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段,完成下列各题。
“生前著作无虚日”
叶永烈
梁实秋,宽广的前额,深色边框眼镜,白发稀疏,总是笑盈盈的。一个脾气耿直而性格爽朗的人。在中国文坛上,他是一棵根深叶茂的老树。
梁实秋在海峡两岸,都享有颇高的知名度。
大抵因为他的生命的后期将近40年的时光,都是在海峡彼岸度过的,他在台湾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识。他曾拍着自己高高的前额说:“我大不喜欢上街。一走出去,我这张脸马上就叫人认出来了!”在他去世之后,台湾报刊称他为“文学大师”“一代宗师”“国宝级的作家”……
在海峡这边,老年人是从当年“新月派”作品中熟悉他的名字,中年人是从鲁迅的杂文和毛泽东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对梁实秋的批判知其大名,年轻人则从《最新实用英汉辞典》《远东英汉大辞典》上见到“主编梁实秋”而知其人。自从1986年4月中国友谊出版社印行《雅舍怀旧》和上海书店重印40年代的《雅舍小品》以来,作为作家的梁实秋,才开始为大陆的读者所认识。
虽说已经过去了半个世纪,现在来评论鲁迅和梁实秋在30年代那场大论战孰是孰非尚为时太早,留诸后人去论功罪吧。
梁实秋是一个争议颇多的人物。我倒以为,在众多的关于梁实秋的评论文章中,以台湾作家余光中先生写的《秋之颂》一文(1987年11月4日台湾《中国时报》)最为公允,如实地勾画出梁实秋先生的形象:
“梁实秋的贡献有许多方面。台湾读者最熟悉的该是散文家梁实秋,尤其是《雅舍小品》的作者。其次,该是翻译家梁实秋,尤其是莎士比亚的传人。再其次,该是学者梁实秋,尤其是中文版英国文学史的作者。一般学生最熟悉的,则是各种英汉字典的编者梁实秋。台湾读者认识的梁实秋,是一位智者,字里行间闪动着智慧与谐趣。……”
古人常以“著作等身”来形容著作之丰,而对梁实秋来说,该是“著作超身”了。把他的著作一本本摊开,连一张乒乓球桌面也放不下!
他的一生的文学丰碑,是花费37年光阴,独力译出全部莎士比亚剧作——37出莎剧,加上莎诗3卷,煌煌400余万字。
在1967年,他完成莎翁巨著中译之后,又以7年功夫写成100万字《英国文学史》,以及与此书相呼应的120万字的《英国文学选》。
他译《世界名人传》124册。
他编英汉字典,从小学生用的,直至大学生用的,多达30多种。
他编各式各样英语教材,也有几十种之多。
他是一个学贯中西的人。对于西洋文学的精通,诚如他对中国古典文学的稔熟。他的散文,清丽,隽永,简洁,深邃,独具一格。他的《雅舍小品》,是他用真情实感写成的,在读者面前敞开自己的心扉。他的“雅舍”,原本是抗战时期在重庆北碚的客居,坐落半山上,邮差送信不便,他就在山下挂一信箱。信箱不可无名,他的邻居叫龚业雅,他从中取出个“雅”字,在信箱上写“雅舍”两字。他的《雅舍小品》不断地写下去,1973年出了续集,1982年出了第3集,1986年出了第4集。还出版了《雅舍杂文》、《雅舍谈吃》、《秋室杂文》、《实秋杂文》、《实秋文存》。前妻程季淑死后,葬在美国西雅图槐园,他把心中的思念写成《槐园梦忆》。他与继室韩菁清之间的书信,正在编写成20万字的《菁秋琐记》。每逢周末,他必定给在美国的次女文蔷写一封散文笔调的家书。长达14年的家书,又汇成一本厚厚的散文集,记下了他一个又一个人生的脚印……
80高龄的他,仍笔耕不辍。据夫人韩菁清女士言及,她常常发现,梁实秋椅子的坐垫上,留着一滩鲜血——他专心致志于写作,以致痔疮出血,染红了坐垫,他全然不觉得!
