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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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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搞笑的大师叫启功(节选) 文晓方
启功先生扬名不在于他是雍正皇帝八代玄孙,也不在他是北京师范大学的资深教授,在于他的书法艺术、古代书画碑帖鉴定和古文学研究。在这几个领域中,除了给人庄重深厚严谨脱俗感觉之外,和搞笑没有什么关系。不过启功老爷子确实搞笑,太搞笑了。
  一、和自己搞笑
  启功先生2005年去世,在结发妻子于1975年病逝不久,也就是他六十六岁时,自撰墓志铭:“中学生,副教授。博不精,专不透。名虽扬,实不够。高不成,低不就。瘫趋左,派曾右。面微圆,皮欠厚。妻已亡,并无后。丧犹新,病照旧。六十六,非不寿。八宝山,渐相凑。计平生,谥曰陋。身与名,一齐臭。”没有人像启功那样,提前27年用搞笑的打油诗给自己盖棺定论,如今这打油诗一样的墓志铭永久地凿刻在先生的墓碑上了。
  说到死,就有鬼,鬼文化也是国学中的一大块。长江边上丰都鬼城也越来越火爆,不知先生是否去过丰都鬼城,但是他和鬼也搞笑,有诗曰:“昔有见鬼者,自言不畏葸,向他摆事实,向他讲道理,你是明日我,我是昨日你,鬼心大悦服,彼此皆欢喜”。一个“明日我”“昨日你”,把永不同轨的阴阳两界炫耀成一道彩虹。
  身为雍正皇帝八代孙,启功先生拒绝爱新觉罗之姓,说爱新觉罗根本不是姓,是前清满族人部落的称呼,相当于现在住宅小区的称谓,坚持自己:“姓启名功”。凡有不明事理写信曰“爱新觉罗·启功收”者,一律不开封,并在信封上赫然写着“查无此人,敬请退回”,有好事者究问为什么,答曰:“不信,请人去派出所户籍处查,保证无此人”。
二、和工作搞笑
大学党组织积极发展党员,某教授申请加入,组织上准备接受他,想通过他来做老师们的思想工作,起到以点带面的效果。有领导走访启功先生征求意见。先生若有所思,没有对某教授给予正面点评,反面娓娓道来:“本来一棵树上好好待着几只鸟,结果树上不见得多了一只鸟,而可能所有鸟都飞走了”,来人遂心领神会去也。
启功先生从一职位上退下,竞争上岗的人数不少,替补人选一时难以定夺。相关领导问先生意见,先生本不想介入此事,半开玩笑回说:“不如抓阄。”一位竞争者听说后颇为不满,连夜造访质问:“如此大事怎能玩笑对待,岂不对我等太不尊重了吗?”颇有兴师问罪之状。先生立马回答:“怎么能说不尊重?西藏达赖、班禅转世不也要通过金瓶掣签这种抓阄方式来决定吗?”来者一时语塞,只好寒喧而去。
三、和学生搞笑
  文革后北师大第一批研究生毕业,几个同学去拜访启功先生。一位四川籍同学说回四川大学谋职,先生自告奋勇说可以写一封推荐信,说着就退到小书桌提笔铺纸写起来。同学们继续聊天,没几句,先生已经写好。展开一读,竟是一片古朴典雅语言精美朗朗上口的骈体文,在座同学无不惊呼赞叹。先生徐徐说道:“这没什么,是我的强项,其实我最适合做一名专起草文书的僚员”。
  一个博士毕业生回忆:1991年1月17日,美国向伊拉克宣战,是日正逢我博士论文答辩。答辩席上坐着北大、中国社科院的名流,气氛紧张,他不禁手心出汗。启功先生第一个向我提问,但却很突兀:“打起来没有啊?”,我答:“打起来了!”,全场哄堂大笑,气氛活跃,我也为之精神一振,对答如流,顺利过关。先生这也许叫玩世,但我理解先生,他把这些都视为仪式在他内心深处有着真正的严肃
  四、和病痛搞笑
  先生晚年,多有病痛,颈椎骨质增生导致头晕,开始不大去医院,一旦去了,搞笑打油诗也就来了。《沁园春·病》:
  旧病重来,依样葫芦,地复天翻。怪非观珍宝,眼球震颤;未逢国色,魂魄拘挛。郑重要求,“病魔足下,可否虚衷听一言?亲爱的,你何时与我,永断牵缠?”多蒙友好相怜,劝努力精心治一番。只南行半里,首都医院,纵无特效,姑且周旋。奇事惊人,大夫高叫:“现有磷酸组织胺。别害怕,虽药称剧毒,管保平安。”
  后来做了颈椎牵引术,躺在牵引床上,又作西江月:“七节颈椎生刺,六斤铁饼栓牢。长绳牵系两三条,头上几根活套。虽不轻松愉快,略同锻炼晨操。洗冤录里每篇瞧,不见这般上吊。
启功先生也被人们称为大师,不知道值几多金银。每当听到有人尊称他“大师”,便说:“你们少说了一个‘反犬旁’。我是那个‘狮’。”说完向人做狮吼状。在我看来,他给后世留下了一片无边的心海和众多灿烂的汉字书法,而不是许多是是非非!
