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孔乙己》一文的片段.完成下面题目。 (9分)
①孔乙己喝过半碗酒,涨红的脸色渐渐复了原,旁人便又问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
②中秋之后;秋风是一天凉比一天,看看将近初冬;我整天的靠着火,也须穿上棉袄了。一天的下半天,没有一个顾客,我正合了眼坐着。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看时又全没有人。站起来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位;见了我,又说道,“温一碗酒。”掌柜也伸出头去,一面说,“孔乙己么?你还欠十九个钱呢!”孔乙己很颓唐的仰面答道,“这……下回连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 ”“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第①段中孔乙己由“不屑置辩”转为“颓唐不安”反映了他内心深处怎样的矛盾?(3分)
选文第②段中为什么写“我整天的靠着火,也须穿上棉袄了”?(3分)
《孔乙己》一文中的“笑”内涵丰富,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上面节选部分的两节最后都写到了众人的“笑”,对此你是怎样理解它的作用的?(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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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文段完成小题。
(甲)
暖国的雨,向来没有变过冰冷的坚硬的灿烂的雪花。博识的人们觉得他单调,他自己也以为不幸否耶?江南的雪,可是滋润美艳之至了;那是还在隐约着的青春的消息,是极壮健的处子的皮肤。雪野中有血红的宝珠山茶,白中隐青的单瓣梅花,深黄的磬口的蜡梅花;雪下面还有冷绿的杂草。蝴蝶确乎没有;蜜蜂是否来采山茶花和梅花的蜜,我可记不真切了。但我的眼前仿佛看见冬花开在雪野中,有许多蜜蜂们忙碌地飞着,也听得他们嗡嗡地闹着。
孩子们呵着冻得通红,象紫芽姜一般的小手,七八个一齐来塑雪罗汉。因为不成功,谁的父亲也来帮忙了。罗汉就塑得比孩子们高得多,虽然不过是上小下大的一堆,终于分不清是壶卢还是罗汉,然而很洁白,很明艳,以自身的滋润相粘结,整个地闪闪地生光。孩子们用龙眼核给他做眼珠,又从谁的母亲的脂粉奁中偷得胭脂来涂在嘴唇上。这回确是一个大阿罗汉了。他也就目光灼灼地嘴唇通红地坐在雪地里。
第二天还有几个孩子来访问他;对着他拍手,点头,嘻笑。但他终于独自坐着了。晴天又来消释他的皮肤,寒夜又使他结一层冰,化作不透明的水晶模样,连续的晴天又使他成为不知道算什么,而嘴上的胭脂也褪尽了。
但是,朔方的雪花在纷飞之后,却永远如粉,如沙,他们决不粘连,撒在屋上,地上,枯草上,就是这样。屋上的雪是早已就有消化了的,因为屋里居人的火的温热。别的,(A)在晴天之下,旋风忽来,便蓬勃地奋飞,在日光中灿灿地生光,如包藏火焰的大雾,旋转而且升腾,弥漫太空,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地闪烁。
在无边的旷野上,在凛冽的天宇下,闪闪地旋转升腾着的是雨的精魂……
是的,那是孤独的雪,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
一九二五年一月十八日。
(选自鲁迅《雪》)
(乙)
①我喜欢雨,无论什么季节的雨,我都喜欢。她给我的形象和记忆,永远是美的。
②春天,树叶开始闪出黄青,花苞轻轻地在风中摇动,似乎还带着一种冬天的昏黄。可是只要经过一场春雨的洗淋,那种灰色和神态是难以想像的。(B)每一棵树仿佛都睁开特别明亮的眼睛。树枝的手臂也顿时柔软了,而那萌发的叶子,简直就起伏着一层绿茵茵的波浪。水珠子从花苞里滴下来,比少女的眼泪还娇媚。半空中似乎总挂着透明的水雾的丝帘,牵动着阳光的彩棱镜。这时,整个大地是美丽的。小草像复苏的蚯蚓一样翻动,发出一种春天才能听到的沙沙声。呼吸变得畅快,空气里像有无数芳甜的果子,在诱惑着鼻子和嘴唇。真的,只有这一场雨,才完全驱走了冬天,才使世界改变了姿容。
