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1951年2月,爱因斯坦到美国波士顿的麻州综合医院接受最新的脑电图仪(EEG)检验。研究人员测出他的脑电图(俗名“脑波”)背景值之后,就请他思考科学问题,让仪器描绘出他大脑的活动模式。爱因斯坦在心里解一元二次方程式,仪器指针就剧烈地上下震荡,研究人员正在赞叹自己竟然有幸目睹绝世天才脑子的活动情形,指针忽地平静下来。研究人员立即上前问他正在想什么,仪器居然测不到。爱因斯坦回答道,他听见了雨声,才想起雨鞋套忘在家里了。
1955年4月18日凌晨1:15,爱因斯坦在普林斯顿医院撒手人寰,病理科主任哈维医师进行验尸,爱因斯坦的好友兼遗嘱执行人内森取得了爱因斯坦长子汉斯的同意,将爱因斯坦的脑子取出,留给科学界做研究。
根据哈维的记录,爱因斯坦的脑子重1230公克,低于男人的平均值。哈维简单地测量了这个脑子后,除了拍照存真,还请了一位画家为它做素描。然后,他将整个脑子切成240块,每一块的位置都有详细记录。最后,他找上宾州大学一位他信任的实验室技师,进一步处理那些脑块,并选择代表脑子各个部位的脑块,制作一组切片,固定在供显微镜观察的玻璃片上。
于是爱因斯坦的大脑分别装进了10个储存组织学切片的盒子里,以及两个大玻璃瓶中。哈维将切片分送给他认识或信任的研究人员。
直到1985年,第一篇爱因斯坦大脑的研究报告才问世,由美国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的神经科学家戴蒙教授领衔。她的团队检验了四块爱因斯坦大脑的皮质,分别代表左右前额叶上段与顶叶下段,以另外11人做对照组。
他们发现,爱因斯坦的左顶叶,神经元与神经胶细胞的比例小于常人。神经胶细胞是神经元的支援细胞。根据过去的研究,哺乳类神经元与神经胶细胞比例,从小鼠到人有逐步降低的趋势,有些学者因而推测,神经元执行的功能越复杂,越需要神经胶细胞的支持。也就是说,在哺乳类中,神经元与神经胶细胞比例可当作反映智力的量表。
此外,从神经解剖学来说,顶叶下段皮质是听觉、视觉、触觉信息汇聚之处,我们又有神经心理学病例,显示顶叶下段受伤后,病人就无法进行复杂的思考,阅读、写字、计算能力都受损。作者再从爱因斯坦的夫子自道,推论他的思考模式基本上反映了顶叶下段皮质的功能,因此爱因斯坦的革命性成就,与这个组织学发现有因果关联了。
第二篇研究论文发表于1996年,作者是阿拉巴马大学柏名顿分校神经学助理教授安德森。他发现,爱因斯坦的右前额叶皮质(运动区)比对照组薄,可是皮质中的神经元数量与对照组无异。换言之,爱因斯坦的大脑皮质中,神经元密度较高。安德森医师推论,这表示爱因斯坦大脑皮质神经元有较佳的传讯效率,因而可以解释爱因斯坦的超卓天才。
最幸运的研究者是加拿大汉米尔顿麦克马斯特大学的维特森博士。虽然哈维只给了她19块爱因斯坦的大脑,可是哈维在切开大脑之前拍摄的照片与记录,也借给了她。因此她得以研究爱因斯坦大脑的整体形态。
维特森指出,爱因斯坦大脑的顶叶异常发达,在形态上也有特异之处,例如侧脑裂并不明显,特别是左半球。因此顶叶下段皮质中的神经元易于相互联系,我们的视觉——空间认知、数学思考、运动知觉,极端依赖大脑顶叶下段皮质,爱因斯坦在这些认知域中表现的超卓智力也许与他顶叶下段不寻常的形态有关。
1999年,这篇论文在知名的国际学术期刊《柳叶刀》发表,维特森一夕成名,成为各大媒体竞相报道的对象。
(摘自《参考消息》,略有改动)对文中画线句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神经元与神经胶细胞比例小,反映出智力水平低。 |
B.神经元与神经胶细胞比例大,反映出智力水平低。 |
C.神经元与神经胶细胞比例小,反映出智力水平高。 |
D.神经元与神经胶细胞比例大,反映出智力水平高。 |
下列不属于爱因斯坦“天才脑子”的一项是( )
A.爱因斯坦的脑子重量低于男人的平均值。高#考¥资@源 网 |
