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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上的男爵(节选)
[意大利]卡尔维诺
我的兄弟柯希莫·皮奥瓦斯科·迪·隆多最后一次坐在我们中间的那一天是1767年6月15日。我记得很清楚,事情好像就发生在今天一样。大家坐在翁布罗萨我家别墅的餐室里,几扇窗户都嵌满了花园里那棵高大的圣栎树的繁茂枝条。时间正当中午,我们全家人按照老规矩在这个时候坐到餐桌边,虽然那时从不习惯早起的法国宫廷传来的下午吃正餐的时尚已在贵族之中风行。我记得有风从海上吹来,树叶抖动。柯希莫说:“我说过不要,我就是不要!”他推开那盘蜗牛。他往常可从来没有闹得这么凶。
在首席上端坐着我们的父亲,阿米尼奥·皮奥瓦斯科·迪·隆多男爵,他头上戴着路易十四式的垂至耳际的假长发,这像他的许多东西一样已经过时了。在我和我的兄弟中间坐着福施拉弗勒尔神父,我们家的食客和我们这些孩子的家庭教师。在我们对面坐着我们的母亲,女修道会会长科拉迪娜·迪·隆多,和我们的姐姐巴蒂斯塔,住家的修女。在桌子的另一头,与我们的父亲面对面坐着的是土耳其式着装的律师埃内阿·西尔维奥·卡雷加骑士,我们家庄园的总管和水利工程师,而且他作为父亲的非婚生兄弟,是我们的亲叔叔。柯希莫满了12岁,我8岁;我们刚被允许上父母的餐桌几个月。也就是说,我沾了我哥哥的光,随他一起提前升级,因为他们不想让我一个人单独在一边吃饭。
我说沾光只是说说而已。实际上,无论对柯西莫还是对我来说,欢乐的日子结束了,我们怀念在我们自己小房间里的进餐,只有我们两个和福施拉弗勤尔神父。……我们在神父陪伴下的饭餐在长时间的祷告之后才开始,一勺勺规规矩矩,合乎礼仪,一声不响地进行,如果谁从盘子上拾起眼来,或者喝汤时发出了轻微的响声那可不得了。但是,神父在喝完汤时就已经吃腻了,他茫然地呆望着,每啜饮一口酒就啧啧舌头,好像只顾品味这短暂而浅表的感觉。上第二道莱时我们就可以开始用手抓起来吃了,吃完饭时互相掷梨瓢玩,而神父不时懒洋洋地说一声:“够了!安静些!”
而如今呢,同全家人一起坐在餐桌边,家庭里的积怨显形了,这是童年中不幸的篇章。我们的父亲,我们的母亲,不停地对我们唠叨,要用刀叉吃鸡啦,身体要坐直啦,胳臂肘不要靠在桌子上啦,简直没完没了!还有我们那位讨厌的姐姐巴蒂斯塔,一系列的叫嚷、气恼、处罚、踹腿、踢脚就开始了,直至柯希莫拒绝吃蜗牛并决定把他的命运同我们断开的那天为止。
……
后来,第一次重新同家人共餐时,好像什么事情也不曾发生过似的。大家准时到来,这就是那个6月15日的中午。我们的姐姐、膳食的总管,预备了什么东西呀?蜗牛汤和蜗牛做的主菜。柯希莫连蜗牛壳也不愿碰。“要么你们吃下去、要么马上把你们关进小房间!”我屈从了,我开始吞咽那些软体动物。(这是我的一次颇为软弱的表现,它使我的哥哥觉得更加孤独了,因此他抛弃我们的行动中也有着对我的抗议,因为我让他失望了。但是我那时只有8岁,何况我的意志力,而且是我当儿童时的意志力怎么能够同我哥哥与生俱来的那种超人的顽强相比呢?)
“怎么样?”我们的父亲问柯希莫。
“不吃,还是不吃!”柯希莫回答,并推开盘子。
“从饭桌上滚开!”
而柯希莫已经转过身去,背向着我们大家,正要走出餐室。
“你去哪儿?”
