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时 光 冯骥才
一岁将尽,便进入一种此间特有的情氛中。平日里奔波忙碌,只觉得时间的紧迫,很难感受到“时光”的存在。时间属于现实,时光属于人生。然而到了年终时分,时光的感觉乍然出现。它短促、有限、性急,你在后边追它,却始终抓不到它飘举的衣袂。它飞也似的向着年的终点扎去。等到你真的将它超越,年已经过去,那一大片时光便留在过往不复的岁月里了。
今晚突然停电,摸黑点起蜡烛。烛光如同光明的花苞,宁静地浮在漆黑的空间里;室内无风,这光之花苞便分外优雅与美丽;些许的光散布开来,朦胧依稀地勾勒出周边的事物。没有电就没有音乐相伴,但我有比音乐更好的伴侣——思考。
可是对于生活最具悟性的,不是思想者,而是普通大众。比如大众俗语中,把临近年终这几天称做“年根儿”,多么真切和形象!它叫我们顿时发觉,一棵本来是绿意盈盈的岁月之树,已被我们消耗殆尽,只剩下一点点根底。时光竟然这样的紧迫、拮据与深浓……
一下子,一年里经历过的种种事物的影像全都重叠地堆在眼前。不管这些事情怎样庞杂与艰辛,无奈与突兀。我更想从中找到自己的足痕。从春天落英缤纷的京都退藏到冬日小雨空濛的雅典德尔菲遗址;从重庆荒芜的红卫兵墓到津南那条神奇的蛤蜊堤;从一个会场到另一个会场,一个活动到另一个活动中,究竟哪一些足迹至今清晰犹在,哪一些足迹杂沓模糊甚至早被时光干干净净一抹而去?
我瞪着眼前的重重黑影,使劲看去。就在烛光散布的尽头,忽然看到一双眼睛正直对着我。目光冷峻锐利,逼视而来。这原是我放在那里的一尊木雕的北宋天王像。然而此刻他的目光却变得分外有力。它何以穿过夜的浓雾,穿过漫长的八百年,锐不可当、拷问似的直视着任何敢于朝他瞧上一眼的人?显然,是由于八百年前那位不知名的民间雕工传神的本领、非凡的才气;他还把一种阳刚正气和直逼邪恶的精神注入其中。如今那位无名雕工早已了无踪影,然而他那令人震撼的生命精神却保存下来。
在这里,时光不是分毫不曾消逝吗?
植物死了,把它的生命留在种子里;诗人离去,把他的生命留在诗句里。
时光对于人,其实就是生命的过程。当生命走到终点,不一定消失得没有痕迹,有时它还会转化为另一种形态存在或再生。母与子的生命的转换,不就在延续着整个人类吗?再造生命,才是最伟大的生命奇迹。而此中,艺术家们应是最幸福的一种。惟有他们能用自己的生命去再造一个新的生命。小说家再造的是代代相传的人物;作曲家再造的是他们那个可以听到的迷人而永在的灵魂。
此刻,我的眸子闪闪发亮,视野开阔,房间里的一切艺术珍品都一点点地呈现。它们不是被烛光照亮,而是被我陡然觉醒的心智召唤出来的。
其实我最清晰和最深刻的足迹,应是书桌下边,水泥的地面上那两个被自己的双足磨成的浅坑。我的时光只有被安顿在这里,它才不会消失,而被我转化成一个个独异又鲜活的生命,以及一行行永不褪色的文字。然而我一年里把多少时光抛入尘嚣,或是支付给种种一闪即逝的虚幻的社会场景。甚至有时属于自己的时光反成了别人的恩赐。检阅一下自己创造的人物吧,掂量他们的寿命有多长。艺术家的生命是用他艺术的生命计量的。每个艺术家都有可能达到永恒,放弃掉的只能是自己。是不是?
迎面那宋代天王瞪着我,等我回答。
我无言以对,尴尬到了自感狼狈。
忽然,电来了,灯光大亮,事物通明,恍如更换天地。刚才那片幽阔深远的思想世界顿时不在,惟有烛火空自燃烧,显得多余。再看那宋代的天王像,在灯光里仿佛换了一个神气,不再那样咄咄逼人了。
我也不用回答他,因为我已经回答自己了。作者说:“到了年终时分,时光的感觉乍然出现。”结合后文的比喻,说说为什么到年终时分,会乍然出现时光的感觉?
