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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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的大树
周有光
我在85岁那年,离开办公室,回到家中一间小书室,看报,看书,写杂文。
小书室只有9平方米,放了一顶上接天花板的大书架,一张小书桌,两把椅子和一个茶几,所余空间就很少了。
两椅一几,我同老伴每天并坐,红茶咖啡,举杯齐眉,如此过着我们的恬静晚年。小辈戏说我们是两老无猜。老伴去世后,两椅一几换成一个沙发,我每晚在沙发上屈腿过夜,不再回到卧室去。
人家都说我的书室太小。我说,够了,心宽室自大,室小心乃宽。
有人要我写“我的书斋”。我有书而无斋,便写了一篇《有书无斋记》
我的坐椅旁边有一个放文件的小红木柜,是旧家偶然保存下来的遗产。
我的小书桌桌面已经风化,有时会刺痛我的手心。我用透明胶贴补,光滑无刺,修初成功。古人顽石补天,我用透明胶贴删补书桌,这是顽石补天的现代翻版。
一位女客来临,见到这个情景就说,精致的红木柜,陪衬着破烂的小书桌,古今相映,记录了你家的百年沧桑。
顽石补天是我的得意之处。我下放宁夏平罗“五七干校”,劳动改造,裤子破了无法补,急中生智,用橡皮胶布贴补,非常实用。
林彪死后,我们“五七干校”全都回北京了。我把橡皮胶贴补的裤子给我老伴看,引得一家老小哈哈大笑!
聂绀弩在一次开会时见到我的裤子,作诗曰:“人讥后补无完裤,此示先生少俗情!”
我的小室窗户只有一米多见方。窗户向北,“亮光”能进来,“太阳”进不来。
窗外有一棵泡桐树,20多年前只是普通大小,由于不作截枝整修,听其自然生长,年年横向蔓延,长成了荫蔽对面楼房的蓬松大树。
我向窗外抬头观望,它不像是一棵大树,倒像是一处平广的林木村落,一棵大树自成天地,独创一个大树世界。
它年年落叶发芽,春华秋实,反映季节变化;摇头晃脑,报告阴晴风信,它是天然气象台。
我室内天地小,室外天地大,仰望窗外,大树世界开辟了我的广阔视野。
许多鸟群聚居在这个林木村落上。
每天清晨,一群群鸟儿出巢,集结远飞,分头觅食。
鸟儿们分为两个阶级。贵族大鸟,喜鹊为主,骄居大树上层。群氓小鸟,麻雀为主,屈居大树下层。它们白天飞到哪里去觅食,我无法知道。一到傍晚,一群群鸟儿先后归来了。
它们先在树梢休息,漫天站着鸟儿,好像广寒宫在开群英大会,大树世界展示了天堂之美。
天天看鸟,我渐渐知道,人类远不如鸟类。鸟能飞,天地宽广无垠。人不能飞,两腿笨拙得可笑,只能局促于斗室之中。
奇特的是,时有客鸟来访。每群大约一二十只,不知是什么鸟,转了两大个圈,就匆匆飞走了。你去我来,好像轮番来此观光旅游一样。
有时鸽子飞来,在上空盘旋,带着响铃。
春天的燕子是常客,一队一队,在我窗外低空飞舞,几乎触及窗子,丝毫不怕窗内的人。
我真幸福,天天神游于窗外的大树宇宙、鸟群世界。其乐无穷!
不幸,天道好变,物极必反。大树的枝叶,扩张无度,挡蔽了对面大楼的窗户;根枝伸展,威胁着大楼的安全,终于招来了大祸。一次大动干弋的砍伐行动开始了。大树被分尸断骨,浩浩荡荡,搬离远走。
天空更大了,可是无树无鸟,声息全无!
我的窗外天地,大树宇宙,鸟群世界,乃至春华秋实、阴晴风雨,从此消失!
[注]此文作于2009年,时作者104岁。
文章写作者被放到“五七干校”劳动改造的部分运用了哪种叙述方式?此部分叙述有何作用?
