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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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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水事件
方舟子
1962年,苏联科学家费德亚金报告了他的一个重大发现:把蒸馏水放在一个小容器中加热,用一束石英毛细管收集水蒸气,让水蒸气在管壁内冷凝。几天后,他把毛细管内的水分取出加以研究,发现其密度比普通水大了大约40%,在100摄氏度时不沸腾,在零下40摄氏度时才结冰,而且像凡士林一样粘。他认为这是一种特殊的水形态,称之为异常水。他们认为异常水是水的聚合形态。
异常水的发现,引起了英国科学家的兴趣。一些英国科学家重复了实验,结果全都证实了苏联科学家的发现。英国著名物理学家贝尔纳甚至宣布聚合水的发现是“本世纪最重要的物理化学发现”。
美国科学家也很快跟进。1968年,马里兰大学的里平科特等人在《科学》杂志报告说,他们用光谱法研究异常水,得到的光谱与普通水完全不同。他们确认异常水的确是水的聚合形态,命名为聚合水。
一位想象力丰富的美国太空物理学家认为金星上的水很可能就是聚合水,他同时担心,聚合水万一从实验室泄漏出来,可能会把自然界中的水都聚合变成聚合水,必然会导致地球生命的全部灭绝!更实际一点的科学家则设想,聚合水既然像凡士林一样粘,而且100摄氏度不沸、零下40摄氏度才凝固,岂不是最理想的润滑剂和冷却剂?只可惜聚合水只能用毛细管制备,量极少(以毫克计),用来做研究都很困难,更不要说实用了。
但是,对聚合水的研究热传到美国后不久,对其真实性的怀疑也开始了。1969年,有美国科学家发现他们制造出来的聚合水含有硼、硅、钠等杂质,认为聚合水其实是一种受污染的水。苏联科学家用质谱仪检测聚合水样品,发现聚合水含水量很少,反而含有脂质等杂质。另有美国科学家发现聚合水中含有乳酸钠,这是汗液的成分。
用多种检测方法都证实了所谓聚合水连水分都很少,它其实是胶态二氧化硅,掺杂有多种无机盐和有机物。二氧化硅是石英毛细管的成分,胶态二氧化硅是在拉毛细管受热处理时产生的,而杂质可能是从几种途径进入的:例如来自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受到用来密封毛细管的油脂的污染,在操作时实验员的汗液跑进了毛细管等等。
聚合水的存在其实违背了热力学定律,在理论上是不可能的。1973年,德尔亚津在众多证据面前也承认聚合水不存在,而是污染水。
关于人们对“聚合水”初期的认识,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聚合水”是通过把蒸馏水放在一个小容器中加热,用一束石英毛细管收集水蒸气,让水蒸气在管壁内冷凝而获得的。
B.“聚合水”像凡士林一样,密度比普通水大40%左右,100摄氏度时不沸腾,零下40摄氏度时才结冰,并且有粘性。高@考@资源@网
C.某些科学家担心,“聚合水”若从实验室泄漏出来,可能会把自然界中的水都聚合变成聚合水,导致地球生命的全部灭绝。
D.“聚合水”只能用毛细管来制备,所得到的数量极小,只能以毫克来计算,用来做研究都很困难,基本上不可能有什么实用性。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美国科学家发现所谓的聚合水含水量很少,含有硼、硅、钠、脂质等杂质,是受污染的水。
B.聚合水中进入杂质,是由于来自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受到用来密封毛细管的油脂的污染。
C.所谓的聚合水,主要成分是胶态二氧化硅,掺杂有多种无机盐和有机物,其中的水分很少。
D.石英毛细管是由二氧化硅构成的,在将石英拉制成毛细管时,二氧化硅受热会变成胶态。

请简要说明“聚合水事件”在科学研究方面给人的两点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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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内容,完成下面4题
魂 归
(台湾)龙应台
  这是他十六岁时离开的山沟沟里的家乡。“爱己”要他挑着两个箩筐到市场买菜,市场里刚好有人在招少年兵,他放下扁担就跟着走了。
  今天带他回来,刚好是七十年后。
  有两个人在门前挖井。一个人在地面上,接地面下那个人挖出来的泥土,泥土用一个辘轳拉上来,倾倒到一只竹畚箕里,两个满了,他就用扁担挑走。很重,他摇摇晃晃地走,肩头被扁担压出两条肉的深沟。地面下那个人,太深太黑了,看不见,只隐隐听见他咳嗽的声音,从井底传来。“缺水,”挑土的人气喘喘地说,“两个多月了。没水喝了。”
  “你们两个人,”你问,“一天挣多少钱?”
