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文字,回答问题。
“西洋楼”废墟前的沉思
①这一带废墟是圆明园中长春园的一部分。从东到西,有圆形的台、长方形的观,已看不出形状的堂和小门及方形的亭基。原来都是西式建筑,故俗称西洋楼。在莽苍苍的原野上,这一组建设遗迹宛如一列正在覆没的船只,而那丛生的荒草,便是海藻,杂陈的乱石,便是这荒野的海洋中的一簇簇泡沫了。30多年前,初来这里,曾想,下一次来时,它该下沉了罢?
它该让出地方,好建设新的一切。但是每次再来,它还是停泊在原野上。远瀛观的断石柱,
在灰蓝色的天空下,依然寂寞地站着,显得四周那样空空荡荡,那样无依无靠。大水法的拱
形石门,依然卷着波涛。观水法的石屏上依然陈列着兵器甲胄,那雕楼还是那样清晰,那样
有力。但石波不兴,雕兵永驻,这蒙受了奇耻大辱的废墟,只管悠闲地、若无其事地停泊着。②时间在这里,如石刻一般,停滞了,凝固了。建筑家说,建筑是凝固的音乐。建筑的遗迹,又是什么呢?凝固了的历史吗?看到海晏堂前(也许是堂侧)的石饰,像一个近似半圆形的容器,年轻时,曾和几个朋友坐在里面照相。现在石“碗”依旧,我当然是不会爬上去了,但是我却欣然。因为我的变化,无非是自然规律之功罢了。我毕竟没有凝固——
③对着这一段凝固的历史,我只怅然凝望。大水法与观水法之间的大片空地,原来是两座大喷泉,想那水姿之美,已到了标准境界,所以以“法”为名。西行可见一座高大的废墟,
上大下小,像是只剩了一截的、倒置的金字塔,悄立“塔”下,觉得人是这样渺小,天地是
这样广阔,历史是这样悠久——
④路旁的大石龟仍然无表情地蹲伏着。本该竖立在它背上的石碑躺倒在土坡旁,它也许很想驮着这碑,尽自己的责任罢。风在路另侧的小树林中呼啸,忽高忽低,如泣如诉,仿佛从废墟上飘来了“留——留——”的声音。
⑤我诧异地回转身去看了。暮色四合,远瀛观的石块白得分明,几座大石叠在一起,露出一个空隙,像要对我开口讲话。告诉我这里经历的烛天的巨火么?告诉我时间在这里该怎样
衡量么?还是告诉我你的向往,你的期待?
⑥风又从废墟上吹过,依然发出“留——留——”的声音。我忽然醒悟了。它是在召唤!召唤人们留下来,改造这凝固的历史。废墟,不愿永久停泊。
1.第①段画线句运用了什么样的表现手法,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4分)
2.对第②段中“我的变化”和“我毕竟没有凝固”的含义,你是怎样理解的?(4分)
3.文中两次写到风发出的“留——留——”的声音,你认为作者的意图是什么?(4分)
4.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6分) ( )
A.第①段中连用三个“依然”强烈地表达出作者为这寂寞的废墟没有丝毫改变而莫名惆怅的思想感情。 |
B.第①段文字中作者借荒凉衰败的景色,写对这一历史遗迹的凭吊,抒发了深沉的思古之幽情。 |
C.第③段中“我只怅然凝望”,“只”写出了作者只能如此,别无所为的怅然;“所以以‘法’为名”中的“法”字,在这里是“标准、模范”的意思。 |
D.第③段写“倒置的金字塔”,将个人的渺小和圆明园建筑的伟大进行了鲜明对比,表现了作者对我们祖先建筑艺术的敬服。 |
E.第④段写“大石龟”,可以说是暗含了一个我们今天应该怎样“尽自己的责任”的命题。F.列宁说过,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应该让圆明园遗址作为留给后人的历史见证,让后人永远记住这一段屈辱的历史,激励后人发愤图强。文章鲜明地表现了这一深刻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中国人的姓与名
余昌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使用姓氏的国家,原始母系氏族社会就产生了姓氏。在关永礼先生所著的《中国姓氏文化》一书中讲到,许多欧美国家名前姓后的姓氏构成方式,迟至中世纪才产生并传承下来。亚洲越南、朝鲜等国的姓氏在14世纪左右才普及兴盛,而且多由中国传入。日本则更晚,1876年才颁布《平民必称姓氏、名字义务令》,普遍推行姓氏制度,改变了此前只有贵族、武士、神职官员才享有姓氏的历史。
