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窗外的大树
周有光
我在85岁那年,离开办公室,回到家中一间小书室,看报,看书,写杂文。
小书室只有9平方米,放了一顶上接天花板的大书架,一张小书桌,两把椅子和一个茶几,所余空间就很少了。
两椅一几,我同老伴每天并坐,红茶咖啡,举杯齐眉,如此过着我们的恬静晚年。小辈戏说我们是两老无猜。老伴去世后,两椅一几换成一个沙发,我每晚在沙发上屈腿过夜,不再回到卧室去。
人家都说我的书室太小。我说,够了,心宽室自大,室小心乃宽。
有人要我写“我的书斋”。我有书而无斋,便写了一篇《有书无斋记》
我的坐椅旁边有一个放文件的小红木柜,是旧家偶然保存下来的遗产。
我的小书桌桌面已经风化,有时会刺痛我的手心。我用透明胶贴补,光滑无刺,修初成功。古人顽石补天,我用透明胶贴删补书桌,这是顽石补天的现代翻版。
一位女客来临,见到这个情景就说,精致的红木柜,陪衬着破烂的小书桌,古今相映,记录了你家的百年沧桑。
顽石补天是我的得意之处。我下放宁夏平罗“五七干校”,劳动改造,裤子破了无法补,急中生智,用橡皮胶布贴补,非常实用。
林彪死后,我们“五七干校”全都回北京了。我把橡皮胶贴补的裤子给我老伴看,引得一家老小哈哈大笑!
聂绀弩在一次开会时见到我的裤子,作诗曰:“人讥后补无完裤,此示先生少俗情!”
我的小室窗户只有一米多见方。窗户向北,“亮光”能进来,“太阳”进不来。
窗外有一棵泡桐树,20多年前只是普通大小,由于不作截枝整修,听其自然生长,年年横向蔓延,长成了荫蔽对面楼房的蓬松大树。
我向窗外抬头观望,它不像是一棵大树,倒像是一处平广的林木村落,一棵大树自成天地,独创一个大树世界。
它年年落叶发芽,春华秋实,反映季节变化;摇头晃脑,报告阴晴风信,它是天然气象台。
我室内天地小,室外天地大,仰望窗外,大树世界开辟了我的广阔视野。
许多鸟群聚居在这个林木村落上。
每天清晨,一群群鸟儿出巢,集结远飞,分头觅食。
鸟儿们分为两个阶级。贵族大鸟,喜鹊为主,骄居大树上层。群氓小鸟,麻雀为主,屈居大树下层。它们白天飞到哪里去觅食,我无法知道。一到傍晚,一群群鸟儿先后归来了。
它们先在树梢休息,漫天站着鸟儿,好像广寒宫在开群英大会,大树世界展示了天堂之美。
天天看鸟,我渐渐知道,人类远不如鸟类。鸟能飞,天地宽广无垠。人不能飞,两腿笨拙得可笑,只能局促于斗室之中。
奇特的是,时有客鸟来访。每群大约一二十只,不知是什么鸟,转了两大个圈,就匆匆飞走了。你去我来,好像轮番来此观光旅游一样。
有时鸽子飞来,在上空盘旋,带着响铃。
春天的燕子是常客,一队一队,在我窗外低空飞舞,几乎触及窗子,丝毫不怕窗内的人。
我真幸福,天天神游于窗外的大树宇宙、鸟群世界。其乐无穷!
不幸,天道好变,物极必反。大树的枝叶,扩张无度,挡蔽了对面大楼的窗户;根枝伸展,威胁着大楼的安全,终于招来了大祸。一次大动干弋的砍伐行动开始了。大树被分尸断骨,浩浩荡荡,搬离远走。
天空更大了,可是无树无鸟,声息全无!
我的窗外天地,大树宇宙,鸟群世界,乃至春华秋实、阴晴风雨,从此消失!
[注]此文作于2009年,时作者104岁。
文章写作者被放到“五七干校”劳动改造的部分运用了哪种叙述方式?此部分叙述有何作用?
答:      
解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的含意。
(1)心宽室自大,室小心乃宽。
答:                                                                
(2)我的窗外天地,大树宇宙,鸟群世界,乃至春华秋实、阴晴风雨,从此消失!
答:     
文章从哪些方面描写了大树?这样描写大树有什么作用?
