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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徜徉于迷蒙烟雨中
几场淅淅沥沥的春雨舒舒缓缓地撩开了这座江南古城的春韵序幕。
尚是看那雨,在回廊抑或露天里小站一会,便觉丝丝雨意温润心间。这趟子,雨是飘的,轻盈盈、慢悠悠。你看不见它,也听不到沙沙的雨声,但一会儿你就感觉有什么被濡湿了,发梢、衣襟、袖口、脸庞……湿润润的凉。你好奇地驻足,不觉抬头凝视天空,一片迷蒙,淡淡的白,哪里来的雨啊,低头一看,脚下的青石板路已是潮湿湿的一片了。
幽静的古平江路褪去了昔日的嚣躁,被春雨轻轻涂抹了一层湿意。沿路粉墙黛瓦间,有一株半株桃花从院落里探出头来,那花瓣似刚从王维的水墨画里调出来的,也带着湿意。兴致浓了,伸出手去,什么也没有,只感觉手心里像被什么轻轻挠着似了,痒痒的、酥酥的。你终于欣喜不已,我逮着这春雨了。它像是新生的婴儿,柔柔嫩嫩、俏俏皮皮的。
这样的无骨雨时飘时停,下得再密一些,便可看到细雨如针,斜织空中。落在河面上,画起了圈圈点点的涟漪,仿佛万千绣娘的玉手在如带的河流上绣起了苏锦。
如是细雨,最为繁华的观前街是不去的,名甲天下的拙政园亦是少去了。它们蜚声于外,难免人迹喧嚣。偏爱在这寂静的古平江路默默闲走,听着雨声跫音,望着那一排排毗邻的老宅,姑苏城两千五百年的历史余韵仿佛穿越岁月的尘埃,渐渐氤氲继而弥散在这江南烟雨中了。随意拐进路边的一座老宅,都可以触摸到吴地深厚的文化底蕴。相传原为皇家粮库的李坤堂宅,一落三进,精致的砖雕门楼题额“燕翼贻谋”,庄严、肃穆。倚墙而立,静静感受,似乎有重重影幻在眼前掠过。几许足音,成篇的故事最后都如这纷扬的细雨,一滴滴融入历史的河流里。惟有这青砖墨瓦、飞檐翘角、清幽小巷记下了曾经的踪迹。水,苏州的魂呵,置身其间,仿佛一脚迈入了吴文化的历史长卷,恍恍然的,现代生活的烦躁都幽幽地隐匿在身后了。
缓缓地踱步在这青石板路上,雨滴把石板路洗得光亮。凝眸回望古平江路两侧伸出的众多悠长悠长的小巷,驻足巷口,优雅、轻柔的评弹曲调不知是从哪扇门扉镂窗里飘逸出来。曾以三国东吴都督周瑜和宋代武状元周虎一度居此而闻名的萧家巷,巷虽小但多深宅大院,古迹亦多。推门而入,凝重的人文气息扑面而来。不同的大宅,呈现着姑苏城不一的历史画面。在这里,一花一草,一墙一巷都是那么轻易地让你跌落进这座江南古城的风韵里。这巷弄就是姑苏城的条条血脉啊。
而今,漫步在这平江路,独自徜徉在这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里,我亲近到了孕育我、给予我个体精神血脉的母亲!听母亲轻语,感母亲之体温,千回百回,忘却了归路。
(选自《沙地》2008年第2期,有删节)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A.文章开篇写姑苏城的细雨,为全文营造了一层迷蒙的湿意,展示出古老的苏州城穿越岁月尘埃的独特魅力。
B.作者以雨作为贯穿全文的主线和叙述抒情的载体,因雨而思,因雨生慨,巧妙地表达出了自己对春雨的真切感悟。
C.文中对李坤堂宅、萧家巷的描写,突出了古老的苏州城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增强了文章的文化韵味。
D.第六段写评弹曲调不知从哪扇门扉镂窗里飘逸出来,表达了作者在这样一个烟雨迷蒙天迷失精神寄托的痛苦之情。

E. 作者在文章末尾将古老的苏州城称作自己的母亲,表达了对这座底蕴深厚的城市的崇敬与感激之情。
江南春雨有着怎样的特点?
