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14-17题。
山乡的五月
金 光
天刚蒙蒙亮,根西就听见父亲窸窸窣窣地起了床,他翻了一个身又睡着了。这一觉他睡得好香,醒来已经是上午10点了,他洗了把脸,就坐在屋檐下看书。妈从灶房出来时说:“根西,去窑场地叫你大回来吃饭。”根西放下手中的书,朝窑场地走去。
五月的山乡,到处都是金灿灿的颜色,田里熟透了的小麦散发出醉人的芳香。根西走在田埂上,看到了他童年的影子。18岁那年,在父亲的奔忙中,他从这里走出去,上了市技校,毕业后就到市一家化工厂当了一名化验员。根西走着走着,禁不住随手掐了一颗麦穗在手中揉搓起来,然后展开手掌用嘴一吹,留下一把嫩嫩的青麦,嘴一张嚼将起来。
父亲正弯着腰在那里割麦,他的身后,已倒下去大片的麦子,裸露的地面上摆着整齐的麦铺。父亲手上的镰刀飞舞着,弄得周围一片呼呼啦啦的声响。
“大,回家吃饭。”根西喊了一声。
父亲根本没有听见,仍然在飞舞着镰刀割麦子,白色的汗衫已变得昏黄且湿漉漉地贴在了他的脊背上。
“大,回去吃饭哩。”根西又叫了一声,嗓门比刚才高了些。
“啊,喔,饭熟了?”父亲终于醒悟过来,缓缓地站起身,用肩膀上的毛巾擦了一把脸上的汗水。
根西上前接下镰刀,父亲用极快的速度将两铺麦合在一起,扎了一捆就要往肩上扛。根西说:“我来拿吧。”
父亲说:“还是让我扛,小心弄脏了衣服。”说完扛起麦捆就走。根西用手拈掉沾在衣服上的一根麦芒,拿着镰刀跟在父亲的后面。
饭桌上,根西对父亲说:“大,我看不如把咱那几亩地让给别人种去。”
“为啥?”父亲有点吃惊。
根西木木地说:“不为啥,种田不划算,一年忙到头,一亩地就说打700斤麦子,6毛钱一斤才420块,抵不上在外干一个月的收入。”
父亲没有说话。
根西又说:“你把地包出去,我到我们厂里给你找个临时活,一月能开500多块,行不?”
父亲这才说:“娃,大是庄稼汉,一辈子跟土坷垃打交道,习惯了,没觉着受罪,我跟你妈在一起挺好,想家了你就回来看看我们。”
根西在家停了一周,父亲不让他沾庄稼的边儿,他是眼看着父亲割了麦再脱粒,然后扬麦、晒场,一点点将麦子弄回家里的。临走时,他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
世上的事就这么不如意,两年后,根西所在的那家化工厂出现了意想不到的困境:化工原料价格猛增,化工产品却销不出去,全厂1000多名职工几个月发不下工资。厂里实在抵挡不住了,便痛下了改革的决心,决定减员增效,第一批减员百分之二十,根西首当其冲。
下岗了,根西好几天不吃不喝躺在床上,他毕竟已跳出农门了哇,现在怎么办?想来想去想不出个好法子来,根西只好爬起来狠狠地抽烟,但烟抽了一支又一支,还是没有好法子,根西就回到了家。父子俩静静地对坐着,良久,父亲终于开口了:“娃,土地是人的根啊,不行咱回来,只要有地就饿不死!”
