省没有失过一个球,遂去大连参加全国少年足球比赛度过17岁生日。下半岁碰上文化大革命,忙着写大字报、贴标语,早请示晚汇报,被抄家和去串联。绘画学3个月,小提琴练半年,饭不会做衣服不会洗,直到两年后去插队。
我17岁体重只有42公斤,要挑50公斤的谷担,耱田、育秧、割稻,学一样哭一场。自留地里栽菜秧子,不长叶子只生虫,幸亏种番薯倒是光长叶子,便不觉采来炒着吃。跟着新华字典每天学5个生字,翻英汉读物,背唐宋诗词,做大学梦。腋下夹一本禁书,到各知青点去投桃报李,换来各种意外的惊喜。衣裳、头发每日一洗,抽屉、衣箱纹丝不乱,学会用二两肉、一板豆腐、几棵芥菜做一桌佳肴。和伙伴过中秋节,然后佯醉,为了不必到结霜的小河边涮碗。
17岁的儿子崇拜贝克汉姆、谢霆锋和麦当劳。小时候口必称郑渊洁,从未仰视过老爸老妈,称班主任“凡姐”,直呼物理老师“阿弟”,说班上男生都叫女朋友“老婆”。趁机追问儿子:有没有拍拖?答:还没有那么畅销。上网聊天,打又臭又长的电话,时而卷着舌头说两句英语。从幼儿园开始,音乐小学、音乐中学、小提琴专业浸泡10年,一打开私房音响,还是张信哲和王菲。功课百忙之中,不忘见缝插针频频跟电视机接吻,因近视已达750度,不肯戴眼镜。
17岁时,他老爸开始写小说,至今没得发表;再写诗,发表以后除了他的老娘将《诗刊》放在菜蓝里向左邻右舍显宝外,似无追星女青年;改写寓言、随笔、科幻小说,书出得薄薄的,反响也是小小的。喜欢马雅可夫斯基、雷锋、贝多芬、郭小川,其中没有我。有心栽花无心插柳,而今所出版的书大多是数十万字一本的诗歌理论,这是后话。
17岁时,我梦想的是一斤膨体纱毛线,可以打件时髦的套衫;一柜满满大部头小说,最后是卷了边,发了黄,略有破损,这样的书才好看;梦想不用向队长赔笑脸,不必上大队部去送礼,也无需走县城“四个面向办公室”找关系,忽然一纸通知书便腾云驾雾进了大学。猛听一声吆喝:“翻谷咯!”被震醒过来,原来自己还在晒场边打盹。
从未想过成为一名作家或诗人,更不懂得梦想当母亲。
咳,17岁!
阅读全文,用自己的语言概括两代人17岁时各自的特点。
试分析作者对儿子17岁时的表现持什么态度。
请指出本文采用的最主要的表现手法是什么?结合文章内容说说运用这种表现手法来写有什么好处?
以文章加点词语的分析为例,简要说明这篇散文的语言特点。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较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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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作品

在风中长大
朱以撒
③总是在晚饭的时候,借助夕阳的余晖品尝,每一口饭和菜,都充满芳香。一盏忽忽悠悠的煤油灯摆上了桌,火舌温柔、委婉,昏黄暗淡,却可以照见一家老小。在摇曳的火舌下,厨房里是母亲熟练运动着的双手,碗碟正在被涮洗,暗中反射着寒光。没有电灯通明的老宅,简陋中透着温馨,是一种干稻草堆那般的温暖。
④有一些人注定要离乡背井,到更广阔的空间接受风雨的扑打。我从风中的山野来到这个省会城市,已经二十六岁,又高又瘦如风中之丝。城市是乡村的怪胎,许多的空旷越来越紧密地被高层建筑挤占,似乎不占尽空间就不足以称城市。一座高大的建筑就是一面挡风的盾牌,盾牌多了,激荡的风难以穿越。城市闷热起来,蒲扇已经消失,电器降温设备在炎炎夏日的居室里制造着非自然的情调。有时也能巧遇故旧,当我放弃大路钻入小巷,风突然旋转而至,皮肤准确地判断它来自高空或者原野。即使城市生活久了,皮肤的感觉依旧,像一小节细微的芒刺拂动,有一点幸福的异样。
