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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失去一个民族的教养
季剑青
在文化的传承中,历代积累的经典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经典由于文字和时代的暌隔,往往不易为一般读者所接受。为了使经典成为一般读者文化素养的一部分,前辈学者做出了卓越的努力。
1938年,朱自清受杨振声的嘱托,开始写一部介绍中国古代文化精华的教科书。此后几年,在昆明和成都以及来往于两地的旅途中,朱自清一直没有停下这本书的写作,1942年以《经典常谈》为题终于出版,几年间仅在文光书店就印了五次。季镇淮称赞它“言之有据,深入浅出,意无不达,雅俗共赏,运用现代语言,讲述古史内容,令人读之不厌”。
同样致力于经典普及工作的还有钱穆。上世纪50年代,钱穆在香港新亚书院讲学时,即有意写一部通俗的《论语》注解,使初中以上学生人人能读。钱穆早年就著有《论语文解》、《论语要略》,对先秦诸子特别是《论语》浸淫日久,用力甚深,写这样一部书本来并不是难事。然而钱穆反复斟酌体例和文体,数易其稿,直到1963年才最后写定,题为《论语新解》。对于一部通俗著作如此用心经营,不能不让人感慨于前辈学者的严谨与认真。
这样一种严谨与认真的态度,归根结底,仍是出于对经典怀有的敬意。钱穆在《论语新解》的序言中谦逊地表示:“本书取名新解,非谓能自创新义,掩盖前儒,实亦备采众说,折衷求是,而特以时代之语言、观念加以申述而已。”换句话说,钱穆并非要在《论语新解》中贩卖一己的“心得”,而是备采前人的各家学说,加以申述,给读者以最为通达简要的知识,目的仍是让读者“直明《论语》本义”。
在后来撰著的《孔子传》中,钱穆更是明确地希望读者借助此书,继而“进读《论语》以及其他先秦古籍”,不要认为读了此书,就以为“对孔子了解尽其能事”。其实朱自清写《经典常谈》,也是同样的用意,他希望读者把这本书当做一条船,借它“航到经典的海里去”,“如果读者念了这部书,便以为已经受到了经典训练,不再想去见识经典,那就是以筌为鱼,未免辜负编撰者的本心了”。
钱穆和朱自清都认识到,经典普及工作并不能代替经典本身,它们的意义是让读者亲近经典,接触经典。经典的普及不是把经典通俗化甚至庸俗化为当下实用的知识,而是充当灯塔和航船,把读者的心灵引入到绵延不绝的文化传统中去。这就是朱自清所说的:“经典训练的价值不在实用,而在文化。”怀抱着如此庄严崇高的宗旨,下笔临文时自然不会苟且轻慢。
也正因为此,他们也就不会随便迁就和迎合读者的阅读趣味,不会为了书的好卖而牺牲了经典的尊严。钱穆在写《论语新解》的时候,本来为了通俗,打算全部用白话,然而写了四分之一就后悔了,推倒重来。因为《论语》“难在义蕴,不在文字”,如果全用白话来阐释宏深的义理,一味追求浅显,就像“嚼饭哺人,滋味既失,营养亦减”,所以最终改成了浅易的文言,只是在每一章的结尾,用白话对全文做一个翻译。
自然,这一切都要求作者本人对经典要了然于心,了然于手与口。有如此的热忱,又有如此的学力,《经典常谈》和《论语新解》才成了新的经典。只是如今,有心、也有能力做这样工作的学者,已经很难见到了。
下列说法中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

A.一般人对经典的理解有困难是因为语言文字的变化和时代的变迁。
B.钱穆在《论语新解》中既申述了前人的各家学说,又提出了自己的个人见解,目的就是让读者“直明《论语》本义”。
C.《经典常谈》与《论语新解》虽是通俗著作,但都成了新的经典。
D.钱穆认为用浅易的文言写《论语新解》,就好比拿嚼过的米饭来哺喂他人。

E.钱穆希望读者能借助《论语新解》,进一步阅读《论语》及其他先秦经典。
下列对“经典训练的价值不在实用,而在文化”的理解,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A.经典训练不能取代经典本身。
B.这句话是对学术通俗化和庸俗化的批判。
C.经典训练是读者理解经典,感受民族文化的必由之路。
D.经典训练的宗旨是要让读者接受经典的精神滋养,使文化传统得以生生不息,代代相传。

关于“经典的普及”,文章针砭的时弊有哪些?