根西掐灭了手中的烟,无奈地点了点头
根西上地了,起初,那双稚嫩的手打出了许多血泡,他咬牙挺了过来。一年时间,他重新跟着父亲学会了种麦子,种玉米,种大豆,种各种蔬菜,根西成了种庄稼的好把式。
第二年,根西和父亲商量,说要种地就要种出名堂来,小打小闹不行。父亲赞许地点了点头。根西就承包了村里的60亩红土坡地,他雇了两个帮手在上面栽上烟苗,一天到晚忙碌起来。秋后,除了交清承包费、付清雇工的工资外,净挣两万元。根西成了当地有名的种田大户,当上了县里的劳动模范。
又是五月,山乡的小麦一片金黄,根西家的窑场地里,一条大汉正挥舞着镰刀在割麦,身后的空地上,码放着一排排整齐的麦铺。上午10点多,根西父亲来到地头,喊:“娃,回去吃饭。”
根西仍然弯着腰在那里割麦,他根本没听见父亲在叫他。父亲提高嗓门又喊了一声。
“啊,喔,饭熟了?”根西这才醒悟过来,缓缓地站起身,用肩膀上的手巾擦了一把脸上的汗水。
父亲上前接下镰刀,用极快的速度将两铺麦合在一起,扎了一捆就要往肩上扛。根西抢过说:“我来拿。”然后手一提将麦捆放在了肩膀上。
五月的田埂上,走着一老一小两个庄稼汉。
(选自《语文世界》2009年第6期)
小说前后两次设置了割麦的情节,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
概括小说中根西父子这两个人物形象。
根据要求,回答问题。
(1)文章第二段划线的句子在结构上有何作用?请简要概述。
(2)文章写根西“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又“无奈地点了点头”, “摇头”和“点头”的所反映的是一种怎样的心理?请简析。
小说结尾写道:“五月的田埂上,走着一老一小两个庄稼汉。”这一剪影式的描写给人无尽的想象,其中包含着作者怎样的情感?请你结合全文加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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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9分,每小题3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植物睡眠之谜
自然界有许多植物的叶子会运动,比如含羞草、合欢等豆科植物白天张开叶子,晚上会合上叶子“睡眠”;捕蝇草的叶子能闭合起来,捕食苍蝇等昆虫。像含羞草、合欢等植物的这种“睡眠运动”自古以来就受到人们关注,可是植物为什么会睡眠,却一直是个不解之谜。
18世纪,法国生物学家德梅兰把含羞草放到光线照不到的洞穴里,发现它的叶子依然以24小时为周期开合。这说明含羞草体内存在一种不受外界光线等环境因素影响的“生物钟”。19世纪,达尔文在《植物的运动本领》中说,植物在晚上闭合叶子睡眠是“为了保护自己免受夜晚低温之害”。20世纪80年代,德国希尔德奈希特的研究报告指出,叶子的开合是由一种称为“膨压素”的植物激素控制的。此后,日本上田实等人从植物中抽出包含数千种化合物的萃取物,最后成功分离出两种活性物质,一种是可使植物叶子张开的“兴奋物质”。
植物睡眠之谜之所以长期不得其解,就是因为此前没有人想到使叶子开合的竟是两种不同的生理活性物质。人们进一步了解到,豆科植物叶下珠的安眠物质是一种含葡萄糖的配醣体,白天配醣体水解,安眠物质浓度降低,夜晚配醣体重新合成,兴奋物质浓度相对降低,而配醣体的合成分解是由叶下珠体内的生物钟控制的。相反,铁扫帚的兴奋物质是配醣体,在夜晚配醣体水解,兴奋物质浓度降低,叶子随之闭合。如果用人工合成的半乳糖代替葡萄糖,由于半乳糖在铁扫帚体内不会水解,反而会成为一种睡眠阻断剂,使铁扫帚始终不能睡眠,以致两个星期之后因缺水枯萎而死。
解开植物睡眠之谜,将为某种“绿色”农药的诞生铺平道路。目前的除草剂还无法让田菁等豆科杂草枯萎而不损害豆科植物,研究人员已经人工合成了使田菁失眠的睡眠阻断剂,实验结果是田菁第三天就整株枯死。由于这种阻断剂只对田菁起作用,因此不会影响大豆的生长。
