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节选自课文的文段,完成下面小题。
鲁镇永远是过新年,腊月二十以后就忙起来了。四叔家里这回须雇男短工,还是忙不过来,另叫柳妈做帮手,杀鸡,宰鹅;然而柳妈是善女人,吃素,不杀生的,只肯洗器皿。祥林嫂除烧火之外,没有别的事,却闲着了,坐着只看柳妈洗器皿。微雪点点的下来了。
“唉唉,我真傻。”祥林嫂看了天空,叹息着,独语似的说。
“祥林嫂,你又来了。”柳妈不耐烦的看着她的脸,说。“我问你:你额角上的伤疤,不就是那时撞坏的么?”
“唔唔。”她含胡的回答。
“我问你:你那时怎么后来竟依了呢?”
“我么?……”
“你呀。我想:这总是你自己愿意了,不然……。”
“阿阿,你不知道他力气多么大呀。”
“我不信。我不信你这么大的力气,真会拗他不过。你后来一定是自己肯了,倒推说他力气大。”
“阿阿,你……你倒自己试试看。”她笑了。
柳妈的打皱的脸也笑起来,使她蹙缩得像一个核桃;干枯的小眼睛一看祥林嫂的额角,又钉住她的眼。祥林嫂似乎很局促了,立刻敛了笑容,旋转眼光,自去看雪花。
“祥林嫂,你实在不合算。”柳妈诡秘的说。“再一强,或者索性撞一个死,就好了。现在呢,你和你的第二个男人过活不到两年,倒落了一件大罪名。你想,你将来到阴司去,那两个死鬼的男人还要争,你给了谁好呢?阎罗大王只好把你锯开来,分给他们。我想,这真是……”她脸上就显出恐怖的神色来,这是在山村里所未曾知道的。
“我想,你不如及早抵当。你到土地庙里去捐一条门槛,当作你的替身,给千人踏,万人跨,赎了这一世的罪名,免得死了去受苦。”
她当时并不回答什么话,但大约非常苦闷了,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两眼上便都围着大黑圈。早饭之后,她便到镇的西头的土地庙里去求捐门槛。庙祝起初执意不允许,直到她急得流泪,才勉强答应了。价目是大钱十二千。这篇小说在环境描写上用墨不多却作用很大,简要分析文中“微雪点点的下来了”一句在文中的作用。(4分)
答:
这篇小说收入《彷徨》时作了修改。下面的句子未经修改,对照课文画“ ”线的句子,扼要说明修改后的好处。(3分)
然而柳妈是善女人,吃素,不杀生的,只肯洗器皿。微雪点点的下来了。
答:
“‘唉唉,我真傻。’祥林嫂看了天空,叹息着,独语似的说。”在这里祥林嫂又要重复她讲了多次的阿毛的往事。对她这种反复的、近乎机械的讲述,你是怎样理解的?(4分)
答:
对柳妈讲的阴司的故事,人们有不同的认识:有人认为这是柳妈为了让祥林嫂死后不再受阴司的折磨而为她想的一个好主意,其出发点是好的;有人认为柳妈和鲁四老爷是一样的封建礼教和神权的维护者,她的这个可怕的故事一直缠绕着祥林嫂,直到她临死前还向“我”询问人死后究竟有没有魂灵。你是怎样看待这个问题的?(3分)
答:
【原创】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学问之趣味
梁启超
我是个主张趣味主义的人,我觉得天下万事万物都有趣味,我只嫌二十四点钟不能扩充到四十八点,不够我享用。我一年到头不肯歇息。问我忙什么,忙的是我的趣味,我以为这便是人生最合理的生活,我常常想动员别人也学我这样生活。
凡属趣味,我一概都承认他是好的。但怎么才算趣味?不能不下一个注脚。我说:“凡一件事做下去不会生出和趣味相反的结果的,这件事便可以为趣味的主体。”赌钱有趣味吗?输了,怎么样? 吃酒,有趣味吗? 病了,怎么样?……诸如此类,虽然在短时间内像有趣味,结果会闹到俗语说的“没趣一齐来”,所以我们不能承认他是趣味。凡趣味的性质,总是以趣味始,以趣味终。所以能为趣味之主体者,莫如下面的几项:一、劳作,二、游戏,三、艺术,四、学问。诸君听我这段话,切勿误会:以为我用道德观念来选择趣味。我不问德不德,只问趣不趣。我并不是因为赌钱不道德才排斥赌钱,因为赌钱的本质会闹到没趣,闹到没趣便破坏了我的趣味主义,所以排斥赌钱。我并不是因为学问是道德才提倡学问,因为学问的本质,能够以趣味始,以趣味终,最合于我的趣味主义条件,所以提倡学问。
