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22分)
弯曲的乡土路
刘亮程
乡村的道路——至少是传统的乡村土路,基本上都是弯曲的,不像现在的高速公路这样笔直。然而,就在这弯曲的乡土路中蕴含着别样的乡村文化和乡村哲学。
乡村土路代表着一种乡村人在大地上行走的方式。那些弯弯曲曲的乡土路,总是绕过一些东西,又绕过一些东西。不像现代高速公路,横冲直撞,无所顾忌。乡土路的弯曲本身代表了乡村人走路的谨慎和敬畏。它在绕过一棵树、一片菜地、一堵土墙、一堆坟基、一个水坑的时候,许多珍贵的事物被留了下来,这就是弯曲的乡土路告诉我们的全部意义,它是乡村人对待天地万物的一种理念的体现。在弯曲的乡土路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乡村人对脚下每一个事物的最起码的尊重,他们不去破坏它,不去践踏它,尽量地绕,绕来绕去,最后把自己的路绕得弯弯曲曲,但是在路的弯曲中保留了土地上许多珍贵的东西。
好多年前,我在伊犁昭苏,看到一棵大榆树立在路中间,当时感到非常惊奇,这么大一棵榆树立在公路的正中间,这是多么大的奇观啊!当地人说,路修到这儿的时候,要通过这棵大榆树。当地政府和包工头都要把这棵榆树砍了。为什么没砍呢?这棵树是当地的神树,附近村民多半信仰萨满教,有病有灾了,会在树上系一个布条,在树下许个愿,灾病就过去了。听说要砍神树,当地人当然不愿意,大家联合起来保护这棵大树。最后这棵树之所以被留下来,是因为修这段路的包工头突然出车祸死了。包工头是主张砍树最卖力的人,推土机都开到了大树跟前,但树没倒,包工头却先死了。这件事把人们震住了,不管是当地政府,还是施工队都一下子对这棵树敬畏起来,这棵树就这样留了下来,它就立在公路的中间,高大无比,几个人才能合抱住。树上挂满了当地人系的各种颜色的布条,好多车辆经过这里时,会自然而然地停下来,在树边拍照。
又过了好几年,我再去昭苏的时候,那棵树却从路上消失了。什么原因呢?说是有天晚上一个司机可能开车打盹了,没看到前面的树,一下子撞到树上,人死了,所以树被砍掉了。我去的时候,距离那棵树被砍掉的时间不长,主干已经被拉走,剩下的枝干则被扔在公路边的污水沟里,那些系满寄托着多少人美好祝愿的布条的枝条泡在污水里。难道人在修这条路的时候,就不能稍微绕一下,绕过这棵树吗?不能。为了追求最短距离和直线化,见山劈山,遇沟架桥,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多少房屋被拆掉,多少农田被侵占,多少棵树被砍伐。没有什么东西能把高速公路挡住,也没有什么东西能够阻挡人类走直路,追求最短距离、最低成本的心态。
但是乡村土路会绕,懂得绕。不惜耗费时光,总是绕过一件事物,又绕过一件事物,把自己的路程无限拉长,为的只是尽量不打扰、不践踏大地上的事物。这样一种绕的方式,恰好代表了乡村文化中最珍贵的一点,这是现代人所没有的。我个人认为,笔直的高速公路代表了现代人在大地上行走的粗暴和野蛮,弯曲的乡土路却代表了一种行走的文明。
(选自《西部散文选刊》2010年第4期,有删改)
1.综观全文,弯曲的乡土路蕴含着怎样的乡村文化和乡村哲学?(6分)
2.解释下面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4分)
(1)乡土路的弯曲本身代表了乡村人走路的谨慎和敬畏。
(2)也没有什么东西能够阻挡人类走直路,追求最短距离、最低成本的心态。
3.文章的题目是“弯曲的乡土路”,作者为什么花许多笔墨去写伊犁昭苏公路上的一棵大榆树的命运呢?(6分)
4.文章最后说“笔直的高速公路代表了现代人在大地上行走的粗暴和野蛮”,你同意这种说法吗?为什么?(6分)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微时代里的微表达
顾文豪
法国大革命时期,歌德在《诗与真》里写:“在我们的小圈子里,我们既不关心报纸,也无意传播消息,我们的工作就是认识人。”两百多年后的今天,当我们据说身在一个几乎人人都是微博控的“微时代”,耽溺于一呼即应的互动体验,瞬间转发的信息散布,光怪陆离的微博文体,我们还会念及歌德这段话吗?
