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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的研发在过去一年继续升温,其中,寻找新的干细胞资源和比较基因组以及癌症基因组学的研究是引人注目的研究热点,在这些领域中,干细胞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令人瞩目。
美国科学家马里奥·卡佩基和奥利弗·史密斯以及英国科学家马丁·埃文斯,发现了如何操纵小鼠的胚胎干细胞,创造了一整套“基因敲除”小鼠方式,为人类攻克某些疾病提供了药物试验模型。他们在涉及胚胎干细胞和DNA重组方面有着一系列突破性发现,这一突破对21世纪的生物医学研究做出了奠基性贡献,使生命科学发生了革命性变化。他们因此获得2007年度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干细胞”这一概念于19世纪问世,自那时以来已得到科学家越来越广泛的研究。干细胞分两类。一类是胚胎干细胞,是具有发育全能性的细胞,可以定向分化为几乎所有种类的细胞,甚至形成复杂的组织和器官,由此在药物开发、细胞治疗和组织器官替代治疗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并成为组织器官移植的新资源;另一类是成体干细胞,它是出生后遗留在机体各种组织器官内的干细胞。用自身的成体干细胞治疗自己的病,不危及自身或第三者的生命,不涉及法律限制和伦理道德范畴,同时也不存在免疫排斥问题,成体干细胞是理想的医学临床治疗和研究的来源。
今年11月20日,美国和日本的两个独立的科学小组同时宣布,他们的研究人员首次利用人体皮肤细胞制造成了人类胚胎干细胞。这一技术有希望用于特定疾病(诸如糖尿病、癌症、阿兹海默症)的干细胞研究和治疗,并且避开了利用晶胚或卵母细胞获得胚胎干细胞的伦理争议。因为这些皮肤细胞都是取自自体,所以不会发生身体排异现象。这意味着将来心脏病患者可通过采集少量自身的肌肉细胞来修补心脏。帕金森病患者可通过采集自身脑细胞来修复大脑的功能。甚至可通过不同细胞的组合制造组织。这可以说是一项里程碑性的重大进展。对此科学家惊呼,医学革命的曙光已经来临,人类大规模制造人体组织器官的梦想,可能不久的将来会变为现实。12月6日,科学家宣布,他们利用从皮肤上获取的干细胞治愈了老鼠身上的镰状细胞血症。加拿大的科学家则利用老鼠自身皮肤干细胞治愈了鼠的脊髓损伤。这首次证明美、日科学家干细胞研究的突破可用于治疗目的。但是也应客观看到,这项研究离实际应用尚需时日。
下列对“干细胞”有关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胚胎干细胞是具有发育全能性的细胞,这种干细胞可形成复杂的组织和器官。
B.胚胎干细胞可以成为器官移植的新资源,它在组织器官替代治疗中起着重要作用。
C.成体干细胞是遗留在机体各种组织器官内的干细胞,它可以用于治疗自身的疾病。
D.成体干细胞在治疗第三者的疾病时不存在免疫排斥问题,也不会危及第三者的生命。

下列表述完全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取自自体的人造成体干细胞将首先用于对糖尿病、心脏病、帕金森病、阿兹海默症等特殊疾病的治疗。
B.随着干细胞研究的深入和发展,在不久的将来,人类大规模制造人体组织器官的梦想有可能成为现实。
C.科学家利用从皮肤上获取的干细胞治愈老鼠的镰状细胞血症和脊髓损伤的研究实验距离临床治疗已为期不远。
D.用自体皮肤细胞制成的人类胚胎干细胞比利用晶胚或卵母细胞获得的胚胎干细胞治疗疾病更为有效。

