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托尔斯泰灯
蒋子龙
最早这是一盏大号的煤油灯,吊挂在图拉州托尔斯泰故居(雅斯纳亚·波良纳庄园)的屋顶上。灯罩巨大,比灯罩更大的是下方一张直径近两米的圆桌,桌面上等距离地立着十几块隔板,隔板直接与灯罩连接,均匀地平分了灯光。
——这就是矗立在19世纪俄罗斯文学高峰上的巨人列夫·托尔斯泰的发明。
孩子长到三四岁就要开始识字读书,怎样培养孩子阅读的习惯,并从阅读中发现快乐?当了父亲的托尔斯泰就构思出这盏“连桌灯”,或者叫“桌连灯”。最初这张大桌子上只有三块隔板,宽宽敞敞地坐着他们夫妇和一个孩子。后来他的夫人陆续地为他生下了13个孩子,其中有两个夭折,到最后这张大桌子上均匀地分布了13块隔板。
每到晚上,全家人都必须坐到这同一盏灯下开始阅读,可以读《圣经》,读课文或其他自己喜欢的书,找不到书读的孩子就得读托尔斯泰的手稿。教育的意义不全在内容,也包括教育的手段和方式。这捎带着也是一种测试,看哪些孩子或哪个年龄段的孩子,喜欢或不喜欢他的手稿,他的哪部小说的手稿受到了孩子们的欢迎,或者相反。
这一习惯一直延续下来,煤油灯曾改成汽油灯,再后来有了电,灯就更亮多了。即使托尔斯泰不在家的时候,孩子围着他们的母亲阅读,父母都不在的时候,孩子们自己围着灯读,他们“常常是充满期待地等着晚上的全家共同阅读”。
于是,久而久之便在每个人心里都有了一盏灯。人不是由于决心才有毅力,应该是由于习惯而有毅力。一个人的精神成长史,取决于他的阅读史。只有阅读能最有效地培养精神生活习惯,而好的习惯又培养性格,性格决定人生。
教育孩子的目的就在于性格的培养。
这需要有“长性”。而托尔斯泰正好是个有“长性”的人,他从12岁开始写日记,直到82岁去世,没有一天中断过。他的后人因得益于他的教育,至今还兴旺发达地生活在俄罗斯和欧洲其它地方。
(《读者》2008年第10期)
“托尔斯泰灯”有过怎样的演变过程?它们的共同特点是什么?
“托尔斯泰灯”具有怎样丰富的寓意?请结合全文内容作答。
文章说“阅读培养精神生活习惯,好的习惯培养性格,性格决定人生”,文中有哪些内容可以印证作者的这个感悟,试作简要阐述。
作者认为孩子性格的培养需要“长性”,这种“长性”在文章中体现在哪些地方?你从中受到怎样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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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她长得像我妈
巩高峰
在一溜打着赤膊的搬运工里,我见到她的时候,吃了一惊。嗯,女搬运工本来就很少见,何况她这么矮小瘦弱,我都不知道她能不能搬动一箱瓷砖。
‚让我吃惊的另一个原因是我昨天下午刚刚见过她,就在一家大超市门口。当时之所以多留意了她几眼,是因为她长得有点像我妈,满脸都是皱纹,看上去明显超出实际年龄。只是她看起来稍稍年轻一点,但是更瘦小,像远在千里之外老家的小一号的我妈。我记得因为这个,我还笑了笑。
ƒ当时她正和儿子吵架,虽然她努力表现出家长训斥孩子的样子,可俩人看起来就是在吵架。儿子也就十三四岁的模样,却比她高半头,她得仰着头数落他——因为那个男孩自己做主在超市买了一双耐克鞋,而且从超市一出来就立马换上了,那双旧鞋则拎在手里。
④她说她天天在超市门口整理自行车,打扫卫生,一个月才挣八百,他一双鞋就给花没了。她儿子看起来更生气,说篮球队的同学买的都是今年的新款,最便宜的也一千多,他买了双旧款,还打六折,结果还是被唠叨半天。
⑤今天竟然又见到她,巧得让我不由多看了她一眼。她很敏感,很快发现我注意了她一下,而且她误会了我的眼神,特意从一排搬运工里跑过来,跟我保证说她能搬动,让我放心,她不是来混搬运费的。我不过是帮朋友一点小忙,替他看着搬运工腾挪一个仓库。所以我朝她点点头,说:“你可以挑小箱搬,注意别砸着脚。”
