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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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乃斯的马
周涛
我一直对不爱马的人怀有一点偏见,认为那是由于生气不足和对美的感觉迟钝所造成的。有时候读传记,看到有些了不起的人物以牛或骆驼自喻,就有点替他们惋惜,他们一定是没见过真正的马。
在我眼里,牛总是有点落后的象征的意思,一副安贫知命的样子,骆驼却是沙漠的怪胎,为了适应严酷的环境,把自己改造得那么丑陋畸形。它们的特性和模样,都清清楚楚地写着人类对动物的征服,生命对强者的屈服。它们不是作为人类朋友的形象出现的,而是俘虏,是仆役。
在巩乃斯大草原,马作为茫茫天地间的一种尤物,呈现了它的全部魅力。
1970年,我在一个农场接受“再教育”,不正常的政治气候使人压抑到不能忍受的地步。
一天夜晚,我和一个上士偷偷摸进马棚,解下两匹骏马,在冬夜旷野的雪地上奔驰开了。光背的马儿驮着我们在土壁顶上的雪原轻快地小跑。随着马的奔驰、起伏和跳跃,我们的心情变得开朗、舒展,压抑消失,豪兴顿起,在空旷的雪野上乱喊,在颠簸的马背上感受自由的亲切和驾驭自己命运的能力,是何等的痛快啊!我们高兴得大笑,笑得从马背上栽下来,躺在深雪里还是止不住地狂笑,直到笑得眼睛里流出泪水……
马能给人以勇气,给人以幻想,这也不是笨拙的动物所能有的。
我喜欢看一群马,尤爱看群马的首领,它的确是无与伦比的强壮和美丽,匀称高大,毛色闪闪发光,最明显的特征是颈上披散着垂地的长鬃,有的浓黑,流泻着力与威严;有的金红,燃烧着火焰般的光彩;它管理着保护着这群牝马和顽皮的长腿短身子马驹儿,眼光里保持着父爱般的尊严。
马的这种社会结构中,首领的地位是由强者在竞争中确立的,任何一匹马都可以争群,通过追逐、厮咬、拼斗,使最强的马成为公认的首领。
在巩乃斯草原度过的那些日子里,我与世界隔绝,心灵寂寞。好在巩乃斯草原马多,我从马的世界里找到了奔驰的诗韵,辽阔草原的油画,夕阳落照中兀立于荒草的群雕,这一切使我蓦然感受到生活不朽的壮美和那时潜藏在我们心里的共同忧郁……
哦,巩乃斯的马,给了我一个多么完整的世界!
有一次我碰上巩乃斯草原夏日迅疾猛烈的暴雨,那雨来势之快,可以使悠然在晴空盘旋的孤鹰来不及躲避而被击落,雨脚之猛,竟能把牧草覆盖的原野一瞬间打得烟尘滚滚。就在那场短暂暴雨的豪打下,我见到了最壮阔的马群奔跑的场面。被暴雨的长鞭抽打着,被低沉的怒雷恐吓着,被刺进大地倏忽消逝的闪电激奋着,马从无数谷口、山坡涌出来,山洪奔泻似的在这原野上汇聚了,小群汇成大群,大群在运动中扩展。争先恐后,前呼后应,淋漓尽致!有的疯狂地向前奔驰,像一队尖兵,要去踏住那闪电;有的来回奔跑,俨然像临危不惧、收拾残局的大将;小马跟着母马认真而紧张地跑,不再顽皮、撒欢;牧人在不可收拾的潮水中被携裹,大喊大叫,却毫无声响,喊声像一块小石片扔进奔腾喧嚣的大河。
雄浑的马蹄声在大地奏出的鼓点,悲怆苍劲的嘶鸣、叫喊在拥挤的空间碰撞、飞溅,划出一条条不规则的曲线,扭住、缠住漫天雨网,和雷声雨声交织成惊心动魄的大舞台。
马就是这样,它奔放有力却不让人畏惧,毫无凶暴之相;它优美柔顺却不任人随意欺凌,并不懦弱,我说它是进取精神的象征,是崇高感情的化身,是力与美的巧妙结合也并不过分。
纵览马的历史,它和我们民族的历史紧密相联着。这也难怪,骏马与武士与英雄本有着难以割舍的亲缘关系呢!我们是十分爱马的民族呢。至今,如同我们的一切美好传统都像黄河之水似的遗传下来那样,我们的历代名马的筋骨、血脉、气韵、精神也都遗传下来了。那种“龙马精神”,就在巩乃斯的马身上。
我想,即便我一直固执地对不爱马的人怀一点偏见,恐怕也是可以得到谅解的吧。
作者不喜欢牛、骆驼主要原因是什么?写巩乃斯的马为何从牛、骆驼写起? 
