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题。

应聘

李桂芳

母亲陪着儿子来人才市场应聘。看那儿人山人海的,母亲就有了许多焦虑。无论如何她得帮儿子找到工作。

儿子大学毕业后,已经在家待了半年。他的同学陆陆续续找到了称心如意的工作,可儿子老是不慌不忙的,说工作迟早会有的。为这,母亲真有些生气了,所以今天非得亲自陪着儿子来应聘不可。

终于看中了一份待遇不错的推销工作,儿子的条件也挺适合的。母亲便努力地挤进密密匝匝的人群里去,好不容易帮儿子要到了一张应聘报名表。儿子接过表格,三两下就填完了。母亲接过一看,字迹很是潦草,就生气地说,你怎么这样,不能把字写好点儿吗?儿子不耐烦地说,我就那水平。

母亲无奈地再次挤到了前台,又要了一张表格。看看拥挤的人流,害怕挤出去难以再挤进来交表,便靠着工作台,拿笔填起来。母亲的字写得很漂亮,她的书法作品曾在中学时得过奖。一个工作人员见她正专心地填表,凑过来,看了看说,不是你应聘吧?母亲被身后的人流推得歪来倒去的,好不容易站稳了,连忙说,不是的,我是给我儿子填的。那人说,你儿子本人呢?母亲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他力气小,挤不进来。工作人员看了母亲写的字说,你的字写得不错嘛。母亲赶紧说,我儿子写得还要好呢。

因为表格交在前面,不多时就叫到了儿子的名字,母亲赶紧大着嗓门儿朝后面叫儿子的名字。儿子好半天才挤到前面,边挤边抱怨说,让你别忙,你忙什么呀?母亲朝他使使眼色,把他拉到工作人员面前。

儿子被叫到另外一间小屋进行面试,母亲赶忙跟了进去。工作人员问儿子,你为什么要来应聘这份工作?刚才还和母亲顶嘴的儿子,此时突然紧张起来,好半天才挤出一句话说,我需要找份工作。母亲赶忙帮他圆场说,我儿子从小就伶牙俐齿的,这会儿是紧张了点儿。他适合做这个推销工作的。你别看这孩子长得瘦,很能吃苦的。小时候吧,家里的一切家务活儿他都承包了,街坊四邻一个劲儿夸他能干呢。

工作人员又问了一个问题,你觉得做推销工作需要具备怎样的素质?儿子想了半天,大冷的天,额上冷汗直冒,半天才张嘴说,我觉得只要能吃苦就行。母亲嗔怪地看了儿子一眼,连忙接过他的话头说,这孩子,刚才在路上还给我说得头头是道呢,这会儿就忘了?母亲对工作人员说,搞推销,一直是我儿子的梦想,所以,一直以来他都有意识地在培养这方面的能力。他平时就跟我说,推销人员应该有以下素质:一是有一副好口才,能为产品做详细生动的口头广告;二是有吃苦精神,能走街串巷,不怕麻烦地上门服务;三是有良好的交际能力,能和各色各样的人打交道,广泛地推销产品……母亲一口气说了十点,毫不停歇,好多竟是工作人员从没听过的有价值的新观点。

听完母亲的介绍,在场的人都面露微笑。母亲一看他们的微笑,心里就跟喝了蜜似的甜。她知道儿子的工作终于有希望了,于是欢天喜地地领着儿子回家等候通知。

三天后,母亲终于等来了那家公司的电话,她非常高兴,儿子也十分兴奋。然而,听过电话,母亲却呆了……

(选自《中国小小说精选》,有删改)

