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当我在比格尔号皇家军舰上充当自然学者的时候,我曾深深地被栖息在南美洲的生物分布的一些事实以及该洲现存生物和古生物在地质上的关系的一些事实所打动。本书以后几章将要叙述这些事实。归国以后,在1837年我就想到,如果耐心地搜集和思索可能与这个问题有任何关联的各种事实,也许能够对于这个问题得到一些了解。经过了五年的工作之后,我曾专心思索这个问题,并且写出若干简短笔记。1844年,我把这些简短笔记扩大为结论的纲要,这些结论我当时认为是正确的。从那时起直到现在,我曾不间断地专心于同一事物的研究。我希望读者能够原谅我讲这些私事,我之所以说明这些事情,是为了要表明我并没有轻率地下结论。
现在(1859年)我的工作已将近结束了。但是因为要完成它还需要许多年月,又因为我的健康很坏,所以被催促来发表这个"摘要"。特别诱使我这样做的原因,是华莱斯先生现在正在研究马来群岛的自然史,对于物种起源,他得到了差不多与我完全相同的一般结论。1858年,他寄给我一篇关于这个问题的论文,并且要求我把它送给赖亦尔爵士。赖亦尔爵士把这篇论文交给林那学会,并刊登在第三卷会报上。赖亦尔爵士和虎克博士是知道我的工作的人,虎克博士曾读过我1844年的"纲要"。他们给我荣誉,认为可以把我的原稿中的若干提要和华莱斯的优秀论文同时发表。
"这个问题"指代什么?(2分)
可以看作"我并没有轻率地下结论"的理由是哪些?
根据原文,作者早日发表"摘要"的原因是什么?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较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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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9分,每小题3分)
孔孟毕竟是两家
宋志坚
孔孟被“硬捏合拢”说,是施蛰存先生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提出来的。仅凭这一点,即可知施先生对古代文史的造诣非同一般。
施蛰存说:“孔孟思想,是一种思想,还是两种思想?天下没有两个思想相同的人,孔孟思想,毕竟还是两家。”(施蛰存《闲话孔子》,原载1991年第1期《随笔》,转引自《中国新文学大系杂文卷》)施先生给出的这个答案,是能使人信服的。(施文中说是司马迁捏合了孔孟二家,这一点恐怕是弄错了。)以我之肤浅,也能列举孔子思想与孟子思想的若干区别。例如,孔子衡量人的价值的“尺”是爵位,在孔子那边,是以爵位上下定人之尊卑的;孟子衡量人的价值,却有爵、齿、德三把标尺;孔子之“仁”关注的是“礼”,重在束“下”,孟子之“仁”关注的是“民”,重在规“上”;孔子的“四绝”(《论语•子罕篇第九》云:“子有四绝,曰: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偏重天理,而孟子的“四端”(《孟子•公孙丑上》云:“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偏重人性”。仅此三条,便可证实“天下没有两个思想相同的人”,哪怕是被合称为“孔孟之道”的孔与孟也都“自成一家”。
当然,孔子与孟子有许多相同或相近之处。其一、他们都“法先王之道”,缺陷是不能与时俱进;其二、他们都“行仁义之化”,缺陷是对“利”的绝对排斥;其三、他们的那一套都不见容于当世,故有“仲尼菜邑陈蔡”而“孟轲困于齐梁”。
孔子与孟子还有一点相同的,就是他们对于“法先王之道,行仁义之化”,都有一种“当仁不让”的使命感。孔子困于匡邑之时说:“周文王死了以后,周代的礼乐文化不都体现在我的身上吗?……上天如果不想消灭这种文化,那么匡人又能把我怎么样呢?”孟子则是在离开齐国的时候对充虞说:“五百年必定有称王天下的人兴起,其间必定有著名于世的贤人。周兴起以来已有七百多年,……上天……如果想安抚治理天下,当今之世除了我还会是谁呢?”两者相比,孔子说得比较含蓄,孟子说得比较直露。但对于孟子来说,这并非狂言。例如,“仁义之化”而为“仁政”,“先王之道”而为“王道”,或许就是他对儒家文化的贡献,至少在《论语》之中,未必能够找出这两个概念。
由此观之,将孔子与孟子都归入儒家,未必有错。但我们现在所要吸取的一个教训是,不能什么事情都只注意合,而不学会分。合的好处是易记,一下子记住了两个“子”,要用时一言以蔽之,仿佛占了大便宜;然而,你真想要了解孔子孟子的思想和思维方式,那还是要分开剖析才行。既能综合,又能分析,庶几可算得研究。如果只会笼而统之地说个大概,那只能蒙人蒙己罢了。现在有些自称搞国学的,看似无所不通,其实也就知道些笼而统之的“蒙法”,从不肯下功夫深入进去。对这种学问,我们要警惕。