“在巩乃斯大草原,马作为茫茫天地间的一种尤物,呈现了它的全部魅力”在文中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请分条陈述。
暴雨中壮阔的马群场面的描写十分精彩,作者除直接描写马群的奔跑,还写了哪些内容?作用是什么?
我们是十分爱马的民族,在某种程度上,马已经成为一种精神图腾,联系全文,作为群体的马,作者着重表现了它们的哪些优点?表达了一种怎样的思想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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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小说,完成后面题目
定局楼
明太祖火烧了庆功楼,该死的都叫他们死了,却还剩个刘伯温。
都说刘伯温是当今棋圣。太祖说:不信我赢不了他!
太祖在奎星楼上摆了棋局。刘伯温奉诏上了楼。伯温要向太祖施大礼。太祖阻拦:你是功臣,大礼就免了罢。叫他平身,又赐了座。
俩人面对面坐了。太祖的脸布作八卦阵。刘伯温的脸是无源无流的潭水。
太祖说,这楼,从此刻起就改叫定局楼了。刘伯温佯作不解。
太祖说:今日请你来,想与你下盘棋。赌注是大明江山。这盘棋你赢了,江山就归你。
那潭水未现波纹。
太祖执黑,先落一子。伯温执白,随便落下。
黑白子如两路兵马,拼斗厮杀,伤亡互见,难分难解。太祖不时向伯温望上一眼。刘伯温却专注棋盘。
太祖投下关键一子,自觉成局已定,心就有些清爽,眼也发了亮。太祖抬起头,直了腰,浑身轻松,端茶啜饮。
伯温是直挺挺地坐着,凝视着棋局。
太祖等得不耐烦,就撂了茶,扫了一眼伯温,又扫了一眼棋局。霎时,太祖额头沁了细汗。刚才投下的最得意的一子,竟然落了刘伯温的埋伏。黑棋貌似咄咄逼人,其实是四面受敌。那口气原来是假眼,只要白子往中间一点,黑子便断了气。
太祖希望刘伯温看不出那步棋,又觉得他不会看不出那步棋,不免心有些发紧。
刘伯温那具僵直的身躯终于活动了,伸手从罐里取出一枚白子。太祖觉得刘伯温的手捏着他的肉。
刘伯温捏着棋子的手悬着不动。
日影在悄悄地移。那只悬着的手依然是悬着。
太祖的脸似铜铸铁浇,有口长长的气在胸中憋着,一直未吐。
太祖忽然想起件事,他取过玉玺往案上一礅。说,刘爱卿,棋,你该怎么下就怎么下。这玉玺我早就给你预备下了。
刘伯温脸上现出一丝笑纹,他手一松,白子便_______,然后缓缓立起,从容地下了楼。
明太祖立在定局楼上,眼见刘伯温的身影消失在山野里,他便望着江山长啸。
他以为自己这一招奠定了万古基业。未料想,如今上谷城只剩了个明孝陵,荒草萋萋。
用简洁的语言概括刘伯温的性格特点。
你认为小说的高潮在哪里?理由是什么?
“太祖的脸布作八卦阵。刘伯温的脸是无源无流的潭水。”这两句话运用了什么修辞方法?从两人的神态,可窥见他们此时的内心怎样?
你怎样理解末段的意思?
根据文意推测,在文中省略处刘伯温最终把白子放到了哪里去了?