 “九十块,两个人分。”
  “挖井危险啊,”你说,“有时会碰到沼气。”
  那人笑笑,露出缺牙,“没办法啊。”
  灰扑扑的客运车卷起一股尘土而来,停住,一个人背着一个花圈下了车。花圈都是纸扎的,金碧辉煌,艳丽无比,但是轻,背起来像个巨大的纸风车。乡人穿着洗得灰白的蓝布褂,破旧的鞋子布满尘土。
  父亲的照片放在厅堂中央,苍蝇到处飞舞,粘在挽联上,猛一看以为是小楷。
  大哥,那被历史绑架了的长子,唤你。“族长们,”他说,“要和你说话。”
  你跟着他走到屋后,空地上已经围坐着一圈乡人。母亲也坐着,冰冷着脸。
  像公审一样,一张小凳子,等着你去坐下。
  女人蹲在地上洗菜,本来大声喧嚣的,现在安静下来。一种尴尬又紧张的气氛,连狗都不叫了。看起来辈分最高的乡人清清喉咙,吸了口烟,开始说话:“我们明白你们不想铺张的意思,但是我们认为既然回到家乡安葬,我们还是有我们的习俗同规矩。我们是要三天三夜的。不能没有道士道场,不能没有花鼓队,而且,家乡的习俗,儿女不能亲手埋了父母的,那骨灰要由八个人或者十二个人抬到山上去,要雇人的。不这么做就是违背家族传统。”
  十几张脸孔,极其严肃地对着你,讨一个道理。十几张脸孔,黝黑的、劳苦的、满是生活磨难的脸孔,对着你。这些人,你心里说,都是他的族人。如果他十六岁那年没走,他就是这些人的伙伴了。
  母亲寒着脸,说:“他也可以不回来。”你赶忙握紧她的手。
  你极尽温柔地解释,佛事已在岛上做过,父亲一生反对繁文缛节,若要铺张,是违背他的意愿,你不敢相从。花鼓若是湘楚风俗,当然尊重。至于雇别人送上山,“对不起,做儿女的不舍得。我们要亲自捧着父亲的骨灰,用自己的手带他入土。”
  “最后一次接触父亲的机会,我们不会以任何理由给任何别人代劳。”
  你清朗地注视他们的眼睛,想从那古老的眼睛里看见父亲的神情。
这一天清晨,是他上山的日子。天灰灰的,竟然有点湿润的雨意。乡人奔走相告,苦旱之后,如望云霓。来到这陌生的地方,你一滴眼泪都不掉。但是当司仪用湘音唱起“上──香”,你震惊了。那是他与“爱己”说话的声音,那是他教你念“秋水共长天一色,落霞与孤鹜齐飞”的腔调,那是他的湘楚之音。当司仪长长地唱“拜──”时,你深深跪下,眼泪决堤。是,千古以来,他们就一定是以这样悲怆的楚音招魂的:
魂兮归来,君无上天些。虎豹九关,啄害下人些。一夫九首,拔木九千些……归来归来,往恐危身些……魂兮归来,君无下此幽都些。土伯九约,其角觺觺些……归来归来,恐自遗灭些……魂兮归来,反故居些。
  当他说闽南语而引得人们哈哈大笑时,当他说北京话而令人们面面相觑时,他为什么不曾为自己辩护:在这里,他的楚音与天地山川一样幽深,与苍天鬼神一样宏大?司仪的每一个音,都像父亲念《陈情表》的音,婉转凄楚,每一个音都重创你。此时此刻,你方才理解了他灵魂的漂泊,此时此刻,你方才明白他何以为《四郎探母》泪下,此时此刻你方才明白:他是真的回到家了。
  花鼓队都是面带沧桑的中年妇女,一身素白,立在风中,衣袂飘扬。由远而近传来唢呐的声音,混着锣鼓。走得够近了,你看清了乐师,是十来个老人,戴着蓝布帽,穿着农民的蓝布褂,佝偻着背,铿锵铿锵吹打而来。那最老的,他们指给你看,是他的儿时玩伴。十六岁那年两个人一起去了市场,一个走了,一个回来。
