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指出:“人民主权则成了法律的法律,而且并没有像在其他国家那样被虚捧而架空。”下列选项能够佐证这一观点的是()
A.联邦政府的组成 |
B.行政、立法、司法的分权制衡 |
C.联邦法律至上 |
D.总统、议员由选举产生 |
关于英国《权利法案》和美国1787年宪法共同点的叙述,正确的是( )
A.为国家的统一奠定了政治基础 |
B.都赋予了议会至高无上的权力 |
C.是资产阶级革命成果的法律总结 |
D.以法律形式确立了近代资本主义共和政体 |
有学者指出:“在论争中,无论是辉格党还是托利党,都逐渐认同绝对的、神圣的王权应该淡出英国的政治舞台,人类的幸福应该构筑在宪政的基础之上。”这一观点说明了()
A.分权和制衡的重要性 |
B.《权利法案》颁布的必然性 |
C.两党政治的优越性 |
D.内阁制度形成的必然性 |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当工业和商业进一步发展了私有制的时候,详细拟定的罗马法便立即得到恢复并重新取得威信。……即使在英国,为了私法的进一步发展,也不得不参照罗马法的诸原则。”材料说明()
A.罗马法完全适应了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 |
B.罗马法因具有资产阶级性质得以在近代推广 |
C.近代英国非常重视法制建设 |
D.罗马法对近代西方的立法产生了重大影响 |
亚里士多德警惕“纯粹民主”,他如此评价道:“进行统治的是人民,而不是法律;因为一切都由多数投票决定,而不是由法律决定……人民拥有国王的权力进行统治;他们至高无上,不是作为个体,而是作为集体。”对此理解最为准确的是()
A.投票不应该是民主的唯一方式 |
B.脱离了法制的民主会沦为专制 |
C.民主是人民结成集体进行统治 |
D.集体统治比个人统治危害更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