B.爱因斯坦的左顶叶,神经元与神经细胞比例小于常人。 |
C.爱因斯坦顶叶异常发达,其下断皮质功能正常。 |
D.爱因斯坦神经元密度较高,有较好的传讯功能。 |
下列说法与原文意思不相符的一项是( )
A.哈维主任最先为爱因斯坦验尸,并为其称脑重、拍照片、请人做素描、制作切片等。 |
B.戴蒙教授及其团队研究发现,爱因斯坦的左顶叶,神经元与神经胶细胞的比例小于常人。 |
C.安德森教授发现,爱因斯坦的大脑皮质中,神经元密度较高。 |
D.维特森教授发现,爱因斯坦在认知域中表现的超卓智力与他顶叶下段不寻常的形态有关。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顾毓琇:文理融通学术泰斗誉满中西
110年前,无锡学前街一所书香老宅迎来了一个灵慧可爱的婴儿。随后的一个世纪里,这个婴儿漫步学海诗坛,研习文理珠玑,成就了与郭沫若、朱自清、钱钟书、徐悲鸿等大家齐名的声望,而他所诞生的那所老宅,也因他的俊敏与其家族的荣耀而独得“一门五博士,毓秀称翘楚”的美誉。
这美誉中的“毓秀”,正是他的名字——顾毓琇。
彼时,顾毓琇的家族在无锡可谓书香门第,名人辈出。无锡顾氏乃东林书社领袖顾宪成之后,家中祖母为秦观后裔,母亲则是王羲之的后裔,按照陈寅恪先生的说法,这一家人“具有极优美之家风”。
顾毓琇的大半生正值中国各种矛盾爆发的混乱时期,“辛亥革命”、“五四运动”、“反帝运动”、“抗日战争”……古老的中国没有片刻安宁,也无时无刻不牵动着顾毓琇的心。
1929年他学成归国,在国内从事电机工程教学和教育行政工作。同时身为文人,他将满腔热情诉诸文学,创作了一部部鼓舞人心的话剧作品。
书生投笔从戎热,国土贡言献爆狂。
岂为揪杆争黑白,欲凫肝胆报炎黄。
这是顾毓琇在抗日战争年代写下的诗句,言辞间充满着对侵略者的仇恨以及热忱的报国之心。在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他写下了很多抗日诗句:“好男谁说不当兵,好女今朝亦请缨。”“不辞石柱中流砥,宁别沙坪万里征。”这些喷勃着性情与才华的诗句,无不凝固着诗人顾毓琇赤诚的爱国之心。
翻开顾毓琇的作品集,一首首诗词清雅、俊逸,无不流淌着他丰富的思想情感,渲染着他多姿的精神追求。伴着诗词的唱和,音乐的世界里他亦留下了自己的足音。
精通音律的顾毓琇,在我国古典音乐方面做出了极大贡献。日本音乐界对他极为称赞,称他为“中国古典音乐的泰斗”。
顾毓琇对我国的音乐、尤其是古典音乐有着十分精湛的研究。上世纪四十年代,他对我国古代音乐史进行了研究和阐述,同时对国外一些著名的乐章也做了翻译和介绍。1940年,他走马上任国立音乐学院的首任院长,并很快提出了以“三四八”为黄钟标准音的建议,这是很专业的一个讲法。这个建议经过当时国民政府教育部音乐教育委员会通过后得以施行。
受到笃信佛教的祖母影响,他学会了在面对各种可能使人沦陷的虚荣时,心中自留一片净土,时刻保持对人生的清醒认识。而在此基础之上,他还曾撰写出版了《中国禅史》和《日本禅史》。
行走世间一个世纪,顾毓琇不断拓展着生命的领域,践行着人生的修行。心与行的修行铸就着他的生命,使得他的道路越走越宽。
1950年,已伴随战乱的中国度过半生的顾毓琇做出了一个选择,应母校麻省理工学院之邀担任客座教授,这一去竟开启了他长达半个世纪的海外漂泊生活。
顾毓琇虽然身处国外,却一心挂念着祖国,在旅居美国期间,写下了大量的怀乡思国的诗词。1957年,他在《蝶恋花》一词中写到“重阳更比重山远”,他只能在梦里湖山寻觅遍,足见他的爱国思乡情切。
后来有人曾记载,就在他加入美国国籍以后两个月,美国前总统尼克松首次访问中国后不久,应周恩来总理的邀请,他毅然决然地冒险飞回了中国。其间辗转经过伦敦、香港,回到了阔别24年的故土。中美建立外交关系以后,他回国的次数越来越多,也为国家的建设不断献计献策。
由于长时间生活在海外,顾毓琇的形象在过去的半个世纪中渐渐淡出于国人的视线,所以提到这位旷世奇才,当下的大部分年轻人可能感到陌生。然而,作为一位曾经辛勤耕耘的老师,他的学生并没有忘记他。“重教尊师新地天,艰辛攻读忆华年。微分运算功无比,耄耋恢恢乡国篇。”这首满含崇敬之情的诗是顾毓琇的一位学生写给他的,这位学生就是前国家主席江泽民。