“如是细雨,最为繁华的观前街是不去的,名甲天下的拙政园亦是少去了”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联系全文,试探究“漫步在这平江路,独自徜徉在这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里,我亲近到了孕育我、给予我个体精神血脉的母亲”的丰厚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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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习题。(共15分)
渐行渐远的自行车杨树荫
清晨,太阳正在升起。
整洁的街道,幽雅宁静。粗壮的梧桐树,枝叶茂密,偶尔一阵凉风,让人神清气爽。
里弄,小巷,胡同口,一辆一辆的自行车,响着清脆的铃声,鱼贯而出,在宽阔的大街上,汇聚成浩荡的车流,来来往往,时有分流,又不断地合流。
城市苏醒了,新的一天开始了。
这是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在中国各处都能见到的城市图景。只是这幅图景,已恍惚成了遥远的过去。如今的街道,早已是另一番景象。
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自行车进入寻常百姓家。上海产的“永久”牌、“凤凰”牌自行车,天津产的“飞鸽”牌自行车,轻盈简洁,是浩浩荡荡的自行车王国里的主力军,中国人踏着自行车开始了自己的人生之路。
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在中国竟有着长久不变的形态。首先是价格不变,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凭票供应,到八九十年代的随处可买、随时能买,自行车的价格始终在100多元一辆,普通的工薪阶层买得起;其次,外形也不变,它的构造始终是一个车身、两只轮子,“操纵在两足之间”,只要凭着自己的力气,便能轮转车行。
自行车以自己的朴素、朴实,遍布城乡,中国人离不开自行车,自行车也一无所求地任人使用。车轮滚滚,竟然滚出了一个自行车文化。
自行车不疾不徐,正是其奥妙所在。疾者,即与凶险同行,一旦失控,便会头破血流;徐者,即无法行进,也会车弯人倒。不疾不徐,循势而进,这是自行车的前进方式,其实也是做人的前进方式。世间之事,快不得,慢不得,不疾不徐之为上。
自行车唯力而行,这又是其魅力所在。自行车的速度是人踩踏出来的,脚踏轮转,一分脚劲方有一分速度。人踏着车,争到了速度,却也造就了人的体能与毅力。物质社会,既要借助物质,又要唯力而行,尽力而为,此是人在物质世界的存亡之道。
自行车谦卑处世,这更是它的品德所在。它不横冲直撞,不强凶霸道;无论大路、小路、田间的路,只要有路,它都能依路而行;它卑微而立,在大千世界,只需微薄的一席之地;它供人役使,却无所索求;它给人方便,却不污染人间;它简洁朴实,没有贫富的差距,让骑车人心态平和。
自行车是人们漫长岁月的坚守者,艰难行程的助推器,它陪伴中国人缓慢却不停顿地从贫困通往富裕,直到汽车进入普通人家。而今,自行车竟然淡出了中国人的视野,渐渐地远去。
中国人已经不会安于自行车的速度,也不看重自行车的价值。汽车成为社会的新贵、新宠,铺天盖地,不可一世,并且很快取得了自行车从未享有过的地位:一条一条道路由它驰骋,一片一片空间由它占有。飞驶而来、绝尘而去的汽车,根本不会把自行车放在眼里。
高速的公路,疾驰的汽车,凡是路,都被汽车所占。汽车又堵住了路,路堵、车堵、人心也堵。一心求快的中国人又不安于汽车的速度,磁悬浮速度、高铁速度,接连问世,震撼人心。中国人只想快,甚至想飞腾起来,总想走在世界的最前列。
自行车,已然是交通工具中的弱者,它不断地被边缘、被贬值。一个视速度为强势的时代,自行车的命运可想而知。
在技术进步的时代,我们不必为传统器具的衰落而悲哀,万物优胜劣汰,自有其客观的规律。与汽车相比,自行车的速度自然落后了许多。然而人世间,并非越快越好,倘若物质飞速地发展,而人的灵魂跟不上,岂不险乎?倘若人的灵魂、人的生命就得慢慢地行进,如此的快速,岂不悲乎?