⑥她本来都转身走了,听我说了这句话,回头看了我一眼,显然又理解错我的意思了。第一箱她就赌气搬了个最大的,一箱足足70斤。我试过,两个人抬都有些吃力。她个头矮,不能像别人用背的方式,只好抱着箱子,身子后仰,下巴紧紧顶着,走起来有点摇晃。虽然很吃力,倒也顺利搬到了仓库门口的车厢口。她停了一下,用右腿顶住,深吸一口气,“嗨”的一声将瓷砖箱举高了一些,由车上面的搬运工接过去。她掸了掸衣襟上的灰尘,扭头看了看我,眼神里有点小得意。
⑦第一车装满的时候,搬运工们突然嗷嗷叫着往车上爬,争抢去卸车的机会。卸车和装车的价钱一样,但是比起装车,那活儿可轻松多了,所以需要的人也少,只用四个就可以。最先爬上车的四个人,就算抢到了机会。她反应明显慢了,等她挤到车厢边,四个胜利者已经坐在瓷砖上微笑了,有种占了便宜的兴高采烈。
⑧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她,那些男搬运工背后带着讥笑议论她时,都叫她“那个女的”。他们说她是被亲姑姑从四川拐卖到这边的,卖给了一个大她十八岁的老男人。最初几年怕她跑了,老男人把她拴在屋里,整天不让她出来,直到后来她接连生了三个孩子,让她走她也不肯走了。
⑨显然,他们对她既排斥又有些同情,他们觉得搬运东西是男人干的活儿,她不该来分他们的搬运费,也不该干这么辛苦的活儿。
⑩我把一张塑料凳子递给她,示意她坐下来歇歇:“一会儿车还得回来,腾空这个仓库怎么也得十几车,下一趟再去。”
11她勉强笑了笑,没说话。这些搬运工里就她没带杯子,于是我用一次性杯子倒了水给她,她边喝水边谢了我三次。
12我说:“我昨天见过你,你不是在那个超市门口管理自行车吗?怎么又来干这个?”
13她听我这么说,惊讶地挑了挑眉毛,笑了,“那个活儿只干半天,下午四点到晚上十一点。上午都闲着没事儿,反正多赚一点是一点嘛,是吧?”她其实很健谈,而且话里果然有些四川口音。后来,她就跟我聊开了。她说她男人年纪大了,身体不太好,也懒,还喜欢喝酒。她有三个孩子,大女儿读大学了,从第二学期开始就不让家里给钱了,都是自己做家教赚学费和生活费。二女儿明年也要高考了,她心气高,只想考北大清华。就是小儿子从小惯坏了,不太听话。
14说这些的时候,她满脸都是笑——心疼、欣慰又有点骄傲。只是说到小儿子叛逆、经常逃课,还跟她顶嘴、吵架,有时还偷钱离家出走时,她的脸上罩上了乌云。说着说着,她突然毫无征兆地哭了,鼻涕眼泪混在一块,一把抹了擦在鞋帮子上。
15那姿势、口吻和表情,跟我妈当年为我生气时几乎一模一样。有那么一瞬间,我很是恍惚,仿佛自己又在倔强地面对着伤心的母亲……
16后面的几趟车,我跟司机交代了,每趟都让她跟去卸车,而且不用挤在车厢里,就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她每次去卸车时都回头感激地朝我笑一下。
17她不知道,每次她一朝我笑,我就想哭。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女搬运工是小说的主要人物,为了使女搬运工的形象更加鲜明生动,小说综合运用了细节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和心理描写等手法。
B.小说的语言含蓄蕴藉,描写如行云流水,叙述自然,人物形象鲜活,为读者展现了小小说表现现实生活的艺术魅力,可圈可点。
C.小说采用的是第一人称叙述方式,加入“我”与女搬运工的情感交流与情绪互动,增强了小说的可读性和真实性,使人读罢心潮难平。
D.小说注重从生活中取材,充满了真挚的情愫,给人带来心灵的感动;小说表现出的母子亲情的温馨主题让人感到温暖。

E. 小说第⑧段中男搬运工们对女搬运工身世的议论是插叙,表现了男搬运工们对女搬运工的同情,更能打动人心。
文章②③④段属于插叙,请简析其作用