2002年9月9日,顾毓琇走完了他长达一个世纪的人生。作为世纪老人,他堪称是一位文理通融、博学多才的传奇式人物。海内外媒体称誉他是“电机权威、教育专家、文坛耆宿、桂冠诗人、话剧先驱、古乐泰斗、爱国老翁”,这28个字深刻地概括了他一生的风采和传奇。
(摘编自《中国青年报》2013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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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毓琇(1902年12月24日-2002年9月9日),他是国际上公认的电机权威和自动控制理论的先驱。1927年,曾获得国际上素有电机与电子领域“诺贝尔”奖之誉的“蓝姆”金质奖章(Lammer Medal)。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1929年,顾毓琇从美国学成归国以后,一面从事电机工程教学和教育行政工作,一面用文字为民族呐喊,表达自己的爱国之心。 |
B.顾毓琇一生都生活在中国的各种矛盾爆发的混乱时期,“辛亥革命”“抗日战争”等让古老的中国没有片刻安宁,而他的心也没有安宁过。 |
C.顾毓琇是明代东林书社领袖顾宪成的后代,他的祖母是秦观后人,而母亲则是王羲之的后裔,他的家庭有着令人羡慕的优美家风。 |
D.1902年12月24日,顾毓琇诞生于无锡学前街的一所书香老宅,小时候就被认为是神童,在随后的一个世纪里,他漫步学海诗坛,研习文理珠玑。 |
E.美国前总统尼克松首次访问中国以后,顾毓琇终于回到了魂牵梦萦的祖国;其后,他回国的次数越来越多,为国家的建设不断献计献策。
(2)顾毓琇被称为“旷世奇才”,他的才能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3)顾毓琇的人格魅力是他被人推崇的一个重要原因。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4)顾毓琇的人生经历与成就给予我们什么启示?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认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青龙偃月刀
何爹剃头几十年,是个远近有名的剃匠师傅。无奈村里的脑袋越来越少,包括好多脑袋打工去了,好多脑袋移居山外了,好多脑袋入土了,算一下,生计越来越难以维持——他说起码要九百个脑袋,才够保证他基本的收入。这还没有算那些一头红发或一头绿发的脑袋。何爹不愿趋时,说年青人要染头发,五颜六色地染下来,狗不像狗,猫不像猫,还算是个人?他不是不会染,是不愿意染。师傅没教给他的,他绝对不做。结果,好些年青人来店里看一眼,发现这里不能焗油和染发,更不能做负离子和爆炸式,就打道去了镇上。
何爹的生意一天天更见冷清。我去找他剪头的时候,在几间房里寻了个遍,才发现他在竹床上睡觉。
“今天是初八,估算着你是该来了。”他高兴地打开炉门,乐滋滋地倒一盆热水,大张旗鼓进入第一道程序:洗脸清头。
“我这个头是要带到国外去的,你留心一点剃。”我提醒他。
“放心,放心!建伢子要到阿联酋去煮饭,不也是要出国?他也是我剃的。”
洗完脸,发现停了电。不过不要紧,他的老式推剪和剃刀都不用电——这又勾起了他对新式美发的不满和不屑:你说,他们到底是人剃头呢,还是电剃头呢?只晓得操一把电剪,一个吹筒,两个月就出了师,就开得店,那也算剃头?更好笑的是,眼下婆娘们也当剃匠,把男人的脑壳盘来拨去,耍球不是耍球,和面不是和面,成何体统?男人的头,女子的腰,只能看,不能挠。这句老话都不记得了么?