我们从玻璃门里望见他正在门廊里取他的三角帽和佩剑。
“我知道!”他朝花园跑去。
我们从窗子里看见他很快爬上那棵圣栎树。他穿戴和打扮得非常整齐,他是按照我们的父亲的要求弄妥贴后来吃饭的,尽管他只有12岁。扑上粉,头发用带子扎起辫子,三角帽,针织领带,绿色开叉燕尾服,浅紫色的短裤,佩剑,白皮长护腿套,护套只包半截,这是唯一的让步措施,使得穿着方式更符合我们的乡间生活。(而我,由于只有8岁,免除了在头发上扑粉,如果不是在盛大宴会之时。也免挂佩剑,虽然我喜欢佩戴也不行。)他就这副模样往那棵多结的树上爬,手脚并用,以我们在长期一起练就的准确而迅速的动作在树枝上攀登。
我已经说过我们在树上度过许多时光,不是像许多孩子那样图实惠,他们爬上去只是为了找果子或掏鸟窝,而我们是为了越过树干上险恶的蜂巢和树叉,爬到人上得去的最高处,找舒适的地方坐下来观看下面的世界,对着从树下走过的人们呼喊或捉弄他们。因此我认为柯希莫面对那种不公正的强逼,首先想到的是爬上我们熟悉的那棵圣栎树是很自然的。圣栎树的树枝,向上伸到与餐室之窗户相同的高度,使得全家人都看见他的委屈和愤慨。
“小心!小心!会摔下来呀,可怜的孩子!”我们的母亲焦急地喊道,倘若她看见我们在炮火之中冲锋一定满心欢喜,可是,她却为我们的每一种游戏而忧惧交加。
柯希莫爬至一条粗枝的叉口上,他在那里可以呆得舒适一些。他坐下来,双腿悬垂着,两臂交叉,手掌塞进腋下,脑袋缩进双肩里,三角帽低压在前额上。
我们的父亲从窗台里探出身对他喊道:“你在那里呆腻了就会改主意的!”
“我决不会改变想法。”我的哥哥在树冠上说。
“只要你下来,我就叫你好看!”
“我决不下树!”他说到做到。作者为何在选文第三段中写“我们”在自己小房间里进餐的场景?
文中多次写到那棵高大的圣栎树,其作用是什么?
请结合文章对柯西莫的描写,分析柯西莫的性格特点。
“我”在小说中的作用是什么?请作简要分析。
柯西莫爬到圣栎树上有何深刻的隐喻意义?请结合文章展开探究。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白血病“杀手”王振义
吴 志
20世纪80年代,日本偶像剧《血疑》风靡亚洲,无数观众由这部中国黑白电视时代最动人的爱情故事片认知了不治之症“血癌”--即白血病这种造血系统的恶性肿瘤。
几乎就在同时,一位中国医生用独创的全反式维甲酸治疗法救治了首例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患者。同年,有24位血癌患者得到治疗并好转。他就是血液学家王振义。王振义说:“白血病是‘杀手’,而我是‘杀手’的“杀手’。”
2011年1月,人民大会堂。国家主席胡饰涛将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颁发给名噪海内外的“癌症诱导分化之父”王振义。
1986年5月,上海儿童医院收治了一个5岁小女孩,她患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已到晚期。这种病死亡率高,“通常从发病到去世不超过l周”。上海瑞金医院血液科王振义医生赶来,看到可爱的小姑娘奄奄一息,心里隐隐作痛,试探着对孩子父母说:“我有二种新疗法可以一试。”新疗法就是用全反式维甲酸作为诱导剂,试图让恶性细胞转化为良性。王振义比喻说:“肿瘤细胞就像自己的孩子中有一个变坏了,我是打他呢,还是教导他呢?过去的治疗方法就是使用有毒的化学药物毒死它,正常细胞也因之受到严重的损害。我们这个治疗方法叫诱导分化,就是劝导他不要做坏人,做好人,弃邪归正。”此前,诱导分化只是一种理论,国际上只有以色列科学家在小鼠实验中获得成功,但从未应用于临床,风险可想而知。很多资深医生劝王振义慎重,虽然女孩的病是绝症,但如果不成功,家属也有迁怒于新疗法的可能。但王振义非常坚持:“我的思想很‘端正’,我不是拿病人做实验,为了挽救生命,冒险是值得的。”一天、两天、三天……第七天,“奇迹”发生了,自“鬼门关”返回的小女孩症状明显改善。1个月后,她脸色红润,病症完全缓解。如今,她已是一位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在一家国际著名制药公司担任药物研发员。
1988年10月,王振义和同事共同完成的论文《’全反式维甲酸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研究》在国际血液学权威刊物《Blood》上发表,引起国际血液界强烈震动,并由此掀起诱导分化研究的新高潮,国际著名癌症研究权威Richard教授称这一研究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成果。
