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社科文,完成下列各题。
宴饮文化是中国古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文化学者看来,宴饮可不是简单的饮食烹饪问题,而是关乎国家政治的重要问题。我国考古学发掘证明,在远古时代,先后出现了两种宴饮的方式,第一种是竞争性宴饮,第二种是礼仪性宴饮。宴饮是早期部落(国家)的资源控制策略,是当时部落(国家)的贵族群体之间谋求更大利益和权力的工具之一,也是部落(国家)对外显示其“软实力”的方式。
在大汶口文化晚期的尉迟寺遗址,考古学家们发现了宴饮的存在。陕西灵宝有一个西坡遗址,出土了距今5500―6000年的“宴会大厅”。这是一个83平方米的宴会厅,用于部落贵族举行盛宴。宴会规模之大,食品之丰富,令人惊叹。那么,在5000年前的中国大地上,举行这样的盛宴,目的何在呢?原来,在新石器时代,部落内部还没有严格的等级划分,部落之间的竞争是社会的主要矛盾。宴饮也就成了部落之间进行竞争的一种“武器”。在食物极其匮乏的远古时期,一场盛宴是该部落实力强大的最好证明,对外具有极强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这也就是今天所谓的“软实力”。
进入了早期国家时代之后,宴饮的地位更加重要,出现了“礼仪性宴饮”。这时的宴饮高度重视用餐器皿的规格,餐具由新石器时代的陶器变成了青铜器。伴随着社会关系出现裂变,宴饮也成为等级分化的标志。上层贵族希望通过大型宴会,一方面提升自己的威望,获取拥戴,巩固现有的权力;另一方面,也借以彰显自身的高贵和富有,宣示其统治阶层的身份。到了距今约4000年前,作为“礼仪性宴饮”最高规格的“国宴”正式登上了历史的舞台。早期国家举办盛大的“国宴”,能够宣扬国威,宴会越丰富、越奢华,说明这个国家越富足、越发达,从而震慑四方,不战而屈人之兵。
远古时代,食物是最稀缺的资源,谁控制了食物,谁就拥有了权力。早期国家最大的威胁,不是侵略,而是饥饿,国之根本就是食物供给。作为软实力的宴饮,与作为硬实力的军队一样,在早期国家的政治关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与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竞争性宴饮”与“礼仪性宴饮”都有规模大、食品丰富的特点,都是“软实力”的体现。
B.在新石器时代,盛大的宴饮活动是部落贵族们在内进行权力争斗,对外宣扬实力的工具。
C.在早期国家时代,青铜器成为礼仪性宴饮的餐具,这说明当时生产力的发展有了巨大的飞跃。
D.宴饮文化源远流长,是中国古代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早期国家政治关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2.根据文意,分条概述新石器时代的“竞争性宴饮”和早期国家时代的“礼仪性宴饮”有哪些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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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散文,完成后面题目。
