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泅渡兹勃鲁契河
[俄]巴别尔
六师师长电告,诺沃格拉德-沃伦斯克市已于今日拂晓攻克。师部当即由克拉毕夫诺开拔,向该市进发。我们辎重车队殿后,沿着尼古拉一世用庄稼汉的白骨由布列斯特铺至华沙的公路,一字儿排开,喧声辚辚地向前驶去。
我们四周的田野里,盛开着紫红色的罂粟花,下午的熏风拂弄着日见黄熟的黑麦,而荞麦则宛若处子,伫立天陲,像是远方修道院的粉墙。静静的沃伦逶迤西行,离开我们,朝白桦林珍珠般亮闪闪的雾霭而去,随后又爬上野花似锦的山冈,将困乏的双手胡乱地伸进啤酒草的草丛。橙黄色的太阳浮游天际,活像一颗被砍下的头颅,云缝中闪耀着柔和的夕晖,落霞好似一面面军旗,在我们头顶猎猎飘拂。在傍晚的凉意中,昨天血战的腥味和死马的尸臭滴滴答答地落下来。黑下来的兹勃鲁契河水声滔滔,正在将它的一道道急流和石滩的浪花之结扎紧。桥梁都已毁坏,我们只得泅渡过河。庄严的朗月横卧于波涛之上。马匹下到河里,水一直没至胸口,哗哗的水流从数以百计的马腿间奔腾而过。有人眼看要没顶了,死命地咒骂着圣母。河里满是黑糊糊的大车,在金蛇一般的月影和闪亮的浪谷之上,喧声、口哨声和歌声混作一团。
深夜,我们抵达诺沃格拉德市。我在拨给我住的那间屋里,看到了一个孕妇和两个红头发、细脖子的犹太男人,还有个犹太男人贴着墙在蒙头大睡。在拨给我住的这间屋里,几个柜子全给兜底翻过,好几件女式皮袄撕成了破布片,撂得一地都是,地上还有人粪和瓷器的碎片,这都是犹太人视为至宝的瓷器,每年过逾越节才拿出来用一次。
“打扫一下,”我对那女人说,“你们怎么过日子的,这么脏,一家子好几口人……”
两个犹太男人应声而动。他们穿着毡底鞋,一蹦一跳地走动着,收拾掉在地上的垃圾。他们像猴子那样不发一声地蹦跳着,活像玩杂耍的日本人,他们的脖子一个劲地转动,都鼓了起来。他们把一条破烂的羽绒褥子铺在地板上,让我靠墙睡在第三个犹太人身旁。怯生生的贫困在我们地铺上方汇聚拢来。
万籁俱寂,只有月亮用它青色的双手抱住它亮晶晶的、无忧无虑的圆滚滚的脑袋在窗外徜徉。我揉着肿胀的腿,躺到破褥子上,睡着了。我梦见了六师师长。他骑着一匹高大的牡马追赶旅长,朝他的眼睛连开两枪。子弹打穿了旅长的脑袋,他的两颗眼珠掉到地上。“你为什么带着你的旅掉转枪头?”六师师长萨维茨基冲着脑袋瓜开花的旅长怒吼道,就在这时我醒了过来,原来那个孕妇在用手指摩挲我的脸。
“老爷,”她对我说,“您在梦里又是叫又是踢。我这就给您的地铺挪个角落,省得您踢着我爹……”
她的两条骨瘦如柴的腿,支着她的大肚子,打地板上站了起来。她把那个睡着的人身上的被子掀开。只见一个死了的老头儿仰面朝天地躺在那里,他的喉咙给切开了,脸砍成了两半,大胡子上沾满了血污,藏青色的,沉得像块铅。
“老爷,”犹太女人一边抖搂着褥子,一边说,“波兰人砍他的时候,他求他们说:‘把我拉到后门去杀掉,别让我女儿看到我活活死去。’可他们才不管呢,爱怎么干就怎么干,——他是在这间屋里断气的,临死还念着我……现在我想知道,”那女人突然放开嗓门,声震屋宇地说,“我想知道,在整个世界上,你们还能在哪儿找到像我爹这样的父亲……”注:1920年6月,列宁发动了苏波战争,他要饮马华沙,推动德国工人起来暴动,将革命传遍欧洲和全世界。26岁的巴别尔,化名柳托夫,作为敖德萨的俄国南方通讯社的战地记者跟随第一骑兵军入侵波兰。在枪林弹雨、饥寒交迫、人困马乏中断断续续地记录了沿途的所见所闻,这就是他1920年的军旅日记,后来据此整理写作而成短篇小说集《骑兵军》。本文是《骑兵军》的第一篇。概括第二段划线处所写景物的特征并简析其作用。