学问的趣味,是怎么一回事呢? 这句话我不能回答。凡趣味总要自己领略,自己未曾领略得到时,旁人没有法子告诉你。我这题目:《学问之趣味》,并不是要说学问是如何如何的有趣味,只是要说如何如何便会尝得着学问的趣味。
诸君要尝学问的趣味吗? 据我所经历过的,有下列几条路应走:
第一,无所为。趣味主义最重要的条件是“无所为而为”。凡有所为而为的事,都是以另一件事为目的而以这一件事为手段。为达目的起见,勉强用手段;目的达到时,手段便抛却。例如学生为毕业证书而做学问,著作家为版权而做学问,这种做法,便是以学问为手段,便是有所为。有所为虽然有时也可以为引起趣味的一种方法,但到趣味真发生时,必定要和“所为者”脱离关系。小孩子为什么游戏? 为游戏而游戏。人为什么生活? 为生活而生活。为游戏而游戏,游戏便有趣;为体操分数而游戏,游戏便无趣。
第二,不息。凡人类的本能,只要哪部分搁久了不用,它便会麻木,会生锈。十年不跑路,两条腿一定会废了。每天跑一点钟,跑上几个月,一天不跑时,腿便发痒。人类为理性的动物,“学问欲”原是固有本能之一种,只怕你出了学校便和学问告辞,把所有经管学问的器官一齐打落冷宫,把学问的胃口弄坏了,便山珍海味摆在面前也不愿意动筷了。诸君啊!诸君倘若现在从事教育事业或将来想从事教育事业,自然没有问题,很多机会来培养你的学问胃口。若是做别的职业呢,我劝你每日除本业正当劳作之外,最少总要腾出一点钟,研究你所嗜好的学问。一点钟哪里不消耗了,千万不要错过,闹成“学问胃弱”的征候,白白自己剥夺了一种人类应享之特权啊!
第三,深入的研究。趣味总是慢慢地来,越引越多,像倒吃甘蔗,越往下才越得好处。假如你虽然每天定有一点钟做学问,但不过拿来消遣消遣,不带有研究精神,趣味便引不起来。或者今天研究这样,明天研究那样,趣味还是引不起来。趣味总是藏在深处,你想得着,便要进去。这个门穿一穿,那个门张一张,再不曾看见“宗庙之美,百官之富”,如何能有趣味? 我方才说:“研究你所嗜好的学问。”嗜好两个字很要紧。一个人受过相当教育之后,无论如何,总有一两门学问和自己脾胃相合,而已经懂得大概,可以作加工研究之预备的。请你就选定一门作为终身正业(指从事学者生活的人说),或作为本业劳作以外的副业(指从事其他职业的人说)。不怕范围窄,越窄越便于聚精神;不怕问题难,越难越便于鼓勇气。你只要肯一层一层的往里面钻,我保你一定被他引到“欲罢不能”的地步。
第四,找朋友。趣味比方电,越摩擦越出。前两段所说,是靠我本身和学问本身相摩擦,但仍恐怕我本身有时会停摆,发电力便弱了。所以常常要仰赖别人帮助。一个人总要有几位共事的朋友,同时还要有几位共学的朋友。共事的朋友,用来扶持我的职业,共学的朋友和共顽的朋友同一性质,都是用来摩擦我的趣味。这类朋友,能够和我同嗜好一种学问的自然最好,我便和他搭伙研究。即或不然,他有他的嗜好,我有我的嗜好,只要彼此都有研究精神,我和他常常在一块或常常通信,便不知不觉把彼此趣味都摩擦出来了。得着一两位这种朋友,便算人生大幸福之一。我想只要你肯找,断不会找不出来。
我说的这四件事,虽然像是老生常谈,但恐怕大多数人都不曾这样做。唉! 世上人多么可怜啊! 有这种不假外求,不会蚀本,不会出毛病的趣味世界,竟没有几个人肯来享受!古书说的故事“野人献曝”,我是尝冬天晒太阳滋味尝得舒服透了,不忍一人独享,特地恭恭敬敬的来告诉诸君,诸君或者会欣然采纳吧? 但我还有一句话:太阳虽好,总要诸君亲自去晒,旁人却替你晒不来。凡属趣味,作者都承认是好的,那么怎样才算趣味呢?