梧 桐 树
丰子恺
①寓楼的窗前有好几株梧桐树。这些都是邻家院子里的东西,但在形式上是我所有的。因为它们和我隔着适当的距离,好像是专门种给我看的。它们的主人,对于它们的局部状态也许比我看得清楚;但是对于它们的全体容貌恐怕始终没看清楚呢。因为这必须隔着相当的距离方才看见。唐人诗云“山远始为容”,我以为树亦如此。自初夏至今,这几株梧桐在我面前浓妆淡抹,显出了种种的容貌。
②当春尽夏初,我乐见新桐初乳的光景。那些嫩黄的小叶子一簇簇地顶在秃枝头上,好像一堂树灯,又好像小学生的剪贴图案,布置均匀而带幼稚气。植物的生叶,也有种种技巧。有的新陈代谢,瞒过了人的眼睛而在暗中偷换青黄。有的微乎其微,渐乎其渐,使人不觉察其由秃枝变成绿叶。只有梧桐树的生叶,技巧最为拙劣,但态度最为坦白。它们的枝头疏而粗,它们的叶子平而大。叶子一生,全树显然变容。
③在夏天,我又眼看见绿叶成阴的光景。
那些团扇大的叶片,长得密密层层。望去不留一线空隙,好像一个大绿幛,又好像图案画中的一座青山,在我所常见的庭院植物中,叶子之大,除了芭蕉以外,恐怕无过于梧桐了。芭蕉叶形状虽大,数目不多,那丁香则要过好几天才展开一张叶子来,全树的叶子寥寥可数。梧桐叶虽不及它大,可是数目很多。那猪耳朵一般的东西,重重叠叠地挂着,一直从低枝上挂到树顶。窗前摆了几枝梧桐,我觉得绿意实在太多了。古人说“芭蕉分绿上窗纱”,眼光未免太低,只是阶前窗下的所见而已。若登楼眺望,芭蕉便落在眼底,应见“梧桐分绿上窗纱”了。
④一个月以来,我又眼看见梧桐叶落的光景。样子真凄惨呢!最初绿色黑暗起来,变成墨绿;后来又由墨绿转成焦黄;北风一起,它们大惊小怪地闹将起来,大大的黄叶子便开始辞枝——起初突然地落脱一两张来,后来成群地飞下一大批来,好像谁从高楼上丢下来的东西,枝头渐渐地虚空了,露出树后面的房屋来,终于只剩下几根枝头,回复了春初的面目。这几天它们空手站在我的窗前,好像曾经娶妻生子而家破人亡的光棍,样子怪可怜的!我想起了古人的诗:“高高山头树,风吹叶落去。一去数千里,何当还故处?”现在倘要搜集它们的一切落叶来,使它们一齐变绿,重还故枝,回复夏日的光景,即使仗了世间一切支配者的势力,尽了世间一切机械的效能,也是不可能的事了。回黄转绿世间多,但象征悲哀的莫如落叶,尤其是梧桐的落叶。落花也曾令人悲哀。但花的寿命短促,犹如婴儿初生即死,我们虽也怜惜他,但因对它关系未久,回忆不多,因之悲哀也不深。叶的寿命比花长得多,尤其是梧桐叶,自初生至落尽,占有大半年之久,况且这般繁茂,这般盛大!眼前高厚浓重的几堆大绿,一朝化为乌有!“无常”的象征,莫大于此了!
⑤但它们的主人,恐怕没有感到这种悲哀。因为他们虽然种植了它们,所有了它们,但都没有看见上述的种种光景。他们只是坐在窗下瞧瞧它们的根干,站在阶前仰望它们的枝叶,为它们扫扫落叶而已,何从看它们的容貌呢?何从感到它们的象征呢?可知自然是不能被占有的。可知艺术也是不能被占有的。这样想来也就释然了。 (选自《丰子恺散文集》,有删改)
文章第①段说:“自初夏至今,这几株梧桐在我面前浓妆淡抹,显出了种种的容貌。”联系全文看,作者写了梧桐树的哪几种“容貌”?请简要概括。

