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共18分)
提 琴
[美国]保·琼斯
从我幼年时一直到长大离开家上大学,甚至在那之后,我舅舅迈克的小提琴一直被视为家中的珍宝。它已成为某种象征。
我还记得迈克舅舅第一次让我瞧他那把小提琴。他打开陈旧的黑盒子,里面衬垫着鲜艳华丽的绿天鹅绒,那把琴静静地平卧其中。“现在你可看见了一把出自名匠的古琴。”他语调庄重地告诉我,并且让我透过琴面的f形音孔观看里面褪了色的标记。是他父亲给了他这把琴,追根溯源,琴是一位先辈从意大利带来的。
我父亲是一位面包师傅,在爱塞克斯大街新开辟的铺面是他从事的一桩最大的冒险事业。下面打算作为面包房,背面将辟为冷饮室,里面的桌子都是大理石贴面。当父亲头一次告诉母亲这个计划时,他心里异常兴奋。
“我告诉你,玛丽,根本不会有危险,”看见母亲脸色不对头,父亲说道,“你只要在这份三千美元的借贷申请书上签个名就行了。”
“可如果是抵押贷款,”她呜咽地说道,“他们可以把我们一家子撵到街上,我们要成为叫花子的,卡尔。”
“我想稍微讲几句。”舅舅说。他站起来从陈列柜顶上取下那把小提琴,“我从报上读过,一把斯特拉·第瓦里制造的小提琴卖了五千元。把它拿去卖了,卡尔。”
“哦,迈克!”母亲很吃惊。
“我可不愿那么做,迈克。”父亲说道。
“如果你赶快的话,”迈克舅舅告诉他,“你可以在老埃雷特关店之前赶到他那里。”他的双手微微颤抖,可他的语调却异常平静。于是我父亲腋下夹着提琴盒出门了。
过了一阵子父亲从前门进来,他吹着口哨,脚步轻捷,可是仍然夹着那只提琴盒。他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将琴盒放回到陈列柜顶上的老地方。
“我都已经走到埃雷特那家店的门口了,可我心里突然起了个念头,”父亲解释道,“我们干吗要卖它?就放在老地方不挺好的吗?这就像我们有了一只保险箱,里面放着崭新的五十张一百元面额的票子。有了这笔钱,我们就用不着为那笔三千元的贷款担惊受怕了。你说是吗,玛丽?如果我们要还的话,只消穿过三条马路到埃雷特那家店去就行了。”
母亲显出欣喜的表情:“我很高兴,卡尔。”
“一个很明智的主意,”迈克舅舅裁决道,“另外,我自愿把这把琴留给小玛丽,供她在大学里念书的费用。”
那笔贷款并没有给家里造成麻烦。我进中学后,上午上课,下午就在店里帮忙。
在我即将上大学的那年夏天,迈克舅舅溘然长逝,于是他的小提琴便传给了我。
“他们难道没有让你们勤工俭学的方案吗?”一天晚上,父亲问我。
我告诉他确实有。
“我想那样最好。”他突然说道,“我在你衣柜的抽屉里放了一个信封,里面有两百元,应该够缴你开始的那些费用了。你母亲可是就指望那把小提琴的。”
母亲确实是这样。不过她不再忧心忡忡,这把琴已经属于我了。
在我离家的头一天,父母都在店里忙着,我提着这把琴来到埃雷特的乐器店。这位老人从后房走出来,眼睛像猫头鹰般一眨一眨。
我打开琴盒:“它值多少钱?”
他拿起琴来:“卖二十五元,也许能卖到五十元,这就要看谁愿意要它了。”
“可这是一把斯特拉·第瓦里制造的小提琴呀。”我说。
“不错,这上面确实有他的标记,”他彬彬有礼地说道,“许多小提琴上都有这种标记,可并不是真的,这也绝不会是真的。”他好奇地凝视着我,“我以前见过这件乐器,你是不是卡尔·恩格勒的女儿?”