指出第五段划线句的修辞手法并说明表达效果。
根据梦境,联系开头部分,分析六师师长的形象。
海明威说:我从不觉得能用字数判断文章,但看完巴别尔的,我觉得我还能更凝练些。试从文中举两例说明巴别尔小说语言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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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风而行
朱以撒
这只长尾巴的鹳在树顶长叫一声,一朵硕大的木棉花扑地掉了下来,把潮湿的地面砸了一个坑。又是一个落花时节到了。再过不了多久,木棉的果实经不住暴晒,嘭地一下打开弹匣,刹那雪白飞絮随风起舞。这种植物身高数丈,借风力传送种子,年年如此。
在城市里,一棵树的种子落在地面要自然而然地生长起来,可能性非常小。只有那些在园林工人培育下的植物,大小成批、均匀如一,才有可能纳入计划之内,栽种在道途两边。那种以前我们在原野上看到的落地生根的景象——生命一沾上泥土就开始了长大的历程,毫无规划自由的伸长,在城市里是受到制约的,这也使城市的树木趋于一致。
那些没有被改造的老树,必定连着还没有改造的旧坊巷。由于苍老,没有哪一棵树是笔直站立的,或俯于前或仰于后。种植者早已不在人世,当初还是拉着绳子齐齐种下的,岂料风雨南方,品相也生出了那么大的变化。这也应和着老坊巷木板房的疏影横斜,斑驳脱落,已非初始时的严丝合缝。走在其中,四处望望,步子就快不起来。现在,一座座崭新的城市,已经缺少了差异的审美空间。我接连几个傍晚在中州的街巷散步,走了很长一段,如果不是耳畔充满陌生的语调,我还以为身在熟悉的居住地呢。
我站在中州国际饭店大立面的玻璃窗前,俯视隔街的博物院,它的外在形态有些像锥形竹笠,罩住下边的宝藏。抽空我去了两回,那里正展出一批文物精品。第一回草草走了一趟,第二回就有目的地细看了。在锈迹重迭的青铜鼎彝间穿行,心绪不免沉重,直到几个元代青花瓶出现,才砉然松了下来。这个地域的青铜、碑刻太多了,青花反而稀罕,就像体态修长的清纯少女,立在一群孔武的大汉当中。那么多时光过去了,依旧那么新鲜、清洁,不染尘泥。喜欢青花的人很多,我想未必是价值上的缘由,而是它的神采、光泽。时光之锉锉不动它的皮表,容颜不改一贯的清雅,让人惊讶其完好如新。完好如新也是生命存在的一种方式,规避伤害,渴望保全。晋人石崇说:“士当身名俱泰”,这是我见到的最有保全意识的一句名言,并不一定要以残破伤痕来显示时光过后的美感。我现在很厌烦的就是看到许多的作旧之作,很拙劣的手法篡改着生命的历程,然后声称这是清代的或者是明代的。
时间尚早,我穿过大片的阳光,买了一张票,进去听一场华夏古乐。当眼睛适应漆黑的空间时,才发现几百人的演奏厅,不过七八人而已。我喜欢这样的场面,很宽松地坐着,很安静地倾听。这几位弹奏者的神情平静如水,举止安详,服饰也特别得体,我觉得一定有我期待的情调从他们指下、唇下流淌出来。瑟、箫、磬、编钟一起,开始了一曲《蒹葭》的旅程。四周太静了,只有这些乐器的交织、承续。如果没有听错,此曲是以商音和羽音为主的,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清音和沉细音,安和中揉入了些许幽怨,朝着那不明之处轻轻滑落。以音乐来复活远久之诗再也合适不过了,那么寻常的植物、流水,那么普通的人之常情,好像都在眼前了。音乐厅的冷气开得那么充分,我抱着双臂,如同站在白露为霜的蒹葭丛中,静默地等待那个人的到来。许多书读过一遍,如果没有机缘,再翻动的可能性很小,前边还有更多的阅读在等待。现在在这里,应和着古乐重温,已不轻易忘却。还有更多的绝妙文字被尘埃捂着,显不出生命之新鲜。情形就是这样,迅疾奔驰中,竟至于缺乏听一曲《蒹葭》的功夫了。