下面对这篇小说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A.这篇小说的详略安排十分得当,前半盘棋的斗智斗勇写得十分简略,“关键一子”如何下,写得浓墨重彩,情景毕现。
B.小说善于描写人物的表情,如“太祖的脸布作八卦阵。刘伯温的脸是无源无流的潭水”,形象地写出了两个人一个紧张、一个平静的不同心态。
C.小说的篇幅虽短,但情节却起伏跌宕。下“关键一子”时,仅太祖的神情举止就经历了松弛——紧张——松弛三个阶段。
D.“日影在悄悄地移。那只悬着的手依然是悬着。”这里有两种可能,一是刘伯温还没有最后想好这步棋该如何下,二是他不知道这步已经想好的决胜的一子该不该下。

E、小说通过一盘未下完的棋,表现了古代封建帝王与臣子之间勾心斗角的权力。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所谓名著,通常是指文学艺术中的经典之作。这些作品,按哲人的说法,都是“不可企及的高峰”。当然,这并不是说,它们在社会认识和艺术表现上已达到了顶峰,只是因为这些名著往往代表着一个时代文艺发展的最高水平。作家、艺术家以完美的艺术形式,把他们所处时代的辉煌与罪恶,他们特有的情感体验,都深深地镌刻在文艺的纪念碑上了。因此,那个时代虽然一去不复返了,但其完美的艺术表达和特有的情感体验,以及他们对那个时代认识的独特视角,却永远不能被取代、重复和超越。《红楼梦》之所以成为世界文学名著,就是因为曹雪芹以其如椽之笔,通过描绘一个家族的兴衰,把他生活的那个时代和他深刻的生命体验,无与伦比地生动地表现了出来。于是,《红楼梦》成了一座纪念碑,一座中国小说史乃至世界小说艺术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后人不仅从中得到了很多历史的、审美的认识,而且对它包含的文化意蕴,至今也说不尽,道不完。
像《红楼梦》这样的经典名著,在世界文学史中是可以陈列满满一个艺廊的。我国的古典诗文,从诗三百、楚辞,到李、杜,到龚自珍,小说从“四大奇书”,到《聊斋志异》、《儒林外史》;外国的名著,从荷马史诗到莎士比亚的戏剧,从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到托尔斯泰的《复活》,再到卡夫卡的《变形记》……几乎都是一座座永难挖掘尽的精神矿藏,其历史的深度和文化反思的力度,特别是他们永恒的艺术魅力与文化底蕴,值得我们和我们的后人反复品味。
名著需要重读。这不仅仅是因为它们经过时间的淘洗和历史的严格筛选,其本身的存在证明了它们的不朽,因而需要反复阅读;也不仅仅因为随着我们人生阅历的积累和文学修养的不断提高,而需要获得新的情感体验与生活感悟。我这里所说的重读名著,乃是从文化历史发展阶段着眼的。仅就我们这些年龄稍长的人的亲身经历来说,在“文革”前的一段时间和“文革”期间,阅读心态是何等的不正常,阅读空间和环境是何等的狭小和残破。那种以阶级斗争和阶级分析为经纬的阅读定势,使我们只懂得给书中人物划成分,或者千方百计地追寻作者的阶级归属和政治派别。那种刻板的经济决定论,使我们阅读名著时,到处搜罗数据,以理解时代背景。那种“通过什么反映什么”来概括作品主题的阅读公式,死死地套住我们的阅读思维。那种所谓“受阶级局限,如何如何”的万能标签,夺去了多少传世之作鲜活的生命,使人们对名著产生了多少误解!