分析“究竟哪一些足迹至今清晰犹在,哪一些足迹杂沓模糊甚至早被时光干干净净一抹而去? ”一句在结构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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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
【意】卡尔维诺
我停下来打量他们。
他们在干活,晚上,在一条冷僻的街上,在商店的门板上动手脚。
这是一块很重的门板:他们正用一个铁门闩当杠杆,但是门板就是一动不动。
我当时正在闲荡,一个人,没什么特别的地方要去。我就抓住那个门闩帮他们一把。他们挪了点地方给我。
我们不是同时在使劲。我就叫:“嗨,往上!”站我右边的人用他的肘子捅了捅我,低声说:“闭嘴!你疯了!你想叫他们听见吗?”
我晃了晃我的脑袋,就好像是说我不过是说漏了嘴。
这事儿颇费了我们一点时间,大家都浑身是汗,但最后我们把门板支到足够一个人从下面钻进去的高度了。我们互相看看,十分高兴。然后我们就进去了。他们让我提着一个口袋,其他人把东西拿过来放进去。
“只要那些狗日的警察别出现!”他们说。
“对!”我说:“他们真是狗娘养的!”“闭嘴!你没听见脚步声吗?”他们每隔几分钟就这么说一次。我很仔细地听着,有点害怕。“不,不,不是他们!”我说。
“那些家伙总在你最不希望他们出现的时候到来!”其中一个人说。
我晃了晃自己的脑袋。“把他们统统杀了,就行了。”我回答说。
然后他们派我出去一会,走到街角,看看有没有人过来。我就去了。
外面,在街角,另有一群人扶着墙,身子藏在门廊里,慢慢朝我移过来。
我就加入进去。
“那头有声响,在那些商店边上。”我旁边的人跟我说。
我探头看了一下。
“低下你的头,白痴,他们会看见我们,然后再次逃走的。”他嘘了一声。
“我再看看。”我解释说,同时在墙边蹲了下来。
“如果我们能不知不觉地包围他们,”另一个说,“我们就可以活捉他们了。他们没有几个人。”
我们一阵一阵地移动,踮着脚,屏着气:每隔几秒钟,我们就交换一下晶亮的眼神。
“他们现在逃不掉了。”我说。
“终于我们可以在现场捉拿他们了。”有人说。
“是时候了。”我说。
“不要脸的混蛋们,这样破店而入!”有人吼道。
“混蛋,混蛋!”我重复,愤怒地。
他们派我到前面去看看。我就又回到了店里。
“他们现在不会发现我们的。”一个人一边说着,一边把一包东西从肩上甩过来。
“快,”另外有人说:“让我们从后面出去!这样我们就能在他们的鼻子底下溜走了。”
我们的嘴上都挂着胜利者的微笑。
“他们一定会倍感痛心的。”我说。于是我们潜入商店后面。
“我们再次愚弄了那帮白痴!”他们说。但是接着一个声音响起来:“站住,谁在那儿?”灯也亮了。我们在一个什么东西后面蹲下来,脸色苍白,相互抓着手。另外那些人进入了后面房间,没看见我们,转过身去。我们冲出去,发疯也似的逃了。“我们成功了!”我们大叫。我绊了几次脚后,落在了后面。我发现自己混在了追赶他们的队伍里。
“快点,”他们说:“我们正赶上他们呢。”
所有的人都在那条窄巷里奔跑,追赶他们。“这边跑,从那里包抄。”我们叫着,另外那群人现在离得不远了,因此我们喊:“快快,他们跑不了啦。”
我设法追上他们中的一个。他说:“干得不坏,你逃出来了。快,这边,我们就可以甩掉他们了。”我就和他一起跑。过了一会,我发现只剩下自己一个了,在一条弄堂里。有人从街角那里跑过来,说:“快,这边,我看见他们了。他们跑不远的。”我跟他跑了一阵。
然后我停了下来,大汗淋漓。周围没人了,我再也听不见叫喊声。我站着,两手插在口袋里,开始走,一个人,没什么特别要去的地方。文章开始“我”碰到的一伙人显然是在“盗窃”,但文中却说“他们在干活”,作者为什么用“干活”而不用“盗窃”?
“一个人,没什么特别要去的地方”这句话在文中出现了两次,这样的重复有什么作用?
小说采用第一人称“我”来叙述,有什么好处?