而细致考究下来,“姓”的来历要比“氏”更古老。“姓”字是由“女”字和“生”字组成的,《说文解字》解释:“姓,人所生也。”远古的人类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姓就代表了一个人母系血统,一个始祖母所生的后代即为同姓。中国的古姓中大多都有“女”字偏旁,如姬、姜、嬴、姒、妫、姚等,也正反映了“姓”和母系血统的密切关系。
远古的人们把氏族繁衍的功劳归于某种神秘的自然力量。比如在周人的传说中,他们的始祖母姜嫄因踩了熊的脚印而生了后稷,因此周人以熊为图腾,并姓姬,甲骨文“姬”字的右半部,就是熊的脚印的象形。而在商人的传说中,他们的始祖母简狄因吞食了燕子蛋而生了契,所以商人就以鸟为图腾,并姓子,子就是卵或蛋的意思。
如果说,“姓”是来自母系,那么“氏”就是来自男性。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的繁衍,男性在生产和战争中的优势不断凸显,氏族群体中出现了强有力的男性首领,他们要对自己率领的群体用某种称号作出区分,这就是“氏”的来历。最初的氏,是这个氏族男性首领的称呼。
战国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局的动荡,许多贵族降为平民。原本只有卿大夫之家才有资格立氏,随着士和平民地位、权力的上升,他们也开始称氏。氏已不再是贵族特有的标志,人们在交往中互相称名称氏,成为社会发展的需要。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彻底废除分封制,全面推行郡县制,氏只剩下了标记直系血统的作用,性质上没有了贵贱之别。汉代以后,通称为姓,自此姓氏彻底合一。
现在人们所说的名字是指一个人的名,与古代所说的名字不同。古代的名与字分指,均为一个人的称号。名,是一个人在成年之前的称呼,字则是他成年后步入社会时的称呼。
中国的这种名、字双轨制早在周代就已经形成。古人的名,主要用于自称;士人的字,主要用于他称。古代婴儿出生满两个月就要命名。《礼记》中说“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许嫁,笄而字”。这是因为古代男子二十岁时行结发加冠之礼,以示成年,开始取字。女子十五岁结发加笄(束发的簪子),作为成年的标志,可以取字。一个人成年后,由长辈原先为其取的名已不便在社交场合中被人指名道姓地径直称呼,应另外换一个平辈或晚辈可以称呼的新名,否则被视为无礼。因此,以字相称,表示尊敬。
字独立于名之外,又与名密切相关。如诸葛亮字孔明,“亮”与“明”可以相互注释,字义相近。也有名与字互为补充,可以连义推想的,如岳飞字鹏举,“鹏举”取大鹏振翅高飞之意,与“飞”互为补充。还有以反义相对取字的,如宋代理学家朱熹字元晦,“熹”与“晦”字义相反。
除了名、字以外,有些古人还有号。虽然春秋时期已有称号的现象,但宋代才是号的大普及时代。明清时期,士人取号之风特盛。清未民初以后、字与号逐渐被笔名、艺名所取代。
(选自《北京日报》2014.02.19)下列关于“中国姓氏”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姓氏产生于原始母系氏族社会,关永礼先生认为中国姓氏远远早于欧美国家,更早于亚洲的越南、朝鲜、日本等国。 |
B.中国古姓的字形大多带有女字偏旁,这种造字结构蕴藏着一个历史事实,即中国大多古姓与母系血统有着密切的关系。 |
C.中国最初的姓来源于母系,而氏来自男性,而且汉代以前氏是贵族特有的标志,汉以后姓氏就完全合一,统称“姓”。 |
D.中国人称氏最初只有卿大夫之家才有资格,后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局的动荡,士和平民地位逐渐上升,他们也开始称氏。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在古代,名和字是不同的称号:名,是一个人在成年之前由长辈为其所取的称呼,而字,则是他成年后步入社会时的称呼。 |
B.古代男子年龄到了二十岁才加冠取字,有“字”之后,“字”就在社交场合被广泛应用,而“名”则退出了社交场合。 |
C.中国名与字的双轨制自周代形成以来,延续了几千年,清末民初以后,字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笔名、艺名。 |