(2010年8月9日《文汇报》)
下列不属于“孔孟思想毕竟是两家”的论据的一项是()

A.两者衡量人的价值标准不完全相同。
B.他们对于“仁”的理解也不相同。
C.孔子思想偏重天理,孟子思想偏重人性。
D.被合称为“孔孟之道”的孔与孟也都“自成一家”。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司马迁捏合了孔孟二家,这个说法是能使人信服的。
B.孔孟都能“法先王之道”,却不能与时俱进。
C.孔孟都能“行仁义之化”,却绝对排斥“利”。
D.他们都有一种“当仁不让”的使命感,却都不见容于当世。

下列推断不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A.作者认为,天下没有两个思想相同的人,孔孟毕竟是两家,但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儒家文化,提出“仁政”和“王道”的学说。
B.只有分开剖析,才能了解孔子、孟子的思想和思维方式。
C.做学问要脚踏实地,深入钻研,不能“无所不通”、笼而统之。
D.老子与庄子虽然都是道家巨擘,但他们的思想肯定“自成一家”。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
《论语·泰伯第八》——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论语·宪问第十四》——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曾子曰:“君子思不出其位。”
孔子生活的春秋时代,处在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型时期,从生产关系的转化、权力的转移上来看都与孔子所崇尚的“周礼”大相径庭。孔子所在的鲁国早已被“三家”专权,士大夫越级行使着诸侯的权力,“三家”的家臣们也不同程度地把持着士大夫的权力,这以下凌上的事情比比皆是,所以孔子希望当权者回归到自己的权力范围以内,不要越级把持不属于自己的更高权力。
而于丹教授在《论语心得》中对“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理解是:“你在什么位置上,要做好本分,不要越俎代庖,跳过你的职位去做不该你做的事。这是当代社会特别应该提倡的一种职业化的工作态度。”“孔子提倡‘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这里面隐含着一个前提,就是‘在其位,要谋其政’,先把你自己那个岗位做好,先不要操心别人的事。”“这并不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精神,谁的活儿谁操心,这样的话,大家合起来才是一盘棋。”对待工作不是应该越热情越好。无论是份内的工作还是份外工作,我们不是都应该做得越多越好。对待工作,也有分寸需要把握。
(1)请你根据上述时代背景,判断于丹教授的理解是否准确并简述理由。
答:
(2)请结合儒家提倡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思想和现代企业的管理精神,谈谈你对孔子说的“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这句话的理解。
答:

阅读下面的外国小说,完成题目。
白菜汤
屠格涅夫
一个农家的寡妇死掉了她的独子,这个二十岁的青年是全村庄里最好的工人。
农妇的不幸遭遇被地主太太知道了。太太便在那儿子下葬的那一天去探问他的母亲。
那母亲在家里。
她站在小屋的中央,在一张桌子前面,伸着右手,不慌不忙地从一只漆黑的锅底舀起稀薄的白菜汤来,一调羹一调羹地吞下肚里去,她的左手无力地垂在腰间。
她的脸颊很消瘦,颜色也阴暗,眼睛红肿着。……然而她的身子却挺得笔直,像在教堂里一样。“呵,天呀!”太太想道,“她在这种时候还能够吃东西!……她们这种人真是心肠硬,全都是一样!”这时候太太记起来了:几年前她死掉了九岁的小女儿之后,她很悲痛,不肯住到彼得堡郊外美丽的别墅去,她宁愿在城里度过整个夏天。然而这个女人却还继续在喝她的白菜汤。
太太到底忍不住了。“达地安娜,”她说,“啊呀,你真叫我吃惊!难道你真的不喜欢你儿子吗?你怎么还有这样好的胃口?你怎么还能够喝这白菜汤?”“我的瓦西亚死了,”妇人安静地说,悲哀的眼泪又沿着她憔悴的脸颊流下来,“自然我的日子也完了,我活活地给人把心挖了去。然而汤是不应该糟蹋的,里面放得有盐呢。”
太太只是耸了耸肩,就走开了。在她看来,盐是不值钱的东西。
(1)这篇小说的主题是什么?主题是怎样实现的?