文章的第③段极力写了梧桐树的什么特点?结合全文分析这样写有什么用意?

全文自始至终表露了作者鲜明的感情色彩,请具体说明作者情感的变化。

本文结尾处,作者借“梧桐树”表达了一种深刻的哲理。请你用自己的话作简要的阐述。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后面题目。
白皮鞋
[苏丹] 阿卜·白克尔·哈里德
天色暗下来了,水汽预示着将有一个不愉快的黑夜。我坐在市场的一家咖啡馆里,苦苦地思索着下月的日子该怎么过……我在责怪着自己由于一时冲动买了一双白皮鞋。按我这样地位的小职员来说,真不该如此,就是想买也该等下月再说。我埋怨我干的荒唐事儿。正在烦恼的时候,耳旁传来一声声叫擦皮鞋的声音……抬头一看,面前站着一个约摸十一岁的孩子,披着一件不称体的长衬衣,两条瘦腿活像竖在地上的两根细棍,苍白的圆脸庞上长着一对炯炯发光的、满是孩子气的大眼。或许他早就以为我会坐下来的,所以竟没来得及等我张口告诉他这双皮鞋还是刚上脚的,他的两只小手就已经在身旁的小木箱里匆忙地翻寻着什么了。
他严肃而又小心翼翼地卷起衣袖,从木箱里取出一个铁匣,立刻埋首在这项“艰巨”的工作里。我百般无聊地看着电影院前熙来攘往的人群,现在不比公共假日那天,很少见到中学生的影子。站着的尽是些套“吉尔巴”(注释:一种苏丹民族服装)或穿着形形色色衣衫的童工,男女摊贩杂在人群里跑来跑去兜售吃食。我本以为这个孩子很快就会擦完的,而他不时顾盼着影院前的观众,低声问身旁另一个孩子:
听,开演了吧?”
“我早看过了,你要瞧,你自个儿去吧?”
这孩子一边说着,一边玩弄着手里的木棍,一面又频频抬眼留心一个闲散地等着友人赴约的青年。擦鞋的责备而又痛苦地扫了他一眼,便拿起我那擦好鞋油的一只白皮鞋放在墙脚下,稍晾一会儿再打光。熙熙攘攘的顾客不知是谁在鞋上踩了一下,这一脚几乎使他前功尽弃,他掸掉灰尘,狠狠地骂了一句:“你怎么不长眼哪!”说着又伸出两只小手聚精会神地开始他的擦鞋工作。
片刻间天空里越积越厚的乌云又一次吸引了他的注意力,我听到他自言自语地在嘟哝:
真主保佑,这场雨下来,看不成电影还没什么,断了我的粮可怎么办?!”
雨说下就下,稀疏的大滴雨点开始落了下来。人们蜂拥地躲进咖啡馆,渐渐把我和孩子的距离越挤越远了。滂沱大雨,倾盆如注,我端着座椅退进屋里,坐下后先忙着把两只光脚丫子塞进桌肚里,但心里止不住胡思乱想起来:这孩子哪儿去了呢?准拿走了我的皮鞋……唉,多讨人喜欢的一双新皮鞋,不用费多大劲就可以脱手的。本来嘛,眼看着浓云蔽日,预示着有一场大雨,大街小巷尽是泥水,我干吗还一定要让他再擦呢?真是活见鬼!根本的问题倒还不是对这双丢失的鞋感到特别惋惜,问题是要我光着脚在这么一个漆黑的夜晚步行回家,倒是生平第一遭。
折磨人的整整一小时过去了。在这一小时里,我的心简直是随着表上的分针在移动。而这个小东西看来却毫不在意地计算着这一寸寸蚕食我的耐心、让我神经都快爆裂的时光。希望孩子送回皮鞋的幻想已成泡影了,这个该杀的家伙竟这么拿着我的皮鞋就溜跑了。我开始认真地考虑回去的那条道,当然,最好能雇一辆车,可是车停在大马路上;还有,钱呢?看来惟一的办法只能光着脚在我们那条既窄又危险的巷子里冒上一次险了。又过了一小时,雨仍下个不停,咖啡馆里挤得水泄不通,等着孩子把鞋送回来似乎没什么希望了,抑制不住的气恼和郁闷阵阵袭上心头。播音机响了好长一阵终于静下来了。靠在躺椅上的、捏着帽子站久了的人都活跃起来,坐在一旁长凳上的还在热心地讨论着雨……时间将近午夜,雨势渐弱,最后天空里只飘落着星星点点的雨丝儿,人们可以回家了。人们开始离开咖啡馆,不到半小时,屋里便走空了。侍者动手收拾桌椅,示意说:你也该走了。老实说,我本也打算最末一个离开这儿,因为我不相信我的神经能经受得住自己光着脚在众目睽睽下走回家去。
我低着头走出大厅,刚穿过活动门,冷不丁地一下子怔在那儿了,两条腿似乎瘫陷在淤泥里,半步也提不起来,张大了的嘴不知说什么好,一个不到十一岁的孩子——好熟的脸哟——光着上身,胳膊肘支着一只小木箱,倒在墙角里睡着了。他的另一只手紧紧捏着一包东西,我过去轻轻地摇醒了他,他跳起身来,小手揉了一阵眼睛,迷糊中他忆起了我是谁。他连忙打开布包,一边忸怩地向我道歉。我这时才发现他是那么困倦,瞌睡沉重地压着他的眼皮。付了钱,帮他披上那件不称体的、包过我皮鞋的长衬衣,我默默地踏上了归途。
满街的泥水,人们早就进入香甜的梦乡……周围是一片漫长、寂静得怕人的黑夜,电线杆上的街灯散出一团团灰白的光芒,似乎连这个也给雨水浇了个透湿。这种时刻四周见不到一点活的东西,哪怕是一只丧家的狗还是一只迷途的猫。
一幅使我无法入眠的景象萦回在我的脑际,那个孩子——我们的孩子,仿佛就坐在我床边,胳膊肘支着一只小木箱,另一只手里紧握着一双白皮鞋。
选自《世界微型小说佳作选》(非洲·大洋洲卷)春风文艺出版社1998年3月
简要说明这篇小说以第一人称“我”叙述所产生的艺术效果。