D.古人的“名”与“字”之间的联系十分密切,或字义相近,相互注释,或连义推想,互相补充,或反义相对,对比鲜明。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到14世纪左右亚洲越南、朝鲜等国的姓氏才普及兴盛,日本则更晚,而且多由中国传入,由此他们的姓氏和母系血统关系密切。 |
B.中国古代的氏与分封制有着密切的关系,分封制彻底废除后,氏只剩下标记直系血统的作用,性质上已没有了贵贱之分。 |
C.古人称自己通常称自己的名,称别人通常称他的字,以表示对对方的尊敬,如诸葛亮自称“亮”,鲁肃则称他“孔明”。 |
D.有些古人会取号,号出现于春秋时期,但到了宋代,号才进入了大普及时代,而到了明清时期,士人取号之风非常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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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企孙:甘当中国科技基石的大师
叶企孙,又名鸿眷,1898年生于上海。叶企孙自幼聪颖过人,其父叶景沄一向推崇西方近代科学及应用,并具有革新思想,叶企孙深受影响,“既重格致,又重修身,以为必以西方科学来谋求利国利民才能治国平天下”。
1911年初,时年不满13岁的叶企孙被清华学堂录取,入学不久,他就在日记中写到:“惜光阴、习勤劳、节嗜欲、慎交友、戒烟酒。”清华五年间,叶企孙逐步形成自己的科学思想。
叶企孙1920年获美国芝加歌大学物理学学士学位,同年9月进入哈佛大学研究生院,攻读博士学位,师从实验物理大师 P.W.布里奇曼。1923年6月,叶企孙获得哈佛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929年任清华大学理学院院长兼物理系主任。从此,他就将创建清化物理系作为自己的终生事业,不仅着眼于教书育人,还吸取欧美名牌大学和著名科学家的经验,谋划建立中国自己的科学事业。
1928年叶企孙请吴有训到物理系任教时,把吴的工资定得比自己系主任的还高,以示尊重。后来他发现吴有训的工作能力很强,就于1934年推荐吴当物理系主任。1937年,叶企孙又辞去理学院院长之职,推荐吴有训接任。叶企孙的辞职,一不是自己不行,二不是众人反对,三不是已到退休年龄,相反,他辞职时年仅38岁。正是叶企孙的无私举贤,使吴有训脱颖而出,成为后来的中央大学校长,解放后又成为中国科学院的第一副院长。
有人说,叶企孙能一网打尽天下名师。他能聘请杨武之、熊庆来、萨本栋、周培源等许多名师到清华,主要是他没有门户之见,以培养中国科技人才为己任。1929年到1938年这十年间的清华物理系,是中国高教史上一个不朽的传说。这期间清华物理系共毕业本科生71人,其中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的有21人,当选美国国家院士的2人,成才率之高,实为历史罕见。他们中的代表人物有:世界上第一个发现反西格马超子的王淦昌,“中国原子能之父”钱三强,中国卫星头号功臣赵九章,有“中国居里夫人”之美誉的才女何泽慧,中国现代光学技术与工程先驱王大珩,我国原子弹氢弹理论的奠基人之一彭桓武,世界应用数学大师、美国科学院院士林家翘,世界电磁场理论一代宗师、美国工程院院士戴振铎,被周恩来总理所称道的新中国科技的"三钱"之一的钱伟长……
九一八事变后,国家需要培养航空人才,叶企孙利用自己主持招送公费留学生之机遇,在1933 年第一届招考学生名额中特设飞机制造专业,招 3名学生――钱学森,后成为火箭技术和空气动力学世界一流专家;沈元,后来成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人;1934年,叶企孙指引当时清华物理系学生赵九章转入高空气象学领域,赵九章也成为中国人造卫星事业的倡导者和奠基人之一。
李政道入学不久,叶企孙即发现他的理论基础高过同辈,自学能力超常,便要他不必听他讲授的理论课了,但实验课一定要认真学。1945年,西南联大物理系的吴大猷教授接到国民政府的通知,让他挑选两个学生去美国留学。吴大猷找到了物理系的助教朱光亚。叶企孙知道了这个事情以后,就找吴大猷,向他推荐另一个合适的人选李政道。李政道这时才上大学二年级,朱光亚是符合程序的,李政道是破格的。难怪后来李政道说:“没有叶老师的推荐,我不可能去美国留学,也没有我的今天!”
