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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的叫声,与鸭的叫声大体相似,都是“轧轧”然的。但音调上大不相同。鸭的“轧轧”,其音调琐碎而愉快,有小心翼翼的意味;鹅的“轧轧”,其音调严肃郑重,有似厉声呵斥。它的旧主人告诉我:养鹅等于养狗,它也能看守门户。后来我看到,果然凡有生客进来,鹅必然厉声叫嚣,甚至篱笆外有人走路,它也要引吭大叫,其叫声的严厉,不亚于狗的狂吠。狗的狂吠,是专对生客或宵小用的;见了主人,狗会摇头摆尾,呜呜地乞怜。鹅则无论何人,都是厉声呵斥;要求饲食时的叫声,也好像大爷嫌饭迟而怒骂小使一样。
鹅的步态,更是傲慢了。这在大体上也与鸭相似。但鸭的步调急速,有局促不安之相。鹅的步调从容,大模大样的,颇像京剧里的净角出场。这正是它的傲慢的性格的表现。我们走近鸡或鸭,这鸡或鸭一定让步逃走。这是表示对人的惧怕。所以我们要捉住鸡或鸭,颇不容易。那鹅就不然:它傲然地站着,看见人走来简直不让;有时非但不让,竟伸过颈子来咬你一口。这表示它不怕人,看不起人。但这傲慢终归是狂妄的。我们一伸手,就可一把抓住它的项颈,而任意处置它。家禽之中,最傲人的无过于鹅,同时最容易抓住的也无过于鹅。
解释下列词语叫嚣 局促
2.两段选文写了两个方面的内容,请就这两个方面概括鹅的特点。
3.第一段写鹅的叫声,为什么还要写鸭和狗的叫声?
4.“鹅的步态,更是傲慢了”一句中,“更”字有 的作用。
5.鹅的步态的傲慢,体现在哪两方面?
6.鹅不惧怕人的性格导致的后果是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求和得和
毕淑敏
小时候,我作文很好。语文老师不止一次给我的作文批过“5+”的分数,还经常在课堂上朗读。
听老师读自己的作文,我的心情像一颗怪味豆。最初觉得甜,哪个学生不愿意受到老师夸奖?慢慢地,咸味和涩味涌上心头。下课后,同学们神情怪怪的。“哦,哦,老师又用时传祥淘粪的勺子‘刳’毕淑敏啦!”刚学过一篇淘粪工人的课文,在北方话里,“刳”与“夸”同音。跳皮筋时,两边都不要我。要知道平日里,因为我个子高,跳得好,大伙都抢着跟我一拔。我和谁说话,人家都会装作没听见,扭身走开,故意跟别人大声说笑。他们一块儿边说边看着我。
我开始懂得什么叫孤独,什么叫被嫉妒。
这样的日子一般持续两三天就会过去。大伙毕竟小,容易忘事。我那时又是大队长,人缘挺好,大伙有事都爱找我。
作文每两周讲评一次:我便经受一次精神的炼狱。
我开始随意写作文,随大流,平平淡淡。“你的作文退步了,是不是骄傲了?”老师问我。我沉默。不是不愿意告诉老师原因,我不知道怎么说。假如我说了,老师会在班上把同学们数落一顿,我的处境就更糟。
老师苦口婆心开导,我又开始认认真真写作文。老师满意了,同学们敌视的恶性循环又开始,就没有一个万全之策吗?
我发现同学们并不是讨厌我的作文。老师念作文时,大伙听得津津有味,还不时发出会意的笑声。同学们只是不喜欢老师反反复复提我一个人的名字。
我小心翼翼问老师:“我最近的作文有进步吗?”老师说:“你近来写得不错。今天下午我还要读你的作文。”“我有一个小小的请求……”我战战兢兢地说。老师注视着我。“您念我的作文时,是不是可以不念我的名字。”我鼓足勇气说完蕴藏在心中许久的话。“为什么?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要求。你总不能让同学们觉得那是无名氏写的吧?”