(选自《读者》2009年第9期)
下列对本文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启功先生是清朝皇族后裔,同时也是书法家、古代书画碑帖鉴定和古文学研究专家,更是一个具有幽默感的老人。
B.启功先生和鬼搞笑的那首诗,表现了先生对鬼神的质疑与反对,表现了其不信鬼神的坚定的唯物主义立场。
C.启功先生用树上的鸟的例子,委婉地表达了他并不赞同吸引某教授进入党组织的意见,可见启功先生的“搞笑”也是有原则性的。
D.启功先生并不看重权势地位,同时他也曾用“金瓶掣签”的例子语重心长地劝诫过一些有情绪的同事,最后同事心悦诚服地接受了他的意见。

E.启功先生给我们留下来的不仅仅是他学术上的巨大成就,更有其对世、对事、对己、对人的种种态度,这种精神上的财富,更加值得我们珍惜。
从启功先生自撰墓志铭里,体现出先生的哪些性格特征?
文章中说,“但我理解先生,他把这些都视为仪式,在他内心深处有着真正的严肃”,请简述你是如何理解这句话的。
从文章所写的启功大师“搞笑”的这些生活片段中,你有没有受到一些启发呢?请任选一两点简要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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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说
我曾把鞋子说成是“臭脚的容器”,这看来是不对的。应该说,它是“人生的容器”。要知道除开睡眠时间,人剩下的时间大多是在鞋上度过的。随着昼夜交替,人交替着把自己搁在床上,装进鞋里。
鞋子因脚与土地的长期较量而出现,与土地结下了不解之缘。“鞋”这个汉字造得有点意思,右边两个“土”相叠,鞋底是“土”。鞋面也是“土”。它真正是一路风尘。帽子虽高高地戴在头上。但它的重要性远不及鞋子。人可以不要帽子,却不可不穿鞋子。漫漫人生路上,会踏上多少刺脚的荆棘、硌脚的石块、烂脚的秽物?没有鞋子,人就是有一双铁打的脚板。也受不了刺、硌、蚀的摧残。鞋以自我牺牲为代价,帮助易伤的脚征服了路的漫长和崎岖。
鞋子因实用而存在,但它的存在已不具有形而下的意义。
对一个生命的祝福,往往少不了鞋子。乡村至今还有这样的风俗:凡小孩做满月、做周岁、做十岁。或是成人做寿等,送礼的至少要备一双鞋。那意思是祝福人家顺利、健康地走向新的人生里程。十岁那年的生日,我收到很多的礼物,但最中意的还是二娘送的一双黑帆布胶鞋。它是那么合脚、那么软和,穿着它走路,欢喜得让人连蹦带跳的。这让我今天想起来,还感到有一股生命祝福的深意在涌动。
过去的女性精于女工,但只有与你最亲密的女性才会为你做鞋。她大多是母亲、妻子或情人。常忆起儿时的冬夜,母亲在油灯下纳鞋底。她用顶针使劲地将针顶过厚鞋底,再用钳子夹住那露出的针尖将它拔出来,随后用手拉着针眼后的白线不停地抽。抽一截刺啦一声响。我在这断断续续的响声中渐渐睡去。次日一早,枕畔或许就卧着一双新鞋。鞋里装满了母爱的温暖。
“文革”时期,在村前那条碎石铺成的公路上,经常有所谓的黑帮分子被游斗。造反派不让他们穿鞋,让他们把两只鞋用绳子系了,挂在脖子上,扎脚的石粒刺得他们直蹦高,路上留下一串鲜红的血迹。
那些造反派还一个劲地在身后推搡。那是一种怎样的人间折磨!德国曾经有一个展览,里面有幅黑人抱着流血的赤脚痛苦万状的照片。一个叫弗里茨的人当众流下了眼泪,他办起修鞋店,建了捐鞋台——带动德国人逐年向非洲捐鞋。从对裸足受难人的不同态度,我们可以检测出这个人的善恶。要知道,鞋的有无关乎幸福与痛苦,鞋的予夺见出大爱与大恶。