答:                 
文章标题是“窗外的大树”,前面却用很长的篇幅描写自己的斗室,这是否离题?为什么?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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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吟诵的前世今生
雅集
吟诵,是汉文化圈中的人们对汉语诗文的传统诵读方式,也是中国人学习文化的高效方法。吟诵有着三千年以上的历史,代代相传,丰富多彩,精美绝伦,在历史上起到过及其重要的社会作用,有着重大的文化价值。汉语的诗词文赋,大部分是使用吟诵的方式创作的,通过吟诵的方式,能更加深刻地体会其精神内涵和审美韵味。吟诵是汉诗文的活态。
吟诵通过私塾和官学教育体系口传心授,流传至今。吟诵的内容是经典和诗文,吟诵的形式是依照汉语的特点和诗词格律而进行,从内到外,都是中华文明精神的结晶,体现着大雅君子风范。它是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礼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东汉以前有歌有诵,是否有吟尚不明。尽管有个别文献提到了吟,但是语焉不详。东汉以后有歌有吟有诵。凡诗文皆可吟诵,历代的歌诗(诗、骚、乐府、词、曲等)在不能歌之后,亦用吟诵之法传承。凡文人皆会吟诵,唱和酬答,教育学习,多用吟诵。历史上有很多吟诵名家,如谢安、王明阳等。明清两朝,吟诵尤为发达,更是学习诗词文赋和八股文的方法。吟诵主要通过古代的教育系统传承。老师把对诗文的理解灌注在吟诵之中,整个儿传给学生。所谓读书声,即吟诵声。一般有吟有诵,诗词多吟而文赋多诵。在古代,吟诵是文人的基本技能,只要上过几年私塾,就会吟诵。因此,几乎没有人专门研究吟诵,也几乎没有关于吟诵的专门论述。我们对古代教育普及程度的印象也有偏差。在古代,农村普遍有族馆村学,一般为三年义务教育制,所以一些农民也会吟诵。乡镇以上的地方,妇女也多可读家馆。文盲率窜升,乃近代以后之事,实是新学堂勃兴之后,师资不继,而私塾消亡所造成的恶果。吟诵是完全口传心授,纯粹的口头非物质文化。因此吟诵也无定调,也无曲谱。其吟诵调也有雅俗乐之别。
1905年,清朝废除科举,私塾面临困境,吟诵首次受到打击。民国建立,新学堂勃兴,私塾进一步消亡。抗日战争时期,私塾再遭没顶。20世纪初,西方的朗诵方式随话剧进入中国,其后汉语朗诵遂定型,并取代吟诵。上世纪20年代,赵元任先生首次研究吟诵,并为之录制了唱片。1934年和1948年,唐文治先生两次录制吟诵的唱片,发行海内外。1946年,北大中文系应命召集几十位著名学者,开会研讨,一致开出“吟诵”药方。建国以后,吟诵不再进入课堂,但很多著名学者都曾撰文提倡吟诵,如叶圣陶、俞平伯等等。80年代,许多领导和学者都曾大声疾呼恢复吟诵,惜未有实效。1997年,陈少松先生的著作《古诗词文吟诵研究》出版,并附吟诵录音光盘。此后陆续有零星论文、调研报告等。2008年,常州吟诵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百年以来,许多前辈学者都曾为光复这一中华优秀传统而大声疾呼而身体力行。然逝者如斯,吟诵终于还是濒临失传的边缘。今世最后一批会吟诵的先生,年龄基本在80岁以上,由于社会环境的问题,最后一代学会吟诵的先生,普遍没有把吟诵传给他们的学生和儿女。能否在这段时间内把传统吟诵系统地保留下来,对今后的发展至关重要。
(选自2009年9月30日《中华读书报》,有删改)
