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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请从下面两篇文章中选择一篇阅读,作答前填上文本序号“(一)”或“(二)”。)
(一)文学类文本阅读下列的文字,完成16-18题。
吟唱与道路          张 睿
我的故乡是那种真正地理意义上的穷乡僻壤.除了生生不息的风沙,广袤的空间里别无他物.通向外部世界的道路是有的,那甚至还是资格很老的一条商路,但在漫长的岁月里久已沦为毛驴车的便道.很少有人循着道路走向广大纷繁的世界,追求轻松如意的生活.
生活对于我恩宠有加,我走出来了。为了求学,我乘坐破旧不堪的“驼铃”汽车,在故乡大靖镇和凉州之间的这条路线上来来去去。深刻的荒凉和不停顿的吟唱,构成了我少年生活的特殊断面。
一个吆着毛驴车以卖水为生的小伙子多年不变地迎面而过,他的冲着阳光的脸庞安祥而茫然,大开大阖的嘴里一如既往地高唱着一支大家都无比熟悉亲切的民歌:“太阳一出来唉,唉咳唉咳唉咳唉咳唉……”于是,我的蜷缩成一团的、恐惧与悲伤交织的情感仿佛找到了出口。化作低徊的旋律尽情宣泄.我开始哼唱.一连串沉重、单调、互相固袭的音符从声带升起,在牙关紧咬的口腔内回荡,然后自翕动的鼻腔冲出,紧紧包裹了我自己。那是不通乐理的嗓子发出的嗡声,有点像神经质的自言自语,却很快给我带来抵御皋冷的温暖和缓解精神压力的安全感.哼唱—起头就没个完,那真是—种绝妙的经验。随着平铺直叙的旋律,不断得到暗暗的扩展,营造出令人神往的美妙意境;对自然和生命的感知一点点深入,或者令我悚然而惊,或者使我喜极而泣。
我生来是—个缺乏音乐细胞的农人之子,我那种槽践艺术的放肆哼唱,虽然不能给别的耳朵带来快乐的享受,却反映了成长的心灵与大自然进行交流对话的愿望。它对整个世界不具什么影响,却涵盖了少年内心生活的全部,指引着它的选择和方向。
这样的哼唱,可以持续很长时间;这样的哼唱,坚持了许多年。因而我可以说是哼哼不已地远离了家乡,那也算得上一次激越光辉的旅程.直到某个难以确定的时间界点,命运的进程“咔嚓”一声出了问题,显示出逆转的迹象.野性的哼唱失去了精神催动和肺部支撑,逐渐衰微以至于无。我丢了这份哼唱的本领已有一些年头,现在虽也并非全然哼不成调,但冒出来的干脆就是声音垃圾,略无旧时况味了。
严酷的生活环境酿生的哼唱激情被严酷的心灵现实所扼杀。而道路是另一回事.道路有自己的生长方式,真正的道路永远是激情和思想发育滋长的摇篮.我经常怀着感念的心情想起故乡的道路。十多年前它像一条疙疙瘩瘩的旧麻绳,随随便便被流沙掩埋、扭曲和拗断,波浪形的砂石路面使汽车舞蹈不止,路边除了稀稀拉拉的骆驼草、白刺果和红柳丛,罕有生机;如今它已出落成一条优雅笔挺的柏油路,蜿蜒于日见茂盛的绿色原野。一项大型水利工程的建设迅速改变着这片沙塬的面貌,流沙远避而去,植物和庄稼忙于恢复失地;越来越多年轻或不年轻的乡亲,经由道路外出寻求不依赖于土地的别样的活法。我所熟悉的道路和故乡,差不多只是个人心中的历史了。
偶尔走在还乡的路上,我已不再哼唱。家乡的阳光豪爽明艳,我倒宁愿在车上酣睡一场。
第二自然段中,作者写到“深刻的荒凉和不停顿的吟唱,构成了我少年生活的特殊断面”,结合上下文,简述“我少年生活的特殊断面”的具体内容。(4分)
第三自然段中,作者不惜浓墨重彩地描绘自己在路上吟唱这一富有诗意的场景,
这个“缺乏音乐细胞”的“农人之子”吟唱的低徊旋律中尽情宣泄的是一种什么样的
情感?(4分)
从全文看,文章多处运用了对比的手法,你认为作者这样建构文章好吗?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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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几题。
最后的沐浴
方叶