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不解决好胚胎干细胞研究中存在的伦理与道德问题,胚胎干细胞在医学上良好的医疗前景将无法实现。
B.机体的每一个器官里都有成体干细胞,如果用某一器官里的成体干细胞来医治该器官的疾病,会有更好的效果。
C.虽然研究人员制造出了取自自体的人类胚胎干细胞,但这一技术现在还不能用于人类病症的临床治疗。
D.在科学研究中,先以小鼠一类的动物作为实验对象是因为这些小动物的基因和生理机能与人类有极近的相似性。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较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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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道不从君
马作武
“从道不从君”这句千古以来曾激励过无数文人士子抱持独立个性与品格的口号。出自《荀子·臣道》。作为口号,这句话挑战君主政治,倡导体制外独立人格。其精神,是对充溢着民本主义思想元素的古老政治教条的承传和发挥。但需要强调的是,这样的口号和精神既非荀子的发明,也不是荀子的本意。
生活在战国末的荀子一方面接过了孟子暴君放伐论的旗帜,明确宣称:“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但另一方面又严格界定了君与民的主从身份及地住。称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此之谓也。”可见荀子秉承的民本主义主张安政惠民,是以君主对民众的绝对统治为前提和基础的。民众不过是水,而君主则是凌驾其上的舟。水是工具或手段,而舟才是主体,才是目的。荀子说:“君者,民之原也。原清则流清,原浊则流浊。故有社稷者而不能爱民,不能利民。而求民之亲爱己,不可得也。民不亲不爱,而求其为己用,为己死。不可得也。”这最后一句,才是点题:所谓重民爱民,无非是“求其为已用,为己死”。这与西周以来作为统治智慧结晶的敬德保民思想一脉相承。
理解“从道不从君”,关键在一“道”字。春秋以来,道在道路、道理含义基础上升华为一个颇具哲学意义且内涵十分丰富的概念,甚至被称为中国思想传统中最崇高的概念。然而,先秦诸子的“道”具有主观性的终极价值,含摄的乃是最高的政治秩序以及行为与道德的最高原则。这仅限于政术或治道层面,而没有达到政理或政道的境界。对先秦诸子来说,“他们全部思考的是对曾经称为‘天’的权威的道德和政治秩序之瓦解的回应;而且,对于他们所有人来说关键问题并不是西方哲学的所谓‘真理是什么’,而是‘道在哪里’的问题,这是规范国家与指导个人生活的道”。有人将道与真理等量齐观,但我们知道,首先,“道”是主观建构之“路”,其本质是“人道”;而“真理”是客观发现之“真”,具有绝对性和先验性。其次.“道”可以是多元的,可以变化的;而“真理”是唯一的,永恒的。第三,“道”追问“可”与“不可”:“真理”追问“是”与“不是”。荀子之“道”与真理无关,归根结底是超验性的“圣王之道”,就本质而言,在上者乃是君主政治前提下的最高道德原则.在下者则流为具体的安邦治国之道术。在荀子心中,“道”的这种本质属性十分明确。他说:“道也者,治之经理也。”“道者何也?曰:君之所道也。”“道也者何也?曰:礼义辞让忠信是也。”可见荀子的“道”与孔孟之道一样,属于形下意义的治道,是借助先王的名义而抽象出来的君主政治的一般原则。它不是科学与理性的结晶,而是统治术以及经验的提炼。