我笑他太老腔老板,劝他不必过于固守男女之防。
“好吧好吧,就算男人的脑壳不金贵了,可以由婆娘们随便来挠,但理发不用剃刀,像什么话呢?”他振振有词地说,剃匠剃匠,关键是剃,是一把刀。剃匠们以前为什么都敬奉关帝爷?就因为关大将军的工夫也是在一把刀上,过五关,斩六将,杀颜良,诛文丑,于万军之阵取上将军头颅如探囊取物。要是剃匠手里没有这把刀,起码一条,光头就是刨不出来的,三十六种刀法也派不上用场。
我领教过他的微型青龙偃月。其一是“关公拖刀”:刀背在顾客后颈处长长地一刮,刮出顾客麻稣稣的一阵惊悚,让人十分享受。其二是“张飞打鼓”:刀口在顾客后颈上弹出一串花,同样让顾客特别舒服。“双龙出水”也是刀法之一,意味着刀片在顾客鼻梁两边轻捷地铲削。“月中偷桃”当然是另一刀法,意味着刀片在顾客眼皮上轻巧地刨刮。至于“哪叱探海”更是不可错过的一绝:刀尖在顾客耳朵窝子里细剔,似有似无,若即若离,不仅净毛除垢,而且让人痒中透爽,整个耳朵顿时清新和开阔,整个面部和身体为之牵动,招来嗖嗖嗖八面来风。气脉贯通和精血涌跃之际,待剃匠从容收刀,受用者一个喷嚏天昏地暗,尽吐五腑六脏之浊气。
何师傅操一杆青龙偃月,阅人间头颅无数,开刀,合刀,清刀,弹刀,均由手腕与两三指头相配合,玩出了一朵令人眼花缭乱的花。一把刀可以旋出任何一个角度,可以对付任何复杂的部位,上下左右无敌不克,横竖内外无坚不摧,有时甚至可以闭着眼睛上阵,无需眼角余光的照看。
一套古典绝活玩下来,他只收三块钱。
尽管廉价,尽管古典,他的顾客还是越来越少。有时候,他成天只能睡觉,一天下来也等不到一个脑袋,只好招手把笑花子那流浪崽叫进门,同他说说话,或者在他头上活活手,提供免费服务。但他还是决不焗油和染发,宁可败走麦城也决不背汉降魏。大概是白天睡多了,他晚上反而睡不着,常常带着笑花子去邻居家看看电视,或者去老朋友那里串门坐人家。从李白的“床前明月光”,到白居易的“此恨绵绵无绝期”,他诗兴大发时,能背出很多古人诗作。
三明爹一辈子只有一个发型,就是刨光头,每次都被何师傅刨得灰里透白,白里透青,滑溜溜地毫光四射,因此多年来是何爹刀下最熟悉、最亲切、最忠实的脑袋。虽然不识几个字,三明爹也是他背诗的最好听众。有一段,三明爹好久没送脑袋来了,让何爹算着算着日子,不免起了了疑心。他翻过两个岭去看望老朋友,发现对方久病在床,已经脱了形,奄奄一息。
他含着泪回家,取来了行头,再给对方的脑袋上刨一次,包括使完了他全部的绝活。三明爹半躺着,舒服得长长吁出一口气:“贼娘养的好过呀。兄弟,我这一辈子抓泥捧土,脚吃了亏,手吃了亏,肚子也吃了亏呵。搭伴你,就是脑壳没有吃亏。我这个脑壳,来世……还是你的。”
何爹含着泪说:“你放心,放心。”
光头脸上带着笑,慢慢合上了眼皮,像睡过去了。
何爹再一次张飞打鼓:刀口在光亮亮的头皮上一弹,弹出了一串花,由强渐弱,余音袅袅,算是最后一道工序完成。他看见三明爹眼皮轻轻跳了一下。
那一定是人生最后的极乐。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A.“男人的头,女子的腰,只能看,不能挠”“理发不用剃刀,像什么话呢”等语言反映出何爹思想意识中也有着落后、守旧的一面,使这个有着精湛技艺的剃头匠形象更加鲜活和丰满。 |
B.第一段中说“好些年青人来店里看一眼,发现这里不能焗油和染发,更不能做负离子和爆炸式,就打道去了镇上” 含蓄地表达了作者对现在的年轻人不热爱祖国传统文化而是一味追求时髦、崇洋媚外的不满。 |
C.文章中间部分极力描写何爹的青龙偃月刀和他神乎其技的青龙偃月刀法。作者用了刮、弹、铲、削、剔等一系列的动词,表现了何爹剃头技艺的精湛,一把剃刀用得跟关羽耍大刀一样出神入化。 |
D.在小说最后一部分里,作者通过描写病笃的三明爹在何爹给他剃头时的动作、神态和语言,进一步从侧面表现出何爹剃头技艺的高超。 |
E.文章以自然朴实的语言,真诚地礼赞了传统文化中值得发扬的优秀面,并且表现了作者对于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中所处的尴尬地位及日后走向的深切忧虑。
(2)何爹这一人物形象具有哪些特点?请结合文章简要概括。
(3)文章最后详写何爹最后一次给三明爹剃头的情节有何作用?