无论哪家哪派,无论怎样评价。梁实秋毕竟是梁实秋,他的丰厚的“秋之果”——那两千万字的文学结晶,是用扳斧砍不掉,棍子扫不了的。
难怪,老舍夫人胡絮青在梁实秋辞世之后,用14个字精辟地概括梁实秋一生:
生前著作无虚日,死后文章惠人间。   
(节选自《名人秘闻录·梁实秋的梦》)
根据文意,下列选项中与原文不符的两项是:(  ) (  )

A.梁实秋先生花费了37年的时间,终于在1967年独立完成了对莎士比亚巨著的英译中工作,同时,他还写成了100万字的《英国文学史》。
B.梁实秋先生在海峡两岸都享有很高的声望,即使到了80岁高龄他依然笔耕不辍,他专心致志于写作,以致痔疮出血染红了坐垫,却浑然不觉。这印证了老舍夫人胡絮青对他“生前著作无虚日”的评价。
C.随着80年代中期《雅舍怀旧》和《雅舍小品》在中国大陆流行,大陆的读者开始重新认识以作家身份出现的梁实秋,而在此之前,梁实秋先生在大陆的知名度并不高。
D.台湾作家余光中先生写的《秋之颂》,从散文创作、莎士比亚作品翻译、英国文学史研究、英汉字典的编著等方面肯定了梁实秋先生的贡献。

E.散文集《雅舍小品》,以真挚的笔触,向读者展现了一个感情丰富而细腻的梁实秋,该散文集自出版以来,深受广大读者欢迎,1973年出版了续集,1982年出版了第3集,1986年又出版了第4集。
请你根据本文内容概括出你眼中的梁实秋的形象,要求语言简明扼要。(文字含标点不超过30字)   (3分)
答:                                                                     
文中划线句子“梁实秋毕竟是梁实秋,他的丰厚的‘秋之果’——那两千万字的文学结晶,是用板斧砍不掉,棍子扫不了的。”这句话有什么深刻含义?(3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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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渐渐消散的炊烟
老了。这是老木最近的发现。
慢慢地,就没了热度,还怕冷,把云彩当衣服裹在身上。还没了力气,直往西山里坠。老木挤巴几下眼睛,定定神,继续往山凹里望。
记得还是放牛娃的时候,也喜欢坐在这块大石头上,往山凹里望。那片竹林里,是二蛋、毛哥和三顺的家。那长有一大团雪白梨花的梨树后面,是瞎眼奶奶家,眼睛虽瞎着,却灵醒得很,还没靠近梨树呢,就戳着棍子叫骂开了,龟孙子,又磨牙了吗。但真到梨子大了熟了,每家每户的娃,人手一个是棍打不动的。那是小琴的家,她的笑声最好听。那是黑妹家的两间茅草屋,她家最穷,她也最不讨人喜欢。
老木闭着眼都能指出各家的位置。小时候,老木还和伙伴玩过这样的游戏,就是根据各家屋顶上冒出来的炊烟,猜各家在烧什么好吃的东西。老木是赢得最多的,也正是这一点,让伙伴们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老木笑了,露出豁了牙的嘴。其实那算不上什么秘密的。那时候,没有哪家有大鱼大肉吃,除了玉米、南瓜和山芋,就是想吃也吃不上。谁家种了什么东西,什么东西种得多,哪天又收获了什么,在村子里窜上窜下的老木能不知道吗?鼻子长,才是老木的神通。
