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阅读《苏格拉底案》
公元前399年,经过抽签的方式,雅典从自愿报名的候选者中随机选出501人,组成陪审团,负责审判苏格拉底。在规定的时间内,苏格拉底为自己作了辩护。陪审团经过两轮投票,以多数票判其死刑。1000多年后,一位学者写道:“这是雅典和它所象征的自由的黑色污点。在如此自由的一个社会里,怎么可能发生对苏格拉底的审判呢?雅典怎么会这么不忠于自己呢?”
请回答:
(1)苏格拉底案发生于雅典的什么时代?
(2)在下列的候选名单中,谁有资格入选陪审团?
候选名单:①10岁雅典男童 ②雅典贵妇 ③40岁雅典男性公民 ④奴隶 ⑤来自波斯的商人
(3)通过苏格拉底案,你如何评价雅典的民主制度?
1492年,哥伦布航行到达美洲,开启了世界历史的新时代。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问题一:发现与相遇
15、16世纪以来人们通常使用“哥伦布发现美洲”的提法,“发现”的意思是“使所有人和所有民族都并入欧洲文明”。1984年,部分拉美学者倡议改称“美洲发现——两个文明汇合”。1992年,联合围教科文组织主张以“两个大陆相遇500年”为主题,举行哥伦布航抵美洲纪念活动。
(1)“发现美洲”的提法是站在什么立场上看待哥伦布远航美洲的?“两个文明汇合”和“两个大陆相遇”提法的合理性是什么?
问题二:交流与发展
哥伦布明清时期的中国世界市场历史机遇
(2)结合所学知识,运用以上四个词语以“交流与发展”为主题写一则历史短文。,(要求:①紧扣主题,观点合理;②史实准确,史论结合;③条理清晰,合乎逻辑;④字数在120宇左右。)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小报产生于北宋末年,盛行于南宋。它是当时民众对与封建官报有较大差异的民间报纸的习惯称谓。南宋《海陵集》中《论禁小报》记载:“小报者,出于进奏院,盖邸吏辈为之也。比年事有疑似,中外不知,邸吏必竞以小纸书之,飞报远近,谓之小报。”小报的内容,“或是朝报未报之事,或是官员陈乞未曾施行之事”,“或得于省、院之漏泄,或得于街市之剽闻,又或意见之撰造”。南宋的小报“记者”,实际上是“情报贩子”,他们都有公职,一般都是中央各官署的下级官员,大吏的差官和新贵的家人,也有进奏院的官吏,由于他们信息来源不同,有所谓内探、省探、衙探之类,分别探听宫廷、中央机关和各级官署的内部消息。他们为小报提供情报,完全是为了谋利。但由于政局动荡,一般下级官吏和民众很需要这方面的消息,使小报十分走红,甚至奔走相告,“以先得者为功”。因此,朝廷严禁小报的命令,往往只是一纸空文。
——摘编自:百度文库《宋代小报》
材料二: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后外国火在华办报活动的步子日趋加快。在华外报大发展的主要标志之一是中文报刊的复兴与发展、特别是商业性中文日报的迅速发展。六七十年代后,随着外国商人、传教士以及其他人士的深入各地,在华外报由南向北、由东向西不断扩展,至九十年代维新遥动兴起之前,一个以上海为中心,以广州、汉口、天津、香港、澳门等南北重要城市为基地,散布于8个省的14个城市的外报网络基本建成。
1895年维新运动兴起以后,以民办报刊为主体的民族报业逐渐崛起,结束了外报长期垄断中国报业市场的局面。随着维新变法运动的全面展开,国人办报活动出现了第一次高潮。自1901年至191年,官绅士民积极创办各类报刊,新办报刊数量与年俱增。据不完整的统计,1901年为34种,1902年为46种,1903年为53种,1904年为71种,1905年为8 5种,1906年为113种,1907年为110种,1908年为118种,1909年为116种,1910年为136种,1911年为209种。办报点也已遍布全国,计有上海、北京、天津乃至伊犁、西藏等国内60多个城市或地区。在第二次国人办报高潮中,民办报刊仍然是民族报业的主体,旨在变法图强、注重政论文章的政治性报刊仍然是民族报业发展的主流。
——摘编自:黄瑚《中国近代新闻史发展的三个阶段》
(1)依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小报的特点。(1O分)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晚清报刊业的主要变化并分析其原因。(15分)
中外历史人物评说
