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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胡同第几槐
刘心武
五十八年前跟随父母来到北京,从此定居此地再无迁挪。
北京于我,缘分之中,有槐。童年在东四牌楼隆福寺附近一条胡同的四合院里居住。那大院后身,有巨槐。那株巨槐,仰起头,脖子酸了,还不能望全它那顶冠。巨槐叶茂如伞,网住好大一片阴凉。最喜欢它开花的时候,满树挂满一嘟噜一嘟噜白中带点嫩黄的槐花,于是,就有院里还缠着小脚的老奶奶,指挥她家孙儿,用好长好长的竹竿,去采下一笸箩新鲜的槐花,而我们一群小伙伴,就会无形中集合到他们家厨房附近,先是闻见香气,然后,就会从老奶奶让孙儿捧出的圆形盖帘上,分食到用鸡蛋、蜂蜜、面粉和槐花烘出的槐花香饼……
后来我搬出那四舍院了,但依然会在梦里来到巨槐之下,梦境是现实的变形。我会觉得自己在用一根长长的竹竿,吃力地举起——不是采槐花,而是采槐花谢后结出的槐豆——如果槐花意味着甜蜜,那么槐豆就意味着苦涩,过去北京胡同杂院里生活困难的人家,每到槐豆成熟,就会去采集,将它晾干后卖给药房做药材……在梦里,我费尽力气也揪不下槐豆来,而巨槐顶冠仿佛乌云,又化为火烫的铁板,朝我砸了下来,我想喊,喊不出声,想哭,哭不出调……噩梦醒来是清晨,但迷瞪中,也还懂得喟叹:生存自有艰难面,世道难免多诡谲……
除了院子里的槐树,还有更可爱的胡同路边的路槐。槐树有多种,国槐虽气派,若论妩媚,则似乎略输洋槐几分。洋槐开花在春天,一株大洋槐,开出的花能香满整条胡同。
北京胡同四合院树木种类繁多,而最让我有家园之思的,是槐树。
东四牌楼附近,现在仍保留着若干条齐整的胡同。胡同里,依然还有寿数很高的槐树,有时还会是连续很多株,甚至一大排。不要只对胡同的院墙门楼木门石墩感兴趣,树也很要紧,槐树尤其值得珍视。青年时代,就一直想画这样一幅画,胡同里的大槐树下,一架骡马大车,静静地停在那里,骡马站着打盹,车把式则铺一张凉席,睡在树阴下,车上露出些卖剩的西瓜……这画始终没画出来,现在倘若要画,大槐树依然,画面上却不该有早已禁止入城的牲口大车,而应该画上艳红的私家小轿车……
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一说,倘若单俯瞰东四牌楼或者西四牌楼一带,则青瓦灰墙仿佛起伏的波浪,而其中团团簇簇的树冠,则仿佛绿色的风帆。这是我定居五十八年的古城,我的童年、少年、青年、壮年的歌哭悲欢,都融进了胡同院落,融进了槐枝槐叶槐花槐豆之中。
不过,别指望我会在这篇文章里,附和某些高人的高论——北京的胡同四合院一点都不能拆不能动……城市的改变当然包括着拆旧与建新,拆建毕竟是一种活力的体现,而一个民族在经济起飞期的亢奋、激进乃至幼稚、鲁莽,反映到城市规划与改造中,总会留下一些短期内难以抹平的疤痕。我主张在北京旧城中多划分一些保护区,一旦纳入了保护区就要切实细致地实施保护。在此前提下,对非保护区的拆与建都采取个案分析,该容忍的容忍,该反对的反对。发展中的北京确实有混乱与失误的一面,但北京依然是一只不沉的航空母舰,我对她的挚爱,丝毫没有动摇。
最近我用了半天时间,徜徉在北京安定门内的旧城保护区,走过许多条胡同,亲近了许多株槐树,发小打来手机,问我在哪儿。我说,你该问:岁移小鬼成翁叟,人在胡同第几槐?