可如今不行了,那些像树林一样密的炊烟呢?怎么就不见了?二蛋的儿子是包工头,在城里买了房子,把二蛋老两口给接走了;黑妹考上了大学,据说当了官,早就把家给搬到了省城;瞎眼奶奶的儿子媳妇和孙子孙媳妇都在外打工,那一树梨子早就没人管了;三顺家的小子是最迟去打工的,据说也混得不错,一家人都带出去不说,连山场和田地都不要了。
一个个乡里乡亲,都只剩下印象了,而且越来越模糊。每次走过已经不再有人居住的老宅,老木都会站上半天,总感觉门会突然打开,会有人笑嘻嘻地走出来,叫老木进去坐坐,喝口水,唠上一时半会。可除了一刻不离跟随自己的阿黄,什么也没有。总是阿黄的几声叫,把老木给唤醒,滞重的脚步才继续缓慢挪动。
汪,汪,汪。阿黄在叫了,有气无力的,就在身边。以前的阿黄可不是这样。记得儿子媳妇才出门那会,有老伴陪着,倒没感觉什么。地种着,田耕着,孙儿孙女带着,照样其乐融融,只是多受些累,但老木心里踏实。一场病,把老伴给送到了山上,再也不回来了。儿子媳妇要老木一起出门,说一家人在一起放心,可老木不愿意。
老木舍不下那几间土屋,只有在那屋里,身心才舒坦;舍不下田地里用汗水浸泡的庄稼,那也是儿女呀,是自己的根;舍不下屋对面山上孤零零的老伴,谁去给她清除坟头上的杂草。
阿黄是老伴走后的第三天头上出现的。瘦得皮包骨头,一身的瘌子,是老木治好了它的病,然后收养了它,从此形影不离。老木到哪,阿黄一准到哪,听到阿黄的叫声,老木才踏实。可阿黄的皮也塌拉下来了,越发灰暗,声音早没了洪亮,以前一叫就是高亢的连声,现在成了短促沉闷的一下一下了。
柿子树后面,有炊烟升起来了,若隐若现,淡淡的白。老木来劲了,仔细地瞅。老木站起身来,想看清楚,到底是哪一家。老木成木桩了,好半天才跌坐回冰冷的石头,那是李家的女儿在给她娘做“三七”,根本就不是什么炊烟。
想到李家嫂子的过世,老木又添了心事。全庄子的人都来了,还站不满一堂屋。最关键的,是没几个能做事的人。一个个佝腰驼背,稍微出点力,就动弹不了了。该走的程序省了大半,将就着才把人送上了山,抬棺的本家老二还闪了腰。
等自己老了的时候,儿子媳妇又到哪张罗帮忙的人呢?听说城里都是火化,以前老木一听到火化就动气。人活一辈子吃苦受累也就罢了,死了连个全尸都没有,造孽呀。可现在老木不这样想了,人死了,还知道什么呢,能肥几棵庄稼也算是做了好事。烧就烧吧,总比没人料理要好。
山凹里终于有炊烟袅袅地升起来了,甚至没有老木抽的烟锅里的烟浓厚,就那么稀稀落落着,不用风,转眼即逝。阿黄也沉默了,一双浑浊的老眼默默地望,老木也是,直到暮色像沉重的幕布,缓缓合拢……
(选自《天池小小说》2012年第9期)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写老木对瞎眼奶奶、童年伙伴及游戏的回忆,又写昔日伙伴或搬走,或离乡外出打工,这样写是为了使今昔形成对比。
B.每次走过无人居住的老宅,老木都会停留,觉得会有人走出来叫自己进去坐坐,写出老木人缘好,广受乡亲欢迎。
C.小说除塑造老木这一形象外,还直接通过老木的言行刻画了一个与老木形影不离的阿黄的形象。
D.小说以“渐渐消散的炊烟”为题,暗示村庄的人越来越少,表现出老木对故土的依恋,引发读者对时代变迁的感叹。

E.小说主要叙写了老木的所见所忆所感,情节起伏,结构紧凑,语言朴实,主题鲜明。
小说中老木和阿黄的形象有哪些相似之处?请结合文本作简要概括。
小说以“阿黄也沉默了,一双浑浊的老眼默默地望,老木也是,直到暮色像沉重的幕布,缓缓合拢……”结尾有什么好处?