1为母亲洗浴,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2母亲躺在木床上,眼皮微微闭合着,嘴角含着一朵淡淡笑容,仿佛刚刚睡去。
3 哦,母亲即将远行,去那一片永远宁静的净土,作为儿女的我们来为她作临行前的梳洗。
4 默默松开蓬松的发髻,我的手在颤抖,心更无法平静。沐浴过多少阳光风雨,堆砌过多少羞怯秀丽,编织过多少人生梦幻的秀发云鬓,全都被漫漫的岁月漂白了。
5 我知道,辛劳而省俭的母亲似乎从来都没有善待过自己的头发,平日连香皂也舍不得多抹几下。今天我们特意煮了一锅清香四溢的檀香木热水,掺和着飘柔香波。轻轻搓揉着,漂洗着,涤尽发际间每一颗结垢,剔去云鬓上每一粒砂尘,让她一尘不染地上路,去寻找等待她多时的夫君。
6骨骼本来就粗壮的手脚,因为肌肉萎缩,青筋暴涨,更峥嵘如古松了。渔家女出身的母亲,3岁丧父,9岁失慈,从小跟着叔叔在风波浪涛中讨海为生。当过童养媳,放过牛羊,后来,又随着逃荒大军躲过日本鬼子的炮火,跋涉过万水千山,看手掌上的每一朵茧花,脚板上的每一道裂痕,无不在诉说着生命的艰辛和苦难。
7 倏忽,脚踝上一道长长的伤疤,如同一团火焰灼亮了我的眼睛。记得我考上中学那年,大哥正在读大学,弟妹又小。这对勉强糊口的我们家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再苦,孩子的书一定要念,我们是睁眼瞎,可不能误了孩子的前程。”母亲斩钉截铁地对父亲说。于是父亲风雨无阻地奔波在乡间小路上。母亲更是起三更睡半夜,跑码头,摆地摊,种菜养猪,一有空闲别了柴刀上山砍柴卖。一天傍晚,刚从溪边码头卸货回来的母亲,顾不上满头汗水,拿起柴刀又要上山去。我忍不住跟了去。母亲去砍一棵高大的木荷树,那树长得东倒西歪的,倒下时,一根粗壮的树丫打在她的脚踝上,登时鲜血如注……
8 是的,这伤疤将永远被母亲带去了,轻轻用湿毛巾擦拭着,泪水又一次模糊了我的双眼。
9 大姐小心翼翼解开母亲身上的蓝布衫,啊,母亲裸露在我们的面前,蜡黄的肌肤,起伏的胸廓,那丰满秀美的曲线哪里去了?母亲说过,我小时像羊羔一样,喜欢跪在地上吃奶。母亲曾很自豪地向左邻右舍夸我,说这孩子将来一定很孝顺。作为女儿的我,真的懂孝道,真的孝敬过父母吗?“古来父母多痴心!”母亲,世上所有的母亲,都曾经用自己圣洁的乳汁哺育过自己的子女。那丰满的乳房却被我们一群兄弟姐妹吸干了,变得那么干瘪、松散,紧紧贴在瘦骨嶙峋的胸脯上。我小时候吸奶,常常顽皮地用乳牙咬着喷香的奶头,让母亲痛得怜爱地拍打着我粉嫩的脸蛋。母亲,还能让我吸一口那甘甜的乳汁,接受一次你怜爱的拍打么?
10 岁月无情,人生如露。母亲静静躺在灵床上。没有花花绿绿的供品,没有凄凄惨惨的挽联,甚至不敢大放悲声。佛云,悲啼会使死者的灵魂贪恋尘世,进不了圣洁的天国。眼前唯三炷清香,一缕若有若无的诵经声,和着两行无声的心泪。但人又怎能不依恋尘世?回望生命的轨迹,无论甘甜还是艰辛,不都值得回味、眷恋吗?
11 我慢慢地跪下去,跪在母亲身旁,泪水滑过她的胸脯。母亲即将去那矻矻追求了一生的净土,此时此刻我们在为她作最后一次梳洗,尽最后一次孝心。
第 2 段的描写表现了母亲临终时怎样的心态?
答:
(1)第 4 第 5 两段写为母亲洗发,其中有个句子运用象征手法概括了母亲生命的历程,这个句子是
答:
(2)第 6 至第 8 段写为母亲洗手脚,重点写了母亲脚上的伤疤,其作用是
答:
(3)第 9 段写为母亲洗身,段末的问句所表达的愿望实际上是
答:
依第 10 段所说,母亲的一生是值得她回味、眷恋的,为什么这样说?
答:
对这篇散文分析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通过记叙为母亲临终时的沐浴,表现了母亲苦难而坚强的一生,歌颂了母亲对
子女伟大、广博的爱心。
B.文章善于组织材料,作者围绕“最后的沐浴”这根主线,将能表现母亲品格的有关
材料作合理的穿插,使之成为一个整体。
C.文章语言生动流畅、活泼轻快,但感情真挚、深沉,字里行间流露出对母亲深深的
敬意和诚挚的怀念。
D.文章所说的母亲“矻矻追求了一生的净土”,指的是不用忙忙碌碌、辛勤劳动,却能