(取材于2008年8月15日《北京青年报》有删改)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5分)
A.作者一直想画一幅画,表达他对北京的热爱,但因生活经历的变化,一直没有画成这幅画。 |
B.作者心中前后两幅画的画面虽有变化,但大槐树不变,表明作者对北京的传统生活始终热爱。 |
C.作者在文中一再指出五十八年定居在北京,是为了强调北京与自己一生相伴,密不可分。 |
D.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之说,这显示老北京与古槐相依相存。 |
E.虽然作者对胡同四合院很有感情,但他认为将胡同四合院全部拆掉是北京发展需的过程。在不同时期,“那株巨槐”给“我”的感受不同。请分别概括“我”童年时和搬出四合院后对巨槐的感受。(8分)
作者在文末用两句自创的诗句作结,作者这样写想表现什么?这样写有什么好处?(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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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李叔同先生(丰子恺)
距今二十九年前,我十七岁的时候,最初在杭州的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里见到李叔同先生,他是我们的音乐教师,即后来的弘一法师。李先生一生的最大特点是“认真”。他对于一件事,不做则已,要做就非做得彻底不可。
他出身于富裕之家,他坠地后就遭父丧,又逢家庭之变,青年时就陪了他的生母南迁上海。当时上海文坛有著名的沪学会,李先生应沪学会征文,名字屡列第一。当时在上海的他:丝绒碗帽,正中缀一方白玉,曲襟背心,花缎袍子,后面挂着胖辫子,底下缎带扎脚管,双梁厚底鞋子,头抬得很高,英俊之气,流露于眉目间。真是当时上海一等的翩翩公子。这是最初表示他的特性:凡事认真。他立意要做翩翩公子,就彻底地做一个翩翩公子。
后来他到日本。他赴日本留学的时候,作一首《金缕曲》,词曰:“披发佯狂走。莽中原,暮鸦啼彻,几株衰柳。破碎河山谁收拾?零落西风依旧。便惹得离人消瘦。……长夜西风眠不得,度群生那惜心肝剖。是祖国,忍辜负?”读这首词,可想见他当时豪气满胸,爱国热情炽盛。在日本时,看见明治维新的文化,就渴慕西洋文明。他立刻放弃了翩翩公子的态度,改做一个留学生。他对于西洋艺术全面进攻,绘画、音乐、文学、戏剧都研究。后来他在日本创办春柳剧社,并演当时西洋著名的悲剧《茶花女》。他自己把腰束小,扮作茶花女,粉墨登场。卷发,白的上衣,白的长裙拖着地面,腰身小到一把,两手举起托着后头,头向右歪侧,眉峰紧蹙,眼波斜睇,正是茶花女自伤命薄的神情。后来,我见过李先生在日本时的照片:高帽子、硬领、硬袖、燕尾服、史的克、尖头皮鞋,加之长身、高鼻,没有脚的眼镜夹在鼻梁上,竟活象一个西洋人。由此可以想见,当时他是彻头彻尾的一个留学生。这是第二次表示他的特性:凡事认真。学一样,像一样。
他回国后,在上海太平洋报社当编辑。不久,就被南京高等师范请去教图画、音乐。后来又应杭州师范之聘,同时兼任两个学校的课,我就是杭州师范的学生。这时候,李先生已由留学生变为“教师”。这一变,变得真彻底:漂亮的洋装不穿了,却换上灰色粗布袍子、黑布马褂、布底鞋子。金丝边眼镜也换了黑的钢丝边眼镜。他是一个修养很深的美术家,所以对于仪表很讲究。他穿布衣,全无穷相,而另具一种朴素的美。“淡妆浓抹总相宜”,这诗句原是描写西子的,但拿来形容我们的李先生的仪表,也很适用。他一时代的服装,表出着一时代的思想与生活。各时代的思想与生活判然不同,各时代的服装也判然不同。这是第三次表示他的特性:认真。
