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三个月不到,围脖就成了一个全民娱乐的话语场。新浪的“黑手”使劲儿推,微博迅速加入我们这个时代的微家族:微博——围脖、微软、微点公司、微星主板、台湾与俄罗斯合作的微卫星计划……
博客要当文章写,围脖只需随口说。MSN和QQ上的朋友再多,也没法像围脖上的粉丝那样,多到四五十万。织一条围脖,最短不过几秒钟;再长的围脖,也不超过140个字。它的缺陷是不能修改,但它并不像“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好在还能删除。配图配视频随便你,但互动、交流、分享的乐趣,才是织围脖的致命诱惑所在。你给出的是瞬间、是话语的碎片,围脖回馈你的是呼啸而来的数字生命流,呼呼冒着热气,背后是一张张真名实姓的脸。
围脖好写好玩,令人成瘾入迷,渐成不写不舒服的“围脖控”。有脖友自称创下连续26小时织围脖的纪录。“围脖控”有10个典型症状:每天织围脖好多下;每天看好几遍排行榜,找值得关注的人和自己的排名;见粉丝数量噌噌冒上去就心喜,关注却不超过200个;新评论、新粉丝、新转发的右上角提示,跳出来必点灭,根本等不及;与同事热议围脖;偶尔为发一条内容上去绞尽脑汁;开车开会都围脖;不爱写博客了;在MSN或QQ上推荐自己的围脖;在围脖上毫不吝啬地转发帮忙寻人的帖子、喜爱的明星的帖子、朋友的帖子,但最开心的还是脖友转发评论自己的帖子。
若说围脖只是娱乐场,则有点小瞧了脖友的素质。围脖上的黄段子、俏皮话的确不少,追星的、捧超女的也的确够多,但围脖的生态是多元的:有专业围脖、报刊围脖、时评围脖、帮教围脖、求助围脖……围脖织到现在,连杂志的封面和标题在围脖众议中生成的案例也出现了。
在围脖上,你能感受到社会并不如我们想象中冷血:人心未死,就算微博,也是媒体;就算微搏,也是心跳;就算微薄,也是力量。
据说,上午9点至12点是围脖的围观时间,下午是围脖的围困时间。简单、随意、新鲜,围脖使人际关系更加扁平化、更有人情味,并给了每个人被关注的感觉和成为明星的机会。你想不到,排行榜上的围脖女王会是演员姚晨,而无名草根的寻人启事能被数千人转发。
用手机还是用电脑织围脖,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人都能发言,人人的发言都有人在听。
(摘自《中国新闻周刊》,有删改)从原文看,下列对“围脖”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围脖”,也就是微薄,即微型博客,长度在140字以内。 |
B.“围脖”可以通过电脑、手机上网更改内容或查看页面。 |
C.“围脖”无需标题及精心的构思,无需复杂的发布程序。 |
D.“围脖”的致命诱惑是互动、交流、分享所带来的乐趣。 |
下列关于“围脖”在当今社会得以盛行的原因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围脖在今天成为一种娱乐的话语场,让普通民众也能够参与其中,表达内心隐藏的想法。 |
B.报刊围脖、时评围脖、帮教围脖等广为出现,著名演员不无名百姓都参与围脖编织之中。 |
C.人们可以利用围脖连接爱心接力的链条,以千里递证、转发寻亲启事等形式,急人之困。 |
D.草根一族在人生困窘之时,也可以从围脖中发现希望的曙光,为自己寻求到心灵的寄托。 |
根据原文,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围脖”能够将瞬间的灵感和思想表达的语言即时便捷地发布出来。 |
B.“围脖控”是指对微博极度喜爱的人,他们都已经不再写博客。 |
C.围脖的生态是多元的,雅俗共存,但主流是严肃的、有意义的。 |
D.简单、随意、新鲜的围脖创作,能够使每个无名草根成为明星。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雪域青稞
次旦多吉
①久在江南读书,一日独坐阳台,竟忽而想起家乡的青稞地来。那苍茫的图景,连带着些许心绪,竟一股脑儿地填满胸壑,不能得解。
②也许你会觉得奇怪,青藏高原上的青稞地,不就和北方的麦子地是一模一样的吗?不就是如此平淡吗?看上去不如南国的稻田秀丽,不如西北的胡杨壮观,我只能这样告诉你,那是因为你还没有登上过巍峨的青藏高原,在如此恶劣的环境看它们是如何坚强地生长。
③在我老家的东面,就有一块不大的地,每到播种季节,母亲都会找人把青稞播种到地里。这块土地的土质很差,而且已经让先前的作物生长了一季,营养早已被上季的作物用光,再种青稞不是白白地浪费种子吗?有时,我会禁不住向母亲提出这样的问题,不过母亲每次都是微微一笑。说:“青稞可不像你想的那样,只管种下去,不论怎么着,到了明年也能收,这样咱们就可以做青稞饼,也可以做青稞酒了!”原来如此!就像母亲对我说的,青稞真像她小时候一样,养孩子和养牲口一样,只要有能吃的东西,哪怕是糟糠窝窝头,只要有能穿的衣服,哪怕是几片破布头,他们一样可以长大成人。现在想起来,可不是吗,青稞不就是庄稼中的牲口吗!