叶企孙那一代的学者,生于晚清,受过国学的基础教育,又出国留学,接受了西方的科技和物质文明,他们是学贯中西的一代。叶企孙终生未娶,视学生如子女,殚精竭虑,心无旁骛,以一生心血培养出大批高科技人才。说叶企孙是中国科技基石的大师,一点也不为过,他是杨振宁、李政道等国际知名学者的老师,23位“两弹一星”功勋奖章获得者中,半数以上是他的学生。1992年,海内外127位知名学者联名向清华大学呼吁为叶企孙建立铜像,1995年在清华大学举行了隆重的铜像落成仪式。叶企孙先生的铜像安放在门厅一侧,或许,只有那些已经步入暮年的人才知道,当年,先生就是这样看着他们的。
(选修刘宜庆《浪淘尽——百年中国的名师高徒》,有删改)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叶企孙认为“必以西方科学来谋求利国利民才能治国平天下”,说明他觉得中国儒家的思想已落后于时代,不能“治国平天下”了。 |
B.叶企孙将创建清华物理系作为自己的终生事业,网罗天下名师,许多老师的工资都比他自己的高,看出他尊贤重能的品质。 |
C.1929到1938年这十年间的清化物理系,是中国高教史上一个不朽的传说,李政道就是这期间毕业的优秀学生。 |
D.叶企孙破格推荐才上大学二年级的李政道到美国留学,是因为他发现李政道的理论基础高过同辈,自学能力超常。 |
E.叶企孙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科学事业,为中国培养了大批高科技人才,他的学识德行值得世人永远景仰。叶企孙被称为“甘当中国科技基石的大师”,这在文中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结合文本,说说叶企孙有怎样的人格特点。
叶企孙所处的时代为什么能够大师辈出?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冯五爷
冯骥才
冯五爷是浙江宁波人。冯家出两种人,一经商,一念书。冯家人聪明,脑袋瓜赛粤人翁伍章[注]雕刻的象牙球,一层套一层,每层一花样。所以冯家人经商的成巨富,念书的当文豪做大官。冯五爷这一辈五男二女,他排行末尾。几位兄长开厂经商,早早的成家立业,站住脚跟。唯独冯五爷在家啃书本。他人长得赛条江鲫,骨细如鱼刺,肉嫩如鱼肚,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凡他念过的书,你读上句,他背下句,这能耐据说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才有。至于他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无人不服。都说这一辈冯家的出息都在这五爷身上了。
冯五爷二十五,父母入土,他卖房地、携家带口来到天津卫,为的是投兄靠友,谋一条通天路。
他心气高,可天津卫是商埠,毛笔是用来记帐的,没人看书,自然也没人瞧得起念书的。比方说,地上有黄金也有书本,您捡哪样?别人发财,冯五爷眼热,脑筋一歪,决意下海做买卖。但此道他一窍不通,干哪行呢?