其实,世上并非都在追求速度,丹麦、挪威诸国,人均收入和现代化水平都居世界之前,可谓十足的富裕国家,却照例是自行车不少于汽车,也不弱于汽车。宽广的大街上,有专设的通道让自行车自由而行,还有专门的交通法规保护自行车。人们依旧喜爱自行车,依旧每天踏着自行车上下班,包括部长、市长和白领阶层。自行车不仅让他们骑出了一个洁净的天地,也骑出了一个体魄强健的民族。
然而,我们已经上了快速的轨道,人们崇尚快,追求快,一切都想快,再也慢不下来了。
渐渐远去的自行车,留下的只是遥远的记忆。
结合全文,说说文章第一到第四段的作用。
文章第8段写到“车轮滚滚,竟然滚出了一个自行车文化”,请联系全文概括“自行车文化”的主要内涵。
请你选择角度,赏析文章划线句子。
你对“自行车渐行渐远”这一现象有什么看法?结合文意,分点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习题。(共6分)
譬如罢,我们之中的一个穷青年,因为祖上的阴功(姑且让我这么说说罢),得了一所大宅子,且不问他是骗来的,抢来的,或合法继承的,或是做了女婿换来的。那么,怎么办呢?我想,首先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拿来”!但是,如果反对这宅子的旧主人,怕给他的东西染污了,徘徊不敢走进门,是孱头;勃然大怒,放一把火烧光,算是保存自己的清白,则是昏蛋。不过因为原是羡慕这宅子的旧主人的,而这回接受一切,欣欣然的蹩进卧室,大吸剩下的鸦片,那当然更是废物。“拿来主义”者是全不这样的。
他占有,挑选。看见鱼翅,并不就抛在路上以显其“平民化”,只要有养料,也和朋友们像萝卜白菜一样的吃掉,只不用它来宴大宾;看见鸦片,也不当众摔在茅厕里,以见其彻底革命,只送到药房里去,以供治病之用,却不弄“出售存膏,售完即止”的玄虚。只有烟枪和烟灯,虽然形式和印度,波斯,阿剌伯的烟具都不同,确可以算是一种国粹,倘使背着周游世界,一定会有人看,但我想,除了送一点进博物馆之外,其余的是大可以毁掉的了。还有一群姨太太,也大以请她们各自走散为是,要不然,“拿来主义”怕未免有些危机。
总之,我们要拿来。我们要或使用,或存放,或毁灭。那么,主人是新主人,宅子也就会成为新宅子。然而首先要这人沉着,勇猛,有辨别,不自私。没有拿来的,人不能自成为新人,没有拿来的,文艺不能自成为新文艺。
选文第二段主要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请具体分析。
选文末段对新主人有定义,要“沉着,勇猛,有辨别,不自私”。请在选文首段中找出与“有辨别的新主人”相反的形象,并简析其相关特征。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习题。(共9分)

……虽然我只需要两双,我却向他定做了三双;我很快就离开了那里。我有一种难以描述的感觉,以为他的心里把我看成对他存坏意的一分子;也许不一定跟他本人作对,而是跟他的靴子理想作对。我想,人们是不喜欢那样的感觉的;因为过了好几个月以后,我又到他的店铺里去;我记得,我去看他的时候,心里有这样的感觉:“呵!怎么啦,我撇不开这位老人——所以我就去了!也许会看到他的哥哥呢!”
因为我晓得,他哥哥很老实,甚至在暗地里也不至于责备我。
我的心安下了,在店堂出现的正是他的哥哥,他正在整理一张皮革。
“啊!格斯拉先生,”我说,“你好吗?”
他走近我的跟前,盯着看我。
“我过得很好,”他慢慢地说,“但是我哥哥死掉了。”
我这才看出来,我所遇到的原来是他本人。但是多么苍老,多么消瘦啊!我以前从没听他提到他的哥哥。我吃了一惊,所以喃喃地说:“啊!我为你难过!”
“的确,”他回答说,“他是个好人,他会做好靴子;但是他死掉了。”……“他失掉了另外一间铺面,心里老是想不开。你要做靴子吗?”他把手里的皮革举起来说,“这是一张美丽的皮革。”

过了一年多,我才又回到伦敦。我所去的第一个店铺就是我的老朋友的店铺。我离去时,他是个六十岁的人,我回来时,他仿佛已经七十五岁了,显得衰老、瘦弱,不断地发抖,这一次,他起先真的不认识我了。
“啊!格斯拉先生,”我说,心里有些烦闷,“你做的靴子好极啦!看,我在国外时差不多一直穿着这双靴子的;连一半也没有穿坏呀,是不是?”