“从道不从君”是对以君主政治为最高目标的价值认同与道德恪守。先王之道构建了社会政治秩序,确立了基本的道德伦理原则,明确了个人在宗法人伦关系网络中的名分与地位。“从道不从君”的提出,意味着超越了对具体的君主个人的忠诚,将作为整个君主制秩序与文化象征的君道而不是君主个人奉为终极权威。
(《光明日报》2013年11月18日,有删改)
下列关于对“道”和“真理”关系的理解,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道是有哲学意义且内涵丰富的,含摄的是最高的政治秩序以及行为与道德的最高原则,与真理无关。
B.道是主观建构的,本质是“人道”;真理是客观发现的,是绝对的,先验的。
C.道是多元的,可变化的:真理是唯一的,永恒的。
D.道和真理的目标不一样,前者是“可”与“不可”,后者追问“是”与“不是”。

下列关于“从道不从君”的理解,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荀子提出“从道不从君”是想挑战君主政治,倡导体制外独立人格,也是想承传和发挥充溢着民本主义思想元素的古老政治教条。
B.“从道不从君”意味着不用服从君主的统治,将作为整个君主制秩序与文化象征的君道奉为权威就够了。
C.“从道不从君”,关键在“道”字。这个“道”与孔盂之道一样,只是形下意义的“礼义辞让忠信”。
D.“从道不从君”是对以君主政治为最高目标的价值认同与道德恪守,本质上并没有否定君主政治。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A.荀子的“道”是“圣王之道”,可以表现为君主政治前提下的最高道德原则,也可以表现为具体的安邦治国之道术。
B.荀子强调民众的地位和作用,主张安政惠民,但又要求民众要绝对服从君主的统治,这是学习了西周以来的敬德保民思想后提出来的。
C.先秦诸子的“道”是规范国家与指导个人生活的道,但仅限于政术或治道层面,没有达到政理或政道的境界。
D.先王之道构建了社会政治秩序,确立了基本的道德伦理原则,这与荀子所提出的“君者,民之原也。原清则流清,原浊则流浊”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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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炊烟诗中境
王民选
①炊烟,一种标志性符号,曾经为传承农耕文明印在大地,为张扬劳作文化写在长空,为印证乡风民俗盘旋村落……
②如今,炊烟已越来越难以见到,渐渐成为人们梦里的幻境,成为诗文中的追忆。但是,炊烟的千古缭绕,已使华夏儿女的言行举止投射出被长期熏烤的底色,散发着特有的草木味儿,表现出火热的乡土情结。
③炊烟里,升腾着生活的希望。无论是寒露沾衣还是落霞照脸,辛勤耕作的农民每当看到升起的炊烟,对获得好收成就会增添一份期望。饥肠辘辘的孩子,只要看到炊烟升起,往家赶的脚步就会加快,马上就联想到诱人的饭菜香,对生活的希望也像炊烟一般上升!
④炊烟里,缠绕着游子的乡情。炊烟所炙染出的情感多彩醇厚,所酝酿出的气息牵肠挂肚,让游子魂牵梦绕。庄稼人出远门时,总喜欢抓一把烟囱下边的泥土带上,让“家”这个气场始终笼罩并护佑着自己,紧紧地牵系着飘荡的灵魂。即使是远隔千山万水,言语不通,水土不服,天涯孤旅也会借助于无处不在的炊烟,抚摸到祖先的根脉,寻找到族群的亲和。我一直在想,所谓“在外游子,纵然化作一缕轻烟,也要魂归故里”,这华夏儿女独具的故土情结,作为一种弥足珍贵的乡情文化,世世代代又有几人给出了权威的诠释呢?对这种文化现象参悟不透时,我甚至猜测,那浮游在冥冥云间的魂灵,是不是靠着故乡炊烟的接引,才飘落故里的呢?那所谓的魂灵,应当是故乡难以计数的草木燃烧牺牲时的精气,借着炊烟的熏炙,在我们体内长年累月地吸纳、积聚、幻化而成的吧?