中国人想赚钱,第一个念头便是开饭馆。民以食为天,民为食花钱;一天三顿饭,不吃腿就软,钱都给了饭馆老板。天津的钱又都在商人手里,商界的往来大半在饭桌上。再说,天津产盐,吃菜口重,宁波菜咸,正合口味。他拿定主意,开个宁波风味的馆子,便在闹市里,选址盖房,取名“状元楼”。择个吉日,升匾挂彩,燃鞭放炮,饭馆开张了。冯五爷身穿藏暗花大褂,胸前晃着一条纯金表链,中印分头,满头抹油,地道的老板打扮,站在大厅迎宾迎客,应付八方。念书的人,讲究礼节,谈吐又好,很得人缘。再说,状元楼是天津卫独一家宁波馆,海鱼河虾都是天津人解馋的食品,在宁波厨子手里一做,比活鱼活虾还鲜。故此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然而赚钱并不多。冯五爷纳闷,天天一把把银钱,赛一群群鸟飞进来,都落到哪儿去了?往后再瞧帐,哟,反倒出了赤字!
一日,一个打宁波帮工来的小伙计,抖着胆子告诉他,厨房里的鸡鸭鱼肉,进到客人嘴里的有限,大多给厨子伙计们截墙扔出去,外边有人接应。状元楼有多少钱经得住天天往外扔?
冯五爷盛怒之后,心想自己嘛脑袋,《二十四史》背得滚瓜烂熟,能拿这帮端盘子炒菜的没辙?这就开刀了。除去那个打宁波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没动,其余伙计全轰走,斩草除根换一拨人,还在后院墙头安装电网,以为从此相安无事,可帐上仍是赤字,怎么回事?
又一日,住在状元楼邻近一位婆子,咬耳朵对他说,每天后晌,垃圾车一到,一摇铃铛,打状元楼里抬出的七八个土箱子,只有上边薄薄一层是垃圾,下边全是铁皮罐头、整袋咸鱼、好酒好烟。原来内外勾结,用这法儿把东西弄走。这不等于拿土箱子每天往外抬钱吗?冯五爷赶在一个后晌倒垃圾的时候,上前一查,果然如此。大怒之下,再换一拨人。人是换了,但帐本上的赤字还是没有换掉。
冯五爷不信自己无能。天天到馆子瞪大眼珠,内内外外巡视一番,却看不出半点毛病。文人靠想象过日子,真落到生活的万花筒里,便是“自作聪明真傻瓜”。状元楼就赛破皮球,撒气露风,眼瞅着败落下来。后来饭厅有时只开半边灯了。
冯五爷心里只剩下一点不服。
再一日,身边使唤的小僮对他说,外头风传,状元楼里最大的偷儿不是别人,就是那个打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据说他偷瘾极大,无日不偷,无时不偷,无物不偷,每晚回家必偷一样东西走,而且偷术极高,绝对查看不出。冯五爷不肯相信,这胖厨子当年给自己父亲做饭,胖厨子的父亲给自己爷爷做饭,他家的根早扎在冯家了。倘若他是贼,谁还会不是贼?
但是,冯五爷究竟干了两年的买卖,看到的假笑比真笑多,听到的假话比真话多,心里也多了一个心眼儿了。当日晚上,状元楼该关灯闭门时候,冯五爷带着小僮到饭馆前厅,搬一把藤椅,撂在通风处,仰面一躺,说是歇凉,实是捉贼。
等了不久,胖厨子封上炉火,打后头厨房出来,正要回家。他光着脑袋一身肉,下边只穿一条大白裤衩,趿拉一双破布鞋,肩上搭一条汗巾,手提一盏纸灯笼。他瞅见老板,并不急着脱身离去,而是站着说话。那模样赛是说:“您就放开眼瞧吧!”
冯五爷嘴里搭讪,一双文人的锐目利眼却上上下下打量他:这光头光身,往哪儿藏掖?破鞋里也塞不了一盒烟呵!灯笼通明雪亮,里头放点嘛也全能照出来。裤衩虽大,但给大厅里来回来去的风一吹,大腿屁股的轮廓都看得清清楚楚,还能有嘛?是不是搭在肩上那条擦汗的手巾里裹着点什么?心刚生疑,不等他说,胖厨子已把汗巾从肩上拿下,甩手扔给小僮,说道:“外边都凉了,我带这条大毛巾做什么,烦你给搭在后院的晾衣绳上吧!”说完辞过冯五爷,手提灯笼,大摇大摆走了。
冯五爷叫小僮打开毛巾,里头嘛也没有,差点冤枉好人。
可是转天,这小僮打听到,胖厨子昨晚使的花活,在那灯笼上。原来插洋蜡的灯座不是木头的,而是拿一块冻肉镟的,这块肉足有二斤沉!可人家居然就在冯五爷眼皮子底下,使灯照着,大模大样提走了,真叫绝了!