答:      
解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的含意。
(1)心宽室自大,室小心乃宽。
答:                                                                
(2)我的窗外天地,大树宇宙,鸟群世界,乃至春华秋实、阴晴风雨,从此消失!
答:     
文章从哪些方面描写了大树?这样描写大树有什么作用?
答:                 
文章标题是“窗外的大树”,前面却用很长的篇幅描写自己的斗室,这是否离题?为什么?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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炊烟
阿 城
老张得了一闺女。老张说,挺好,就是大了别长得像我,那可就嫁不出去了。因此,女儿名美丽,自然姓张。
老张的大学同学都说,叫个美丽,没什么不好,就是俗了点。老张你也是读过书的人,怎么不想个雅点儿的呢?
老张说,俗有什么不好?实惠。这年头你还想怎么着?结结实实的吧。
老张的同学说,结实?那叫矿石好了,叫火成岩。咱们这行就是学了个结实。
老张在大学读的地质。
老张疼闺女。
老张抽烟。老张的老婆说,你要想要孩子,就把烟忌了,书上说,大人抽烟,会影响胎儿的基因。老张正抽到一半儿,马上扔掉,用脚碾灭,戒了。美丽生出来了,老张买了一包烟。老张的老婆说,你叫美丽从小肺就是黑的吗?老张凄凄的样子。老张的老婆说,你抽吧,别在美丽旁边儿抽。
美丽是冬天生的。春天了,老张的老婆抱着美丽出来晒太阳。起风了,老张说,还不回去,看吹着。老张的老婆说,不晒太阳,美丽吃的钙根本就吸收不了。老张说,那就屋里窗户边儿上晒嘛。老张的老婆说,紫外线透不过玻璃,人体吸收钙,靠的就是个紫外线,隔着玻璃,还不是白晒。老张说,那就等风停了。
秋天了,美丽大了点儿,手会指东西,指妈妈,指爸爸,还会抓耳朵,抓妈妈的头发,抓爸爸的鼻子。
一天,老张的老婆抱着美丽,老张在旁边挤眉弄眼,逗得美丽嘎嘎乐,两只小手儿奓着。老张的老婆把美丽凑到老张的脸前,美丽的手就伸进爸爸的嘴里。
说时迟,那时快,老张抬手就是一掌,把母女两个打了个趔趄。老张在地质队,天天握探锤打石头,手上总有百来斤的力气。老张的老婆没有提防,就跌倒了。到底是母亲,着地的关头,一扭身仰着将美丽抓在胸口。
美丽大哭。老张的老婆脑后淌出血来,从来没有骂过人的人,骂人了,老张的老婆骂老张。
老张呆了,浑身哆嗦着,喘不出气来,汗从头上淌进了领子里。
老张进了医院,两天一夜,才说出话来——
一九六0年,闹饥荒,饿死人,全国都闹,除了云南。那年,我毕业实习,进山找矿。
后来,我迷路了。有指南针,没用。我饿,我饿呀。慌,心慌,一慌就急。本来还会想,这下完了。一直就吃不够,体力差,肝里的糖说耗完就耗完。后来就出汗,后来汗也不出了。什么也不敢想,用脑子最消耗热量了。躺着。胃里冒酸水儿,杀得牙软。
后来,从肚子里开始发热,脚心,脖子,指头尖儿,越来越烫。安徒生不是写过卖火柴的小女孩吗?这个丹麦的老东西,他写得对。人饿死前,就是发热,热过了,就是死。
我没死。死了怎么还能跟你结婚?怎么还能有美丽?