③而夏天,就更是别有一番风情了。夏天的雨也有夏天的性格,热烈而又粗犷。天上聚集几朵乌云,有时连一点雷的预告也没有,当你还来不及思索,豆粒的雨点就打来了。可这时也并不可怕,因为你浑身的毛孔都热得张开了嘴,巴望着那清凉的甘露。打伞,裁斗笠,固然能保持住身上的干净,可当头浇,洗个雨澡却更有滋味,只是淋湿的头发、额头、睫毛滴着水,挡着眼睛的视线,耳朵也有些痒嗦嗦的。这时,你会更喜欢一切。如果说,春雨给大地披上美丽的衣裳,而经过几场夏天的雨的浇灌,大地就以自己的丰满而展示它全部的诱惑了。一切都毫不掩饰地敞开了。花朵怒放着,树叶鼓着浆汁,数不清的杂草争先恐后地成长,暑气被一片绿的海绵吸收着。而荷叶铺满了河面,迫不及待地等待着雨点,和远方的蝉声、近处的蛙鼓一起奏起了夏天的雨的交响曲。
④当田野染上一层金黄,各种各样的果实摇着铃铛的时候,雨,似乎也像出嫁生了孩子的母亲,显得端庄而又沉思了。这时候,雨不大出门。田野上几乎总是金黄的太阳。也许,人们都忘记了雨。成熟的庄稼在等待收割,金灿灿的种子需要晒干,甚至红透了的山果也希望最后晒甜。忽然,在一个夜晚,窗玻璃上发出了响声,那是雨,是使人静谧、使人怀想、使人动情的秋雨啊!天空是暗的,但雨却闪着光;田野是静的,但雨在倾诉着。顿时,你会产生一脉悠远的情思。也许,在人们劳累了一个春夏,收获已经在大门口的时候,多么需要安静和沉思啊!雨变得更轻、也更深情了,水声在屋檐下,水花在窗玻璃上,会陪伴着你的夜梦。如果你怀着那种快乐感的话,那白天的秋雨也不会使人厌烦。你只会感到更高邈、深远,并让凄冷的雨滴,去纯净你的灵魂,而且一定会遥望到在一场秋雨后将出现一个更净美、开阔的大地。
⑤也许,到冬天来临,人们会讨厌雨吧!但这时候,雨已经化妆了,它经常变成美丽的雪花,飘然莅临人间。但在南国,雨仍然偶尔造访大地,但它变得更吝啬了。它既不倾盆瓢泼,又不绵绵如丝,或淅淅沥沥,它显出一种自然、平静。在冬日灰蒙蒙的天空中,雨变得透明,甚至有些干巴,几乎不像春、夏、秋那样富有色彩。但是,人们受够了冷冽的风的刺激,讨厌那干涩而苦的气息。当雨在头顶上飘落的时候,似乎又降临了一种特殊的温暖,仿佛从那湿润中又漾出花和树叶的气息。那种清冷是柔和的,没有北风那样咄咄逼人。远远地望过去,收割过的田野变得很亮,没有叶的枝干,淋着雨的草垛,对着瓷色的天空,像一幅干净利落的木刻。而近处池畦里的油菜,经这冬雨一洗,甚至忘记了严冬。忽然到了晚间,水银柱降下来,黎明提前敲着窗户,你睁眼一看,屋顶,树枝,街道,都已经盖上柔软的雪被,地上的光亮比天上还亮。这雨的精灵,雨的公主,给南国城市和田野带来异常的蜜情,是它送给人们一年中最后的一份礼物。
⑥啊,雨,我爱恋的雨啊,你一年四季常在我的眼前流动,你给我的生命带来活力,你给我的感情带来滋润,你给我的思想带来流动。只有在雨中,我才真正感到这世界是活的,是有欢乐和泪水的。但在北方干燥的城市,我们的相逢是多么稀少!只希望日益增多的绿色,能把你请回我们的生活之中。
⑦啊,总是美丽而使人爱恋的雨啊!
(选自刘湛秋《雨的四季》)
请用准确生动的词语概括甲文展现在我们眼前的是怎样的两幅图景。
请用简洁的语言分别概括乙文中四季雨的特点。(4分)
答:春雨:___________________。夏雨:_____________________。
秋雨:___________________。冬雨: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分别指出文中画线句子用了什么修持手法,并根据文意说说其具体表达效果。
(A)在晴天之下,旋风忽来,便蓬勃地奋飞,在日光中灿灿地生光,如包藏火焰的大雾,旋转而且升腾,弥漫太空,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地闪烁。
(B)每一棵树仿佛都睁开特别明亮的眼睛。树枝的手臂也顿时柔软了,而那萌发的叶子,简直就起伏着一层绿茵茵的波浪。
在甲乙两文中,作者分别对南、北国的雪和四季的雨都进行了生动形象的描写,并展现了不同的精神魅力。你更喜欢哪一种?联系生活实际谈谈你的理由。
结合文本或自己的感受,谈谈你对乙文中倒数第二段划线句子“只有在雨中,我才真正感到这世界是活的,是有欢乐和泪水的”一句话的理解。