本文以“渐渐消散的炊烟”来反映农村人口渐渐向城镇转移、村庄渐渐消逝的城镇化事实。有人说,这是一种时代的进步,但也有人说这是一种发展的退步,你是怎样认为的?请结合小说内容加以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中华民族主体精神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和基础。以中华民族主体精神为核心的文化体系,一直起着凝聚和维系中华各民族精神生命和力量的作用,是中华民族不断成长壮大,屡经磨难而终不溃散,并能奋起振兴的最强大的动力。可以说,这是我们全部特色之中最大的特色,一切优势之中最突出的优势。
怎样去观察和判断一个民族文化的特色和优劣?首先要懂得“文化”是什么。文化的本质是“人化和化人”,即“使人之为人”的全部要素、过程和成果。按照这个本质来理解,毎一个民族的文化,都是这个民族自己生存发展方式和过程的凝结,是民族主体生命历史的积淀。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文字符号,这是一切民族文化的“共色”;而一种民族文化的“特色”,也是来自民族主体特有的生存发展条件和具体历史过程,就像每个语种的字体和发音都有自己的特征,是来自语言形成的独特历史一样。其“特色”不仅是必然的,而且是自然地、历史地形成的,因为它代表着民族的现实的、具体的个性。
一般说来,并非所有特色都一定是优点和优势;但是从根本上说,一个民族文化最重要的、核心的基本特色,与其民族主体的生命之间,却必然有一种本质上的、占绝对优势的、不可分离的内在联系。因为,“我的文化就是我本身”——民族与民族文化存亡与共,荣辱相依。除非民族本身改变,或被消灭和取代了,否则这种联系是不会让位于其他文化的。在这层意义上,就可以说“特色就是优势,优势就是特色”了。
可见,文化上的所谓“特色”和“优势”,虽然看上去似乎是在与其他民族文化的比较中显现出来的,其实却是来自文化的主体性,来自文化与文化主体之间不可分离的联系。所以一般说来,任何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的文化和文明,都具有自己的一定特色和优势。世界上各民族之间,在文化上都应该平等相待,相互尊重,相互交流,彼此都有可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之处。
这样说是否抹煞了文化的先进与落后之分?不是的。这个问题国际学术界讨论了很久,结论是:所谓民族文化的优劣或先进与落后之分,只应以民族主体自己的生存发展为尺度,看其是否能够为主体的发展提供相应的资源,而不能用一个民族的尺度去衡量另一个民族的文化。要区分文化的“优势”与“强势”两个概念:“优势”是指主体自身的条件,“强势”则指对其他主体的态度。人类历史证明,帝国主义、殖民主义、霸权主义的文化“强势”,总是以侵犯其他民族主体的权利为目标的。从长远看来,这种“强势”所代表的未必是某种先进文化的“优质”成份,相反倒常常是人类文化中的“劣质”成份。这一点正在为今天的人类所觉悟。
总之,离开了文化的主体性特质和尺度,就不能正确看待民族文化的特色长短和优劣得失。主体性的立场和思想方法,是我们在看待任何文化现象时都不能忽视的。
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中华文化的最大特色在于它凝聚和维系着中华民族的精神生命和力量,推动着中华民族不断成长壮大,屡经磨难而终不溃散,并能奋起振兴。
B.文化的本质是“人化和化人”,每一个民族的文化,都凝结着这个民族自己生存发展的方式和过程,积淀着这个民族主体生命的历史。
C.民族文化既有“共色”,也有“特色”,“共色”表现在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文字符号,“特色”则表现在每个语种的字体和发音都有自己的特征。
D.民族文化的 “特色”来自民族主体特有的生存发展条件和具体历史过程,它代表着民族的个性,因此,它不仅是必然的,而且是自然地、历史地形成的。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一个民族文化最重要的、核心的基本特色就是它的优势所在,因为这种特色与其民族主体的生命之间有着本质上的、占绝对优势的、不可分离的内在联系。