作者认为如何才能尝到学问的趣味?请结合文本作答。
如何理解“太阳虽好,总要诸君亲自去晒,旁人却替你晒不来”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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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
一冰
夏夜桥头,皓月当空,凉风习习,引来许多纳凉的人们。
桥下的河边,一阵悠杨的笛声传来,随即和上了一段柔美的二胡,接着几个老人便咿咿呀呀地唱了起来。原来是几个头发斑白的老人在切磋技艺。
老人们的兴致很高,谈笑风生,又拉又唱,吸引了许多观众。连一个衣衫褴褛、满面肮脏、身上还散发着一股股臭味的乞丐也凑了过来,入迷地听着。
老人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个拉二胡的,听别人喊他“胡局长”或“老胡”,大概没退休之前是个局长。老胡持弓一拉,指间便流淌出舒缓、柔美的音色来,听得人仿佛身上一凉,暑气顿消。
一曲终了,围观的人喝彩起来。一个老头抢着说:“老胡不但拉得好,这把琴也珍贵呢,值两三千块呢!”
众人“啧啧”称奇,老胡的脸上溢出得意来,他解释这琴为什么这么贵,他说琴头是象牙,琴杆是黑木,这蒙的蟒皮可不是一般的蛇皮,而是蟒的颈皮——试想,一条蟒蛇的七寸之处的皮能蒙几把二胡?这都是珍贵之物所制,故而值钱。众人又是一番惊叹。这时,忽然一个不和谐的尖尖的声音插过来:“琴是好琴,可惜废了。”人们一看,原来是那个乞丐在说话。
众人立时哑然,先前说话的老头儿显见是个爽快人,他反问道:“怎么废了?”乞丐说:“二胡这东西属贱,要越拉越好,不拉就算废了。三年不拉,便是废琴;十年不拉,便是死琴了。”
人们一听还有些讲究,但有几个年轻人挑逗乞丐:“你既然懂琴,想必也会拉,你就拉一段,我们听听。”
乞丐连忙推辞,那老头儿却不由分说,从老胡手里抢了二胡就往乞丐手里塞。乞丐拿了琴也就不再客气,他在台子上正了正身子,调试了几下音,手腕一动,立刻就令人感到是个内行。
琴声响起,听众马上分辨出和老胡拉的完全不一样,老胡拉得单调、轻飘,仅仅是成调而已,而这个乞丐却拉得厚重、连绵、凄婉、如怨如诉,把音符当作一支支利箭,射到每一个人的心里!
人们再看乞丐,不禁大吃一惊!月光下的乞丐乱发飞扬,双目炯炯,与先前的模样判若两人!乞丐昂首挺胸,意气风发,风神气韵俱佳,显出一个音乐大师的气概;一摆头、一抖弓,一弹指,莫不潇洒自如,顾盼神飞,把一群人都看得呆了,听得呆了!连月亮也似乎听得醉了!