  天空飘起微微雨丝,湿润的空气混了泥土的气息。花鼓队开始上路,兄长捧着骨灰坛,你扶着母亲,两公里的路她坚持用走的。(雅创教育网)从很远就可以看见田埂上有人在奔跑,从红砖砌成的农舍跑出,往大路奔来,手里环抱着一大卷沉重的鞭炮。队伍经过田埂与大路的接口时,她也已跑到了路口,点起鞭炮,劈里啪啦的炮声激起一阵浓烟。长孙在路口对那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妇女跪下深深一拜。你远远看见,下一个田埂上又有人在奔跑。每一个路口都响起一阵明亮的炮声,一阵烟雾弥漫。两公里的路,此起彼落的鞭炮夹杂着“咚咚”鼓声,竟像是一种喜庆。
  到最后一个路口,鞭炮震耳响起,长孙跪在泥土中向村人行礼,在烟雾弥漫中,你终于知晓:对这山沟里的人而言,今天,村里走失的那个十六岁的孩子,终于回来了。七十年的天翻地覆,物换星移,不过是一个下午去市场买菜的时间。
(选自《目送》,三联书店2009年9月出版,有删改)
注:这篇散文写的是作者的亲身经历,文中的“你”即作者本人。
“爱己”:湖南方言,即“奶奶”。
在写父亲的葬礼前,着意描写两个挖井人,有何用意?
请从手法与主旨的角度分析,文章对“湘楚之音”是如何表现的?
如何理解文章最后一句话的含义?
有人认为,中国的丧葬仪式有太多形式主义的规矩,应一切从简。也有人认为,这些仪式体现着悠久的中华文明,应该继承。请结合文本,谈谈你对“仪式”的看法。(8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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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嘉荫
苇岸
踏上嘉荫的土地,我便被它的天空和云震动了。这里仿佛是一个尚未启用的世界,我所置身的空间纯净、明澈、悠远,事物以初始的原色朗朗呈现。深邃的天穹笼罩在我的头顶,低垂的蓝色边缘一直弯向大地外面,我可以看到团团白云,像悠悠的牧群漫上坡地,在天地的尽头涌现。尽管北面的地平线与南面的地平线在视觉上是等距的,一种固有的意识仍然使我觉得,南方非常遥远,而北方就在我脚下这片地域。我的“北方”的观念无法越过江去,再向远处延伸,我感到我已经来到了陆地的某个端点。看着周围那些千姿百态的云团,每观察一个,都会使我想起某种动物,我甚至能够分辨出它们各自的四肢和面目。它们的神态虽然狰狞,但都温驯地匍匐在地平线上方,我注视了很久,从未见它们跑到天空的中央。它们就像一群从林中跑出饮水的野兽,静静地围着一口清澈的池塘。
  蓝色的黑龙江,在北方的8月缓缓流淌。看到一条河流,仿佛看到一群迁徙的候鸟,总使我想到许多东西。想到它的起源;想到它路过的地方、遇见的事情;想到它将要路过的地方、将要遇见的事情;想到它或悲或喜的结局。想到法国诗人勒内•夏尔“具有一颗决不被这疯狂的监狱世界摧毁的心的河流/使我们对天边的群峰保持狂热和友善的河流”(《索尔格》)的颂歌诗句。河流给我们带来了遥远之地森林和土地温馨的气息,带来了异域的城镇与村庄美丽的映象。我常常想,无论什么时候来到河流旁,即使此刻深怀苦楚,我也应当微笑,让它把一个陌生人的善意与祝福带到远方,使下游的人们同我一样,对上游充满美好的憧憬和遐想。
  嘉荫仿佛是一个蹲在黑龙江边上的猎人,它的背后,是莽莽苍苍的小兴安岭。我不了解嘉荫的历史,不知道它诞生的时日和背景,我所看到的是一座美丽清静的河边小镇。走近它,我感到很温暖。这温暖的感觉,不仅来自它橘黄的色调,双层门窗的屋舍及每个院落的桦木段垛,更来自它温和的居民。走在嘉荫的街上,即使你的感官天性迟钝,你也会被这里淳朴的民风所打动。从人们的神态和表情我能够看出,只要你开口,他们会乐于回答你任何问题;只要你请求,他们会给予你任何的帮助。以后我还会走很多地方,但这样令人感动的地方,我将终生难忘。