《经典常谈》和《论语新解》为什么能成为新的经典?请根据文意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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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甲之年罗中立,一生不舍画农民
1980年,油画《父亲》轰动了中国,也让罗中立这个名字随之被载入史册。被称为《父亲》姊妹篇的《春蚕》,在2014年6月1日保利春拍会上,经过激烈的22轮竞价,最终以4370万元成交,刷新了艺术家个人拍卖纪录。
《春蚕》又名《母亲》,一位老妇人垂首站立在养蚕的大筐前拨弄着桑叶,脸孔完全隐没在阴影下,母亲辛勤奉献的伟大,已无言融入画中。罗中立一共创作过三幅《春蚕》。 1948年,罗中立出生于重庆沙坪坝区。小学毕业时,他报考了四川峨眉电影厂的美工班,但刚被录取,就赶上“三年自然灾害”,电影厂停顿了工作。
1964年罗中立初中毕业时四川美院附中恢复了招生,他考出第一名的优异成绩。1966年,为响应“为工农兵服务”的号召,罗中立第一次离开家,到了四川达县大巴山区,住进了邓开选老伯家。罗中立在大巴山的一所村小学当美术教员,山里没通电,上完课、开完会,天一黑就回土屋睡觉,和邓大伯聊天。与农民的朝夕相处,让罗中立对农家生活有了细致的观察和真切的体会。等回到学校,“文革”已经开始了,大学上不成了。1968年高中毕业后,罗中立被分配到达县钢铁厂,当了锅炉工。
等恢复高考的消息传来,他正忙着打家具准备成家,还是女友劝他参加了高考。罗中立说自己的意愿也很简单:他高中毕业,月工资29 5元,大学毕业能拿到52元。
罗中立赶上了四川美院第一次在达县招生,也是唯一的一次。报名当天,他走了20里山路,赶到县城已是傍晚,报名工作已经结束,而那天也是报名的最后一天。他找到招考老师住的招待所,一顿好说歹说,最后老师“看在川爰附中的面子上”,添上了他的名字。1977年,已近而立之年的罗中立,如愿考入川美,他是班上年龄最大的一名学生。
1980年全国第二届青年美展临近,大家都在摩拳擦掌积极准备。而选择农民题材,再顺理成章不过,10年大巴山的生活让罗中立对此驾轻就熟。记忆中一个曾经撞击心灵的画面浮现了。1975年除夕夜,罗中立去家附近上公厕,看到一位老人蹲守在外,“我心里一阵猛烈地震动,同情、怜悯、感慨,一起猛烈地向我袭来……”“说到底我想的就是要给农民说句老实话。”
他又去了大巴山,把邓开选老人的所有照片都找了出来,最后综合成一十老年农民的形象。创作手稿共有四稿,从《牧粪的农民》到手持军用水壶的《生产队长》,再到按照领袖人物肖像足寸刻画的农民头像。
在重庆三十七八摄氏度的炎夏,激情高涨的罗中立蜗居在川美一个10平方米的阁楼里,开始搞创作。画幅高2米多,只有往复不断地爬上爬下;为了观看整体效果,人得退到墙角,用望远镜倒过来看。头像比真人大得多,他用放大镜,仔细观看自己的皮肤、毛孔……为了呈现老人皮肤粗糙的肌理,他甚至在颜料中加入了馒头渣,“你要仔细看现在还能看出来”。
但这一切都无法抵消人们初看此画时的震动。川美的一位老师提议特题目《粒粒皆辛苦》改成《我的父亲》,罗中立顿感说出了自己的全部想法。
当时,《我的父亲》显然让一些A还不能适应。送到省里初选时,一位宣传干部提出了修改意见,要求在父亲的头巾下加上一支圆珠笔,显示其是新社套有文化的农民,而不是“苦巴巴的旧社会老头”。罗中立只得在父亲的左耳上加了象征时代的圆珠笔。