我读二年级时,图画归李先生教。他本来常读性理的书,后来忽然信了道教,案头常常放着道藏。但他学道的时候很短。不久他就学佛。李先生告诉我,他不久要出家为僧。我愕然不知所对。过了几天,他果然辞职,到了虎跑寺。我们再去望他时,他已光着头皮,穿着僧衣,俨然一位清癯的法师了。法师的僧腊(出家时间)二十四年。这二十四年中,他一贯到底,而且修行功夫愈进愈深。他的生活非常认真。举一例说:有一次我寄一卷宣纸去,请弘一法师写佛号。宣纸多了些,他就来信问我,余多的宣纸如何处置?有一次他到我家。我请他藤椅子里坐。他把藤椅子轻轻摇动,然后慢慢地坐下去。起先我不敢问。后来看他每次都如此,我就启问。法师回答我说:“这椅子里头,两根藤之间,也许有小虫伏着。突然坐下去,要把它们压死,所以先摇动一下,慢慢地坐下去,好让它们走避。”读者听到这话,也许要
笑。但这正是做人极度认真的表示。
现在弘一法师在福建泉州圆寂了。我和李先生在世间的师弟尘缘已经结束,然而他的遗训——认真——永远铭刻在我心头。 1943年4月作于四川客寓
(节选自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读本①·你的微笑》)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李叔同先生是作者的老师。他出身于富裕之家,青年时颇有才气,应沪学会征文, 名字屡列第一。他英俊潇洒,颇有风度,是当时上海一等的花花公子。 |
B.李叔同先生满怀爱国热情,奔赴日本留学,他全面钻研西洋艺术,绘画、音乐、 文学、戏剧都研究;介绍西洋文明,亲自主演西洋著名的悲剧《茶花女》,目的是 学成以后报效祖国。 |
C.李叔同先生回国后,身份变了,装束也变了;这一变,变得真彻底:漂亮的洋装 不穿了,却换上灰色粗布袍子、黑布马褂、 ![]() 想的彻底决裂,与西方帝国主义的彻底决裂, 显示了坚定的爱国意志。 |
D.李叔同先生的特性就是“认真”:认真做人,认真学道,认真学佛。即使在出家为 |
僧之后,生活做事依然非常认真,如“宣纸多了些,他就来信问我,余多的宣纸
如何处置?”
E.作者对李叔同先生非常熟悉,选材得心应手,全文思路贯通。通过几次外貌描写,
表现了人物的内在精神。但是,结尾说“我和李先生在世间的师弟尘缘已经结束”,
表明作者对李叔同的出家非常失望,无比痛心。文中说:“他当时豪气满胸,爱国热情炽盛。”请结合实例加以说明。
李叔同人物性格的突出特征是什么?文章分哪几个阶段论述的?
李叔同早年曾是热血的爱国青年,后来却出家为僧。对李先生出家的选择,请发表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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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被子(衣向东)
有些物品被我们珍藏着,成为我们生命的一部分,并不是因为它们多么稀奇贵重,而是其中融入了我们太多的情感。比如一支钢笔,一本书,一枚发卡等等。马宁珍藏的是一床棉花被子。
马宁二十年前跟妻子赵薇结婚是在他的家乡马湾镇,这是一个普通的南方小镇,南方湿润的空气和缭绕的山雾,使得门前青石板上的苔藓,一年年滋蔓着。每年入冬之后,日子就阴冷得很了。
赵薇是北京部队大院出生的女子,对南方阴冷的天气,难免有些不适应。马宁说:“你别担心那边冷,我早就写信告诉我妈,让她缝做一床新棉花被子,冷不着你。”
赵薇感觉到这件事情对马宁的重要性,她就不再说什么了,跟随他走进南方阴冷而灰暗的天气里。
马宁的母亲按照儿子来信的要求,选用了上等的新棉花,缝做了一床棉被。白棉布的被里,大红的缎子被面,密密实实的针脚,看上去非常讲究了。她怕冻着了北京来的儿媳妇,被子里絮了厚厚的棉花。赵薇拥着被子,就闻到了新棉花的气息,还有白棉布的香气。
等到儿子儿媳离去后,母亲就很细心地收起棉被,保存在厚重的木箱里。南方的屋子潮湿,遇到好天气,她总要把棉被放在阳光下晾晒,让棉花一直保持着蓬松细软 。
马宁结婚的第二年,家乡发了一场洪水,环绕马湾镇的河流水位暴涨,淹没了屋前的石阶。母亲屋内的水漫过了床铺。她用塑料布缠裹着那床加厚棉被,抱在怀里,站在客厅的方桌上,整整站了六个小时。马宁的哥哥试图帮她接过棉被,她却不肯松手。