美国出版的《20世纪具有标志性血液学论文》中,收录本文为全球百年86篇最有影响的代表论文之一。然而,在这篇声名远扬的论文里,8位作者,王振义署名竞排在最后。他说:“你是这项研究的领头人,但是没必要每篇文章都把名字放在前面。”
之后,王振义又发现联合应用氧化砷,可使5年生存率上升到95%--昔日死亡率最高的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终于可以治愈了。
获国家最高科技奖后,许多人向他表示祝贺。王振义总是笑着说:“我最近像是发财了,‘王振义’这只股票开盘时不咋地,现在大涨。”在几十年的求索路途上,王振义还获过许多重大奖励:何梁何利奖、瑞士布鲁巴赫肿瘤研究奖、法国台尔杜加科学奖、美国血液学会海姆瓦赛曼奖、国际肿瘤学界最高奖--凯特林奖……可谓拿过除诺贝尔奖外所有医学奖的准“大满贯”科学家。然而,他一如既往地保持着谦和沉静的心态:“我的成就其实很简单,就是一个方向、一种药、一种病。40多年前,我就立志要攻克白血病。现在我只成功治疗了一种,还有20多种没有攻克。”
1996年8月,王振义获求是基金 “杰出科学家奖”的100万元人民币奖金。他把40%捐给学校,40%捐给上海瑞金医院,10%留在上海血液学研究所,自己只留下10%用于装修老旧的房屋。有人提议建立一个以他名字命名的基金会,或者造一座“王振义楼”。他说:“留给后世一个名字有什么用呢,要留就留实实在在的贡献。”
对于金钱,王振义从不轻蔑它:“你不要忘了人的本性,人要生活,人要有保障,你首先要有这个物质基础。”但王振义又从来不重视它:“你的生活,你要有尺度去衡量,不可过度。钱够用即可,多了有什么益处?”王振义对简朴的生活充满满足感。
2000年,一名研究生在毕业论文中写道,发现一种新的维甲酸对急性白血病有诱导分化作用,受到医院的重视,但此后重复实验却得不到文章里的数据。“我反复判断是哪儿出错了,但都找不出原因。后来血研所的所长告诉我,是两个基因拼接错了。当时我觉得,分子生物学的东西我完全不懂,我不能再去教别人了。”王振义因此辞去最后一个具体职务--博导。
王振义家的客厅里,挂着一幅国画《清贫的牡丹》,雍容华贵中包含着一种清静向上的品格。他一直说,科学研究最忌讳的就是浮躁,清贫与寂寞是科学家最好的朋友。
(选自《中华儿女》2011年第3期,有删改)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在奖励和成就的光环背后,是这位老人对待科学的虔诚、实事求是,他说:“现在我只成功治疗了一种,还有20种没有攻克。” |
B.王振义甘为人梯,每次发表论文,署名总排在最后,这对当时论资排辈已经习以为常的学术界来说,是破天荒的惊人之举。 |
C.针对小女孩病情,王振义说服家属,力排众议,采用全反式维甲酸治疗法使她获得新生,他用勇气和科学挽救了小女孩的生命。 |
D.王振义对名利看得很淡,对事业看得很重。在血液研究领域不断学习、不辍追求,一定会为许多重危病人带来生机和希望。 |
E.本文通过记述王振义在血液领域的研究和成就,表现了他渊博的学识、缜密的逻辑思维和治学态度严谨、为人虚怀若谷的品质。阅读第四段,说说王振义救治小女孩成功的原因是什么?这段在全文中有何作用?
文章从哪几个方面来记述王振义的?请简要概括。
“科学研究最忌讳的就是浮躁,清贫和寂寞是科学家最奸的朋友。”你同意这个观点吗?请结合原文,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小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宅男
陈力娇
家里有两台电脑,儿子一台,父亲一台。父亲的在南屋,儿子的在北屋。父子从不见面,从不交谈,所有的联络都通过电脑。父亲做好了一台饭,在QQ上写道,吃饭了。儿子回答,你先吃。父亲很听话,从不勉强,就先吃。吃过了,把儿子的一份放在桌上,上班去了。
儿子听到门响,知道父亲出去了,就从屋里走出来。他先上卫生间,把一泡尿歪嘴壶一样抖了出去;之后他开始洗脸,洗脸只是胡乱抹两把;再之后他就坐在饭桌前有条不紊地用早餐。
早餐很简单,就是一只蛋,一杯奶,一块早点。这些都是用微波炉热过的,如果父亲不热,他是不会热的。他很懒,父亲放在桌上什么他吃什么,父亲不放的,他从不去寻找,哪怕那东西就在冰箱或锅里,伸手可及,他也决不去触碰。他吃过饭打开电视看一会儿体育新闻,看完摇控器一扔,就又回到自己的小屋。