在现实世界中显然不会产生如此荒诞的事情,但在小说中,“我”的一切却给人以真实感,为什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敬畏伦理与和谐社会
“敬”体现的是一种人生态度和价值追求,它促使人们“自强不息”,有所作为;“畏”显示的是一种警示的界限和自省的智慧,它告诫人类应“厚德载物”,有所不为。在中国,“伦”、“理”二字早在《尚书》《诗经》《易经》等经典中已分别出现。大约西汉初年,人们开始广泛使用“伦理”一词,以概括人与人之间的道德规范和伦理准则。所谓“敬畏伦理”,是指人类在面对具有必然性、神圣性的对象时所遵循的警示、规约自身言行的道德规范和伦理准则。
某种意义上说,“伦理”内在地包蕴着“畏惧”的内涵,敬畏伦理是在人类特有的敬畏感基础上产生的一种最基本的道德规范。敬畏感不是与生俱来的自发情感,即是说它不是单纯依附在人与动物身上的自发的畏惧或恐惧的感觉,而是在社会中培养的人性情感。它是社会、文化、历史的产物,是一切善恶观念的基础。敬畏感也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始终处于生成性过程之中。敬畏感不是愚昧、猥琐的代名词,而是人类拥有伦理智慧的象征。没有敬畏感的时代是野蛮的时代,没有敬畏伦理规范的社会是无序的社会。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客观必然性、不可抗拒性,使得人类有足够的理由去敬畏它,而不是去冒犯和亵渎它。对必然性的认识、敬重与遵循,有利于人类的发展、社会的和谐。
对和谐与秩序的追求是人性使然,这种追求使得人类必须对自身的言行进行约束和规范。康德对“头上的灿烂星空、心中的道德律令”的敬畏,中国哲人对“天人合一”境界的向往、对“慎独”“敬其在己者”的崇尚,都凸显了敬畏伦理为人类自身立法的恢弘气象。对神圣事物或力量的敬畏,不仅是人类的伦理义务和责任,而且是人类自身生命情感的内在诉求。
在人类进化的历程中,敬畏伦理警示着人们的思想,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是人类培养理想人格、安身立命的根本,从而对自然的合理演化、社会的有序发展、人类的文明进化起着积极的作用。东西方贤哲们大多都表达过他们的“敬畏”之情。孔子曰“君子有三畏”,其首畏是“畏天命”,即对不可抗拒之必然性的敬畏;老子则表现出对生命本身的敬畏:“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海德格尔认为:“畏之所畏就是世界本身。”正是出于敬畏之心、出于人性中蕴涵的与宇宙万物共生共荣的内在诉求,人们才崇奉被称为敬畏伦理的道德规范,并将拥有这种道德品格的人称为君子、圣贤。
当今时代,随着人们认识世界的水平愈来愈高,改造世界的能力愈来愈强,一些人的敬畏感却愈来愈淡漠,敬畏伦理所具有的神圣性、警示性和规范性也在逐渐弱化。这种趋势的存在,虽然在某种意义上张扬了人的主体性,但也相应地滋生、助长了人类病态的痴狂,增添了社会的不和谐因素。
和谐社会的构建有赖于公民的人格完善,而公民的人格完善取决于仁爱之心的培育、社会责任感的加强、道德境界的提升和对必然性律令的敬畏。人类应该有所敬畏。对敬畏感的褒扬,并不意味着宣传愚昧与迷信、抹杀人的主体能动性,而是主张对人的主体性加以适度限制,即对人的狂妄浅薄、妄自尊大、不自量力等予以合理规约。这种限制和规约,使人类不至于毫无顾忌地为所欲为,进而才得以拥有自己的自然和精神家园,这有助于人类心灵的净化、人格的完善,特别是在人的主体性已得到极大张扬的今天,尤为必要。下列对“敬畏伦理”的理解,不准确的一项是
A.“敬畏伦理”是人类的一种道德规范和伦理准则。 |
B.“敬畏伦理”促使人们有所作为,告诫人类有所不为。 |
C.“伦理”内在地包蕴着“畏惧”的内涵。 |