B.民族与民族文化关系密切,不可分离,可谓存亡与共,荣辱相依。从这层意义上可以说一个民族文化的特色就是优势,优势就是特色。
C.文化的特色和优势,来自文化的主体性,来自文化与文化主体之间不可分离的联系,虽然看上去似乎是通过与其他民族文化的比较显现出来的。
D.任何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的文化和文明,都具有自己的一定特色和优势,因此,世界上各民族之间在文化上都应该平等相待,相互尊重,相互交流。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世界上各民族的文化都有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彼此都有可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之处,这和文化有先进和落后之分的观点并不矛盾。
B.判定民族文化的优劣,只应看其能否为民族主体的发展提供相应的资源,而不是用一个民族的标准去衡量另一个民族的文化。
C.文化的优势和强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文化强势并不代表其文化优势,因为帝国主义等的文化强势总以侵犯其它民族主体的权利为目的。
D.要从文化的主体性特质和尺度的视角来正确看待民族文化的特色长短和优劣得失,看待任何文化现象时应重视主体性的立场和方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金克木:小学毕业的大学教授
张建安
1939年,湖南大学文学院急需法文教师,到处寻找,但没有合适的人选。英文老师陈世骧推荐:“我有个朋友,虽然没有上过大学,但法文水平很高,可以当法文老师。”
陈世骧推荐的是金克木。论学历,金克木只是小学毕业,但陈世骧说金克木在中学里教过英文,从初一到高一四个班的课都由他教,教学效果非常好;他不仅英文好,而且法文水平也好,足以胜任大学教师一职。
为了证明自己的看法,陈世骧拿出北大外籍教授、法国人邵可侣所著的《大学初级法文》,翻开里面的法文序言,序言中赫然写着金克木对此书的贡献。
邵可侣是法语教学中的权威人士,而《大学初级法文》则是中国最高学府北京大学的教科书。既然邵可侣都认可金克木,金克木又亲自参与了教科书的编订,而且湖南大学里实在找不出合适的人选,所以院里最终决定聘任金克木。
1930年,18岁的金克木到北平求学时还不懂英语,靠着好奇心和钻劲,凭借几本英语工具书,又找了一位要学费不高的私人老师,他便在很短的时间内看懂了英文原版书《少年维特之烦恼》《阿狄生文报捃华》,英语水平突飞猛进。也是同样的方式,金克木又在很短的时间内学会了世界语。1933年,金克木去北京大学旁听邵可侣的法文课,得到邵可侣的赏识,学习效果非常好。之后,金克木整理并校订邵可侣的讲义,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就是《大学初级法文》。邵可侣在法文序中特地提到了金克木的贡献。金克木没想到,这便是他当大学老师的敲门砖。
当陈世骧得知教学课本并不是邵可侣编的那本,而且学校还要求用英文讲法文时,陈世骧生怕自己推荐的人无法胜任,所以,在金克木上第一堂课时,他在外面听了半天。金克木一点也不知道,他只是顺顺利利地教好一堂又一堂课,其教学质量得到学校的认可和学生们的欢迎。这应该很富传奇色彩吧。就像金克木所说:“恐怕暗中听我上课的不止他一个。谁能相信一个没出过国的年轻人竟能对大学生用英语教法语,并做中国话解释呢?”
1941年到1946年,金克木在印度工作和学习。他没去哪个大学进修,但有缘到释迦牟尼“初转法轮”的鹿野苑,住香客房间,与僧侣为伍,在寺庙中饱读佛教典籍。他再一次进入一个全新的天地,对梵文和佛学产生浓厚的兴趣,并最终得到已归隐的法喜老居士的真传。法喜老居士曾在印度的大学教书,又被聘为哈佛大学教授。许多人慕名向他学巴利语、学佛教,但从没有人找他学梵文。金克木是他唯一的梵文学生,他倾全力将自己的学问传给了金克木。金克木曾在《父与子》一文中提到当时的教学:“熟悉了以后,白天也让我去,两人在大炕上盘腿坐着对话。他很少戴上老花眼镜查书。先是我念、我讲、我问,他接下去,随口背诵,讲解,引证,提出疑难,最后互相讨论。”在这样的学习中,金克木精通了梵文和佛典。当他1946年回国时,他其实已成为中国某些领域中的“稀缺人才”。