(4)怎样看待何爹“宁可败走麦城也绝不背汉降魏”的这种坚持?面对传统技艺的衰落,你对当今逐渐失势的传统文化有何思考?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下一代触屏手机什么样?
不管触屏手机多么方便,有一点你不能不承认:你手指下的东西,一支笔也罢,一片树叶也罢,摸起全像玻璃。因为目前的触屏技术,还无法赋予虚拟物体以真实的质地感。人有5种感觉,但在手机和平板电脑上,目前充分实现的只有视觉和听觉,对触觉的模拟还处于初步阶段,味觉和嗅觉则还完全没有。
下一步我们将有望进入超级触屏的时代。未,虚拟事物将更加逼真地呈现在你的面前,对它们的操作几乎可以跟操作真实物体相媲美。在指尖这么小的方寸之地,如何才能实现这一点呢?唯有借助触幻觉。
有一种触幻觉叫电振动,这一现象是在1 9 5 3年偶然发现的。一天,美国化学家爱德华一马琳克洛德接触了一个黄铜制的插座,他注意到,当灯亮时,其表面给人的感觉好像要粗糙些。通过进一步的实验,他发现正是微羁的交流电导致了这种幻觉。我们知道,交流电以某种精确的频率振荡。当你把手指放在通交流电的屏幕上,由于静电吸引,在你手指皮肤下面就有电荷堆积起。电荷的数量将随着交流电一起振荡,所以在你手指和屏幕之间的静电吸引力也随着时间变化。当手指在屏幕上移动时,这个静电力将吸住你手指的皮肤,阻碍它移动:由于静电力是周期性变化的,这将诱导你手指上的皮肤也发生周期性振动。这种轻微的振动将会被手指上的触觉感受器探测到。由于这类皮肤的振动本质上跟手指滑在像木头、砂纸等毛糙物体表面时的感觉是一样的。所以大脑就把它解释成了你在触摸质地粗糙的物体。
2010年,美国一位工程师利用电振动制造触幻觉的原理开发了一款具有虚拟质地感的触屏,可以安装在自动取款机、手机上。测试表明,一般说,高频电流比起低频电流会让屏幕摸起更光滑些。比如,当电流频率在400赫兹时,屏幕摸起像一张纸,而在8 0赫兹时,则像凹凸不平的皮革。原则上,设计者还可以用这个效应设计具有不同质地感的网页或者应用程序。例如,我们可以把电子书的页面做成像真实的纸张一样粗糙。当然了,这种虚拟的质地感目前让人感觉还不太自然,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未的手机或者ipad上,任何囹标再不会摸起千篇一律都像玻璃了。
在现实世界中,一个装满东西的筐总比没装东西时提起更加费劲些。可是在触屏手机或平板电脑上,一个文件夹不论空的还是满的,用指尖拖动起并没有区别。这说明,目前的触屏比起真实世界还缺少一样元素:力感。
美国科学家伊德.科格特正致力于改进虚拟键盘,使它用起感觉更像真实的键盘:当你按下一个键的时候,你的手指会感到有一股轻微的抵挡力。科格特的设计也用到了电振动的原理。他设计的振动发生在两个方向:垂直于屏幕的方向和沿屏幕的水乎方向。所以,最后的效果是两个方向上的振动之合力。我们只要事先把两个振动调整到合适的“步调”(在物理学上称为相位),这股合力就可以把手指一瞬间推向左边,一瞬间推向右边。由于振动频率非常高,我们最后所能感觉到的平均效果是,手指在垂直方向遇到了一股阻力。经测量,这个力大约7 0毫牛顿,大致相当于按下一个真实的键时所受的抵抗力。通过这种技术,我们就可以在虚拟键盘上获得真实的按键体验。
总而言之,未触屏技术将极大地改变我们跟数字世界打交道的方式。对于信息,我们将不仅局限于看和听,还可以触摸。在真实世界日益虚拟化的同时,虚拟世界却日益真实化了。
(选自《大科技科学之谜》2013年第1期,有删改)下列关于“触幻觉”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借助触幻觉,在触摸屏上,你手指下的任何东西,无论是看、听,还是摸、闻,都可以像一件真实的物品。 |
B.在指尖大小的地方,要达到对虚拟事物的操作与操作真实物体差不多的效果,唯有借助触幻觉。 |