一曲终了,乞丐凝然不动,最后一个音符还在他的指间环绕盘旋。人们还看到他的额头和面颊闪动着细密的亮光,虽是夏夜,但这河边甚是凉爽,人们早已落了汗,却见乞丐浑身湿透。
之后是一阵令人窒息的沉静。
等人们反应过来让他再拉一曲时,他已经摆着手,趿拉拖鞋飘飘而去。夜深了,凉气出来了,众人都散去了。
老胡回到家,找出一块净布,把二胡擦了又擦,才郑重其事地放入琴盒。第一自然段有何作用?请结合文本内容简要分析。
请对比乞丐听琴时和拉琴时的外貌、神态描写,试分析这样写的好处。
试简要分析划横线的“把音符当作一支支利箭,射到每一个人的心里!”这句话的妙处。
为什么衣衫褴褛的乞丐拉出的琴声比地位尊贵的老胡更动人?请结合文本,联系现实生活,谈谈你的看法。
材料概括分析题
肝脏疾病是一种自身免疫系统疾病,机体免疫力低下(免疫缺陷)是肝病的根本原因,这一点早已为医学界所共识。1996年诺贝尔医学奖得者、澳大利亚科学家彼得·杜赫提在《科学》杂志上撰文指出:肝脏缺乏免疫诱导素是造成机体免疫缺陷的根本原因!缺乏免疫诱导素,肝脏将长期处于免疫缺陷状态,而免疫缺陷正是以乙肝为代表的肝脏疾病产生和经久不愈的根本原因!免疫诱导素主要产生于人体的肝脏,是一种能够识别病毒、调动免疫细胞对病毒产生免疫反应的活性小分子物质。当病毒侵入细胞后,免疫诱导素通过诱导宿主细胞(被病毒感染肝细胞)产生数种酶,与激素、神经肽、神经递质共同组成细胞间的信号分子系统,引导免疫T细胞、B细胞、巨噬细胞等病毒产生免疫应答,将病毒消除。在医学界,免疫诱导素又被形象地喻为增强机体免疫的“军事指挥家”。而正是由于肝病患者体内普遍缺乏免疫诱导素,以致无法调动免疫细胞去识别和杀灭肝病病毒,使肝病病毒早期潜伏不灭,后期久治不愈!因此,补充并进而促进自体再造内源性免疫诱导素是治愈肝脏疾病的关键!
正如1923年诺贝尔医学奖得主班廷发现了胰导素,1945年诺贝尔医学奖得主费莱明发现青霉素从而一举使人类攻克了许多疾病一样,彼得·杜赫提的免疫诱导素的发现,是人类战胜又一顽症的重要里程碑,它使医学界预言人类21世纪消灭乙肝成为可能。
彼得·杜赫提这一重大发现在英国伦敦大学帝国理工学院公布不久,英国市场上的免疫诱导素便疯狂涨至每10毫升50余英磅,折合人民币600余元。
荷兰药理学博士JIEZ称,使用免疫诱导素后,阿姆斯特丹的乙肝复发率比两年前降低了43%……
我国于1989年开始进行GWe免疫诱导素的研制,历经数年终于继英、美、荷兰之后成为又一个研制成功免疫诱导素的国家,该免疫诱导素复合制剂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命名为“九代清源(GWe)”。其作用机理是:通过增强对病毒的免疫识别功能,防止病毒长期的免疫潜伏和免疫逃脱;诱导肝脏产生内源性干扰素、白介素2和免疫球蛋白等,形成自身特异性免疫抗体,自愈肝病;通过拮抗白介素1.白介素6和肿瘤坏死因子等炎性因子,有效防治肝纤维化、肝硬化及肝癌病症;而其激活载脂蛋白活性的功能正是消解脂肪肝的重要途径。适宜于乙肝大、小三阳,丙肝,肝硬化,脂肪肝,酒精肝等因病毒、药物、酒精及环境污染等因素导致的肝损伤患者
25.【原创】发现免疫诱导素的重大意义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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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雨僧先生
季羡林
①雨僧先生离开我们已经十多年了。作为他的受业弟子,我同其他弟子一样,始终在忆念着他。
②雨僧先生是一个奇特的人,身上也有不少的矛盾。他古貌古心,同其他教授不一样,所以奇特。他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同其他教授不一样,所以奇特。别人写白话,写新诗;他偏写古文,写旧诗,所以奇特。他反对白话文,但又十分推崇用白话文写成的《红楼梦》,所以矛盾。他看似严肃、古板,但又颇有一些恋爱的浪漫史,所以矛盾。他能同青年学生来往,但又凛然、俨然,所以矛盾。
③总之,他是一个既奇特又矛盾的人。
④我这样说,不但丝毫没有贬意,而且是充满了敬意。雨僧先生在旧社会是一个不同流合污、特立独行的奇人,是一个真正的人。