1980年12月,参展作品全部送达中国美术馆。《我的父亲》一亮相就吸引了所有评委的目光。画家吴冠中认为“我的”分量太轻,将其改为了《父亲》。这幅画最终获得了第二届青年美展的金奖。奖项是由观众投票决定的,《父亲》获得了800多票,比第二名高出700多票。
有人说,《父亲》的盛名之下,罗中立始终都难以走出它的光环。但谈及当年的辉煌,罗中立表现得心态轻松,“从技术层面来讲,新生代的画家们谁都画得出《父亲》。但是《父亲》内在的情感,它的社会意义,时代背景,没有再复制它的条件了。”“这件作品确实是一个阶段的高峰,但只代表那个时代。”
1982年毕业后,罗中立留校任教。1984年,他成为“文革”后文化领域第一批10名公派出国留学的人之一,远赴比利时的安特卫普皇家美术学院深造。
罗中立回国之时,正值“85美术新潮”高涨,前卫的观念和流派风起,泥土味道的“乡土绘画”似乎有些“不合时宜”。但他打定主意,十年不呜,又回到了熟悉的大巴山。“大巴山确实太普通、太平凡了……但村子里的水塘、老牛、草垛、猪圈、木梯,在我眼里就是一个个意象。”在近10年的时间内,他完成了新风格走向成熟的过程。
有人说,罗中立塑造的远离现代文明的世界里,人们有着极具原始生命的活力与温情。罗中立说,“我现在的风格就是对《父亲》的背离,反而更加接近了中国本土性的东西。”
30年间,中国社会沧海桑田,罗中立也已白发滋生,但唯一不变的是他画中表现农民的创作主题,“画农民是我一生的愿望”。2010年,他开始涉足雕塑创作,艺术追求同样一脉相承。画家陈丹青说:“我画的主题一直在变,但是叙述方式不变;罗中立跟我刚好相反,他是主题不变,但是语言和表选方式一直在变。”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罗中立的《春蚕》,在保利春拍会上以4370万元成交,刷新了罗中立作品的个人拍卖纪录,这说明《春蚕》在罗中立的作品中最有价值。
B.高中毕业后,罗中立成为一名普通的锅炉工。当恢复高考的消息传来时,他内心美术的梦想被点燃,毅然放弃成家的想法,如愿考入大学。
C.罗中立的求学之路并不一帆风顺,但他又是幸运的,他赶上了四川美院唯一的一次在达县招生,报名时又遇上了一位通情达理的招考老师。
D.从《粒粒皆辛苦》到改成《我的父亲》,最后到《父亲》,画作虽然改动的是名字,但是增加的是作品的分量,而这些改变也是作者的想法。

E.罗中立与农民有缘,当年响应“为工农兵服务”的号召,他住进了老农民邓开选家里;成为艺术家后,农民又是他唯一不变的创作主题。
(2)文章的重点是介绍罗中立《父亲》的创作过程以及他的创作主题,为什么在文章的开头却写了《春蚕》?请结合材料简述原因。
(3)罗中立认为“新生代的画家们谁都画得出《父亲》”,但是为什么是他创作了《父亲》?请结合材料简述原因。
(4)文中说“罗中立这个名字随之被载人史册”,罗中立成功的原因有哪些?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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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
沈从文
在四川的R市的白医生,是一个有风趣的中年独身外省人,因为在一个市镇上为一些新旧市民看病,医术兼通中西内外各症,上午照规矩到市中心一个小福音医院治病,下午便夹了器械药品满街各处奔跑。天生成的好脾气,一切行为像在一种当然情形下为人服务,一个市镇上的人都知道,谁也不愿意放弃这个麻烦医生的权利,因此生意兴隆,收入却总不能超过一个平常医生。