小说中的女搬运工有着怎样的形象特点?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以“她长得像我妈”为题有何好处?请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元杂剧作者的特殊性,时常为论者所忽略。书会才人加工整理或者创作的杂剧,其作者究竟是哪些才人?数个作者合写的一本杂剧,何以有异同之辨? “正本” “次本” “旦本” “末本”的作者如何辨析? 都有深入探讨的必要。
其实,元杂剧是“万人糕”,是多层宝塔,不管塔顶是谁耸立,都并非仅只今之所见署名的某一作者。杂剧的最初形态当是框架式的,敷演士庶民众喜闻乐见、早已流传的故事,靠艺人口耳相传加以承续,后经书会才人参与整理加工或者创作,才渐有剧本流传。北宋时期,教坊就罗致才人编写杂剧。南渡之后,教坊废置,杂剧唯靠艺人传唱。端平年间,临安等地书会纷纷涌现,这本为书生聚读之所,显系民间书塾。其中书生,亦参与市民文艺活动,渐成民间艺人为主体的行会组织,才人也为勾栏瓦舍演出的杂剧、讲史、唱赚、诸宫调等通俗文艺撰写脚本,故有杂剧剧本得以流传。于是,下层文人和书会艺人也就成为杂剧作者的主体。
至元代科举的长期停滞,迫使不少文人学士投身书会。《录鬼簿》所记前辈才人和方今才人,《录鬼簿续编》所记70多位曲家,大半为书会才人。他们的加盟,奠定了元杂剧成为中国戏曲史上第一座高峰的坚实基础。由此可知,元杂剧的作者有变化流动而并非固定为某一作者的特点。
再者,古代诗文,绝大多数出自作者一人之手,数人联句之诗仅是酬和之作中的特例。而元杂剧中,数人合作一剧者,并非罕见。鲍吉甫、汪勉之合写《曹娥泣江》、范冰壶、施君美、黄德润、沈珙之合编《鹔鹴裘》,都是有案可稽的。
如果说,这种数人合作一剧,主要反映出元代杂剧作者彼此协作的一面,那么,同一题材的杂剧,常有不同作家署名的多个剧本,则主要显示出元代作者又有相互竞争的一面。因而也就出现了所谓“次本”。赵公辅《东山高卧》、武汉臣《错勘贼》、尚仲贤《崔护谒浆》、《张生煮海》等,都有“次本”。有的杂剧,还标有“旦本”或“末本”。“次本”与“二本”到底含义如何,至今争论不休,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他们都有与“次”“二”相对应的其他本子存在。“末本”“旦本”也是如此,有“末本”就有“旦本”与之对应,有“旦本”同样有“末本”与之对应。这说明在杂剧创作中,相互合作、竞争、借鉴、模仿现象的并非罕见,决定了作者的特殊性,与诗文作者的单一性有所不同。
元杂剧不同于重在抒发作者个人感情的诗文,也有别于明清的“案头”之作,主要是作为“商品”用于演出的,不能不更多地关注观众的欣赏情趣、审美爱好,并据以不断在演出中加以修改,而要消解掉作者的独特个性。因此,剧本创作之时观众已经参与进去,成了“意图”作者。观众既是创作动机的最初激发者,也是创作是否成功的检校者。“票房价值”的制约作用,自杂剧产生之日起,就是“铁的规律”。
元杂剧剧本是书会人才与教坊或者露台子弟等艺人相结合的产物,元代文人进入勾栏瓦舍,并非像前代文人抱着“补充”或者“聊寄”的心态走向文坛,而是为生活所迫全身心地投入市井文化,以其文学修养提高了杂剧的文学水平,而艺人的舞台实践经济,使其剧本变为观众喜闻乐见的场上之作。
下列选项中关于“杂剧”的说明,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北宋时期,杂剧由教坊罗致才人编写,南渡后,杂剧唯靠艺人传唱。
B.南宋时,杂剧都是由逐渐形成的行会组织中的主体民间艺人创作的。
C.元杂剧与诗文不同,其演出具有商业性质,更关注观众的欣赏情趣、审美爱好。
D.与两宋杂剧不同,元杂剧创作动机的最初激发者和创作是否成国的检校者是观众。

下列对于“元杂剧作者特殊性”解说有误的一项是()

A.元杂剧的作者大多为书会才人。
B.元杂剧的作者并非固定为某一人且有变化流动性。
C.元杂剧作者有合作也有竞争。
D.元杂剧作者抱着“补充”和“聊寄”心态进行创作。

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A.元杂剧最初形态为框架式,用以敷演士庶民众喜闻乐见、早已流传的故事,其传播方式为“口耳相传”,后文人参与才有剧本流传。