从原文看,以下对“植物睡眠”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指植物的叶子为适应外界环境而自动闭合起来的现象。
B.指含羞草、合欢等植物晚上把叶子自动闭合起来的现象。
C.指所有豆科植物都具有的晚上把叶子闭合起来的现象。
D.指豆科植物和捕蝇草等所具有的叶子闭合起来的现象

从原文看,以下研究最能揭开“植物睡眠之谜”的一项是()

A.德梅兰提出含羞草体内存在着不受外界环境因素影响的“生物钟”。
B.达尔文指出植物在晚上睡眠是为了保护自己免受夜晚低温之害。
C.希尔德奈希特提出植物睡眠是由植物体内的“膨压素”控制的。
D.上田实等人提出植物体内存在着可使叶子闭合的“安眠物质”。

以下理解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叶下珠体内的生物钟控制了其安眠物质和兴奋物质的合成与分解。
B.铁扫帚安眠物质的配醣体在夜晚合成,于是兴奋物质浓度相对降低。
C.合欢、田菁等豆科植物如果长期得不到睡眠的话,就将枯萎而死。
D.目前只让田菁枯萎而不损害大豆生长的“绿色”农药已经研制出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我对黑暗的柔情迟子建
①我回到故乡时,已是晚秋的时令了。农人们在田地里起着土豆和白菜,采山的人还想在山林中做最后的淘金,他们身披落叶,寻觅着毛茸茸的蘑菇。小城的集市上,卖棉鞋棉帽的人多了起来,大兴安岭的冬天就要来了。
②窗外的河坝下,草已枯了。夏季时繁星一般闪烁在河畔草滩上的野花,一朵都寻不见了。母亲侍弄的花圃,昨天还花团锦簇的,一夜的霜冻,就让它们腰肢摧折,花容失色。  
③大自然的花季过去了,而居室的花季还在。母亲摆在我书房南窗前的几盆花,有模有样地开着。蜜蜂在户外没有可采的花蜜了,当我开窗通风的时候,它们就飞进屋子,寻寻觅觅的。不知它们青睐的是金黄的秋菊,还是水红的灯笼花?  
④那天下午,我关窗的时候,忽然发现一只金色的蜜蜂,它蜷缩在窗棂下,好像采蜜采累了,正在甜睡。我想都没想,捉起它,欲把它放生。然而就在我扬起胳膊的那个瞬间,我左手的拇指忽然针刺般地剧痛,我意识到蜜蜂蜇了我了。
⑤蜜蜂走了,它留在我拇指上的,是一根蜂针。蜂针很细,附着白色的絮状物,我把它拔了出来。我小的时候,不止一次被蜜蜂蜇过,记得有一次在北极村,我撞上马蜂窝,倾巢而出的马蜂蜇得我面部红肿,疼得我在炕上直打滚。
⑥别看这只蜜蜂了无生气的样子,它的能量实在是大。我的拇指顷刻间肿胀起来,而且疼痛难忍。我懊恼极了,蜜蜂一定以为我要置它于死地,才使出它的撒手锏。而蜇过了人的蜜蜂,会气绝身亡,即使我把它放到窗外,它也不会再飞翔。我和它,两败俱伤。
⑦我以为疼痛会像闪电一样消逝的,然而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到了晚饭的时候,我的拇指仍然锥心刺骨地疼。天刚黑,我便钻进被窝,想着进入梦乡了,就会忘记疼痛。然而辗转着熬到深夜,疼痛非但没有减弱,反而像涨潮的海水一样,一浪高过一浪。我不得不从床上爬起,打开灯,察看伤处。我想蜜蜂留在我手指上的蜂针,一定毒素甚剧,而我拔蜂针时,大约拔得不彻底,于是拿出一根缝衣服的针,划了根火柴,简单地给它消了消毒,将针刺向痛处,企图挑出可能残存着的蜂针。针进到肉里去了,可是血却出不来,好像那块肉成了死肉,让我骇然。想到冷水可止痛,我便用冷水冲拇指。这招儿倒是灵验,痛感减轻了不少,十几分钟后,我回到了床上。然而才躺下,刚刚缓解的疼痛又傲慢地抬头了,没办法,我只得起来。病急乱投医,一会儿抹风油精,一会儿抹牙膏,百般折腾,疼痛却仍如高山的雪莲一样,凛冽地开放。我泄气了,关上灯,拉开窗帘,求助于天。