速好人三月来忽然失踪不见了,朋友们都十分着急,各处找寻得到一点消息。大江中恰在涨桃花水时节,许多人以为这人一定因为散步掉到江里去,为河伯雇去治病,再不会回到R市来了。医生虽说没有多少田地银钱,但十年来孤身作客,所得积蓄除了一些家什外,自然还有一笔小小产业。正当各处预备为这个人举行一个小小追悼会时节,因为处置这人的一点遗产,教会中人同地方绅士,发生了一些不同的意见,彼此各执一说,无从解决。可是,正当绅士同教会为医生遗产事调解分派妥当那一天,许多人正在医生住处推举委员负责办理追悼会时,医生却悄悄的从门外进来了。
他非常奇怪有那幺多的人在他房子里吃酒,好像是知道他今天会回来的一样,十分喜欢。嚄的喊了一声,他就奔向一个主席的座边去,抓着了那个为他开追悼套的主席的手只是乱摇,到后在大家的惊讶中,又一一同所有在座的人握手。
医生还是好好活着的,虽然瘦了一点,憔悴了一点,肮脏了一点,人仍然是那么精神。在座的人见到医生突如其来,大家都十分骇异,先一时各人在心上盘算到各人所能得到的好处,因此一来,完全失去了。大家都互相望到不好说话,以为医生已经知道了他们的事情。主席更见得着忙,把那个关于处置医生产业及追悼会的用费议案压到肘子下去,同所有在座诸人用眼睛打知会。医生却十分高兴,以为这样凑巧真是难得的事情。他猜想一定是做主席朋友接到了他的口信,因他只是打量托人带了一个口信来,他以为这口信送到了,算定他在今天回来,这些有义气重感情的朋友,大家才一同约在这里欢迎他的。他告诉在座熟人,今天真是有趣昧的一天,应当各人尽醉才许回去。
那个主席,合含混混,顺到医生的意见.催用人把席面摆出。上了席,喝了三杯,各个客人见到医生的快乐脸孔,就都把自己心上应抱惭的事情渐渐忘记了。医生便说今天实在难得,当到大家正好把这十几天所经过的一段离奇故事,报告一下。他提议在这故事说出以前,各人应当再喝十大杯。于是众人遵命各尽其量再喝了些酒,没有一个人好意思推辞。吃了一阵,喝了一阵,大家敷衍了一顿空话,横顺各人心里明白,谁也不愿意先走,因为一走又恐怕留到这里的人说他的坏话。
吃够了,医生说:“今天妙极了,我要说说我的故事给大家听。”本来大家都无心听这个故事,可是没有一个人口上不赞成。其时那个主席正被厨子请出到外边窗下去,悄悄的问询夸天的酒席明天应当开谁的账,主席谎说这是公份,慢慢儿再说,很不高兴的走进去。医生因为平时间主席很熟,就说:“仁兄,我同你说一个新《聊斋》的故事,明天请我吃一席酒,就请在座同人作陪,如何?”大家听到有酒吃,全拍手附和这件事,医生于是极其高兴的说他十天来所经过的那件事:“我想同你们说,在最近的日子里,我遇到过一次意外事情,几乎把这时在这里同我这些最好的朋友谈天的机会也永远得不到了。关于近十天来我的行踪,许多熟人多不知道,一定都很着急。你们不是各处都打听过,各处写过信去探问过,到后还是没有结果吗?不过,我今天可回来了,你们瞧瞧我手臂上这个记号,这个伤痕,就明白它可为我证明十几日前所经过的生活中,一定有了些不儿戏的冒险事情发生。我凭这手臂上的伤痕,请你们相信我,这整十天来,曾做了整十天古怪的人物,稀奇的囚犯。我认识一个男子,还认识一个妇人,我同他们真是十分熟悉,可是他们究竟认识我没有,那妇人她明白我是一个什么人,她那个眼睛,望到我,好像是认得我,可是,我不愿意再想起她,想起她时我心里真难受。我不是在你们面前来说大话,我是一个远方郎中,成天得这里跑跑那里望望的一个人,就是社会上应分活动不定的一个小点,就因为这身分,我同这个妇人住在一处,有十天守着这样一个妇人过日子,多稀奇的一件事!”
