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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叶归处是秋风
中国艺术报   查干
①自古至今,红叶有着无尽的话题。每每读到有关红叶的文字,我便心动,不由自已地沉浸于哲理的思考,这一思考也带一些禅的意味。
②有一年在京郊红螺寺,我真真切切地读到了一片元宝枫叶内心的独白。那正是十月末的一天,天空一片高蓝,远山近岭到处是燃烧的红叶在秋风中静默,使人不由想起禅气这个词。我仰头去读高岩上的一树红叶,猛然,其中一片硕大的从高处安然飘落,不带一丝忧伤,仿佛是一位远游的行僧,在欣欣然归来。枫叶红透,似一袭袈裟,在秋阳下闪着奇异的光芒。我想到了去西天取经的那位高僧,和他的白马。这样的时刻,恰有一声声晚钟从红螺寺高墙里传了出来,像是迎宾曲。叶落归根,就该是这样的氛围,叶落,是一种美好庄严的过程,是一种天律,不可违背,也不可抵触。
③有时,人不如红叶。对于自然规律,人总是明知故违,不去顺从。古代帝王去炼长生不老丹就是典型。而植物则不,尤其红叶。它们那种面对凛冽秋风时的坦然和睿智,不能不叫人深思。
④在岁月漫漫中,甚至连小小动物都去勇敢地面对生与死。我不是动物学家,不谙鸟类的生死规律,但我观察多年,从来没有见到一只自然死亡的鸟。我说的是自然死亡、弃身明眼处。连麻雀都如是,我甚疑惑,它们是怎样处理自己后事的呢?或者说生死更替的呢?
⑤而人类就有些不同,首先想的是长命百岁,甚或万岁。就是到了百年之后,也要讲阔气讲排场。我每到兵马俑发掘处,就感到浑身不自在,替那些帝王将相脸红。他们活着时作威作福,死后也不叫百姓安宁。人是万物之灵,却不知顺从自然规律,一见死神就乱了方寸,这是一种很是可悲的心态。
⑥有一年深秋,我们到二郎山深处的喇叭河风景区采风游览,这里还没有柏油路,天然小路曲曲弯弯,一直沿着山下的河流,伸向旷野和原始。河水清澈,似一条玉液在静静地流。作家毕淑敏动情地对我说,她从未见到如此美妙的河水,这哪里是什么河水,简直就是流动中的碧玉。
⑦爬上一处高地,远眺近目,夕阳依依,诸峰相衔,山上山下都是斑斓的梦境。金黄和火红,已是这里的主色调,尤其变红的槭树漫山遍野地灿烂在那里,使人目不暇接神魂颠倒。是夜,山月当空,金黄和火红都退到了一山的朦胧里。一阵山风拂过,树木花草夺人魂魄的清香,不但醉倒了山客,也引来了一大群高大的水鹿,它们如约而至,来舔喇叭河宾馆为它们准备的硝,离我们只有百米之距,它们仍有些许警觉,但很安静,以它们发蓝的眸子,看着我们。我一时兴起,给这些不速之客唱起一首又一首的蒙古民歌,其中一只,顾不得舔硝,竖耳聆听,同游者笑着说,你终于在这蛮野之地遇上知音了。没错,它一定听懂了我的歌声,并且体会了其中的内涵。天人合一,绝非仅仅是理想,只要人类怀有一腔慈悲之心。
⑧不料,这一天的后半夜猛然间刮起了山风,气势逼人,似排山倒海。我心中起忧,担心红叶的命运,久久不能入睡。晨五时,梦中有了幻听,听到了钟声由远而近,轰然而优雅。我披衣而起,抓起相机便匆匆出得门去,山风有些冷,但安静了许多,俯仰之间,满眼都是落叶,像一地微微挪动的落霞。它们落得安然飘得富有诗意,竟无半点忧伤,躺成了一山的哲思,忧郁的我,却成了多余。惊愕之余,我终于有了一些禅悟。自然万物,原本没有高低优劣之分,只是人类给自己戴上了一副有色眼镜,读不到事物的本色罢了。
⑨淡淡的山雾中,我站在秋风中的山野,终于明白,人,或者说我自己是弱智者,而非万物之灵。眼下,躺了一山的红红落叶,正在完成一种交接仪式,生与死,在这里只是一个概念而非实质。我有幸列席这样的一次仪式,不知不觉中提升了自己的一点点高度,并且读到自己灵魂的色泽,也正在由灰变红。
⑩红叶归处是秋风,拥有秋风的万物有福了。
(选自《中国作家网》,有删改)
文章①段说:“每每读到有关红叶的文字,我便心动,不由自已地沉浸于哲理的思考,这一思考也带一些禅的意味。”结合全文,作者有哪些“禅的意味”的“思考”?请分条简要概括。