答:
(2)联系这篇小说,你怎样看待地主太太和农妇表达情感的方式?读完全文,你有怎样的人生启迪?
答: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消逝的钟声
史铁生
⑴站在台阶上张望那条小街的时候,我大约两岁多。
⑵我记事早。我记事早的一个标记,是斯大林的死。有一天父亲把一个黑色镜框挂在墙上,奶奶抱着我走近看,说:斯大林死了。镜框中是一个陌生的老头儿,突出的特点是胡子都集中在上唇。在奶奶的琢州口音中,“斯”读三声。我心想,既如此还有什么好说,这个“大林”当然是死的呀?我不断重复奶奶的话,把“斯”读成三声,觉得有趣,觉得别人竟然都没有发现这一点可真是奇怪。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是1953年,那年我两岁。
终于有一天奶奶领我走下台阶,走向小街的东端。我一直猜想那儿就是地的尽头,世界将在那儿陷落、消失--因为太阳从那儿爬上来的时候,它的背后好象什么也没有。谁料,那儿更像是一个喧闹的世界的开端。那儿交叉着另一条小街,那街上有酒馆,有杂货铺,有油坊、粮店和小吃摊;因为有小吃摊,那儿成为我多年之中最向往的去处。那儿还有从城外走来的骆驼队。“什么呀,奶奶?”“啊,骆驼。”“干嘛呢,它们?”“驮煤。”“驮到哪儿去呀?”“驮进城里。”驼铃一路叮玲铛琅 叮玲铛琅地响,骆驼的大脚趟起尘土,昂首挺胸目空一切,七八头骆驼不紧不慢招摇过市,行人和车马都给它让路。我望着骆驼来的方向问:“那儿是哪儿?”奶奶 说:“再往北就出城啦。”“出城了是哪儿呀?”“是城外。”“城外什么样儿?”“行了,别问啦!”我很想去看看城外,可奶奶领我朝另一个方向走。我说 “不,我想去城外”,我说“奶奶我想去城外看看”,我不走了,蹲在地上不起来。奶奶拉起我往前走,我就哭。“带你去个更好玩儿的地方不好吗?那儿有好些小朋友……”我不听,一路哭。
⑷越走越有些荒疏了,房屋零乱,住户也渐渐稀少。沿一道灰色的砖墙走了好一会儿,进了一个大门。啊,大门里豁然开朗完全是另一番景象:大片大片寂静的树林,碎石小路蜿蜒其间。满地的败叶在风中滚动,踩上去吱吱作响。麻雀和灰喜鹊在林中草地上蹦蹦跳跳,坦然觅食。我止住哭声。我平生第一次看见了教堂,细密如烟的树枝后面,夕阳正染红了它的尖顶。