  在嘉荫江岸的堤下,汛期过后,便裸露出一片狭长平坦的沙滩,积满沙砾和细屑的卵石。边民在这里网鱼、洗澡、冲涮家什,妇女们将洗净的衣物晾在光洁的石子上,拖运原木的江轮停泊在一旁。在江水遥遥的对岸,散落着一排醒目的白房子,阔大方正,它们沿江而列,仿佛在同此岸的嘉荫小镇相互呼应。那里偶尔会传过几声狗吠或若断若续的歌声。一种浓郁的家园氛围,一种和平的生活气息,弥漫在河水两岸的寥廓空间。
  嘉荫,这是一个民族称作北方而另一个民族称作南方的地方。站在黑龙江岸,我总觉得就好像站在了天边。对我来讲,东方、西方和南方意味着道路,可以行走;而北方则意味着墙,意味着不存在。在我的空间意识里,无论我怎样努力也无法形成完整的四方概念。望着越江而过的一只鸟或一块云,我很自卑。我想得很远,我相信像人类的许多梦想在漫长的历史上逐渐实现那样,总有一天人类会共同拥有一个北方和南方,共同拥有一个东方和西方。那时人们走在大陆上,如同走在自己的院子里一样。
作者是从哪几个方面来展示嘉荫的独特的美丽的?请分条概括。
文章开头一段是如何描写嘉荫的天空和白云的?作者描写嘉荫的天空和白云的作用是什么?
“无论什么时候来到河流旁,即使此刻深怀苦楚,我也应当微笑”。你是怎样理解这句话的?
“望着越江而过的一只鸟或一块云,我很自卑。”作者为什么会感到自卑?文章结尾表达了作者怎样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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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子中的难题
人人都照镜子,对镜子总是使物体左右反转习以为常。然而,为什么镜子使物体左右反转,而不使物体上下反转的问题,自古以来就被称为“镜像难题”。镜像问题不仅涉及到镜子的几何光学性质,还涉及到人在看映在镜子里的像时的心理作用,这是镜像问题成为千古之谜的原因之一。
当你面对镜子,举起左手,这时映在镜子里的自己举起了右手。这时你猛然发现,镜子让自己左右反转了。从物理学的角度看,镜子形成像的机理是怎样的呢?找一面镜子垂直于地面放置,在镜子前面依次放三个箭头,箭头的指向分别是向上、向右和向前。垂直镜面,从镜子外向镜子里移动箭头,我们将看到,向上和向右的箭头的实像和虚像会重合在一起,箭头与箭头重合,箭尾与箭尾重合。可是,惟独与镜面垂直的向前的箭头,实物和虚像方向反转,箭头和箭头不能重合。这样看来,从光学角度讲,镜子其实是把实际的物体的前后反转了。可是,为什么我们感觉到的却是左右方向的反转呢?原来,通常在面对周围的物体时,我们是以自己身体作为坐标系来判断它们的位置情况。如果看到自己头上的物体,就会判断“那个东西在上面”;如果看到自己左手方向有个物体,则会判断“那个东西在左边”。在照镜子的时候,我们却以镜子中的像作为坐标系,本来是前后反转,却最后强加给了左右方向,于是在人的眼中,镜像和实物出现了左右反转。
我们照镜子,就会感觉到左右发生了反转;但是生活中也有感觉左右不反转的事例,比如说汽车的后视镜。假设你坐在车里,有人骑摩托车试图超越你的车,在后视镜里,当你看到试图从右侧超越自己的摩托车时,真实的情况是,它的确是打算从右边超越过去。在这个情形下,尽管我们看到了映在镜子里的车后的像,但是却不会产生左右反转的感觉。如果将这个搞错了,以为既然是镜像,左右反转,因此判断摩托车是想从左边超越自己,则十有八九会发生交通事故。