我醒的时候,好半天才看得清东西。我瞧见远处有烟。当时,我只有一个念头,烧饭才会有烟。爬吧。
就别说怎么才爬到了吧。到了,是个人家。我趴在门口说,救个命吧,给口吃的吧。没人应。对,可能我的声音太小。我进去了。
灶前头靠着个人,瘦得牙龇着,眼睛亮得吓人。我说,给口吃的。那人半天才摇摇头。我说,你就是我爷爷,祖宗,给口吃的吧。那人还是摇头。我说,你是说没有吗?那你这灶上烧的什么?喝口热水也行啊。那人眼泪就流下来了。
我不管了,伸手就把锅盖揭了。水气散了,我看见了,锅里煮着个小孩的手。
纵观全文,“老张疼闺女”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用简洁的语言加以概括。
试分析老张“抬手就是一掌”这一细节在小说中的作用。
你认为小说为什么要以《炊烟》为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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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午餐
刘心武
父亲在世时,曾向我讲述过他年轻时所获得过的一次免费午餐。
那是20世纪20年代。父亲才十七八岁,因为祖父远行,而后祖母对他极为吝啬,所以他离开了家庭,一个人在社会上闯荡。那时他的维生手段之一,是代人投考名牌大学。父亲本人何尝不想进入名牌大学,但纵使他让自己考取了头一名,也没钱缴纳学费。就算学校爱才如渴,准许他减免学费,他也无法应付食宿等方面的开支,而勤工俭学,路子也不是那么好找;惟一的办法,便是设法贷到一笔钱,毕业后尽早归还。谁能贷给他款呢?想来想去,有这种实力并可能情愿的,应在祖父所交往的伯叔辈中。父亲在那一年的夏天为自己去应考,以优异成绩被协和医学院放榜录取,于是筹措入学读书的费用便成了当务之急。他经过一番盘算,决定向一位祖父的老友求助,该人当时在社会上已享有很大的名气,经济状况极佳,并且看着他从小长到大。
父亲找到了住在一所很堂皇的四合院里的那位名人。该人见了父亲,不待父亲发话,便感慨万端地说,我祖父这人性格真够特别,竟可抛下家小一个人远走高飞!又说我后祖母实在不像话,祖父寄回的钱居然一个子儿也不给我父亲,书香门第的后裔沦落成了流浪青年!父亲听了非常感动,原来这位伯伯很了解情况,并关爱着自己,于是便倾诉起自己的具体窘境和祈盼来;名人没听完便有电话打来,一连接听打出了几个电话后,名人便蔼然可亲地对父亲说,中午有个饭局,不妨一同去,席间可以继续聊。
父亲跟着那位名人,乘坐当时仍颇时髦的弹簧马车,到了前门外的“撷英番菜馆”,这是当时显贵名流们才有财力与雅兴去消费的一家最著名的西餐馆。
很多年以后,父亲仍能描述出那一顿午餐的种种情景。祖父在北京时不曾带父亲吃过这么高档的西餐,想到这一点父亲便更加感激那位伯伯的厚待。而这一切都还并不是主要的,更令父亲念念不忘的,是那天席间出现的、几乎都是后来进入历史的人物。刚进入餐厅时父亲惶恐不安,非常自卑。但那位名人牵着他的手引他入席,并向大家介绍说他是祖父的公子,显然祖父在这些人心目中也是有相当分量的,父亲发现席间的名流们对他都很友善,于是也就慢慢放松下来……
那是父亲青年时代所享用到的一次高档、丰美、雅致的免费午餐,令我听来也不禁神往。父亲没有详细地向我讲述这顿免费午餐的结局,但有一点是交代得很清楚的:他没能从那位名流伯伯那里得到另外的帮助。
我问父亲:“您饭都吃了,为什么不要求他借给您钱呢?”
父亲说:“他们一直聊得很欢,我简直没有办法插进话去。”
我再问:“吃完饭,您可以单独向他提呀!”
父亲说:“饭局一散,我发现他们都忙极了,各人都有自己的下一站。我实际上也没有办法找到一个单独的机会。人们都纷纷礼貌地,甚至可以说是带有爱怜之情地跟我握手告别……”
我还问:“那么,您可以再到他家里找他呀!”
父亲说:“也曾有过那样的念头,不过,没有去……”
我说:“是因为觉得,他太虚伪了吧?”
父亲正色道:“不!怎么能怪人家虚伪呢?那顿午餐,人家让我一起去,是出于真心真意的!”
我说:“可是,他到头来没有借给您钱呀!”