我镇静下来,一板一眼地说:“我觉得您读作文,主要是看文章写得好不好。至于是谁写的,并不重要。不说名字,您让大伙讨论的时候,没人拘着面子,反倒更好说意见。” “你说得有点道理。好吧,让我们下午试一试。”老师答应了。
那天下午的情形如我所料。同学们充满好奇,发言比平日热烈得多。下课后,我和大伙快活地跳皮筋。“嗨,毕淑敏,今天念的范文是你写的吧? ”有人问我。“不能老是她写得好,我看今天一准是别人写的。”有人这样说。我一概只笑不答,问得急了,就说:“我看像是你写的。”从那以后,我的作文越写越好。和同学们也能友好相处。
我至今不知道这算是机智还是一种早熟的狡猾。长大以后,看到一则名人名言,“走自己的路,让人们说去吧”。我想那是一种更积极、更勇敢的生活态度。
只是我小时候,就是听到这句教导,也未必敢照着去做。我太珍视同小朋友们无忧无虑跳皮筋的机会。
(选自2009年第3期《科学大观园》,有改动)文章第2段中说“听老师读自己的作文,我的心情像一颗怪味豆”,请问这是为什么?(2分)
画线句子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在内容和结构上有何作用?(3分)
仔细揣摩下列语句中划线的词语,回答后面的问题。(2分)
(1)“我和谁说话,人家都会装作没听见,扭身走开,故意跟别人大声说笑”中,划线词“故意”表现了同学们怎样的态度?(1分)
(2)“我镇静下来,一板一眼地说”中,划线词“一板一眼”反映出“我”当时怎样的心理?(1分) 文章标题是“求和得和”,你该如何理解这两个“和”?
读了这篇文章,你认为“我”有哪些可取之处?说说你的看法。(4分)
阅读《转基因蚊子》中的几段文字,完成下面题目。
转基因蚊子
①疟疾是仅次于艾滋病的人类第二杀手,每年约有270万人死于这种传染性极强的疾病。尽管科学家们绞尽脑汁研发了许多抗疟疾新药,但都未能从根源上消除这一病魔。如今,美国的科学家另辟蹊径,设计出不会传染疟疾的转基因蚊子,以求彻底消灭这种可怕的疾病。
②据报道,美国马里兰州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一个科研小组日前成功设计出了转基因蚊子。这种蚊子与自然界野蚊子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不会感染疟疾,所以也就不会成为这种传染病的载体。如果将其放归大自然的话,繁殖能力极强的它们将很快取代自然界的野蚊子,彻底消灭疟疾的传染源。
③科学家马拉里介绍说,新一代转基因蚊子体内含有一种名为SMl的蛋白质,这种蛋白质能阻止疟疾感染。另外,基因转变后的“人造蚊子”的眼睛是绿色或者红色,很容易区别于自然界的野蚊子。转基因蚊子的其他脾性和自然界的野蚊子没有太大的区别,比如说同样也吸人和动物的血,也是同样的繁殖途径,但它们一旦与野蚊子交配后,就会大大降低野蚊子的生育能力,从而最终将野蚊子淘汰出局。请你说说第①自然段划线句主要运用的说明方法及其作用。(2分)
第②自然段“如果将其放归大自然的话,繁殖能力极强的它们将很快取代自然界的野蚊子,彻底消灭疟疾的传染源”中的“如果……将……”能不能删掉?为什么?(2分)
请你用简短的话概括转基因蚊子的本质特点,并简要说说转基因蚊子的作用。(2分)
阅读《孔乙己》一文的片段.完成下面题目。 (9分)
①孔乙己喝过半碗酒,涨红的脸色渐渐复了原,旁人便又问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
②中秋之后;秋风是一天凉比一天,看看将近初冬;我整天的靠着火,也须穿上棉袄了。一天的下半天,没有一个顾客,我正合了眼坐着。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看时又全没有人。站起来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位;见了我,又说道,“温一碗酒。”掌柜也伸出头去,一面说,“孔乙己么?你还欠十九个钱呢!”孔乙己很颓唐的仰面答道,“这……下回连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 ”“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第①段中孔乙己由“不屑置辩”转为“颓唐不安”反映了他内心深处怎样的矛盾?(3分)
选文第②段中为什么写“我整天的靠着火,也须穿上棉袄了”?(3分)
《孔乙己》一文中的“笑”内涵丰富,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上面节选部分的两节最后都写到了众人的“笑”,对此你是怎样理解它的作用的?(3分)
阅读《耳根的清静》,完成题目
⑴我一直认为,在上苍给人类原配的生存元素和美学资源中,“寂静”乃最贵重的成分之一。音乐未诞生前,它是耳朵最大的福祉,也是唯一的爱情。
⑵并非无声才叫寂静,深巷夜更、月落乌啼、雨滴石阶、风疾掠竹……寂静之声,更显清幽,更让人神思旷远。美景除了悦目,必营养耳朵。对人间美好之音,明人陈继儒曾历数:“论声之韵者,曰溪声、涧声、竹声、松声、山禽声、幽壑声、芭蕉雨声、落花声,皆天地之清籁,诗坛之鼓吹也。然销魂之听,当以卖花声为第一。”
⑶当以卖花声为第一。
⑷儿时,逢夜醒,耳朵里就会蹑手蹑脚溜进一个声音,心神即被它拐走了:厅堂有一盏木壳挂钟,叮当叮当,永不疲倦的样子……那钟摆声静极了,全世界似乎只剩下它,我边默默帮它计数,一、二、三……边想象有个孩子骑在上面荡秋千,冷不丁,会想起老师说的“一寸光阴一寸金”,我想,这叮当声就是光阴,就是黄金了吧。
⑸回头看,那会儿的夜真静啊,童年的耳朵是有福的。
⑹今天,吾辈耳朵里住着哪些房客呢?