新时期以来,名著重印,给读书界带来了从未有过的生气。但如何重读名著呢?我想,所谓“重读”,决非“再看一遍”,也非多看几遍。如果仅仅停留于“看几遍”,那也许只是“无用的重复”。“重读”应是指把名著完全置于新的阅读空间之中,即对名著进行主动的、参与的、创造性的阅读。而这首先需要阅读者在面对名著时有一种开放的阅读心态,同时应该破除过去在某种力量束缚下的阅读方式,在心态上积极开辟多向多元多层次的思维格局,培育自身的建设性的文化性格。否则,仍可能导致重读名著的失败。
下列对文学名著的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任何文学名著都是特定时代的产物,代表着一个时代文艺发展的最高水平。
B.任何一部文学名著,都是对整个世界的辉煌与罪恶做出深刻反映的作品。
C.文学名著都必须表达出作者特有的情感体验和作者认识他那个时代的独特视角。
D.文学名著几乎都是一座座永难挖掘尽的精神矿藏,具有永恒的艺术魅力与文化底蕴。

对名著需要重读的原因,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A.名著经过历史的严格筛选,其本身具有不朽的价值。
B.读者的水平不断提高,需要获得新的情感体验和生命感悟。
C.“文革”期间不正常的阅读心态使读者对名著产生了许多误解。
D.新时期以来的名著重印,给读书界带来了从未有过的生气。

下面说法,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经典名著能经得起时间的淘洗和历史的筛选,是不朽的。
B.名著包含的文化底蕴和艺术魅力值得人们反复品味。
C.名著需要我们多看几遍,因为读一遍就会有一遍的收获。
D.新时期阅读名著应具有开放的阅读心态和多元的思维格局。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习题。
奇遇
莫言
1982年秋天,我从傈定府回高密东北乡探亲。因为火车晚点,车抵高密站时,已是晚上九点多钟。通乡镇的汽车每天只开一班,要到早晨六点。举头看天,见半块月亮高悬,天清气爽,我便决定不在县城住宿,乘着明月早还家,一可早见父母,二可呼吸田野里的新鲜空气。
这次探家我只提一个小包,所以走得很快。穿过铁路桥洞后,我没走柏油路。因为柏油公路拐直角,要远好多。我斜刺里走上那条废弃数年的斜插到高密东北乡去的土路。土路因为近年来有些地方被挖断了,行人稀少,所以路面上杂草丛生,只是在路中心还有一线被人踩过的痕迹。路两边全是庄稼地,有高梁地、玉米地、红薯地等,月光照在庄稼的枝叶上,闪烁着微弱的银光。几乎没有风,所有的叶子都纹丝不动,草蝈蝈的叫声从庄稼地里传来,非常响亮,好像这叫声渗进了我的肉里、骨头里,蝈蝈的叫声使月夜显得特别沉寂。
路越往前延伸庄稼越茂密,县城的灯光早就看不见了。县城离高密东北乡有40多里路呢。除了蝈蝈的叫声之外,庄稼地里偶尔也有鸟或什么小动物的叫声。我忽然感觉到脖颈后有些凉森森的,听到自己的脚步声特别响亮与沉重起来。我有些后悔不该单身走夜路,与此同时,我感觉到路两边的庄稼地里有无数秘密,有无数只眼睛在监视着我,并且感觉到背后有什么东西尾随着我,月光也突然朦胧起来。我的脚步不知不觉地加快了。越走得快越感到背后不安静。终于,我下意识地回过头去。
我的身后当然什么也没有。
继续往前走吧。一边走一边骂自己:你是解放军军官吗?你是共产党员吗?你是马列主义教员吗?你是,你是一个唯物主义者,而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是无所畏惧的,共产党员死都不怕还怕什么?有鬼吗?有邪吗?没有!有野兽吗?没有!世界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但依然浑身紧张、牙齿打战,儿时在家乡时听说过的鬼故事“连篇累牍”地涌进脑海:一个人走在路上。突然听到前边有货郎挑子的嘎吱声,细细一看,只见到两个货挑子和两条腿在移动,上身没有……一个人走夜路碰到一个人对他嘿嘿笑,仔细一看,是个女人,这女人脸上只有一张红嘴,除了嘴之外什么都没有,这是“光面”鬼……一个人走夜路忽然看到一个白胡子老头在吃青草…一
我后来才知道我的冷汗一直流着,把衣服都溻湿了。
我高声唱起歌来:“向前向前向前——杀——”
自然是一路无事。临近村头时,天已黎明,红日将出未出时,东边天上一片红晕,村里的雄鸡喔喔地叫着,一派安宁景象。回头望来路,庄稼是庄稼道路是道路,想起这一路的惊惧,感到自己十分愚蠢可笑。
正欲进村,见树影里闪出一个老人来,定睛一看,是我的邻居赵三大爷。
他穿得齐齐整整,离我三五步处站住了。
我忙问:“三大爷,起这么早!”
他说:“早起进城,知道你回来了,在这里等你。”
我跟他说了几句家常话,递给他一支带过滤嘴的香烟。
点着了烟,他说:“老三,我还欠你爹五元钱,我的钱不能用,你把这个烟袋嘴捎给他吧,就算我还了他钱。”
我说:“三大爷,何必呢?”