腾出功夫来的人,明显喜欢生活中的散漫,浮生闲情,从容为之。我相信这种人生状态一定是感到了适宜痛快,才如此轻松地代代相传,不会中断。
这和我开头写的木棉花絮是很相同的,一以贯之地持抱自己的生长方式,到了时辰就结出许多成熟种子,被轻悠悠的花絮裹着,御风而行,满城飘白。
(选自《人民日报》2009年10月28日,有删节)解释下面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完好如新也是生命存在的一种方式。
(2)以音乐来复活远久之诗再也合适不过了。第三段,为什么作者“走在其中,四处望望,步子就快不起来”?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作者在第五段描述了自己听《蒹葭》古曲的情形,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下列对本文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青花反而稀罕,就像体态修长的清纯少女”一句生动地勾勒出了青花新鲜、清洁,不 染尘泥的美丽形象。 |
B.作者现在很厌烦看到声称是清代或者是明代的作旧之作,因为这些作品用很拙劣的手法篡改了生命的历程。 |
C.本文中的“御风而行”与庄子写的《逍遥游》中不汲汲于功名利禄的列子御风而行,表达的意思是一样的。 |
D.本文语言凝练流畅,含蓄蕴藉,综合运用了比喻、拟人、排比和设问等修辞手法,增强了文章的艺术感染力。 |
E.本文由木棉果实飞絮随风起舞写起,叙述了自己欣赏古城和古乐的情形,表达了要人们停下脚步慢慢欣赏的愿望。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①散文写作中,最有兴味的或许就是笔调了。笔调,是一个作家成熟的标志。现代散文中,有一种甚为风行的笔调,就是闲话笔调。胡适曾说:“白话散文很进步了。散文方面最可注意的发展,乃是周作人等提倡的‘小品散文’。这一类小品,用平淡的谈话,包含着深刻的意味;有时很像笨拙,其实却是滑稽。这一类作品的成功,就可彻底打破那‘美文不能用白话’的迷信了。”可见所谓闲话笔调就是谈话风格的,或者说用谈话方式来作文。此种笔调经周作人、林语堂等人的提倡,便有了以性灵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之说。
②此种谈话风格的小品文笔调,林语堂甚为醉心,并在许多文章中反复申说。林语堂因甚为欣赏谈话风格的行文,还力主扩充散文的篇幅,但要以此来挑战古文的简洁,就不足为训了。用谈话方式来作文自然是很好的,但作文毕竟不完全等同于谈话。若是真将那种谈话过程记录下来,也够得拉杂,更不用说话题的游移了。梁实秋先生力主行文的简练,就要明智得多。呼应于周作人的说法,林语堂主张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但又格外地张扬了幽默。幽默可为行文增添风趣,但若过分大张旗鼓地提倡,则本身可能成为一个幽默。