他细看我这双俄国皮靴,看了好久,脸上似乎恢复了镇静的气色。他把手放在我的靴面上说:
“这里还合脚吗?我记得,费了很大劲才把这双靴子做好。”
我向他确切地说明:那双靴子非常合脚。
“你要做靴子吗?”他说,“我很快就可以做好;现在我的生意很清淡。”
我回答说:“劳神,劳神!我急需靴子——每种靴子都要!”
“我可以做时新的式样。你的脚恐怕长大了吧。”他非常迟缓地照我的脚形画了样子,又摸摸我的脚趾,只有一次抬头看着我说:
“我哥哥死掉了,我告诉过你没有?”
他变得衰老极了,看了实在叫人难过;我真高兴离开他。
面临变革,格斯拉“显得衰老、瘦弱”,甚至“不断地发抖”,选文中还有哪些内容表现他已衰老?
乙段选文末尾,身为格斯拉先生老朋友的“我”为何“真高兴离开他”?
小说中格斯拉兄、弟除了形象稍有差异之外,性格、品质几乎一样,能否将两者形象合二为一,只安排一个小说人物?请阐明你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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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秋一寸心,红楼无限情
2012年5月31日凌晨,95岁高龄的红学家周汝昌先生逝世。或许一生的喧嚣太多了,他选择安静地离开。“不开追悼会,不设灵堂,安安静静地走。”他留下这样的遗愿。
进入红学研究,多少是个偶然。那是1947年,在燕京大学读书的周汝昌收到兄长周祜昌寄至燕园的信函说,他看到胡适新近一篇谈《红楼梦》的文章,其中有敦诚与敦敏皆系曹雪芹生前挚友的新论说,嘱咐周汝昌帮忙查证。周汝昌遍查燕京大学图书馆,果然在敦敏诗集中发现了一首《咏芹诗》。周汝昌将这一发现撰写成文,发表在1947年12月5日《天津国民日报》上。没想到几天后,胡适就托人转交了一封给周汝昌的信,肯定鼓励这位在校大学生的研究。胡适此时已是学界“大拿”,又是“新红学”的开创者,他的来信让周汝昌“欣幸无已”。1948年,正埋头撰写《红楼梦新证》的周汝昌特意跑到胡适家中拜访。令周汝昌激动的是,胡适竟将珍藏多年的孤本《甲戌本石头记》慷慨地借给他翻阅。正因为这一段渊源,周汝昌常常被看做是胡适“红学”研究的关门弟子。
1953年,《红楼梦新证》出版。这部40多万字的“红学”研究著作引起轩然大波,因为在当时很少有人敢将《红楼梦》拔到那么高的地位——周汝昌将《红楼梦》与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但丁的《神曲》等世界名著相提并论,并大加赞赏。周汝昌把胡适、顾颉刚、俞平伯的“曹、贾互证”方法最大限度地、最完整地发挥出来。由于崇尚实证,他的每一个论点的提出都以充分丰富的文献资料为基础。又因为崇奉实录,他把全部实证工作都作为论证实录的手段。周汝昌的《红楼梦新证》乃至后来的“曹学”,其基本的方法论就是以历史上的曹家与小说中的贾府双向互证,在以历史材料推证小说本事的同时,又以小说情节反推历史,史学与文学合而为一。正是从《红楼梦新证》开始,“红学”实证研究开始体系化、专门化,后来它被称作“红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此年周汝昌35岁,因为这部书,他得以调任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成了学界“红人”。也由于这部书,他在后来的政治运动中变成了“资产阶级胡适派唯心主义”的“烦琐考证”的典型代表,被关进“牛棚”下放。由于周恩来的特殊关照,1970年9月重返北京。
周汝昌将“红学”构建为四大范畴,即曹学、版本学、脂学、探佚学。其晚年在探佚学发力颇多,在他数十部“红学”著作中,曾先后提出一系列探佚成果,观点令人耳目一新,但也招致不少异议。如他提出林黛玉系“沉湖而死”;“金玉奇缘”说的不是贾宝玉和薛宝钗,而是贾宝玉与史湘云等等。
1982年,周汝昌发表了《什么是红学》一文,在把人们呼吁的文学批评方法描述为“十六字真言”之后,干脆把文学性研究剔出“红学”的范围,他说:“红学显然是关于《红楼梦》的学问,然而我说研究《红楼梦》的学问却不一定都是红学„„不能用一般研究小说的方式、方法、眼光、态度来研究《红楼梦》。如果研究《红楼梦》同研究《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以及《聊斋志异》《儒林外史》等小说全然一样,那就无需红学这门学问了。”在把文学性研究剔出“红学”之外的同时,他也把自己剔出了主流“红学”的研究队伍。此后,他被喻为红学界的独行侠。他关于“红学”之界定、对红学史的回顾、对曹雪芹画像的考证等等,一次次地掀起了“红学”研究的争议。