他说:“你快回家去吧,爹娘都盼着你呢!”
我接过三大爷递过来的冰冷的玛瑙烟袋嘴,匆匆跟他道别,便急忙进了村。回家后,爹娘盯着我问长问短,说我不该一人走夜路,万一出点什么事就了不得。我打着哈哈说:“我一心想碰到鬼,可是鬼不敢来见我!”
母亲说:“小孩子家嘴不要狂!”
父亲抽烟时,我从兜里摸出那玛瑙烟袋嘴,说:“爹,刚才在村口我碰到赵三大爷,他说欠你五元钱,让我把这个烟袋嘴捎给你抵债。”
父亲惊讶地问:“你说谁?”
我说:“赵家三大爷呀!”
父亲说:“你看花了眼了吧?”
我说:“绝对没有,我跟他说了一会儿话,还敬他一支烟,还有这个烟袋嘴呢!”
我把烟袋嘴递给父亲,父亲竟犹豫着不敢接。
母亲说:“赵家三大爷大前天早晨就死了!”
这么说来,我在无意中见了鬼,见了鬼还不知道,原来鬼并不如传说中那般可怕,他和蔼可亲,他死不赖账,鬼并不害人,真正害人的还是人,人比鬼要厉害得多啦!
(《百年百篇经典微型小说》)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莫言似乎特别钟情于故土上那片红高梁,在本文中,我们又看到了那片红高粱,它们依然是那样神秘,沉寂中充满着躁动。
B.作者走夜路见了鬼,见了鬼还不知道,他为碰到好鬼三大爷而庆幸,于是他在文中称赞鬼神,说他和蔼可亲,以致谢意。
C.作者儿时听说过的鬼故事让人听后牙齿打战,一身冷汗,而“奇遇”将这种恐惧心理推向极端,让作者改变了原来的看法,认为鬼不可怕。
D.作者在第二段中写从庄稼地里传来的蝈蝈的叫声,是为了以动衬静,突出当时环境的阴森沉寂,也影射当时社会环境的恶劣。为下文写“鬼故事”和“奇遇”作铺垫。

E.人鬼之间,孰善孰恶,孰亲孰疏,并无定规。为人者,心怀鬼胎,其害甚于鬼;为鬼者,与人为善,死不赖账、讲信用。
请就文章第三段的环境描写作简要分析。
请就文中画线语句作简要分析。
作者说“鬼并不如传说中那般可怕”。你是否同意此观点,请结合实际说说具体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习题。(9分,每小题3分)
免疫系统为人体健康保驾护航已成为一种常识,然而,近年来的一系列重大发现却让所有人大跌眼镜:参与炎症反应、促进伤口愈合的免疫细胞竟然与肿瘤的恶化息息相关,它们会促进肿瘤生长,帮助癌细胞转移到其他组织里面去。
要理解炎症与癌症之间的关系,首先得弄清两个基本问题:机体如何对入侵者作出反应;当炎症反应持续时间过长,正常的伤口愈合过程怎样加速癌变进程。如果你不小心踩到一颗钉子,一些细菌会乘机从脚底钻入身体,但它们无法在人体内兴风作浪,因为一进入人体,细菌就会受到一群免疫蛋白和细胞的猛烈攻击。参与防御的免疫蛋白除了抗体外,还有30来种补体蛋白,它们可以导致病菌溶解,而病菌一旦溶解,人体内的吞噬细胞就会出动,将病菌的残余部分吞食掉。一旦遇到不速之客,巨噬细胞和嗜中性粒细胞就会将它们整个吞下,消化掉。除了上述两种细胞,吞噬细胞还包括自然杀伤细胞、肥大细胞和嗜酸性粒细胞。伤口的愈合除了要消灭入侵病菌,还需要血小板的参与:它们从充斥着血管的内间质层迁移至表皮破损处,使血液凝固。然后,在一些酶的作用下,大量蛋白质形成一个错综复杂的网络,将皮肤细胞固定下来。伤口开始结痂,皮肤又会长回原样,炎症战场也逐渐沉寂下来。不过,炎症反应有时并未真正停止。不仅是皮肤,任何组织都可能因为病原体、毒素或遗传损伤的存在而长期发炎,从而变成心脏病、癌症等疾病的“温床”。