为什么我们不会产生左右反转的感觉呢?在驾驶员的视野中,不管是镜子内或镜子外,都能看到延伸向前方或后方的道路,两者的方向实际上是相反的。但这个时候,我们会下意识地在镜子内外的世界里使用同一个坐标系,所以有后视镜的场景中,人对镜中的像不产生左右反转的感觉。
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总结出:当人们用共同的坐标系捕捉镜子内外的世界时,不会产生左右反转的感觉;而如果人们用不同的坐标系分别适用在镜子内外的世界时,我们就会产生反转的感觉。很显然,镜子的神秘有潜在的心理机制的作用。
通过对镜像问题的研究,我们会发现,大脑意识是具有可塑性的,脑内生理上的机制可以根据后天情况加以改变,产生对后天情况的适应。通常,我们毫不怀疑地使用上下、前后、左右的概念生活着。但是,如果情况改变,我们的大脑能够把过去的常识封锁,重新塑造出另一套坐标系。总之,镜子既平凡又神秘, 它把我们的大脑引向无边无际的深邃世界里,而且,它就是我们身边的一个神秘世界的入口,这是多么地不可思议。
(选自《百科知识》)
下列关于“镜像难题”的解释,最准确的一项是()

A.人们看映在镜子里的物体时,有时会感觉到左右反转,有时却感觉左右不反转。
B.人们在照镜子时发觉,镜子会使物体发生左右反转,而不能使物体发生上下反转。
C.镜像反转这一镜像难题,不仅与几何光学的性质有关,更与照像人当时的心理有关。
D.从镜子成像的机理来看,镜像只是把物体的前后反转了,而不是左右方向的反转。

下列对于“镜像难题”形成原因的解说,最准确的一项是()

A.从光学角度讲,镜子其实是把实际的物体的前后反转了。
B.在面对周围的物体时,多会以自己的身体作为坐标系来判断位置情况。
C.人们在照镜子时,多会以镜子中的像作为坐标系来判断位置情况。
D.人们在照镜子时,多会因为所处的环境和位置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的感觉。

依据原文信息,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镜像难题之所以千载难解,其实是因为人们起初只是单纯地从物理学角度去探究。
B.如果不会受到心理错觉的影响,那么在照镜子的时候就不会发生左右反转感觉。
C.在驾驶过程中,驾驶员始终会不自觉地用共同的坐标系来了解后视镜中虚像反映出
来的实物的方位。
D.大脑意识具有可塑性,脑内生理机制可据后天情况进行改变这一认识是通过对镜像

问题研究之后得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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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赏家
汪曾祺
全县第一个大画家是季陶民,第一个鉴赏家是叶三。