⑸我跟着奶奶进了一座拱门,穿过长廊,走进一间宽大的房子。那儿有很多孩子,他们坐在高大的桌子后面只能露出脸。他们在唱歌。一个穿长袍的大胡子老头儿弹响风琴,琴声飘荡,满屋子里的阳光好象也随之飞扬起来。奶奶拉着我退出去,退到门口。唱歌的孩子里面有我的堂兄,他看见了我们但不走过来,惟努力地唱歌。那样的琴声和歌声我从未听过,宁静又欢欣,一排排古旧的桌椅、沉暗的墙壁、高阔的屋顶也似都活泼起来,与窗外的晴空和树林连成一气。那一刻的感受我终生难忘,仿佛有一股温柔又强劲的风吹透了我的身体,一下子钻进我的心中。后来奶奶常对别人说:“琴声一响,这孩子就傻了似地不哭也不闹了。”我多么羡慕我的堂兄,羡慕所有那些孩子,羡慕那一刻的光线与声音,有形与无形。我呆呆地站着,徒然地睁大眼睛,其实不能听也不能看了,有个懵懂的东西第一次被惊动了——那也许就是灵魂吧。后来的事都记不大清了,好象那个大胡子的老头儿走过来摸了摸我的头,然后光线就暗下去,屋子里的孩子都没有了,再后来我和奶奶又走在那片树林里了,还有我的堂兄。堂兄把一个纸袋撕开,掏出一个彩蛋和几颗糖果,说是幼儿园给的圣诞礼物。
⑹这时候,晚祈的钟声敲响了——唔,就是这声音,就是它!这就是我曾听到过的那种缥缥缈缈响在天空里的声音啊!
⑺“它在哪儿呀,奶奶?”
⑻“什么,你说什么?”
⑼“这声音啊,奶奶,这声音我听见过。”
⑽“钟声吗?啊,就在那钟楼的尖顶下面。”
⑾这时我才知道,我一来到世上就听到的那种声音就是这教堂的钟声,就是从那尖顶下发出的。暮色浓重了,钟楼的尖顶上已经没有了阳光。风过树林,带走了麻雀和灰喜鹊的欢叫。钟声沉稳、悠扬、飘飘荡荡,连接起晚霞与初月,扩展到天的深处或地的尽头……
⑿不知奶奶那天为什么要带我到那儿去,以及后来为什么再也没去过。
⒀不知何时,天空中的钟声已经停止,并且在这块土地上长久地消逝了。
⒁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教堂和幼儿园在我们去过之后不久便都拆除。我想,奶奶当年带我到那儿去,必是想在那幼儿园也给我报个名,但未如愿。
⒂再次听见那样的钟声是在40年以后了。那年,我和妻子坐了八九个小时飞机,到了地球另一面,到了一座美丽的城市,一走进那座城市我就听见了它。在清洁的空气里,在透澈的阳光中和涌动的海浪上面,在安静的小街,在那座城市的所有地方,随时都听见它在自由地飘荡。我和妻子在那钟声中慢慢地走,认真地听它,我好象一下子回到了童年,整个世界都好象回到了童年。对于故乡,我忽然有了新的理解:人的故乡,并不止于一块特定的土地,而是一种辽阔无比的心情,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这心情一经唤起,就是你已经回到了故乡。
文章标题为“消逝的钟声”,作者却先从斯大林的死写起,并对小街作详细的描述,作者为什么这样写?试简析这样写的好处。
答:
请从写作手法的角度赏析第⑸段描述作者听到琴声和歌声时的感受的句子。
答:
与第⑷段相比,第⑾段描写的景物有了什么变化?为什么?