③闲话笔调是散文中较为自然的言说方式。此种笔调是用说话来交流的,心中存有一个交谈的对象,如此即可展开交流。至于所谈的题目并未限制,照林语堂的说法,正是宇宙之大、苍蝇之微无所不谈。不过,作家的言说仍不离心灵或性情,因而所谈的题目也是有喜恶的。但不妨假定读者那方面也有同好,如此即可达成沟通。此种笔调虽说有一种涵盖作用,但并不碍于各人的谈论,并非千人一面,可各有面目。比如周作人的创作以闲适为主,从而讲求所谓生活的艺术。但在退隐的心态下,也不无书斋生活的苦闷,于是于闲适中渗出一股苦味来。林语堂虽说倾心幽默,倒也率意而谈,不无名士作风。至于以幽默见长的,或许要算梁实秋。但梁实秋也是心存雅致,幽默只不过是用来抵斥种种不雅的,所谓相反相成是也。而老舍,为幽默而幽默,则并不见佳。他显然是过于着重幽默了,并以之作为作文的主旨,却有可能落入油滑。其实,幽默表现于文中,多是一种点缀,可为行文增添谐趣,但若要从头到尾地幽默下来,就往往吃力不讨好。
④因而即便同是闲话笔调,也可各有不同的,这才是真正的个人笔调。但个人应当以自我说话,而自我又处于大我与小我之间,这就得把握其中的分寸。比如周作人将载道与言志对立起来,从而将写作完全地由载道转为言志,却又囿于个人的性情,所得就小了,因此小品文也就沦为小摆设。其实,言志与载道并非简单的对立关系。社会生活的特点就是形成了各种观念,也可谓各有其道。文中若尽是载道口吻,实则就是充当了各种观念的传声筒,这就在文中丧失了自我。但若想将自我完全游离于各种观念之外,恐怕也不现实,正如人都生活在社会中一样,各种观念或道对人也有一种约束作用。郁达夫曾说:“现代散文之最大特征,是每一个作家的每一篇散文里所表现的个性,比从前的任何散文都来的强。”换言之,重个性,这才是现代意义上的散文。若抹去个性,从而充当某种观念的传声筒,仍又是载道之文了。在散文中,笔调确乎是个人的。而所谓的个人笔调,就是要在散文中形成独具个性的言说方式。
(选自吴永福《散文中的闲话笔调》有删改)下列关于“闲话笔调”的叙述,正确的一项()
A.闲话笔调深受林语堂的喜爱,但他的文章过于拉杂,有话题游移的缺点,不及梁实秋先生的行文简练。 |
B.闲话笔调以性灵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采用谈话的方式和读者进行心灵或性情等方面的交流。 |
C.闲话笔调是现代散文创作中非常流行的,是由周作人、林语堂、胡适等作家提倡的一种创作风格。 |
D.闲话笔调散文的言说方式中比较自然的,所写的都是身边平凡的小事,却包含着丰富的意蕴。 |
以下关于各个作家创作风格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周作人以闲适为主,但在闲适中也带有书斋的苦闷。 |
B.林语堂追求幽默,但是率意而谈,体现出名士作风。 |
C.老舍为幽默而幽默,刻意为之,适得其反,有一股油滑之风。 |
D.梁实秋行文简练,文章雅致,用幽默来抵斥种种不雅。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用平淡的谈话方式来包藏深刻的意味是我国现代散文的一大特点,这是白话散文最重要的进步。 |
B.一个作家是否成熟,关键是看他是否形成了真正的个人笔调,这种笔调的表现各有不同。 |
C.因为用谈话的方式来写,便没有古文那样简洁,所以闲话笔调的散文篇幅往往都很长。 |
D.文中如果都是载道口吻,就在文中丧失了自我,所以写作应该由载道转为言志,表现作者个性。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10分)
草堂•诗魂
①细雨蒙蒙,落叶飘飘。
②当我来时,又是茅屋为秋风所破的季节。老天像有意在营造一份思古幽情,像有意让人来品味一种人生意蕴——文章憎命达!