父亲每天都十一点回家,自妻子死后他为照顾儿子,都是早半小时回家。单位同事都知道他的儿子足不出户,一切交易在网上进行,去银行取钱在网上,交友在网上,买衣服在网上,就照顾他,给他别人没有的方便。他们说,是妻子的死对儿子有些剌激。但只有做父亲的心里明白,妻子没去世前,儿子也这样。
父亲这天中午提着两条鲫鱼进屋,一进门换掉拖鞋就开始插电饭锅。父亲都是早上走之前就把大米淘好,回来才插闸,然后做菜正赶趟。父亲做鱼好吃,葱花大料放好,还要放几根香菜,放几滴醋,还要放一撮糖。可是放糖时糖没有了,做鱼没有糖怎么行,父亲决定下楼去仓买(哈尔滨方言,即超市、小商店)买糖。
父亲闭掉煤气灶去了仓买,走时父亲望了一眼儿子的房间。
父亲由于走神儿,走时忘带钥匙了。他买完糖站在单元门跟前按门铃,可是不管他怎么按,门铃怎么响,儿子就是不给他开门,无奈他只有重回仓买给儿子打电话。家里的电话儿子不接,手机也不接,父亲站在柜台前好一顿发愣。
最终他只有走了出来,直奔街头的网吧。儿子的QQ头像果然亮着,父亲写道,我忘记带钥匙了,我再按门铃时你给我开门,别让我在外面冻着。儿子没说行不行,给父亲一个生气的QQ表情。父亲管这种东西叫“黄豆”,不管怎样儿子总算答应了。
父亲在冷风中急急地走着,他出来时只穿着绒衣,仓买就在楼下,他没想到要去网吧。父亲走到自己家楼下时,几乎是一溜儿小跑,却忽然从头顶哗啦啦掉下来一件东西,险些砸在他的头上,父亲定睛一看,原来是自己的那串钥匙,儿子从窗口扔给了他。
父亲没有生气,他对儿子的举动早已习以为常,父亲有最低底线,只要儿子活着,别像妻子一样离开他,他就知足了。
父亲做好菜,上班的时间也快到了,他吃了几口鱼,扒了两碗饭,走时在电脑上给儿子留了话。告诉他,鱼,好吃极了。父亲很幽默,也给儿子留了一粒“黄豆”。那黄豆是眯眯笑的表情。
儿子吃鱼时很潦草,他的心里想着事。他想他怎样才能和小美把他们俩的事完成了。小美是他在网上认识的女朋友,两个人从没有见过面,感情却极好,谁也离不开谁。小美提出过想见见他,他不同意,他怕见了面,他们那些美好的感觉消失殆尽。
有几次他也曾想过,走出去和小美成婚,可是一想结婚后他很可能对不起小美,就打消了念头。他从心里不愿意走出自己的屋子,屋子是他的天空和领地,他只有在自己的屋子里才感到世界的安全,他对外界没有兴趣。但是有了小美就不一样了,比如有病,自己病了,可以在网上购药,小美病了,大概网上购药就不成体统了。还有是不是得要一个孩子,小美坚持生个健康的宝宝,如果有了宝宝,那就更麻烦了,他就守不住他的宅子和他的内心了。
可是他又太爱小美了,爱到了极致。从视频上看小美长得那个美呀,笑起来那个甜呀,简直就是天上的仙女。
桌上的手机响了,这是一种特殊的语音提示,只有小美发来短信时才是这种醉人的提示。他拿起来,看到小美的话传了过来。小美说,我想你都想疯了,我在你家对面的五楼,你不出来,我就跳下去。
他一伸头,果然看到,小美极其美艳地站在五楼的楼顶。他打了个愣,也只是打了个愣。之后他就有了决定,他想找个最佳的角度,看小美如何飞燕展翅。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父亲无法和儿子交流,却极负责、极宽容地供养着儿子,因为他对儿子的举动已习以为常,只要儿子活着他就满足了。 |
B.儿子生活在完全封闭的境况中,他从不想走出自己的屋子,从不愿走出自己的天地和领域,因为他对外界没有兴趣。 |
C.儿子一方面封闭在自己的领域之中,另一方面却能在开放的网络空间网购、网恋,这正是现代人矛盾性格的缩影。 |
D.小说的前半部分表现儿子对父亲的冷漠,后半部分写了对小美的万分热情,前后态度的对比透露出作者一种隐隐的担忧。 |
E.小说多处运用细节描写,如“歪嘴壶一样”撒尿,“胡乱抹两把”式的洗脸,特别是结尾“打了个愣”,这些都为人物性格的形成提供了注脚。小说写父亲烹鱼过程中下楼买糖的情节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请具体说说儿子性格的主要特征和形成原因。
小说结尾写主人公在看到小美极其美艳地站在五楼的楼顶准备跳楼的关键时刻,在“打了个愣”之后竟然决定“找个最佳的角度,看小美如何飞燕展翅”的情节,你认为真实吗?请谈谈你的观点及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习家池的修禊习俗