阅读下列文段,完成小题。
闻香识“英雄”
①某天清晨闻到的丁香花的独特花香,数年之后仍能记忆犹新,这究竟是为什么?人体能够分辨和记忆大约1万种不同的气味,人为何具有如此的“品”味能力?
②在人类诸种感觉中,嗅觉产生机理一直是最难解开的谜团之一。20世纪80年代,美国的两位科学家琳达·巴克、理查德·阿克塞尔决心用他们的精诚合作,叩开嗅觉科学的大门。阿克塞尔和巴克发现,人的鼻腔细胞膜上分布着不同气味受体。人体基因总数中的3%,即大约1000个基因,用于对气味受体进行编码,以分辨不同的气味。尽管气味受体只有大约1000种,但它们可以产生大量的组合,形成大量气味模式,这也就是人们能够辨别和记忆大约1万种不同气味的基础。有气味的物质首先会与气味受体结合,这些气味受体位于鼻内上皮的气味受体细胞中。气味受体被气味分子激活后,气味受体细胞就会产生电信号,这些信号随后被传输到大脑的嗅球的微小区域中,并进而传至大脑其他区域,结合成特定模式。由此,人就能有意识地感受到比如茉莉花的香味,并在另一个时候想起这种气味。
③不仅如此,人的嗅觉系统具有高度“专业化”的特征。比如,每个气味受体细胞仅表达出一种气味受体基因,气味受体细胞的种类与气味受体完全相同。气味受体细胞会将神经信号传递至大脑嗅球中被称为“嗅小球”的微小结构。人的大脑中约有2000个“嗅小球”,数量是气味受体细胞种类的2倍。“嗅小球”也非常的“专业化”,携带相同受体的气味受体细胞会将神经信号传递到相应的“嗅小球”中,也就是说,来自具有相同受体的细胞的信息会在相同的“嗅小球”中集中。“嗅小球”随后又会激活被称为僧帽细胞的神经细胞,每个“嗅小球”只激活一个僧帽细胞,使人的嗅觉系统中信息传输的“专业性”继续得到保持。僧帽细胞然后将信息传输到大脑其他部分。结果,来自不同类型气味受体的信息,组合成与特定气味相对应的模式,大脑最终有意识地感知到特定的气味。
④除了在理论上揭开人类嗅觉机能的秘密,两位科学家还发现,鱼的嗅觉器官中大约有100个气味受体,而老鼠却有大约1000个。如今,他们的一些基础研究理论已被运用到实际生活中。比如说,老鼠被训练搜寻地震后被埋在废墟下的人们。老鼠嗅觉灵敏,经过数月训练记住人类的气味后,科学家在它脑内植入电极,并与电子发报机相连。当它们被派往废墟现场,嗅到“目标”的气味之后,脑电波波动图形显示“啊哈,找到了”。此时,技术人员可通过设备确定小老鼠的位置,同时也就能知道被困人员的下落。比如说,日本科学家正在研发的一种“空气炮”。当人们在购物中心物色商品时,它会“开炮”——喷射一种特殊气味,譬如说新鲜面包味或是香水味,经过气味对大脑的刺激,消费者的购物欲望在不知不觉中被大大激发,皮夹中的钱则大把大把流向经营者腰包。
(节选自《生命世界》)
下列关于“嗅觉”的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在人类的各种感觉中,嗅觉产生机理一直是最难解开的谜团。
B.人体中有1000多个基因,是用于对气味受体进行编码,分辨不同的气味。
C.人的嗅觉系统具有高度“专业化”的特征,如每个气味受体细胞仅表达出一种气味受体基因,每个“嗅小球”只激活一个僧帽细胞。
D.老鼠嗅觉灵敏,只要在它脑内植入电极,它就能搜寻地震后被埋在废墟下的人们。

