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时期是我国封建文化的高度繁荣时期。
(1)以四大发明为例说明技术的发展对世界文明的进步所起的重要作用。
(2)再从技、文、戏曲和绘画中各举一例说明这个时期的主要文化成就。
【历史—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的重大变革时期。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数千年世侯世卿之局,一时亦难遽变,于是先从在下者起,游说则范雎、蔡泽、苏秦、张仪等,徒步而为相;征战则孙膑、白起、乐毅、廉颇、王翦等,白身而为将,此已开后世布衣将相之例。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二
指出材料所反映的社会关系变化,结合史实说明商鞅变法与这一变化的关系。
(15分)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袁世凯在就任民国元首之后,马上出手遏制蒙藏分离主义运动,先后颁布了《劝谕蒙藏令》、《蒙藏主权声明》、《劝谕汉、满、蒙、回、藏联姻令》、《恢复达赖喇嘛号令》等政令。在劝告库伦哲布尊丹巴活佛放弃独立的信中,袁世凯反驳哲布尊丹巴对“大清”与“中国”的刻意区分,指出:“至库伦独立,前清并未允行,中华民国亦断无允准之理。库伦本为民国领土……甚盼熟筹利害,使我民国受于前清之领土及统治权完全无缺。”
材料二《劝谕蒙藏令》宣布:“现在政体改建共和,五大民族,均与内地平等。务使蒙藏人民,一切公权、私权,均与内地平等,以昭大同而享幸福。”不久,袁世凯又发布命令说:“现在五族共和,凡蒙、藏、回各地方,同为我中华民国领土,则蒙、藏、回各民族,即同为我中华民国国民,自不能如帝制时代再有藩属名称。此后蒙、藏、回疆等处,自应统筹规划,以谋内政之统一,而冀民族之大同。”
——以上材料均转引自章永乐《“大妥协”:清王朝与中华民国的主权连续性》
(1)依据材料概括袁世凯政府为遏制蒙藏分离主义运动采取的主要对策。
(2)简要分析袁世凯政府采取的主要对策的影响。
材料端方在清末,绝对属于满人中的翘楚。他思想开明,又能干。早在戊戌变法中,他就是满人中不多的变法支持者。晚清预备立宪,他更是非常卖力的推动。外出考察立宪的五大臣中,他是最重要的一位。他在地方任上,一边大力改革,一边着力防范革命党,但处置起来却比较温和。若不是慈禧和光绪翘得太早,端方没了靠山,遭政敌算计,罪名是在慈禧的葬礼上沿路照相,作为满清能臣,他理应在后来的政局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在清王朝的倒计时的几个月,端方被重新起用,受命督办川汉、粤汉铁路,不久就赶上保路运动。他从湖广总督那里讨了一个多标的新军,入川弹压。武昌起义成功之后,尽管端方刻意隐瞒武昌的消息,但他所带领的这一团士兵,还是变得躁动起来。端方闻到了气味,却无处可逃,被士兵斩首。就这样,端方成了清亡之际,名气最大的牺牲者。一个异族统治的朝代灭亡,牺牲掉的,往往是这个民族最优秀的人。
——摘自张鸣《辛亥:摇晃的中国》
(1)根据上述材料,说明端方作为满清能臣在晚清政治中扮演的角色。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端方成为“牺牲者”的原因。
(
材料西汉建立后,“约法三章”不再适应现实需要,新的法令条文不断增加,形成《九章律》。汉武帝时,《九章律》之外的“旁章科条”迅速增至359“章”,仅关于死罪的法律条文便有1000多条,“律令颇多,百有余万言”;具有法律意义的案例汇编越编越多,《春秋》一书所记史事在判案时也用作参考。三国魏初.沿用的“秦汉旧律”竟多选906卷,770余万宇,东汉以来马融、郑玄等儒学大师对法律的注释也具有法律效力。
魏晋时对法律进行了重大改革。大量行政法被编辑为“令”,由具体行政部门掌握。改定的新律以刑法为主体,共20篇、620条、27600字,大大降低了官吏判案时任意引用法令条文的可能性。与汉代明显不同的是,新律不少条文突出上下尊卑,同罪而不同罚。
——摘编自张晋藩总主编《中国法制通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魏晋法律改革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台所学知识,分别说明儒学对西汉、东汉、魏晋时期法律的影响。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20世纪80年代以来,史学界掀起了关于清末预备立宪的学术争鸣。一部分学者认为,立宪改革是清廷当权的顽固派在历史发展大势所趋和人民群众强烈要求威逼之下,被迫无奈采取的想从君主专制改变为君主立宪制的从上而下的应变对策和拖延时局的专制改良措施,其落后性与反动性自不待言。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清末预备立宪在国内外形势的压力下促成,旨在巩固统治,确保君权、抵制革命。然而,其政治改革和举措却导致了清末政治权威的理性化,政治功能的专门化以及民众政治参与的初步形成,这一明显的变化,无疑是中国政治近代化的开端,有相当的进步性。
清末预备立宪大事年表
1905年 |
日俄战争俄国战败,清政府朝野上下普遍认为立宪战胜专制。同年,清政府派端方等五大臣出洋考察政治。 |
1906年 |
清政府宣布“预备仿行立宪”,设立考察政治馆,进行立宪的准备工作,规定各省筹备设立谘议局,中央筹备设立资政院。 |
1907年 |
将考察政治馆改建为宪政编查馆,作为预备立宪的办事机构。 |
1908年 |
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大纲》仿德日宪法,共23条,其中君上大权14条,规定君权至高无上;臣民的权利和义务9条,规定臣民享有财产、言论、集会、结社等各项自由。这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宪法性质的文献。 |
1909年 |
各省选举产生谘议局作为地方议政机构,议员由地方上层人士组成。谘议局每年开会一次,会期40天,有权讨论本省事务并咨询督抚,以及选举本省参加资政院的议员。 |
1910年 |
资政院第一次常年会开会,各地代表198人,会期长达100天。议题包括速开国会案,速设内阁案、著作权律案、报律案、剪辫易服案等20多件。议员们讨论颇为热烈,争论也颇为激烈,会场时有鼓掌声和嘘声。 |
1911年 |
建立责任内阁,13名内阁成员中满族9人,其中皇族7人,故又称“皇族内阁”。武昌起义爆发后,颁布《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 |
请结合上表及相关史实,谈谈你对清末预备立宪的认识。 (要求:围绕清末预备立宪运动展开,观点明确,史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