“是的。”我简短地回答道。当然,这把琴我没有卖掉,我把它带回家,放到楼上自己的房间去了。
在我离家前最后那次晚餐席上,母亲偶然朝陈列柜顶上瞟了一眼。“琴呢?”她问道,一面把手贴在自己胸口,“你们把它卖了?”
父亲显得很忧虑,直到我摇摇头。“在楼上我的衣箱里,”我告诉她,“我想把它放到学校我的房间里,平时看到它就使我想到自己的家。”
母亲高兴起来,显得很满意。“此外,”我继续说道,“那样的话,如果发生了什么事我需要钱用,你们就用不着为我担心了。这就像我拥有了一个装得满满的钱匣子,是这样吗,爸爸?”
“是这样,玛丽,是这样的。”父亲一面回答,一面避开了我的目光。小说第二段为下文哪些情节提供了依据?请具体说明。
文中画线的两处,分别表现了人物怎样复杂的心理?
(1)他的双手微微颤抖,可他的语调却异常平静。
答:
(2)父亲一面回答,一面避开了我的目光。
答: 请概括“我”(小玛丽)这一形象的主要性格特点及其在小说中的作用。
小说第一段说:“它已成为某种象征。”请结合全文,探究“象征”一词的丰富内涵。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果袋婶刘心武
乡里人都叫她果袋婶。
他们那地方盛产苹果,也产樱桃。樱桃熟了,就该给成千上万苹果树上的青果套袋子了。那是一种内面抹有药粉的纸袋,开口处包有极细的铁丝,套住果子后,将铁丝捏合包紧,别的套袋人一天至多套二三千个果子,她却能套五千来个。果子在树上有高有低,需要搬着一架人字梯移动操作,脚下要快,先登到高处,再挪至半高,再下梯来平地套袋,那些纸袋装在一个布包里,挂在她脖子上,她在几乎不间歇的套袋作业中,不会因移动不慎而碰落任何一个青果。一整天的套袋劳作,也就午间略微休息一下,坐在果园边的土埂上,吃带来的麻酱花卷,喝些白开水。每套一个袋,挣五分钱,夕阳西下,她会领到二百多块工钱。到苹果长大了,又要一个个地给果子卸下纸袋,刚卸了果袋的苹果青黄色,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日晒,才能变红。卸果袋她也是能手,一天下来工资差不多也是那么多。
果袋婶自家并没有果园。老公是木匠,到大城市里跟着工头搞装修。儿子上小学四年级了,语文好,算术学不动。那天晚上,儿子看电视上播出的一部老电影《我们村里的年轻人》,是语文老师让看的,要求写观后感。电影里有首主题歌,头一句就是“樱桃好吃树难栽”,儿子打算就从那句歌词起笔,她偏过头看见那句子,就说:“写错啦!樱桃树有什么难栽的?该是‘樱桃好吃熟难摘’!”他们乡里,这几年新栽的樱桃树很多,成活率很高,有的樱桃树在他们那里能长到五六米高,挂果期,满树圆珠子,红的透紫放光,黄的晶莹蜡亮,儿子跟着娘摘过樱桃,樱桃熟了,容易脱把儿,摘的时候,要万分小心,满头大汗一大晌,搁樱桃的篮子里也才刚满底儿,可不是“樱桃好吃熟难摘”吗?但是,人家电影里唱的,字幕上打的,就是“樱桃好吃树难栽”嘛,这作文可怎么写啊?母子俩抬一阵杠,最后果袋婶败下阵来:“就听他们文化人的吧!我没闲工夫置那个气!”
如今乡里,几乎人人有手机,果袋婶跟他老公时不时手机沟通不消说了,前些日子,老公回来一趟,把老旧的手机给了儿子,自己换了个新手机,说好不许儿子把手机带学校里去,儿子还是忍不住带去显摆,结果上课时候被老师发现,给没收了。儿子回家来不敢隐瞒,果袋婶听了往他屁股上抡了几笤帚。忽然学校老师给果袋婶手机来了电话,说是没收他儿子手机只是代管一下,要求以后上学别再带手机了。同时告诉她:“婶子,镇上冷库给你打手机你关机,打到这个旧手机上,让转告你,约你去套苹果哩!”果袋婶就说:“哇呀,刚才是充电哩!咋谢你好啊,没得你转的信儿,这趟活计不就瞎啦!”老师就在那边笑:“人家说了,愿意包袋的人手有的是,可就愿意找你果袋婶嘛,干活麻利爽脆,质量有保障嘛!”