⑧已经是子夜时分了,如果天气好,我可以望见窗外的月亮,星星,可以看见山的剪影。然而那天阴天,窗外一团漆黑,什么也看不见。人的心真是奇怪,越是看不见什么,却越是想看。我将脸贴在玻璃窗上,瞪大眼睛,然而黑夜就是黑夜,它毫不含糊地将白日我所见的景致都抹杀掉了。我盼望着山下会突然闪现出打鱼人的渔火,或是堤坝上有汽车驶过,那样,就会有光明划破这黑暗。然而没有,我的眼前仍然是沉沉的无边的暗夜。
⑨我已经很久没有体味这样的黑暗了。都市的夜晚,由于灯火作祟,已没有黑暗可言了;而在故乡,我能伫立在夜晚的窗前,也完全是因为月色的诱惑。有谁会欣赏黑暗呢?然而这个伤痛的夜晚,面对着这处子般鲜润的黑暗,我竟有了一种特别的感动,身上渐渐泛起暖意,有如在冰天雪地中看到了一团火。如今能看到真正的黑暗的地方,又有几处呢?黑暗在这个不眠的世界上,被人为的光明撕裂得丢了魂魄。其实黑暗是洁净的,那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的繁华,亵渎了圣洁的黑暗。上帝给了我们黑暗,不就是送给了我们梦想的温床吗?如果我们放弃梦想,不断地制造糜烂的光明来驱赶黑暗,纵情声色,那么我们面对的,很可能就是单色调的世界了。
⑩我感激这只勇敢的蜜蜂,它用一场壮烈的牺牲,唤起了我的疼痛感,唤起了我对黑暗从未有过的柔情。  
⑾只有这干干净净的黑暗,才会迎来清清爽爽的黎明啊。(选自《散文海外版》2008年第2期)  
文章开头为何要从故乡的秋景写起?
文章中间④―⑦节花了不少笔墨描写被蜜蜂蜇了的情节,主要运用了什么描写手法?这样写有哪些作用?  
作者自己被蜜蜂蜇后非但不记恨,反而对蜜蜂产生感激之情,这是为什么?
一般来说,黑暗是人们贬斥的对象,而作者却会对黑暗产生柔情,这是为什么?你是否认为作者故意标新立异,有意颠覆人们对黑暗的看法?并阐明理由。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寻找地底的另一个生物圈吴再丰
近年来,人们得知在地底深处,没有阳光和氧气,且高温、高压的严酷环境中,出乎意料地生息着各种微生物。它们完全不享受太阳的能量,大多是靠从地球内部涌现的化学能量合成有机物来生存。这样的生活方式彻底推翻了我们此前掌握的科学知识,可谓是新的生命的形式。
地下的温度随着靠近地球内部的热地幔而升高,每距地表深1000米,地温约上升20℃至30℃。我们知道现阶段生物生长的最高温度记录是113℃,所以乐观地估计生物生长的最高温度值是120℃至150℃,由此认为在距地下5000米左右的地方仍是微生物可能生息的环境。如果估算这样的地下微生物的生物量,有可能是远远超过迄今为止所知道的陆上或海上的生物量总和。地下生物圈是地球最大的生物圈,这是地球上留下的至今尚未开拓的巨大生物圈。
地表附近的水,例如在农田中,每毫升有100万~1000万个微生物。据科研机构的调查结果,出乎意料的是这个值几乎到地下840米不变。甚至在近1000米的地下,生存着几乎与地上同样数量的微生物。地下微生物的住处是在地下的岩石等缝隙空间。因微生物的尺寸是1微米左右,所以只要有此尺寸大的缝隙、裂缝和水,微生物就有存在的可能性。
那么,在地底的大量生命是怎样维持生命的呢?其方法是靠地底的岩石营养为生。所谓岩石营养是从无机物(二氧化碳)合成有机物。生存在无太阳和氧的地底的岩石营养生物将氢或甲烷、硫化氧等氧化获得化学能量。氧化剂使用尽可能有的二氧化碳和硫酸、硝酸、铁、锰等一切物质代替氧。这样获得化学能量的生活方式称之为“靠地球为生”的生活方式。
地下是高温、高压,既无氧又无光的严酷环境。在讨论地下生物圈的物理量同时,还应想到地下生物是地球诞生的原始生命的直系子孙,而非地上生物。不仅如此,作为地球生物圈角落的地底那样的极限地带,也是与外星世界的交接处。地球上生命的起源是怎么回事?要了解这个,知道极限环境下的生物是重要的。地球内部的巨大生物圈为我们探索生命起源乃至外星生命存在的可能性提供了线索,也是留在地球上尚未开拓的广阔边界。(选自《百科知识》2009年03期,有删节)