修禊,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粹。东汉应劭《风俗通义·祀典》说:“禊者,洁也。谨按《周礼》男巫掌望祀,旁招以茅,女巫掌岁时以祓除衅浴。”但从《诗经·溱洧》来看,修禊由纯祭祀活动逐步演变为带有节日性的活动。三月桃花盛开,百花馥郁,河水荡漾,水盈碧泛,阳光明媚的时候,郑国的青年男女到溱洧两水上沐浴,以洁身除秽邪之气,临别互赠花草。《韩诗》载:“郑俗,三月上巳,之溱、洧之上,招魂续魄。秉兰草,拂不祥。”这应该就是修禊的前身。
但是到了两汉,修禊的形式发生了变化。其神秘繁复的色彩减少了很多,祭祀只是象征性的,在水曲隈处喝酒吟诗成主要内容,成为一种官民同乐的高雅有趣的节日活动。到了宋代其内容已经是根据喜好随意增减了。文人雅士多曲水流觞,临河赋诗歌咏。一般民众则游春踏青,赏览春光。
史上最著名的一次修禊集会是东晋永和九年(公元353年),王羲之父子、谢安、孙绰等共41人在山阴(今绍兴)兰亭举行的。贤士名流分列两岸,参差坐于茂林修竹中,曲水赋诗,纵酒狂欢。王羲之作《兰亭集序》,成为天下第一行书。但影响巨大波及全国的修禊活动是清康乾年间扬州瘦西湖畔的三次“红桥修禊”,主持者皆为名士,参加者近万,规模空前,成为中国诗歌史上的盛举。其方式是在洗濯后,列坐水畔,随水流羽杯,举觞吃酒,吟诗作词。
襄阳也是一个有修禊传统的地方,而习家池就是主要的修禊地点。《湖广通志·襄阳府》载:“县东十里,有白马泉,晋习凿齿居焉,因名习家池。”宋祝穆撰《方舆胜览·襄阳府》载:“每年三月三日,刺史禊饮于此。”六朝时的《荆楚岁时记》云:“三月三日,四民并出水滨,为流杯曲水之饮,取黍曲菜汁和蜜为饵,以厌时气。”
襄阳习家池修禊习俗极可能源于东汉。但是,从东汉到隋没有文字记录。发现最早的修禊诗文是孟浩然《襄阳公宅饮》诗:“窈窕夕阳佳,丰茸春色好。欲觅淹留处,无过狭斜道。绮席卷龙须,香杯浮玛瑙。北林积修树,南池生别岛。”“北林积修树,南池生别岛”写修禊之时,习家池风景无限。“绮席卷龙须,香杯浮玛瑙”则写禊饮者的神态和曲水流觞的场景。
记载比较详尽的一次习家池修禊是清道光五年(1866),习家池改扩建及灌溉工程完成,应官民要求,太守周凯亲自主持了这次庆祝落成暨修禊活动。是日,习家池松簧交翠,桃柳夹岸,泉涌石洑,潺湲邅回,七十多位嘉宾、耆旧、士人、幕僚列坐池滨。曲水流觞,大家各赋诗一首。可惜这些诗今日未能目见。从周凯其它诗中我们约略可见,“盈盈水一泓,清浅鉴毛发”“胜事不可追,兰亭久消歇”“烹泉坐池上,默默问残碣”,便勾勒出当时的情景。这次修禊,成为襄阳历史上传为美谈的盛事。
孟浩然诗曰:“山水观形胜,襄阳美会稽。”襄阳,胜迹如林,修禊之事为何独情于习家池?习家池亦称高阳池,乃东汉初襄阳侯习郁所修建,为中国私家园林鼻祖。此处藏气聚风,名士辈出,为文人骚客垂青偏爱。高僧曾在此“弥天”,孟浩然有涧南居;李太白且醉池上亭,杜工部清思汉水上;李商隐曾共山翁把酒时,皮日休十宿高阳忘却回;白居易赋诗借良驹,欧阳修《醉翁亭记》续新词。习家池为文人雅士提供了最好的山水环境。他们的逸志闲情,往往在乐山爱水中,托酒而出。“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故习家池有“醉酒诗千篇”美誉也。
习家池修禊,在乎山、在乎水、在乎酒、在乎意境矣!下列对修禊习俗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从《诗经》及相关资料来看,修禊是由纯祭祀活动逐步演变成后来带有节日性质的活动的。
B.到了两汉时期,修禊的形式发生了变化,其神秘繁复的色彩已经消除,祭祀只是象征性的。
C.兰亭集会是历史上最著名的一次修禊活动,发生在东晋永和九年,王羲之为此作《兰亭集序》,字如蛟龙之舞,成为天下第一行书。
D.清康乾年间扬州瘦西湖畔举行的三次“红桥修禊”活动影响巨大甚至波及全国,由名士主持,参加者近万,规模空前。下列对襄阳习家池的修禊情况的介绍不恰当的一项是()
襄阳习家池修禊习俗很有可能源于东汉,也可以说是从习家池修建起来便渐渐开始有了修禊习俗。
B.清代襄阳太守周凯于道光五年亲自主持的习家池修禊活动是文献记载比较具体的一次修禊活动。
C.唐代孟浩然的《襄阳公宅饮》诗可以说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最早记录了习家池修禊习俗的文献,对这一方面的研究有重要意义。