B.元代科举长期停滞,使得不少文人学士投身书会,他们的加盟奠定了元杂剧坚实基础。
C.古代诗人因酬和出现数人联句仅是特例,而元杂剧数人合作一剧的现象并不少见。
D.元杂剧中“次本”情况亦非罕见。如赵公辅《东山高卧》、武汉臣《错勘贼》、尚仲贤《崔护谒浆》、《张生煮海》等,都有“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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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林语堂
林语堂(1895~1976),福建漳州人,著名文学家。被西方社会誉为除孔夫子外,最广为西方人认识的中国文人。他是“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的我国近代著名的文化大师。
林语堂说:“我从未有写过一行讨当局喜欢或是求当局爱慕的文章,我也从来没说过讨哪个人喜欢的话;连那个想法也压根儿没有。”
1925年底,“首都革命”爆发,林语堂和群众一起,拿着棍子、石头等简单防御工具,与警察展开了肉搏战。他早年苦练的棒球技术发挥了威力,他投起石头来,又准又狠。围观的群众不断叫好,源源不断地给他补充“弹药”。搏斗中,他的眉头被击中,鲜血直往外冒,周围的人劝他回家休息,他坚决不肯。妻子看见林语堂满身是血地回来了,很是心疼,她不许他再上街。可一不留神,林语堂又偷偷地带了一袋石头出门了。
林语堂在美国留学期间受过胡适的资助。后来胡适任民权同盟北平分会的会长,撰文反对“释放一切政治犯”的主张。林语堂认为他违背了民权同盟的章程,不顾与胡适的私人交情,坚决赞成将他开除出会。
林语堂的介直感动了陈友仁,1927年他邀请林语堂到汉口的革命政府担任外交部秘书长,地位仅次于陈友仁这个部长,但半年后林语堂即离开了武汉。这六个月,是林语堂一生中唯一的官场生涯。他说:世界上只有两种动物,一是管自己的事的,一是管人家的事的。前者属于吃植物的,如牛羊;后者属于肉食者,如鹰虎。林语堂说吃植物的不能和吃肉食的在一起共事,于是决定辞官。 林语堂说:“我是农家的儿子,在山里长大,我心思和偏好都简朴。童年时与自然接近,足为我一生智识与道德上的后盾,使我鄙视社会中的伪善和人情的势利。”林语堂是中外闻名的学者,但他的天性中却充满了真稚。
林语堂曾一度心血来潮研制中文打字机,结果没弄成,几乎倾家荡产,只好寄居在朋友家中。妻子非常担忧,每天都重复说:“我们没钱了,我们欠人家钱。”林语堂天性乐观,他说:“我像一个皮球,你把我压在深水里,我还是会浮到水面。你别担心,我写过了不少东西,这支邋遢的笔还可以赚两个钱。”
在上海居住时,幼女林相如七岁生日那天,林语堂一早起来就跑到厨房,用糖霜在蛋糕上写上女儿的名字,高兴地像个小孩子。大家唱“生日快乐”时,他为女儿们甜美的歌声感动不已,流下泪来,他不停地亲着相如,并送给她一元钱,林语堂一家常年在国外生活,但他一直教三个女儿学习中文,亲自为她们讲解中国的历史、文化、哲学等。一次,林为女儿们讲授唐诗,讲到崔护的“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时,他声情并茂地讲述着诗中的故事,哭得涕泗横流,将书都打湿了。和女儿们一起读《红楼梦》,有时他也哭得眼泪汪汪的。
曾跟随林语堂编撰英汉词典的马骥伸说:“他从不矫饰,极少挑剔;对一切新鲜的人、事、物都充满了纯真的好奇,但大都浅尝辄止,并不耽溺。”
林语堂生活上不拘小节,在宴席上,他弄不清自己的酒杯和邻人的酒杯。经常喝错,看上去常常糊里糊涂。有一次,他和夫人应邀去一个美国朋友家中吃饭,结果弄错了日子,提前一个星期去了,二人知道弄错后还傻傻地一直坐在朋友家的客厅里,朋友的夫人只好马上准备饭食,胡乱给他们做了点吃的。