吴宓当时是武汉大学外语系教授兼系主任,同时又是校务委员会委员,其学问及人品是学界普遍推崇的。吴宓很看重金克木,马上向武汉大学推荐。但吴宓也没想到,他推荐金克木到外文系教梵文,而文学院院长刘永济却把金克木安排在哲学系教印度哲学。
原因跟金克木第一次当大学老师一样——当时武汉大学也找不到教印度哲学的合适人选,而这门课程又是必修课,金克木正好填补这一空缺。
吴宓不放心了,他十分认真地对金克木说:“你教语言、文学,我有信心。到哲学系去,我不放心。”金克木回答:“到哲学系对我更合适。因为我觉得,除汤用彤先生等几个人以外,不知道还有谁能应用直接资料讲佛教以外的印度哲学,而且能联系、比较中国和欧洲的哲学。何况我刚在印度待过几年,多少了解一点本土及世界研究印度哲学的情况,又花过工夫翻阅汉译佛典,所以自以为有把握。”
吴宓仍不放心,于是也像陈世骧一样,在教室外听了金克木的第一堂课。
从此,金克木一直在大学里教书,从武汉大学到北京大学,跻身中国最优秀的教授行列。
(摘编自《情感读本》2011年9月下)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A.虽然只有小学毕业,没读过一天大学,但金克木先生完全凭自学精通了英语、世界语、法语和梵文,并且还到大学任教,跻身中国最优秀的教授行列,这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B.金克木只是邵可侣法文课的旁听生,但邵可侣所著的《大学初级法文》一书却是金克木整理并校订的讲义,这足以证明金克木在语言方面的过人天分以及他所付出的巨大努力。
C.金克木能够到大学教书,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陈世骧和吴宓的推荐,但即使如此,他们都分别偷听了金克木的第一堂课,说明他们也是只闻其名,对金克木的学术水平并不真正了解。
D.在印度寺庙中饱读佛教典籍,加上法喜老居士的倾力教授,使得金克木先生不仅精通梵文和佛典,对佛教以外的印度哲学也很在行,他甚至觉得到哲学系讲课更合适。

E.无论是被要求用英文讲法文,还是被安排去讲深奥的印度哲学,金克木都欣然接受,并且自信满满,他的讲课也受到学生们的欢迎。所以称他为中国某些领域中的“稀缺人才”绝非溢美之辞。
结合文本,谈谈“跻身中国最优秀教授行列”的金克木先生取得了哪些成就?
根据全文,概括金克木先生成为精通英语、世界语、法语等多种语言的大师和国内某些领域中“稀缺人才”的主要原因。
金克木先生的传奇经历在今天能否复制?结合文本联系现实生活,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博客语文:性情展销会
“博客语文”一般只说私事儿,不说公事儿。
这也就是说,当博客恢复了全国人民写日记的优良传统后,老中少文青、愤青、白领间的交流又有了一个新渠道,而较之被好事者称为“博客元年”的2003,2004年的博客语文已渐次成为集时尚、写作、社会交际、信息分享的一个新舞台。它对一个都市年轻人的影响还不只是一夜之间忽然拥有了无数本公开的日记、公开的情书、公开的私生活细节展销会那么简单。形象地说,一个有博客的人已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语文LOGO”,自此,尽管每天星星还是那个星星,但那个越是上不去越想上、再困再累也要“更新”的夜晚却被完全“刷新”。
一般而言,“博客语文”大致由“正文语文”、“留言语文”、“链接语文”三部分组成。近五六年间,应对“读图时代”、“影像文化”冲击,报人出版人筋疲力尽,有关纯文字信息传播方式必将崩盘的危言耸听也日渐真切,在如此语境中,展示个人文字魅力的无穷高手忽以博客方式风起云涌,也真是一个结结实实的意外。个人博客是一个长于展示私密空间、提供多向互动的平台,可其实,它更是一间个人语文写作实验室,一场引发鲜花或臭鸡蛋的语文写作研讨会……在这里,比内容表述更重要的,是博客主人的独唱以及由“留言语文”、“链接语文”所组成的语文大合唱。有一个网友在留言中写:“人在江湖飘,哪能不发骚”,这句肺腑之言刚好道出了博客语文中独唱、合唱交替混杂、混乱、混沌、混合的真实情景,生动莫名,真切莫名。