D.襄阳习家池举办的修禊活动从东汉到清代均有相关记录,比如东汉应劭《风俗通义·祀典》“男巫掌望祀,旁招以茅,女巫掌岁时以祓除衅浴”就是记载习家池修禊仪式的。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修禊活动产生后形式渐渐发生了变化,但直到明清都还是保留了洁身、饮酒作诗、游春踏青等高雅趣事的习俗。
B.到了宋代,修禊活动的内容可以根据喜好随意增减,原本作为节日余兴的活动成为主要内容,人们常常曲水流觞、临河赋诗、游春踏青、赏览春光。
C.清代襄阳太守周凯于道光五年亲自主持的习家池修禊活动和兰亭修禊一样也仅仅是一次文人名士集会,别无他由。
D.襄阳习家池为历代文人骚客垂青偏爱是因为这里风景优美,并且修禊习俗活动的举办为他们提供了抒发性情的平台。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光华如珩
王大珩对光学的爱好,源于父亲的职业。1929年,他随父由北京至青岛,就读于礼贤中学,学业优秀。学业之余,他常去观象台跟随其父观测天文和气象,对使用科学仪器观察天体景象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在此期间,其父讲述研制成功风力计的故事,以及苦于国内尚不能制造精密仪器而要依赖外国解决的感叹,在王大珩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深刻印象。这些科学熏陶和教育,对王大珩后来攻读物理与光学玻璃,回国后致力于中国的光学与仪器制造业都产生了深刻影响。
1932年,17岁的王大珩考取清华大学光学物理系光学专业,尽管父亲跟他说学物理会穷一辈子,但他依然坚持了自己的选择,因为,他一直记着父亲的感叹,也因为,他早就听说清华大学理学院有著名的物理学家叶企孙、吴有训、周培源等大师。
叶企孙先生是王大珩最钦佩、最敬重的老师之一。抗战爆发后,叶先生始终教导学生要认清自己的历史使命。老师深沉的民族大义和拳拳的爱国之心深深地震撼着年轻的王大珩,后来,《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一直是王大珩最爱唱的一首歌。
1938年,王大珩考取中英庚款公费留学资格。两年后,他获得了英国伦敦大学帝国理工学院技术光学专业的硕士学位。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在军事上的重要地位,光学玻璃当时被西方各国视为重要的保密技术。为了学到这种中国还没有的技术,1941年王大珩转学到英国雪菲尔大学玻璃制造技术系,跟随著名的玻璃学家特纳教授学习。
尔后,让许多人不解的是,他放弃了即将到手的博士学位,去昌司公司当了一个实习生。2005年,他在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说,当时他从书里了解了光学玻璃制作的内容,懂一些理论知识,但实践经验很少,“当时不像现在这样看重学位,我觉得拿不拿学位并不重要。”
尽管被约法三章,且不准进公司工厂,只能在实验室工作,但车间出问题还是得在实验室解决,王大珩相信这是个很好的机会。
就这样,怀着报国的使命感,在英国十年的学习和工作中,王大珩掌握了许多当时保密性很强的光学玻璃制造的关键技术,还研制出快速测量玻璃光性精确度的V棱镜折光仪。这一切,为他日后回国开创新中国的光学事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948年,满怀科技强国的梦想,王大珩从国外回到祖国。新中国成立之初,应用光学在我国几乎一片空白,但是如果没有光学,没有光学玻璃,就无法研制出高水平的精密测量设备,国家国防力量的增强也就无从谈起。
1951年,经钱三强推荐,中国科学院决定让王大珩负责筹建仪器馆的工作,新中国的光学事业从此开始起步。
1952年,仪器馆在长春建立。王大珩组织来自全国四面八方的技术人员,建立起光学物理、光学玻璃和光学机械等三个实验室和两个实验工厂。
筹建仪器馆,王大珩想到的第一个人就是毕业于柏林工业大学应用光学专业的龚祖同。龚祖同1938年回国后,就一直为发展中国的光学事业,为研制光学玻璃而四处奔波。王大珩立刻任命龚祖同为光学玻璃实验室主任,并郑重地把自己最看重的研制光学玻璃的工作交给了他,同时交付的,还有王大珩积累了十几年的经验和他在英国研究出来的光学玻璃配方。
很多人对此感到不解。为光学玻璃做了很多学术准备,也牺牲了很多个人利益的王大珩,为何把到手的机会让给别人?