当地苹果熟了,摘下来存到冷库,有人来要货,就需要临时工来给出库的苹果套上塑料网袋。果袋婶一旦坐到冷库外面的彩钢玻璃棚下,她一手取网套,一手取苹果,麻利地套放,就如同一架不会发生故障的机器,唰唰唰唰,除了午间短暂休息,十个小时的连续劳动,她能套出五千个苹果!
那种塑料网套,生产出来原是连着的,一卷500米,售价10元,一米可套10个直径10厘米的苹果,那么,一个苹果上的塑料网套,合多少钱呢?果袋婶把这道算术题,出给儿子,但是,更重要的是下一道题:她一天下来,可以套出5000个苹果,人家每套一个,给她2分钱,那么,她能挣到多少钱?
儿子报出了令她自豪的答案。她奖给儿子一个苹果。那是头年被鸟儿啄过的,在取下套子让果实晒出红颜色的过程里,鸟儿会来捣乱,有了啄孔的苹果,果园主人会留下自食,也会拿些给果袋婶这样的帮工作为奖品,果袋婶自己舍不得吃,奖给儿子。
第二天一早果袋婶就去冷库套苹果了。前些时候老公回来,给她带来一些创可贴和医用胶布,长期地套果袋,她十指最上截的皮肤都磨坏了。她轻易舍不得用创可贴,扯断些胶布裹住手指,又将用自己的双手十指,挣来问心无愧的工钱。
(2014年7月18日《新民晚报》,略有删节)下列对原文的理解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小说一开头就写乡里人对果袋婶的称呼,这既是为了突出果袋婶勤劳能干的特点,也暗示果袋婶劳动的艰难辛苦和社会地位的低下。 |
B.果袋婶勤劳能干。一整天的劳动,她只是中午略微休息一下,吃些干娘喝点水,中间从不间歇,因而比别人套的果子多得多。 |
C.果袋婶率直较真,心疼儿子。她会因为儿子作文中的一句话而同儿子发生争执,也会因儿子说不好写作文而“败下阵来”。 |
D.本文善于安排“道具”,小说中的手机就是作者特意设置的“道具”。这个道具起到了暗示时代环境、显示人物个性等作用。 |
E.果袋婶只让儿子计算一个苹果上的塑料网套的价格,而不让儿子计算她一天下来的劳动收入,这表现了她心地善良,不愿让儿子知道她每天的收入。小说表现了果袋婶的哪些优秀品质?请具体分析说明。
小说中画波浪线的“更重要的是下一道题”一句有什么深刻含义?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体会。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诗歌是生活的审美超越
郭国昌
新世纪以来的诗歌界一直是比较沉寂的。然而,“裸体诗朗诵”等事件的发生打破了诗歌界持续已久的沉寂状态,引发了人们对现代诗命运的又一次思考:诗歌的本质到底是什么?