文章描写红叶,作者为什么在⑥段写到小河,在⑦段写到水鹿?
在⑨段文章说:“读到自己灵魂的色泽,也正在由灰变红。”“灰”和“红”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情感变化过程?
文章②段和⑧段都写到了钟声,两者在写法上有什么不同?在内容的表达上各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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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风雨中的万寿菊
⑴午后的天灰蒙蒙的,没有风。乌云压得很低,似乎要下雨。就像一个人想打喷嚏,可是又打不出来,憋得很难受。
⑵多尔先生情绪很低落,他最烦在这样的天气出差。由于生计的关系,他要转车到休斯敦。离开车的时间还有两个小时,他站在前广场上漫步,借以打发时间。
⑶“太太,行行好。”声音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寻声望去,他看见前面不远处一个衣衫褴褛的小男孩伸出鹰爪似的小黑手,尾随一位贵妇人。那个妇女牵着一条毛色纯正发亮的小狗急匆匆地赶路,生怕小黑手弄脏了她的衣服。
⑷“可怜可怜,我三天没吃东西了,给一美元也行。”
⑸考虑到甩不掉这个乞丐,妇女转回身,怒喝一声:“滚!这么点小孩就会做生意!”小乞丐站住脚,满脸失望。
⑹真是缺一行不成世界啊,多尔先生想。听说专门有一种人靠乞讨为生,甚至还有发大财的呢。还有一些大人专门指使一帮孩子乞讨,利用人们的同情心,说不定这些大人就在附近观察呢,说不定这些人就是孩子的父母,如果孩子完不成定额,回去就要挨处罚。不管怎么说,孩子也怪可怜的,这个年龄本该上学的。这个孩子跟自己的孩子年龄相仿,可是……这个孩子的父母太狠心了,无论如何应该送他上学,将来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⑺多尔先生正思虑着,小乞丐走到他面前,摊着小脏手:“先生,可怜可怜吧,我三天没吃东西了。给一美元也行。”不管这乞丐是生活所迫,还是欺骗,多尔先生心中一阵难过,他掏出1美元硬币,递到他手里。
⑻“谢谢您,祝您好运!”小男孩黄色的头发连成了一个板块,全身上下只有牙齿和眼球是白的,估计他自己都忘记上次洗澡的时间了。
⑼树上的蝉在呜叫,空气又闷又热,像巨大的蒸笼-。多尔先生不愿意过早去候车室,就信步走进一家鲜花店。他几次在这里买礼物送给朋友。
⑽“你要点什么?”卖花小姐训练有素,礼貌又有分寸。
⑾这时,从外面走进一个人,多尔先生瞥见那个人正是刚才那个小乞丐。小乞丐很认真的逐个端详柜台里的鲜花。
⑿“你要些什么?”小姐这么问,因为她从来没想过小乞丐会买花。
⒀“一束万寿菊。”小乞丐竟然开口了。
⒁“要我们送给什么人吗?”
⒂“不用,你可以写上‘送给最亲爱的人’,下面再写上‘祝妈妈生日快乐’!”
⒃“一共是20美元。”小姐一边写一边说。
⒄小乞丐从口袋里哗啦啦的模出一大把硬币,倒在柜台上,每一枚硬币都磨得亮晶晶的,那里面可能就有多尔先生给他的。他数出20美元,然后虔诚的接过下面有纸牌的花,转身离去。
⒅这个小男孩挺有趣的,这是多尔先生没想到的。
⒆火车终于驶出站台,多尔先生望着窗外,外面下雨了,路上没有行人,只剩下各式车辆。突然,他发现了风雨中那个小男孩。只见他手捧鲜花,一步一步缓缓地艰难前行,瘦小的身躯更显单薄。多尔看到他的前方是一片公墓,他手中的万寿菊迎着风雨怒放着。
⒇火车撞击铁轨越来越快,多尔先生也感到胸膛一次又一次的强烈冲击。他的眼前模糊了。
文章在描写小乞丐选择鲜花的时候用了“认真“逐个”“端详”等词语。结合上下文理解,小乞丐为什么如此慎重?(4分)
答:


如果把“风雨中的万寿菊”这一标题改为“心中有爱的小乞丐”,好不好?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6分)
答:


本文有多处景物描写,请结合两例分析这些景物描写的作用。(5分)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切莫握着鼠标忘了笔杆
高福生
在教育部举行的第十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赵沁平指出,现在很多学生写字时只知道那个字的大概形状,但是具体怎么写就不会了,而用电脑这个字很快就能敲出来。长期使用电脑导致学生提笔忘字,这与一个书法大国很不匹配。专家呼吁,在网络时代,不能“握着鼠标忘了笔杆”。
曾几何时,一个人写字的水平意味着他的修养和素质。而E时代的到来,电脑打字的书写方式,已悄悄颠覆了人们传统的手写文字的习惯。面对着曾经熟悉的文字,手指放在键盘上,就知道该按哪个钮,但拿起笔,许多字却印象模糊写不出来。这种“手写时代”老年人才会经常出现的“提笔忘字”现象,在年轻人的身上表现得愈来愈明显,被人戏称为“电脑失写症”。
一项针对在校大学生的调查显示,超过半数大学生对电脑等数码多媒体有依赖感,遇到结构稍微复杂一点的汉字就要借助手机和电脑来“救助”。在某人才招聘会上,一些应聘大单生的电子简历装帧精美,电脑编排功夫非同较易,但他们的汉字书写简直没法看,甚至有人连填表书写“聘任”的“聘”字都要抬头看招聘现场的大标语。去年,某媒体记者在IT行业聚集区街头随便找行人做了个调查,让他们写出“尴尬”一词,结果十余位过路的大学生、高三学生和公司白领等,竟无一人能正确写出来,着实令人“尴尬”了一回。
众所周知,汉字博大精深,底蕴丰厚,承载了中华民族的文明和智慧,是世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民族的象征。不论是方正的楷书、俊秀的小篆,还是道劲的草书,其兼具象形和表意的特点及蕴含的思想和文化内涵,即便再发达的科技也无法模拟和取代。国外的专家学者认为:每个汉字都是一个“集成电路”,在开设智力上是没有止境的;认识的汉字越多,联想就越丰富。正因为如此,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的一些中小学课程中,都将“书法”列入必修课。
在很多外国人都把汉字当成一门艺术,在积极地学习中文的今天,国人却因电子书写的推广,让“握着鼠标忘了笔杆”成为另类景观,不仅提笔忘字,而且提笔写错字的现象比比皆是,还呈现出一种越来越年轻化甚至是儿童化的趋势,实在是一种悲哀。这样的“写字困境”频现,不仅隐藏着学校教育特别是语文教育、中文教育的失落与迷失,也意味着传统的汉字书写艺术及其所传承的中国语言文化也在离我们渐行渐远,值得我们反思和重视。
当务之急,有必要将汉字作为一种“国粹”来进行保护,让每一个公民对这种民族文化敬畏有加。青年人尤其是大学生,应在熟练掌握多媒体技术的同时,重拾传统学习方式,培养阅读图书、手写文字习惯;我们的中小学校也要与时俱进,在研究语言教学的技术手段、推进板书教学的同时,抓好学生的“手写”训练,不仅要求学生用手写作业,更要在我们庞大而运转自如的考试机器里,加入关于写字的内容。如此,“提笔忘字”的“别扭”才会淡出我们的视野。(选自《光明观察)2007年9月7日)
根据文意,以下说法不正确的两项是()()

A.教育部官员已经意识到了现在的学生提笔忘字的现象与一个书法大国很不匹配。
B.E时代的到来颠覆了人们传统的手写文字的习惯,导致了“电脑失写症”。
C.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的一些中小学生课程中,已经将“书法”列入必修课。
D.有专家学者认为汉字具有开发智力的作用,汉字能够激发人的联想。

E.现在大学生对电脑有依赖感,遇到结构稍微复杂一点的汉字就要借助电脑来“救助”。
下列各项中不能作为论据证明“切莫忘了笔杆”的是()

A.现在很多学生写字时只知道那个字的大概形状,但是具体怎么写就不会了。
B.一个人写字的水平意味着他的修养和素质。
C.汉字博大精深,底蕴丰厚,承载了中华民族的文明和智慧,是世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民族的象征。
D.很多外国人都把汉字当成一门艺术,在积极地学习中文。

根据文意,“握着鼠标忘了笔杆”的危害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


结合文章,联系现实,谈谈该如何来消除“提笔忘字”现象?
答:

现代文阅读
文赤壁(朱增泉)
文赤壁在黄州,武汉向东,车子开一个来小时就到了。一下车,我就远远望见苏东坡,是山坡下一尊高高站立的汉白玉石雕像。文赤壁的名声犹胜武赤壁,苏东坡是这里的主角。大家走近前去,仰视这位千古文豪。一个人一旦被刻成一尊石像,即便恣肆汪洋如苏轼,他那眉宇间,襟袍临风处,拂袖挪步,毕竟已少了那份气质。他的醉态浪漫呢?他的才情风骨呢?他的失意豁达呢?一尊石像纵然万古不朽,终究已不是有血有肉的那个人了。难怪,苏东坡这样豪放的人,也曾在这里感叹过“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
江山如画,逝者如斯!
迎面一座小山,不高,拾级而上。可能是这里的人想让文赤壁比武赤壁更“赤”、更吸引游客吧,山壁上泼了一层赭红色涂料,显得假了。苏东坡的文采名声,哪里还用的着粉饰媚俗?
登临而观,山壁下只剩两池死水。抬头北望,远处才是白茫茫的长江江面。在古代,长江是在这座小山脚下拍壁而流的,千百年来渐渐淤积成滩,如今滩地上都已盖满房子。当年,苏轼写了《前赤壁赋》,三个月后重游再写《后赤壁赋》时,就已感叹“曾日月之几何,而江山不可复识矣”。他去世至今已有九百多年了,星换斗移,江山已改,虽是涛声依旧,毕竟江面已远。
唯有东坡在,剩有游人处。
苏东坡获罪入狱,旋被朝廷发配来黄州,反而为他营造出了创作“三赤”名篇的主观情绪和客观环境。正是黄州落难这几年,苏东坡写下了不朽名篇〈赤壁怀古〉、〈前赤壁赋〉、〈后赤壁赋〉。后来朝廷发来诰命,任命他为“汝州团练副使”。其实那只是一个虚职,挂职领一份钱粮而已。一个失意文人,被安排去当一名“武官”,真是阴差阳错。
然而,文赤壁的全部意蕴,又恰恰全部产生在一连串的阴差阳错之间。古时此山有峭壁插入江中,形如象鼻,山体为红色花岗岩,故名“赤鼻矶”。苏东坡是四川人,想必他初来乍到,竟将湖北口音“赤鼻”错听为“赤壁”。落难中的苏东坡“孤舟出没烟波里”,游饮江上,身临赤壁,伤感而怀古,触景而生情。面对万古东流,惊涛拍岸的浩浩长江,他心中也被满腔的不白,不公,不平,掀起阵阵巨大的感情波澜。他遥想当年赤壁之战时,时势何等风起云涌,一时多少豪杰,“而今安在哉”?于是,“苏子愀然”扣舷而歌,“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情起波涛中,句出骇浪间,一吟成杰作,一叹成绝唱。
看来,生前的“命”与身后的“名”,从来不是一回事。生前命运好,身后名声也好的人是有的,但并非人人都能如愿、如意。有的人生前飞黄腾达,大红大紫,身后却瞬即灰飞烟灭,再没有人想起、提起,因为他生前并没有做过什么留的住的事。或是反倒被人想起、提起他生前曾做过某些恶事、丑事、肮脏埋汰之事,落个臭名昭著,也为可知。有的人生前大起大落,甚至连遭大灾大难,最终却艰难玉成,留下了传诵千古的大成就、大名声。所以,一个人对于眼前那点阴差阳错,大可不必太在意。苏东坡赤壁怀古之词、之赋,皆悲愤中更见其旷达情怀。他若是一味排遣蝇营狗苟、狭隘不能自拔之情,纵然文丽词美,也决计成不了杰作,更流传不到今天。
文赤壁,虽然并不是历史上赤壁之战的古战场,但细想起来,其实苏东坡在这里也打了一场赤壁之战。不过,他打的是一场“文战”,对手是那些围攻他、诬陷他的政敌。他的态度是超拔的,不屑于去同对手打那些是是非非的笔墨官司。他没有打黄盖,没有借东风,也没有草船借箭,只是借了几分酒力,信笔纵情写华章。这场赤壁“文战”的结果,苏东坡大获全胜,以其三篇不朽之作流传千古。
结合原文,回答以下问题。
(1)第1自然段中,作者不直说远远望见的是苏东坡的雕像,而说是苏东坡。这样表达有什么作用?(2)第5自然段:“唯有东坡在,剩有游人处。”它在整篇散文中起什么作用?
第6自然段中说“苏东坡获罪入狱,旋被朝廷发配来黄州,反而为他营造出了创作“三赤”名篇的主观情绪和客观环境。”请根据文意说明“主观情绪”和“客观环境”的具体含义。
联系全文,回答以下问题。
文章最后说,虽然文赤壁不是历史上的古战场,但苏东坡在这里也打了一场胜仗,请简要说明苏东坡取胜的原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打工族创造的无形资产
陈耀明