屋前的柿子树绿了又黄,黄了又绿,一晃五六年过去了,北京的儿媳始终没有回来。这当中也有好消息传来,就是北京的儿媳给她生了一个孙子,让她在寂寞的时光中,又多了一份幻想和思念。
一个夏天的晚上,母亲突然主动把电话打到北京,问什么时候能再回老家,说她想他们了。马宁说:“这好办,你到北京来住些日子吧。”
马宁就让哥哥把母亲送到了北京,母亲住了二十几天,就再也住不下去了,吵着要回老家。眼下南方正是霉雨季节,她老是担心木箱内存放的那床棉被潮湿生霉了。马宁弄不懂母亲的心思,见母亲坚决要走,以为她想家了,就让哥哥来京把母亲领了回去。
母亲到家的当天,就把棉被从木箱内倒腾出来,果然挨近木箱底部的棉被子,有些潮湿,她急忙把被子展在阳光下晾晒。
这样又过了两个春秋。有一天母亲晾晒被子的时候,因为胸闷气喘,竟没有力气将被子搭在铁丝架上了。母亲心里就恨自己不中用,知道自己活不太久了,禁不住抱着棉被子,蹲在地上哭了。
也就是这个冬季,母亲在一个阴冷的雨天走了。在母亲生命最后的日子里,马宁的姐姐一直守候在病床前。母亲对女儿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别忘了经常把木箱里的被子拿出来晾晒。”
马宁赶回家处理了母亲的后事。马宁的姐姐就把关于棉被子的一些细节,详细告诉了马宁。姐姐说:“妈说,要是以后赵薇回来,让她放心地盖那被子,还软乎呢。”马宁把棉被带回了北京。尽管他居住的楼房一年四季都很干燥,但他还是经常在阳光充足的时候,把棉被子放在阳台上晾晒。有时候他也陪伴着棉被,坐在温暖的阳光里,想一些很久远的事情。想到愧疚处,他就把自己的脸埋在棉被里,静静地流泪。
棉被因为吃足了阳光,贴在他脸上的时候,就更加柔软而温暖了。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A.棉花被子是小说的线索,小说通过对棉花被子这一物件的描写表达了母子之间难以割舍的亲情。 |
B.母亲住在北京时依然想着家里的棉花被子,可见母亲已经将打理棉花被子当做一种精神寄托了。 |
C.马宁珍藏着棉花被子,可见棉花被子已经融入了他和母亲以及他和赵薇的爱情。 |
D.北京媳妇赵薇结婚时就领教了江南冬天的阴冷,之后再也不敢回马湾镇了。 |
E、母亲去世后,马宁经常把自己的脸埋在棉被里,静静地流泪,表现出他对母亲的愧疚。阅读全文,请说说母亲为什么执著于晒那一床棉花被子。
“想到愧疚处,他把自己的脸埋在棉被里,静静地流泪。”请联系全文,说说这“泪水”中包含着那些信息?
母亲临终时对女儿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别忘了经常把木箱里的被子拿出来晾晒。”请你结合人物的性格特点,探究母亲此时的心理,并谈谈你由此引发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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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儒家的传统中,孔孟总是形影相随,但仔细比较却也发现很多不同的地方。最明显的,《论语》中所叙述的孔子,有一种轻松高兴的感觉,不如孟子凡事紧张。所以大成至圣能以“君子坦荡荡”的风格,避免“小人常戚戚”的态度去保持他的悠闲。与这种态度截然相对的是孟子“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主张。