吃饱穿足,且平平安安的生活境地。
E.唐代诗人孟郊诗云:“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这篇文章所记所叙完全可以看
作是对这两句诗的诠释。
答:

阅读下面一段文字,完成下列试题。
惠特曼有一句广被引用的话是:伟大的读者造就伟大的诗人。这里他指出了“读者”与诗人、文化与诗歌的相互造就的关系。这种关系在我看来,也就是一种“荡秋千”的关系:诗歌能“荡”多远,完全依其推力而定。它有赖于“读者”和文化环境的推力,它不断地回到这种推力,也在要求这种推力。虽然诗歌的创造可以突破时空限制,但它在根本上仍受制于这种和它构成互动关系的文明和语言的作用力。如同什么样的人民会要求什么样的政治,什么样的文化也在产生什么样的诗歌。这里,存在着一只比诗人的手更有力的“看不见的手”。我曾在欧洲快车上遇到一位埋头阅读尼采、知道我是中国人后情不自禁又用英文背诵孔子语录的女士,我以为她是什么“文化人”,后来才了解她原来是瑞士的一位理发师。我在德国还认识一位“杜甫迷”,他收集有大量的多语种的有关杜甫的资料,并曾前往中国数次,带着一本中国历史地图册,追寻杜甫当年的足迹;然而这并不是一位“汉学家”,他只是一位普通的已退休的中学化学老师。他之所以如此热爱杜甫,仅仅因为“杜甫比歌德更能触动我的心灵”。所以我理解了在欧洲何以会产生像叶芝、里尔克、普鲁斯特这样的作家和诗人,因为它的文明已发展到这种程度。当然,欧洲早已不是什么“高雅”或“精英”的一统天下,然而,无论它受到怎样的大众消费文化的冲击,它也不至于愚蠢到仅仅以发行量或读者量作为价值判断的标准。这是因为就整体而言,那里的“人民”仍处在良好的文化教养的引导下。
我讲出我的这些感受,其意并非别的,只是为了提醒我们自己对文学教育的注意,提醒一种诗歌建设与整体文化素质的关系。为什么这些年来一再出现“看不懂”的责难?为什么社会上甚至文学界里会对诗歌提出种种非文学的要求?为什么诗歌会如此容易地被逐出市场经济区的“理想国”?为什么那些坚持把诗歌作为一种对语言和文化的提升为目的的诗人在今天居然又被扣上了所谓“脱离人民”的帽子?这一切说明了文学的启蒙在我们这里仍得从头做起,说明了文学的发展与教育不能总是脱节。的确,很难设想在一种贫乏、发育不良的文化环境中会奇迹般出现一种心智成熟的诗歌。即使有,它的命运也会不妙,即使有,它也难乎为继,因为它缺乏来自自身文化环境的支持和推力。
好在教育界的“素质教育”已被提到议程上来,虽然有些人对“素质”的理解仍让人啼笑皆非。在这种情形下,林芳华老师没有选择电脑而是选择诗歌作为“素质教育”的突破口,这在中国不啻是一个创举。因为诗歌是开启心灵的艺术,因为诗歌是对人的文化素质的提升,因为人的自我意识、想像力和创造力才是人生最重要的东西。至于林老师为什么会选择一位美国十九世纪女诗人,道理出自多年来她的热爱。这爱对她来说,已带有一种秘密的个人的性质。林老师在几年前曾选修过我的比较文学课,她交给我的作业是狄金森与李清照的比较。当时我还以为这是应景之作,现在我才意识到:多年来狄金森的诗歌一直在对她的生命讲话,这使她安于教师的职业,并从中感受到活的意义。现在,她要她的孩子们和她一起来分享这种秘密的爱。她对他们说:读狄金森你会感到“思想着的独立的人的可贵”。她对他们说:“阅读她就是在青铜的历史上漫步。”孩子们半信半疑地听了,直到他们在这种诗歌漫步中惊讶地发现了他们自己。
“诗歌能荡多远,完全依其推力而定”,在这个比喻里,对“推力”的具体含义理解准确的一项是()