③草堂足供观赏,甬道曲折,尽可徜徉,更何况又是细雨迷蒙,黄叶铺地!草堂,草堂,此时此际的草堂在诉说什么呢?从开元到天宝,《壮游》,《三吏》《三别》,《北征》,《秋兴八首》,直到《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一代诗史再现了一个时代,仅这些就足以彪炳青史了。这是杜甫的不朽,这是杜甫的辉煌,这也是杜甫的价值所在。舍此,我们又何以了然在一个大起大落的时代里,有一个愈老大愈清瘦愈苦寒的杜工部!这些是不必说的。但仅仅如此,就远不能了然杜甫诗歌抑郁沉雄的内在生命力,也远不能了然士人的用世之志与命运悲剧。这正是文章憎命达的命意所在,是其深层的人生意蕴所在,也是中国历史上人才的成就与命运的二律悖反。
④中华传统,士人总有一份天下之志、用世之心,更何况出身于奉儒守官世家的杜甫!杜甫曾抒写人生抱负:“甫昔少年日,早充观国宾”,“自谓颇挺出,立登要路津。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他希望一出山就占据要津,而且充满理想色彩——要让君王赶上传说中的尧舜,要使全国民风淳朴敦厚。志莫大焉!然而,命运总是跟人开玩笑,历史也总在捉弄志士仁人。由开元而天宝,张九龄罢相,李林甫上台,唐王朝也已今非昔比,贤能之人想说什么做什么都已不可能了。这是国家的不幸,时代的不幸,也注定了杜甫一生宏图大志的落空。肃宗即位后,杜甫表面上拥有一官半职,比如左拾遗、华州司功参军、工部员外郎,而实际上却难有作为,薪俸也不足以养家。离开中原后,其行迹大略是同谷—锦城—夔州—潭州,同时他的生命也如一片黄叶飘到了尽头。
⑤可是,他的诗作却从此更加如长河激浪,深潭照物,映现出一代河山的风云、生灵的状貌。它们如钟,如鼓,回响在中华历史的长空。杜甫的命运就这样确定了,杜甫的历史角色及其创作成就也就这样确定了。这时我们再吟味《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的诗句,就会发现,个人的遭际,在诗圣眼中已不算什么了,此时他所想的只是“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苦寒到此已极矣,而忧患、仁慈至此亦已极矣!杜甫之胸怀,杜甫之心地足以光照日月!“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或者说经邦济世,要的不就是这种德与才么?但是,风雨飘摇中的唐王朝抛弃了杜甫,而历史却于风雨飘摇中造就了另一个杜甫。这究竟是杜甫的不幸,还是杜甫的幸运呢?历史总是把一份生命的朴素,让人咀嚼得百味丛生。
⑥流连一番,天色已晚,该走了。细雨依然。从文章第③段看,根据你的理解,草堂可能在诉说什么?请写出两点。(3分)
这篇文章出现了多组对比,请写出两组。并结合全文,简要分析对比写法的好处。
请结合全文,解释“文章憎命达”的含义。
阅读下面语段,完成小题(每题2分,共8分)
周朴园 梅家的一个年轻小姐,很贤慧,也很规矩,有一天夜里,忽然地投水死了,后来,后来,——你知道么?
鲁侍萍 不敢说。
周朴园 哦。
鲁侍萍 我倒认识一个年轻的姑娘姓梅的。
周朴园 哦?你说说看。
鲁侍萍 可是她不是小姐,她也不贤慧,并且听说是不大规矩的。
周朴园 也许,也许你弄错了,不过你不妨说说看。
鲁侍萍 这个梅姑娘倒是有一天晚上跳的河,可是不是一个,她手里抱着一个刚生下三天的男孩。听人说她生前是不规矩的。
周朴园 (痛苦)哦!
周朴园 她是个下等人,不很守本分的。听说她跟那时周公馆的少爷有点不清白,生了两个儿子。生了第二个,才过三天,忽然周少爷不要了她,大孩子就放在周公馆,刚生的孩子她抱在怀里,在年三十夜里投河死的。
周朴园 (汗涔涔地)哦。
鲁侍萍 她不是小姐,她是无锡周公馆梅妈的女儿,她叫侍萍。
周朴园 (抬起头来)你姓什么?