第二天,一个R市都知道了医生的事情,都说医生见了鬼。
一九三一年四月廿四日完成,上海
(有删改)
(l)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写的是市镇上的白医生忽然失踪又忽然归来的故事,写出了市镇上人们的种种丑态,表达了作者对现代文明进程中丑陋心态的批判。
B.白医生虽然是一个独身的外地人,但是脾气好,愿意为病人服务,更重要的是兼通中西内外各症,因此整个市镇上的人都愿意找白医生看病。
C.白医生失踪以后,他的朋友四处找寻他,甚至给他预备了追悼会,最后是做主席的朋友接到了他的口信,所以大家相约在白医生家里欢迎他。
D.白医生“瘦了一点,憔悴了一点,肮脏了一点”,因为失踪的日子,他做了“稀奇的囚犯”;而在座的人见到他“都十分骇异”,因为他见了鬼。

E.那个主席被厨子请到外边窗下,悄悄地问询酒席应当开谁的账,主席谎说这是公份,慢慢儿再说,其实主席正为医生回来发愁,所以很不高兴。
(2)小说首段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作品中的白医生有哪些形象特点?请简要分析。
(4)作品为什么以较多的篇幅来写白医生的朋友们?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大成果。人类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之明,生态文明是工业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要求。建设生态文明,不是要放弃工业文明,回到原始的生产生活方式,而是要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为目标,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社会。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自然界是人类社会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人类则可以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有目的地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但人类归根结底是自然的一部分,在开发自然、利用自然的过程中,人类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人类的行为方式必须符合自然规律。人与自然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整体,对自然界不能只讲索取不讲投入、只讲利用不讲建设。保护自然环境就是保护人类,建设生态文明就是造福人类。
历史地看,生态共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古夸中外,这方面的事例众多。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就深刻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美索不迭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得到耕地,毁灭了森林,但是他们做梦也想不到,这些地方今天竞因此而成为不毛之地”。历史的教训,值得深思!
中华文明传承五千多年,积淀了丰富的生态智慧。“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哲理思想,“劝君莫打三春鸟,儿在巢中望母归”的经典诗句,“一粥一韫,当恩来处不易;半丝丰缕,恒念物力雏艰”的治家格言,这些质朴睿智的自然观,至今仍给人以深刻警示和启迪。
我们党一贯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我们就把保护环境作为基本国策。进入新世纪,又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多年来,我们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经过三十多年的快速发展,积累下来的生态环境问题日益显现,进入高发频发阶段。比如,奎国江河水系、地下水污染和饮用水安奎问题不客忽视,有的地区重金属、土壤污染比较严重,全国频繁出现大范围长时间的雾霾污染天气,等等。
这些突出环境问题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影响和损害,社会反映强烈,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这说明,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干净的水、清新的空气、安全的食品、优美的环境等的要求越来越高,生态环境