孔子没有直接提到人之性善或性恶。《论语》之中,“仁”字出现了66次,没有两个地方解释完全相同。但是他既说出虽为圣贤,仍要经常警惕才能防备不仁的话,可见他认为性恶来自先天。他又说“观过,斯知仁矣”,好像这纠正错误,促使自己为善的能力,虽系主动的,但仍要由内外看察而产生。孟子则曾斩钉截铁的说出:“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孔子自己承认,他一生学习,到70岁才能随心所欲不逾矩。孟子的自信,则可以由他自己所说“我善养吾浩然之气”的一句话里看出。孔子对“礼”非常尊重。颜渊是孔子的得意门徒,他死时孔子痛哭流涕,然而孔子却根据“礼”的原则反对颜渊厚葬;虽不屑阳货的为人,但为了礼尚往来,他仍想趁着阳货不在家的时候前往拜他。孟子就没有这样的耐性。他见了梁襄王,出来就说:“望之不似人君。”
这中间的不同,不能说与孔孟二人的个性无关。或许《论语》与《孟子》两部书的取材记载不同,也有影响。但是至圣和亚圣,相去约两百年,中国的局势,已起了很大的变化。孟子说“此一时也,彼一时也”,这八个字正好可以用来说明他们之间的距离。春秋时代的战事,显示了社会的不稳定性;但战事本身,却不足以造成社会的全面性动荡。孔子对当日情形,还没有完全失望。他的闲雅代表着当时的社会,相对于战国的暴乱而言,还相当的安静,所以他仍提倡“克己复礼”,显然认为过去的社会秩序仍可以恢复,表现一腔复古的热忱。孟子被称为有“革命性”,这是因为战国时代的动乱已经大大超过春秋时期竞技式的战争,这使他知道,只是恢复故态而不改弦更张是不能济事的。齐宣王问他贵戚之卿应做的本分,他说:“君有大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易位。”也就是容许废君而另立族中贤人。这已经不是孔子所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的严格规矩了。
宋朝以后,《孟子》既为各朝经筵讲解之用,也为科举取士的标准,被奉为经典,对中国思想史有宏大的影响。——节选自黄仁宇《孔孟》 孔子和孟子有很多不相同的地方,根据文意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在人生态度方面,孔子“轻松高兴”“坦荡”“悠闲”,孟子则忧患、紧张。 |
B.在人性善恶方面,孔子内心存在性恶论,孟子则明确主张性善论。 |
C.在“礼”方面,孔子非常重视“礼”,孟子对“礼”则不大重视。 |
D.宋朝以后,《孟子》地位高于《论语》,成为科举取士的标准,二者地位不同了。 |
孔子和孟子思想言行不同的最主要原因是 ()
A.孔子和孟子二人的个性不同。 |
B.《论语》与《孟子》两部书的取材记载不同。 |
C.从孔子到孟子,中国的局势起了很大的变化。 |
D.孟子所说的“此一时也,彼一时也”。 |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孔子说他一生学习,到70岁才能随心所欲不逾矩。这说明,孔子并不很自信,而孟子的自信,则可以由他自己所说“我善养吾浩然之气”的一句话里观出。 |
B.孔子认为要实现“仁”,既要靠经常警惕防备不仁,又要靠由内外看察而产生的纠正错误并促使自己行善的能力;但是孟子却认为道德纯粹是由本性产生的。 |
C.春秋时期的战争是属于竞技式的,虽然也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但这种不稳定不很严重;而战国时期的战争则是激烈的,给社会造成了全面性的动荡。 |
D.孔子的闲雅代表着当时还相当安静的社会,他提倡“克己复礼”,显然认为过去的社会秩序仍有恢复的希望,这表现了他一腔复古的热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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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站在新闻的开头
杨禹
范敬宜走了。这位《人民日报》前总编辑曾经说,来生还要做记者。
作为新闻人,老范一直站在新闻的开头。
1979年5月13日,《辽宁日报》头版头条发表记者调查《莫把开头当过头》,采写者是该报农村部记者范敬宜。那时,老范刚刚结束了十几年“右派”生涯,从务农的田间地头,回到省报的案头。那个春天,十一届三中全会刚刚开过半年,国内掀起一股从“左”边刮来的风,质疑一些符合三中全会精神的基层实践“做过头了”。