⑤当年在清华读书的时候,我听过他几门课:“英国浪漫诗人”、“中西诗之比较”等。他讲课认真、严肃,有时候也用英文讲,议论时有警策之处。高兴时,他也把自己新写成的旧诗印发给听课的同学,《空轩》十二首就是其中之一。这引得编《清华周刊》的学生秀才们把他的诗译成白话,给他开了一个不大不小而又无伤大雅的玩笑。他一笑置之,不以为忤。他的旧诗确有很深的造诣,同当今想附庸风雅的、写一些根本不像旧诗的“诗人”,决不能同日而语。他的“中西诗之比较”实际上讲的就是比较文学。当时这个名词还不像现在这样流行。他实际上是中国比较文学的奠基人之一。值得我们永远怀念的。
⑥他坦诚率真,十分怜才。学生有一技之长,他决不掩没,对同事更是不懂得什么叫忌妒。他在美国时,邂逅结识了陈寅恪先生。他立即驰书国内,说:“合中西新旧各种学问而统论之,吾必以寅恪为全中国最博学之人。”也许就是由于这个缘故,他在清华作为西洋文学系的教授而一度兼国学研究院的主任。
⑦他当时给天津《大公报》主编一个《文学副刊》。我们几个喜欢舞笔弄墨的青年学生,常常给副刊写点书评一类的短文,因而无形中就形成了一个小团体。我们曾多次应邀到他那在工字厅的住处:藤影荷声之馆去作客,也曾被请在工字厅的教授们的西餐餐厅去吃饭。这在当时教授与学生之间存在着一条看不见但感觉到的鸿沟的情况下,是非常难能可贵的。至今回忆起来还感到温暖。
⑧我离开清华以后,到欧洲去住了将近十一年。回到国内时,清华和北大刚刚从云南复员回到北平。雨僧先生留在四川,没有回来。其中原因,我不清楚,也没有认真去打听。但是,我心中却有一点疑团:这难道会同他那耿直的为人有某些联系吗?是不是有人早就把他看做眼中钉了呢?在这漫长的几十年内,我只在六十年代初期,在燕东园李赋宁先生家中拜见过他。以后就再没有见过面。
⑨在十年浩劫中,他当然不会幸免。听说,他受过惨无人道的折磨,挨了打,还摔断了什么地方,我对此丝毫也不感到奇怪。以他那种奇特的特立独行的性格,他决不会投机说谎,决不会媚俗取巧,受到折磨,倒是合乎规律的。反正知识久已不值一文钱,知识分子被视为“老九”。在黄钟毁弃,瓦釜雷鸣的时代,我有意不去仔细打听,不知道反而能减轻良心上的负担。至于他有什么想法,我更是无从得知。现在,他终于离开我们,走了。从此人天隔离,永无相见之日了。
⑩雨僧先生这样一个奇特的人,这样一个不同流合污特立独行的人,是会受到他的朋友们和弟子们的爱戴和怀念的。现在编集的这一本《回忆吴宓先生》就是一个充分的证明。
⑾他的弟子和朋友都对他有自己的一份怀念之情,自己的一份回忆。这些回忆不可能完全一样,因为每一个人都有自己观察事物和人物的角度和特点。但是又不可能完全不一样。因为回忆的毕竟是同一个人——我们敬爱的雨僧先生。这一部回忆录就是这样一部既不一样又不不一样的汇合体。从这个一样又不一样的汇合体中可以反照出雨僧先生整个的性格和人格。
⑿我是雨僧先生的弟子之一,在贡献上我自己那一份回忆之余,又应编者的邀请写了这一篇序。这两件事都是我衷心愿意去做的。也算是我献给雨僧先生的心香一瓣吧。
一九八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选自《季羡林小品》) 作者在文章第②段概述了雨僧先生“既奇特又矛盾”的多方面表现,但在下文并未全都谈及,请你列举作者在回忆中详细叙述的雨僧先生“既奇特又矛盾”的具体表现?
在十年浩劫中,作者并未与雨僧先生见面,也“有意不去仔细打听”雨僧先生的情况,可是作者却断定“他当然不会幸免”,这是为什么?
作者说雨僧先生是“一个不同流合污、特立独行的奇人”,又说他是“一个真正的人”,这是否矛盾?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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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远的葵花地
李娟
(1)我们这里的河流全靠积雪融汇,而农民种地,又全靠从河里引水灌溉。因此在我们这里,一遇到降雪量少的暖冬,第二年肯定大旱。
(2)这一年正是罕有的旱年,除了旱灾,风灾、蝗灾及其它严重的病虫害肯定也会全集中到这一年。谁叫去年暖冬呢?虫卵没法冻死。
(3)尽管如此,我妈还是决定种两百亩向日葵。地是头一年就包好的,如果不种,荒着心里更难受。
(4)那块土地我们承包了三年,位于阿克哈拉河水下游六十公里处的高潮村南面的荒野中。地势坦阔,一马平川。那一带一共开垦有一万多亩土地,除了少量的打瓜,全都被承包者种上了向日葵。不知丰收时那里会是怎样的一幕情景。
(5)一万亩啊,金灿灿的葵花地!