请写出文章第④段中主要运用了哪两种说明方法,并简要分析其作用。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1970年的记忆
张亚凌
得知外婆要来看我们的消息,母亲表现得很是奇怪,奇怪得让我有点害怕。
她一会儿紧紧地搂着弟弟,蹭着弟弟的脸蛋儿,满脸是笑;一会儿又松开弟弟,用手背抹着泪花花,顾自唠叨:“咋办呀?这日子过的,都是窟窿眼,遮不住的丑!咋办呀……”
我从来没见过母亲那副表情,遇事她一直很镇定的。记得有一次我从沟边摔下去折了腿,被别人背回了家。母亲非但没有表现出一点惊慌,反倒戳着我的额头骂道:“沟能走还是能跑?走路不看,活该。”只是外婆要来,她至于吓成那样?
看着母亲那表情,我想笑,却笑不出来。弟弟干脆咧开嘴巴大哭起来。我赶忙搂着弟弟哄他:“外婆来了,咱们就能吃到好东西了,就不饿了……”弟弟啃着手指头,哭声才渐渐小了下来。
母亲在院子里转着圈,似乎看啥都不顺眼,嘴里嘀咕着“这烂屋里,这烂屋里”。一向总忙于活计的母亲,好像一下子对干啥都没了兴趣,只是焦躁地转着圈儿,晃得我眼花。
父亲刚一进门,一向很镇定的母亲突然像疯了般呜呜地哭了起来,边哭边嘟哝:“我娘要来了,咋办哩,我娘要来了……”父亲扶着母亲的肩说:“怕了就不来了?别怕,有我哩,我给咱想办法。”
我们就开始为了迎接外婆而准备。记忆里就像过年一样,每个房子及院子里的各个角落都打扫得干干净净。母亲打发我拿着个洋瓷碗出去借麦面,我兴奋得能跳起来——
那时,我们吃的东西主要是红薯,早晨红薯块熬稀饭,中午红薯面条,下午红薯馍馍就着炒红薯丝。实在吃不下去了,母亲就加点其它的杂粮,也不过是玉米或糜子。也只有来了金贵的客人或是过年,才吃得上白白的麦面。
我拿着洋瓷碗,雪花婶家,二狗家,北巷婶家,杏花姨家,从各家借了一碗面。捧着那盛满面粉的碗,我的手一直在打颤:外婆来真好啊,外婆来就可以吃上过年才能吃到的麦面了!我皱着鼻子闻,也没闻出面粉的香甜味儿。我很是遗憾,要是变成一只洋瓷碗,多好啊。
父亲还借了天柱叔家的大桌子、顺锁伯家的大立柜摆在我们家,我们家一下子就变得很阔气。
——外婆来真好,家里整个都变了。
父亲借了生产队的牛,驾着车,我们穿戴得整整齐齐就像过年般去十里外的镇上接外婆。
记得外婆来的第一顿饭,母亲做得很费心:
一碟凉拌莲菜,一碟豆腐拌小葱,一碟炒洋芋丝,一碟凉拌红萝卜丝,白萝卜叶在开水一焯又是一碟凉菜,白生生的白菜帮加了几丝青椒炒了一碟,中间是一碟炒鸡蛋,饭桌上一下子就摆了七个碟子。
那天母亲擀的是面条。面条很薄很薄,挑在筷子上真的可以看见蓝天白云。绿绿的白菜叶子添在锅里,看着都好吃。
母亲先给外婆舀了一碗,是稠的。我们的呢,有几根面条的稀汤水水稀。
咋给娃舀了那点?外婆问。
天天都吃,不爱吃,吃不完就糟蹋了。母亲说话时瞪了我们一眼。可弟弟却说“不是——”,我赶紧狠狠地踩了一下他的脚,他大哭起来。
也就是那次以后,我有了个艰巨的任务,快吃饭时就带着弟弟在外面玩,省得他不一小心露馅了。
晚上,外婆跟我母亲坐在炕上闲聊,我在写作业。一转头,看见弟弟竟然用小刀在桌子上划道道,我一巴掌扇过去,喊了声“把桌子弄坏了给人家咋还”。而后,我捂住了自己的嘴巴,紧张地看着母亲。
外婆看着我母亲,我母亲很尴尬地笑着,就像外婆要来前的神情一样,分不清是哭还是笑。
“还有啥是借的?”外婆说。
母亲说:“咋会是借的?自家的。甭听娃胡说。”
“还有啥?”外婆又问。
母亲不吭声了。弟弟跑到立柜边说:“这个,也是人家的。”
“那咱就一个土炕啊。得,至少有地方睡觉。”外婆拍着炕,脸上好像是笑,好像又不是。“这就是我女子家,我女子就在这样的屋里头过日子。当妈的,都不晓得自家娃过的是啥日子……”
外婆唠叨时,母亲哭了。母亲哭着拉着外婆的胳膊:“娘,没事,我的日子能过好,就是怕你操心才……”
外婆走后,我才知道,外婆当初不愿意母亲随父亲远嫁,断绝了母女关系。加之母亲婚后日子也过得捉襟见肘,就没敢主动联系外婆。
多年后。
母亲说要来城里看我。住在出租屋,恨不得把一块钱掰成几份去花的我,很奢侈地买了一台风扇,买了好些蔬菜水果……
那一刻,我的记忆又回到了1970年。
文章开头反复描写母亲的表现很奇怪,这样写的作用是什么?