下列关于“吟诵”的叙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吟诵是汉文化圈中的人们面对汉语诗文的一种传统高效的学习方式,已经有三千多年的历史。
B.吟诵是我国优秀的非物质文化,是汉语古诗文的主要创作方式,是汉语诗词文赋的活态。
C.吟诵的形式是依据汉语的特点和诗词的格律而形成的,吟诵的传承主要依靠私塾和官学中老师对学生的口传心授。
D.在古代,凡诗文皆可吟诵,凡文人皆会吟诵,历代的歌诗在不能歌之后,只有用吟诵之法传承。

下列不属于吟诵“濒临失传”的原因的一项是()

A.科举制的废除,新学堂的兴起,抗日战争的爆发,使得私塾由困境逐渐走向消亡。
B.20世纪初,西方的朗诵方式进入中国,汉语朗诵定型并取代吟诵。
C.近现代,虽有不少著名学者大力提倡、研究吟诵,但只有零星的论文和调研报告。
D.建国后,吟诵不再进入课堂;最后一批会吟诵的先生,普遍没有把吟诵传给学生和儿女。

下列对文章内容 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吟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历史上起到过重要的社会作用,有着重大的文化价值。
B.古代没有专门研究吟诵的专家和论著,却有很多吟诵的名家。
C.在古代,吟诵是文人的基本技能,只要上过几年私塾,就会吟诵,而且一些农民和妇女也会吟诵。
D.我们对古代教育普及程度的认识有偏差,其实在古代,农村多数有族馆村学,文盲率并不像我们原来想象的那么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人淡如菊文藏金
刘心武
①我大声呼唤:“林大哥!心武看你来了!”他瞪圆眼睛望着我,稍许,现出一个非常强烈的笑答,笑完,我再呼唤,他再回应一个微笑,依然目不转睛地望着我。约四十分钟后,仙去。这是2009年4月11日下午的事。30年来林斤澜大哥一贯对我释放人性中至善至美的光辉,他甚至把生命最后的笑容赐予了我,这笑容丰富的含义将滋养我的余生。
②在关于他仙去的报道里,出现了“近看像赵丹,远看像孙道临”的形象描绘,还有“怪味小说家”的提法,有“汪曾祺得到了充分评价,林斤澜没有”的喟叹,我很欣慰,因为这些形容、提法、感慨都是我曾公开表述过的,源头在我。
③年年春节要给林大哥电话拜年。2006年他接电话时呵呵大笑:“心武你怎么又暴红起来!你把你那红运分给我点好不好?哈哈哈……”我的几次暴红林大哥都跟我开过玩笑。林大哥人淡如菊、与世无争,是口碑相传的。但他绝不装雅充圣,他跟记者说过他也是俗人,对名对利并非一点也不在乎。我早在1980年7月就公开发表一篇文章,称他的短篇小说如“怪味鸡”、“怪味豆”,可称“怪味小说”,我跟他多次细聊过他的一些作品,如《姐妹》,素描一对姐妹在抗日救亡时代不同的生命流向,读后觉得“无主题”,“太朦胧”,却又“甚舒服”、“心被挠”,他很高兴,承认我算知音,但也呵呵自嘲:“你那‘怪味小说’的提法,煞费苦心,可是根本流传不开啊!”后来有黄子平写了很扎实的评论,用“老树的精灵”来浓缩对他的评价,可惜影响也很有限。现在尽管人们频频称道他的人品、文品,但究竟他在现当代汉文学短篇小说的美学贡献上达到了一个什么高度?还欠评论。
④林斤澜和汪曾祺有“文坛双璧”之称。但起码到目前为止,还是汪响林喑的局面。我对汪非常尊重,但我必须说出自己的心里话:对他的评价似已到顶。依我看来,汪的第一贡献是执笔写出了现代京剧剧本《沙家浜》,把“三突出”的美学公式体现得天衣无缝。第二贡献是在上世纪80年代,他等于是代其老师沈从文“继续写小说”,把中断了30年的沈氏香火续上了。总体而言,汪的小说创作是前有师承、后有众多“私淑弟子”的。林斤澜却是绝对独家,前无师承,旁无流派,后无弟子。他非常孤独。而能乐乐呵呵在孤独的艺术追求中不懈地跋涉,这艺术骨气几人能比?