鲁待萍 我姓鲁,老爷。
周朴园 (喘出一口气,沉思地)侍萍,侍萍,对了。这个女孩子的尸首,说是有一个穷人见着埋了。你可以打听得她的坟在哪儿么?
鲁侍萍:老爷问这些闲事干什么?
周朴园:这个人跟我们有点亲戚。
鲁侍萍:亲戚?
周朴园:嗯,——我们想把她的坟墓修一修。
鲁侍萍:哦,——那用不着了。
周朴园:怎么?
鲁侍萍:这个人现在还活着。
周朴园:(惊愕)什么?
……
鲁侍萍 不是有一件,在右袖襟上有个烧破的窟窿,后来用丝线绣成一朵梅花补上的?还有一件——
周朴园 (惊愕)梅花?
鲁侍萍 还有一件绸衬衣,左袖襟也绣着一朵梅花,旁边还绣着一个萍字。还有一件,——
周朴园 (徐徐立起)哦,你,你,你是——
鲁侍萍 我是从前伺候过老爷的下人。
周朴园 哦,侍萍!(低声)怎么,是你?
鲁侍萍 你自然想不到,侍萍的相貌有一天也会老得连你都不认识了。
周朴园 你——侍萍?(不觉地望望柜上的相片,又望鲁妈)
鲁侍萍 朴园,你找侍萍么?侍萍在这儿。
周朴园 (忽然严厉地)你来干什么?
鲁侍萍 不是我要来的。
周朴园 谁指使你来的?
鲁侍萍 (悲愤)命,不公平的命指使我来的。
周朴园 (冷冷地)三十年的工夫你还是找到这儿来了。请用三个词语概括选段中周朴园情感变化的过程:____________
周朴园向人打听鲁侍萍的下落,对这种怀念理解错误的一项是
A.是人之常情,不管鲁侍萍是生是死,周朴园对她的感情始终是一致的。 |
B.是做给他人看的,目的是借以维护他在家庭及社会上的地位、声望。 |
C.有真实的一面,因为他与昔日的侍萍确实有过一段美好的日子,而现在的家庭很不如意。 |
D.有虚伪的一面,因为他确信侍萍已经死去三十年了,不会对自己造成任何威胁。 |
对下列句子的朗读重音处理错误的一项是
A.三十年的工夫你还是找到这儿来了。 |
B.可是她不是小姐,她也不贤慧,并且听说是不大规矩的。 |
C.这个人现在还活着。 |
D.你自然想不到,侍萍的相貌有一天也会老得连你都不认识了。 |
体会下面一段对话,指出括号中对人物心理活动的分析有误的一项
A.鲁侍萍:老爷问这些闲事〔关于无锡的人和事〕干什么? 周朴园:这个人跟我们有点亲戚。〔掩盖,用“我们”而不用“我”〕 |
B.鲁侍萍:亲戚?〔哪里是什么亲戚,全是鬼话〕 周朴园:嗯,——我们想把她的坟墓修一修。〔掩盖自己的罪行,也带有一丝忏悔〕 |
C.鲁侍萍:哦,——那用不着了。〔人还活着,修什么墓呢〕 周朴园:怎么? 〔不解〕 |
D.鲁侍萍:这个人现在还活着。〔你想和她叙旧吗〕 |
周朴园:(惊愕)什么?〔那太好了〕
现代文阅读。
水·凤凰·沈从文
沈从文曾说过:“我情感流动而不凝固,一派清波给予我的影响实在不小。……我受业的学校,可以说永远设在水边。我学会思索,认识美,理解人生,水对于我有极大关系。”
的确如此。且不说14岁以前的沈从文是在故乡凤凰小城的一条沱江里泡大的,即便14岁以后到20岁离开湘西去北京“碰运气”以前,他也一直流浪于沅水上下游的各个大小水码头。他最留连忘返的是那里的一条条湿漉漉的河街,最看不厌的是那些水上人的作息,最不能忘情的是这些水上人相吵相骂相爱相谑的言行。
对沈从文性格塑造起决定作用的,是他的故乡——凤凰的那条清丽秀美的沱江。他在这里的日光下,认识了大千世界稀奇的色,微妙的光,以及万汇百物的动与静。他在这里尤其学会了思索与想象。