父亲说:“这就是我讲这件事给你听,要你悟出来的:别人不该你不欠你!在你一生中,你应该尽量去帮助别人,可是却一定不要有依赖别人的想法!别人可能会向你提供一顿免费午餐,但你自己一生的餐饮和事业,还是需要你自己去挣出来!”
我正琢磨这话,父亲又说:“其实,后来我成家立业以后,也曾无意中这样对待过别人……我可以请他一餐饭,听他诉苦,给他些安慰,可是,要我付出相当的代价帮助他,往往还是下不了决心。也许,除非是你那时不帮他他马上活不下去。人际之间,还是这样为好──可以给一顿免费午餐,却还是希望每个人自己想办法,去安身立命!”
(选白《2006年中国微型小说精选》,长江文艺出版社,有改动)
请结合小说第二段的主要内容,简要分析该段在文中的作用。
听了“父亲”的叙述,“我”为什么会得出“祖父的老友”“太虚伪了”的结论?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结合全文简要分析“父亲”这一人物形象。
这篇小说为什么以“免费午餐”为题?作者的创作意图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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沼泽地
(日)芥川龙之介
一个雨天的午后,我在某画展的一个房间里发现了一幅小油画。说“发现”未免有些夸大,然而,惟独这幅画就像被遗忘了似的挂在光线最幽暗的角落里,框子也简陋不堪,所以这么说也未尝不可。记得标题是《沼泽地》,画家不是什么知名的人。画面上也只画着浊水、湿土以及地上丛生的草木。恐怕对一般的参观者来说,是名副其实的不屑一顾吧。
而且奇怪的是,这位画家尽管画的是郁郁葱葱的草木,却丝毫也没有使用绿色。芦苇、白杨和无花果树,到处涂着混浊的黄色,就像潮湿的墙上一般晦暗的黄色。莫非这位画家真的把草木看成这种颜色吗?也许是出于其他偏好,故意加以夸张吧?我站在这幅画前面,一边对它玩味,一边不由得心里冒出这样的疑问。
我越看越感到这幅画里蕴蓄着一股可怕的力量。尤其是前景中的泥土,画得那么精细,甚至使人联想到踏上去时脚底下的感觉。这是一片滑溜溜的淤泥,踩上去噗哧一声,会没脚脖子。我在这幅小油画上找到了试图敏锐地捕捉大自然的那个凄惨的艺术家的形象。正如从所有优秀的艺术品感受到的一样,那片黄色的沼泽地上的草木也使我产生了恍惚的悲壮的激情。说实在的,挂在同一会场上的大大小小、各种风格的绘画当中,没有一幅给人的印象强烈得足以和这幅相抗衡。
“很欣赏它呢。”有人边说边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觉得恰似心里的什么东西给甩掉了,就猛地回过头来。
“怎么样,这幅画?”对方一边悠然自得地说着,一边朝着《沼泽地》这幅画努了努他那刚刮过的下巴。他是一家报纸的美术记者,向来以消息灵通人士自居,身材魁梧,穿着时新的淡褐色西装。
这个记者以前曾经给过我一两次不愉快的印象,所以我勉强回答了他一句:“是杰作。”
“杰作吗?这可有意思啦。”记者捧腹大笑。
大概是被他这声音惊动了吧,左边看画的两三个人不约而同地朝这边望了望。我越发不痛快了。
“真有意思。这幅画本来不是会员画的。可是因为作者本人曾反复念叨非要拿到这儿来展出不可,经他的遗族央求审查员,好容易才得以挂在这个角落里。”
“遗族?那末画这幅画的人已经故去了?”
“死了。其实他生前就等于是死了。”
不知不觉间,好奇心战胜了我对这个记者的反感。我问道:“为什么呢?”
“这个画家老早就疯了。”
“画这幅画的时候也是疯着的吗?”
“当然喽。要不是疯子,谁会画出这种颜色的画呢?可你还在赞赏,说它是杰作哩。这可太有趣儿啦!”