④于是,渐渐地喜欢上了青稞,这种低调却又顽强的草本植物。闲暇时候,我仿佛是受到了某种诅咒似的,总是会在不经意的漫步中,走进齐腿深的青稞田之中。那些青稞刀切似的整齐,看上去异常壮观,偶尔地会有几株从整齐的队伍中冒将出来,饱满的果穗倔强地想要触摸天空。也许是因为贪婪生长,所以它们才会这么突出,而我更愿意将它们看成是田中的佼佼者。
⑤严冬过后,正是青稞返青、继续生长的时候,然而这个时候却是高原多风的季节。强劲的北风一旦吹起,就连杨树那些看似坚不可摧的植物都要断条手臂下来,可是青稞呢,它们凭借根须,紧紧地抓住脚下的土壤,在猎猎北风中集体舞蹈!我似乎正在慢慢参透这其中的玄机,飞翔并不单单那么一种,鸟儿张开翅膀,翱翔于蓝天白云之上的,叫做飞翔;然而像青稞这样,乘着劲风,在地面上恣肆舞蹈的,也是一种飞翔。只有一个完全的自由者,才会拥有这种飞翔。怪不得,会有那么多诗人热衷于描写青稞,这其貌不扬的青稞,真倒像极了海明威笔下的圣地亚哥,活脱脱的一个硬汉,活脱脱的一个精神象征。
⑥犹能记起初见稻子时的情景。因为读书的缘故,那是我第一次离开家,离开生活了二十年的西藏。火车一路驶向江南的土地,当我还沉浸在长江的壮观时,一抹重重的绿色映着敞开的车窗扑进来。我心想,这就是稻苗吧。它们整整齐齐地拥簇在一起,绿得发亮,绿得耀眼。如果说家乡的青稞地是一尊富有内涵的雕像,那么初见江南的稻田,真觉得它们像极了由色彩取胜的泼墨画。雕像凝重,饱含着思想的力量,而泼墨画则精致,细腻,让人想起“草长莺飞二月天”,让人想起那争抢暖树的几只早莺。
⑦如今,久在南国,我已切身感受到江南文化的典雅和细腻,然而不论它是多么迷人,即便是每天都在看那一片片的稻田,我却总也忘却不掉西藏的青裸。虽然没有那么精致、典雅,却也别有一番率性而为的美。
⑧某一个暑假,我专程赶回老家,想去看看久违的青稞。这个时期青稞和油菜花一样长得茂盛而碧绿。回到家后,母亲先为我打点好餐饭,我心里就一直默默念叨:我已经有一年的时间没有吃上青稞。我一口气吃了四个热乎乎的青稞饼。紧接着就独自一人跑向青稞田。当我爬上一座山头,一边啃着母亲做的青稞饼,一边放眼辽阔的青稞田时,我的情绪变得有些难以控制,仿似一下子扑进了母亲的怀里。
⑨到这里,我觉得,我真是一个孝顺的孩子。不但孝顺生我养我教诲我的母亲,而且更加孝顺生我母亲养我母亲教诲我母亲的青藏高原。简析第③段作用。
请赏析第⑥自然段中画线句子的表达效果。
“像青稞这样,乘着劲风,在地面上恣肆舞蹈的,也是一种飞翔。”作者为什么说“这样也是一种飞翔”?