  在四川、贵州等地的一些偏僻小镇上,很多小商店都挂着这样的牌子:“代办到东莞(长安、厚街)直通大巴,×日发车”、“代办到中山(经南海、顺德)直通车,×日入粤”……同时,这些小镇的店铺有不少打着“广式”招牌:“粤美发廊”、“穗雅时装店”、“深圳西饼屋”……由此不难发现打工大潮对内地的影响、沿海文化对内地的辐射。然而,“打工潮”的意义不仅于此。
  人口流动是由种种落差造成的。然而,当农村剩余劳动力莽撞地闯进城市之后,却在不自觉地缩小着工农差别、城乡差别以及地区差别。这些从第一产业分离出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为中国城市发展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提供了重要的劳动力积累。同时,这些农村剩余劳动力资源在城市实现了巨大的商品价值,为中国农村发展第一产业提供了重要的资本积累。
  以东莞为例,这里的打工仔打工妹去年汇往家乡的资金达86亿元,平均每天2300多万元。 四川省(含当时的重庆市)去年收到出省打工族汇款202亿元,相当于全省全年的财政总收入。其中一些县的汇款数倍于全县的财政总收入。
  事实上,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从“打工潮”到“创业潮”的历史跨越也已经清楚地表明:沿海地区对于中西部地区来说,不仅仅是解决了几百万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也不仅仅是寄回了几百亿劳务收入问题,更重要的是为中西部地区未来的发展培养了一代人!
  中国目前有流动人口8000万,其中青年人口为6000万,平均年龄是23.4岁。从这个意义上讲,“打工潮”堪称又一次“青年大迁徙”。中国的上一次青年大迁徙是发生在六七十年代的上山下乡运动,迁徙总规模为1800万人。
  然而,打工青年却比插队青年幸运得多,打工青年在发达的城市呼吸着商业文明的气息,感应着工业文明的熏陶,体验着竞争时代的冲击,接受着市场经济的洗礼。这几乎是每一位成功人士最基本的原始积累。
  四川人喜欢把珠江三角洲比作“中国市场经济学院”,他们根据打工的地点还分出“深圳分院”、“顺德分院”、“中山分院”……根据打工的工种又分出“电子专业”、“制衣专业”、“酒店管理专业”……
  湖南人把80年代南下的打工仔叫做“黄埔一期”,把90年代南下的打工仔叫做“黄埔二期”。
  贵州人认为“招工等于招生”,他们喜欢把外出的打工仔美名其曰“留粤生”、“留沪生”、“留京生”……
  四川省劳务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沈亮认为:“打工仔返乡创业,意义并不在投资本身,他们带回了比投资更有价值的观念和技术,这是不可估量的‘无形资产’。” 湖南省宁远县一位镇长则把打工仔称为“四有能人”,即:经商办厂有本钱,生产经营有技术,管理企业有经验,产品销售有门路。
  当一个打工仔从沿海地区返回故乡的时候,他已经不是原来那个土头土脑的山里娃了,而是见过世面的“城里人”。他所津津乐道的那些东西,就连乡里的干部也不大明白,什么配额、报关、CI、H股、MBA……他不但说话的声音变了,走路的姿势变了,重要的是他的脑壳变了!
  四川省委书记谢世杰同志对打工仔评价说:“打工仔从挣钱填肚子、攒钱盖房子,到投资办厂子,这是一个了不起的变化。他们是四川未来加速发展的潜力所在。”
  的确,中国农村的巨变,也许在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打工仔从“打工潮”到“创业潮”的大转变!
  “回归”是一次新的进军,当一个打工仔踌躇满志地带着资金、技术、信息,带着规划、设计、方案,从遥远的城市返回故乡的时候,他已经站在了一个更高起点上。
  昨天,他们依靠体力出来打工,只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家庭的命运!
  今天,他们依靠资本回去创业,则能改变家乡的命运、农村的命运!
(节选自《农民工的新选择》,原载《华声报》)
阅读全文,分点概括“打工潮”产生了哪些社会效应?