⑤炊烟中,绵延出时光的推移。清晨,冲破浓雾的炊烟跃过房顶,撑起乡村的天空,然后又紧贴着地平线扑向东方,撩开黑暗,把霞光接回大平原,并挨个儿挠醒生命万物,让他们抖擞精神迎接太阳。中午,炊烟用妙曼的舞姿,嬉戏得太阳陶醉迷离、频频眨眼,她用花瓣一样的碎片,由太阳抛出缕缕银线,串连成莽莽云海,衬托得阳光绚丽多彩。日色已尽花含烟,千万股炊烟顶梁柱一般托举住天幕,要为赶时节的农民再争一会儿光阴,紧接着又彼此挽起臂膀,撑持着夜幕,让劳累的农民借一点余光洗洗脸,摸黑儿吃晚饭。
⑥炊烟中,氤氲着诗情画意。炊烟和诗歌有相近的本性,文人“便引诗情到碧霄”的才情,有时也需借助炊烟的带挈。《诗经》曾长期飘荡在万家炊烟当中。陶渊明守望过的“依依墟里烟”,绵延出多少代人的悠然情思。曹丕提出“文以气为主”,我们从一些诗文中确能品读到炊烟鼓荡出的气韵。炊烟所蕴含的那种人间情、烟火味儿,与我们灵魂的脐带紧密交结。那种灵动美、幻化感,令人心如炊烟,意如流水,往往是不期而至的震颤酿成不期而然的灵感,诗情便喷涌而出了。当今难得一见的炊烟,偶尔出现在村头田野,让人蓦然看到时骤然之间就会激情澎湃,守神凝眸间,质感十足的水墨画就那么传神地写在长天,任谁都情不自禁地想高唱一曲挽留的歌。如果刚好站在某个角度,看到古树枝头系挂几缕或浓或淡、时动时静的炊烟,在夕阳西下的微风中,远望如梳了长发辫的村姑在学舞,又像宫殿垂挂的烟霞帐,一幅那么美妙古拙的风情画,一种多么使人陶醉的景象!
⑦先祖以炊烟为衣,以水为镜,开启千秋万代的脉脉情思,传承着农耕社会悠久的合唱,灌制出劳动者群体的美声,熔铸成华夏民族的集体人格,引发了广泛的共鸣,积淀为厚重的文化彩页,以至于中原民间把宗族延续说成烟火传承。我们俯仰在这亘古飘溢的炊烟中,品味先民苦乐,遥想先哲情怀,探本溯源其文化影响,条分缕析其文化内涵,应当有一种神圣的使命感啊!
第④段中说“炊烟所炙染出的情感多彩醇厚,所酝酿出的气息牵肠挂肚,让游子魂牵梦绕。”怎样理解这句话的含义?
答:

第⑤段在写法上有什么特点?请简要分析。
答:

“炊烟”在文中有什么样的意蕴?请结合全文内容,分条概括。
答:

请结合全文,探究作者对“炊烟”的情怀。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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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代触屏手机什么样?
不管触屏手机多么方便,有一点你不能不承认:你手指下的东西,一支笔也罢,一片树叶也罢,摸起来全像玻璃。因为目前的触屏技术,还无法赋予虚拟物体以真实的质地感。人有5种感觉,但在手机和平板电脑上,目前充分实现的只有视觉和听觉,对触觉的模拟还处于初步阶段,味觉和嗅觉则还完全没有。
下一步我们将有望进入超级触屏的时代。未来,虚拟事物将更加逼真地呈现在你的面前,对它们的操作几乎可以跟操作真实物体相媲美。在指尖这么小的方寸之地,如何才能实现这一点呢?唯有借助触幻觉。
有一种触幻觉叫电振动,这一现象是在1953年偶然发现的。一天,美国化学家爱德华·马林克罗德特接触了一个黄铜制的插座,他注意到,当灯亮时,其表面给人的感觉好像要粗糙些。通过进一步的实验,他发现正是微弱的交流电导致了这种幻觉。我们知道,交流电以某种精确的频率振荡。当你把手指放在通交流电的屏幕上,由于静电吸引,在你手指皮肤下面就有电荷堆积起来。电荷的数量将随着交流电一起振荡,所以在你手指和屏幕之间的静电吸引力也随着时间变化。当手指在屏幕上移动时,这个静电力将吸住你手指的皮肤,阻碍它移动:由于静电力是周期性变化的,这将诱导你手指上的皮肤也发生周期性振动。这种轻微的振动将会被手指上的触觉感受器探测到。由于这类皮肤的振动本质上跟手指划过像木头、砂纸等毛糙物体表面时的感觉是一样的。所以大脑就把它解释成了你在触摸质地粗糙的物体。