“我们”为迎接外婆做了哪些准备?请用简洁的语言加以概括。

结合括号中的问题,说说你对下面句子的理解。
(1)面条很薄很薄,挑在筷子上真的可以看见蓝天白云。(作者这样描写面条,意在表明什么?)
(2)母亲说话时瞪了我们一眼。(母亲为什么要瞪“我们”一眼?)

文章结尾写道:“那一刻,我的记忆又回到了1970年。”发挥想象,用第一人称写出“那一刻”我的心理活动。50字左右。

根据课文内容,结合下面的材料,谈谈不忘贫困艰苦,对于一个人的成长有何意义。
我出生以后,家境仍然是异常艰苦。一年吃白面的次数有限,平常只能吃红高粱面饼子;没有钱买盐,把盐碱地上的土扫起来,在锅里煮水,腌咸菜;什么香油,根本见不到。
(选自季羡林《我的童年》)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暖国的雨,向来没有变过冰冷的坚硬的灿烂的雪花。博识的人们觉得他单调,他自己也以为不幸否耶?江南的雪,可是滋润美艳之至了;那是还在隐约着的青春的消息,是极壮健的处子的皮肤。雪野中有血红的宝珠山茶,白中隐青的单瓣梅花,深黄的磬口的蜡梅花;雪下面还有冷绿的杂草。胡蝶确乎没有;蜜蜂是否来采山茶花和梅花的蜜,我可记不真切了。但我的眼前仿佛看见冬花开在雪野中,有许多蜜蜂们忙碌地飞着,也听得他们嗡嗡地闹着。
孩子们呵着冻得通红,像紫芽姜一般的小手,七八个一齐来塑雪罗汉。因为不成功,谁的父亲也来帮忙了。罗汉就塑得比孩子们高得多,虽然不过是上小下大的一堆,终于分不清是壶卢还是罗汉;然而很洁白,很明艳,以自身的滋润相粘结,整个地闪闪地生光。孩子们用龙眼核给他做眼珠,又从谁的母亲的脂粉奁中偷得胭脂来涂在嘴唇上。这回确是一个大阿罗汉了。他也就目光灼灼地嘴唇通红地坐在雪地里。
第二天还有几个孩子来访问他;对了他拍手,点头,嘻笑。但他终于独自坐着了。晴天又来消释他的皮肤,寒夜又使他结一层冰,化作不透明的水晶模样;连续的晴天又使他成为不知道算什么,而嘴上的胭脂也褪尽了。
但是,朔方的雪花在纷飞之后,却永远如粉,如沙,他们决不粘连,撒在屋上,地上,枯草上,就是这样。屋上的雪是早已就有消化了的,因为屋里居人的火的温热。别的,在晴天之下,旋风忽来,便蓬勃地奋飞,在日光中灿灿地生光,如包藏火焰的大雾,旋转而且升腾,弥漫太空;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地闪烁。
在无边的旷野上,在凛冽的天宇下,闪闪地旋转升腾着的是雨的精魂……
是的,那是孤独的雪,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鲁迅《雪》)
江南的雪和朔方的雪分别展现出不同风格的美,可以概括为
第②③段都是描写雪罗汉,这两段流露出来的情感有什么不同?