答:
文章结尾划线句子在全文起什么作用?请结合本文,联系实际,谈谈你对“故乡”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刑讯逼供是指司法人员对被指控或怀疑有犯罪行为而受审讯的人,采取肉刑或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刑法规定了专门的罪名,刑事诉讼法也明文规定严禁刑讯逼供。然而现实生活中刑讯逼供时有发生。当今刑讯逼供的手段和方法仍是多种多样,归纳起来不外乎以下两大类:
一类是文逼,即使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得不到必要的休息和睡眠,在体力和精神极度疲惫而处于无法继续支撑的情况下,不得已作出令讯问者或者询问人满意的陈述。另一类是武逼,即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用各种不同程度的伤害其肉体的行为,使其由于承受不住肉体或者精神上的摧残,而不得不按照讯问人或者询问人的要求陈述。虽然刑讯逼供在侦查中固然有一定的价值,但其危害也是不言而喻的。
首先,刑讯逼供影响司法公正。刑讯逼供可能使无辜的人受到法律的追究,使有罪的人逃脱法律的制裁。其次,刑讯逼供破坏了民主制度下政府权力行使的合法性基础。政府不仅应当追诉和惩罚犯罪,以保障和平的社会秩序,而且追诉和惩罚犯罪的手段也必须合乎法律。再次,刑讯逼供行为是对公民权利的践踏。刑讯逼供泛滥的结果必然是使老百姓人人自危,因为任何人都有可能被怀疑作案而被带到公安局,在刑讯逼供下,不招,有可能被打死打伤。
任何一种社会现象的存在都是有特定原因的。我国相关法律制度设计上的失衡或者缺位是导致刑讯逼供盛行的重要原因。
1、我国一直不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沉默权。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该如实回答。”刑事诉讼法如此规定无疑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十分不利的诉讼地位,一旦司法工作人员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如实陈述,就会采取刑讯手段,这就使刑讯逼供无法禁止。
2、我国刑事诉讼法一直不规定无罪推定原则。无罪推定即:在法院判决生效以前,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无罪的。既然是无罪的,侦控机关当然无权对其使用暴力或暴力相威胁。
3、我国证据制度的不合理。我国关于刑事证据法则的规定,仍然存在着不少盲点。也就是我国未彻底规定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于违法收集的言词证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并没有确立排除规则。
另外,我国现阶段司法人员的总体素质不高,对刑讯逼供的处理过于不力,破案率和限期破案率的消极因素,司法实践中的无口供不敢定案,司法投入的普遍不足等现状也是刑讯逼供得以存在的很现实的原因。可以说,刑讯逼供既是一种历史现象,又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它的消失依赖于我们社会思想价值观念的改变、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等等综合因素。所以在一定时期内它是仍然会存在的。我们既要努力去消灭它,又要正视它,从全局上去寻求最好的解决办法。
(选自《社会科学》期刊,有删改)
下列说法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对禁止刑讯逼供有完整而系统的规定,基层司法工作者却对这些规定执行不力,导致了刑讯逼供的泛滥。
B.我们不否认刑讯逼供在侦查工作中有一定的作用,但更应清醒地认识到它所造成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
C.刑讯逼供的出现有很多历史的原因,也跟我国现实司法状况紧密相关,所以,让刑讯逼供在我国现阶段消失,还只是人们一个美好的愿望。
D.政府应当想尽一切办法,用一切合乎法律的手段来追诉和惩罚犯罪,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有关推论正确的一项是()

A.对于通过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得的实物证据,我国公安机关已不再用作有效证据。
B.“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刑事政策较好地体现了审讯过程中司法工作者对待犯罪嫌疑人的公正的态度。
C.犯罪嫌疑人如果拒不交代案情,司法部门在掌握其确凿的犯罪证据的情况下,可以使用不间断轮番审问等方式攻破其心理防线,迫使其交代犯罪事实。
D.要想有效遏制刑讯逼供,各司法部门尤其是公安部门应取消破案率等制度性规定,部门领导也不应特别强调限期破案之类的口号。

近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推出了《关于辩护律师旁听讯问办法(试行)》。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讯问时可请求其辩护律师旁听。结合原文内容及我国社会实际谈谈你对实施这一举措的看法。(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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