A.读者文化修养的影响。
B.文明对语言的积极作用力和读者的良好教养。
C.诗歌本身的深度以及它对读者的影响力。
D.读者对诗歌的理解、重视的程度和社会的教育普及程度。

从文章内容来看,作者举德国“杜甫迷”的例子的直接目的是()

A.是为了阐述“伟大的读者造就伟大的诗人”的道理。
B.欧洲的人民具有良好的文化教养,因而文明高度发展。
C.文化环境提高,优秀的作品才更能受到广大读者的热爱。
D.杜甫比歌德更能触动那位德国化学老师的心灵。

按作者观点,这些年来一再有“看不懂”的责难。之所以“看不懂”是因为下面的哪一项?()

A.诗歌建设水平不高,导致读者“看不懂”。
B.读者文化素质太低,所以他们“看不懂”。
C.市场经济干扰了诗歌建设,所以读者“看不懂”。
D.某些诗歌的内容脱离群众,所以读者“看不懂”。

作者认为诗歌最大的价值在哪里?理解最准确的一项是()

A.诗歌艺术可以用来开启人类的心灵,促进文明的发展。
B.诗歌可以作为“素质教育”的突破口,使人们的思想在良好的文化环境中得到提升。
C.读诗的人可以从诗歌中体会到“活的意义”。
D.诗歌可以开启心灵,提升人的文化素质,包括自我意识、想象力和创造力。

癌症治疗难,难在它能够转移。1839年,法国妇产科大夫雷卡米尔描述了癌症转移的规律:乳腺癌、膀胱癌多转移到淋巴结、骨骼,皮肤癌多转移到肺,结肠癌常向肝转移,肺癌常向肾上腺、大脑转移……
那么癌症是怎样转移的呢?
1889年,一位叫佩吉特的医生提出,癌细胞是通过血液循环系统从原发部位随机转移到身体各部位的。他称这些循环中的癌细胞为“种子”,说它们只要有肥沃的土壤——合适的器官,就会转移到那里生根、发芽的。
不久一位叫埃文的研究人员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认为癌症转移的方式是,血液循环中的癌细胞是停留在最先遇到的小血管——毛细血管中,等聚集到一定数量后便在血管周围的器官上生长。
可是,这两种说法都遭到了一位叫威斯的研究人员的否定。威斯说:如果肯定佩吉特的说法,则对雷卡米尔描述的癌症转移的规律无法作出解释;如果肯定埃文的说法,那么癌细胞在转移不久就会在被血液滞留的部位停留,生长,但事实上很多癌症转移得很远。威斯还说:事实上血液循环也并非癌症转移的唯一途径。
后来美国一位叫约那森的免疫学教授提出了新的看法,他认为,癌症向什么部位转移,是由这一部位一种特定的化学物质决定的。人体器官都产生一种激活素,这激活素是一种信号分子,它能充当癌细胞的“指示灯”,癌细胞能凭着一双奇特的“眼睛”看到亮给自己的“指示灯”,在进入血液、组织后,以自己的受体作“向导”,以“指示灯”为目标行进,转移到自己的目的地,与那里的激活素相结合,在那里生长,繁衍。
多年来,一些研究小组不停地寻找癌细胞上的激活素受体。他们不仅发现了一些癌细胞上的激活素受体,而且证明了乳腺癌向淋巴结转移,皮肤癌向肺转移,就是因为这些器官、组织产生的化学激活素起到了重要作用。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乳腺癌多是向淋巴结转移、而皮肤癌多是向肺转移的原因。
节选自《癌症的预防、改善与还原电子疗法》
下列是对“激活素”的说明,说明不正确的一项是

A.激活素是一种化学物质,人体各种器官都产生这种物质。
B.虽然人体各个器官的生长条件不尽相同,但所产生的激活素却是完全相同的。
C.激活素对癌细胞能起到信号作用,能指示癌细胞的转移。
D.激活素能通过癌细胞受体与癌细胞结合,使癌细胞在新的部位“定居”下来。