古人序、跋、铭、记、奏、表之类,如今更添新丁,名曰微博体。但论字数,古人写作本就尚简,主张文贵精洁,寥寥数语穷其隐微,尽其毫忽;论格调,微博上那些转发量颇高的文字,似乎也不外是送一碗鸡汤给你喝,指点人应对世情的所谓箴言,这些去翻翻《呻吟语》、《菜根谭》、《增广昔时贤文》,定然要慨叹古人从语词到深意的既富且美,我辈实在没什么拿得出手的见解与表达;论学养,算了,学养这事就不提了吧。
这类微博段子集,似乎从未认真思考如何通过写作探讨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在这样的微时代中,胜出的永远只能是充斥着娱乐性并且成功投射民众欲望的所谓“话题”与“事件”。没有噱头的问题是根本没机会进入读者视界的。
法国哲学家阿兰·巴迪欧的演讲《电影作为哲学实验》极为深刻地指出,“‘大众’属于一个活跃的政治范畴,而‘艺术’属于一个贵族范畴。……‘艺术’所做的无非是保留一个精英贵族的范畴,而‘大众’则典型属于民主范畴。在‘大众艺术’中,你拥有的是一个在民主要素和历史的贵族要素之间的悖论关系。”
写作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属于一个贵族范畴,而微博的受人欢迎本质上即是基于其民主性,但民主的靠近不代表艺术的同时来临。试问这样的写作,怎么可能进入问题的核心?怎么可能作缜密细致的析解,而非如狂风过境,其来也忽,其去也速?专业话语的失效,粉丝效应的大行其道,使得讨论不再向深刻的一端赶赴,而是奔趋于最大公约数的浅平。有作者甚至认为这种浅平,是接地气。我以为接地气是假,求听众是真,看似是作者引领读者,实则是读者裹挟作者。
昔年鲁迅评陶元庆之画,用了一个比方,“心里的尺”,他说:“他并非‘之乎者也’,因为用的是新的形和新的色;而又不失‘Yes’‘No’,因为他究竟是中国人。我想,必须用存在于现今想要参与世界上的事业的中国人的心里的尺来量,这才懂得他的艺术。”
那么,所谓微时代,所谓微表达,大抵也不过是这个时代层出不穷的又一个微词汇而已。在这个莫名的“微时代”里,其实并不需要什么“心里的尺”。
——(摘自《文汇报》,有删改)请简要概括本文的论述思路。
简述文章写阿兰·巴迪欧的话的作用。
文中画线的句子表达了作者怎样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我的遥远的清平湾
史铁生
①我插队的时候喂过两年牛,那是在陕北的一个小山村儿——清平湾。和我一起拦牛的老汉叫“破老汉”,几颗零零碎碎的牙,几根稀稀拉拉的胡子,只带着个七、八岁的小孙女过。
②越是穷地方,农活也越重,总不得闲。清明节的时候我病倒了,腰腿疼得厉害。我一个人躺在土炕上。那天,队长端来了一碗白馍。后来才知道,是叫“子推”,是为纪念春秋时期一个叫介子推的人的。破老汉说,那是个刚强的人,宁可被人烧死在山里,也不出去做官。那天,队长把一碗“子推”放在炕沿上,让我吃。他也坐在炕沿上,“吧达吧达”地抽烟。队长看着我吃,不言语。临走时,他吹吹烟锅儿,说:“唉!‘心儿’家不容易,离家远。”“心儿”就是孩子的意思。队里再开会时,队长提议让我喂牛。社员们都赞成。
③我喂十头,破老汉喂十头,在同一个饲养场上。破老汉爱唱,也唱得好。“老汉的日子熬煎咧,人愁了才唱得好山歌。”确实,陕北的民歌多半都有一种忧伤的调子。但是,一唱起来,人就快活了。
④秋天,在山里拦牛简直是一种享受。半崖上小灌木的叶子红了,杜梨树的叶子黄了,酸枣棵子缀满了珊瑚珠似的小酸枣……尤其是山坡上绽开了一丛丛野花,淡蓝色的,一丛挨着一丛,雾蒙蒙的。灰色的小田鼠从黄土坷垃后面探头探脑;野鸽子从悬崖上的洞里钻出来,“扑楞楞”飞上天;野鸡“咕咕嘎嘎”地叫,时而出现在崖顶上,时而又钻进了草丛……我很奇怪,生活那么苦,竟然没人逮食这些小动物。也许是因为没有枪,也许是因为这些鸟太小也太少,不过多半还是因为别的。