D.敬畏伦理是以人类的敬畏感为基础的道德规范。 |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文意的一项是
A.西汉初年,人们就广泛使用“伦理”一词,以概括人与人之间的道德规范和伦理准则。 |
B.因为敬畏伦理是人类培养人格、安身立命之本,所以,敬畏伦理对自然的合理演化、社会的有序发展、人类的文明进化起着积极的作用。 |
C.当今时代,人们的敬畏感愈来愈淡漠,敬畏伦理的神圣性、警示性和规范性逐渐弱化,对这种趋势,应该辩证地加以分析对待。 |
D.建构和谐社会,必须完善公民的人格,而这需要培育公民的仁爱之心,加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提升公民的道德境界,敬畏必然性律令。 |
请从“敬畏伦理”的角度阐释文中“慎独”一词的含义。
阅读《拿来主义》选段.完成小题。
所以我们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
譬如罢,我们之中的一个穷青年,因为祖上的阴功(姑且让我这么说说罢),得了一所大宅子,且不问他是骗来的,抢来的,或合法继承的,或是做了女婿换来的。那么,怎么办呢?我想,首先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拿来”!但是,如果反对这宅子的旧主人,怕给他的东西染污了,徘徊不敢走进门,是孱头;勃然大怒,放一把火烧光,算是保存自己的清白,则是昏蛋。不过因为原是羡慕这宅子的旧主人的,而这回接受一切,欣欣然的蹩进卧室,大吸剩下的鸦片,那当然更是废物。“拿来主义”者是全不这样的。
他占有,挑选。看见鱼翅,并不就抛在路上以显其“平民化”,只要有养料,也和朋友们像萝卜白菜一样的吃掉,只不用它来宴大宾;看见鸦片,也不当众摔在茅厕里,以见其彻底革命,只送到药房里去,以供治病之用,却不弄“出售存膏,售完即止”的玄虚。只有烟枪和烟灯,虽然形式和印度,波斯,阿剌伯的烟具都不同,确可以算是一种国粹,倘使背着周游世界,一定会有人看,但我想,除了送一点进博物馆之外,其余的是大可以毁掉的了。还有一群姨太太,也大可以请她们各自走散为是,要不然,“拿来主义”怕未免有些危机。文中划线的“大宅子”“鸦片”各比喻什么?
文中画线句子“我们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如何理解?
第二段批判了对待文化遗产的哪几种态度?
选文主要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其作用是什么?请作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不染
袁炳发
高三生杨直,清华、北大任他选。
老师和同学都这么认为。
但杨直家的邻居们不见得这样认为。
杨直的爸爸或妈妈每次开过家长会,回到家里就急不可待地支起麻将桌,还一边不迭声地叫:“开这长的大尾巴会,耽误穷人半天工。”被人连坐几庄,又抱怨:“瞧瞧,这个背点,运气都让家长会磨叽没了。”
杨直家住平房,大门永远敞开着,隔着几条路的邻居无聊了也会奔来,图个热闹,在家不被允许抽烟,但在杨直家可以。
在杨直家几乎没什么不可以的,包括男人女人不忌口的打情骂俏。话太不能上台面时,有敦厚些的邻居朝着杨直的小房间努嘴。
杨直家是老少屋,他住一小间。杨直和父母房间的屋门隔着一个开放的厨房,但是屋内却仅有一道薄墙间壁,上面还有一个玻璃窗,不隔音,甚至烟气和人窝出的臭气都会从玻璃窗缝隙挤到小屋来。
杨直的妈妈咯咯地笑:“你们随便‘咧’,我儿子听不见,他学习的时候什么也听不见。”
如果正赶上爸爸和了,他一推“砖墙”说:“看到杨直了吧,那就是未来清华大学生的风采。”
邻居们心里狐疑,这环境能出清华大学生?不瞎扯呢吗?
当然邻居们是看着杨直长大的,公认他是个好孩子,有人甚至气愤不过,说:“杨直简直就不是这对狗男女生的!”