⑤其实张爱玲原也孤独寂寞,谁知夏志清一本《中国现代文学史》,轰隆隆地把她和沈从文的价值呈现到金光眩目的程度。有人揭出夏写此书接纳了不洁的赞助,更指出他政治立场的问题,又说他那用英文写成的书沉寂了很久,到30几年前才先在台湾后在大陆“引爆”,颇不以为然。我与夏先生有接触,觉得他是个性情中人,是位值得尊重的学者。我读他那本小说史的中译本,就他分析张爱玲《金锁记》一段而言,确好比从荒原里掘出黄金,那评论的功力不能不服。尽管现在嫌张厌张贬张斥张的言论也理所当然地出现,但喜张迷张赞张崇张的风潮并未过去,一本被张自己宣布永不要面世的《小团圆》最近竟在海峡两岸隆重推出开始热销,便是证明。
⑥林斤澜人已去而作品尽在,他的短篇小说的美学价值并没有被充分揭示出来,那是一座富矿,而且可能还不是煤矿铁矿而是金矿钻石矿。期待有内地的“夏志清”出现,像把一度尘埋的沈从文、张爱玲及钱锺书的《围城》一书的价值开掘出来,先震动学界,继而推广到一般阅读者那样,让我们终于明白,林斤澜不是随便赞他几声人品或对他的小说讲几句“好话”就能搁到一边的。神州大地,或许某一时段会因有评论家将他作品的美学价值挖掘出来而出现“林热”。
⑦有人或许会说,林的小说既然内涵朦胧风格怪异,恐怕不具商业价值,永难轰动流行。请问《尤利西斯》好懂吗?《围城》真那么好看吗?厉害的评论,会具有震撼力、穿透力,引导阅读,酿成潮流,而出版商和一般阅读者,都不会放弃机会,在一个时代的文化格局里大赚雅钱和附庸风雅——雅文化的养成。
⑧我想,敬爱的林大哥,这时一定在天堂呵呵地笑我。(有删改)
文章开头结尾都写到林斤澜的“笑”,有什么作用?
答:

从全文来看,林斤澜具有怎样的人品和文品?
答:


作者为什么用大量的篇幅写汪曾祺和张爱玲两位作家?
答:


文章第7自然段中作者谈到自己对于“雅文化的养成”这一问题的看法,你赞成还是不赞成?请谈谈你的看法。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二十四桥何在
吴锡平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
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这是晚唐大诗人杜牧的名作《寄扬州韩绰判官》中的诗句。可以说,在所有歌咏扬州的诗词文赋中,要数这一首最为脍炙人口,也最广为人知。尤其是后两句简直成了扬州秀丽风景的一枚经典徽章。事实上,很多人也正是从这两句诗出发,溯源而上,认识二十四桥,认识瘦西湖,继而认识扬州的。可是,在那些纷至沓来徜佯陶醉二十四桥景区美妙优雅的景色中的天南海北客中,又有谁知道,杜牧这首几成绝唱的诗为后人留下了一个悬疑千古的谜题:二十四桥所指为何?位居何处?岁月流转 ,和世间许多事物不知所终一样,事实上的二十四桥已经湮没在历史烟云的深处。如今来探究它的身世,只能借助各种各样的文字记载。检索那些历朝历代留下的关于扬州的诗词文章,二十四桥的身影频繁闪现,这其中对其的记载、理解自然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顾盼之间,就和春日里的扬州一样“乱花渐欲迷人眼”了。细细梳理这些隐藏在纸本册页里的文字,大体可将其归纳为这样几种:
一桥说。最有力的佐证莫过于白石道人姜夔的那首著名的《扬州慢·淮左名都》“二十四桥仍在,波心荡,冷月无声。念桥边红药,年年知为谁生!”细细品味词中意境,当指一座桥无疑。与白石道人同处宋代的另外几位诗人,他们描写的二十四桥,亦可认为是指一座桥。如韩琦“二十四桥千步柳,春风十里上珠帘”;赵公豫“桥在大业间,今已倾圮”;吴文英“二十四桥南北,罗存香分”,等等。
二十四座桥说。这一看法最开始由北宋沈括提出。沈括作为我国北宋时杰出的科学家,以科学的方法、务实态度,在其传世名著《梦溪笔谈》之《补笔谈》中,对扬州的二十四桥逐一进行了落实,详细记载了二十四桥的桥名和地理位置。但有人指出,沈括列举出的桥,实际只有二十三座,其中下马桥出现两次。对一座规模并不太大的城市来说,有两座桥异地同名,可能性似乎不大,文中的两座下马桥,当是指同一座桥。因此,沈括的这一说法并不能让人信服,姑且存疑。