⑺刹车声、喇叭声、施工声、装修声、铁轨震荡声、机翼呼啸声、高架桥轰鸣声……它们有个集体注册名:喧嚣。这是时代对耳朵的围剿,你无处躲藏,双手捂耳也没用。
⑻一个朋友驾车时,总把“重金属”放到最大音量。他并不关注是谁在唱,按其说法,这是用一个声音覆盖一群声音,以毒攻毒,以暴制暴。
⑼我们拿什么抵御噪声的进攻呢?
⑽耳塞?地下室?把窗户封得像砖一样厚?将门缝塞得密不透风?当然还有,即麻木和迟钝,以此减弱耳朵的受伤,有个词叫“失聪”,就是这种状态。偶尔在山里或僻乡留宿,却翻来覆去睡不着,那份静太陌生、太异常了,习惯受虐的耳朵不适应这犒赏,就像一个饿者乍食荤腥会滑肠。
⑾人体感官里,耳朵最被动、最无辜、最脆弱。它门户大开,不上锁、不设防、不拦截、不过滤,不像眼睛和嘴巴可随意闭合,它永远露天。
⑿我对朋友说,现代人的特征是:溺爱嘴巴,宠幸眼睛,虐待耳朵。
⒀不是吗?论吃喝,我们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华夏美食,举世无双。视觉上,美色、服饰、花草、橱窗、广场、霓虹……所有的时尚宣言和环境主张无不在“色相”上下工夫。
⒁口福和眼神俱饱矣,耳福呢?
⒂有个说法叫“花开的声音”,我一直当做一个比喻和诗意幻觉,直至遇到一位画家。她说从前在老家,中国最东北的荒野,夏天暴雨后,她去坡上挖野菜,总能听见苕树梅绽放的声音,四下里噼啪响……
⒃我深信她没听错,那不是幻听和诗心的矫造,我深信那片野地的静,那个年代的静,还有少女隔膜的清澈——她有聆听物语的天赋。她有一幅画,叫《你能让满山花开我就来》,那绝对是一种通灵境界……我深信,一个野菜喂大的孩子,大自然向她敞开的就多。
⒄我们听不见,或难以置信,是因为“失聪”日久,耳朵被磨出了茧子。
⒅是的,你必须承认,世界已把寂静——这大自然的“原配”,给弄丢了。
⒆是的,你必须承认,耳朵失去了最伟大的爱情。
——《读者》(有删节)细读文章4、5两节,请用自己的话说说为什么童年时期我的耳朵是有福的。
品析下列句中划线字的表达效果。
(1)美景除了悦目,必营养耳朵。
(2)这是时代对耳朵的围剿,你无处藏身,双手捂耳也没用。文章主要运用了什么写作手法?结合具体内容说说运用这种写作手法对表现主旨有什么样的作用。
明人陈继儒认为“然销魂之听,当以卖花声为第一”,结合文章说说在你的心中,销魂之听又是什么?请具体说说你的理由,不少于50个字。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麻雀赵丽宏
对我来说,没有一种鸟比麻雀更亲近了。它们每天都活泼在我的视野中,有时在窗外的树上扑腾,有时就飞到我的窗台上溜达,这使我有机会近距离看它们。麻雀头大脖子短,褐色羽毛,形象并不美,但很可爱。只要活着,它们似乎没有一分钟停止活动,永远成群结队地在那里蹦蹦跳跳。
幼年时看过人类围剿麻雀的景象。那时,中国人把麻雀列为害鸟,全民共诛之,成千上万人对着天空呐喊,敲锣打鼓,可怜的麻雀在人们的讨伐声中惊惶乱飞,无处歇脚,最后精疲力竭,如中弹般从天空纷纷坠落,有些麻雀就撞死在墙头。我也曾敲打着面盆参与过围剿麻雀的战争,开始觉得好玩,但目睹麻雀们的死亡过程,幼小的心里充满了同情。还好,闹剧很快结束,麻雀们得到平反,它们在人类的世界中又重获生存的权利。少年时,我有过一次养麻雀的经历。将一只刚孵化出不久的小麻雀,从一个小小的粉红色肉球,喂养成一只羽毛丰满的麻雀,这是一个不简单的过程。