⑤台风是这个城市最大的威胁。当我们看到台风时,已经是这股力量穿行过后留下的破坏痕迹了——楼房倒塌,桥梁倾圮,林木拔起,船只颠覆。装点城市的无数大型广告,妖冶的美女花容失色,断成几节,只余一只煽情的眼。每一次台风过去,城市惊魂未定。对于大自然而言,只不过是它一次急促的呼吸罢了。
⑥曾经有一出戏代表了一个时代对于风的强硬态度,它的名字叫《战台风》。当几百万知青躬耕于大野,对于自然的力量不寒而栗时,这出戏的出现,增添了人们不自量力的胆魄,面对台风、暴雨、山洪、泥石流,以血肉之躯去抵挡的人不在少数。
⑦然而,自然界永远是一幅广阔高迥的相貌,深含超人的力量。人类无法拒绝风,无法改变风的走向,人的自尊自信受到了风的挑战。人在长大,除了肉身的伸张之外,更重要的标志是人的思维摆脱了愚昧,走上了正常的轨迹。我注意到,面对破坏力强大的风,人们已经从迎战转为躲避,避其锋芒、尖锐,不再侈谈人定胜天这类空话。渔船靠港、学校放假,举村迁移,这些都是认识上的觉醒和进步——没有什么比人的生命更加紧要,人在大自然自然面前低头,并不是人类的羞耻。
⑧在风中,我们长大。(选自《十月》,有删节)
文章第③节描写了家庭生活温馨的一幕,请简析其表达特色。
文章第⑥节写《战台风》这出戏有何作用?
文章题目“在风中长大”中“长大”的内涵有哪两点?
本文蕴含着作者丰富的情感,请予以探究。

阅读下面的文字
在异乡
(美)海明威
深秋,战争不断进行着,但我们再也不去打仗了。米兰(意大利城市)的深秋冷飕飕的,天黑得很早。转眼间华灯初上,沿街看看橱窗很惬意。店门外挂着许多野味:雪花洒在狐狸的卷毛上,寒风吹起蓬松的尾巴;掏空内脏的僵硬的鹿沉甸甸地吊着;一串串小鸟在风中飘摇,羽毛翻舞着。这是一个很冷的秋天,风从山岗上吹来。
每天下午,我们都上医院去。医院很古老,也很幽美。对面有几幢新造的砖砌房屋。每天下午,我们在那里相聚,坐在将为我们治好病的手术椅里,大家彬彬有礼,互相关心地问是什么病。
医生走到我的手术椅旁说:“战前,你最喜欢什么?玩球吗?”
“不错,踢足球。”我说。
“好,”他说,“你会重新踢足球的,肯定比以前踢得更好。”
我的膝关节有病,从膝盖到踝节之间的小腿僵直,没有腿肚子似的。医生说:“一切都会顺利的。小伙子,你是个幸运儿。你会重新踢足球的,像个锦标选手。”
旁边的手术椅中坐着一位少校。他的一只手小得像个娃娃的手。上下翻动的牵引带夹着那只小手,拍打着僵硬的手指。轮到检查他时,少校对我眨眨眼,一面问医生:“我也能重新踢足球吗,主任大夫?”他的剑术非常高超,战前是意大利最优秀的剑术家。
每当我们坐在手术椅中,他总要不厌其烦地纠正我的意大利语法。我可以肯定,少校不相信机械治疗,可他总是按时上医院,从不错过一天。在一段时间内,我们谁都不信这玩艺儿。
有一天,少校甚至说,这些东西全是胡闹。少校长得矮小,却笔挺地坐在手术椅中,将右手伸入机器,让牵引带夹着手指翻动,眼睛直盯着墙壁。
“要是战争结束了,要是真有那么一天的话,你打算干些什么?”少校问我,“注意,语法要正确!”
“回美国。”
“结婚了吗?”
“没有,但很想。”
“你太蠢了。”他看上去很恼火。“一个男人决不能结婚。”
“为什么,少校先生?”
“别叫我少校先生。”
“为什么男人不应该结婚?”