作者说青稞是“低调却又顽强的草本植物”,联系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简要概括本文主旨,并谈谈你的感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非虚构写作”的价值
洪治刚
从概念的严谨性来看,“非虚构写作”无疑有值得商榷之处,因为它似乎涵盖了虚构之外的所有文体。但倘若就目前已发表的一些作品来看,它又呈现出某些独特的文体特征。譬如,它与报告文学、纪实文学颇不相同,不追求事件记叙的完整性,不强调话语表达的公共性,也不崇尚主题意旨的宏大性,而是以非常明确的主观介入性的姿态,直接展示创作主体对事件本身的观察、分析和思考。同时,它又不同于一般的叙事散文,不仅拥有较长的篇幅,而且在突出其现场纪实性的过程中,多以理性的思考和辨析为主,少有感性的抒情和诗性的怀想。
“非虚构写作”的最大魅力,在于当代作家对历史和现实的深度介入。这种介入,是积极主动的,是微观化的,是现场直击式的。譬如李辉的《封面中国》,就是以《时代》周刊封面上的中国人物作为聚焦,通过大量的史料梳理,在一系列微观化的细节呈现中,传达作家对这些人物以及历史事件的有效思考。而梁鸿的《中国在梁庄》和《梁庄在中国》,则以故乡梁庄作为考察坐标,通过田野调查的方式,记录梁庄的社会变化与存在的问题,也跟踪了梁庄人在全国各地谋生的艰辛与尴尬,并从中展示了作者对中国乡村现代化进程的独特反思。
无论是面对历史还是现实,“非虚构”所体现出来的这种现场式的介入性写作姿态,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它改变了当代作家习惯蛰居书斋的想象性写作,激发了作家观察社会的兴趣,使作家能够带着明确的主观意愿或问题意识,深入某些具有表征性的社会现实领域,通过田野调查的手段,获取第一手资料,也获得最为原始的感知体验。同时,它还体现了作家对社会历史的研究意愿,以及对某种重要问题的深入思考。像孙惠芬的《生死十日谈》,就是通过对故乡一些自杀个案的追踪采访、记录和反思,指出巨大的医疗负担和尖锐的家庭关系,仍是威胁中国农民生存尊严的重要因素。
现在,有不少作家仅仅通过媒介资讯了解社会,只是凭借既往的经验惯性来处理现实,由此导致很多作品因为“不接地气”而问题频频。读这些作品,我们常常觉得很“隔”,换句话说就是“经验的贫乏”。而“非虚构写作”的兴起,表明了作家们置身生活现场,开始积极地介入历史或现实内部,直面复杂的生存逻辑与伦理秩序,既展示自己的精神姿态和思想作为,也为人们了解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进程提供独特的思考。像慕容雪村的《中国,少了一味药》,以作家自己“卧底”传销组织的亲身经历,鲜活演绎“传销”这颗社会毒瘤之所以屡除不灭的缘由。而李天田的《相亲记》则通过自己的相亲经历,揭示了各类婚介机构的隐秘内幕,对人们的道德伦理提出了尖锐的质疑。此外,像韩石山的《既贱且辱此一生》、黄永玉的《无愁河的浪荡汉子》等作品,在追忆自我成长经历的同时,不断追问历史深处的沉重与诡异。
当然,这种以独特的现场感和真实感作为主要审美目标的写作,艺术性上有时会偏弱些。那些现实调查类作品尤其明显。毕竟,它们突出的是“实录”之后的分析和思考,彰显的是创作主体的特定感受和理性思索。但是,如果当代作家都能够抽出一些时间,亲身介入社会历史之中,进行一些必要的“非虚构写作”,我以为,这会为他们的虚构性写作提供巨大的帮助。
(选自2013年1月15日人民网)关于“非虚构写作”,下列表述不合文意的一项是
A.从理论上讲,“非虚构写作”应该涵盖虚构之外的所有文体,但从发表的作品实际看,它又有自己独特的文体特征。 |