事实上,杨直的父母从来就没有在正道上走过,过去的不说,就说现在,他们等于在家里开着一个最为低级的赌场。除了自己参与赌博,还抽红。小小的屋子炕上一桌,地上两桌,每天二十四小时几乎连轴转。
赌客们弄到深更半夜时,杨直的妈妈就给他们煮面条,现成的挂面,吃一碗十元。半夜赌客们自带的香烟抽没了,所有的小铺又都歇了,杨直的爸爸就拿出五元一包的香烟,按支出售,一只五元。
两口子全下岗,吃着低保,心思都用在麻将上,骗几个昧良心的钱,过着不死不活的日子。
邻居老太太说起杨直就叹息:“这孩子,天养活的。”
杨直有时听到了也不说什么,礼貌地笑笑就走过去了。杨直心里想他吃饭现在还要靠父母养活,但自己的心灵自己一定要“养活”。
高一军训时,由于没有早饭吃,训练强度又大,晕倒了。他知道这样不行,虽然从小到大他几乎没怎么吃过妈妈做的早饭,但他知道高中之后绝对不行,杨直开始自己做早饭。
几天的工夫,杨直能熟练的做饭了,自己吃好,爸爸妈妈起床之后竟然也吃上儿子温在锅里的饭菜了。
惹得邻居老太太又叹息:“我这话放在这,将来那两口子必是借上儿子的大光了,等着吧,吃香的喝辣的享福。”
偶尔得闲,杨直会径直奔胡同口吴爷爷摆着的象棋残局,坐在吴爷爷的对面一眼不眨地盯着棋盘。吴爷爷就一眼不眨地盯着杨直黑发浓密的头顶,悠然道来:“贵人不顶众发。”
“我的头发很多。”杨直仍低着头。
“哈哈,孩子,这‘众’字你道是‘多’的意思?非也,说的是不顶着一般俗人的头发,不囿于一般俗人的困难!”
杨直抬起头来,目光炯炯地看着吴爷爷,俩人就那么对望着,在彼此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
转眼两年过去,杨直迎来了高考。
高考作文时,根据材料,杨直本打算写一篇议论文,用著名的“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劳其筋骨……”做论据,就在要落笔时,突然想起一件事,这件事让他改变主意,写成一篇感人的散文。就在这个春天,杨直在小河边背单词,他偶然看见一棵芽儿已经破土,但不幸的是,这颗种子天命使然落在一块石头下面。杨直心一凛,下意识伸手要拿开那块对于芽儿来说巨大的石头,但杨直终于把手停在半空中。以后几天杨直每天早晨必去看望那棵芽儿,他忧心忡忡矛盾丛生担心它会夭折。但第四天奇迹出现了,芽儿竟然掀翻了背上巨大的压力,并脱胎换骨,由一棵鹅黄羸弱的芽儿变成一棵翠绿茁壮的苗儿!
杨直的作文得了满分。
杨直实现了自己人生的第一个梦想,考入了清华大学。
当然,杨直考入清华大学并不仅仅依靠他的满分作文。下列对小说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如何为人父母?如何教育好下一代?是教育好子女、关注孩子的成长重要,还是自己图快活、挣钱重要?这是这篇小说引发我们思考的重要问题的一部分。 |
B.家长会以及牌桌的叙述,从容不迫,但有些闲笔之感,与本篇小说的主题扣得不紧,虽然生活中确实有杨直这样的例子,但还不能说这篇小说反映了生活的真实。 |
C.在今天这个物欲横流、瞬息万变的社会中,能有杨直这样的定力、秉性实在难能可贵。这篇小说,只为青年人而写,目的就是激发青年人奋发有为、努力向上的精神。 |
D.这篇小说文字清淡,叙述和缓,语言简练,有一种素淡天成的味道。小说揭示出了一个道理:决定命运的是什么,没有什么能阻止一个青年人的成长。 |
E.经历生活中的困境,对某些正在成长的年轻人来讲,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尤其对生活在最底层的人来说,更是对他们心智的重大启迪,能“不染”的学子会成为栋梁之才文章开头的三行文字独立成段,有什么作用?
标题“不染”是什么意思?在文中可能“染”的环境体现在哪些方面?