C.灯亮时插座表面好像变粗糙了,手指放在通交流电的屏幕上移动时会感受到轻微的震动,都可以表明正是交流电导致触幻觉的产生。 |
D.2010年,美国一位工程师利用电振动制造触幻觉的原理开发了一款可以安装在自动取款机、手机上的具有虚拟质地感的触屏。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人有5种感觉,但在手机和平板电脑上,目前充分实现的只有视觉和听觉,味觉和嗅觉还完全没有,而对触觉的模拟已经开始。 |
B.由于大脑能把手指皮肤的周期性振动解释成你在触摸质地粗糙的物体,所以这类皮肤的振动本质上跟手指划过毛糙物体表面时的感觉是一样的。 |
C.一般来说,高频电流比起低频电流会让屏幕摸起来更光滑些。设计者可以用这个效应来设计具有不同质地感的网页或应用程序。 |
D.在触屏手机或平板电脑上,一个文件夹不论空的还足满的,用指尖拖动起并没有区别。这说明目前的触屏技术还无法让人产生力感。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准确的一项是()
A.在即将到的超级触屏时代,触屏手机将极大地丰富人们的触觉体验,使人们对虚拟事物的操作跟操作真实物体毫无差别。 |
B.科格特设计的振动发生在两个方向:垂直于屏幕的方向和沿屏幕的水平方向。而我们最后所能感觉到的平均效果是,手指在水平方向遇到了一股阻力。 |
C.在真实世界日益虚拟化的同时,虚拟世界却日益真实化了。因此,未来的世界将不会再有虚拟与真实的区别。 |
D.目前,利用电振动制造触幻觉的原理开发的具有虚拟质地感的触屏,它的虚拟质地感让人感觉还不太自然,有待进一步完善。 |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文后小题。
期待
师 陀
在这条街上,我忽然想起徐立刚的父亲徐大爷同徐立刚的母亲徐大娘了。徐立刚是我少时的游伴,据说早已在外面一个无人知道的地方被枪杀了。
我站在他们家门前想敲门。好几回我伸出手又缩回来,忍不住去看街上。云霞的反光更淡下去;猪仍旧在寻觅食物;孩子早已跑过;卖煤油的木鱼声越来越急,越响越远。街上没有人了。
“砰,砰”终于我敲门,随后,一阵更深的静寂。门闩响着,门呻吟着开了。步履艰难的两位老人出现在门前。
“哦,马叔敖,真的是你吗?”两个老人同时喊,“进来,进来,别站在外面。你怎么不先捎个信来?”我没有办法说明他们多快活。他们说着同时奔出来,鸡被惊吓得满院子跑,他们也顾不得管了。
我们全坐下来。
“听说你也一直没在家,这些年你都在什么地方?你看见过立刚没有?接到过他的信没有?”她的老眼游疑不定地转动着,随即加上一句。说着她站起来,一件别的事情分明又引动她了。
“你又……”徐大爷可怜地瞧着他的老伴,从他的神色上,又很容易看出他在向她乞求。
徐大娘干脆回答他:“你别管。又不是你一个人认得字。”
“可你这是干什么呀?你这是?”在绝望中,老头子的声音差不多变成了呜咽。现在我仔细地观察徐大爷,徐大爷也老得多了,比起徐大娘,我要说他更老了。他的眼睛也就更加下陷,在昏暗中看去像两个洞;头发更少更白,皱纹同样在他脸上生了根,可是比他的老伴徐大娘更瘦,更干枯,更惨淡;衣服是破旧的,要不是徐大娘催逼,穿上后决不会想到换的;纽扣——自然是早晨忘记了,上面的两颗他没有扣上。精神上的负担给人的影响有多大呀,徐大爷在我对面几乎始终没有做声,眼睛茫然向空中瞅着,慢吞吞地吸着烟。烟早就灭了,可是他并没有注意。
徐大娘可不理他,一直朝里边去了。一会儿,徐大娘回到网凳上,手里拿个布包,一个一层一层用布严密包起来的包裹。“这是立刚的信。”她说,一面把布包打开。
徐大娘小心翼翼地将布包打开,剥开一层又是一层。最后有几封被弄污、被摸破的旧信从里头露出来了,人们很容易看出好几年来她都谨慎地保存着,郑重地锁在柜子里,每遇见识字的她就拿出来,它们曾经被无数的手摸过,无数次被打开过。
“你看这一封,”她从其中拣出一封顶龌龊的。“他怎么说?”