文中的母亲在应聘中帮儿子做了哪几件事?请简要概括。

结合上下文,体味下列句中加点词的表达效果。

⑴儿子好半天才挤到前面,边挤边抱怨说……

⑵母亲嗔怪地看了儿子一眼,连忙接过他的话头……

文中应聘的结果可能有以下三种,选择你认为最有可能出现的一种,并说说理由。

A.被录取的是母亲 B.儿子没被录取 C.儿子和母亲都被录取了

你对"母亲陪儿子去应聘"这种现象有什么看法?请结合内容阐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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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短文,做后面问题。
大风
莫言
⑴我家后面有一条弯弯曲曲的胶河、沿着高高的河堤向东北方向走七里左右路,就到了一片方圆数千亩的荒草甸子。每年夏天,爷爷都击那儿割草,我爷爷的镰刀磨得快,割草技术高,割下来的草干净,不拖泥带水。
⑵最早跟爷爷去荒草甸子剖草,是刚过了七岁生日不久的一天。堤顶是一条灰白的小路, 路的两边长满野草,行人的脚压适迫得它们很瑟缩,但依然是生气勃勃的。爷爷的步子轻悄悄的,走得不紧不慢,听不到脚步声。田野里丝线流苏般的玉米缨儿,刀剑般的玉米叶儿,刚秀出的高粱穗儿,很结实的谷子尾巴,都在雾中时隐时现。河堤上的绿草叶儿上挂着亮晶晶 的露水珠儿,微微颤抖着,对我打着招呼。
⑶田野里根寂静,爷爷漫不经心地哼起歌子来:
一匹马踏破了铁甲连环
一杆枪杀败了天下好汉
一碗酒消解了三代的冤情
一文钱难住了盖世的英雄……
⑷坦荡荡的旷野上缓慢地爬行着爷爷悲壮苍凉的歌声。听着歌声,我感到陡然间长大了不少,童年似乎就消逝在这条灰白的镶着野草的河堤上。
⑸他带着我善找老茅草,老茅草含水少,干得陡,牲口也爱吃。爷爷提着一把大镰刀,我捉着一柄小镰刀,在一片茅草前蹲下来。“看我怎么割。”爷爷示范给我看。他并不认真教我,比画了几下干就低头割他的草去了。他割草的姿势很美,动作富有节奏。我试着割了几下,很累,厌烦了,扔下镰刀,追鸟捉蚂蚱去了。
⑹不知何时,无上布满了大块的黑云。
⑺我帮着爷爷把草装上车,小车像座小山包一样。大堤弯弯曲曲,刚走出里把路,黑云就把太阳完全遮住了。天地之间没有了界限,我竟然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惧。回头看爷爷,爷爷的脸木木的,一点表情也没有。
河堤下的庄稼叶子忽然动了起来,但没有声音。河里也有平滑的波浪涌起,同样没有声音。很高很远的地方似乎传来了世上没有的声音,天地之间变成紫色,还有扑鼻的干草气息、野蒿子的苦味和野菊花幽幽的香气。
⑼在我们的前方,出现了一个黑色的,顶天立地的圆柱,圆柱飞速旋转着,向我们逼过来,紧接着传来沉闷如雷鸣的呼噜声。
⑽“爷爷,那是什么?”
⑾“风。”
⑿爷爷淡波地说,“使劲拉车吧,孩子。”说着,他弯下了腰。
⒀我们钻进了风里,听不到什么声音,只感到有两个大巴掌在使劲扇着耳门子,鼓膜嗡嗡地响。堤下的庄稼像接到命令的士兵,一齐倒伏下去。
⒁爷爷双手攥着车把,脊背绷得像一张弓。他的双腿像钉子一样钉在堤上,腿上的肌肉像树根一样条条棱棱地凸起来。风把车上半干不湿的茅草揪出来,扬起来,小车城哆嗦。爷爷的双腿开始颤抖了,汗水从他背上流下来。
⒂夕阳不动声色地露出来,河里通红通红,像流动着冷冷的铁水。庄稼慢慢地直起腰。爷侏一尊青铜塑像一样保持着用力的姿势。
⒃我高呼着:“爷爷,风过去了。”
⒄他慢慢地放下车子,费劲地直赶腰,我看到他的手指都蜷曲着不能伸直了。
⒅风把我们车上的草全卷走了,不、还有一棵草夹在车粱的榫缝里.我把那棵草举着给爷爷看,一根普通的老茅草,也不知是红色还是绿色。
⒆“爷爷,就剩下一棵草了。”我有点懊丧地说.
⒇“天黑了,走吧。”爷爷说着,弯腰推起了小车。
(21)我举着那棵草,跟着爷爷走了一会儿,就把它随手扔在堤下淡黄色的暮色中了。
莫言说:“我是一个讲故事的人”。请概括本文的主要故事情节。
下列两题,任选一题。
(1)“坦荡荡的旷野上缓慢地爬行着爷爷悲壮苍凉的歌声”一句中,“爬行”一词表达上有什么作用?
(2)品味“我们钻进风里”一句中“钻”的妙处。
阅读⑽——⒇段文字,结合全文说说爷爷是个怎样的人。
第⑻段描写了大风降临前的情形,请简要赏析。
小说中“我”这个人物形象有哪些作用?