叶三是个卖果子的。他专给大宅门送果子。到了什么节令送什么果子都是一定的。他的果子不用挑,个个都是好的。他的果子都是原装。四乡八镇,哪个园子里,什么人家,有一棵出名的好果树,他都知道,而且和园主打了多年交道,熟得像是亲家一样了…… 立春前后,卖青萝卜。“棒打萝卜”,摔在地下就裂开了。杏子、桃子下来时卖鸡蛋大的香白杏,白得像一团雪,只嘴儿以下有一根红线的“一线红”蜜桃。再下来是樱桃,红的像珊瑚,白的像玛瑙。端午前后,枇杷。夏天卖瓜。七八月卖河鲜:鲜菱、鸡头、莲蓬、花下藕。卖马牙枣、卖葡萄。重阳近了,卖梨:河间府的鸭梨、莱阳的半斤酥,还有一种叫做“黄金坠子”的香气扑人个儿不大的甜梨。菊花开过了,卖金橘,卖蒂部起脐子的福州蜜橘。入冬以后,卖栗子、卖山药(粗如小儿臂)、卖百合(大如拳)、卖碧绿生鲜的檀香橄榄。他还卖佛手、香椽。人家买去,配架装盘,书斋清供,闻香观赏。
不少深居简出的人,是看到叶三送来的果子,才想起现在是什么节令了的。
叶三五十岁整生日,一家子商量怎么给老爷子做寿。老大老二都提出爹不要走宅门卖果子了,他们养得起他。
叶三有点生气了:
“嫌我给你们丢人?我给这些人家送惯了果子。就为了季四太爷一个人,我也得卖果
子。”
季四太爷即季陶民。他大排行是老四,城里人都称之为四太爷。
叶三真是为了季陶民一个人卖果子的。他给别人家送果子是为了挣钱,他给季陶民送果子是为了爱他的画。
季陶民有一个脾气,画一张画要喝二斤花雕,吃斤半水果。
叶三搜罗到最好的水果,总是首先给季匋民送去。
季陶民每天一起来就走进他的小书房——画室。叶三不须通报,一来就是半天。季陶民画的时候,他站在旁边很入神地看,专心致意,连大气都不出。有时看到精彩处,就情不自禁的深深吸一口气,甚至小声地惊呼起来。凡是叶三吸气、惊呼的地方,也正是季陶民的得意之笔。季陶民从不当众作画,他画画有时是把书房门锁起来的。对叶三可例外,他很愿意有这样一个人在旁边看着,他认为叶三真懂,叶三的赞赏是出于肺腑,不是假充内行,也不是谀媚。
季陶民最讨厌听人谈画。他很少到亲戚家应酬。实在不得不去的,他也是到一到,喝半盏茶就道别。因为席间必有一些假名士高谈阔论。但是他对叶三另眼相看。
叶三只是从心里喜欢画,他从不瞎评论。季陶民画完了画,钉在壁上,自己负手远看,有时会问叶三:“好不好?”
叶三大都能一句话说出好在何处。
季陶民画了一幅紫藤,问叶三。
叶三说:“紫藤里有风。”
“唔!你怎么知道?”
“花是乱的。”
“对极了!”
季陶民提笔题了两句词:“深院悄无人,风拂紫藤花乱。”
季陶民最爱画荷花。有一天,叶三送了一大把莲蓬来,季陶民一高兴,画了一幅墨荷,好些莲蓬。画完了,问叶三:“如何?”
叶三说:“四太爷,你这画不对。”
“不对?”
“‘红花莲子白花藕’。你画的是白荷花,莲蓬却这样大,莲子饱,墨色也深,
这是红荷花的莲子。”
“是吗?我头一回听见!”
季陶民于是展开一张八尺生宣,画了一张红莲花,题了一首诗:
红花莲子白花藕,
果贩叶三是我师。
惭愧画家少见识,
为君破例著胭脂。
季陶民送了叶三很多画。都是题了上款的。有时季匋民给叶三画了画,说:“这张不题上款吧,你可以拿去卖钱,——有上款不好卖。”叶三说:“题不题上款都行。不过您的画我不卖。”
十多年过去了。季陶民死了。叶三已经不卖果子,但是他四季八节,还四处寻觅鲜果,到季陶民坟上供一供。
季陶民死后,他的画价大增。日本有人专门收藏他的画。大家知道叶三手里有
很多季陶民的画,都是精品。很多人想买叶三的藏画。叶三说:
“不卖。”
有一天有一个外地人来拜望叶三,因为是远道来的,叶三只得把画拿出来。客人非常虔诚,要了清水洗了手,焚了一炷香,还先对画轴拜了三拜,然后才展开。他一边看,一边不停地赞叹:
“喔!喔!真好!真是神品!”