鞋与脚还有一个合与不合的问题。鞋子最重要的品质不在美观,不在耐穿,而在合脚。鞋子合脚,人才能在人生路上迈开大步。鞋松不得,松了会不跟脚;也紧不得,紧了会不养脚。跟脚,养脚,才算得合脚。脚与鞋要经过一个磨合过程,才能达到“合”的极致。乡下人常言,三天穿不上是一双好鞋,三天穿得上是双草鞋。鞋子开始是要紧一些的,需用鞋拔子帮忙,才能勉强把人的脚装进鞋子里去,三天不舒服过后。就很跟脚、养脚了。现在不少城里女性只讲时髦、漂亮,不讲跟脚、养脚,彻底违背了人类穿鞋子的初衷,结果往往自虐如受刑,这真令人叹息。
鞋子是否合脚,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话题。人穿有形的鞋,也穿无形的鞋,人与鞋的关系可以上升到哲学层次。
当第一双鞋子穿在远古初民的脚上,人类就再也离不开鞋子了。从襁褓中那种底部塞满棉花的软鞋到能让人穿着行走的草鞋、布鞋、胶鞋、塑料鞋、皮鞋等样式的鞋,早已形成一个完整系列。鞋陪伴人的一生。陪伴每个人走过或平坦或泥泞的征程,走过希望的田野,也走过失败的麦城。各式各样的鞋负载着我们的生命,如同接力一般.把我们送抵一个个的人生驿站。“人生能著几两屐”是谢灵运说的话,意在劝导人们寄情山水。我们何尝不能把这句话视为对人生的警戒?流光不驻,生年有限,我们不能辜负了那些珍惜我们生命的鞋。
(2008年10月19日《中国教育报》第4版)
作者在文中阐述了鞋除了实用意外的哪些意义?
分析文中划线的两个句子,按要求回答问题。
(1)作者为什么把鞋说成是“人生的容器”?
(2)“无形的鞋”指的是什么?应当怎样处理与“无形的鞋”的关系?
文章第五段写到了母亲在等下纳鞋底的情景,请具体分析这一段描写的表达特色。(6分)
作者在文末引用谢灵运的话并抒发了一番感慨,对此应如何理解?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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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柔软或坚硬的时光
徐怀谦
“柔软时光”四个字,大约属于丽江古城的专利。漫步在商铺林立、灯红酒绿的丽江古城,不时会有“柔软时光”、“一米阳光”之类的客栈、酒吧,懒洋洋地探出幌子,挽留你的脚步。幌子上的广告有点特别,多是“聊天、偶遇、看书、发呆、晒太阳、赏月、恍惚、游离、做梦、睡觉”之类的词汇,让都市人看了,不免立马恍惚起来
想起米兰·昆德拉的小说《为了告别的聚会》。书中写美国富翁巴特里弗对捷克人的生活有这样一番评价:“在这个国家,人不会欣赏早晨。闹钟打破了他们的美梦,他们突然醒来,就像是被斧头砍了一下。他们立刻使自己投入一种毫无乐趣的奔忙之中。请问,这样一种不适宜的紧张的早晨,怎么可能会有一个像样的白天!那些每天早晨伴着他们恰当地称为
‘闹钟’的一阵铃声开始生活的人,他们发生了什么呢?他们一天天变得习惯于紧张,而不习惯快活。相信我,人的性格是由他们的早晨决定的。”
巴特里弗的话有点“饱汉不知饿汉饥”的味道。为了生计,都市里的人有几个不是伴随着闹钟开始一天忙碌的?可是从人的本性来说,谁不想好好地睡个心懒觉,让自己的早晨乃至
一生都过得从容一些?