从小说情节结构与人物形象塑造两个角度,简要分析小说以“白皮鞋”为题的理由。

小说中的擦鞋孩童讲了两句话,分别写出他说话时的心理。


从小说中找出三个细节分别说明“我”的善良、同情或悲悯情怀。

小说中三次写到“我”怀疑擦鞋孩童拿走皮鞋的心理活动,简要分析这样写的效果。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灯光上网Lifi实验成功
一直以来,在一个人的头顶上画一个闪亮的灯泡,被用来象征一个发明家的灵光乍现,但是德国物理学家哈拉尔德·哈斯由灯泡本身“点亮”了奇思妙想:依赖一盏小小的灯,将看不见的网络信号,变成“看得见”的网络信号。哈斯和他在英国爱丁堡大学的团队最新发明了一种专利技术,利用闪烁的灯光来传输数字信息,这个过程被称为可见光通讯(VLC),人们常把它亲切地称为“Lifi”,以示它能给目前以WiFi为代表的无线网络传输技术可能带来革命性的改变。
这种让人难以想象的网络技术到底离我们有多远?答案是:很近,它正从复旦大学实验室中一步步向我们走来。日前,复旦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传出好消息, Lifi技术在实验室成功实现。复旦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教授薛向阳告诉记者,目前的无线电信号传输设备存在很多局限性,它们稀有、昂贵、但效率不高,比如手机,全球数百万个基站帮助其增强信号,但大部分能量却消耗在冷却上,效率只有5%。相比之下,全世界使用的灯泡却取之不尽,尤其在国内LED光源正在大规模取代传统白炽灯。只要在任何不起眼的LED灯泡中增加一个微芯片,便可让灯泡变成无线网络发射器。课题研究人员迟楠教授指出,光和无线电波一样,都属于电磁波的一种,传播网络信号的基本原理是一致的。研究中,给普通的LED灯泡装上微芯片,可以控制它每秒数百万次闪烁,亮了表示1,灭了代表0。由于频率太快,人眼根本觉察不到,光敏传感器却可以接收到这些变化。就这样,二进制的数据就被快速编码成灯光信号并进行了有效的传输。灯光下的电脑,通过一套特制的接收装置,读懂灯光里的“莫尔斯密码”。“有灯光的地方,就有网络信号。关掉灯,网络全无。”迟楠告诉记者,与现有WiFi相比,未来的可见光通讯安全又经济。WiFi依赖看不见的无线电波传输,设备功率越来越大,局部电磁辐射势必增强;无线信号穿墙而过,网络信息不安全。这些安全隐患,在可见光通讯中“一扫而光”。而且,光谱比无线电频谱大10000倍,意味着更大的带宽和更高的速度,网络设置又几乎不需要任何新的基础设施。
当然,作为一种尚在实验室的全新网络技术和产品,其未来潜力也不应被过分高估。“因为,从灯光通讯控制到芯片设计制造等一系列关键技术产品,都是研究人员‘动手做’,要真正像WiFi那样走进千家万户,需要通过一系列的产业化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迟楠认为,Lifi技术本身也有其局限性,例如若灯光被阻挡,网络信号将被切断等等。因此,它并不是WiFi的竞争对手,而是一种相互补充,有助于释放频谱空间。
根据文段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Lifi灯光上网技术最早是由德国物理学家哈拉尔德·哈斯和他在英国爱丁堡大学的团队发明的。
B.Wifi通讯的媒介是无线电波,而lifi通讯的媒介是光,两者都属于电滋波。
C.Lifi灯光上网技术给目前以WiFi为代表的无线网络传输技术带来了革命性的改变。
D.我国的lifi上网技术因复旦大学实验室的成功试验正朝我们一步步走来。