从织法上看,织锦可分为哪几种类型?

第②段在全文结构上有什么作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题目。
丝路织锦
①丝绸之路,简称丝路,是指西汉时,由张骞出使西域开辟的以长安(今西安)为起点, 经甘肃、新疆,到中亚、西亚,并联结地中海各国的陆上通道。19 世纪下半期,德国地理学家李希霍芬将这条陆上交通路线称为“丝绸之路”,这一称谓得到了大多数学者的肯定,并沿用至今。从这条中西汇通的著名通道之命名可见,丝织品是当时中国沿途输出最具代表 性的商品,织锦也是最能体现当时技术和艺术风格的物品之一。
②织锦的织法技术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织锦的纹样也越来越丰富多样。
③古代中国,中原地区最早最传统的织锦是平纹经锦。早在西周早期的墓葬中就已出现,后来的湖南长沙马王堆汉墓中也发现不少此类织锦。随着中原的丝织品大量流入新疆及西域地区,当地的织法技术得以改变,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
④公元四五世纪以后,丝绸之路日渐繁盛,西方织物的图案和设计开始影响中原丝织品,越来越多的具有西方元素的纹样和图案开始出现在织锦和刺绣上。有可能是内地工匠看到了或是从他人的描述中听闻了胡化织物的需求,主动设计了一些可能为西域所接受的甚至是带有西域纺织品特点的织锦,再将其送上了丝绸之路;也有可能是西域一带日渐发达的丝绸生产技术回流并逐渐影响了中原地区。总之,羊、鸟、麂、象、狮子等各种动物图案,与伊斯兰教有关的新月纹样.以及深目隆鼻的胡凡骑射、饮酒形象等,都在西北地区出土的中国织物上有所体现。
⑤隋唐之际.中原织锦的平纹经锦向斜纹经锦转变,图案,团花纹样和善草纹样开始大量出现,由此形成了中国丝织图案的一大转折,可以说,在胡风的影响下,西城的动物纹样与中原的花卉线条完美结合,运渐形成了中国丝绸斜纹经锦的新样。
⑥初唐时期,联洙纹锦开始深入中原内地,除了丝绸之路沿途可见,西安地区也有出土。与此同时,联珠纹样的形式开始多样化,常常与其他的装饰性纹样组合形成新的纹样,常见的有两圈联珠的组合,卷云与联珠的配合、联珠与花蕾的配合等。盛唐之后,符合中国审美的花卉取代代了联珠纹样,并与西来的动物纹样相结合,形成了新的图案图样。联珠团花的 花朵变得饱满,花瓣轮廓更加细腻,层次也更丰富,发展成宝花纹样,这可能就是历史上所谓的“陵阳公样”,是丝绸之路上东西方文化与艺术交融的结果。
⑦丝绸之路沿途出土的积淀了胡化风格的丝绸文物有不少,主要是织锦,少量为绮、绫和刺绣,那一方方虽残旧却仍艳丽的抿锦上所表现的胡化风格,或强烈或淡静,或模糊或清晰,默默沉淀,耀眼夺目,仿佛讲述着不为人知的历史细节,也再次向世人表明,塞上驼铃、大漠孤烟的丝绸之路,不仅仅是中古时期中西贸易的主阵地,更是中西文化双向汇流的通道。
1、本文的说明顺序是什么?找出标志性词语。