B.“非虚构写作”直接展示作品主人公对事件本身的观察、分析和思考,表现出非常明确的主观介入性的姿态。 |
C.与传统的“纪实文学”相比,“非虚构写作”记叙的事件可以是不完整的,所表达的主题也不一定是宏大的。 |
D.在纪实过程中,“非虚构写作”多以理性的思考和辨析为主,有时也会有一定的感性抒情和诗性怀想。 |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微观化的、现场直击式的介入是“非虚构写作”的最大魅力,作家的有效思考正是通过一系列的细节呈现来达成的。 |
B.作者举李天田的《相亲记》为例,意在揭示各类婚介机构的隐秘内幕,对人们的道德伦理提出尖锐的质疑。 |
C.因为“非虚构写作”追求独特的现场感和真实感,强调彰显创作主体的特定感受和理性思索,因此艺术性难免受到影响。 |
D.从“非虚构写作”的内容来看,既有来自历史的,也有来自现实的,甚至有的还来自作家个人的成长经历。 |
概括“非虚构写作”的价值。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追寻那遥远的美丽
梁 衡
快二十年了,总有一个强烈的向往,到青海去一趟,这不只是因为小学地理上就学到的柴达木、青海湖的神秘,也不只是因为近年来西北开发的热闹。另有一个埋藏于心底的秘密,是因为一首歌,那首《在那遥远的地方》,还有它的作者,像一个幽灵似的王洛宾。
大概是上天有意折磨,直到今年夏末,才有缘去朝圣。当汽车翻过日月山口的一瞬间,我像一条终于跳过龙门的鲤鱼,像那个千磨万难之后到达西天的唐僧。日月山口是当年藏王亲迎文成公主的地方。山下是一马平川,绿草如茵,起起伏伏地一直漫到天边。远处有一汪明亮的水,那就是青海湖,是配来映照这蓝天白云的镜子。我们的车像撒欢的马驹,追着天边的云朵,路边闪过金色的彩带,那是一片片正在开花的油菜。微风掠过草面,送来一阵远古的苍茫。那首歌就诞生在这里,青海湖边这片被称为金银滩的草原。
这里的草不像新疆的草场那样高大茂密,也不像内蒙古的草场那样在风沙中透出顽强,它细密而柔软,蜷伏在地上,如毯如毡,将大地包裹得密密实实,不见黄沙不见土,除了水就是浓浓的绿。草地上虫草、人参果、秦艽等中药材随处可见。牛羊漫过天边,帐篷旁闪过姑娘的彩裙,牧人悠然挥鞭带着他的歌声翻过山梁。老鹰发现了什么,在低空一圈圈地盘旋。这真是金银一般的草场。
当年二十六岁的王洛宾采风到这里,十七岁的卓玛姑娘用鞭子轻轻地抽了他一下,含羞拍马远去。这倩影绕心三日,挥之不去,终于幻化为一首美丽的歌——在那遥远的地方——这首歌永远定格在世界文化史上。卓玛一辈子也没有想到她那轻轻的一鞭会抽出一首世界名曲。
当后人听着这首歌时,总想为它注释一个具体的爱情故事,殊不知这里不但没有具体的爱,就是在作者的实际生活中也没有找到过歌唱着的甜蜜。王洛宾好像生来就负有一种使命,总是去追寻美丽,美丽的旋律,美丽的情感。王洛宾是美令智昏,乐令智昏,他认为生活甚至生命就是美丽的音乐。他一入社会就直取美的内核,而不知这核外还有许多坚硬的甚至丑陋的外壳。所以他一生屡屡受挫,他活了八十多岁,有三年是坐国民党的监狱,有十五年坐共产党的监狱,又有十五年的时间是被控制使用,直到1982年六十九岁时,才正式平反,恢复正常人的生活,1992年七十九岁时,中央电视台首次向社会介绍他的作品。这时,全社会才知道那许多传唱了半个世纪的名曲原来都是出自这个白胡子老头儿。这时,离他的生命终点只剩下两三年的时间。