记者又得意洋洋地放声大笑起来。他大概料想我会对自己的无知感到羞愧;要不就是更进一步,想使我对他鉴赏上的优越留下印象吧。然而他这两个指望都落空了。因为他的话音未落,一种近乎肃然起敬的感情,像难以描述的波澜震撼了我的整个身心。我十分郑重地重新凝视这幅沼泽地的画。我在这张小小画布上再一次看到了为可怕的焦躁与不安所折磨的艺术家痛苦的形象。
“不过,听说他好像是因为不能随心所欲地作画才发疯的呢。要说可取嘛,这一点倒是可取的。”
记者露出爽快的样子,几乎是高兴般地微笑着。这就是无名的艺术家我们当中的一个人,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从人世间换到的惟一报偿!我浑身奇怪地打着寒战,第三次观察这幅忧郁的画。画面上,在阴沉沉的天与水之间,潮湿的黄土色的芦苇、白杨和无花果树,长得那么生气蓬勃,宛如看到了大自然本身一般……
“是杰作。”我盯着记者的脸,斩钉截铁地重复了一遍。
(摘自《世界文学名著经典文库》)
文中说“我越看越感到这幅画里蕴蓄着一股可怕的力量”,其中蕴蓄着的“一股可怕的力量”指的是什么?
“记者”这一人物形象有怎样的特点?在文中起什么作用?
小说以“沼泽地”为题有什么用意?
“我”两次评价《沼泽地》是杰作,两次“是杰作”的含意分别是什么?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认为能称得上“杰作”的艺术作品应具备怎样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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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的花朵
李雪峰
①四月的时候,星星点点的蒲公英便绽开了,它们像细碎的阳光,金黄在春天氤氲着丝丝缕缕乳白地气的田塍上,印满牛羊蹄印的纷乱村间小道两侧,甚至在山坳背阴处那些还没有融化的一片一片的残雪里,甚至村庄生满幽绿苔藓的墙基或台阶缝隙里,或者那些泥土斑驳墙头生满了蓬草的残墙败垣上。
②蒲公英开花了,它从草长莺飞的春天,绽开过长长的春天,它那微小鹅黄的花盏,甚至金黄到秋天的深处,满山遍野的野菊染尽乡村山野的时候,还有三三两两的蒲公英开着呢,它们或瑟瑟地开在一个风霜落不到的岩石下,或开在一蓬枯白得如同旧白线的枯草蓬子里,像一簇簇微微燃烧的火苗。它们黄茸茸地亮着,泥土就还醒着,村庄就还醒着,鸟儿和虫子就还醒着,直到一场漫天漫地的鹅毛大雪之后,它们在白皑皑的雪层下沉睡了,泥土就也沉沉地睡去了,村庄以及世界上的一切也都沉沉睡去了。
③蒲公英是春天最早醒来的,它醒了,大地就醒了,村庄的春天就醒了,村庄新一轮的岁月就醒了。村庄的女人们在乍暖还寒的初春就早早把它们带进邻近的城市里,那时它们有的刚刚冒芽,有的刚刚鼓起三五个青豆般嫩嫩的蕾,有的刚刚绽开了黄茸茸的一两朵花。它们被摆放在城市拐角处的冰冷马路上,但更多的是被放在简陋的竹筐里,在村庄女人高一声低一声的胆怯叫卖声中,流浪在城市的喧嚣声或那一条条仄斜而沉寂的幽长小巷里。
④它们是到城市寻找它们的亲戚的
⑤那些从乡村走进城市的人,那些在城市里生活了多年,但根须还没有从乡间泥土里全部拔出来的人,那些在市声里沉睡,但梦的脚趾还常常粘满泥土的人,他们都是蒲公英的亲戚,他们常常会买几小扎的蒲公英,把它晾干了冲茶,或把它冼净剁碎了掺杂着作为食物,败火祛毒,给身心重新赋予乡野的清爽之气和生活的自然气息。