所以当都市人真的抽身出来,来到丽江古城,沿光滑的石板街寻觅当年马帮的足迹;在粉墙黛瓦的古屋前假面倾听岁月的诉说,看清澈小溪水流走昔日的繁华与衰落,或者踅进茶馆、酒吧,在一壶或酒中口味友情的绵长,从街上陌生行人的面孔上阅读人世的沧桑。这一刻,你才会卸下生命中的很多重负,感觉到一份从未有过的闲适与从容。
这就是所谓的柔软时光吧?可它只属于有钱和有闲的人。
在丽江木王府驿栈小住一晚,淅淅沥沥的雨声安谧了我漂泊的心。睡得奇好,醒来得就早,心想太阳是晒不到了,那就出去淋淋雨吧。推门出去,是黎明前的黑暗,灯光是有的,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行人也是有的,三三两两,步履匆匆。是些什么人呢?看清了,主要有三类:一是上学的小孩子,二是环卫工人,三是赶早买菜或上货的人。孩子是怕人的,见了我的相机,全都躲着镜头跑开去,硕大的书包在他们屁股后晃呀晃的,让我想起正上小学的女儿。这个点儿,是女儿起床的时间,可是丽江孩子已经奔跑在石板街上了。最近媒体报道成都有个12风的女孩,每天清晨四五点钟就在成都街头替生病的姨妈打扫卫生。时光对于这些孩子和大人来说,是柔软还是坚硬呢?
不错,柔软只属于有钱和有闲的人,而坚硬总是“偏爱”那些贫穷和苦难的人。丽江有大把大把的柔软时光,可是它们是由那些过着坚硬生活的人支撑起来的。至于熙来攘往的游客,丽江不过是他们释放心情的一个驿站,要他们以此为家,一辈子就那么柔软下去,也绝无可能。不是财力不济,而是人总要在创造和奉献中体会快乐,实现价值,一味柔软,就变成了颓废。
所以,芸芸众生来说,得柔软时就尽情享受那片刻的柔软;处于坚硬时光时,也不气馁,不自弃,而是民坚硬的意志去改善境遇,超越自我,像贝多芬那样,“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这样的人生,才不枉过吧。
(选自《美文》2008年第15期)
文中说“让都市人看了,不免立马恍惚起来”,都市人为什么会“恍惚起来”?
巴特里弗根据什么断定捷克人“不会欣赏早晨”?
在倒数第三段作者还叙述了一件媒体报道的12岁女孩替生病的姨妈打扫卫生的事,有何用意?
请分析本文题目的修辞特点并联系全文阐释其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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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的二胡
陈荣力
有一个精灵,漂泊如三春之水,清冷似冬夜之月;有一个精灵,惆怅如初夏细雨,幽怨似深秋桂子;有一个精灵,它注定了永远都在流浪——二胡,江南,流浪的二胡。
蒙古包、轱轳车、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大草原注定了是马头琴的摇篮;红高粱、信天游、大风起兮云飞扬的黄土高坡天生就是唢呐的世界。而杨柳岸、乌篷船、小桥流水绕人家的江南则永远是二胡生生不息的磁场。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风情孕育着一方乐器的生长,只是我们不知那当初的当初,是江南选择了二胡,还是二胡选择了江南,我们只知道这样的选择费思量,难端详。
二胡之于江南,恰如杏花春雨之于江南一般的诗意和绵长。虽然高山流水,我们只见俞伯牙的那具焦尾琴,浔阳江边,我们也只见白居易的那柄琵琶,虽然在众多的唐诗宋词元曲明剧之中,我们很难听得见二胡的那一声低泣,触到二胡的那一脉无奈,但是谁能说,倘无焦尾琴和琵琶,二胡就不会在江南寂寞地流浪呢?