材料一贞观元年,李世民就指出:“死者不可再生,用法务在宽简”。此后还多次指示臣下:“国家法令,惟须简约”,“不可轻出诏令”。“若不常定,则人心多惑,奸诈益生”。……李世民自己先后怒杀大理丞张蕴古和交州都督卢祖尚以后,又再三追悔,自责思虑“不审”,甚至斥责臣僚们不该不加谏阻,以致错杀了人,……因此当时虽然已有“三复奏”,即死刑执行前应向皇帝请示三次的规定,但他认为并没有解决问题,于是再又规定了“五复奏”、即决前一日、二日复奏,执行之日又三复奏的制度。并且规定:“自今门下复理,有据法合死而情可宥者,宜录状奏”。
材料二“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若安天下,必须先正其身,未有身正而影曲,上治而下乱者。”
——《论君道》
(1)根据材料一,概括指出唐太宗的法制思想有哪些突出特点。
(2)根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概括指出唐太宗法制思想形成的原因及对当时的影响。
二十世纪的战争与和平
材料一“英国总理既宣布英国与德国已在战争状态之中,德国人遂宣言此次战祸之发生英国应付其责任。德国总理宣称:假使英国政府能力劝俄罗斯勿预奥地利与塞尔维亚之事,则欧洲战争可幸免。”关于德国人之意见,<伦敦时报》有下述论调:“假使英国政府果如德国人之言而向俄罗斯声明,则英国政府无异宣言英国将援助德国与奥地利以反对俄罗斯。诚如德国人之言则所有交战之强国均须负责,盖若辈均不曾为与若辈现在所为者相异之事也。例如假使法国而不援助俄罗斯,则法国可以阻止战争之发生;假使俄罗斯不关心塞尔维亚之存亡,则俄罗斯可以阻止战争之发生;假使德国不愿援助奥地利,则德国可以阻止战争之发生;假使奥地利不致最后通牒于塞尔维亚,则奥地利可以阻止战争之发生。”
材料二 在英国的努力下,巴尔干半岛的战事没有蔓延,奥地利和俄国的军事行动最终也得到了控制。在一次世界大战临近尾声的两至三年中,英国和德国也重拾友谊,尽管两国之间的关系本来就不该被破坏。而且,很显然,法国和意大利的民众也都对英国表示支持。除了英国的政界,英国的商界人士以及工人阶级对于德国和法国也保持同样的友好态度。并且,他们一直反对英国帮助俄国向欧洲和亚洲扩大势力。另外,英国也帮助了一些小国和中立国家,如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瑞士、挪威、瑞典和丹麦,确保这些国家的统一、中立与和平。阿斯奎斯曾坦言,一次大战与英国的利益并无直接关系,内阁应该一致反映广大民众的普遍看法,严格保持中立,避免在这场与英国无关的战争中支持任何一方。毫无疑问,只有严守中立才能确保英国的利益。而且,这一态度也帮助英国在这场战争中确立了一个更好的立场,那就是,即使战事发展到一发不可收拾的程度,英国也能在疲于攻防的作战双方之间有效地进行斡旋。
(1)结合材料一及所学,如何认识一战爆发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分析英国在一战时期的态度。
(15分)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 1902年到1911年,清政府著派沈家本将一切现任律例,按照交涉情形,参酌各国法律,悉心考订,妥为拟议,务期中外通行,有裨治理。在沈家本等人的努力下,清政府法律修订馆,连同法制变革的另一机构——宪政编篡馆,翻译了大量的外国著名法典与法学著作如德意志刑法、日本现行刑法等,制定或修订了《大清新刑律》、《大清民律草案》等十多部主要法典和法典草案。这些法典中不仅有宪法、行政法规、刑法,也有民法、商法、经济法,还有诉讼法等门类。
沈家本陈言:“国家既有独立体统,即有独立法权,法权向随领地以为范围。各国通例,惟君主大统颌,公使之家属从官,及经承认之军队、军舰有治外法权,其余侨居本国之人民,悉遵本国法律之管辖,所谓属地主义是也。独对于我国藉口司法制度未能完善,予领事以裁判之权,英规于前,德踵于后.日本更大开法院于祖宗发祥之地,立权日削,后患方长。”
材料二 1908年清政府颁布的具有宪法作用的《钦定宪法大纲》中,就明确规定了“臣民”的权利有:(1)参政为官权;(2)言论、著作、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3)人身自由权,即不受非法逮捕、监禁、处罚权;(4)诉讼权;(5)财产权;(6)住宅不受侵犯权。义务有:(1)依法纳税;(2)依法当兵;(3)遵守国家法律。
——卢军《浅谈清末修律与中国法制现代化》
(1)根据材料一、二和所学归纳清政府修律的原因。
(2)结合材料及所学指出清末修律的特点,并对其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