第一个将英文单词“humour”译成中文的是王国维,翻译为“欧穆亚”,此后,“humour”出现多种译法,林语堂译为“幽默”,最终是林的译法普及开来,他也被称作“幽默大师”。在上海,林语堂创办了《论语》《人间世》《宇宙风》杂志,提倡幽默文学。他说:“人生在世,还不是有时笑笑人家,有时给人家笑笑。”他在《一夕话》中还写道:“没有幽默滋润的国民,其文化必日趋虚伪,生活必日趋欺诈,思想必日趋迂腐,文学必日趋干枯,而人的心灵必日趋顽固。”
1932年底,蔡元培和宋庆龄成立了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林语堂和鲁迅都加入其中。后来林语堂办《论语》,做了“幽默大师”,鲁迅不能理解,他认为在血与火的斗争中,是没有幽默可言的,“只要我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
1934年,林语堂和同行意见不和,离开《论语》,另起炉灶,办起了《人间世》。《人间世》走的也是谈幽默的路子,遭到左翼文人的攻击。鲁迅也说幽默文学是“麻醉文学”。林、鲁两人关于翻译究竟应该“信达雅”还是“直译”发生争执,惹得鲁迅十分不快,林语堂批评鲁迅是“左倾急进主义”,是想“做偶像”。两年之后,林语堂远赴美国,终此一生,就再没有同鲁迅见过面。
1976年3月23日,林语堂病逝于香港,享年八十二岁。
下面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林语堂生活中不时表现得糊里糊涂,是因为这样的人太多的心思都用到了做学问上,不关心生活中的小事。
B.林语堂研制中文打字机,结果没弄成,几乎倾家荡产,作者是要用此事说明文人不能进行科学研究
C.1925年底,“首都革命”爆发,林语堂和群众一起,同警察搏斗,头部受伤也不在乎,可见林语堂性格中有好斗的天性。
D.林语堂偏好简朴,鄙视社会中的伪善和人情的势利。他在武汉做官六个月,由于受到别人的排挤,他便主动结束了自己的官场生涯。

E.林语堂天性乐观,偏好简朴,生活上不拘小节,从不掩饰自己的真情实感,对外部世界充满纯真好奇。
综观全文,请谈谈林语堂在文化方面的贡献。
林语堂为人正直耿介,请概括这种性格表现在哪些方面?
林语堂提倡幽默文学,做了“幽默大师”;鲁迅却强烈反对,他认为在血与火的斗争中,是没有幽默可言的,“只要我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对此你赞成谁的看法呢?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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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貂
乔 迁
猎貂,主猎紫貂。紫貂,俗名大叶子,毛皮珍贵。用紫貂皮制成的裘装,得风则暖,着水不濡,点雪即消。满清王朝规定:非皇室与二品以上王公大臣不得着貂皮。
据说,老辈人猎貂,为使貂皮无损,在风雪天赤身裸体躺在有紫貂的山里。紫貂心善,常以体覆盖冰冻主人,使其暖,便被捉。只是,十人捉貂,常十人不得生还。
三皮把脸贴在母亲的胸膛,一股凉意立即从他的脸皮传到心里,便禁不住心颤了一下,两行热泪夺眶而出。随着凉意而来的,还有母亲胸腔里那如风匣一般的呼嗒声。
老中医的话在三皮耳畔响起:这病,有张貂皮暖着就好了。
三皮起身去了猎人四爷家。
四爷望着下了决心要去猎貂的三皮,缓缓的从身后拽出一坛陈年老酒来,起了封皮,一股浓烈的酒香立刻溢满屋子。闻着酒香,三皮身子就暖暖的了。四爷把酒递给三皮说:“喝了吧!能顶一阵子的。”
三皮喝了酒,就去了红马山。四爷找到三皮时,三皮都冻僵了,可僵了的三皮没有死,嘴里一口一口地呼着白气呢!一只紫貂像一张小毯子似的把三皮的胸口捂个严严实实。
四爷把伏卧在三皮胸口的紫貂拾起,装进蛇皮口袋里。用雪擦了三皮的身体,又用狍皮袄裹了三皮,把三皮背了回来。
三皮醒过来,看到了母亲的眼泪和贴在母亲胸口的紫貂皮。三皮说:“紫貂也疼咱母亲呢!”