客人要买这些画,要多少钱都行。
叶三说:
“不卖。”
客人只好怅然而去。
叶三死了。他的儿子遵照父亲的遗嘱,把季陶民的画和父亲一起装进棺材里,埋了。
一九八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小说题目是“鉴赏家”,但却用了很大篇幅写叶三卖果子,你认为作者有什么用意?
小说写了叶三是鉴赏家,写了四层,按照下面的示例,对另外三层进行简要概括。
①叶三看画 ②③④
“实在不得不去的,他也是到一到,喝半盏茶就道别”这句话写出了季陶民怎样的性格特点?这对叶三这个人物形象有什么作用?
作者以叶三把画带到棺材里作为小说的结尾,你认为这个结尾合适吗?为什么?

阅读下面的内容,完成下面4题
中国古代传记文学的成熟,应该从司马迁的《史记》开始。《史记》是我国古代第一部以人物为中心的伟大历史著作,同时也是我国古代第一部以人物为中心的伟大文学著作。从历史的角度讲,《史记》开拓了我国古代两千多年来以人物为中心的历朝“正史”的先河;从文学的角度讲,《史记》第一次运用丰富多彩的艺术手法,向人们展现了栩栩如生的人物画廊。
《史记》之所以能在历史与文学两方面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这一方面固然取决于司马迁个人的天才与其特殊的人生经历,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先秦时期已经产生了相当卓越的文学著作,这些著作对司马迁的历史观、文学观、审美观的形成及其具体的艺术操作,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左传》、《国语》、《国策》的许多章节,其叙事写人的方法,其描述用语及其人物辞令的巧妙,都已经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所不同的就在于它们还都不是以人物为中心,它们的写人仍然是为了叙事。先秦也曾有过名称上类似于传记的著作,如《晏子春秋》,可惜它的目的仍不是写人,而像是一本逸闻趣事的资料汇编,完全没有剪裁。因此,真正以人物为中心的传记文学的创始人,只能归于司马迁了。
《史记》作为第一部传记文学的确立,是具有世界意义的。过去欧洲人称古希腊的普鲁塔克为“世界传记之王”。他著有《列传》50篇,这是欧洲传记文学的开端。通过比较可以发现,司马迁的《史记》要比普鲁塔克的《列传》早产生近两个世纪。
从《史记》出现的西汉时期开始,到清朝被推翻的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中国产生了浩如烟海的传记与传记文学。在历朝正史中,被后人称之为“传记文学”的首先是《史记》,其次是《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和《新五代史》的若干篇章,其他“正史”在中国文学史上一般很少被人提及。《史记》是历史性与文学性高度结合的完美之作,这种完美结合在史学史上和文学史上都既是空前的,也是绝后的。班固是司马迁的杰出继承者,也是古史传统的改造者。从班固开始,他在有意识地把“历史”与“文学”分开。从今天的观点看来,作为“史学”的品格,《汉书》无疑是更完美、更系统、更周密了;但从文学角度讲,《汉书》则无疑是在大踏步地倒退。但《汉书》毕竟因袭了《史记》的旧有成果,因此,《汉书》作为一部“正史”,其文学性在我国古代散文中也是屈指可数的佼佼者。
从传记发展的历史上看,两汉是我国古代“史传”文学最辉煌的时期,这时其他形式的传记文学还大都没有出现或没有大量发展起来。从魏晋开始,随着“史传”文学的逐渐衰落,其他各种形式的传记作品则日益兴盛起来。应该说明的是,我们这里所说的“衰落”,并不是指《三国志》、《后汉书》等这些著作的“历史”价值与“文学”品格,我们所指的只是它们的“文学”水平与它们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
第1节中,作者是怎样评价《史记》的?请简要概括。
在第2节中,作者把《史记》和《左传》、《晏子春秋》做了一番比较,其目的是什么?
作者称《史记》为空前绝后之作,是从哪个角度来说的?
如何理解“班固是司马迁的杰出继承者,也是古史传统的改造者”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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