2010年,美国一位工程师利用电振动制造触幻觉的原理开发了一款具有虚拟质地感的触屏,可以安装在自动取款机、手机上。测试表明,一般来说,高频电流比起低频电流会让屏幕摸起来更光滑些。比如,当电流频率在400赫兹时,屏幕摸起来像一张纸,而在80赫兹时,则像凹凸不平的皮革。原则上,设计者还可以用这个效应来设计具有不同质地感的网页或者应用程序。例如,我们可以把电子书的页面做成像真实的纸张一样粗糙。当然了,这种虚拟的质地感目前让人感觉还不太自然,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未来的手机或者ipad上,任何图标再不会摸起来千篇一律都像玻璃了。
在现实世界中,一个装满东西的筐总比没装东西时提起来更加费劲些。可是在触屏手机或平板电脑上,一个文件夹不论空的还是满的,用指尖拖动起来并没有区别。这说明,目前的触屏比起真实世界来还缺少一样元素:力感。
美国科学家伊德·科格特正致力于改进虚拟键盘,使它用起来感觉更像真实的键盘:当你按下一个键的时候,你的手指会感到有一股轻微的抵挡力。科格特的设计也用到了电振动的原理。他设计的振动发生在两个方向:垂直于屏幕的方向和沿屏幕的水平方向。所以,最后的效果是两个方向上的振动之合力。我们只要事先把两个振动调整到合适的“步调”(在物理学上称为相位),这股合力就可以把手指一瞬间推向左边,一瞬间推向右边。由于振动频率非常高,我们最后所能感觉到的平均效果是,手指在垂直方向遇到了一股阻力。经测量,这个力大约70毫牛顿,大致相当于按下一个真实的键时所受的抵抗力。通过这种技术,我们就可以在虚拟键盘上获得真实的按键体验。
总而言之,未来触屏技术将极大地改变我们跟数字世界打交道的方式。对于信息,我们将不仅局限于看和听,还可以触摸。在真实世界日益虚拟化的同时,虚拟世界却日益真实化了。
(选自《大科技·科学之谜》2013年第1期,有删改)
下列关于“触幻觉”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借助触幻觉,在触摸屏上,你手指下的任何东西,无论是看、听,还是摸、闻,都完全像一件真实的物品。
B.在指尖大小的地方,要达到对虚拟事物的操作与操作真实物体差不多的效果,唯有借助触幻觉,才可能以假乱真。
C.灯亮时插座表面好像变粗糙了,手指放在通交流电的屏幕上移动时会感受到轻微的震动,都可以表明正是交流电导致触幻觉的产生。
D.2010年,美国一位工程师利用电振动制造触幻觉的原理开发了一款可以安装在自动取款机、手机上的具有虚拟质地感的触屏。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人有5种感觉,但在手机和平板电脑上,目前充分实现的只有视觉和听觉,味觉和嗅觉还完全没有,而对触觉的模拟已经开始。
B.由于大脑能把手指皮肤的周期性振动解释成你在触摸质地粗糙的物体,所以这类皮肤的振动本质上跟手指划过毛糙物体表面时的感觉是一样的。
C.一般来说,高频电流比起低频电流会让屏幕摸起来更光滑些。设计者可以用这个效应来设计具有不同质地感的网页或应用程序。
D.在触屏手机或平板电脑上,一个文件夹不论空的还是满的,用指尖拖动起来并没有区别。这说明目前的触屏技术还无法让人产生力感。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准确的一项是()

A.在即将到来的超级触屏时代,触屏手机将极大地丰富人们的触觉体验,使人们对虚拟事物的操作跟操作真实物体毫无差别。
B.科格特设计的振动发生在两个方向:垂直于屏幕的方向和沿屏幕的水平方向。而我们最后所能感觉到的平均效果是,手指在水平方向遇到了一股阻力。
C.在真实世界日益虚拟化的同时,虚拟世界却日益真实化了。因此,未来的世界将不会再有虚拟与真实的区别。