在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中的地位不断凸显,环境问题日益成为重要的民生问题。正像有A所说的,老百姓过去“盼温饱”现在“盼环保”.过去“求生存”现在“求生态”。
保护生态环境,关系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长远利益,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没有别的选择。必须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大力度,攻坚克难,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节选自《光明日报》,2014年7月11日)
下列关于“生态文明”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生态文明标志着人类社会进步的重大成果.而人类只有经过原始文明、农业文明,然后发展到工业文明,才能最终到达生态文明。
B.生态文明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要求,但生态文明的建设与工业文明的发展并不矛盾,所以没有必要回到原始的生产生活方式。
C.建设生态文明,应立足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不能无视自然规律;在建设生态文明的过程中,我们应以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为目标。
D.生态文明的建设,与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社会的建设是一致的;对自然界,人类既要索取更要投入,既要利用也要建设。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人类虽然可以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但是人类是自然的一份子,所以人类的行为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只有这样,人类才能与大自然和谐相处。
B.我们常说的“人类征服自然”,这是夸大了人类的力量,而忽略了原本强大的自然的力量;如果人类凌驾于自然之上,其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
C.通过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一书,可以得知,人类在与自然的较量中,虽然能取得短暂的胜利,但从长期来看,自然界会对人类实施报复。
D.中国古人所留下的经典诗句和治家格言都是质朴和充满着智慧的,它们流传下来,体现着古人的生态智慧,即便在今天仍给人以警示和启迪。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虽然我们党一向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但是我们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积累下来的生态环境问题已经到了高发频发阶段。
B.全国频繁出现的大范围长时间的雾霾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身体健康带来严重的影响和损害,社会反映强烈,民众对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
C.老百姓“求生存”到“求生态”的转变,说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态环境在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中的地位不断凸显,而生存问题已经不再被关注。
D.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虽然时间紧迫、任务艰巨,但是为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也为了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我们必须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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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一部粤剧史诗
王大骐
不同的人物代表粤剧逝去的不同年代。有人说,薛觉先的一生就是一部粤剧史诗。