⑤有一回,我和破老汉吆起牛回村,离村老远,就听见饲养场上一声声牛叫了,儿一声,娘一声,似乎一天不见,母子间有说不完的贴心话。母牛的目光充满了温柔、慈爱,神态那么满足,平静。我最喜欢的是一头红犍牛,高高的肩峰,腰长腿壮,单套也能拉得动大步犁。红犍牛的犄角长得好,又粗又长,向前弯去;几次碰上邻村的牛群,它都把对方的首领顶得败阵而逃。我总是多给它拌些料,犒劳它……和牛在一起,也可谓其乐无穷了,不然怎么办呢?方圆十几里内看不见一个人,全是山。
⑥看牛顶架,那实在也是一项有益的娱乐。那年春天,我的红犍牛处在新秀的位置上,开始对老黑牛有所怠慢了。它们拉开了架势,对峙着,用蹄子刨土,瞪红了眼睛,慢慢地接近,接近……猛地扭打到一起。红犍牛占据了有利地形,逼得老黑牛步步退却,只剩招架之功。红犍牛毫不松懈,瞧准机会把头一低,一晃一冲,顶到了对方的脖子。老黑牛转身败走,红犍牛追上去再给老首领的屁股上加一道失败的标记。为了这事,破老汉阴沉着脸给我看。他抽着烟,望着老黑牛屁股上的伤痕,说:“它老了呀!它救过人的命……”
⑦那年冬天我的腿忽然用不上劲儿了,回到北京不久,两条腿都开始萎缩。住在医院里的时候,一个从陕北回京探亲的同学来看我,带来了乡亲们捎给我的东西,最后从兜里摸出一张十斤的粮票,说是破老汉让他捎给我的。粮票很破,渍透了油污,中间用一条白纸相连。“我对他说这是陕西省通用的。在北京不能用,破老汉不信,说:‘咦!你们北京就那么高级?我卖了十斤好小米换来的,咋啦不能用?!’我只好带给你。破老汉说你治病时会用得上。”
⑧我的遥远的清平湾……
(有删改)请简要概括“破老汉”的形象特点。
简述文章第四段的艺术手法及其效果。
本文借写牛表现了“我”的哪些情感?
为什么作者说“清平湾”是“我的”清平湾?请加以探究。
材料概括分析题
艺术和游戏都像斯宾塞所说的,有几分是余力的流露,是富裕生命的表现。初学一件东西都有几分困难,学习的趣味就在逐渐战胜这些困难,使本来牵强笨拙的变为自然娴熟的。小儿初学语言,到喉舌能转动自如时,就常一个人鼓舌转喉作戏。他并没有和人谈话的必要,只是自觉这种玩意所产生的声音有趣。每件艺术都用一种媒介,都有一个规范,驾驭媒介和迁就规范在起始时都有若干困难。但是艺术的乐趣就在于征服这种困难之外还有余裕,还能带几分游戏态度任意纵横挥扫,使作品显得逸趣横生。这是由限制中争得的自由,由规范中溢出的生气。艺术使人留恋的也就在此。这个道理可适用于写字、画画,也可适用于唱歌、做诗。诗人驾驭媒介的能力愈大,游戏的成分也就愈多。他们力有余裕,便任意挥霍,显得豪爽不羁。
从民歌看,人对文字游戏的嗜好是天然的、普遍的。凡是艺术都带有几分游戏意味,诗歌也不例外。我们现代人偏重意境和情趣,对于文字游戏不免轻视。一个诗人过分地把精力在形式技巧上做工夫,固然容易走上轻薄纤巧的路。不过,我们如果把诗中文字游戏的成分一笔勾销,也未免操之过“激”。凡是真正能引起美感经验的东西都有若干艺术的价值。巧妙的文字游戏,以及技巧的娴熟的运用,可以引起一种美感,也是不容讳言的。文字声音对于文学,犹如颜色、线形对于造型艺术,同是宝贵的媒介。图画既可用形色的错综排列产生美感,诗歌何尝不能用文字声音的错综排列产生美感呢?在许多伟大作家——如莎士比亚和莫里哀——的作品中,文字游戏的成分都很重要,如果把它洗涤净尽,作品的丰富和美妙便不免大为减色了。
(选自朱光潜《诗论》,有删节)第一段中“这个道理”具体指什么?(18字以内)
依据第二段,说说作者不主张“把诗中文字游戏的成分一笔勾销”的理由。