D.目前,利用电振动制造触幻觉的原理开发的具有虚拟质地感的触屏,它的虚拟质地感让人感觉还不太自然,有待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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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秋一寸心,红楼无限情
2012年5月31日凌晨,95岁高龄的红学家周汝昌先生逝世。或许一生的喧嚣太多了,他选择安静地离开。“不开追悼会,不设灵堂,安安静静地走。”他留下这样的遗言。
进入红学研究,多少是个偶然。那是1947年,在燕京大学读书的周汝昌收到兄长周祜昌寄至燕园的信函。信函上说,他看到胡适新近一篇谈《红楼梦》的文章,其中有敦诚与敦敏皆系曹雪芹生前挚友的新论说,嘱咐周汝昌帮忙查证。周汝昌查遍燕京大学图书馆,果然在敦敏诗集中发现了一首《咏芹诗》。周汝昌将这一发现撰写成文,发表在1947年12月5日《天津国民日报》上。没想到几天后,胡适就托人转交了一封给周汝昌的信,肯定鼓励这位在校大学生的研究。胡适此时已是学界“大拿”,又是“新红学”的开创者,他的来信让周汝昌“欣幸不已”。1948年,正埋头撰写《红楼梦新证》的周汝昌特意跑到胡适家中拜访。令周汝昌激动的是,胡适竟将珍藏多年的孤本《甲戌本石头记》慷慨地借给他翻阅。正因为这一段渊源,周汝昌常常被看作是胡适“红学”研究的关门弟子。
1953年,《红楼梦新证》出版。这部四十多万字的“红学”研究著作引起轩然大波,因为在当时很少有人敢将《红楼梦》拔到那么高的地位——周汝昌将《红楼梦》与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但丁的《神曲》等世界名著相提并论,并大加赞赏。周汝昌把胡适、顾颉刚、俞平伯的“曹、贾互证”方法最大限度地、最完整地发挥出来。由于崇尚实证,他的每一个论点的提出都以充分丰富的文献资料为基础。又因为崇奉实录,他把全部实证工作都作为论证实录的手段。周汝昌的《红楼梦新证》乃至后来的“曹学”,其基本的方法论就是以历史上的曹家与小说中的贾府双向互证,在以历史材料推证小说本事的同时,又以小说情节反推历史,史学与文学合而为一。正是从《红楼梦新证》开始,“红学”实证研究开始体系化、专门化,后来它被称作“红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此年周汝昌35岁,因为这部书,他得以调任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成了学界“红人”。也由于这部书,他在后来的政治运动中变成了“资产阶级胡适派唯心主义”的“烦琐考证”的典型代表,被关进“牛棚”下放。由于周恩来的特殊关照,1970年9月重返北京。
周汝昌将“红学”构建为四大范畴,即曹学、版本学、脂学、探佚学。其晚年在探佚学发力颇多,在他数十部“红学”著作中,曾先后提出一系列探佚成果,观点令人耳目一新,但也招致不少异议。如他提出林黛玉系“沉湖而死”;“金玉奇缘”说的不是贾宝玉和薛宝钗,而是贾宝玉与史湘云等等。
1982年,周汝昌发表了《什么是红学》一文,在把人们呼吁的文学批评方法描述为“十六字真言”之后,干脆把文学性研究剔出“红学”的范围,他说:“红学显然是关于《红楼梦》的学问,然而我说研究《红楼梦》的学问却不一定都是红学……不能用一般研究小说的方式、方法、眼光和态度来研究《红楼梦》。如果研究《红楼梦》同研究《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以及《聊斋志异》《儒林外史》等小说全然一样,那就无须红学这门学问了。”在把文学性研究剔出“红学”之外的同时,他也把自己剔出了主流“红学”的研究队伍。此后,他被誉为红学界的“独行侠”。他关于“红学”之界定、对红学史的回顾、对曹雪芹画像的考证等等,一次次地掀起了“红学”研究的争议。