落红
曾绍炉
①我对红色,有着十分的喜爱。虽然红曾经对我是那样的吝啬,少年时代与我情同手足的两位女友:红枝、红梅都因生存的艰难离我而去了,我的每一份真诚,变成幻想成空的泡影。然而在我生命的后来岁月里,红却仍然是我情感寄托的力量,诗意常新的泉源。
②我喜欢的不是令人恐怖的血的红,而是另一种温和明艳的红,想起它就让人想起光明,想起它就让人想起生活的美丽;看到它就让人温暖无比,心生惊喜,看到它就让人体会到生命的活力……
③它是质朴而骄矜的颜色,是大自然吐露出来的一种无尚的秀美,是生命对于自身赞颂的一种语言。它最初的方式就是不断地蕴藏来自生命之父太阳的光华,并且柔化了它的灼热,把他的那份热情,悄悄地藏于自己的根茎叶芽中。
④他又具有美的本质,借着开花的世界,借着果实成熟的契机,借着秋夜载誉而归的儿子,把那份热情喷发出来——以花、以果实、以瑰丽深沉的红叶,装成一个浪漫的世界、诗意芬芳的世界。这个世界的童话,就是让一切美的而尽美,让一切孤零的、失意的、苦陋而凋残的,都在红艳的祈祷中,也变得美,变得动人心扉。
⑤我便是被这美陶醉了的一个。我常像孩子一样奔跑于花色斑斓的花丛中,并常常对着那些红色的花朵,低下头来,以含情的目光和它接触,与它交谈,而在美丽的惊叹中,领略大自然的一种超凡的灵气。
⑥然而,落红更令我称颂和敬佩。
⑦飒飒的东风裹挟那满树满坡的游丝花片,春日里卷来一场铺天盖地的“红雪”;果实蒂落的世界,你会为“飞焰欲横天”“红云几万重”景观的魔幻般“烟消云散”而惊诧的目瞪口呆;秋风像大地母亲的手臂召唤那些奉献了一生的使者回到自己的怀抱,你会欣赏到红叶那惊世一绝的翩翩舞姿……红的飘落,气势磅礴,撼人心魄。
⑧虽然落红不像初放成长时那样的无忧,爱却不因花的凋零、叶的飘逝、果的蒂落而丧失。那份爱是牢固而长久的,就像虹,在空中短暂的划过,却留下了永不消逝的痕迹,永远芬芳灿烂的痕迹;就像一个故事的高潮,以充满悲壮的英雄般的举动,赢得了永世的颂扬和惊叹。
⑨一个秋天,我捡拾了许许多多的红叶,夹满了书架上的每一本书,像珍藏一个无人知晓的红叶梦。过了许久,当我重温那些故旧的梦时,才发现那些固执的精魂们,早已在我情感疏忽的瞬间,翩然化蝶而飞了,空留下一些毫无色泽的枯败的树叶。这是我无意间犯下的一桩错误,既使我伤透了一颗爱红的心,更使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启发——落红并不是生命颓败的结果,而是生命的复归与起点,在这诚挚的复归自然的途中,谁也阻挡不了它的脚步。而只有在这不断的开落中,红,才有着它的延续,才有着它的重生,才有着它的永恒,才能看到那一份不灭的精神与顽强的生命力。
⑩于是,我学会了在红将飘落的时刻去看花,去森林里散步,见玫瑰花毫无怨悔地告别枝头,便忍不住把它捧在手里,轻轻地印上我的唇吻,再潇潇地散落泥土中;或者拾起地上的一枚红叶,对着夕阳去窥探那脉筋间的秘密,从那纵横交错的艳红中,读生命对太阳的赞歌;而当我面对一树通红的鲜果时,又沉浸在生命奋斗与慷慨奉献的自豪中!
⑾在捧掬、拾捡、探读的过程中,我想到了与落红同处一个世界的另类:人当艳红吐翠时自也慷慨大度,一旦凋残飘零却又悲凉不堪;人当兼收并蓄之时面对风雨也不屈不挠,而一旦实满果红回报滋育时常不免患得患失。在落红面前,我不仅热泪盈眶……
⑿由此我的梦变得离奇而瑰丽:我化作了一页花瓣、一片红叶、一颗绚丽馨香的果实。
“我”所喜欢的“红”有哪些特点?
为什么作者说“落红更令我称颂和敬佩”?
本为以“落红”为题,却又写到“同处一个世界的另类”,这种写法及其好处是什么?
第⑤⑨⑩⑿段都写了“我”与“落红”的亲近或关系,这在表情达意上有何作用?
本文语言形象优美,试举一例并加以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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