古人云:“诗言志。”就是说,诗歌是表达人们的内心情感的。尽管胡适、陈独秀等人倡导“文学革命”时对古典诗歌进行了大力否定,但是他们并没有完全抛弃那些可以超越时代的具有普遍意义的诗歌观念。即使在现代诗歌受到人们广泛质疑的今天,“诗歌是人的内心情感的表达”的看法恐怕还是具有合理性的。然而,诗歌所表达的“内心情感”是从哪儿来的呢?只要翻开郭沫若、闻一多、徐志摩、戴望舒、穆旦等人的作品,我们就会发现他们的诗歌所表达的情感与现实生活之间的密切联系。诗歌中蕴涵的内心情感绝不是诗人的任意发挥,而是从现实生活中得来的。尽管人们可能因为生活境遇的不同而对诗歌的本质有不同的理解,但是,只要是真正的诗人,他就无法拒绝现实生活在诗歌情绪生成中的决定意义。
虽然现实生活是诗歌情绪产生的基础,但这并不是说只要生活着就会有新的诗歌情绪产生。诗人不但要生活着,而且要生活得更具广度,更有深度。诗人的生活范围不应当只局限在个人的小圈子里,而应该面向广阔的社会生活,与普通大众生活在一起,进入到他们的精神世界里去。对于真正的诗人来说,生活与艺术是统一的,诗歌的情绪蕴藏在深厚的生活土壤中。诗人应当经常地问自己:“我被生活感动过吗?”如果生活感动了诗人,这表明诗人是在以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生活着,是在真正体验着普通大众的人生。只有生活在感动的世界里,诗人所获得的诗歌情绪才是真诚的,包含了人类普遍的精神追求,而不至于纯粹是一种封闭孤独的自我情绪的宣泄。
在现实生活中产生的情绪和感受并不能全部进入到诗歌的创作中。因为,文学的创作过程是一种审美选择的过程,是一种情绪升华的过程。诗歌的创作需要饱满的情感。读郭沫若的诗,我们感受到的是诗人渴望民族新生的期盼;读艾青的诗,我们感受到的是诗人面对民族抗争的悲壮;读穆旦的诗,我们感受到的是个体生命在艰难境遇中的痛苦。没有丰富的情感就不会产生优美的诗篇。然而,进入诗歌中的情感必须是以真善美为核心的,诗人要在真善美的表达中“给人以力量,给人以希望,给人以美好的感受”。郭沫若、艾青、穆旦等现代诗人的诗歌之所以能够感动读者,就是因为他们作品中的情绪和感受是经过了诗人的审美超越的。这样说,并不是意味着个人的生存感受就没有价值。相反,那些在与普通大众相互交融的生活中产生的情绪体验往往是最接近真善美的,是最具有人文情怀和精神深度的。
诗歌创作中的审美超越不但是一个情感的把握过程,而且是一个语言的挑选过程。古人云:“在心为志,发口为言,言之美者为文,文之美者为诗。”说的就是诗歌创作中语言运用的重要性。“五四”新文学革命以后,白话成为文学创作的主要工具,口语化成为现代汉诗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向。然而,现代汉诗的口语化并不是意味着语言的粗俗化。日常口语可以成为诗歌的语言,但是它必须是经过诗人的审美加工。现代汉诗的口语化不仅是诗歌语言的艺术化,而且也是诗人以诗意化的语言表达自己的生活情感的审美化。卞之琳的《断章》虽然只有短短的四句:“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但是诗人却通过日常生活的语言和意象的排列与组合,表达了常人司空见惯却又难以言说的人生体验和情绪。托尔斯泰说过,一个高明的作家“并不在于知道他用什么语言写什么,而在于知道不需要用什么语言写什么”。当我们的诗人也知道这样做的时候,现代汉诗的口语话也就不成为一个广受人们争议的问题了。
(摘自《人民日报》,略有改动)下列对“诗歌的本质”的理解,与原文观点不符的一项是
A.从古到今,人们都认为,诗歌在本质上是人的内心情感的表达。古人说“诗言志”,就是这个道理。 |