六朝金粉、王谢侯府的秦淮,有太多的声色犬马,那不是二胡弦线上开放的花;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的钱塘,有太浓的绮丽繁华,那也不是二胡琴弓中跳动的律。纤道、乌篷、台门、廊棚、雨巷、石桥、茶肆、谷场,这才注定了二胡流浪的行脚。流浪本不属于墨客骚人、达贵官宦。流浪的二胡注定只是百姓黎民、俗子凡夫欢乐中开放的花,悲愁里流淌的画;流浪的二胡天生就是贩夫走卒、商贾戏子开心时的道具,潦倒间的支撑。
我真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二胡开始在江南流浪,我只知道当如水的月色浸淫深秋桂子的时候,当稠密的细雨婆娑河边芭蕉的时候,当多情的晚风掸拂台门石桥的时候,当散漫的炊烟缭绕乡野谷场的时候,二胡便开始在江南流浪。当流浪的二胡宿命地遇上那个人后,它的流浪被无端地浓缩聚集了,被无限地扩散放大了。那个叫瞎子阿炳的人,像一个巫师,二胡遇上他,从此便再也停不下流浪的步伐。
《二泉映月》的音符如泉眼汩汩流淌,我知道那流浪着的该是一种无奈;《病中吟》的曲调如泪水缓缓渗出,我知道那流浪着的分明是一种悲凉;《良宵》的节拍如思念浓浓笼罩,我知道那流浪着的更是一种彻骨的沧桑。不是二胡的流浪、音乐的流浪,那样的流浪是一个灵魂的流浪、一方土地的流浪,那样的流浪是一个时代的流浪、一个民族的流浪。
流浪的二胡总要催生众多流浪的心灵,催生众多流浪的花,瞎子阿炳便是一个极致。然而在江南,在青石小弄台门深、乌瓦粉檐廊棚长的遍地市肆的江南,在春草池塘蛙鼓稠、莺雏声里碧禾浓的处处乡野的江南,类似因了二胡流浪的心灵和生命何止阿炳呢?在我的故乡,4岁失明,自幼父母双亡的孙文明,12岁时便从故乡的曹娥江边出发漂泊江南,颠沛流离中,他的二胡声响彻了大半个江南。《流波曲》、《四方曲》、《人静心安》,使他由一个民间流浪艺人,走上了上海音乐学院民乐系讲授二胡的讲台,而流浪了一辈子的孙文明,最终还是积劳成疾地客死于上海奉贤。从阿炳到孙文明,到江南市肆和乡野里众多生生灭灭的流浪的灵魂,我伤感地承认,在江南丝竹中,二胡也许最具有悲剧性格。这悲剧性格是因了二胡那注定属于流浪的本性,还是因了那太多的流浪灵魂的挥洒?
一方水土的精灵,一盈风情的血脉,器乐是一个时代一种文化的魂魄。而流浪不只是一种悲苦和无奈,更是一种忍耐和坚韧、一种奋进和抗争,流浪是生命另一种鲜活的姿态,这种鲜活的姿态永远都不能消解。
文章用哪些事物比喻二胡?为什么这样比喻?
说明下列句子在文中的含义。
(1)流浪的二胡总要催生众多流浪的心灵,催生众多流浪的花。
(2)器乐是一个时代一种文化的魂魄。
“二胡的流浪”中的“流浪”在文中指的是什么?
下列对这篇文章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

A.《流浪的二胡》是诗的散文,散文的诗。记人清晰,叙事精当;修辞手法多样,造句错落有致;抒情发自肺腑,议论发人深省。虽然低沉、压抑的感情贯穿全文始终,
但瑕不掩瑜,这是一篇不可多得的精品。
B.第二节中“一方风情孕育着一方乐器的生长”也道出了乐器表达特有的乡土风情的
神圣使命。辽阔的蒙古草原要有悠扬的马头琴声轻抚,厚实的黄土高坡需要欢快的
唢呐声响撞击,细秀的江南水乡只有流浪的二胡乐曲才能融合。
C.俞伯牙为死去的知音而摔破的焦尾琴,京城女为“同是天涯沦落人”而弹的琵琶,
都只算是孤独的雅乐,惟有阿炳的二胡牵动了芸芸众生的九曲回肠,拉动了凡夫俗
子的苦辣辛酸。
D.作者在第7节中,用“青石小弄台门深、乌瓦粉檐廊棚长的遍地市肆的江南”作为

社会背景,揭示“二胡”的人民性,用“春草池塘蛙鼓稠、莺雏声里碧禾浓的处处