从30岁开始,周汝昌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红学”,是红学界当然的王者。他被誉为“红学泰斗”,也被批作“闭门造车”,可谓毁誉参半。他六十余年间所走过的治红学之路,因偶然而生,又历经政治对学术氛围和学术方向的多次影响,终至晚年,既得到肯定、赞誉,身上罩着光环,亦受到讥嘲与攻击。 说不尽的《红楼梦》,道不尽的人与事。周汝昌梦在其中近七十年。梦未醒,人已去,花落水流红,谁解其中味?还是让老人家安安静静地走吧。
【相关链接】
周汝昌,幼少时即醉心欧楷笔法,20岁后又致力于唐人写经,深研《兰亭》后,得右军真脉,其“横逸飞动、作草如真”的周体书法,在众多书家中神采焕然。周汝昌少年时期便热衷于古典诗词的创作,进入南开中学后,即研习宋词。燕大读书时,与顾随、张伯驹、钱锺书等都有唱和,其诗词功底颇得各位先生赏识。
百读红楼百动心,哪知春夜尚寒侵。
每从细笔惊新语,重上高山悦旧琴。
寻常言语终何济,不把有书换万金。
只有英雄能大勇,恨无才子效徽忱。
——周汝昌诗一首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红楼梦新证》一书的创作深得胡适的鼓励和帮助,这本书使周汝昌成为学界“红人”,也使他在政治运动中遭受迫害。
B.周汝昌的“红学”之路并非一帆风顺,他的“红学”研究方法虽得到一致认可,但他得出的结论却一直饱受争议。
C.周汝昌认为,“红学”中的文学性研究应与《三国演义》等小说的研究区别开来,不能用一般研究小说的方式、方法、眼光和态度。
D.周汝昌研究红学的许多观点深受“大拿”的影响,他晚年提出的林黛玉“沉湖而死”等,就是在胡适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

E.周汝昌多才多艺、勤学善思又特立独行。研究红学,他一旦投身其间便矢志不渝,虽毁誉参半,但终难否认其红学泰斗的地位。
结合全文,概括周汝昌先生在红学研究方面的贡献有哪些?(6分)
简析文章结尾“还是让老人家安安静静地走吧”一句在文中的作用。(6分)
纵观周汝昌的一生,这位大家身上体现出了哪些优秀的品质?请结合全文及相关链接,谈谈你的看法。(8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最初的温暖
邹扶澜
男孩小时候家里很穷,买不起新衣服,甚至有时连上学的本子也买不起,这时,他就用完了正面用反面。一天,班里来了位新生,是个漂亮的女孩,扎着鲜艳的蝴蝶结,背着一个让全班同学都眼红的书包。
女孩跟他成了同桌。她的文具盒里装满了各种漂亮的笔和橡皮,还有很多崭新的方格本,甚至有精装的笔记本。男孩偷眼看,心里既嫉妒又眼馋。
男孩自尊心很强,怕女孩笑话,本子用完了便不再用反面,也就不记笔记,只靠脑子记。女孩感到奇怪,有一天问他,他说:“会了,不用记了。”女孩好像明白了什么,主动拿出两个本子给他,男孩拒绝了,女孩羞红了脸,几天不和他说话。有一次,班里组织看电影,每人交5分钱,男孩没有钱,就没有报名。女孩高兴地跑到他跟前,说:“明天下午看电影,我替你把钱交了。”男孩气恼地说:“我不去,用不着你给我交。”女孩委屈地哭了,说:“你长大后还我还不行吗?”男孩没有再说话,勉强答应了她。
第二年,女孩要搬家了,男孩也不知道她要搬的地方在哪个方向,只觉得有一种留恋的感觉,有一种丢了东西的感觉。知道了她走的日期后,那一天他没上学,而是早早地等候在一个十字路口——县城开往外地的车辆都要经过这里。终于,一辆大货车开了过来,女孩跟他哥哥站在车厢两边的护栏里。女孩看见了他,高兴地向他挥手,男孩想跟她说点什么,跟在后边拼命追,可车速太快,一溜烟就从眼前开过去了。
第二天上学,班里一个女同学给男孩送来一个沉甸甸的牛皮纸包,说是他的同桌留给他的。男孩打开,是厚厚一摞没有用的各式作业本,还有她用过的漂亮的文具盒,里面装满了铅笔,还有一支能抽水的钢笔。笔中间夹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送给我最好的同桌刘兵。”