王洛宾的生命是以歌为主线的,信仰、工作,甚至生活中的衣食住行都成了歌的附属,就像一棵树干上的柔枝绿叶。1937年,他到西北,这本是一次采风,但他被那里的民歌所迷,就留下不走了。他在马步芳和共产党的军队里都服过役,为马步芳写过歌,也为王震将军的词配过曲,他只知音乐而不知其余。他像草原上一只渴急的黄羊,见到一点水光,就拼命地向这惟一的目标冲去,至于路边的石块荆棘,他全没有看见。在音乐的感召下,他是一个勇敢的先锋,而对音乐之外的一切,他却是不屑一顾。在劳改服刑时他宁可用维持生命的一个小窝头,去换取人家唱一曲民间小调。他也曾灰心过,有一次他仰望厚墙上的铁窗,抛上一根绳,挽成一个黑洞似的套圈,就要通向另一个世界时,一声悠扬的牧歌,轻轻地飘过铁窗。他分明看到了铁窗外的白云红日,嗅到了原野上湿润的草香。他终于没有舍得钻进那个死亡隧道,三两下扯掉了死神递过来的接引之绳。我们至今不知道这是哪一位牧人的哪一首无名的歌,这也是一根“卓玛的鞭子”,又一回轻轻地抽在了王洛宾的心上。这一鞭,为我们抽回来一只会唱歌的老山羊,一个伟大的音乐家。品味下列句子中加点的动词,指出其表达效果。
牛羊漫过天边,帐篷旁闪过姑娘的彩裙,牧人悠然扬鞭,带着他的歌声翻过山梁。
漫:
闪: 第2段中,作者写道:“汽车翻过日月山口的一霎间,我像一条终于跳过龙门的鲤鱼,像那个千磨万难之后到达西天的唐僧。”作者以“鲤鱼”、“唐僧”自比,表达了那一霎间的怎样的感情?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情?
文中对草原的大量描写有什么作用?请作简要概括。
文中的王洛宾给作者留下怎样的印象?请结合文章作简要分析。
本文标题是“追寻那遥远的美丽”,请你根据全文内容,探究标题的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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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事忍耐是中国人最昭著的特点,我认为这是文化与环境影响的结果,并不一定是中国人心理构造的必然组成部分。它们的存在是由于我们几千年来一直生活在一种特定的文化与社会中并时时受其影响。可以说,忍耐的品质是整个民族设法适应周围条件的结果,又是家庭制度的产物,而家庭制度是整个中国社会的缩影。
遇事忍耐为中国人的崇高品德,凡对中国有所了解的人都不否认这一点。然而这种品质走得太远,以致成了中国人的恶习;中国人已经容忍了许多西方人从来不能容忍的暴政、动荡不安和腐败的统治,他们似乎认为这些也是自然法则的组成部分。与中国人的忍耐相比,基督教的所谓忍耐似乎是易怒,而中国人的忍耐有如中国景泰蓝一样举世无双。我们屈服于暴政和敲诈勒索和污辱,犹如小鱼投入大鱼之口,或许我们对苦难的承受力小一些,我们的苦难就会少一些。然而这种对苦难和折磨的承受力被赋予了忍耐的美名,又被儒家伦理学谆谆教诲为做人最重要的品德。我并不是说这种道德不是中国人的伟大品质,耶稣说“为温顺者祝福吧,因为他将继承整个世界”。但中国人把忍耐作为一种崇高的道德,并有意识地反复向后代灌输。谚语“小不忍则乱大谋”就是其中一个例子。
培养这种美德的学校是中国人的大家庭,这里有一大群的姑嫂媳妇、姐夫妹夫、内兄内弟、大伯小叔、父亲儿子等等,他们每天在相互忍让之中学得了这种美德。他们从孩提时起,就从实际的需要和父母的教诲之中,学到处理人际关系必须互相忍让,相互调整。这种深刻、缓慢、持久的熏陶对人们性格的影响,怎么评价都不会过分。
唐代有位张公艺,有幸九世同堂,为世人羡慕不已。唐高宗问及他成功的秘诀,宰相唤来纸笔,挥毫写了一百个“忍”。中国人并不认为“忍”是家庭制度的一种不幸,相反,他们一直对它表示钦佩。“百忍”这个词现已进入道德谚语之列。大年除夕,把它写上红纸,贴上大门,比如“和气生财”,“忍为家训”等等。如果这种家族制度继续存在,如果社会仍不充分重视个人的价值,而认为人只有处在和谐的社会关系中才是完美的人,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忍耐必须被看作一个最崇高的道德,并一定要成长于这样一个社会制度中,在这里,它确有自己存在的理由。