冯五爷听罢,三天没说话,第四天就把状元楼关了。有人劝他重返文苑,接着念书,他摇头叹息。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
【注】[翁伍章]嘉庆间广州象牙球雕刻名家。其牙球雕刻极为工巧,世代家传,现已传到其孙翁荣标,而球层已达45层。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作品叙述了冯五爷在天津卫开店的经历。冯五爷因经营不善而导致开店失败的经历,反映了读书人在经商过程中的辛酸与无奈。 |
B.冯五爷从人的本能、天津居民结构、品味习惯等角度考虑,选择开宁波风味的饭馆,说明冯五爷有一定的经商能力。 |
C.胖厨子的穿着打扮以及他与冯五爷说话、将汗巾扔给小僮的动作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但这恰恰暗示了他狡猾好偷的本性。 |
D.冯五爷得知真相后三天没说,是因为胖厨子辜负了他的信任,让冯五爷觉得没有什么人可以靠得住了。 |
E.这篇小说故事情节一波三折,语言活泼幽默,且极具地方特色。文中使用了一些天津方言词语,如“赛”“嘛”“辙”等。作品中的冯五爷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作品是怎样叙述冯五爷开店的故事的?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作品为什么以冯五爷的沉默与摇头叹息为结尾?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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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下的清代鄂西南土家族妇女
长期以来,鄂西南土家族地区形成了由独特的语言、宗教等构成的民族传统和习俗文化。清中叶前土家族地区妇女仍旧秉承“中古夷俗”“配合自由”的观念,在文化习俗方面受儒家文化影响较少,其婚姻形式以姑舅婚、收继婚、同姓婚为主。男女婚恋形式较为自由,婚姻关系也较为松散,且女性在社会生活中享有较大的话语权。
雍正年间的改土归流,使鄂西南的土家族经历了一场急剧的社会转型。国家对社会秩序和风俗习惯予以全面调整和影响。一方面我们看到以儒家文化和宗族伦理为主要内容的正统文化迅速改变着民众尤其是妇女的生活,另一方面地方文化传统和社会习俗也在不断地调适互动中顽强延续。
为强化对这一地区的文化控制,官方大力在思想观念上灌输儒家伦理,加强儒家教化。民众也逐渐接受汉族传统观念和文化习俗。大部分女性摒弃固有的婚恋习俗,融入儒家伦理文化,这一转变从守节守贞的节妇烈女不断增加鲜明地体现出来。改土归流以来,国家在这一地区禁止男女混杂同坐、背夫私逃、私自改嫁的旧俗,宗族观念认为节妇烈女是光耀门楣之人。同时士绅在方志中大量书写节妇烈女的事迹,并上报旌表,引导了当地妇女观念的变化。这一时期,节妇烈女在鄂西南土家族地区出现了井喷式地涌现。同治《建始县志》载:“郑张氏,年二十九而孀,夫弟谋夺其节,氏闻之故跌伤肢体,呻吟床褥,暗使人戒娶者曰:‘必若是,先杀子,后自杀也。’娶者惧,乃止。”
面对社会转型和文化变迁,但仍有部分妇女选择恪守原有的文化习俗与生存逻辑。很多地方以“女儿会”的形式来延续鄂西南地区的传统婚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在恩施石灰窑、大山顶等地,每年农历五月初三和七月十二,流行借“女儿会”赶集之名来寻找意中人或私会情人。