王大珩说,是责任!此时的他,心中只怀着一个信念,那就是尽快搞出中国自己的光学玻璃,至于中国第一炉光学玻璃的后面永远留下的是龚祖同的名字,他没有遗憾和私念,唯有祝贺和感激。
1958年,《人民日报》大篇幅报道了长春光机所研制出一批开创性科技成果。
“文化大革命”十年,他主动要求去扫厕所,顶着巨大的压力,采取各种策略,保证了长春光机所所有军工项目的研制,不仅按时为“两弹一星”提供了高质量的光学设备,而且开创了我国自行研制大型精密光测设备的历史。
近20年来王大珩为我国科学事业的发展还提出了许多重要的建议。
对于“光学之父”的称呼,他曾恳请:“把我称作中国光学事业的‘开拓者’或‘奠基人之一’,我都可以接受,但如果说我是‘中国光学之父’,那我的老师严济慈、叶企孙,你们怎么称呼他们?所以请不要再叫我‘中国光学之父’了。”他一生中恪守的另一个信条是“老老实实地用科学的态度来对待科学”。
1999年9月,他获得“两弹一星”功勋奖章。
(摘自张开逊《追记两弹一星功勋、光学先驱王大珩》)
【相关链接】
王大珩(1915-2011),原籍江苏吴县(今苏州市),著名应用光学家。珩:古代配饰上面的横玉,形状像古代的磬,因较稀少而珍贵。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王大珩非常钦佩和敬重的老师叶企孙先生,始终教导王大珩要认清自己的历史使命;老师深沉的民族大义和拳拳的爱国之心深深地震撼着年轻的王大珩。 |
B.二战期间,光学玻璃在军事上的地位极其重要,因此被西方各国视为重要的保密技术;为学到这种中国还没有的技术,王大珩曾转学跟随特纳教授学习。 |
C.王大珩曾经放弃即将到手的博士学位,去昌司公司当实习生,许多人表示不理解;从他后来对央视记者的谈话中可知,他这样做是因为当时不看重学位。 |
D.王大珩满怀科技强国梦,于1948年回国。他认为如果没有光学,没有光学玻璃,就无法研制出高水平的精密测量设备,国防力量的增强也就无从谈起。 |
E.王大珩在仪器馆落户长春时,组织来自全国的技术人员,建立起光学物理等三个实验室和两个实验工厂,筹建仪器馆时,他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龚祖同。王大珩为什么会与光学物理结下不解之缘?请简要分析其原因。
王大珩的高贵品质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概括和分析。
请结合材料,简要探究文章标题“光华如珩”的寓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清
刘建超
基德老汉病了,病得不轻。村里人来看望他,说,叫你清风娃回来看看吧!基德老汉轻轻地摇着头,不用了,娃要招呼好多事,忙呐。
村里人从基德老汉屋里出来也连连摇头,这个老倔头,硬说自己的娃在省城做大官呢。都这劲儿了,还嘴硬哩。
“俺清风娃在省城做大官呢”这句话不知被基德老汉唠叨过多少回了。街坊邻居遇到个啥作难的事,这句话就会从基德老汉皱巴巴缺了牙的嘴里轻溜溜地滑出来。谁都知道,基德的娃是在外地,可从没有听说他的娃当啥大官。这个穷乡僻壤的村里,当官的只有一个,就是东街的狗毛在县城啥子公司当科长。村里人都知道狗毛的官大,因为狗毛每次回村都开个铁壳子车,给村里人发长长的带把儿的烟。
基德老汉的话不是没人信过。那年县里化肥脱销,村里人眼瞅着田里的苗施不上肥,急得牙根子上火。基德老汉一句“俺清风娃在省城做大官呢”的话,惹恼了村委主任,老爹,你就别添乱子了,你娃真当的是大官就让他给批点儿化肥来。看看人家狗毛家的地,早上了肥了。基德老汉就背了个包,搭车去了省里,三五天过去还真拉回一车尿素。价钱高了可田不等人。肥用了,闲话也有了。还说娃在省里当啥官呢,连平价化肥都搞不到。基德老汉解释说,俺娃说,尿素上着比化肥好呢。庄稼人不愿意听,庄稼人图的是实惠。