B.人的内心情感来源于生活,诗人的现实生活在诗歌情绪的生成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诗歌在本质上就是现实生活的反映。 |
C.诗歌的本质是人的内心情感的表达,诗人要写出好诗,就必须努力把自己心中的各种情感尽情抒发出来。 |
D.虽然诗歌在本质上是现实生活的反映,但绝不能说只要参加了丰富的现实生活,就一定会写出内涵丰富的好诗。 |
根据原文的信息,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要在诗歌的创作过程中完成审美超越,就应该对在现实生活中产生的情绪和感受进行审美选择和情绪升华,让以真善美为核心的情感进入诗歌。 |
B.诗人在现实生活中的生存感受是有价值的,那些在与普通大众相互交融的生活中产生的情绪体验总是最接近真善美、最具有人文情怀和精神深度的。 |
C.诗人在完成诗歌创作中的审美超越时,正确地把握情感固然重要,但第一位的工作还是要准确认真地选择语言。 |
D.要在诗歌创作中实现审美超越的关键,不是诗歌语言的艺术化,而是诗人以诗意化的语言表达自己的生活情感的审美化。 |
请结合原文谈谈你对“诗歌是生活的审美超越”这个命题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沈昌文:勇于向专家说“不懂”俞晓群
今年沈昌文先生82岁了。文化圈里圈外的人,都好称他为沈公,我们为他80岁祝寿时,王蒙先生开篇就说:“大哉沈公,无所不通;大哉沈公,无所不精;大哉沈公,随心所欲;大哉沈公,嘻嘻松松。”王蒙妙语连珠,寥寥数语就点破了沈昌文的人生品质,点睛之笔落在最后四个字上。一位有大成就的出版家,各方面超群之处不胜枚举;而他一生为人处世,“将身段降到最低点”的表现,却让王蒙用“嘻嘻松松”形象地概括出来。
沈昌文在上海出生长大。他祖辈家境很好,后来家道败落,小时候连正常上学都很困难。他原名叫沈锦文,为了上学,顶替一位王姓亲属的孩子,起名王昌文,念完书又把姓改了回来,才有了现在的名字。对于这些往事,沈昌文从不隐晦,还常常挂在嘴上,说自己的正规学历还不足小学,当年是上海的“小赤佬”,曾经在金银首饰店做学徒,曾经伺候牌局,端茶送水。前不久,他还开玩笑说,早年的经历使他养成习惯,最适合给作家、学问家、文化人做秘书,做服务性的工作。
沈昌文勤于自学,最终成为出版家、学问家,赢得人们的尊重。他通过自学,通晓英日俄多种语言,译著《控诉法西斯》、《列宁对全世界妇女的遗教》等。做出版,他一生努力,一直做到三联书店总经理,《读书》杂志主编,组织出版过《宽容》、《第三次浪潮》、《情爱论》等,还有策划《万象》杂志、“书趣文丛”、“新世纪万有文库”,最早引进金庸、蔡志忠、几米等作品。
我曾向沈昌文请教:“您取得这样的成就,最重要的经验是什么呢?”他说,我什么都一知半解,要听专家的话;我不是知识分子,最多只是一个“知道分子”;我读书是为了冒充知识分子,云云。他还说,我如今成了“八零后”,耳朵背了,记性差了,成老顽童了,哪还有什么经验可谈呢?听到沈昌文这些话,千万不要上当,这正是他低调做人、降低身段做事的表现。其实他个性十分鲜明,剥去云山雾罩的外表,就会发现许多精彩的东西。
从沈昌文那里总结出的第一条经验,就是勇于向专家说“我不懂”。我们经常见到一些记者采访时,压着采访对象说话,喧宾夺主;一些编辑把职务当成权利,热衷于给作者“命题作文”。沈昌文说,这样做不是不可以,但我们职业主流还是服务于作者。他说,一个编辑能拿到一些好稿子,往往不是因为他的学术水平高,而是因为他作为编辑的职业化精神做得到位。说“不懂”,是实诚,是角色定位,是学习精神的表现,也是对作者的尊重与检验。如果他也不懂,那就不适合成为你的作者;如果他懂得不够,你可以通过交流,检验他的提升空间;如果他很懂,你组稿的工作目的就达到了。