(6)因为离家太远,葵花从播种到收成的三四个月期间,我妈得一直守在地边。这三四个月里就没法照顾九十多岁的外婆和几只小狗及满院子的鸡鸭兔子鹅了。于是,妈妈雇了一辆大卡车,把整个家都搬到了地边。然后在荒野中挖了一个大坑,坑的南侧掏了一条斜下去的通道。坑沿上横搁几根木头算是檩条,檩条上横担一些木棍,铺几只撕开的纸箱子,最上面蒙一大块塑料棚布,最后再盖上一层泥土压住棚布。在新疆,这叫“地窝子”。在此后的日子里,这就是我们的家。
(7)搬家时我也跟着去了,在那里生活了非常短暂的一些日子。只目睹了种子进入大地的过程,却不知它们如何在大地里苏醒,渐渐长成。那些日子里,我总是站在地窝子旁,长时间望着眼前一望无垠的大地,想到下面一行行齐整沉睡的种子,总觉得它们可能会永远这么沉睡下去了。大地永远荒凉空荡。
(8)搬家的那一天好冷。虽然已入四月,但冬天的气息仍然强大坚固,残雪皑皑,寒风凛冽。第二天,外婆就想回家了。她拄杖从地窝子里艰难地走上大地,转身四望,快要哭了。而我妈始终忙忙碌碌,马不停蹄,立刻雇人犁地,第三天就开始播种。眼下只能人工点播,为了快快播完,她跑到附近的杜热小镇上雇了二十多个人。可是,在空旷的大地上,这二十个人远远看去是那么凄凉无助。他们一人拎一只盛满种子的口袋,一步一停,在大地上越走越远。远得似乎都走不回来了。
(9)第四天,鹅和鸭子发现了附近的水渠,痛痛快快洗了个澡。搬家时,它们不幸被安排在煤堆里。第五天,鸡开始下蛋。同时,小狗们在地窝子附近发现了一个田鼠洞,兴奋得刨了半天。大家很快适应了新生活。叔叔不知从哪里弄来几块红砖和两块水泥板,给我们地窝子的通道铺了两级台阶。从此外婆出入方便多了。又因为这一带守地的几个地窝子里就我家出现了红砖这样的奢侈品,便被大家一致评定为五星级地窝子。
(10)荒野里没有电,虽然有相机和备用的电池,却总是不舍得取出来拍照。只在闲暇时分,当妈妈带着小狗在附近野地里散步时,我才端起相机,在显示屏里远远凝视他们。
当他们走在大地上时,镜头中的情景满满当当,却寂寞无比。当他们走过之后,走空之后,一切才抬起眼睛。而种子播下之前的大地总是孕育无穷的语言。种子播下之后,大地才安静下来,并对每一个前来者竖起食指在唇前。
(11)一次我妈散步回来,像变魔术一样从怀里掏出一束野花给我。在哪里采的呢?我捧着花从地窝子走上地面,转身四望,这干涸无尽的大地,这手心里唯一的湿润丰盈。我把一只矿泉水瓶从中间破开,注满水插上花,再把它们放在投入地窝子里的唯一的一束光线中。过了好几天,花都没败。可我出去散步时,却从不曾遇到过什么花儿。似乎我妈采回的这些就是全部的春天,全部就这些。
……
总之我离开了。把妈妈、外婆和小狗留在了那片荒野上。把她们抛弃了一整个夏天。又觉得其实是把她们一直抛弃到现在……总觉得,这些年来,她们一直还在那广阔的天空下寂寞艰难地劳作、生活。(本文有删改)简要概括文中“母亲”的形象特点。
分析下列句子的主要表现手法和表达效果。
(1)坑沿上横搁几根木头算是檩条,檩条上横担一些木棍,铺几只撕开的纸箱子,最上面蒙一大块塑料棚布,最后再盖上一层泥土压住棚布。
(2)种子播下之后,大地才安静下来,并对每一个前来者竖起食指在唇前。简析第9段在文中的作用。
结合全文,谈谈你对文题“遥远的葵花地”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