大量证据显示,慢性炎症与某些肿瘤的恶化有着密切的联系。1863年,德国著名的病理学家鲁道夫•魏尔啸在恶性肿瘤中发现了免疫细胞;1978年,意大利的阿尔贝托•曼托瓦尼在某些肿瘤附近,观察到先天性免疫细胞有聚集的倾向;1986年,美国的癌症生物学家哈罗德•F•德沃夏克指出,癌症是“无法愈合的伤口”。 上世纪90年代末,英国的弗朗西丝•鲍尔克威尔研究了人体内的一种蛋白分子。这种分子类似于激素,是一种免疫信号分子,在浓度较高时,可以杀死癌细胞,因此科学家把它叫做肿瘤坏死因子(TNF)。但是,当低浓度的肿瘤坏死因子长期滞留于肿瘤中时,却可能起到截然相反的作用。在一次试验中,鲍尔克威尔敲除了小鼠身上编码肿瘤坏死因子的基因,使它无法合成肿瘤坏死因子。试验结果令人惊讶:小鼠竟变成了癌症“绝缘体”!她回忆道:“这一结果在科学界引发了一场‘地震’,所有把肿瘤坏死因子当作抗癌药物来研究的科学家都傻眼了,原本的抗癌分子一下子变成了癌症加速剂。”
新发现并非对传统观点的全盘否定。实际上,免疫系统是一把“双刃剑”。这个系统的细胞和分子网络的复杂程度仅次于大脑,而且存在自相矛盾之处:有时它对癌症亮“绿灯”,但有时它又亮“红灯”。有些先天性免疫细胞,比如自然杀伤细胞,的确可以抑制肿瘤的生长。而其他免疫细胞,在平时都是消灭肿瘤的“正义之师”,只有当微环境处于炎症状态时,才有可能“助纣为虐”。而且,炎症反应并不是在所有器官中都会导致肿瘤的形成。关于炎症与通过血液扩散的癌症之间的关系还有待进一步确定。
下列对“免疫系统”的说明,不准确的一项是()

A.免疫系统是保护人体免遭细菌入侵的保障系统。
B.免疫系统复杂程度很高,仅次于人脑的复杂程度。
C.免疫系统由免疫蛋白、自然杀伤细胞和血小板组成的。
D.炎症是免疫系统对抗入侵细菌而引发的人体生理反应。

下列对“免疫系统是一把‘双刃剑’”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免疫系统既可以保护人体健康,又会危害人体健康,即可以杀死有害细胞,也会杀死健康细胞。
B.在正常情况下,免疫系统可以抑制杀死肿瘤;在炎症状态下,免疫系统又有可能加速肿瘤生长。
C.免疫系统中的肿瘤坏死因子浓度高时可以杀死肿瘤细胞,在浓度低时,又反过来被肿瘤细胞杀死。
D.炎症反应时间短,免疫系统就对肿瘤细胞亮“红灯”, 炎症反应时间长,免疫系统就对肿瘤细胞亮“绿灯”。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近年来,一系列的重大发现推翻了人们对免疫系统作用的传统认识。
B.很早以前,科学家就在关注免疫细胞与肿瘤恶化之间的联系。
C.对于入侵的细菌,免疫细胞负责溶解,免疫蛋白质负责吞噬。
D.任何组织都可能因为病原体、毒素或遗传损伤的存在而长期发炎,并导致形成肿瘤。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7~20题。
①入夏的夜晚,空气闷热起来,天空同样沉郁。爱散步的人本来想寻一点闲谈的兴致,可街市的灯火已把天空映得发红,不见星辰。我胸中气闷,只想:就像城市夜晚的星星一样,如今真正的羞涩已不多见。
②学校要搞话剧表演。那天我们几个在讨论剧本的事。有个情节是少女说出自己爱人的名字,我原本想要让少女羞涩些,结果是这一设想获得了一致的揶揄与批驳。只是一件小事,他们大概是混淆了羞涩与做作。
③但这小事,不能不提醒我认识到一个巨大的现实:在这个被利益和欲望裹挟着、在大量信息里高速运行的现代社会里,羞涩没有地位,甚至不再有容身之地。现代社会是反浪漫的,而羞涩正是罗曼司的一个侧脸。人们用冷眼瞥着这张曾经令人感动的面庞。人们不再关心内心曾有的不安与生涩,只是直露着一切。这一切快乐、痛苦、渴求、怨恨,它们的根系都是欲望,并最终汇入欲望的洪流里。
俗世夹杂着几吨烟尘让我看不分明,至少我看不见真正的羞涩。我一次次问道,难道那素白衬衣、扎麻花辫的女子,深埋着头拉着旧手风琴默默做梦的羞涩,一去不返了吗?