虽然学界对于女儿会的起源时间目前尚无定论,但这并不影响对其背后文化现象的解读。其一,这种习俗根植于母系氏族遗存中。其二,根植于地方性知识和文化传统之中。在鄂西南土家族地区素有“年小月半大、鬼神也有三天假”的说法,女儿会与月半节正好为同一天,女性借赶集来幽会情人,久而久之成为民众默认的文化现象。其三,这一活动根植于地方市场体系和土客文化交流与互动之中。据同治《恩施县志》记载:石灰窑集场属于恩施东南隅十三集场之一,移民和流动人口很多。在集市上,借贸易为名,未婚男女趁机寻找配偶,互赠定情信物,已婚女性也不受约束,与过去的情人会面。这些流动人口,由于离开以往生活环境,脱离了原来社会文化的监督和约束,更容易接受鄂西南地区较为开放、自由的婚恋形态,因此集市也成为了男女自由婚恋的公共空间之一。
当中央王朝强制推行儒家社会文化政策时,土家族地区女性面对现实而做出不同面向的抉择:一部分女性以遵从礼制的节妇烈女形象存在,成为儒家社会性别伦理中的典范;另一部分女性则选择坚守传统自由婚恋的习俗,以“女儿会”的形式延续着土家族婚恋习俗。从这个意义讲,女儿会不仅是对传统婚俗的固守,同时也是地方文化传统和地方性知识在社会变迁中的自觉调适和延续。(选自2014年2月24日《光明日报》,有删改)下列不能体现鄂西南土家族妇女“中古夷俗”“配合自由”观念的一项是 ()
A.清中叶以前鄂西南土家族在文化习俗方面受儒家文化影响较少,其婚姻形式以姑舅婚、收继婚、同姓婚为主,婚姻关系较为松散。 |
B.改土归流前的鄂西南土家族地区较少受到以儒家文化和宗族伦理为主要内容的正统文化影响,男女混杂同坐、背夫私逃、私自改嫁等现象比较平常。 |
C.在相对闭塞的恩施石灰窑、大山顶等地,每年农历五月初三和七月十二,流行“女儿会”来延续传统婚俗。 |
D.同治《建始县志》记载:“郑张氏,年二十九而霜,夫弟谋夺其节,氏闻之故跌伤肢体,呻吟床褥,暗使人戒娶者曰:‘必若是,先杀子,后自杀也。’娶者惧,乃止。” |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雍正年间的改土归流,使鄂西南土家族地区的文化被儒家思想完全控制,土家族民众逐渐接受汉族传统观念和文化习俗。 |
B.中央王朝在鄂西南土家族地区强制推行儒家社会文化政策时,当地女性做出了不同的抉择:有的选择遵从儒家礼制,有的选择坚守传统自由婚恋的习俗。 |
C.根据学界的解读,女儿会根植于母系氏族遗存、地方性知识和文化传统之中,也根植于地方市场体系和土客文化交流与互动之中。 |
D.地方士绅在方志中大量书写节妇烈女的事迹并上报旌表,是节妇烈女在鄂西南土家族地区出现井喷式地涌现的一个重要原因。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土家族传统婚恋习俗的形成与历史上鄂西南土家族地区女性在社会生活中所受约束较少、妇女地位较高等因素有相当大的关系。 |
B.由于汉族文化的渗透,导致了当地妇女观念的变化,女儿会成了鄂西南土家族妇女坚守传统自由婚恋习俗的最后阵地。 |
C.据同治《恩施县志》记载,在集市上,未婚男女借贸易为名趁机寻找配偶,已婚女性也不受约束,集市成了男女自由婚恋的公共空间之一。 |
D.清代中后期鄂西南土家族地区的文化现状,体现了民间社会面对时代变迁既做出了一些妥协,又能顽强地延续其地方性传统习俗。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汉字的战争
嘉 男
突然,喊杀声从四面的草丛中整齐地跃起,差参不齐地向内聚拢,稠密的大军迅速弥合成了一个完美的圈子,向中心移动着,越来越近。