从原文看,下列对于“地底生物圈”的说明,正确的一项是

A.地底生物圈的生物生长的最高温度估计在120℃至150℃之间,最深处可能在距地下5000米左右的地方。
B.地底生物圈的生物生活在地底深处无氧、高温、高压的环境中,它们不依赖太阳能而生存,而靠从地球内部涌现的化学能量合成有机物来生存。
C.地下微生物生存在1毫米的、有缝隙、裂缝和水的地下岩石中。
D.地底生物圈是地球最大的生物圈,其中微生物最多,数量估计可能远远超过陆上或海上的生物量的总和。[

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农田往下840米的水中,根据科研机构调查,每毫升有100万~1000万个微生物。在近1000米的地下,生存着几乎与地上一样的微生物。
B.地底微生物的生活方式颠覆了我们此前掌握的科学知识,可以说是新的生命的形式。
C.地底的大量生命是靠从无机物(二氧化碳)合成有机物为生。这样获得化学能量的生活方式称之为“靠地球为生”的生活方式。
D.我们要知道地底环境下的生物是可以更加了解地球上生命起源的问题。

根据原文的信息,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地底微生物完全无需太阳能。大多是利用地球内部涌现的化学能量合成有机物来生存。
B.传统意义的生物圈,主要是在陆上或海中,其中的生物都是利用太阳能生活。
C.对地球微生物的起源研究可以让人类找到如何摆脱能源日渐减少的困境的办法,使人类走出依赖太阳能生活的潜在危机。
D.地球生命起源的生活环境与地底生物圈的生活环境都属于极限环境,高温、高压,既无氧又无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唐诗现在又开始让人感觉真切和亲切了,这是经历了和传统文化分别的痛苦之后才有的内心感觉。经历了千年,唐诗还留下那么多,可以想象当时的创作盛况。那么多唐诗显然不可能都是为了功名而写作的。它是一种流行的东西,是社会场合的一种交流方式,更多时候就像现在的歌词。王之涣和高适、王昌龄几个去歌台舞榭,听歌女唱他们的诗。几轮下来,独独听不到王之涣的诗。王之涣指着歌女中最美的一个,对在座的诗人们说,如果她唱的不是他的诗,他从此就不写诗了。那个最美的歌女出场唱的果然是王之涣的《凉州词》“黄河远上”那一首。这说明我们所景仰的唐诗,在当时很可能多是传唱的歌词。当时写诗的人太多了,即使是李白,也可能就是在盛唐被歌唱了一些年。在晚唐大概唱不过小李杜和温庭筠吧?杜甫的诗,可能文本些,难以流行;杜甫的崇高地位,在他死去数十年后才建立,应该和唐诗本真的歌词性质有关。
从这个意义上说,三十年来中国内地流行歌词的长盛不衰是值得欣喜的。人在这个世界上生活着经历着,悲欢冷暖,酸甜苦辣,都会感动在心,用心去歌唱。歌唱的内容就是人的现实和梦想,譬如生命、爱情、母亲、故乡、离别、重逢、游历和从军等等。这些在唐诗里也都写遍了。李谷一首唱的《乡恋》,对于故乡的依恋和怀念的心情,和李白的《静夜思》是一样的精致平实。谷建芬作曲的《烛光里的妈妈》和孟郊的《游子吟》可以匹敌,《思念》和李商隐的无题诗,美感是相通的。还有北京奥运会主题歌《我和你》和王勃的“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相比,也是不见逊色的。
把现在的歌词和唐诗比较,只是想说明两者是同样的东西。尽管不在同一时空,两者的文化身份是一样的。虽然两个时代的作品也无法混淆,同样的留别的诗,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和罗大佑的《追梦人》就不一样。但徐志摩的文本的诗无愧于时代,罗大佑的歌词同样无愧于时代。至于说历代的歌唱同样珍贵,为什么唐诗让我们心存景仰,甚至是徐志摩的诗总觉得要比现在的歌词好多了?且以唐三彩为例。唐人见到的唐三彩一定和我们见到的不一样。我们见到的唐三彩要美得多,是时间和距离产生了美。当时的唐三彩和唐诗一样流行,时尚。时时面对的东西,美不到哪里去。迎面的歌唱可能不被看重,千百年的歌唱,会滋润和鼓舞同样歌唱着的心。