下列对lifi技术传播网络信号的原理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只要在平常的LED灯泡中增加一个微芯片,便可让灯泡变成无线网络发射器。
B.微芯片能自动控制电灯开关,开表示1,关代表0,所以有灯光的地方,就有网络信号;关掉灯,网络全无。
C.利用LED灯实现网络通讯的技术关键是二进制的数字语言能被快速编码成灯光信号并进行有效的传输。
D.灯光下的电脑只需安装一套特制的接收装置,就能读懂灯光里的“莫尔斯密码”,成功接收网络信号。

lifi通讯与wifi通讯相比具有哪些优势?

阅读下面的材料,回答问题。
随着社交网络被普遍使用,出现了“推特外交”这一新概念。其含义是利用Twitter、Facebook、Google+等社交网络作为外交甚至是国内政治活动的平台。自美国总统奥巴马2007年(竞选期间)成为第一个加入社交网络的领导人后,各国领导人和政府机构越来越多地投身社交网络,以发布消息、沟通民意甚至个人营销。
根据博雅公关发布的一份名为“推特外交”的报告,目前全球已经有77.7%的国家领导人或政府机构拥有社交网络帐号,涉及了全世界153个国家。
报告称,目前全世界505个领导人或政府机构帐号已总共有超过1亿的粉丝,粉丝数超过100万的领导人或政府机构有22个。美国总统奥巴马不仅是全世界最先加入社交网络的领导人,而且拥有的粉丝数量也最多,他在社交网络上拥有着其他领导人无可比拟的影响力。截止到7月1日,奥巴马的Twitter帐号已经拥有近3400万粉丝,同时他的Facebook主页也收到了3600万个“赞”。在2012年奥巴马成功竞选连任后在Twitter上发布的一条“再干四年”的推文被转发了近80万次,成为了2012年最热门的推文。受关注度紧随奥巴马之后的是新任教皇方济各,共有大约720万人关注了他的使用不同语言的9个帐号,但是这一数字远逊于奥巴马的3400万。
请用一句话概括材料的主要内容。