兵和伙伴们亢奋地挥舞着大刀,向外冲,闭着眼睛一路砍杀,喊声和呻吟声交织在一起。他只看到血,却没有路,不断地有人挡在他的面前,他不断地挥刀,一寸寸向前。挥杀间,他突然感到左大腿凉了一下,身体无法平衡,扑通倒下去,紧接着伤口就热辣辣地剧痛起来,他少了一条腿。然后,右大腿也嗖地一凉,火辣辣地痛。他躺在血腥的大地上,凄然地望着锋利的刀刃划过一道道嗜血的寒光斫向一个个血肉之躯。为了不被踩死,他挥舞着手臂,从千百只腿脚的缝隙中向外围爬去,敌人只忙于砍杀站立的人,没有人注意他,注意到也没有人会相信他能活下来。于是,他有机会继续爬着,那场混乱的厮杀渐渐地落在他的后面,声音淡远了……
终于,他爬到了附近的一座小山丘上,他以为这样可以看得远一些,把世界看得清楚一些。他还在这里找到了止血的草药,忍着苦用嘴嚼烂,敷到了伤口上。血止住了,可他失了太多的血,厮杀和爬行耗尽并透支了他全部的力气,他咬着牙挣扎着想坐起来,但还是像坍缩的枯木一样倒了下去。
天地间只是寂静。不知过了多久,他醒来。他听到一声低沉的问话:“喂,你叫什么?” 他四下望了望,没见到人,很是困惑。这时那声音又问了一遍同样的问题。他这才迟疑地答:“我……叫兵。”
“兵?”
“对,古人发明我这个字的写法时,我的形状是一个人双手举着斧头。”
“噢,是兵器啊。”那声音说。
兵说:“这个字本意是兵器,不过现在引申为士兵了。”
那低沉浑厚的声音又同情地说:“刚从战场上下来吧?该死的战争,都把你变成我了。”
兵又困惑地四处逡巡,不解地问:“我怎么变成了你?你是谁?你叫什么?”
“我叫丘。”
“丘?”
“就是你身下的小土山啊,写出来跟你原来很像的,跟你现在的样子一模一样。”兵低头看看丘,上下左右地研究,说:“你一定也经历过一场恶战,战争真是残酷啊,看,你的两条腿都被炸飞了,可不跟我现在一样吗!”
丘说:“你说得不完全对。‘丘’字的本意是小土山,古人造这个字时的写法是,两个小山在一条地平线上,后来,经过金文和小篆的演变,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但我的身世可没这么简单,我原来可是‘岳’啊,我搞不懂是哪一场战役,一方的士兵把我的半山腰做了阵地,另一方就向我猛烈开火,把我的下半身炸毁了,上半部轰隆隆塌下来,可怜我巍巍一座山岳,哎,沦落成现在的小丘,哎。”
兵点点头,思考了一会儿,找到一根木棍支撑着身体,大口大口喘息着,艰难地把自己立起来,可是没立住,伤口的剧痛又让他大叫一声倒了下去,汗都滴到了丘的身上。丘说: “你要干什么?别看我现在这个样子,但还能给你庇护,给你提供草药、野菜或干果,你就在我这儿好好养伤吧。”
兵不说话,仍然喘息着,一脸大汗,他咬紧牙,又一点点把自己的躯干立起来,终于立直了,疼痛使他浑身颤抖,但他坚强地挺住了,没有再倒下去。
他看着远方对丘说:“哥们儿,别灰心,你看,我,一个失去双腿的士兵,再加上你这个小山,就是一个‘岳’字啊,又一座山岳不就矗成了吗?战争破坏了我们各自的完美,但只要我们齐心合力,就能使残存的事物重新变得完美!”
天上的云看见,一座新的山岳真的长成了。
它慢慢地变得高大伟岸,变得丰饶,变得奇丽,变得祥和纯净,成为旅游圣地,和平的人们在岳麓山巅,洒下欢乐的笑声……
(选自《百年百篇小小说》,有删改) “他咬着牙挣扎着想坐起来,但还是像坍缩的枯木一样倒了下去”一句在文中有什么作用?(5 分)
文章以“汉字的战争”为题,有什么好处?(5 分)
从文中看,“兵”的情感经历了怎样的变化?(5 分)
本文文浅旨远,意蕴丰富,请赏析之。(6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