(摘编自陈鹏举《诗与歌词》)
下列对于唐诗的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让人们感到真切和亲切的唐诗,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国人的情感所难以割舍。
B.在唐朝,人们盛行写诗和传唱诗,所以可以肯定,其中有一些诗并不是为了求取功名而创作的。
C.现在人们所景仰的唐诗,在唐朝既被用作一种社交方式,又被作为流行歌曲的歌词,其中尤以后者为多。
D.即使是大诗人李白的诗的传唱,到晚唐也就渐渐不再流行了,唐朝诗人之多,于此可见一斑。

下列关于现在的流行歌词和唐诗的比较,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历史上唐诗最终为宋词元曲所取代,而三十年来中国的流行歌词却能长盛不衰,这是值得欣喜的。
B.现在的流行歌词和唐诗一样,写的都是人的现实和梦想,都会使人感动在心,用心去歌唱。
C.李谷一首唱的《乡恋》和李白的《静夜思》,在表现对故乡的依恋和怀念方面可谓异曲同工。
D.比起王勃的“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来,北京奥运会的主题歌《我和你》显得更为出色。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王之涣说,如果最美的歌女唱的不是他的诗,从此就不写诗了。这说明王之涣的诗当时曾被广泛传唱。
B.杜甫的诗,可能表现得文本一些,这应该跟唐诗本真的歌词性质有一定的关系,所以难以流行。
C.在唐代,唐三彩和唐诗一样也是流行的、时尚的东西,因而当时的人们是不会把它看得很珍贵的。
D.时间和距离能够产生美,可以想见,现在流行歌曲的歌词在若干年后应该也会被人们推崇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我的灵魂我的书
气质,就是品质散发出来的味道。
有一年,一个美国小伙子考上了哈佛大学,学工程。哈佛大学第一年有个核心课程,所谓核心课程,就是新生进校不是上专业课,而是上全体学生都必须上的公共课。这些课程的内容千奇百怪,什么都有,学校认为这些是任何一个哈佛学生都应涉猎的知识领域。于是,这个学生就选了一门课,但选完后他非常后悔,因为他选的是“中古英文文学”。想想看,一个想学工程的学生,跑去念“中古英文文学”,肯定非常痛苦。
更要命的是,代课教授年纪大,说话慢,讲课风格老派,听着很闷,所以他经常逃课。好不容易熬完了一学期的课,放暑假了,他很高兴。他要打工挣钱,于是就在学校附近的一家旧书店里找了份工作。
干什么呢?这种书店常常接到电话,被叫到别人家里收一些旧书回来,然后出售——他就干这个。
有一天,老板派他去哈佛大学旁边的一户人家里收书。他去了,一个老太太开的门,老太太看上去一脸忧伤。自我介绍后,他发现老太太竟是那位教他“中古英文文学”课教授的夫人。原来那位教授上完这学期的课后没多久就死了,死后留下了一屋子的书。老太太觉得这些书让她睹物思人,所以决定把它们卖掉,于是就给这家旧书店打了电话,恰好是这个小伙子被派来收书。这时,小伙子意识到,原来他刚上完的那门课是那位教授一生中最后的一门课,他是那位教授一生中最后一批学生之一。虽然他不喜欢那位教授,但他的心情也很沉重。当他去看这些书该怎么搬时,他发现教授书房的一整面墙的书柜里全是廉价的侦探小说。这个学生笑了,他想,这个老家伙平时上课很严肃,原来最爱看的是侦探小说。他竟有这种兴趣!小伙子越想越觉得好笑。书房后面是一扇大玻璃门,出去后是一个小花园,非常漂亮。老太太说:“我丈夫生前最大的嗜好就是种花剪草。”
玻璃门旁边还有两个书柜,里面放的全是园艺书。看了半天,这个学生做出决定:不搬这些书了!