⑥我也是蒲公英的一个亲戚,从一百二十多里远的乡下老家到这小城里来生活,二十余年了,从一个乡间的木讷青年,成了小城市井中的一个临近不惑的人。我也常常买三五扎蒲公英冲茶,或者剁碎了摊几张饼子吃。
⑦去年深秋时,我又买回了十几扎蒲公英,那是些十分新鲜的蒲公英,叶子虽然已经被霜蜇得有些灰黑了,但褐色的根茎却饱满丰盈,粘着些湿漉漉的泥土,许多蒲公英已经鼓了些米粒大小的青蕾。我把它们淘洗干净,摊放在竹筛里静静地晾晒。有一个午后,我发现已经晾晒了几天的蒲公英,有几朵竟然又开花了,那金黄色的花朵,在根叶已经被晒得一片灰黑的竹筛里分外地耀眼,它们在秋天的阳光里闪着金黄的光泽,像一粒粒淡定的阳光,又像一粒粒金色的星星。
⑧又过了许多天,我发觉那些蒲公英已经彻底风干了,而许许多多的花蕾都已绽开过,花朵早谢了,然后成了一朵朵绒球,当晚风轻轻一吹,那些绒球便沸沸扬扬成一朵一朵的白絮飘起来,像一片片飞扬的微雪,从竹筛里飞扬到阳台上,然后飘过高高的楼顶,飞进了远远的天空里,随着一缕一缕的风飞走了。
⑨它们是要飞成天上的白云,是要随着那些流浪的云朵,飞回到遥远的乡间的田塍上、山坳里,是要迢迢地回到自己的乡野老家吗?
⑩花朵是植物的心灵,是一棵草或一棵树的灵魂,而蒲公英的灵魂已跟着一缕晚风或流云迢迢回到了它的老家去,来年,它们将又会在河畔、在山涧萌芽,展叶,开花,重新点燃自己的乡野或田园。而一个辗转离乡的人,一个为生计而漂泊游离自己故园的人,他们什么时候能让自己的心灵回到自己的老家,什么时候能让自己的灵魂回到那生育和养育我们生命的那一片泥土上呢?
⑾灵魂或许是不会流浪的,它既已注定永远属于某一粒土,不管岁月多么的苍凉,不管脚步多么的遥远,不管回家的路是多么的漫长,不管生命是多么的沉重,它们都是一定要飞回去的,回到那一粒熟稔温热的泥土上,回到那一缕低低盘旋的炊烟里,回到那一条歪歪的田塍上,回到那一声苍老的召唤里……
(选自2006年第8期《散文百家》)
文章的第一段与第二段同是写蒲公英,二者写作角度有何不同?这两段各运用了哪些修辞手法?
联系上下文,从两个方面说说你对“它们是到城市寻找它们的亲戚的”这句话的理解。
请用一句话概括文章第七、八、九三段的主要内容,并说一下作者写这些内容有哪些作用。
有人说“去掉文章的最后一段,行文更加紧凑,有意味”,你对此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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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橘子
叶倾城
深秋极其潦草短促的黄昏时分,夜色萧萧而下,女医生急着下班,门诊却转来了病人,是一位患白内障的老人,正由老妻搀扶着走来。急切着见那医院门口伫立等待的男孩。女医生只草草问了几句,便开出住院通知单,起身说:“你跟我去病房。”并交代老太太,“到那边去交费。”
老太太却不动,只微笑侧头,指指自己的耳朵。老人静静地开口:“医生,还是我和她一起去交费吧。我妻子,她听不见。”女医生惊愕地抬头,陡然看见:老人一丝不苟的白发下,面容安详儒雅,瞳孔却是灰蒙蒙的,黯淡无光,仿佛被废弃的矿坑。他的眼睛,已经死了。他是盲的,而她,是聋的?