下边是对一些研究者观点的介绍,介绍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佩吉特认为,癌细胞的转移具有随意性,它就像植物的种子,哪里适合它生长,它就转移到哪里。
B.埃文也认为癌细胞的转移具有随意性,最先遇到一处毛细血管,便在那里滞留下来,聚集起来。
C.威斯认为,癌细胞的转移并不是随意的、盲目的,癌细胞也不会在毛细血管里滞留下来,聚集起来。
D.约那森认为,癌细胞靠激活素来确定转移目标,靠自己受体的引导转移到它所发现的转移部位。

根据约那森的观点提出了下列设想,设想不正确的一项是

A.如果生产出一种抗体,将人体内的激活素扑灭,那么癌症就不会转移了。
B.如果生产出一种抗体,使癌细胞“双目失明”,那么癌症就不会转移了。
C.如果生产出一种抗体,使癌细胞受体失去“向导”作用,那么癌症就不会转移了。
D.如果生产出一种抗体,使癌细胞受体不能与激活素结合,那么癌症就不会转移了。

无论外行还是内行,有一个感觉是共同的:同样是蕴集高新技术的家电,同样是花红柳绿的城市景观,即使不看国家名,你也会一眼认定:这是日本的。如此强烈的标识感,缘于日本的现代设计已卓然自成一家:在师从西方现代设计的背景图上,点睛之笔是日本的传统文化。
同样是简约,日本的简约与西方的简约相比,另有一种空寂的韵味:在室内设计中,往往只摆了一件陶器,或是花瓶里只插了一束花,或是只挂了一幅画。这正是日本设计师苦心追求的“禅心”。没有多余的设计,使居者自然而然地超然物外。这对于生活工作环境紧张的日本人而言,无疑是心灵的田园。
日本的现代建筑风格同样来自西方,但设计师在酒店、办公楼等现代商业建筑的庭园设计中,引入传统的庭院设计“枯山水”风格,寥寥几块石头,几茎竹子,线条简练,暗合现代主义“少就是多”的设计原则,意境却丰富:沙池中的一块石头,可幻想出“一叶孤舟”、“蓬莱仙岛”、“中流砥柱”等不同的寓意。日本传统文化的印记,同样在工业设计方面彰显,如清酒包装画就是浮世绘形象。
专家评论,东方国家的现代设计来源于欧美,但真正学到西方设计精髓的,首推日本。现代设计越来越认同本土化,日本师从西方现代设计,又没有全盘欧化,而是把西方设计中合理的、进步的理念及设计思维与日本文化、东方哲学融合起来,把“茶道”等“道”的含义融入到设计理念中,创造出设计的“道具说”,使日本无论在工业产品设计,还是城市景观设计、室内家居设计等,都浸润着日本的传统文化。
日本走上设计大国的起点境遇与我们今天的状况太相似了。20世纪50年代初,大量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产品涌向欧美市场,这些产品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很多是欧美产品的仿制品或仿冒品,因此商品在国际市场上遭遇“围追堵截”。日本人甚至被外国设计界骂作“小偷”。一片骂声中,日本政府“背水一战”,通产省规定:对出口产品进行审批,凡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一律不准出口。此举,逼得日本企业走自己设计、自主创新的正道。日本沿着这条路走了半世纪,终于成为与欧美并驾齐驱的设计大国。
一个国家的设计没有特色就没有灵魂,就不可能跻身世界设计大国。如今的我国,同样面临着靠创意设计提升经济的迫切需要,同样面临着如何运用我国丰富的传统文化元素、形成中国设计特色的难题。探索本土文化的内涵,找出传统文化与现代设计的碰撞点,形成自己的设计风格,这是日本设计出人头地的经验之谈,也是我国创意设计本土化的探索精要所在。节选自《信息参考》
下列有关“日本现代设计”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日本现代设计具有强烈的标识感,能够使人一眼认定。
B.日本现代设计处处彰显日本传统文化的印记。
C.日本现代设计在师从西方现代设计的同时成功地注入了本土文化内涵。
D.日本现代设计体现了西方设计中合理的、进步的理念及设计思维。

下列理解和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日本的现代设计往往以西方设计作为背景,在关键之处用日本的传统文化点缀。
B.在室内设计中,没有多余的设计,使居者超然物外,觅得一块心灵的田园,这正是日本设计师追求的“禅心”。
C.日本现代设计能融合日本文化和东方哲学,比如在设计中巧妙利用“茶道”的道具,把“道”的含义融入到设计之中。
D.中国的设计要形成自己的特色,难题就在于如何选用我国丰富多彩的传统文化元素。