记者老范,凭新闻人的直觉写就此文。没考虑什么大背景,也没在字里行间埋什么伏笔,就是平铺直叙,“只是反映情况”,他后来说。
忆老范,不能不提老黄,老黄名叫黄彩忠,当时是《人民日报》一名编辑。老黄把老范请到了北京,一起逐字逐句再推敲《辽宁日报》的那篇头条。
几天后,《人民日报》在头版头条转发了《莫把开头当过头》,还配上了编者按。1700多字的《莫把开头当过头》,从此作为新闻名篇,载入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
范敬宜,从这《莫把开头当过头》一文起,人生如同加了助推器,由《辽宁日报》、《经济日报》至《人民日报》,总编辑一路做过来。如果没有这位黄编辑,或许就不会有后来的这位范总编辑。
1998年,在长江洪水刚刚退去的那个秋天,国内很多媒体都在做纪念改革开放20周年的报道,那段日子,屡屡提及老范这篇《莫把开头当过头》的人,不在少数。2008年,新闻界再做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的报道时,老范已经转而去清华执掌新闻传播学院了。
因《莫把开头当过头》一文而迈入人生新境界,因锐意创新而成就了自己的总编辑风格,因最后做了个教书匠,而真的回到了新闻生产线的开头。
报人老范去世的前一晚,电视人白岩松正在创新。在前一晚的亚运开幕式直播中,他创造性地“用新闻方式解说亚运”,一时间成为新闻界热议的话题。电视人小白用一种站在新闻开头、奋力创新的姿态,于无意中送新闻界老前辈一程,冥冥中,也算是令同仁赞许的一番临别之谊。
老范一辈子是报人的楷模,虽然没有从事过电视新闻工作,但也曾评说过央视新闻,言语间,以新闻基本规律为尺。
白岩松于转播之初就开宗明义跟观众一起建立“五个时间纬度”——2000年的广州,200年的海心沙岛,20年的从北京亚运到广州亚运,2年的从北京奥运到广州亚运,2小时的开幕式,其意义在于,这一刻,终于甩掉了羁绊电视新闻人已久的画面束缚,而大大方方地去搭建画面背后的新闻逻辑。
最终,屏幕上还是那些画面,而解说者也是评论者白岩松,为观众提供了比画面更丰富的东西。这些东西,恰恰是电视新闻人过去不太看重、也不太善于驾驭的。他们习惯于用画面、用现场“直给”;他们认为观众只会对精彩的视觉享受感兴趣,只能容忍屏幕外的只言片语,而不会有耐心去进入一段新闻逻辑。
这一次,白岩松和他的同事们首先让自己有了这个耐心。这是最新鲜的“电视化表达”。事实上,他不过只是借用了报人们熟悉的新闻方法,使电视新闻的屏幕在不断变大、变薄、变清晰之后,重新变得厚实起来。
报人老范,当年是这么评价电视新闻的:办报有很多好办法,如果被哪个聪明的电视人拿了去,电视新闻就更强大了。
报人老黄,最爱说的一句话是:新闻人要时刻让自己新鲜着。
报人老范,最动情的一句话是:离基层越近,离真理越近。
莫把开头当过头。无论报人还是电视人,离自己的前方,都还有一段要奔跑的距离。大家都永远站在新闻的开头。多数人没有去清华听过范老师的课。但在他溘然离去的时候,我们知道,这个想下辈子还做记者的人,很快就会回来。
(选自2010年11月16日《中国青年报》,有删改)为什么说范敬宜一直“站在新闻的开头”?请分点概述。
文中画线语句的意思是什么?对表现范敬宜的形象有何作用?
本文的主要人物是范敬宜,却用了较大的篇幅写白岩松,你认为这样写好不好?请简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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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滴眼泪换一滴水
(法)雨果①
与本文有关的情节:克洛德副主教垂涎吉普赛姑娘爱斯梅拉达的美色,唆使养子伽西莫多拦路劫持爱斯梅拉达,伽西莫多被官兵抓住,判鞭刑。