我忍着苦痛把信接过来。这一封是从一个煤矿上寄来的,虽然我很不情愿,也只得存着为了满足一个孩子的心情从信封里抽出信纸,慢慢地读着,生怕漏了一个字……
这些信的内容徐大娘大概早已记熟了,只要看信封上的记号她就准知道里面说什么了,但是她的老眼仍旧毫不转瞬地盯着我,留心听每一个字,好像要把它们捉住。很可能,这些字在她听去一遍比一遍新鲜。
于是第二封,从湖北一所监狱里寄来的。
“好几年前,”她叹息说,“他蓦地写了这封信,叫家里给他兑钱。”
第三封,最后的没有发信地址的一封——
我念着,手不住地抖着,这简直就是一封……,唉……
“他为什么说不回来了呢?”徐大娘怀疑地问我,“一千个好不如一个好,外面再好总没有家里好。”
大家都不做声。她的目光转到别处,望着空中,泪源源滚到老皱的脸上来。她哽咽着,颤巍巍地举起手去擦眼泪。
难言的悲恸,强迫我走开。我的眼睛转向旁边,看见桌子在我进来之前已经抹光,桌面上整齐地摆着四双筷子,先前我没有注意。这当然不是给我摆的。
“你们有客吗,徐大爷?”我低声问,打算作为告辞的理由。
徐大爷始终沉浸在他自己的哀愁中,不可知的思想中,或幻梦中。
“没有,没有客。”
老人抬起头来懵懂地瞅着我,后来终于明白我的意思,翘翘下巴指着筷子,用几乎听不见的干哑声音说:“那一双是我外甥女的,她来住几天。这一双是……是她给他放的。”
请想想两个老人的惊慌吧,当我终于硬着头皮站起来向他们告辞的时候。
天不知几时黑下来了。我穿过天井,热泪突然滚到脸上,两个老人从后面追上来,直把我送出大门。
两个老人继续留在门口,许久许久,他们中间的一个——徐大爷在暗中叹了口气;他们中间的另一个——徐大娘说城门这时候大概落了锁了。
一九四一年十月四日
(选自《果园城记》,有删改)文中画线的句子所描写的环境有何特点?其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他们中间的一个——徐大爷在暗中叹了口气;他们中间的另一个——徐大娘说城门这时候大概落了锁了。”这句话体现了徐大爷和徐大娘怎样的复杂情感?
本文题为“期待”,如何理解其内涵?有什么作用?
有人说,师陀的小说单纯而又复杂。请结合这篇小说的环境、人物、情节分别探究这句话的具体内涵。
现代文阅读
远去了,母亲放飞的手
刘心武
从1950年到1959年,我8岁到17岁。家里平时就我和母亲两人。回忆那10年的生活,母亲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对我的哺育,都是非同寻常的。
物质上,母亲自己极不重视穿着,对我亦然,有得穿就行了;用的,如家具,也十分粗陋。但在吃上,那可就非同小可了,母亲做得一手极地道的四川菜,且不说她能独自做出一桌宴席,令父亲的那些见过大世面的朋友交口称誉,就是她平日不停歇地轮番制作的四川腊肠、腊肉等,也足以叫邻居们啧啧称奇。有人就对我发出警告:“你将来离开了家,看你怎么吃得惯啊!”但是母亲几乎不给我买糖果之类的零食,偶尔看见我吃果丹皮、关东糖之类的零食,她总是要数落我一顿。母亲坚信,一个人只要吃好三顿正经饭,便可健康长寿,并且那话里话外,似乎还传递着这样的信念:人只有吃“正经饭”才行得正,吃零嘴意味着道德开始滑落——当然很多年后,我才能将所意会到的,整理为这样的文句。
母亲在饮食上如此令邻居们吃惊,被一致地指认为对我的“娇惯”和“溺爱”。但跟着还有令邻居们吃惊的是,我家是大院中有名的邮件大户。如果那几十种报刊都是我父亲订的,当然也不稀奇,但我父亲其实只订了一份《人民日报》,其余的竟都是为我订的。就有邻居大妈不解地问我母亲:“你怎么那么舍得为儿子花钱啊!你看你,自己穿得这么破旧,家里连套沙发椅也不置!”母亲回答得很坦然:“他喜欢啊!这个爱好,尽着他吧!”