编号说。有人认为,二十四桥是扬州城里编号为二十四的一座桥。古代诗歌中常常出现编号桥梁,比如杜甫的诗句“不识南塘路,今知第五桥”,姜夔的诗句“曲终过尽松陵路,回首烟波十四桥”等。而在关于扬州的诗词中,此类的例子也确实不少,如唐代诗人施肩吾“不知暗数春游处,偏忆扬州第几桥?”张乔《寄扬州故人》“月明记得相寻处,城锁东风十五桥。”明人林章《送人诗》“不知今夜秦淮水,关到扬州第几桥?”清代扬州八怪之一的汪士慎的友人姚世鲸也有“记取扬州郭,寻君第几桥”的诗句。这样的说法只是一种推测,或许当时的扬州有对桥梁进行编号的做法,但要说二十四桥是编号二十四的桥 还需要直接的证据。
泛指说。中国古代文化中对数字有一种虚指、泛指的用法,如“三生有幸”、“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九层之台,起于垒土”、“三百六十行”、“七十二变”、“弱水三千”等等,这里面的数字并非确指,那么,二十四桥是不是也是用来泛指扬州的桥梁之多呢?只能说有这种可能,与编号说一样缺乏直接而确凿的证据。只是有人以杜牧好以数字入诗的事实提供了一个并不晓白的旁证。的确,杜牧的很多诗作中都出现了具体的数字,如《江南春绝句》“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村舍燕》“汉宫一百四十五,多下珠帘闭琐窗。”《洛中送冀处士东游》“四百年炎汉,三十代宗周;二三里遗堵,八九所高邱。”诸如此类,都是泛指和约数,扬州的二十四桥也极有可能如此。
以上几种说法各自自圆其说,谁也没有压倒对方的说服力,谁也无法推翻另一方的观点,因此二十四桥之谜也就一直无从定论。但身世的悬疑未决终不影响人们对二十四桥赋予众多绮丽的想象。
对“扬州秀丽风景的一枚经典徽章”解说正确的一项是 ( )

A.“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是杜牧诗作中最出色的诗句,历来“脍炙人口”。
B.“徽章”说恰如其分地描画出二十四桥拱形的特征。
C.诗句描绘的形象、意境是扬州风景秀丽的最典型的代表。
D.这是人们认识二十四桥、瘦西湖等扬州风景的真正原因。

对选文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的一项是 ( )

A.杜牧的几乎成为绝唱的诗句为后人留下了千古难解之谜。
B.只有借助各种各样的文字记载,才有可能对二十四桥的身世进行探索、研究。
C.梳理诗词文章中的文字,可以看到对“二十四桥”大体有四种解说。
D.“一桥说”“二十四桥说”“泛指说”还是有直接证据的。“编号说”缺乏直接确凿的证据。

根据原文所给的信息,以下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白石道人姜夔的诗句比宋代另外几位诗人的诗句更能证明“二十四桥”原本是一座桥。
B.对二十四桥身世的记载理解众说纷纭,从侧面表明杜牧诗作的巨大影响力。
C.二十四桥之谜悬疑未决,各种论争尘埃未定,说明我们的考证学尚欠科学性和权威性。
D.千古而来,人们对二十四桥赋予众多绮丽想象,正是其承载了丰厚的历史文化的反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15米泳池里的梦想
新华社记者赵悦 杨媛媛
一个长宽仅15米、水深只有1.5米的室内游泳池,是加沙地带最好的泳池,也是这里唯一一个游泳运动员的训练场地。七八个不到20岁的巴勒斯坦小伙子正在教练指导下刻苦训练,他们渴望有朝一日能从被封锁的加沙地带走出去,在标准游泳场地参加一场国际比赛,为巴勒斯坦人圆一个游泳梦。