根据文章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不恰当的一项是

A.传统庭院设计“枯山水”风格,有时能用寥寥几块石头、几茎竹子来表现丰富的意境,体现了中国艺术表现里虚实相生的审美趣味。
B.日本能成为与欧美并驾齐驱的大国,正是靠创意设计来提升经济的品位,使日本企业走上了自主创新的正道。
C.日本现代设计的成功,在于它处处浸润着日本的传统文化,这又一次证明了鲁迅先生“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的名言。
D.将本土文化内涵和西方设计中先进的理念及设计思维融合起来,形成自己的设计风格,这是日本跻身设计大国的成功之道,也是中国设计走向世界的必经之路。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英国《自然》周刊报道,法国科学家令一种沉睡了500万年的病毒重获新生。学者以浴火重生的凤凰来命名这种病毒。该病毒属于逆转录病毒,这类病毒最著名的代表是艾滋病病毒。逆转录病毒的基因储存在核糖核酸中。通常核糖核酸只是真正存储遗传信息的脱氧核糖核酸的工作备份。逆转录病毒将自己的核糖核酸带人细胞,然后在细胞内将核糖核酸改写为脱氧核糖核酸。为完成这个独特的过程,逆转录病毒具有逆转录酶。
一旦这种病毒将其基因转变为脱氧核糖核酸,它就开始耍下一个花招:将自己的遗传信息嵌入细胞的遗传信息。柏林沙里泰病毒学研究所教授雷吉娜·海尔布龙说:“病毒完成这个过程后,就没法把病毒的基因从基因组里挑出来。”病毒的基因与细胞本身的基因被一起读取,于是形成了病毒核糖核酸的新副本——病毒增殖了。现在新病毒只需形成自己的外壳并离开细胞,从而去感染其它细胞。在此过程中,病毒的脱氧核糖核酸留在了细胞的遗传特征内。
逆转录病毒存在了上千万年,其中一些在我们的遗传特征中留下了痕迹。这种痕迹或所
谓人体内源性逆转录病毒是从前的活性病毒的残余物。海尔布龙将其称之为“基因组里的化
石”。她说:“人们早就发现了人体内源性逆转录病毒,但此前所有重新激活这种失去活性的逆转录病毒的尝试都失败了。”通常的做法是从遗传特征中提取并增殖人体内源性逆转录病毒的脱氧核糖核酸,然后尝试用它感染细胞。但“凤凰”源自一种新方法。这种古老的病毒在我们的基因组中有30种副本。法国研究者比较了这些副本,并靠收集的突变副本重塑了这种病毒的原始基因序列。他们将病毒的脱氧核糖核酸植人了人体细胞:病毒的基因被解读,病毒的新副本形成了,并感染了其它细胞。
海尔布龙说:“这是病毒学上的重大事件。”但她还表示,这种试验具有潜在危险,因为人类对这种病毒也许没有抗体。但《自然》周刊报道,专家认为“凤凰”几乎不可能致病。法国研究者希望可以利用对逆转录病毒机理的认知来治疗癌症。
节选自《世界生命文化动态》
属于海尔布龙所说的“基因组里的化石”的一项是

A.逆转录病毒
B.用新方法从我们遗传基因中激活的“凤凰”病毒
C.逆转录病毒遗传留下的痕迹
D.人体内源性逆转录病毒

对文章中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逆转录病毒已存在了上千万年,它在我们的遗传特征中留下痕迹。
B.艾滋病病毒是一种逆转录病毒。
C.储存逆转录病毒基因的核糖核酸被改写为脱氧核糖核酸的过程需要逆转录酶。
D.逆转录病毒中真正存储遗传信息的是脱氧核糖核酸。

根据文章内容所作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法国科学家通过对“凤凰”这种逆转录病毒的研究,认为对逆转录病毒机理的认知可以治疗癌症。
B.由于人类对“凤凰”这种病毒暂时没有抗体,所以激活这种病毒的实验具有潜在危险。
C.由于逆转录病毒的基因储存在核糖核酸中,因此有了核糖核酸,逆转录病毒就能感染其它细胞。
D.“凤凰”病毒被激活的过程是:核糖核酸一脱氧核糖核酸一将病毒的遗传信息嵌入细胞的遗传信息一病毒基因被解读一形成核糖核酸的新副本一(新病毒)形成自己的外壳并离开细胞一感染其它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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