为了能同这里的自然亲近,他学会了逃学,学会了游泳,甚至学会了撒谎。逃学、撒谎被学校或家庭任何一方发现后,少不了都是一顿体罚,但他却从不因此而懊悔。因为体罚虽限制了他“乱跑”的自由,想象却生出了翅膀,使他凭经验想到了河中鳜鱼被钓起后泼刺的情形,想到了满天放飞的风筝,想到了山里歌呼的黄鹂,想到了树上累累的果实……他认为他的一生,之所以“不安于当前事物,却倾心于现世光色,对于一切成例与观念皆十分怀疑,却常常为人生远景而凝眸”,都应当溯源于这份因为要亲近自然而养成的逃学习惯,以及在逃学的处罚中炼就的爱思索爱幻想的品性。
15年前,我第一次来到凤凰,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便是那一川藏着梦幻般美丽的沱江水。15年后的今天,为寻梦我又来到了凤凰城东门沱江转弯处的沙湾水面旁,沿着被堆翠凝蓝的崖岸染绿的河水,我走进沈从文故居的仓屋,我仿佛看到被雨水浇得如落汤鸡的似的小从文,正被罚跪在这房中的一个角落。可他竟能从檐溜的滴沥声中做着横海扬帆的美梦,口中还喃喃自语:“孤独一点寂寞一点算什么,在你缺少一切的时节,你才会发现,原来还有一个你自己。”或许是拥了这份倔强,这份自主与从容,这个生长于偏僻小城里的野精灵,20多年后,才奇迹般地震动了大中国的文坛,成了“京派文人的重镇”。
走完了86年艰难坎坷的人生旅途,沈从文又回到了他魂牵梦萦的凤凰故里。他的骨灰一半抛到了沱江的沙湾,一半撒在了沙湾不远处的高崖边。这里没有墓圈,没有坟丘,只有一块从山崖上掉落下来的五彩石,周围生长着杂树绿竹和虎耳草,地面上是一片散落的鹅卵石。就着五彩石两侧不大的光面,一面刻着根据沈从文手迹略略放大的四句偈语:“照我思索,可理解我;照我思索,能认识‘人’。”另一面刻着沈从文的妻妹张允和女士撰写的一首诔辞:“不折不从,星斗其文;亦慈亦让,赤子其人。”这首诔辞其实是一首“藏尾诗”,把句尾的四字连起来,就是“从文让人”。是的,沈从文从来都是“让人”的,从来都是默默的承受着加于他头上的一切不幸的。但沈从文又是极为坚定极为自信的,他生前手书的四句偈语,分明明确地警示着世人:谁如果不按照他的思索,去思索他和他笔下所描绘的人,谁就别想真正地理解他和认识他所塑造的“人”!伫立于这块最不像坟墓的坟墓前,我的耳畔似乎响起了沈从文如下的话语:人生是一本永远翻看不完的大书,我只是翻看得太快,看到了许多不该看到的内容,我得好好地休息一会了。于是这位一生都在歌颂自然生命的自然之子,又回到了自然的怀抱,永远与高崖为伴,聆听着沱江那美妙动人的水声。
水造就了沈从文,水赋予沈从文水的性格。水似乎最柔弱,其实最刚强。它既能随方就圆又能决堤溃防;既兼容并包又泾渭分明。它在温柔平静中隐伏着澎湃的热情。它能粘合住最卑微的人生,又能幻化出多彩的云霞。水就是沈从文。
[注]诔辞,列述死者德行功过的文字。请概括回答:清丽秀美的沱江成就了少年沈从文怎样的品性?
从全文看,你怎样理解沈从文是“自然之子”?
文中偈语印证了沈从文的性格特点,谈谈你对此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