“博客语文”说到底最像一个以“语文”为底牌的个人性情展销会——在这个由“留言语文”、“链接语文”组成的合唱背景中,原本孤单的精神得以滋养、鼓励。它所仰仗的除了个人的语文修养及感觉外,语文的试验精神似乎更显重要。甚至哪怕即兴涂鸦、写流水账,也是考验作者语文的想象与天赋———说迷恋酗酒,某博客写:“喝醉睡觉,喝死埋掉”;说减肥失败腰围扩张,某博客写:“对不起,最近我的腰部缺乏表情”;说心情欠佳感慨人生无常,某博客写:“只是生命不能另起一行”;说第一次下厨菜被做得一塌糊涂,某博客写:“蚂蚁都死在路上,树都糊在锅底”(蚂蚁上树)……由此可见,在博客语文中,不仅老经验、新经验一概需要全新创意和表述,就算写吃喝拉撒,也需风情万种——而那种八股十足、俨然十足的博客恐怕连喝倒彩的人也没有。
从本质上说,“博客语文”是一种自恋的语文,炫技的语文,一种较少佩戴面具的语文,一种任性撒娇与率性直陈兼容杂糅的语文。一个自称“颓废”的博客说他已“颓废得露出骨头”,而另外一个博客说她写小说的用意在于“用文字向文字脱帽”;一个阅读别人博客上瘾的博客说她自己坚持每日花大量时间阅读他人博客,无非是“我在偷看她在不在偷看”,而另一个读完“连载小说”的博客则留言说:“我对你的故事吐痰” ……在如此率性、个性、任性的表述中,海量新鲜的语文几乎每分每秒都在诞生。说实话,博客确是一个自恋集中营。但比这更值得嘉许的,是在这样一个语文实验室里,语文的推陈出新混杂于一派混乱喧嚣之中,它尤其考验我们筛选、甄别的耐心与包容。
根据文章,下列对“博客语文”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博客语文是集时尚、写作、社会交际、信息分离的一个舞台。
B.博客语文是一种自恋的语文,炫技的语文,不佩戴面具的语文,一种任性撒娇与率性直陈兼容杂糅的语文。
C.博客语文由正文语文、留言语文和链接语文三部分组成。
D.博客语文是一个以语文为底牌的个人性情展销会。

下列对原文信息的筛选,不正确的一项是

A.博客语文所仰仗的是个人的语文修养、感觉与语文的实验精神。
B.个人博客仅仅是一个能展示私密的空间,一个提供多向互动的平台。
C.在博客语文中新老经验一概需要全新创意和表述。
D.在博客这样一个语文实验室中,语文的推陈出新混杂于一些混乱喧嚣之中。

根据原文内容和有关想象,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比起传统语文,博客语文更不易显露真性情,有更为完整的互动,语文程度更高。
B.作者像一个观察哨,时刻关注着,用一双“语文眼”,兴致勃勃地阅读、观察,从一些现象中看出和归纳语文发生和传播的“潜规则”。
C.作者关注博客这一种新事物,“性情展销会”,“一般只说私事儿,不说公事儿”,写出“博客语文”之与众不同。
D.作者意在提醒我们,在博客这样一个语文实验室里,语文的推陈出新混杂于一些混乱喧嚣之中,尤其考验我们筛选、甄别的耐心与包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不见大雁
刘 长 春
⑴鸟的天性是飞翔。在高高的蓝天之上,在烟波浩淼的江河湖海之上,在曲线优美的山脊之上……鸟儿不远千里万里地自由飞翔着。
⑵同时,鸟儿是最具灵性的。“倦鸟而知返”,“笨鸟先飞”,“穷秋南去春北归”。
⑶被我称作第二故乡的天台山,有一片莽莽苍苍的大森林。山下,终年不断走着一道清澈的溪流。听不到水波的喧闹,也看不见壮观的水势,就那么悠悠闲闲不急不忙地流淌着。在地势低洼的山谷间,还形成了一个又一个的深潭,潭水下泄,汇入溪涧,然后流淌,流淌。
⑷一条清溪,优美地流了千年,百年。
⑸秋天的时候,溪流变的更加潺湲。阔大的水面如同深碧的颜料一样透彻清澄,水波闪烁着点点光斑……
⑹这个时候,数以万计的大雁从山那边,从树林间,从遥远的天际,一只衔接一只,一群簇拥一群,掠过阔大的水面,铺天盖地似的飞过来了!大雁们扇动着翅膀,拍打着晚霞,激溅着水花,然后亦飞亦落于清溪,壮观的场面,真应得王勃的名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在我的记忆中,还有那亦近亦远、亦断亦续的群雁飞鸣之声,犹如九天飘散的音乐,如泣如诉如歌,充斥于天地之间,这一切让人怦然而肃然。尽管时间好像流水一样地流过了三十年,可是那雁鸣的余音袅袅,至今不绝如缕于我的耳际。
⑺一条清溪,优美地流了千年、百年。现在,它还那样地流淌着吗?群雁飞落清溪的场面还那样地壮观吗?