沈昌文做出版,另一条重要的经验是广结人缘。沈昌文说,出版人最好游离于各个学派之外,最好不要随意得罪人,遇事最好不要急于站队表态。这也是一种基本的职业训练。另外,“广”字还包含着对新人、晚辈,以及一般读者的尊重。做《读书》主编时,每天沈昌文最重视看读者来信,从中可以获取许多营养。
沈昌文做出版的两个特点:一是做出版要讲五湖四海,形形色色的人都要结交。一次陆灏感叹,沈先生真厉害。如果一个人火了,你给沈昌文打电话,问能找到那个人吗?他常常会说,能啊,我前不久还与那人吃饭喝茶呢。二是做出版需要帮手,帮手分为上中下三手。上手是策划创意的人,中手是操刀落实的人,下手是加工整理的人。
写到这里,我想起几天前,请沈昌文为我的新著《可爱的文化人》写序。他写了一篇《文化囧》,其中说到出版行业日新,自言已经过时。我为其风趣所动,却时时感叹,看来沈公的身段还要一直低下去,直到永远。
(2013年5月9日《人民日报》,有删节)下列对原文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王蒙先生几句妙语就点破了沈昌文的人生品质,尤其是其中“嘻嘻松松”一语,更把沈先生一生为人处世的表现形象地概括出来。 |
B.沈昌文先生祖辈家境很好,后来家道败落,他连小学也不能上,为了顶替一个王姓亲属的孩子,他不得不把名字改成了王昌文。 |
C.沈昌文先生取得成功的第一条经验是勇于向专家说“我不懂”,他不像有些编辑把职务当权利,喜欢让作者完成自己布置的任务。 |
D.沈昌文先生认为,一个编辑如果能拿到一些好的稿子,不光是因为这编辑的学术水平高,而是因为他的职业化精神做得到位。 |
E.沈昌文先生认为,做出版工作,遇事不要急于表态,不管是对新人还是晚辈,甚至一般读者,都要尊重,要结交各种各样的人。本文开头说,王蒙“寥寥数语就点破了沈昌文的人生品质”,结合全文,简要分析沈昌文的这些“人生品质”。
本文题为“沈昌文:勇于向专家说‘不懂’”,根据全文内容,你从这个题目中得到什么启示?请结合材料具体谈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伟大的清洁工(美)鲍勃·博克朱思 编译
有一段时间,我受雇于市政府,作为一名调查员,挨家挨户地走访居民的就业情况。本来这份活计还是比较轻松的,但是,现在是八月份,天气炎热异常,我还要穿着西服打着领带。之前,我还没遇到过这么糟糕的情况。
“你好,我叫鲍勃·博克,我正在这附近进行一些调查。”
“我不感兴趣,再见!”
这种回答,你想象不出我已经听到过多少次了,我急忙解释说我不是推销员,只是在社区调查走访而已。门里的女人迟疑了一会,抬起头,耸了耸肩,说道:“好吧,进来吧。别介意,孩子们把家里弄得很乱。”
这是一户贫民家庭,能看出户主收入不高,但屋子是温馨而又舒适的。“我只需要询问几个关于您和您的家庭情况的问题,但我不需要问您的名字。这些资讯只是用于政府数据分析。”
她笑了笑,打断我:“你要来杯水吗?看起来你今天不太好过啊。”
“啊,谢谢。”我急切地回答。天太热了,我确实有些渴了。就在她转身去拿水的时候,一个男人走了过来,那是她的丈夫。“乔,这个男人是个调查员。”我站起来,礼貌地向他致意。叫乔的男人又高又瘦。他的面部皮肤很粗糙,让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大十几岁。他的手如皮革一般,说明他从事蓝领工作。很明显,夫妻两人感情很好,她冲他一笑,轻轻地吻了他的脸颊。他拥抱了她,然后在我对面坐了下来。他们或许没有多少物质财富,却比我认识的很多人富足、幸福。两人彼此之间的爱意,能够消弭生活中种种不如意。
“乔为镇政府工作。”她说道。“他是个清洁工,但我为他骄傲。”她抢着说。
“亲爱的,人家可不是来打听这些的。”乔笑着说道。