薛觉先1904年出生于顺德龙江镇,其父薛思甫曾在安徽充当幕僚,1907年辞职后去香港设立蒙馆授徒,并举家从顺德搬到了香港。
薛思甫有不少学生是粤剧艺人,经常请他全家去看戏,幼年的薛觉先一看就“触电”了。而后姐姐嫁给一小有名气的粤剧武生新少华,薛觉先逐渐从新少华那儿打下专业表演的基础。
14岁那一年,因父亲去世,家境拮据,他被迫退学,日夜为生计而奔波,疏于粤剧学习。幸得新少华极力周旋,薛觉先18岁时得到了给著名武生朱次伯跑龙套的机会,一鸣惊人,得到朱次伯赏识,并同台演出。
薛觉先日演丑角,夜演小生,19岁那一年,他的唱腔和动作几乎可和朱次伯媲美,声名鹊起。从学徒到成名,不过一年光景。一山不容两虎,朱次伯是薛觉先的“伯乐”,粤剧在那时,等级观念森严,这虽然束缚了艺术的全面发挥,但也保护了艺人的生存和工作权利的民主意识。
朱次伯的光环和师尊对他能起到“有效压制”。薛觉先屈尊师严,虽感压抑却无奈。薛觉先21岁那年,朱次伯离奇遇刺身亡。戏团见势不妙,忙雇两个保镖意欲保护“戏团独苗”薛觉先,却反被两名保镖所敲诈,敲诈未果后这两名保镖起杀心,薛觉先忙躲往上海。
在那个动乱的时代,艺人的声誉盛起往往伴随着生命威胁,这是一个讽刺,更是粤剧骨子里“反叛”精神的由来。正如当初领红船弟子配合太平军反抗清廷暴政的“二花面”(武生的一种)李文茂,也是在一次演出时因反抗未开锣先收戏捐,打了税吏一顿,接着干脆就地纠集戏班中的反清志士成立了义军。
上海是中国当时的时尚之都。薛觉先去了上海之后,也立即变得时髦起来,组建了“非非影片公司”。自任经理、导演兼男主角,与名门之女唐雪卿出演了一部无声电影《浪蝶》。而后唐雪卿成了他的结发妻子。他们互相影响,将粤剧和电影融会贯通。后来薛觉先在粤剧中加入了大量的灯光音响效果,就是源于电影艺术。
在上海近两年的时问,薛觉先经常出没上海各大剧院观摩各地方剧种拜师学艺,并有幸结识了京剧大师梅兰芳,在梅兰芳的指点下,京剧的北方武打等优点也被他引进了粤剧。
两年后,薛觉先抱着革新粤剧的决心回到了广州,将原先所在剧团“大罗天”更名为“觉先声”,这也暗示着他意欲开创一个自己的粤剧时代。他大改粤剧原先的行道行规,进行了粤剧史上第一次大裁员,精简了粤剧臃肿的运作模式,从灯光,布景、化妆、服饰等方面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
在那个粤剧商业混战的时代,他成功了,人们被他这种新奇所吸引,票房就是最好的证明,他掀起了粤剧的改革潮。
鼎盛时期,薛觉先再遭横祸。在他3l岁那一年,一个广东籍黑社会头目唐思声要求身在上海的薛觉先为其筹建的国术社义演,薛觉先断然回绝,后在演出时遭唐思声指使的黑衣汉子扔石灰包,薛觉先双眼险些失明。
而这时粤剧团已经出现男女合班,敢为天下先的薛觉先从受伤的黯淡境遇中再次振作了起来,招进女伶,并率领粤剧团征战澳门、香港等地。
不久,太平洋战争打响,香港沦陷。薛觉先滞留香港,被迫为敌伪演出了一个多月。而后,薛觉先找机会冒生命危险逃离香港,到了湛江后,登报声明:曾受日寇压迫,现脱离虎口。
日寇看见后大怒,伺机枪杀他,后幸有人通风报信,薛觉先携妻子唐雪卿进入华界,躲住草屋多日,等待原班人马都到齐之后,又率团转徙广西、湖南、云南等地沿途义演,支援抗日解放事业。
在电影《霸王别姬》里,戏痴四爷曾评价“程蝶衣”阴阳合一雌雄同体,而在现实中,薛觉先同样有这个能耐,因而获得了“万能老倌”的美称。在《西施》这出粤剧中,薛觉先先饰范蠡,后饰西施。如今这门“反串”的粤剧绝艺,已无人能演。
解放后,薛觉先回到了香港休养,多年辗转颠沛奔波让其身心疲惫,元气大伤,难以继续登台演出,生活也举步维艰。1954年,他毅然偕妻儿迁回广州,参加广州粤剧工作团。
经过一段时期安宁稳定的休养,薛觉先渐渐恢复元气,曾多次登台演出,并创作多部新剧。他曾私下感叹希望能活到100岁,把自己的一切都献出来。
1956年,薛觉先因脑溢血去世,享年52岁。就这样,粤剧的鼎盛时代似乎还未开始就悄然结束。
如何理解文中划线的句子?
薛觉先能够成为粤剧大师,原因是什么?
用“薛觉先的一生就是一部粤剧史诗”来评价薛觉先是否恰当?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赶情
刘公
群是朱家湾唯一的光棍汉。他最大的嗜好就是喝酒,见酒必喝,一喝必醉。别看他孤零零的一人,可他并不孤单。湾子里谁家有个红白喜事,都忘不了请他去作客,当然他不会两只肩膀抬只嘴,去白吃白喝,他每次都要行礼钱,也就是赶情,朱家湾人对行礼的说法。
群住着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的草房,和其他家的红砖瓦房形成鲜明的对比。群家里虽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但群赶情很够味,哪怕家里米缸清了底,饿得两眼发黑,衣服捉襟见肘,脚趾头戳在鞋外面,可掏钱,那是从不吝啬的。
群赶情总是向上看齐。以前赶情有十元五元的,他总是掏十元。后来赶情涨到五十元二十元,他总是掏五十元。再后来,赶情涨到一百元五十元,他总是掏一百元。以前赶个小情,他偶尔打着手,还能向四邻八舍借到钱。后来再后来,大伙儿都不借他钱了,因为他光棍一条,身体痛快怏的,喝酒常是醉成一滩烂泥,一旦他两腿一蹬,谁替他还债?