男孩哭了。他突然觉得,因为嫉妒,他对同桌太不友好了,但她没有记恨他。也就是从那天起,他的心知道了什么叫疼痛。
那个文具盒,他一直保存着。有时拿出来看看,眼前会晃动着一对鲜艳的蝴蝶结,一跳,一跳……
几十年过去了,男孩读完大学,又读博士,打拼多年后成为一家上市公司的老总。阅尽沧桑后,他越来越怀念那个当年跟他同桌的小女孩,于是在报纸上登了寻人启事,寻找那个叫王丽晨的女孩。
电视台的记者闻讯后,邀请他做了一次访谈。面对现场的许多观众,他把掩藏在心底的那段往事说了出来,说到动情处,他几次哽咽,说如果能见一见当年同桌的女孩,他死而无憾了。
主持人问他:“为什么非要见她呢?相见不如怀念,保留最初的那份美好,为她祝福,不是很好吗?”
他摇了摇头。
主持人说:“王丽晨现在已经步入中年,也许已经发福,也许过得很不如意,如果是这样,你还会执意见她吗?”他说:“是的,我想当面对她说声谢谢,另外,如果她有什么难处的话,我想尽自己所能帮她一把。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想着她,甚至没有一天忘记过她。小时候,因为贫穷,我看过太多的冷眼,但她给了我最初的温暖,这成了我生命的动力,也让我一直洁身自好。我经常想,如果她也给我冷眼,就像压垮骆驼的最后那根稻草,也许我的人生就会完全改写……”他已经泪光莹莹,“我想看见她还美好地生活着,跟我一样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沐浴着温暖的阳光……”节目的最后,主持人对观众说:“那好吧,让我们大家一起帮忙,让刘总实现这个多年的心愿。”
几天后,他收到一封信:
“亲爱的刘同学,不瞒你说,那天我就坐在观众席上。之所以不见你,并不是因为你太富有,或者我已经老了,而是越纯净越美好的记忆,越经不起现实的打搅。我很赞同主持人的那句话,有些美只适合放在心里,就像一坛陈酒,一旦打开味道就淡了。如果你对我心存感激,那就在心里保存那份最初的美好吧。感谢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活在你心里,并希望我能一直这样活下去……”
这封信是那位主持人所写。刘兵所要寻找的王丽晨是她的妹妹,已经于3年前因病去世……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小说主要写了两件事:一是少年时男孩和女孩同桌以及女孩要离开时发生的事,一是几十年之后男孩寻找同桌的女孩而被邀请做访谈的事。
B.男孩拒绝女孩给他本子和替他交钱看电影,而女孩却没有记恨他,临走时还留下很多学习用品,说明女孩是一个乐于帮困救弱的好学生。
C.小说中有关女孩头上扎着的“鲜艳的蝴蝶结”的描写前后出现了两次,说明男孩几十年来都没有忘记他的同桌主要因为她“是个漂亮的女孩”。
D.男孩希望他的同桌“还美好地生活着,跟我一样呼吸着新鲜的空气……”,而女孩却死了,这给男孩的心理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深深的伤痛。

E.小说在塑造人物时运用了多种描写手法,如肖像描写、语言描写、细节描写等手法;在交代同桌的女孩最后的结局时还运用了补叙的手法。
倒数第二段交代了主人公收到的信,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小说中的刘兵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简要分析。(6分)
对于小说结尾一段的设计,有人认为过于哀伤,不利于小说主旨的表达,你有什么看法?请结合文本,说明理由。(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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