消息一如莲瓣上的风,动荡地传递,病房里从此多了好奇的眼光。乍看上去,他们竞如此平常,老人泰然闭目养神,老太太就无声地忙前忙后,一脸谦和的笑。午后,老太太坐在床沿上,一瓣瓣剥开橘子,细细撕去筋络,轻轻递过去,老人总是适时地张开嘴接过。老太太目不转睛地看着老人的咀嚼与吞咽,微笑着,自己也吃一瓣,再将下一瓣橘子喂到老伴儿的嘴边……
他不能看,她不能听,要怎样才能沟通交流,接下命运无穷的招数?一个巨大的谜团,由四只苍老的手拥满。女医生悟不透,终于有一次耐不住地问起,老人无光的眼中透出微微的笑意:“你以后会明白的。”
那“以后”,却也来得太过迅猛,以至于无从反应。一天,她看见老太太提着水瓶从水房蹒跚而出,刚想上前帮忙,却已有炸裂声,惊天动地,代替了她不被听见的呼喊。老太太仆倒,从此再也不能站起……只无声地,挣扎着,比划同一个姿势:招起,又萎垂,又抬起,又萎垂,仿佛舞者的谢幕,仿佛濒死的天鹅,直到越来越虚弱,越来越……没人懂得手语,却没人不懂得她的心意:请不要告诉他,请帮我,照顾好他。
女医生默默脱下医生的白大褂,将纤纤素手在水龙头下洗了又洗,她要冲掉所有医院的气息,然后静静走向老人,坐在老太太惯坐的位置上,轻轻的,剥开橘子……橘瓣递到老人唇边的瞬间,他开了口:“她,我的妻子,怎么样了?要不要紧?”忽然听到窗外绿树上不知名的鸟叫得那样快乐,而老人白色的眼睛痛苦地痉挛着,琥珀融化般流下厚重浊黄的泪。
四十年前,他便走上黑暗的不归路。那年攻关小组里几昼夜的不眠不休后、眼前忽地一片血红,随即死一般漆黑。再醒来双眼已在绷带背后,无人可预期绷带拆除后他生命的颜色。他没有通知乡下的父母,又独自躺在小屋里,从不知黑暗的重量,会这般地,以万钧之势压下。22岁的大男孩,终于,哭了。
忽然泛来淡淡茉莉花香,一双女性的手,正隔着纱布,轻轻地为他拭泪。他不禁动容,哑声问:“你是谁?”一无回音,却有什么软软的凉凉的东西抵着他的嘴唇,他惊疑地、机械地张开嘴,一瓣染着茉莉花香的橘子甘甜地喂到他嘴里……整整7年,没有声音,没有光,却有茉莉橘子日复一日,滋润他干枯的喉咙,这是黑暗国度里惟一的安慰与期待。只是,她为什么从来不对他说一句话呢?
绷带拆除的刹那,他的双目渴盼地四处张望,喧哗的人群里,却要到哪里才能觅到一瓣清甜的茉莉橘子?渐渐,连他自己也怀疑不过是一场梦境。却在无意间,他握到了她的手,嗅到她掌心淡淡的茉莉芳香。霎那间,所有的记忆如风云初起。她只静静地抬起头,深深的与他对视。她是设计院的清洁女工,大地一般寂静丰美的女子,每天扫地如扫除人生。只是,每天朝夕相处的日子里,他怎么从来不知晓她对他的感情?
而原来,从未出口过的爱,仿佛蕴藏在煤里的火焰,以及深埋在地底的河流,是人生的燃烧与奔腾。
她略微悸动。他松手,复又紧紧握住,然后拉到自己怀里,自此,握住一生不变的温柔,不染尘的约誓。
四十年后,老人仍有同样坚毅的面容,而年轻娟秀的女医生,肃然起敬。
对待患白内障的老人,女医生起先是“草草问了几句”,后来是“肃然起敬”,为什么?
答:这是因为
老人很敏感,而且对老伴的举手投足了如指掌,文章写到过这样一件事,请用一句话概括。
答:这件事是
写老太太提着的水瓶因步履蹒跚而炸裂的事,是文章构思精巧的部分,它的作用至少有两点,请分点概括。
答:
作用一:
作用二:
在小说的开头部分原本有这样的句子“如果,我从不曾向你说过一句又一句沉醉甜蜜的话,你还能不能懂得,我茂林深处一般的心中啊,那湖泊般清流澈映落的心事?”请抓住小说中主人公的特殊性续写后一句话,格式基本一致,意境合乎原文,语言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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