“哦不,您请讲。”我说道。
“你瞧,鲍勃,乔是镇上最好的清洁工。他开卡车收垃圾时,比别人装得都要多。但绝不会漏出来。”她很自豪地说道,“装得多可以少跑几趟,这样就给镇子上省了钱。他们是按工时付费的,还省了油费。”
我沉默了一会儿,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微微点着头,寻找正确的措辞:“难以置信。大多数从事这项工作的人都会抱怨。它确实不好做,但您的态度让人敬佩。”我说。
妻子站起身走向沙发旁的一个橱柜,回来时她手里拿着一个小小的相框。
“当我们生下第三个孩子时,乔失业了。我们有那么一段时间没工作,要靠救济金过活。有一天,他收到一个通知,说这个社区给他提供了一份工作。他回来时有些沮丧。他对我说,这份工作辛苦不说,收入也不算高。”她顿了一下,看着乔说道:“但是我一直以他为骄傲。我始终认为,一个人的价值不是体现在他的工作类型,而是工作态度上。”
“我们要为这个镇子工作,所以就把家搬了过来,租了这里。”乔说道。
“我们搬过来时,这段格言贴在门正对着的墙上。这鼓舞了我们,鲍勃。”她说着,把相框递给了我。上面写道:“如果有人是一名清洁工,他就应当像米开朗基罗作画、贝多芬作曲或者莎士比亚写诗那样去清扫街道。他应当尽其所能,以至于所有人都会停下来赞叹:‘这里有一位伟大的清洁工,他把自己的工作完成得如此完美。’——马丁·路德·金。”
“我爱他,这个人,无论做什么,都尽力做到最好。我爱我的清洁工。”她说道。
走出门,我抬头看看天空中的太阳,突然感觉它不那么热了。我的朋友,你今天过得如何?是否做到了最好?
(摘自2014年4月27日《新民晚报》)下列对本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美国不少民众对推销员的推销很反感。比如清洁工乔的妻子刚一听到推销员鲍勃打招呼的话,以为他是推销员,就连忙表示自己不感兴趣。 |
B.人们彼此之间的爱意能消弭生活中的很多不愉快。清洁工乔夫妻俩虽然工资不高,家庭并不富裕,但因为他们感情很好,所以比很多人都富足。 |
C.对工作的热爱同样能消弭工作所带来的劳累和辛苦感。这一点不光可从清洁工乔身上看出,就连推销员鲍勃对太阳的感受都不一样了。 |
D.本文善埋伏笔,擅用对比。开头写异常炎热的天气、写“我”心中的抱怨,主要是为了给结尾的文字埋下伏笔,形成对比,从而突出主题。 |
E.本文也从侧面反映出名人名言的巨大精神作用。清洁工乔就是受了原本贴在墙上的马丁·路德·金的名言的教育,才能有这样的敬业精神的。文章最后说“走出门,我抬头看看天空中的太阳,突然感觉它不那么热了”,有什么深刻含义?
本文题目命为“伟大的清洁工”,你认为这个题目恰当吗?请结合文本和自己的实际说说理由。
论述类文本阅读(9分,每小题3分)
诗的境界是用“直觉”见出来的。
读一首诗或作一首诗都常须经过艰苦思索,思索之后,一旦豁然贯通,全诗的境界于是像灵光一现地突然现在眼前,使人心旷神怡,忘怀一切。这就是直觉,也就是禅家所谓的“悟”。
一个境界如果不能在直觉中成为一个独立自足的意象,就还不成为诗的境界。
凡带有创造性的“见”,都是直觉。凝神观照之际,心中只有一个完整的意象,无比较,无分析,无旁涉,结果常致物我两忘而一致,情趣与物态往复交流,不知不觉中人与物交融,这种现象称为“移情作用”。
诗的境界是情景的契合,宇宙中事事物物常在变动中发展,情景相生,所以诗的境界是由创造来的,美好绝妙的诗句来自诗人的直觉,是生生不息的。
就诗的情景契合境界来说,欣赏与创造并无分别,欣赏一首诗就是再造一首诗;创造永不会重演,欣赏也不会重演,真正的诗的境界是无限的,永远新鲜的。
宇宙与人类生命,含有意志与意象两个要素。
有意志即有需求,有情感,需求与情感即为一切苦恼悲哀之源。