群众有等候观赏公开行刑的习惯,他们用观看邢台来消磨时间。
当伽西莫多给拖到刑台顶上的时候,当人们能够从各方面看见他被人用绳子和皮条绑在刑台的轮盘上的时候,场内爆发了一阵笑声和喊声,人们认出他就是伽西莫多。
人家叫他跪在那块圆形底座上,他照着做了。人家脱掉了他的上衣和衬衣,直到露出胸膛,他也听之任之。群众看见了伽西莫多赤裸的驼背,突起的胸脯,长着许多硬皮和汗毛的肩膀,便爆发出一阵哄笑。正当大家笑闹的时候,施笞刑的大头目比埃拉爬上了平台,到了犯人身边。
随着轮盘的转动,比埃拉抬起胳膊,皮鞭挥起,发出水蛇般的嘶嘶声,一鞭又一鞭疯狂地落到那可怜人的肩膀上。人们看见成千条血水在那驼子的黝黑的肩膀上流淌,皮鞭在空中挥动时把一些血珠也溅到了观众的身上。伽西莫多脸上的呆笨表情变成了痛苦和懊丧,他闭上独眼,把头垂到胸前,仿佛死去了似的。
轮盘停止了转动,施刑人停止了鞭打,笞刑算是执行完了。可是对于伽西莫多,这还未完事,他还要在刑台上示众一个钟头。当“公诉”执行完毕,就轮到千万种私人的报复了。
“邪教的怪物!”一个说。
“骑扫帚把的家伙!”另一个嚷道。
“做个凄惨的怪笑吧。”第三个说。
成千种侮辱性的语句像雨点般落在他身上,场上处处都有人诅咒他,嘲笑他,向他叫骂,向他投石子。伽西莫多虽然耳聋,但他看得很清楚,群众的狂怒表现在脸上的并不比表现在话语里的少,向他投来的石子也能说明群众是在哄笑。他愤怒、憎恨、失望,脸上布满了厚厚的阴云。
这时,他远远望见一个神甫骑着骡子经过,这可怜人的脸色就温和起来,一直控制着他的那种愤怒变成了奇特的充满了难以形容的甜蜜宽厚而温和的微笑。那神甫愈走近他,⑴他的笑容就愈加明显,愈加清晰,愈加光辉灿烂,简直像是不幸的人所崇敬的救主降临了似的。可是当那头骡子靠近了刑台,使骑在它背上的神甫看清了犯人是谁的时候,那神甫却低下眼睛,用两只踢马刺踢着骡子急忙转身走开了,好像在逃避一声耻辱的呼唤似的,他很不愿意在那种场合被一个不幸的人认出来并且向他致敬呢。
那个神甫正是副主教克洛德。⑵伽西莫多的脸色黯淡起来了。微笑还在一片阴云间停留了一会,但那是痛苦的、无力的、带着深深悲哀的微笑。
时间一点点过去,他在那儿至少待了一个半钟头,被人不停地折磨,虐待,嘲笑,投石子。突然,伽西莫多带着加倍的失望在锁链里挣扎,他打破缄默,用嘶哑愤怒的如动物般的声音吼叫:“给水喝!”这声悲惨的呼唤,并没有引起同情,反而使刑台四周的市民笑得更加厉害。
几分钟后,伽西莫多用失望的眼睛扫视了人们一遍,又用更加令人心碎的声音喊道:“给水喝!”仍然只引起一阵哄笑。
“给水喝!”伽西莫多喘息着喊了第三遍。
这时他看见人群里闪开一条路,走出了一位装束奇特的姑娘,身边带着一只金色犄角的雪白的小山羊,手里拿着一面小鼓。
伽西莫多的独眼闪了一下,原来就是他昨晚曾经想抢走的那个波希米亚姑娘呀。他模糊地意识到正是因为那件事他此刻才在这里受惩罚的呢。他十分相信她也是来向他报复的,也是像别人一样来打他的。看见她真的迅速走上了石级,愤怒和轻视使他透不过气。
只见爱斯梅拉达一言不发地走近那犯人,从胸前取出一只葫芦,温柔地举到那可怜人干裂的嘴边。这时,人们看见他那一直干燥如焚的独眼里,滚出了一大颗眼泪,沿着那长时间被失望弄皱了的难看的脸颊慢慢流下来。这也许是那不幸的人生平第一次流出的眼泪。
那漂亮、鲜艳、纯洁、迷人而又那么娇弱的姑娘,竟会那样好心肠地跑去救助一个如此可怜丑恶的家伙,那情景无论如何是很动人的,而这件事又发生在一个刑台上,那就更为动人了。
观众也都被感动了,大家拍着手喊道:“好极了,好极了!”
(节选《巴黎圣母院》,陈敬容译,有删改)
注①雨果(1802-1885),法国十九世纪伟大的浪漫主义文学家,法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家之一。小说多处描写围观者对伽西莫多的哄笑、侮辱,这样写有哪些作用?
文中划线部分分别表现了伽西莫多怎样的心理?
本文标题“一滴眼泪换一滴水”,也有译为“一滴水唤一滴泪”的,你认为哪个好?请简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