基德老汉每年地里活闲的时候,就背着杂粮去省城娃家里住些天。回村里也给大家带些各种各样的吃食。
村里人就问,你娃清风就不给你带点儿高级烟?基德老汉说,俺娃不吸烟,说吸烟不健康。村里人又问,你娃也不捎点儿好酒?基德老汉说,俺娃也不喝酒。娃媳妇说了,喝酒也不健康。村里人就撇嘴了,那烟酒都不健康,国家卖它做啥?基德老汉也答不上来。
纳着鞋底子的媳妇们就问,城里住得好好的,急着回来做啥?基德老汉说,城里,咱乡下人住不来。上楼下楼都关在个铁壳子里,忽悠得人头晕。地上铺着木实块,油光光的直想打跟头。进屋还要换鞋。七老八十的人喽,娃媳妇还逼着喝酸奶。
年轻人逗趣地说:吹牛吧,你娃清风要是个大官,肯定也坐那铁壳子车。叫你娃开铁壳子车送你回来。
基德老汉再进城还真是坐着铁壳子小车回村的。
基德老汉说,在城里两天就待腻了,对清风娃说俺要回村呢。娃说去打火车票,俺说火车坐着头老晕。娃说那就打汽车票。俺说汽车开不到村里。爹老了,腿脚不利索了呢。你就用你成天坐的那种小车把俺送回去,村里人都惦记着呐。娃没说二话,打个电话就要来车。瞧瞧,排场不?红颜色,娃说吉利。基德老汉脸上堆满了欣慰。
一青年围着车转了一圈,认出了车上印的字,老爹,你坐的是出租车,要花大价钱雇呢。基德老汉说,俺一个子儿也没掏。
那是你娃给掏的呗。问问师傅从省城到咱村得多少钱。
开车师傅伸出手指头比画了个八字。
恁贵,八十块钱?基德老汉瞪圆了眼睛。
八十块钱?哈哈,八十块钱只能摸摸,给了八百我还不愿跑呢,回去得赶夜路呢。
基德老汉张大了嘴巴,像一下子矮了许多,见到大人小孩都低着头,从此不再说娃在省城做大官的话了。
村里遇上了干旱,地里的庄稼都蔫了。村主任急得满嘴起泡。村主任来找基德老汉,老爹,你娃不管当啥官,能不能找找人帮咱村里打几眼井啊?
主任交代的事就是天大的事。基德老汉就进城找清风娃,没待两天就回来了。村主任问,打井的人来了没有?
基德老汉说,清风娃说了,这旱是全省旱,要那啥,统筹解决。村主任说,屁,等到统筹咱全村人都喝西北风了。基德老汉从布袋子里拿出一摞子钱,娃说了,让咱自己先打井干着。这是娃自己的五万块钱。你干不干?
干,全村人砸锅卖铁也得打井抗旱。
基德老汉病了,病得不轻。迷糊中的基德老汉嘴里念叨着:“井……水……”
基德老汉去了。清风娃从省里回了村。第二天村里来了一排溜大车小车,有省里、市里、县上的。村里人这才相信基德老汉的娃真是在省里当大官呢,管着全省人的吃喝拉撒。清风娃挨家挨户感谢乡亲对老爹的照顾,然后带着媳妇女儿在基德老汉的坟前跪了很久很久。
基德老汉的坟前摆放着几个大碗,碗里盛的是刚刚从机井里打出来的清凉凉的水。
(摘自《小说月刊》)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村里人来看望病得不轻的基德老汉,并向老汉提出叫清风娃回来看看,因为大家看到基德老汉的病很严重了。 |
B.“俺清风娃在省城做大官呢”这话惹恼了村委主任,是因为他怪清风娃没有给乡亲们解决平价的化肥问题。 |
C.基德老汉每次都在城里清风娃家住的时间都不长,主要原因就是基德老汉的生活习惯和城里人的生活不同。 |
D.基德老汉之所以坐小汽车回来,是因为大家不相信他说的“儿子在城里做大官”的话,想以此来证明他没有吹牛。 |
E.村民们从来没有人相信过基德老汉的话,是清风娃回来给父亲办丧事时才知道基德老汉平时所说的话并没撒谎。基德老汉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简要概括和分析其性格特点。
小说主要采用了哪些表现手法?其效果如何?请简要分析。
小说为什么要以“清”为标题?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