⑻故乡相逢,又是在秋日西风夕阳送别的时候。
⑼可是,没有看见天边的几行雁字,也没有听到一声隐约的雁叫。还是儿子在上小学的时候,他一边朗诵着“秋天到,雁成行”的儿歌,一边奇怪的问我:“爸爸,大雁怎么还不飞来呢?”是啊!是啊!我们已经很长久没有见到春去秋归的大雁了。“衡阳雁去无留意”,“言不到,书成谁与”等等一类的诗句,空留于发黄的书页间和我们无奈的叹息中。而对孩子来说,一生都在远离自然的环境中进行,听不见鸟鸣,而只在书本上隔膜地读到关于大雁的故事,他们的生命将会是一种多么孤独与贫瘠的情景呢?他们多么想看见那从天外飞来的雁阵,一会儿排成“一”字,一会儿又排成“人”字,扇动着优美的翅膀,从眼前飞过。然后,兴高采烈地吹着口哨,也像鸟一样飞进课堂……
⑽可是,对于同样有着记忆的大雁来说,也像人类一样有着自己的苦恼与孤寂
⑾也许它们早已厌倦了这古老的村庄一变而为闹市的喧嚣,以及这喧嚣所裹挟着的孤寂。
⑿也许它们被猎人无情的子弹击中,跌落于芦苇丛中或陷身于沙滩沼泽。
⒀然而,生态学原理却揭示着另一个更为严酷的事实:溪岸两边茂密的阔叶林带几乎在一夜之间被砍伐殆尽,只有几株形影相吊的芦苇在萧瑟的秋风中低吟,再加上上游水源的枯竭,昔日阔大无比的溪流早已被乱石荒沙挤成一条细细的狭长的水痕。没有了那片树林的嫩叶、细根、果子、无异于断绝了它们食粮。
⒁大雁是有灵性的,它只能选择适宜于它生存的环境;同时,大雁也是无法改变它的天性——飞翔,它们原是自由鸟儿,为了生命的自由和自由的生命,远远地避开人群,飞走,远远地飞走,甚至不愿回来。
⒂自由的鸟儿选择自由地飞翔。从此,它在我们的视野中悄然消失了。
⒃不知道,是出于怀旧还是一种凭吊,在昔日清溪落雁的旧址上建了一座名曰“落雁公园”的建筑。在它的周围又星罗棋布着一座座高高的群楼。在群楼之上凭窗遥望清溪的居民们,在夕阳余晖之中,能够看见群雁与落霞齐飞的情景吗?
⒄蓝天空旷,没有大雁飞过。
⒅天空寂寞,人也寂寞。(选自《大地笔记》,有删节
作者在文中的感情有所变化,请联系全文,摘选四个词语加以概括。
第⑹段说“这一切让人怦然而肃然”,请指出“怦然”“肃然”的原因是什么。
根据上下文回答问题:(每题3分,共6分)
⑴文段⑼划线短语“孤独与贫瘠的情景”指的是
⑵文段⑽中划线短语“苦恼与孤寂”指的是
联系全文简要分析结尾的作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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