⑤羞涩是可贵的。我之所以热爱少数民族的原生态音乐,是因为这些音乐才包含了最纯粹的羞涩。听苗歌,歌声轻快飞过山头又在情人的吊脚楼外敛足,盘桓着低回着,诉说内心迟迟未发出的感叹;听维吾尔民歌,那声音的源头是来自大漠的荒凉,唱歌的人用鼓声与歌喉的苍茫、词句与情感的炽烈来抵御荒凉,这是对生命与自然的羞涩;听蒙古歌谣,唱着刚出生的小羊,把不肯喂奶的母羊唱得内心柔软了,唱出了晶莹的泪珠;最让我倾心的还是彝族的海菜腔,飘忽不定,尽是善良灵秀的男女内心的吟咏与欢歌,蒙上了沉静素美的纱……没有丢失羞涩的民族,让我心生敬意与倾慕。
⑥羞涩是质朴的,而质朴的品质在我们生活里稀缺;虽然我未曾事农桑,却常常渴望一个温厚纯良庄稼人那样的质朴和羞涩。对于羞涩的人,外部世界里种种功利的繁芜丛杂、根根攀攀令他不安,他只想着,哦,看这庄稼多高多壮实,都是我的双手耕作的;哦,此刻炊烟正在唤我回去,我应当回家。羞涩让人回归生命的本质,静好,朴实,真切自然。
⑦羞涩是灵魂的镜子。面对着心爱的人,羞涩的女子低垂下头,此刻内心奔涌如大海而嘴唇缄默;此时她的羞涩让她清楚地看见自己的热恋、矜持与纯真,她读到自己内心的诗句。是的,羞涩就在你的体内,只对着你的灵魂,照见你灵魂的真相。有了这镜子,人才得以自知,才明了这人间的真情意,才坚定对艰辛生活的信念,恪守那易碎的脆弱的纯洁理想。没有羞涩或故作羞涩的人就没有这面镜子,他看见的只能是自己生命虚无空洞的幻影。
⑧作为灵魂的一面镜子,真正的羞涩绝非扭捏的做作、矫情的粉饰。如同一个远古的女子艰难跋涉途中,在清晨醒来坐在山头,望见前方葱郁的水草,脸颊被圆满火红的太阳映热,有了微醉般的羞涩。羞涩是我们生命里的大气象,我祈望着它不再衰败也不会死灭,执拗地坚韧地活在这越来越拥挤的世界上。
——李琬《羞涩是灵魂的镜子》
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文章从话剧表演的小事洞察到现代社会羞涩缺失的重大社会现象。
B.本文的羞涩既指女子的表情,还包含人间真情以及人们对生命本质的回归。
C.文章首尾均提到“羞涩”和“做作”,表明文章主旨是批评那些混淆了羞涩与做作的人。
D.第⑥段作者向往庄稼和炊烟,表明羞涩的质朴、真切与自然。

E.第⑧段描述远古女子的羞涩,旨在表现火红太阳映照下女子跋涉的艰难。
理解文中画线处的含义。
(1)理解第③段画线句子“现代社会是反浪漫的,而羞涩正是罗曼司的一个侧脸”的含意。
(2)文中第④段画线句子中加点的“几吨烟尘”指什么?
结合文章有关内容,分条阐述“羞涩”有哪些内涵。
本文认为羞涩丧失的原因是现代社会利益与欲望的驱使,除此以外,你认为还有其它什么原因?请作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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