(原文有删改)下列对中国人“遇事忍耐”原因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
A.中国人遇事忍耐受中国人传统文化的影响,忍耐作为一种美德被中国人推崇为做人最重要的品德。 |
B.中国人几千年来一直生活在一种特定的文化和社会中,并时时受其影响,他们设法适应周围条件,因而遇事忍耐。 |
C.中国人认为“忍”是一种美德,中国人从小就在家庭中学得这种美德,因此遇事忍耐又是中国家庭的产物。 |
D.中国人认为只有处在和谐的社会关系中才是最完美的人,忍耐被看作一种崇高的道德,遇事忍耐由其心理构造决定。 |
下面说法不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
A.文章第一段主要是作者对中国人遇事忍耐的成因分析,观点十分鲜明。 |
B.中国人的忍耐有别于西方人的忍耐,中国人可以忍耐暴政、动荡不安和腐败的统治,因而它是一种恶习,需要抵制。 |
C.文章在论述中国人遇事忍耐的缺陷时运用了多种论证方法,通过对比论证、引用论证、比喻论证等生动、有力地证明了观点。 |
D.作者举张公艺的事例,意在证明中国人把“忍耐”作为一种最崇高的道德,不仅不认为“忍”是家庭制度的一种不幸,还对它表示钦佩。 |
作者认为“遇事忍耐”既是中华民族的优点,也是它的缺陷。根据文章内容列举其优点和缺陷。(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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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的毡靴
(俄)普里什文
我记得很清楚,爷爷那双毡靴已经穿了十来个年头。而在有我之前他还穿了多少年,可就说不上了。有好多次,他忽然间看看自己的脚说:“毡靴又穿破啦,得打个掌啦。”于是他从集上买来一小片毛毡,剪成靴掌,上上——结果毡靴又能穿了,跟崭新的一般。好几个年头就这么过去了,我不禁思忖着:世间万物都有尽时,一切都会消亡,唯独爷爷的毡靴永世长存。
不料,爷爷的一双腿得了严重的酸痛病。爷爷从没闹过病,如今却呻唤不舒服起来,甚至还请了医生。“你这是冷水引起的,”医生说,“你应该停止打渔。”“我全靠打渔过日子呀,”爷爷回答道,“脚不沾水我可办不到。”“不沾水办不到么,”医士给他出了个主意,“那就在下水的时候把毡靴穿上吧。”
这个主意可帮了爷爷的大忙:腿痛病好啦。只是打这以后爷爷娇气起来了,定要穿上毡靴才下河,靴子当然就一个劲儿地尽在水底的石头子儿上打磨。这一来毡靴可损坏得厉害啦,不光是底子,就连底子往上拐弯儿的地方,全都出现了裂纹。
我心想:世上万物总归有个尽头,毡靴也不可能给爷爷用个没完没了——这不,它快完啦。人们纷纷指着毡靴,对爷爷说:“老爷子,也该叫你的这毡靴退休啦,该送给乌鸦造窝儿去啦。”才不是那么回事儿呢!爷爷为了不让雪钻进裂缝,把毡靴往水里浸了浸,再往冰天雪地里一放。大冷的天,不消说毡靴缝里的水一下子就上了冻,冰把缝子封得牢牢的。接着爷爷又把毡靴往水里浸了一遍,结果整个毡靴面子上全蒙了一层冰。瞧吧,这下子毡靴变得可暖和结实了:我亲自穿过爷爷的那毡靴,在一片冬天不封冻的水草滩里来回淌,啥事儿也没有……于是我重又产生了那种想法:说不定,爷爷的毡靴就是永远不会完结。
但是有一次,我爷爷不巧生了病。他非得出去上厕所不可,就在门道里穿上毡靴;可他回来的时候,忘了原样脱在门道里让它晾着,而是穿着冰冻的毡靴爬到了烫烫的炉台上。当然,糟糕的并不是毡靴化出的水从炉台上流下来淌进了牛奶桶——这算啥!