“不该,就是不该,”他怒气冲冲地说,“即便一个人注定要失去一切,至少不该使自己落到要失掉那一切的地步。他不该使自己陷入那种境地。他应当去找不会丧失的东西。”
他说着,眼睛直瞪着前面,显得非常恼怒、痛苦。
“可为什么一定会失掉呢?”
“肯定会失掉,”他望着墙壁说,然后,低下头看着整形器,吱吱咯咯地把小手从牵引带里抽出来,在大腿上狠狠拍几下。“肯定会失掉,”他几乎大吼了,“别跟我争辩!”接着他对看管机器的护理员叫道:“来,把这该死的东西关掉!”
他回到另一间诊室去接受光疗和按摩了。一会儿,我听见他向医生请求借用电话,后来,门关上了。他重新回到这间房间时,我正坐在另一只手术椅中。他径直朝我坐的地方走来,把一条胳膊搁在我的肩上。
“真对不起,”他说,一面用那只好手拍拍我的肩膀,“刚才我太失礼了。我妻子刚去世。请原谅。”
“噢…….”我惋惜地说,“非常遗憾。”
他站在那儿,咬着下嘴唇。“忘掉痛苦,”他说,“难哪!”他的目光越过我,望着窗外。接着他哭了。“我简直忘不掉悲痛,”他边说边哽咽着。然后他失声痛哭,又抬起头,茫然呆视着,咬紧嘴唇,泪流满面,接着,挺起腰,带着军人的姿态,迈过一排排手术椅,昂然而去。
医生告诉我,少校的妻子很年轻,死于肺炎;少校直到残废不能再打仗后,才同她结婚,她只病了几天。谁也没料到她会死的。三天后,当他照常来就诊时,军服的袖子上多了一块黑纱。医院的墙上已经挂起镶着大镜框的照片,拍着各种病例在治疗前后的不同形状。不过,少校对那些照片却很淡漠,他只是向着窗外,凝望着。
(本文有删节)
.第一段的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
请简要分析小说中少校的形象。
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叙述,有什么效果?
请简要分析小说题目“在异乡”的内涵?
这篇小说带给你哪些思考?请结合作品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
“啊,就是那啥啥……”“对对对,我说的就是那个,那个什么嘛……唉,怎么话都到嘴边了,就是想不起来。”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这就是所谓的TOT现象,说复杂点,这是“一种提取记忆失败的现象,表现为记忆已经逼近被完全回忆,却无法转化成为确切的词语表达出来。”说简单点,就是话在心头口难开的感觉
关于TOT现象的研究由来已久,对其产生原因的解释也是多种多样:
传输不足模型,主要基于记忆表达的多元模型来解释TOT现象。我们大脑中负责语音和语意表达的其实是两个区域,按照传输不足模型,当回忆的刺激产生时,你的语义表达区域很快被激活了;语音表达区域反应却总是慢半拍,你已经从语义存储中提取了关于目标词汇足够多的信息,但语音存储却还没有进行有效的提取。你明明知道你要表达什么,却无法用精确的词汇表达——TOT现象产生了。支持这种观点的证据很多,最直观的是神经影像学技术的应用,通过脑扫描技术或磁共振成像技术,可以最直观的显示出产生TOT现象时大脑中被激活的区域;但问题也出现了,涉及到TOT现象的脑区很多,多到很难详细研究这些区域在TOT现象中的确切功能。
阻塞假说,是说你回想起的有关目标词语的线索反而抑制了你对目标词语的检索。这种假说最直白的表达就是:“因为你想多了,所以你想不起来。”
不完全激活假说,解释起来很容易,就是:“你记不起来,是因为你记得不牢!”另一方面,这个模型也是建立在你确切知道要回忆的词语的前提下,但有的时候,连我们自己也很难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知道这个要表达的词语。
造成TOT现象的原因首先是年龄。成年之后,年纪越大,TOT现象发生的频率越高;但有研究者发现,年长者和年轻人的大脑产生TOT现象的区域并不完全一样;年长者在发生TOT现象时更倾向于过度激活他们的前额皮质,这导致了记忆检索失败时不停的重复检索,因此老年人在遇到TOT现象时更加容易焦虑。
使用双语者可能会增加TOT现象产生的概率。对于双语使用者的劣势的解释是,当你在记忆中搜索你要表达的东西时,双语会使你对同一件事物产生两种不同形式的表达倾向,实验也印证了这种假设;但当你要表达的是一个专有名词时,双语的影响可以忽略——的确,全世界看到的都是同一个太阳。
还有情绪影响。“越想越是想不起来,不想说不定它突然在你脑中冒泡了。”有研究显示,TOT现象中关于情绪的预期先于记忆行为的发生。情绪恰恰会影响到有关记忆的许多方面。对于大多数人来说,TOT现象产生时的情绪显然是消极的,因此这种消极的情绪也抑制了你回忆目标的过程。