结合全文推断,对于诗人玩文字游戏,作者隐含哪些建议?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后面的问题。
娓娓与喋喋
余光中
不知道我们这一生究竟要讲多少句话?如果有一种电脑可以统计,像日行万步的人所带的计步器那样,我相信其结果必定是天文数字,其长,可以绕地球几周,其密,可以下大雨几场。情形当然因人而异。有人说话如参禅,能少说就少说,最好是不说,尽在不言之中。有人说话如嘶蝉,并不一定要说什么,只是无意识的口腔运动而已。至于说话而成艺术,一语而妙天下,那是可遇而不可求:要记入《世说新语》或《约翰生传》才行。哲人桑塔耶纳就说:“雄辩滔滔是民主的艺术;清谈娓娓的艺术却属于贵族。”他所指的贵族不是阶级,而是趣味。
最常见的该是两个人的对话。其间的差别当然是大极了。对象若是法官、医师、警察、主考之类,对话不但紧张,有时恐怕还颇危险,乐趣当然是谈不上的。朋友之间无所用心的闲谈,如果两人的识见相当,而又彼此欣赏,那真是最快意的事了。要紧的是双方的境界能够交接,倒不一定两人都有口才,甚至也不必都能健谈:往往一个健谈,一个善听,反而是最理想的配合。可贵的在于共鸣,不,在于默契。这世界如果尽是健谈的人,就太可怕了。每一个健谈的人都需要一个善听的朋友,没有灵耳,巧舌拿来做什么呢?
如果是几个人聚谈,又不同了。有时座中一人侃侃健谈,众人睽睽恭听,那人不是上司、前辈,便是德高望重,自然拥有发言权,其他的人就只有斟酒点烟、随声附和的分了。有时见解出众、口舌便捷的人,也能独揽话题,语惊四座。有时座上有二人焉,往往是主人与主客,一来一往,你问我答,你攻我守,左右了全席谈话的大势,也能引人入胜。
最自然也是最有趣的情况,乃是滚雪球式。谈话的主题随缘而转,愈滚愈大,众人兴之所至,七嘴八舌,或轮流做庄,或旁白助阵,或争先发言,或反复辩难,或怪问乍起而举座愕然,或妙答迅接而哄堂大笑,一切都是天机巧合,甚至重加排练也不能再现原来的生趣。这种滚雪球式,人人都说得尽兴,也都听得入神,没有冷场,也没有冷落了谁,却有一个条件,就是座上尽是老友,也有一个缺点,就是良宵苦短,壁钟无情,谈兴正浓而星斗已稀。日后我们怀念故人,那一景正是最难忘的高潮。
现代人的生活节奏毕竟愈来愈快,无所为的闲谈、雅谈、清谈、忘机之谈几乎是不可能了。 “偶然值林叟,谈笑无还期。”在一切讲究效率的工业社会,这种闲逸之情简直是一大浪费。刘禹锡但求无丝竹之扰耳,其实丝竹比起现代的流行音乐来,总要清雅得多。现代人坐上计程车、火车、长途汽车,都难逃噪音之害,到朋友家去谈天吧,往往又有孩子在看电视。饭店和咖啡馆而能免于音乐的,也很少见了。现代生活的一大可恼,便是经常横被打断,要跟二三知己促膝畅谈,实在太难。
剩下的一种谈话,便是跟自己了。我不是指出声的自言自语,而是指自我的沉思默想。发现自己内心的真相,需要性格的力量。惟勇者始敢单独面对自己;惟智者才能与自己为伴。一般人的心灵承受不了多少静默,总需要有一点声音来解救。所以卡莱尔说:“语言属于时间,静默属于永恒。”可惜这妙念也要言诠。文中分析了哪几种谈话?请简要概括。(不超过15字)
请分别解释“娓娓”与“喋喋”在文中的含义。
文章结尾所引卡莱尔的话,如何理解?有何作用?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的问题。
琴声缉凶
[美]约翰·弗洛赫蒂
联邦调查局特工克里斯来到了山上的一间小屋前。他来抓捕卡尔·理查兹,一个持枪的危险杀人犯。透过一扇破烂的窗户,他看见一个留着胡子的中年男子正在密切地注视着他。克里斯深吸了一口气,抬腿迈进了小屋,亲切地打招呼:“您好!”