于是他回去对老板说:“老板,我想把那位教授的书都买下来。”老板惊讶地问:“你全要?价钱你付得起吗?”学生说:“那薪水我就不要了。”老板说:“那也不够。”学生说:“那这样吧,我接下来的几个暑假都来你这里打工,薪水全给你,行吗?”
老板问:“你为什么要买这些书?”这个学生说,以前上课时,他只觉得那位教授很沉闷、很学术,原来那只反映了教授的一面。当他去了教授的家,看了他的书房和藏书后,他才发现了教授完整的人格。那位教授喜欢廉价版本的侦探小说,还在小说里面画线做笔记,笔记里还有粗话。他还喜欢种花草。这些都是教授生前最爱的东西。
爱好、兴趣,甚至癖好,都彻底浮现在教授的书房里。当时这个学生有种很强烈的感觉:如果把这些书搬回旧书店,就得把它们分开,分门别类地放在旧书店的书架上,然后再去卖。这样一来,教授的藏书就崩溃了、解体了。而现在,当这些书在它们主人的书房里安身时,它们是完整的。完整的意思是什么呢?这些书完整地表达了它们主人的人格、灵魂。所以这个学生觉得,只要教授的藏书还在,只要这些书仍然完整地在一起,那位教授就还没死,他的灵魂就还在这些书里面。
他觉得他应该让那位教授的灵魂完整地保留下来,所以决定把它们买下来,不拆散它们!老板听了他的话后说:“算了,这些书我6折卖给你。你在我这里打3年工就够了。”于是,他在这里打了3年工。
这个故事是真的。一个人的书房,一个人看什么书,一个人拥有哪些书,其实就是一个人的全部,就是这个人。
下列对文段的分析综合,最恰当的两项是

A.这篇文章用平实、质朴的语言讲述了一个普通人的故事,平中见巧,写出了故事的起伏,引人深思,令人回味。
B.文章题目“我的灵魂我的书”将灵魂与书联系起来,“我”不是指教授,也不是指“小伙子”,而是指作者。
C.当小伙子意识到刚上完的那门课是那位教授一生中最后的一门课时,当他意识到自己是那位教授一生中最后一批学生之一时,他为自己的逃课行为懊悔不已。
D.虽然他不喜欢那位教授,但他的心情也很沉重。可当他发现教授书房的一整面墙的书柜里面全是廉价的侦探小说时,小伙子笑了。这一发现让他明白这位教授的阅读品位并不高。

E.作者在记述故事的过程中主要运用了侧面描写的手法,写出了教授的兴趣、爱好,为我们展示了生活中的教授形象。
文章第三段中说:“更要命的是,教授年纪大,说话慢,讲课风格老派,听着很闷。”有人认为这段话可以删去,你同意吗?为什么?
什么原因让小伙子宁愿不拿打工的薪水也要买下这些书?
故事的结尾说:“一个人的书房,一个人看什么书,一个人拥有哪些书,其实就是一个人的全部,就是这个人。”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并联系生活实际探究这句话给你怎样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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