说说下面句子中的比喻在表达上的妙处。
(1)那是还在隐约着的青春的消息,是极壮健的处子的皮肤。

(2)在日光中灿灿地生光,如包藏火焰的大雾……

选出对文章内容理解不正确的一项。()

A.文章第1段描写了“冬花雪野图”,表现了江南的冬天仍然生机勃勃。
B.作者描绘色彩斑斓的江南雪景,其中寄托了无限的眷恋、向往之情。
C.作者描写朔方的雪,着力表现其孤独、奋飞、旋转、升腾等特征。
D.后半部分通过朔方的雪着重表现了作者在冷酷环境中的孤寂彷徨之感。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好为人徒的金庸
川泽央
①我自幼喜读金庸小说,成年后每逢看到和他有关的文字,就很留意上心。年中时北大的一个同学晒出了手机拍的照片,赫然是查良镛(金庸原名)的博士毕业证书。原来金庸相当低调地又去北大读博了。这事惹得议论纷纷,因为北大的同学没怎么发现金庸来上课,这学位,岂不是给得太随便了。
②北大校方只得向社会通报,金庸的确是在中文系读博,师从袁行霈。不过呢,因为金庸年事已高,身体趋弱,导致他未能按计划完成学业,今年将无法拿到博士文凭。至于那张被拍到的学位证,只是按惯例预先准备好的。
③说到金庸的好学之路,更加好玩。我看聂卫平的回忆文章,说是上世纪八十年代,金庸突然托人转告他,要在从化拜他为师。聂卫平还以为金庸不过是想和他学学棋,而且他也想认识金庸,于是就赶到从化。
④结果一见面,金庸就要像在他小说里描写的那样给聂卫平行大礼,三叩九拜,举行拜师仪式。当时的金庸比聂卫平大二十多岁,聂卫平大为吃惊,推辞说:“这怎么受得了,我立刻阻止了他;我说拜我为师可以,但不要磕头了。就这样我成了金庸的老师,以后金庸一见到我就以师父相称。我们成了很好的朋友。”
⑤《孟子》里有句话叫“人之患,在好为人师”,金庸却恰恰相反,应该算是“好为人徒”,像极了他笔下的韦小宝,遇到个高手就不放过,定要拜师学艺,杂学旁收。
⑥据说金庸在浙江大学当人文学院院长时,就有人讥讽他学问不够,他也低头纳言,“别人指责,我不能反驳,唯一的办法就是增加自己的学问。”他少年时代因为国内战乱,学业屡屡中断,始终没拿到正经的文凭。晚年一路求学,在剑桥大学认真读了硕士,又读博士,然后又来念北大的博士。看来人生际遇的确令他有点耿耿于怀。
⑦时代变迁,社会思潮反复,很多人早年失学,后来大富大贵,再提起念书上大学,就挺“反智”的,一口一个念书有个屁用。像金庸这么名满天下富甲一方后,仍然有志向学,费尽心思好为人徒的,实属难得。用当下的话来说,是个正能量例子。
(《读者》2013年24期)
文中写了金庸“好为人徒”的哪几件事?请简要概括。

请联系全文,品析加点词语的表达效果。
金庸在浙江大学当人文学院院长时,就有人讥讽他学问不够,他也低头纳言,“别人指责,我不能反驳,唯一的办法就是增加自己的学问。”


文章最后写现在社会上早年失学后来大富大贵的那些人认为念书无用,有何用意?


请根据以下材料链接概括网友所说的“正能量”的含义是什么?“好为人徒”的金庸为我们传递了怎样的正能量?对我们有何启示?
【材料链接】曾经走红的网络热词中,最受网友追捧的是“正能量”一词。在这些网络流行热词中,“正能量”的相关微博数量高达174546492条,稳居第一。“正能量”本是物理学名词,出自英国物理学家狄拉克的量子电动力学理论。而在网络中,网友自发拓展了该词的用途:做了好事是“正能量”,立志好好学习也是“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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