不管你是什么年龄、性别,学历如何,你都有可能出现TOT现象。如果TOT现象只是偶尔在你身上发生,那么你完全可以忽视它;只有TOT现象频繁出现以致严重的影响生活的时候,才是一种病态的表现。这种病症可能是由幼年时的学习障碍或者脑损伤引起,一些失语症和阿尔茨海默症也表现出一定的TOT现象。
(节选自《新发现》2011年11月号)
下面对于“TOT现象”的表述和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TOT现象产生时的消极情绪会影响到人的回忆目标的过程,导致“越想越是想不起来”。
B.TOT表现为记忆已几乎被完全回忆,却无法用确切的言语来表达。
C.双语使用者出现TOT现象的概率会比单语使用者要高。
D.TOT现象是一种常见的普遍存在的言语现象。

下列对文章有关信息的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当回忆的刺激产生,语音存储的有效提取快于语义提取时,就会产生TOT现象。
B.阻塞假说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为,被试者能否成功回忆目标词语有赖于对潜在的干扰项目的抑制和排除。
C.老年人在遇到TOT现象时更加容易焦虑,是因为他们在记忆检索时容易失败。
D.TOT现象是一种病。这种病症可能是由幼年时的学习障碍或者脑损伤引起,它也体现在失语症和阿茨海默症上。

不管什么年龄、性别,学历如何,都有可能出现TOT现象。请结合文本谈一谈,就如何减少TOT现象,作者给了我们哪些建议?

阅读下面材料,回答问题。
鲁迅先生在杂文《死》的初稿中有一句话:“大约我们看待生死都有些随随便便,不像欧洲人的认真了。”在定稿中,他却增添了一些词句:“大约我们的生死久已被人们随便处置,认为无足轻重,所以自己也看得随随便便,不像欧洲人的那样认真了。”定稿在句子内涵和表达效果两个方面优于初稿。
【注】①我们:当时的中国人。
从句子内涵和表达效果两个角度分析定稿和初稿的优劣。(不超过80字)

现代文阅读
“中庸”辨义
“中庸”是儒家伦理学说的一个核心思想,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常常被误解、误用,颇有辨析的必要。在有的人看来,所谓“中庸”,就是做人要圆融,善于“和稀泥”、当“老好人”,搞折衷主义、模棱两可;做事要平庸,不出头、不冒尖、守“本分”,满足于随大流、跟着走。但这种观点不仅违背了儒家关于“中庸”的原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人们对儒家伦理学说的整体认识和评价。事实上,这种是非不明、善恶不分、庸碌无为的“老好人”、“本分人”并非儒家所尊崇的“中庸”之人,而是其所贬斥的“乡愿”,这种人格与品行也是儒家所极力反对的。孔子说:“乡原(愿),德之贼也。”
将“中庸”理解为“乡愿”,除了少数人是刻意而为、混淆视听之外,大多数人是出于对“中”、“庸”二字的望文生义:将“中”理解为“走中间路线”,将“庸”理解为“平庸”。不过,这种理解并不符合儒家尤其是先秦儒家的本意。我们来看看相关文献中的解释。在《中庸》一书中,“中”与“和”是放在一起表述的,二者密切联系、不可分割,正所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由此可以看出,“中”在这里是一个时间概念而非距离概念,是所谓“时中”,即在合适的时机做合适的事、表达合适的情感,而不是折中调和或不分场合地率性而为。对此,《中庸》进一步解释道:“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关于“庸”,汉代学者郑玄的注释是:“中庸者,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庸,用也。”也就是说,儒家所谓“庸”,就是人伦日用;所谓“中庸”,就是在日常生活中运用“中和”的理念,追求言行在时机、氛围等方面的恰如其分,不失礼、不失态、不偏激。用俗话说,“中庸”则大致相当于“看菜吃饭、量体裁衣”或“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中庸”或“中和”的理念还可以超越人伦的领域,运用到人与自然关系上:人们通过对自然界万物生长与四时变化规律的领悟和顺应,能“赞天地之化育”,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这就是《中庸》中所说的“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儒家认为,在人伦日用中做到“中庸”,即行所当行、止所当止,是一个极高的境界,需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道通天地有形外,思入风云变态中”——对自然、社会和人生的运行规律、运行法则有深刻的体验和把握。