为了给小麻雀寻找食物,我曾无数次爬到树上摘皮虫。喂食时,小麻雀仰起脑袋大张着黄口,发出急切的呼叫,我这才懂得了什么叫做“嗷嗷待哺”。在麻雀还没有真正学会飞翔时,我和它有过最美妙的相处。我将它扔到天上,它会拍打着翅膀飞回到我的手掌上。现在回想起来,那真是不可思议的景象。然而等它完全掌握了飞行的本领,就再也不甘心被我豢养。一次,我将它扔上天空,它展翅远去,消失在天空中,再也没有回来。那时,我也懂得了,对于这些成群结队在人类周围飞翔活动的小鸟来说,自由比什么都重要。
上小学时,有一次正上课,有两只麻雀飞落到教室的窗台上,发出极其欢快的鸣叫,全班同学都被那兴奋婉转的鸣叫声吸引,从来没有听到麻雀这样叫过。窗台上的景象,也是以前没见过的,只见那两只麻雀拍打着翅膀交缠在一起,一会儿磨着嘴,一会儿互相攀骑,像是在打架,又像是在亲热。给我们上课的是一个年轻的女教师,她也停止了上课,看着窗外那两只麻雀,不知为什么,竟然脸色涨得通红。那两只麻雀把窗台当成了舞台和床,在几十双眼睛的注视下,它们不停地欢叫着舞蹈着,仿佛要没完没了纠缠下去。最后,是女教师走过来打开窗户,赶走了那两只麻雀。它们飞走后,就停落在旁边的屋顶上,从教室里虽然看不到它们,但它们的欢声依然随风飞扬,飘进每个人的耳朵。这一课老师讲的什么内容,已经没有一丝印象,而那两只麻雀春心荡漾的鸣叫和欢状,却清晰如昨。
前些年,搬了新家,在书房装空调时,外墙留下一个洞,装修结束时,忘了将那洞填补掉。反正那洞和房间并不相通,便没有填没它。没想到这墙洞居然成为麻雀的家。每天早晚,可以看见它们飞进飞出,在洞口欢呼雀跃,有时还会飞上窗台,俨然成为我的邻居。在书房写作时,窗外麻雀们的啁啾是我耳中美妙的音乐。那时,家里养着一只芙蓉一只绣眼,笼子就挂在阳台上。每天早晨给鸟喂食时,便有麻雀飞来。芙蓉和绣眼吃食,总会把小米弄到阳台上,这些溅落的小米,就成为麻雀的早餐。
来阳台作客的麻雀中,有一只麻雀蹦跳的动作很奇怪,节奏似乎比别的麻雀慢一点,离开时,总是最后一个起飞。仔细观察后才发现,这只麻雀,竟然只有一只脚。每天早晨,这只独脚麻雀一定会来,它在阳台上蹒跚觅食,虽然动作有点迟钝,但样子仍然活泼快乐。我不知道,它的独脚,是先天残缺,还是事故形成,拖着一只脚飞翔蹦跳觅食,是一件艰难的事情。麻雀的社会里没有残疾慈善组织会照顾它,为了生存,它必须付出比别的麻雀更多的精力。我养的芙蓉和绣眼先后飞走了,阳台上挂着空笼子。而那只独脚麻雀依然每天飞来,我在阳台上撒一些小米喂它,看它用一只脚在阳台上来回蹦跳啄食,心里充满了怜悯。独脚麻雀的孤身拜访,持续的日子很短,大约四五天之后,它便消失了踪迹,阳台上的小米再无法吸引它过来。它是找到了更好的觅食地点,所以放弃了我的阳台,还是遭遇灾祸,再也无法飞翔?我永远也无法知道。
还好,书房外阳台上那个墙洞,依然是麻雀们的巢穴,我的耳畔,还是常常能听见麻雀欢快的啁啾。麻雀的鸣叫,已经成为我生活环境的一部分。它们的声音,远比城市里的人喊车啸要美妙得多。作者通过哪些事情的记叙来表现“对我来说,没有一种鸟比麻雀更亲近了。”的情感的?
贯穿全文的线索是什么?试结合内容概括回答。
联系上下文,说说“那真是不可思议的景象”中的“不可思议”应如何理解?
那只“一只脚”的麻雀后来最有可能的去向是什么?为什么?
文章旨在告诉人们一个什么道理?你从中获得什么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