18岁的巴勒斯坦小伙子杰哈德•萨利赫就是这些追梦青年中的一个。他浓眉大眼、身材浑圆,是天生练游泳的好苗子,曾获得过巴勒斯坦青年自由泳比赛冠军。但由于从年少时起就经历过太多苦难,杰哈德身上鲜有年轻人的活泼气息,说话时眼神总是很忧郁。
他告诉记者:想在加沙练好游泳实在是太难了。
杰哈 德训练的地点在纳玛体育俱乐部,位于加沙地带最北部的杰巴利耶地区。这里靠近以色列边界,安全形势非常严峻,以色列士兵与巴武装人员交火事件时有发生,这里不仅处于以方的机枪和坦克炮火射程之内,飞机和导弹袭击也是常事。敢于冒着“枪林弹雨”坚持锻炼的人,确实需要些胆量。
纳玛体育俱乐部场地有限,仅包括一个类似“蘑菇池”的室内游泳场及非常简陋的附属设施,但仍属于当地最“豪华”的建筑之一,完全依靠阿拉伯其他国家的资助建成。
杰哈德的教练马尔旺说,虽然杰哈德的成绩不错,但他的技能训练只能依靠这个15米长、15米宽的游泳池,力量训练则需要租借其它地方简易健身房的一些设施,再加上没有资助,每个运动员都是自费参加训练,他们每个月能够承担的费用大约只能够满足每周12小时的训练时间。 
杰哈德的家在纳玛俱乐部以北,距离边界更近一些。他家的外墙上至今仍遍布着以色列机枪射击后留下的弹孔。推开房门,杰哈德的家只能用“家徒四壁”来形容。几张低矮的木板床和一个用木板钉成的简易衣柜是他家里仅有的家具,不大的房屋空空荡荡,说话时都有回声。灰黄的墙壁上,一幅杰哈德哥哥艾哈迈德的照片高高悬挂,特别醒目。
艾哈迈德也曾是个游泳爱好者,和弟弟相比,他就没那么幸运了。2006年,年仅18岁的艾哈迈德被以色列士兵开枪打死,永别了喜好的游泳运动。家里的兄弟并不都像杰哈德一样,都能够在这么艰苦的环境里坚持体育爱好,杰哈德的另外一个弟弟在艾哈迈德被打死后,一气之下放弃了任何运动,参加了哈马斯的警察部队。
杰哈德说:“我不想放弃我的梦想,我就是想参加游泳比赛,不管是简陋的泳池还是以色列的封锁,都阻止不了我的梦想。尽管走出去的可能性很小,但不管怎么样,我都盼望能够走出加沙,让巴勒斯坦国旗出现在赛场上。”
目前,巴勒斯坦解放运动(法塔赫)与哈马斯分别控制着约旦河西岸及加沙地带,巴勒斯坦游泳队也同样分散成两部分,加沙地带将有4名男选手的参赛名额,约旦河西岸地区有2名女选手的参赛名额。加沙地带由于封锁与外界沟通不畅,位于约旦河西岸的巴民族权力机构只告诉他们选拔选手参赛,但未说明参赛的具体情况。到目前为止,加沙地带的教练和受训者都只听说比赛将在中国举行,但却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比赛。
记者经过查询得知,将在中国举办的有关游泳的国际赛事有今年的广州亚运会和明年在上海举行的世界游泳锦标赛。但加沙地带的这些选手能否如期参赛还是个未知数。
加沙地带当前受到严密封锁,其南部与埃及接壤的拉法口岸是他们能够出去的唯一通道,但这个口岸只在“特殊情况”下不定期开放,要从这里出去必须与巴民族权力机构、哈马斯和埃及方面频繁协调。
“我能出现在赛场上就是一种胜利!”杰哈德说。
对于加沙人来说,也许比赛结果远远不及能够参赛重要,他们的梦想就是能走出封锁,出现在国际赛场上。这个看似近在眼前的梦想,却不知何时才能实现。
(2010.4.10 新华网)
请简要概括“在加沙练好游泳”面临的困难。
从新闻特写的角度谈谈作者为什么选取15米泳池作为报道的对象。
“我能出现在赛场上就是一种胜利!”这句话有什么含义?
本文塑造了以杰哈德为代表的加沙地带一群游泳追梦者的形象,联系全文谈谈作者塑造这一形象的现实意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鱼鹰
杨光洲
我说的鱼鹰是人,不是水鸟。
三十多年前,我刚记事时就听说过鱼鹰。鱼鹰家住卫河边,是卫河中游的钓鱼台、石羊胡同、石榴园、西花园,还是卫河上游的合河村,人们各有各的说法。但是,听过鱼鹰的传奇后,人们的感觉却都是一样的,那就是:神!鱼鹰的水里功夫比浪里白条张顺还要神!