杨直是一个怎样的人?他对你有什么启示?请结合文章内容进行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流行语折射多元文化心态
所谓流行语,是指在某一时期、地域中出现的、广为流行的语汇。它以鲜活的形式来表达特殊的含义,丰富了我们的话语空间,对原生态的生活形式和内容有很强的概括性,又不失幽默、调侃的意味。随着社会的发展,文化的多元,传媒的发达,尤其是网络的异军突起,流行语往往在一夜之间传遍社会的各个角落。流行语无一不是社会现实、社会风尚的某种折射,借助于网络等传媒,犹如插上了翅膀,成为现代人生活的一部分。我们注意到,流行语的流行速度正在加快,有时甚至就在几秒钟的时间内流行开来,由于这些流行语契合了现代人的某种心理期待,产生了共鸣,成为其快速流行的社会心理基础。
其实,一个社会,一个时代,总有属于这个社会、这个时代的流行语,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的“风”,何尝不是那个时代的流行语呢。“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现在我们翻看《诗经》,依然能够品味那个时代的社会风尚和价值取向。美国、日本等西方发达国家,每年都有相当规模的流行语调查和发布,日本去年的“U-can 流行语大奖”颁奖仪式上,出自宫崎县知事东国原英夫之口的“必须做点什么”及高中生高尔夫球选手石川辽的昵称“腼腆王子”获得大奖。关于获奖理由,评委会表示,东国原这句当初用在知事选举的口号“触动了日本全国男女老少的心弦”;在低调羞涩的年轻人越来越少的今天,石川选手独有的自然无造作的表情“让日本人产生怀旧之感”。
“‘流行语’的情况比较复杂,有的属于社会热点,有的属于网络语言,有的是商业化助推的结果。” 留美博士、传播效果研究学者、南京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周培勤说,流行语属于典型的大众文化,有鲜明的大众文化的特点,以前可能是小范围的传播,现在由于借助于现代传媒,能够很快地在社会上传播,应该说,流行语的流行,是社会文化有活力的表现。从一个社会来说,历来有主导文化、精英文化、大众文化的分野,流行语显然属于大众文化的范畴,虽然说,主导文化、精英文化对大众文化经常有所排斥,但从一定的意义上来说,现在的大众文化常常扮演着主体的角色,不少流行语经过沉淀后可以进入主流,甚至进入精英文化的范畴。
流行语的盛行,也是文化多元的产物,在大众传媒时代,尤其是网络时代,流行语的盛行,说明话语权的下移扩散越来越明显。它反映社会冷暖,反映时代节奏,尤其是反映了一定的社会文化心态。
当然,部分流行语也呈现出泡沫化现象,浅表化、庸俗化,因而,我们平时经常可以接触到一些非常粗俗甚至不堪的流行语,消解着一个社会应该具有的主流价值观。
“流行语强迫症”一定程度上也成为社会庸俗化的表征之一,比如说,每年的春晚小品,为了包装和商业化效果,而刻意制造出一定的“流行语”,但这些流行语总体价值不大,甚至成为廉价的时尚点缀品。
流行语是社会和时代的晴雨表,透过流行语,我们可以领略社会和时代某种微妙的文化心理,体味社会和时代的某种深意。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流行语是民间生活的润滑剂,哪儿的民间社会充满活力,哪儿的流行语就大量出现,什么时候的社会生活越宽松活跃,什么时候的流行语就越发达,流行语贴切地反映着时代的变迁。
(节选自《新华日报》,有删改)下列关于“流行语”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A.流行语是一种以鲜活的语言形式表达特殊的内容和含义,在一定时间和空间中出现的广为流行的概括性词语。 |
B.流行语无一例外地从某些方面折射社会现实和社会风尚,它能满足人们的某种心理期待并产生共鸣。 |
C.流行语体现了社会文化的活力以及大众文化在现实社会中一直扮演的主体角色,与其他文化形式共存。 |
D.流行语是体现社会庸俗化和浅表化等泡沫化现象的晴雨表,它消解着一个社会应该具有的主流价值观。 |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恰当的一项是()
A.流行语之流行,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但以前传播范围很小,而现在可以借助先进的媒体在极短时间内广泛地传播开来。 |
B.流行语体现了一个时代的社会风尚和价值取向,它备受大众追捧是因为它能触动人们的心弦并让人产生怀旧之感。 |
C.对一个社会来说,主导文化、精英文化、大众文化历来区分得很清楚,而现在流行语经过沉淀后就能够进入主流社会,甚至进入精英文化领域。 |
D.如果出于包装和商业化效果的需要而刻意制造出流行语,那么不仅总体价值不大,甚至还会沦为廉价的时尚点缀品。 |
从全文看,下列表述不符合作者观点的一项是()
A.流行语的成因比较复杂,社会热点、网络语言和高业化因素都会导致流行语的出现,它是文化多元的产物。 |
B.西方发达国家每年都有相当规模的流行语调查和发布,是因为这些流行语契合不同民族和国家人民各自的心理期待。 |
C.当今时代,由于以网络为标志传媒的发达,流行语广为盛行,因而话语权的下移扩散趋势越来越明显。 |
D.社会生活的宽松活跃,社会心理的开放多样,对于体现民间社会活力和时代变迁的流行语的风行具有推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