群很苦恼。他不想让别人瞧不起自己。
活人就要活得像个样,活人总不能让尿淹死,他想到了山上的松树。夜阑人静时,他提着锯悄悄地出了门,深一脚浅一脚地来到卧云寨上,将白天踩好点的松树伐倒,连夜扛到几十里外的枣阳店去卖。人是累点,但累得值得。他又有本钱和大伙儿一块喝酒了,又可以醉成一滩烂泥了。醉了好啊,醉了,想什么来什么,那才叫赛过活神仙呢。醒酒后的群说。
干啥行当有啥行当的规矩,偷树也讲究个日月星辰。月亮太明,怕人认出来,丢人现眼;月亮没影,行走不方便,弄不好米没啄着,还要折断一条腿;月亮朦朦胧胧,又能辨路又能辨树,最为合适。山里长大的群大部分时候偷树来得比较顺手,可有一次疏漏,招来了大祸。一天晌午.喝完湾子北头林二家的孙子的满月酒,湾子南头的陈后又请他第二天喝他爸爸的六十岁的祝寿酒.本来头天晌午酒就喝多了,半夜里醒来迷迷登登的,尿颤一激灵,他猛然想到第二天还要赶情,便晃晃荡荡地上了山。没想到树锯到一大半的时候,酒劲又上来了,他不知不觉歪在树旁扯起了呼噜。可谁知一阵溜沟风像泼妇似的忽然袭来,伐到一大半的松树哗啦倒了下来,不偏不倚恰好砸到群的腿上,差点把群送上了西天。治疗了半年,康复后的群走路便一颠一颠的,腿不带劲了,他不得不从此放弃偷树的念头。
没有钱赶情,他只好困在屋里听别人划拳吆喝。不是别人不请他,而是他空手两吊子不好意思去。
他心里憋闷,又向别人讲不出口。他无可奈何地窝在屋檐下丢盹。
哞——,一声老牛的长叫把他从混沌中唤了起来。他脏兮兮的手一拍膝盖,言道:酒钱来啦!
当晚-他到榨屋湾牵了一头草牛,连夜赶到石佛寺卖了。有了钱,他又像从前一样坐在酒席上,人模人样地大口喝酒。钱完了,再到另一个湾子牵牛卖,只要有人请,有酒喝就没白活。
常言说:山路走多了,早晚要碰到山猫子(老虎)。一点不假,时间不长,群就被人赃俱全地当场抓获,皮肉受苦不说,还在高墙内蹲了一年多,名声也臭了。
一年后,胡子拉茬的群跛回朱家湾,人们并没有因为他坐过牢而嫌弃他。谁家有个红白喜事,照样一如既往地请他喝酒。他分文没有,叉不能拿脸皮蹭饭,谁请他,他总是想办法躲避,但老是躲避也不是办法。
群沮丧透顶,瘦弱的身体只有靠拄着棍子才能支撑起来。
又一家的儿子结婚,婚宴喜庆热闹,新郎敬完酒陡然想起群,怪了,群昨天说了,今天一定来,咋失信了呢?新邓便去喊叫,敲了半天门没听见响动,儿子便卸了门板。哎呀妈耶,群已在屋梁上吊死了,两只耳朵也被老鼠咬掉了。
大伙儿清理他的遗物时,发现他家只有一个空米缸、一口掉了边的锈铁锅、一只裂了缝的老粗碗。
大伙儿对他的死很惋惜,
——选自《金山》2005年01期
小说第一段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文中的群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
你认为造成群的悲剧的原因是什么?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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