四爷说:“是紫貂知道你有孝心呢!”
日军占领东北,各地抗联勇击日寇。
一日,一抗联小分队路过,小住。三皮在四爷家里见到抗联队长不住捶腰,嘴里咝咝痛苦呻吟,一问得知,因天寒地冻腰处枪伤疼痛。
三皮便对四爷说:“给我坛陈年老酒吧!”
四爷含泪而起,亲自斟酒给三皮。
三皮顶着风雪上了山。
四爷寻上山来,远远便看见了三皮,惊奇万分,感叹不已。躺在雪地上的三皮身上覆盖着一层厚厚的貂毯,从头到脚,只留下两个鼻孔出气,数不清多少只紫貂卧在三皮身上……
四爷热泪长叹:“仁心呢!”
三皮参加了抗联。
参加了抗联的三皮在一次战斗中被日军俘虏。
三皮没熬得住日军的诱惑,成了汉奸。
汉奸三皮领着日军找到了抗联小分队的营地,上百条铮铮不屈的汉子血洒黑土。
清理抗联物品的时候,日军少佐发现了抗联队长腰间的紫貂皮,惊喜地扯下来。一看,却有四五个枪眼,可惜的哇哇直叫。
三皮过来,馅笑着,吹嘘说道:“这还是我猎到的呢……
少佐目露神采,寒光闪闪的战刀一指三皮:“你的,再猎一只给我。”
三皮惊出了一身冷汗。望着寒光闪闪的战刀,却又不得不硬着头皮脱光了衣衫。
四爷在山上发现了死去多日、冻得硬邦邦、光条条的三皮。
四爷来到三皮跟前,看到三皮购口处有个碗大的洞口四爷往里面看了看,里面没有了心,早让紫貂掏吃了。
(《小小说精选》2014年1月20日)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中的四爷起着见证人与线索的作用,他的“陈年老酒”也如同“紫貂”一般,给小说带来传奇的色彩。
B.小说开始介绍“紫貂心善,常以体覆盖冰冻主人”的习性,不仅表现其灵性,与小说结尾相呼应,而且富有神秘传奇色彩。
C.“老中医的话在三皮耳畔响起:这病,有张貂皮暖着就好了。”这句话突出了紫貂皮的妙用,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D.“紫貂也疼咱母亲呢!”、“是紫貂知道你有孝心呢!”三皮与四爷的对话,不仅映衬了三皮的“孝心”,而且为三皮的叛变投敌作了铺垫。

E.小说的结尾突兀诡谲,开头介绍紫貂有心善的习性,这里又写它残忍的掏吃人心,不合情理,自相矛盾,是一处明显的败笔。
小说形象鲜明,词约意丰,试举例赏析小说刻画人物的技巧。
联系文本,回答小说为何从对“猎貂”的介绍切入?