乡野的江南”这个自然环境,衬托“二胡”所具有的巨大艺术魅力。
E.阿炳和孙文明都是瞎子,都是拉二胡的民间艺人,也都创作了许多优秀的二胡曲,
但二人的遭遇并不完全相同,阿炳只能终生流浪漂泊,而孙文明的结局好得多,登
上了大学讲台,为音乐艺术教育奉献了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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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可西里
学 群
①这是一种辽阔的宁静,一种深厚的安详。山川大地如此壮美,却又表现得如此平静。在这里,无论你朝哪个方向,无论你走多久,都是这么静美,这样安详,这样无穷无尽。
②我注视着周围的宁静,山,一副静思默想的样子。草地.湖泊.大地和天空全都带着静默的神情,我感到,这片土地上藏有某种只有沉默的山和旷远的天才知道的东西。我感觉到了,可我不知道那是什么。那些散布在草地上的牦牛和羊,每天看着这些,只是低着头,把大地的静默吃进肚里,然后反刍。仿佛它们从大地那里获得了什么,仿佛他们反刍的是一些伟大的思想。
③是的,在这天空才有的高度上,在这天空般辽阔的宁静里,山水木石,在其间走动的动物无不带上神性。一朵花.一片叶子就像一位先知。因此,羚羊的啃食,牦牛的反刍就有了修炼的意味。
④真的羡慕那些在这里游走的生命;不用开会,不用呼吸污浊的空气,不用忍受噪音,不用在不想笑的时候作出一副笑的摸样,不用去做那些你并不想做的事情,坚守简单而纯粹
的生命。真想变成一头羚羊,一匹野驴,或者哪怕一只兔子,用博大的心脏从这里走过,走过自己曲一生。饿了,就低下头,伸出舌头撩起一把草,用嘴唇捉住,一扯,把大地,把季节,把遍洒阳光和雪花的天空一齐扯动。
⑤我试着像野兽一样行走,一直走到看不见公路看不见汽车的地方。在这里,寂静是可以吸入脏腑的。你响亮地听到自己的呼吸自己的脚步。满世界都是这种声音。
⑥只要有足够的宁静,尢地便显出他的神奇。沉静的大地离永恒这样近。在永恒的宁静里行走,那就是朝圣。人用他的脚步向着大地朝圣。我从大地上走过,大地从脚上走进我的血液走进我的体内。我留下的脚印成为大地的一部分,走进我体内的大地成为我的灵魂。大地走进你以后,就装得下山川人物,就可以把自己的辽阔在原野上铺开。风在我的里面吹拂,河水在里面奔涌,连雪山也牵带着白云移来胸间。
⑦第二天,一场大雪把一片安静纯美的童话铺在可可西里,从辽阔的草地到远处的山。雪山就像童话中的城堡,阳光给他披上一层甜美的红云。野生动物纷纷出场:藏羚羊,牦牛,野驴黄羊,白唇鹿,狼,还有许多鸟类。他们是童话的主角。连天上的白云也忍不住来到童话中,他们的影子在雪地上轻轻悄悄地游移。
⑧雪其实是来到地面的天空。天空来到地面上,地面也就成了天空。走在雪地上,每一个脚印都印在天空的洁白上。
⑨唯其高,我们这个星球上总算留住一块不事稼穑没有被耕耘过的地方,好让我们站在高处放眼遥望,灵魂有一个驰骋的地方。
⑩庸常的市井生活,似乎不再缺少什么。它缺少的只是辽阔。叁人们抵达了许多东西,唯独不能在一片辽阔中静静地抵达自己。
⑾梭罗说:野地里蕴含着这个世界的救赎。如此说来,青藏高原的可可西里大概是我们这个世界最后的救赎了。(选自《散文·海外威》)
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①我从大地上走过,大地从脚上走进我的血液走进我的体内。我留下的脚印成为大地的一部分,走进我体内的大地成为我的灵魂。
②人们抵达了许多东西,唯独不能在一片辽阔中静静地抵达自己。
可可西里这片天地具有怎样的特征?这里的生命具有怎样的特征?