倒霉的是,那双长生不老的毡靴这回可就寿终正寝啦。要知道,如果把瓶子装上水放到冰天雪地里,水就会变成冰,冰一胀,瓶子就得炸。毡靴缝子里的冰当然也一样,这时已经把毡毛胀得松散开来,冰一消融,毛也全成了渣儿……我那爷爷可倔啦,病刚好,又试着把毡靴冻了一次,甚至还穿了一阵子。可是不久春天就到了,放在门道里的毡靴消了开来,一下子散成了一摊儿。
爷爷愤愤地说:“嘿,是它该呆在乌鸦窝里歇着的时候啦!”他一气之下,提起一只毡靴,从高高的河岸上扔到了一堆牛蒡草里,当时我正在那儿逮金翅雀之类的鸟儿。“干吗光把毡靴给乌鸦呢?”我说,“不管什么鸟儿,春天都喜欢往窝里叨些毛毛草草的”。
我问爷爷这话的时候,他正挥动另一只毡靴准备扔。“真的,”爷爷表示同意,“不只是鸟儿造窝需要毛,就是野兽啦,耗子啦,松鼠啦,也都这当儿,爷爷想起了我们认识的一位猎手,记得那人曾经向他提过毡靴的事儿,说早该拿给他当填药塞儿。结果第二只毡靴就没扔,他叫我送给那位猎手了。
转眼间,鸟儿活动的时节到了。各种各样的春禽纷纷落到河边的牛蒡草上,它们啄食牛蒡尖儿的时候,发现了爷爷的毡靴,一到造窝那会儿,它们从早到晚全来剥啄这只毡靴,把它啄成了碎片儿。一星期左右,整只毡靴竟给鸟儿们一片片全叨去筑了窝儿,然后各就各位,产卵、孵化,接着是雏鸟啁瞅。在毡靴的温馨之中,鸟儿们出生、成长;冷天即将来临时,便成群结队飞往暖和的地方。春日它们又都重新归来,在各自的树穴中的旧巢里,还会再次觅得爷爷那只毡靴的残余。那些筑在地上和树枝上的巢窠同样不会消逝:枝头的散落到地面,小耗子又会在地上发现它们,将毡靴的残毛搬进自己地下的窝中。
我一生中经常在莽林间漫游,每当有缘觅得一处以毡毛铺衬的小小鸟巢时,总要象儿时那般思忖着:“世间万物终有尽时,一切都会消亡,唯独爷爷的毡靴却永世长存。”下列对这篇小说的理解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以“毡靴”为依托,记述爷爷的生活片断,表现爷爷的优秀品质以及对自己的影响,选材时间跨度较大,却无结构松散之感。 |
B.“爷爷”是受到“我”极力赞扬的人物,但是对“爷爷”的一些做法,也表现出不满的情绪,如嫌“爷爷倔”,扔毡靴时“愤愤地”等。 |
C.小说在叙述故事的过程中,多次中断叙述,插入“我”的议论、抒情笔墨,给人断断续续的感觉,实属败笔。 |
D.小说写“爷爷的毡靴”给鸟儿们一片片全叼去筑了窝儿,在窝里产卵、孵化,雏鸟啁啾的情景,意在表现“爷爷”将温情施与禽类的善良。 |
E.小说以“世间万物终有尽时,一切都会消亡,唯独爷爷的毡靴却永世长存”作结。集中表达了“我对爷爷的赞扬和思念之情。联系小说内容,简要分析作者采用第一人称叙述故事有什么作用。
结合故事,分析概括“爷爷”的性格特点。
小说标题是“爷爷的毡靴”,如果以“我的爷爷”为标题,你觉得是否合适?请结合全文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