  鱼鹰要想过卫河,随时都可以过,无论脚下是否有桥,水里是否有渡船。咋过?他把肥大的裤管撸到大腿根儿,下到河里,半蹲,两条小腿曲成盘,有时还一手端着蒜臼,一手拿着馍,蘸着蒜汁吃着馍,就过河了。到了对岸,放下裤管,竟一点也不湿……有人说鱼鹰的脚掌很宽,脚趾之间有软肉,脚就像蹼一样,划起水来比鸭子还自如……
   鱼鹰瞄鱼的眼力更是了得!他走到河沿,甚至于站在高出河面五六米的大众桥上,一眼就能看到水底的鱼!“这儿,一条‘铁扁担’!”“这儿,一窝‘锅片儿’!”拿抄网的人照着鱼鹰手指的位置一网下去,准有一条五六斤的黑鱼或一窝鲫鱼被捞上来。捕鱼人手忙脚乱地把鱼收拾进渔篓,转身向鱼鹰说“谢”时,鱼鹰的身影已在远处……
然而,鱼鹰并不总是帮着捕鱼人,更多的时候,在鱼与人之间,他偏袒的是鱼。
  河边垂柳嫩黄泛绿时,鱼鹰会在捕鱼人身后唠叨:“少捕点吧,母鱼正甩子哩。现在捕这么多,到夏天没鱼可捕,可别怨我没把话说在前头哇!”
  知了和河里的蛤蟆开始二重唱时,鱼鹰会溜到渔篓旁:“才进夏天呀,鱼还没长起来哩。你瞧,这条还不到四两,让它再长长吧!”也不管捕鱼人是否同意,他一扬手,“ 扑通”一声,把那条鱼给放生了!
  河堤斜坡上野菊还在风中招蜂引蝶呢,鱼鹰就堵在捕鱼人面前了:“都秋天了,还用网捕鱼?就不怕明年河里没有鱼——给明年留点鱼种吧。”如果人家不听,鱼鹰还死乞白赖着不走:“要不用钓竿钓吧?少钓点,给明年留点想头。别用这么大的网!想一网打尽呀?”
  虽然有一身水中的好功夫,鱼鹰却很少下河捕鱼,家里更是难得吃一次鱼。如果来了客人,客人提出要吃鱼,鱼鹰才会去捕鱼。下河前鱼鹰要问客人想吃什么方法烹制的鱼。客人想吃红烧鱼,鱼鹰拎回来的必是条大鲤鱼。客人想吃熘鱼片,鱼鹰拎回来的定是条黑鱼。客人想喝鲜鱼汤,鱼鹰拎回来的准是一兜鲫鱼片儿。
  鱼鹰捕鱼有个规矩,鲤鱼、黑鱼、鲢鱼这些大鱼,每次只捕一条。至于鲫鱼片儿,则要看喝汤的人数,每人一条,每条不超过半尺长,多一条他也不带上岸。
  有人劝鱼鹰多捕点,鱼鹰就像被人骂了祖宗,恶狠狠地盯着对方:“别想坏了俺的规矩!”
  到我十多岁的时候,卫河水已开始变浑发腥。一到夏天,总有几天卫河得翻河——河底的脏东西沉淀得太多了,天一热,都泛到上面来了。这时,大鱼小鱼都浮到水面上换气,河面上满是一张一合的鱼嘴,用洗脸盆都舀得起鱼来。
  这时,卫河两岸的人们往往全家老小齐上阵,搬网,粘网,抛网,甚至窗纱、蚊帐都派上了用场。一场“全民皆兵”的“歼灭战”打响了,鱼儿陷入了“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
  这时,常有一位破衣烂衫蓬头垢面的老汉骑着快散了架的自行车在卫河两岸奔走呼号:“少捕点吧!过两天一下雨,河水不臭了,鱼就不浮头了,留到明年会有更多的鱼给你们捕哇!”小孩子追在他后面喊“鱼疯子鱼疯子”,用碎砖头、小石子掷他,他全然不顾,还是一个劲地呼号。有人说,他就是鱼鹰,已经疯了!
  而立之年,我要到千里之外的异乡谋生。此时的卫河已臭不可近。临行时,不知咋的,我忽然想起了卫河,想起了鱼鹰,便问送行的朋友:“你知道鱼鹰吗?”“知道!老皇历了!你傻不傻?”朋友不屑一顾地说,“卫河里鱼绝种了,咋还会有鱼鹰?鱼鹰早死了!”
(2010.8《小小说选刊》)
小说中的鱼鹰具有怎样的特点?请简要概括。
本文在叙述过程中,采用了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请分析这样写的好处。
文末朋友回答“鱼鹰早死了”,如何理解这句话的深层含义?
从全文看,作者创作“鱼鹰”这一形象的意图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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