                                      
第⑦.⑧段写雪景。请简要分析这里运用了哪些写作手法,有怎样的效果。
请结合你对全文的理解,简要说明作者为什么把“可可西里”称为“我们这个世界最后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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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亮的河
卢一萍
这是我见到的第二条澄明之极的河流。第一条是帕米尔高原的塔什库尔干河。它是至美的帕米尔的组成部分,它与那景象是协调的。而叶尔羌河却在大荒凉中保持着自己的品性。只有褐色的岩石和山顶的千年积雪与它相伴,深蓝的河流得不到大地的呼应,只有黄羊偶尔去饮几口水,只有走单的狼不经意到了河边,在水里一照自己孤独的脸面;呼应它的只有湛蓝的天空———白昼里的天空和有月色星光的天空。
在这无边的荒凉中,流动的河是唯一能使人感觉到生命存在的物象。它在鹰飞翔的高度,以其蜿蜒的身姿、孤寂的流水以及它没被沾污的源自天空的深蓝,足以让人感动并得到安慰。
我特意到了河边,掬起一捧水来,饮下,然后把凉而湿的双手捂在脸上。水润着我的肺腑,清醒着我的头脑,而我的口中留下了河水忧郁的味道
这种忧郁的味道缘自孤独吗?
不是的。因为它从一条溪流成长为一条大河,一直在孤独地战斗。
我曾去过这条河的源头,除了零星的草甸,稀少的红柳,就只有亘古荒凉。
孤独是它与生俱来的东西,是它已有的品性。
这忧郁来自它对自己命运的无奈。
在这土地与河流构成的大地上,土地一直是个现实主义者,它坚守着自身的原则,有什么便向世界提供什么———食物和美、丑陋和贫穷;而河流却是个理想主义者,它以飘逸的流动之姿,以不停的歌唱,毫不停止地奔波,直到自己应该到达的宽度和广度之中。
而这条以不可想象的力量,劈开了喀喇昆仑的河流,却在山下的大漠中消失了。
它到达大海的梦想肯定破碎过,但它的追求却是永恒的。
沙漠不让河流本身死亡,而让它的理想泯灭。
这种活着无疑是受刑、受辱。它是沙漠的囚徒。不到达海,这条河流就只能说是在苟且偷生。
然而,它具有成为一条大河的条件,帕米尔和喀喇昆仑是它的源头。假如没有塔克拉玛干沙漠,就会有一条横穿新疆、经蒙古,奔东北或华北而入太平洋的大河。果真如此,这片大地该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形呀,它又会孕育出什么样的文明呢。
但具有劈山之力的它,却被尘沙囚禁了不知多少年。现在,它没有前进,反而不得不退却。
我终于明白,它的忧郁是一个理想破灭者的忧郁,它仅仅是一个遥望大海怅然哀叹的囚徒。
难怪它的流水声里夹杂着叹息。
我以为我理解了这条河,至少看出了它明澈之中包含的忧伤。不想当我重新前行,因困顿而迷迷糊糊入睡之际,却听到一个十分宏亮的、从远处传来的声音说:“每条河流都有自己结束的方式。在外力让它结束的地方,河流才真正开始。你要认识它,只有成为它的养子,在它的岸边垒一间石屋,住下来,听它的语言。”
“这么说,这条河流连忧郁都没有了?”我小心地在睡梦中问道。
它是一条明亮的河,像没有云彩遮蔽的天空一样明亮。”
“哦,明亮的河……”我一遍遍喃喃自语。
“它知道自己前景绝望,但它不愿放弃它岸边的一棵草,一株树,一垄庄稼,一个村庄,一片绿洲,它为此前往,认为完全值得,认为那每一种在它浇灌下生长着的生命本身就是一片大海,所以这河有一颗母亲那样明亮的心。”
当我醒来,我眼里噙着泪水。我在心里情不自禁地吟出了布罗茨基《切尔西的泰晤士河》中的诗句----
空气有自己的生活,与我们不同,
不易理解,那是蓝色的风的生活,
起源于上方的天空,腾飞而上,
不知在什么地方告终……
(原文发表于《中国作家》2008年第一期,转摘自《读者》)
第一段说“叶尔羌河却在大荒凉中保持着自己的品性”,阅读开头两段,指出叶尔羌河与塔什库尔干河的不同之处。
解释下列语句在文中的含义:
(1)我的口中留下了河水忧郁的味道。
(2)在外力让它结束的地方,河流才真正开始
作者为什么认为叶尔羌河“是一条明亮的河”?读完本文,你有什么感想?
仔细阅读原文,回答下面的问题:(7分)
(1)文章结尾引用布罗茨基《切尔西的泰晤士河》中的诗句有什么作用?
(2)本文表现手法别出心裁,根据你的理解,简要分析其中一种表现手法,指出它的表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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