这不是一般人能够达到的。在孔子看来,行“中庸之道”至少需要做到四点,即“毋意,毋必,毋固,毋我”,也就是破除种种思维定势和主观成见,通权达变、相时而动。为此,孔子在回答其弟子关于什么是“仁”、什么是“义”、什么是“礼”、什么是“孝”等基本伦理问题时,总是避免给出概念化、程式化的答案,而是根据不同弟子的气质禀赋和不同的言语情境,进行有针对性的说明和阐释。从教育学的角度说,这体现了孔子“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而从伦理学的视野观照,这就是他引导弟子追求“中庸”境界的具体实践。黑格尔曾因《论语》中缺乏概念和范畴的思辩而给予这部经典以至孔子本人相当消极的评价,其实,这恰恰体现了儒家伦理智慧的特色所在。
人们在特定的时空情境中生活,为人处世就需要“与时偕行”、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努力破除种种教条主义、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束缚,这样才能不断实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跨越。这,可能就是儒家“中庸”思想带给我们的最大启示。(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
下列对划线句子中“这”的理解准确的一项是()

A.孔子主张行“中庸之道”至少需要做到四点,即“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B.《论语》中缺乏概念和范畴的思辩。
C.孔子能根据不同弟子的气质禀赋和不同的言语情境,对弟子的提问,进行有针对性的说明和阐释。
D.黑格尔对《论语》以至孔子本人给予相当消极的评价。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人们把“中庸”理解为“乡愿”是出于对“中”、“庸”二字的望文生义:将“中”理解为“走中间路线”,将“庸”理解为“平庸”。
B.人们对儒家伦理学说的整体认识和评价发生错误的根源就是对“中庸”原意的误解。
C.作者认为儒家“中庸”思想一定能带给我们为人处世需要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努力破除种种教条主义、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束缚等启示。
D.孔子注重引导弟子追求“中庸”境界。他在回答其弟子基本伦理问题时,总是避免给出概念化、程式化的答案,而是根据不同弟子的气质禀赋和不同的言语情境,进行有针对性的说明和阐释的做法,就说明了这一点。

筛选1、2自然段的信息,给“中庸”下定义。
冬季日短,又是雪天,夜色早已笼罩了全市镇。人们都在灯下匆忙,但窗外很(寂静、沉寂)。雪花落在积得厚厚的雪褥上面,听去似乎瑟瑟有声,使人更加感得(寂静、沉寂)。我独坐在发出黄光的莱油灯下,想,这百无聊赖的祥林嫂,被人们弃在尘芥堆中的,看得厌倦了的陈旧的玩物,先前还将形骸露在尘芥里,从活得有趣的人们看来,恐怕要(奇怪、怪讶)她何以还要存在,现在总算被无常打扫得于干净净了。魂灵的有无,我不知道;然而在现世,则无聊生者不生,即使厌见者不见,为人为己,也还都不错。我静听着窗外似乎瑟瑟作响的雪花声,一面想,反而渐渐的舒畅起来。
而先前所见所闻的她的半生事迹的断片,至此也联成一片了。
在文中的括号内选填一个恰当的词语填入横线上。(3分,每词1分)
在文中划线句子中,
①“无聊生者”是什么意思?文中具体指谁?“厌见者”是什么意思?文中具体指哪些人(4分,各1分)
②这句话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这句话表达了“我”怎样的思想感情?
雪花本无声,作者却说它“似乎瑟瑟有声”,这样写有何作用?
作者开头说感得沉寂,结尾却说“渐渐的舒畅起来”,这应当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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