文中四川、湖南、贵州等地对南下打工有各种各样的“美称”,如何理解这些“美称”?


从文本看,农村劳动力的流动有什么新的变化?如何评价这种新变化?试结合文本、联系现实作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秋天的音乐
冯骥才
你每次上路出远门千万别忘记带上音乐,只要耳朵里有音乐,你一路上对景物的感受就全然变了,在音乐撩拨你心灵的同时,也把窗外的景物调弄得易感而动情。你被种种旋律和音响唤起的丰富的内心情绪,景物也全部神会了,它还随着你的情绪奇妙地进行自我再造。你振作它雄浑,你宁静它温存,你伤感它忧患,也许同时还给你加上一点人生甜蜜的慰藉……它使你一下子看到了久藏心底那些朦胧模糊或被时间湮没了的感受,于是你更深深坠入被感动的漩涡里,享受这画面、音乐和自己灵魂三者融为一体的特殊感受。
秋天十月,我去往东北最北部的大兴安岭。朋友送我一盒新翻录的“秋天的音乐”,火车一出山海关,我便戴上耳机听起这“秋天的音乐”,开端的旋律似乎熟悉,没等我怀疑它是不是真正的描述秋天,整个身心就进入秋天才有的一种异样温暖甜醉的感受里了。
我把脸颊贴在窗玻璃上,带着享受的渴望往车窗外望去,秋天的大自然展开一片辉煌灿烂的景象。阳光像钢琴明亮的音色洒在这收割过的田野上,整个大地像生过婴儿的母亲,幸福地舒展在开阔的晴空下,从麦茬里裸露出的浓厚的红褐色是大地母亲健壮的肤色;所有树林都在此刻自在自如地伸展它优美的枝条;所有金色的叶子都是它的果实,一任秋风翻动,煌煌夸耀着秋天的富有。真正的富有感,是属于创造者的;真正的创造者,才有这种潇洒而悠然的风度。
接下去的温情和弦,带来一片疏淡的田园风景。秋天消解了大地的绿,用它中性的调子,把一切色泽调匀。和谐又高贵,平稳又舒畅,只有收获过了的秋天才能这样静谧安详。几座闪闪发光的麦秸垛,一缕银蓝色半透明的炊烟,这儿一棵那儿一棵怡然自得站在平原上的树,这儿一只那儿一只慢吞吞吃草的杂色的牛……近景从眼前疾掠而过,远景跟着我缓缓向前,大地像唱片慢慢旋转,耳朵里不绝地响着这曲人间牧歌。
一株垂死的老树一点点走进这巨大唱片的中间来。它的根像唱针,在大自然深处划出一支忧伤的曲调。心中的光线和风景的光线一同转暗,即使一湾河水强烈的反光,也清冷,也刺目,也凄凉。一切阴影都化为行将垂暮秋天的愁绪;萧疏的万物失去往日共荣的激情,各自挽着生命的孤单;篱笆后一朵迟开的小葵花,像你告别时在人群中的最后一次招手,跟着被轰隆隆前奔的列车甩到后边……一种浓重的忧伤混同音乐漫无边际地散开,渲染着满目风光。我忽然想喊,想叫这列车停住,倒回去!
突然,一条大道纵向冲出去,黄昏中它闪闪发光.如同一支号角嘹亮吹响,声音唤来一大片拔地而起的森林,像一支金灿灿的铜管乐队,奏着庄严的乐曲走进视野。来不及分清这是音乐还是画面变换的缘故,心境陡然一变,刚刚的忧愁一扫而光。当浓林深处一棵棵依然葱绿的幼树晃过,我忽然醒悟,秋天的凋谢全是假象!
它不过在寒飙来临之前把生命掩藏起来,把绿意埋在地下,在冬日的雪被下积蓄与浓缩,等待下一个春天里,再一次加倍地挥洒与铺张!远远山坡上,坟茔,在夕照里像一堆火,神奇又神秘,它那里是埋葬的一具尸体或一个孤魂?既然每个生命都在创造,另一个生命离去,什么叫做死亡?死亡,不仅仅是一种生命的转换,旋律的变化,画面的更迭吗?那么世间还有什么比死亡更庄严、更神圣、更迷人!为了再生而奉献自己的伟大的死亡啊……
秋天的音乐已如圣殿的声音,这壮美崇高的轰响,把我全部身心都裹住、都净化了。我惊奇地感觉自己像玻璃一样透明。(有删改)
本文描写了秋景的哪些特点?


分析划线的句子在文中的作用。


作者为什么说“惊奇地感觉自己像玻璃一样透明”?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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