一个老人正站在壁炉旁,他看着克里斯,没有出声。那个留胡子的中年男子仍然靠窗站着,手里拿着一把手枪。
“你是警察,对吧?”拿枪的人问。
“是的。”克里斯带着友善的微笑答道,“您一定是帕皮·理查兹,卡尔·理查兹的父亲。”
“没错,我是卡尔的爸爸。你们抓不到他的。”枪指着克里斯。
“那么,您是……”克里斯看着老人问。
“我和帕皮是老朋友。”老人答道。
克里斯点点头,环顾了一圈屋子。“上头安排我负责这个案子,”他说道,“但我可以看出他今天不在家。我想我还得再来一趟。”然后,他看见了挂在墙上的那把小提琴。“谁拉小提琴?”他问。
屋内沉默了一会儿,然后那个老人答道:“帕皮。他是这一带最好的小提琴手。你应该听听他拉的《草丛中的火鸡》。”
克里斯似乎一下子来了兴趣,说道:“真的呀?我也略懂皮毛。介意我看看那把小提琴吗?”
走过去取那把小提琴时,克里斯知道枪仍然在瞄准他。他感到额头在冒汗,但他平静地从墙上取下了小提琴,似乎他是一位受到热烈欢迎的宾客。他小心地把小提琴翻转过来,取下琴弓。然后活泼的音乐声响了起来。克里斯拉的正是《草丛中的火鸡》。老人开始用一只脚在积满灰尘的地板上打起了拍子。但帕皮仍然一动不动地站着,紧握着枪,冷冷地看着克里斯。
克里斯卖力地拉着小提琴,眼睛偶尔瞄上帕皮一眼。突然,音乐变了,琴弦上响起了一首古老民歌的优美旋律。小屋内弥漫着热情的气氛。克里斯觉得自己从来都没拉得这么好过。帕皮·理查兹也陶醉了,对抗的眼神变成了惊奇。枪现在已经指向地面。当最后一个音符落下,帕皮已把枪丢到了角落里。
“哦,警官,”帕皮说道,“这是一流的演奏水平。也许您应该留下来吃饭,再给我们多演奏几首曲子。”
饭后,三人一起坐在屋外享受春日的阳光。他们聊起了小提琴曲,以及住在这一带的老人和帕皮认识的小提琴手。
他们聊了一个小时,没有谁提起克里斯到这里来的原因。优美的琴声再次响起,又一个小时过去了,仍然没有提到关于卡尔·理查兹的一个字。最后,克里斯说道:“抱歉,我得回镇上去了。我现在住在司法办。”
老人看了他一会儿,说:“卡尔呢?你想逮捕他,不是吗?”声音里带着一些调侃。
“哦,不是我要抓他,”克里斯笑道,“是政府要抓他。您知道政府要抓一个人时的态度是怎样的。也许花费几天,几个月,或者几年,但他们总会抓到他。花费的时间越长,他在外面的情况就会越糟糕。”
“政府总能抓到他想抓的人吗?”老人问。
“不总是。有时候那个人会在潜逃途中死掉的。”
帕皮陷入了沉思。许久,他突然说道:“嗯,警官先生。我喜欢你说话的方式,我也喜欢你优美的琴声。我想你是一个信得过的人。”他停了下来,似乎很难再讲下去。然后,他沙哑着说:“我……好吧,我会和卡尔谈谈。我想他明天会作出正确的选择。明天中午你在司法长官办公室等着吧。”
克里斯顿时如释重负,但他还是惊讶地说道:“那么,明天中午见。”下山时,他擦去了额头上的汗。
第二天中午,当镇上教堂的钟敲响12点的时候,街上出现了一个留着胡子的中年男子,他的身后跟着一个年轻的男子,一看就知道已经在山上藏了好几天。他们正朝司法长官办公室走去。
克里斯正在等候着他们。
“警官先生,”帕皮说道,“这是卡尔,我的儿子。”
(庞启帆译)依据小说中有关“枪”的细节,分析帕皮这一人物的心理变化。
帕皮说“我喜欢你说话的方式”,请概括克里斯说话方式的特点。
“老人”这一形象是如何逐步推动情节发展的?
探究小说题目“琴声缉凶”的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