站在民众的角度请针对这一事件谈谈你的看法。

现代文阅读。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一方阳光王鼎钧
⑴四合房是一种闭锁式的建筑,四面房屋的门窗都朝着天井。从外面看,厚墙高檐密不通风。我是在这样关防严密的“碉堡”里出生的。这碉堡用青砖砌成,黑瓦盖顶,灰砖铺地,墙壁、窗棂、门板,没有一点儿鲜艳的颜色。即使天气晴朗,室内的角落里也黯淡阴冷。
⑵四合房的主房,门窗向南。中午的阳光越过南房,倾泻下来,泼在主房的墙上。开在这面墙上的窗子,用一层棉纸糊得严丝合缝,阳光只能从房门伸进来,照门框的形状,在方砖上画出一片长方形。这是一片光明温暖的租界,像一块发亮的地毯。
⑶然后,一只用麦秆编成的坐墩,摆在阳光里。一双矜持的小脚,走进阳光,脚边出现了她的针线筐;一只狸猫,跳上她的膝盖。然后,一个男孩蹲在膝前,玩弄针线筐里的古铜顶针。这就是我和我的母亲。
⑷如果有人问母亲:你最喜欢什么?她的答复,八成是冬季晴天这门内的一方阳光。我清楚记得一股暖流缓缓充进我的棉衣,我的毛孔张开,承受热絮的轻烫。血液把这种快乐传遍内脏,最后在脸颊上留下红润。
⑸在那一方阳光里,我持一本《三国演义》或《精忠说岳》,念给母亲听。渐渐地,我发现,母亲的兴趣仿佛并不在乎重温那些早已熟知的故事。每逢故事告一段落,我替母亲把绣线穿进针孔,让她的眼睛休息一下。大概是暖流作怪,母亲嚷着:“我的头皮好痒!”我就攀着她的肩膀,向她的发根里找虱子,找白头发。
⑹在我的记忆中,每到冬天,母亲也总要抱怨她的脚痛。
⑺她的脚是冻伤的。做媳妇的时候,住在阴暗的南房里,整年劳作。寒凛凛的水气,从地下冒上来,首先侵害她的脚,使之永远冰冷。冬天乍到,她的脚面和脚跟立即有了反应:看得见的,是肌肉变色、浮肿;看不见的,是隐隐刺骨的疼痛。
⑻分了家,有自己的主房,可是年年脚痛依然。在那一方阳光里,母亲是侧坐的,她为了让一半阳光给我,把自己的半个身子放在阴影里。左足的伤害没有复原,右足受到的摧残反而加重了。母亲不时皱起眉头,咬一咬牙。尽管只是身体轻轻地震动,不论我在做什么,那猫睡得多甜,我们都能感觉出来。
⑼“妈,我把你的座位搬到另一边来好不好?让右脚也多晒一点太阳。”我站起来,推她的肩。母亲低头含笑,摇摇头。
⑽座位终于搬到对面去了。狸猫受了惊,跳到院子里去。母亲连声呼唤,我去捉它,连我自己也没有回到母亲身边。
⑾以后,母亲一旦坐定,就再也不肯移动。
⑿母亲在那一方阳光里,说过许多梦。
⒀母亲说,她在梦中抱着我,一双赤足埋在几寸厚的碎琉璃碴儿里面,无法举步。四野空空旷旷,一望无边都是碎琉璃,碎片最薄最锋利的地方有一层青光,纯钢打造的刀尖才有那种锋芒。梦中的我躺在母亲怀里,光着身体睡得很熟。母亲独立苍茫,汗流满面,觉得我的身体愈来愈重,渐似下坠……想到这里,她的心立即先被琉璃碎片刺穿了。某种疼痛由小腿向上蔓延,直到两肩、两臂……
⒁就在近乎绝望的时候,母亲身旁突然出现一小块明亮干净的土地,像一方阳光那么大,平平坦坦,正好可以安置一个婴儿。母亲用尽最后的力气,把我轻轻放下。谁知道我着地以后,地面忽然倾斜,我安身的地方像是一个又陡又长的滑梯,没有尽头。我飞似地滑下去,转眼间变成一个小黑点。
⒂在难测的危急中,母亲大叫。醒来之后,略觉安慰的倒不是我好好地睡在房子里,而是事后记起我在滑行中突然长大,还遥遥向她挥手。
⒃于是,她有了混和着骄傲的哀愁。她放下针线,把我搂在怀里:“如果你长大了,如果你到很远的地方去,不能回家,你会不会想念我?”
⒄当时,我唯一的远行经验是到外婆家。外婆家很好玩,每一次都在父母逼迫下不情愿地回来。母亲梦中滑行的景象引人入胜,我立即想到滑冰,急于换一双鞋去找那个冰封了的池塘。
⒅跃跃欲试的儿子,正设法挣脱他的母亲。
⒆母亲放开手凝视我:“只要你争气,成器,即使在外面忘了我,我也不怪你。”
(选自王鼎钧散文《风雨阴晴》,有删改)
文章首段写了四合房怎样的特点?(不超过10个字)

从全文来看,首段文字有何作用?

母亲对我讲了一个梦,这个梦包含了母亲对我的哪些情感?

本文中母爱的表现有哪些?联系全文,分条简要概括。

文章以“一方阳光”为标题有什么好处?请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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