从30岁开始,周汝昌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红学”,是红学界当然的王者。他被誉为“红学泰斗”,也被批作“闭门造车”,可谓毁誉参半。他六十余年间所走过的治红学之路,因偶然而生,又历经政治对学术氛围和学术方向的多次影响,终至晚年,既得到肯定、赞誉,身上罩着光环,亦受到讥嘲与攻击。
说不尽的《红楼梦》,道不尽的人与事。周汝昌梦在其中近七十年。梦未醒,人已去,花落水流红,谁解其中味?还是让老人家安安静静地走吧。
相关链接
周汝昌,幼少时即醉心欧楷笔法,20岁后又致力于唐人写经,深研《兰亭》后,得右军真脉, ,其“横逸飞动、作草如真”的周体法书,在众多书家中神采焕然。
周汝昌少年时期便热衷于古典诗词的创作,进入南开中学后,即研习宋词。燕大读书时,与顾随、张伯驹、钱钟书等都有唱和,其诗词功底颇得各位先生赏识。
百读红楼百动心,哪知春夜尚寒侵。每从细笔惊新悟,重向高山愧旧琴。
只有英雄能大勇,恨无才子效微忱。寻常言语终何济,不把真书换万金。
——周汝昌诗一首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红楼梦新证》一书的创作深得胡适的鼓励和帮助,这本书使周汝昌成为学界“红人”,也使他在政治运动中遭受迫害。
B.周汝昌研究红学的许多观点深受“大拿”的影响,他晚年提出的林黛玉“沉湖而死”等,就是在胡适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
C.周汝昌认为,“红学”中的文学性研究应与《三国演义》等小说的研究要区别开来,不能用一般研究的方式、方法、眼光、态度。
D.周汝昌的“红学”之路并非一帆风顺,他的“红学”研究方法虽得到一致认可,但他得出的结论却一直饱受争议。

E.周汝昌多才多艺、勤学善思又特立独行。研究红学,他一旦投身期间便矢志不渝,虽毁誉参半,但终难否认其红学泰斗的地位。
结合全文,周汝昌先生在红学研究方面的贡献有哪些?请分条慨括。(6分)
简析文章结尾“还是让老人家安安静静地走吧”一句在文中的作用。(6分)
纵观周汝昌的一生,这位大家身上体现了哪些优秀的品质?请结合全文及相关链接,谈谈你的理解。(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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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不要叫我妈妈
曾 颖
这个关于母爱的故事,是一个保安小兄弟讲的:
我是到帝豪小区当保安的第三天认识阿兰的。准确地说,应该是她主动来和我搭讪并请我吃苹果。这是我在这座富人住的小区中受到的最高礼遇。这里的其他住户,通常是车进车出,像害怕掉出冰箱的冰激凌一样地小心呵护自己,而保姆们,也因为忙或别的什么原因,不怎么爱搭理人。
从相貌和装束上看,阿兰也是保姆,但也许是来城里很久了,她的举止言谈和衣着,并不像其他小保姆那样,浑身上下要么是未谙世事的青涩感,要么就是急于摆脱以往的形象而用力过猛的装扮。她始终穿着一件洁白干净的衣服,套一双价格低廉但样式还算好看的皮鞋,浑身上下,散发出一股淡淡的香气,不是桅子花,便是黄桷兰或茉莉。她每次出现,都带着一个小男孩。小家伙白白胖胖一脸营养过剩的样子,他的衣着,永远是最新最时尚的衣裤。
我的工作,是看护小区的花园。花园占地几十亩,是小区的配套工程,里面有健身路径、游泳池、网球场,还有休闲娱乐广场和儿童游艺设施。我主要负责看门,及时将那些妄图混进去的刷鞋匠、破烂王、小商小贩和非小区住户阻挡在门外。
每天下午六七点,阿兰就会带着小胖胖准时来公园。阿兰永远穿着一身浅淡的衣服,而小胖胖,则像一个变身小精灵,身上的衣物和手中的玩具一天一个花样。小胖胖一来,就和孩子们一起去滑滑板车或扮游戏,阿兰就站在一旁,远远地看着孩子,像看一幕精彩的电影,随着他的表现而变换着表情。
我问阿兰:你的工资一定很高吧?看把孩子带得多好!