1959年,我被师范专科学校录取,勉勉强强地报了到。我感到“不幸中的万幸”是,这所学校就在市内,因此我觉得还可以大体上保持和上高中差不多的生活方式——晚上回家吃饭和睡觉。我满以为,母亲会纵容我“依然故我”地那样生活。但是她却给我准备了铺盖卷和箱子,显示出她丝毫没有犹豫过。母亲不仅把我“推”到了学校,而且,也不再为我负担那些报刊的订费,我只能充分地利用学校的阅览室和图书馆。
1960年春天,有一个星期六我回到家中,进门就发现情况异常,仿佛在准备搬家似的……果不其然,父亲奉命调到张家口一所军事院校去任教,母亲也随他去。我呢?父亲和母亲都丝毫没有犹豫地认为,我应当留在北京。问题在于:北京的这个家,要不要给我留下?如果说几间屋都留下太多,那么,为什么不至少为我留下一间呢?但父亲却把房子退了,母亲呢,思想感情和父亲完全一致,就是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我应当开始完全独立地生活。父亲迁离北京后的那周的星期六下午,我忽然意识到我在北京除了集体宿舍里的那张上铺铺位,再没有可以称为家的地方了!我爬上去,躺到那铺位上,呆呆地望着天花板上的一块污渍,没有流泪,却有一种透彻肺腑的痛苦,难以言说,也无人可诉。
1966年春天,我在北京一所中学任教。就在那个春天,我棉被的被套糟朽不堪了,那是母亲将我放飞时,亲手给我缝制的被子。它在为我忠实地服务了几年后,终于到了必须更换的极限。于是我给在张家口的母亲写信要一床被套。这对于我来说是自然到极点的事。母亲很快寄来了一床新被套,但同时我也就接到了母亲的信,她那信上有几句话我觉得极为刺心:“被套也还是问我要,好吧,这一回学雷锋,做好事,为你寄上一床……”睡在换上母亲所寄来的新被套里,我有一种悲凉感:母亲给儿子寄被套,怎么成了“学雷锋,做好事”,仿佛是“义务劳动”呢?现在我才醒悟,母亲那是很认真很严肃的话,就是告诉我,既已将我放飞,像换被套这类的事,就应自己设法解决。她是在提醒我,“自己的事要尽量自己独立解决”。
母亲将我放飞以后,我离她那双给过我无数次爱抚的手是越来越远了,但她所给予我的种种人生启示,竟然直到今天,仍然能从细小处,挖掘出珍贵的宝藏来……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下列理解不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A.这是一篇回忆性的散文,作家刘心武主要通过回忆生活中母亲对自己的种种关心和照顾,表现了母亲对儿子的浓浓的舐犊深情。 |
B.文中的母亲在对待孩子的问题上有独到之处,她不是把孩子紧紧护在自己的羽翼之下,而是将孩子“放飞”,只有敢于“放飞”,孩子将来才会真正有出息。 |
C.对于母亲给予的爱,作者并不是当时就理解的,而是在经历过种种的人生体验之后,才能领悟到这种高层次的母爱。 |
D.作者写自己被母亲“放飞”后的种种痛苦感受,描绘了自己心灵成长的艰辛,写作的目的是告诉我们,真正的母爱,就是能为子女作长远打算的爱。 |
E.本文文字朴实无华,虽然没有用华丽的辞藻来歌颂母亲,却能使读者从字里行间感受到母子之间那种浓郁的深情。(1)文章的结尾一段“母亲将我放飞以后……”其中“放飞”一词在文中的意思是什么?
(2)文中共写了几次“放飞”,请作简明概括。(1)“他喜欢啊!这个爱好,尽着他吧!”这句话在文中的意思是什么?
(2)母亲注重孩子的饮食,对衣着和家中摆设却毫不讲究,却给孩子订“几十种报刊”,你能从中悟出母亲的“育子”之道吗?作者认为母亲“所给予我的种种人生启示,竟然直到今天,仍然能从细小处,挖掘出珍贵的宝藏来”,请结合全文,谈谈母亲给予了“我”哪些人生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