小说主人公,有的说是“三皮”,有的说是“紫貂”,请结合文本谈谈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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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社会长期以来是个礼法结合、德主刑辅的社会,中国古代的刑这一概念兼有法与罚两种含义。秦王朝的“严刑峻法”使秦朝迅速灭亡,也使汉朝面临危机。此时,董仲舒适应历史需要,以孔孟思想为基础,吸收诸家学说,创造了一个新的儒家理论体系。在法律方面,他提出“德主刑辅”的主张,用“软硬两手”代替“专制刑治”。据此,董仲舒认为,官吏应该“据法听讼”和“依法刑人”,但他更侧重倡导“据义行法”和 “春秋决狱”。“春秋决狱”亦称“经义决狱”,其特点是司法者不是引用正式的法律条文断罪,而是凭借儒家经典中的微言大义来判案;被引用的儒家经典包括《诗经》《尚书》《礼记》《易经》《春秋》等,尤其是孔子所辑的《春秋》最为常用,故名“春秋决狱”。“春秋决狱”对中国古代法律文化发展进程中的最大贡献主要表现在它促动了法律儒家化的“礼法融合”。其表现为法律适用中的礼法融合和审判方法上的礼法融合。“春秋决狱”在法律适用上改变了以往依照客观情况“一刀切”的司法方式,采取根据不同案件情形区别对待;在审判方法上改变了秦以来客观主义审判方法,开始特别重视对行为人主观心理动机因素的衡量。当法律与春秋决狱发生矛盾时,往往舍法律而取经义,并最终将经义法律化,即以礼入法。但春秋决狱也有其弊端,即加大了司法的随意性。“春秋决狱”之后,更加推动了人们引用儒家经义来注解法律的活动。随着“引经注律”的不断发展,唐朝统治者在法律中渗透了大量的礼教的精神内容,即唐代不少的法律是根据礼义制定的。特别是《唐律疏议》,成为我国古代文献中将法和礼的关系体现得最为完整而又较早的典型之作。作为古代法典的代表,它集前代立法之大成。它不仅是以经立法的结晶,也是整个法律儒家化的浓缩和再现。至此,法律已然完全伦理化。
清朝末年的法律制度改革,实际上清政府是假借变法之名,而行修律之实。为此,以沈家本为代表的法理派,把原有的“一准乎礼”的立法原则向“一准于法”的立法原则上改变,修改了很多涉及伦理道德的规则。他们的主张是,法律是国家的制裁,而道德是内在的制裁,因此道德的事情不能规定在法律中。但他们并非完全不考虑道德因素,只是将道德与法律分开。与此相反,礼教派主张,礼是刑法之本,伦理纲常应该是立法的指导思想、立法原则,如果失掉这个根本,刑法则失掉了固有的社会的基础。清末的“礼法之争”使得清末的修律采用了西方的法典体例和立法技术,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贯彻刑罚人道主义,划清了法律和道德的界限,也使中国传统的礼刑关系到此发生了突变。尽管立法的指导思想不能脱离中国的传统文化,仍然把伦纪纲常礼教放在首位,但法律已经以独立的身份出现,表现出很强的法律自身独立的价值理念。
(摘编自李玮《中国古代社会的“礼”“法”考证》)
下列表述,不能体现“礼法结合”思想的一项是

A.董仲舒为了使社会的法制建设适应历史需要,认为官吏断案应“据法听讼”和“依法刑人”,不否认法律条文在断案中的作用。
B.董仲舒认为应该用“软硬两手”代替“专制刑治”,他的凭借儒家经典中的微言大义来判案的“春秋决狱”就是出自这一思想。
C.虽然“春秋决狱”更注重于礼的作用,但它促动了法律儒家化的“礼法融合”,在中国古代法律文化发展进程中有着很大的贡献。
D.鉴于秦朝迅速灭亡的历史事实,董仲舒适应历史的需要,提出“德主刑辅”的主张,认为既应该依法断案,更倡导“据义行法”。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春秋决狱”所表现出的审判方法上的礼法融合,改变了秦以来客观主义的审判方法,开始特别重视对行为人主观心理动机因素的衡量。
B.“春秋决狱”的弊端是当法律与春秋决狱发生矛盾时,往往舍法律而取经义,并最终将经义法律化,即以礼入法,加大了司法的随意性。
C.“春秋决狱”推动了人们引用儒家经义来注解法律的活动,唐朝统治者就在法律中渗透了大量礼教的精神内容,不少法律是依礼义而定的。
D.由于司法者引用《诗经》《尚书》《礼记》《易经》《春秋》等儒家经典判案,而《春秋》最为常用,所以有了“春秋决狱”这一称法。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清末“礼法之争”的结果,使中国传统的礼刑关系发生了突变,法律已经以独立的身份出现,这种法律自身独立有利于社会的法制建设。
B.在处理案件时,“春秋决狱”改变了以往依照客观情况“一刀切”的司法方式,对不同案件区别对待,体现了法律适用中的“礼法融合”。
C.《唐律疏议》集前代立法之大成,是立法的结晶和我国古代法典的代表,是我国古代文献中将法和礼的关系处理得最为合理的典型之作。
D.以沈家本为代表的法理派,主张将道德与法律分开,认为法律是国家的制裁,而道德是内在的制裁,因此道德的事情不能规定在法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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