阿兰对此,总是含笑不答。
几个月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我和阿兰也混成了熟人,小胖胖每次见面,隔很远就会喊叔叔,有时还会将口袋星的糖,掏一块送给我。我们已将彼此的碰面作为一种习惯,如果偶有下雨或别的原因没看到他们,就会有怪怪的感觉。
有一天,保安队长对我说:最近有业主反映,外面时不时有非业主混入花园,极有可能是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或小偷团伙的卧底。一定要加强警惕性,将这些不安全因素清除出去。
领令之后,我睁大眼睛努力寻找队长所说的可疑人物,但几天下来,一无所获。
有一天,一个中年妇女来向我举报线索,说有个女人,老是带个娃娃来和她孙子套近乎,她在小区里没见过这女人,深度怀疑其动机不纯。
她指的女人是阿兰。
这是我不愿认可的事情,但为了不让那女人继续向队长投诉,我决定悄悄查一查。
这天夜里,我换上便衣,跟在从花园里出来的阿兰身后,远远听见孩子叫阿兰妈妈。阿兰赶紧制止住他,说:小声点,我给你说过多少遍,茌这里不要叫妈妈,要是被别人听到了,你就不能来这玩了。
我悄悄跟着他们,左拐右拐走了几里路,来到一处城中村,这里是外来人口聚居地,我刚进城的时候,也住过类似的地方。
我跟着他们,从狭窄而杂乱的巷里穿过。突然觉得前方夜色中一大一小两个身影,与周遭的环境是那样的不协调,像两朵花落入垃圾筒。
在一处小杂货店,他们停下,店里一位明显比阿兰大的男人没好气地说:又跑哪去了?你不嫌折腾?这孩子每月折腾的钱,够我们吃半年了!
阿兰进店,很快换了件蓝布衫,端着一个盛满碗的大锅,蹲在街边,一面洗一面说:折腾?你忍心让娃娃像咱这样混一辈子?我就是要让孩子去好一点的环境,和素质高的孩子玩!总不能让他跟咱们周围这些野孩子去交流怎么捡垃圾刨沙土?那样就永远完了!我不能给他好的环境,但我一定要让他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坏!
男人没言语了,空气中只有小胖胖轻声哼着从别的孩予那里学来的英语儿歌。
我没有把所看到的情况向队长汇报。每天仍努力以平静的神态,继续和阿兰母子打着招呼。直到半年后,我被调去守会所,我还给后任的小徐招呼,请他好好照顾阿兰,我依稀记得,我的前任老吴,在交接工作时,也对我说过类似的话。
故事讲完,有人在这里面听出了辛酸,有人在里面听出了感动,有人在里面听出了无奈与伤感。不知道你能从中能听出点什么?反正我听完之后,接连两宿都没睡好觉,眼前,总闪着两母子的身影,耳朵里,冷不丁会回响起那声让人心碎的声音:在这里,你不要叫我妈妈!
(选自2011年11月13日《今晚报》)
下列对这篇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阿兰自己省吃俭用,却要给自己的孩子穿最时尚的衣裤,玩最好的玩具,并每天带他到富人区玩,是为了让自己的孩子能融入到富人区中。
B.保安眼中的阿兰的形象,从相貌和装束上看,质朴整洁,像是保姆,这是她为了能够顺利进入小区而刻意打扮的。
C.阿兰的丈夫并没有阻拦阿兰的做法,但他对阿兰的那些没好气的话语,说明他并不真正关心孩子的成长,只是考虑如何赚钱、攒钱。
D.保安和阿兰聊天的时候夸她把孩子带得很好,并猜测她工资很高的时候,阿兰对此总是含笑不答,表现了阿兰质朴、不善言谈的个性。

E.这篇小说通过保安的讲述,塑造了一个想要让孩子接受良好环境影响的母亲形象,反映了一定的社会现实,发人深思。
请结合小说,简要分析阿兰这个人物形象。
请结合小说,分析“我”(保安)在小说中的作用。
“故事讲完,有人在这里面听出了辛酸,有人在里面听出了感动,有人在里面听出了无奈与伤感。”你从这个故事中听出了什么?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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