生命痛苦的救星是为意象。意象是意志的外化,有意象则人取得超越地位,超然俯视意志的挣扎,恍然彻悟外在的光怪陆离,大可赏心悦目。
尼采根据叔本华的悲观哲学,发挥为“由形象得解脱”之说。
他用两个希腊神名来象征意志与意象的冲突。意志为酒神狄奥尼斯,赋有时时刻刻都在蠢蠢欲动的活力和狂热,同时又感到变化无常的痛苦,于是沉一切痛苦于酣醉,酣醉于醇酒美人,酣醉于狂歌曼舞。
苦痛是狄奥尼斯的基本精神,歌舞是狄奥尼斯精神所表现的艺术。
意象如日神阿波罗,凭高普照,世界一切事物借他的光辉而显现形象,他怡然泰然地在静观自得,当一切“变化”在取得“形象”之时,就注定成了“真如”(回到本来面目)。
静穆是阿波罗的基本精神,图画与雕刻是阿波罗精神所表现的艺术。
这两种精神本来是绝对相反且冲突的,而希腊人的智慧却成就了打破这种冲突的奇迹。
他们转移阿波罗的明镜照临狄奥尼斯的痛苦挣扎,于是意志外摄于意象,痛苦赋形为庄严优美,结果乃有希腊悲剧的产生。悲剧是希腊人“由形象解脱”的一条路径。悲剧是希腊人从艺术观点于缺陷、灾祸、罪孽当中所看到的美的形象。
尼采虽然专指悲剧,但也可适用于诗和一般艺术。
一般人感受情趣对便为情趣所羁糜,诗人于感受情趣之时,却能跳到旁边,很冷静地把它当作意象来观照玩索。
一般人的情绪有如雨后行潦,夹杂污泥朽木奔泻,来势浩荡,去无踪影。诗人的情绪好比冬潭积水,渣滓沉淀净尽,清莹澄澈,天光云影,灿然耀目。
在现实世界中处处都是牵绊冲突,可喜者引起营求,可悲者引起畏避;在诗的境界中,尘忧俗虑都洗濯净尽,可喜与可悲一样相化,所相冲突者各得其所,相安无碍。
(选自朱光潜《诗论·诗与直觉》,有删节)下列关于“诗的境界”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诗的境界是用“直觉”见出来的。这种境界被“直觉”见出后,会像灵光一现地突然现在眼前,使人心旷神怡。 |
B.用“直觉”能“见”出诗的境界,凡是不能在直觉中成为一个独立自足的意象的境界,都不能成为诗的境界。 |
C.情和景的契合就形成了诗的境界。诗人或读者在写诗或读诗时,如果做到情景相生,物我两忘,就会创造出诗的境界。 |
D.一个境界如果不能在直觉中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意象,没有经过诗人或读者的凝神观照,不是无限的,永远新鲜的,就还不称为诗的境界。 |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凡是“直觉”都是带有创造性的“见”,这种“直觉”都常须经过艰苦思索而达到豁然贯通,也就是禅家所谓的“悟”。 |
B.如果从情和景的契合境界看,欣赏一首诗和创作一首诗使并没有区别的。因为欣赏一首诗就是再创造一首诗。 |
C.对人类所含有的本来是绝对相反且冲突的意志与意象两个要素,诗人能很冷静地把意志当作意象来观照玩索。 |
D.诗人的情绪好比冬天深潭的积水,能在诗的境界中,将尘忧俗虑都洗濯净尽,将可喜与可悲一样互相转化。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需求与情感是一切苦恼悲哀的源头。为了从这种苦恼与悲哀中解脱,需要将意志外化为意象,从而取得超越地位。 |
B.悲剧是希腊人以艺术观点在缺陷、灾祸、罪孽当中所看到的美的形象,是希腊人把痛苦赋形于庄严优美的一条路径。 |
C.一般人感受情趣时便为情趣所羁糜,诗人在感受情趣之时,却必然会跳到旁边,很冷静地把它当作意象来观照玩索。 |
D.现实世界和诗的境界是不同的,现实世界处处都是冲突;在诗的境界中,尘忧俗虑都洗濯净尽,所相冲突者却相安无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