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1952年、1956年我国国民经济中公、私成分比较表
所有制性质 |
经济成分 |
1952年 |
1956年 |
公有制经济 |
国营经济 |
19.1% |
32.2% |
合作社经济 |
1.5% |
53.4% |
|
公私合营经济 |
0.7% |
7.3% |
|
私有经济 |
资本主义经济 |
6.9% |
0% |
个体经济 |
71.8% |
7.1% |
材料二 凤阳地多不打粮,磙子一住就逃荒,只见凤阳女出嫁,不见新娘进凤阳。
——20世纪60、70年代流传于民间的凤阳花鼓词
材料三 说凤阳,道凤阳,改革鼓点先敲响,三年跨了三大步,如今飞出金凤凰。
——20世纪80年代流传于民间的凤阳花鼓词
材料四 某历史研究性学习小组将“中国现代化之路”划分为三种模式,并制作了下表。
“中国现代化之路”大事年表
阶段 |
时间 |
事件 |
现代化模式 |
第一阶段 |
19世纪60—90年代 |
洋务运动 |
西方资本主义 现代化模式 |
1895—1898年 |
维新运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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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1912年 |
辛亥革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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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5—1919年 |
新文化运动(前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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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 |
194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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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1957年 |
第一个五年计划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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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 |
1978年至今 |
改革开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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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材料一指出1952年到1956年我国社会经济结构有何变化?分析其变化的主要原因。
(2)为什么会出现材料二所描述的历史现象?从材料二到材料三历史现象发生根本变化的关键因素是什么?这种转变说明了什么?
(3)结合材料四概括指出表格中二、三阶段所对应的现代化模式。
阅读材料,结合所学,回答问题:
材料一到了明代,土司制度日臻完备。明代将土官一律纳入国家统一的官制,而且将土、流截然分开,自成体系,界限十分清楚。有明一代,宣慰、宣抚、安抚、招讨、长官及蛮夷长官等司,纯属土职,是土司的专有名称。土司有文职和武职之分,文职属吏部验封司,武职属兵部武选司。隶验封司者布政司领之,隶武选司者都指挥使领之。土司官品共十四级,自从三品至从九品,皆按其名号为分等级。宣慰司宣慰使从三品,宣抚司宣抚使从四品……从官品上看,土府、州、县等官与同级流官品级无异。宣慰使略低于布政使(从二品)而与布政司左、右参政(从三品)相当。土司承袭之权握于中央,没有朝命不得承袭。明代特别重视对土司子弟的教化,并把入学 读书习礼作为土司替袭的必由之路,借以“变夷俗之陋,杜争夺之源”。明代以前,朝廷在经济上对土官的要求不严,或有贡无赋,或虽有贡赋而无定额。明代进了一步,每置一土司,皆定其赋税。土司平时必须“附辑诸蛮,谨守疆土”,防止境内发生骚乱、暴动及盗贼之事,维持地方治安,此即所谓“保境安民”。战时,土司必须听从征调,由朝廷任命的将帅统一调度指挥,配合有关军事行动。
——史继忠:《略论土司制度的演变》
材料二民族的区域自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之内的、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的、遵循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总道路前进的、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的区域自治。一切聚居的少数民族,都有权利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建立自治区和自治机关,按照本民族大多数人民及与人民有联系的领袖人物的志愿,管理本民族的内部事务。这就是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
──乌兰夫《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的报告》
(1)根据材料一,概括明代土司制度的特点。
(2)对比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新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中国古代土司制度相比有哪些优势。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夏商周三代的国家事务中已有监察的因素。春秋战国时的监察使由御史兼有。秦创建御史大夫府为中央监察机构,在地方设置监郡御史。汉承秦制,在中央设御史府,在地方设立十三部剌史,监察地方长吏,并制定了第一个专门性的地方监察法规。魏晋时期,中央御史台脱离少府,直接受命于皇帝,废司隶校尉,监察机构初步统一,监察权扩大。唐在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分工明确,互相配合;地方则分十道监察区,形成比较严密的监察网。宋在地方设监司和通判,直隶皇帝。元设御史台,在地方设行御史台,从而使中央与地方在监察机构上浑然一体。元朝还制定了一整套的监察法规。明改御史台为都察院,设六科给事中,成为六部的独立监察机构,科道并立。地方设十三道巡按御史和各省提刑按察司,同时设督抚,形成地方三重监察网络。至清朝,将六科给事中归属都察院,科道合一,地方监察沿用明制。至此,我国古代监察系统达到了高度的统一和严密。清朝还以皇帝的名义制定了我国古代最完整的一部监察法典《钦定合规》。
材料二 20世纪初年,清朝宣布“预备立宪”,对传统的监察制度改革。
一、都察院的改革。新政对地方监督制度做了重大修正,朝廷责成各御史于掌各道“访求利病”,专司纠察。“令各省于州县以上之补署,内外各局所之增减以及兵制、财政、学务、农业、路矿、警察诸大纲,按年列表,咨送都察院,以凭考察等”。
二、地方各省设咨议局。咨议局仿西方国家议会制度,相当于各省准议会机关,有建议权、咨询权和监督权。咨议局不仅监督各类公共事务,也监督各级官员活动,并多次迫使政府撤办一些违法官员,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民意和民主。是中国有史以来民间力量首次对无限官权的压制。
三、对司法审判制度的改革。依照“三权分立”原则,实行司法独立,明确提出司法权与行政权分离,并彼此制约。为保证司法公正,实行司法内部和外部的专门监督,相互约束。
——据《清季新政时期外官监察制度的变革》(南华大学•肖宗志)整理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我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指出晚清监察制度的主要变化及启示。
【中外历史人物评说】
材料戴高乐从1958年开始连续当了11年法国总统,他领导制定了《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重新确立法国的政治体制,任内他把主要精力放在对外事务上。戴高乐支持发展核武器、制定泛欧洲外交政策、努力减少美国和英国的影响、促使法国退出北约、反对英国加入欧洲共同体、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系列思想政策被称为“戴高乐主义”。
1970年11月9日戴高乐因心脏病猝然逝世。蓬皮杜总统于次日向法国人民发表广播讲话:“戴高乐将军逝世了,法国失去了亲人。1940年,戴高乐将军拯救了我们的荣誉。1944年,他领导我们走向解放和胜利。1958年,他把我们从内战的威胁中救了出来,他使今天的法国有了自己的制度、独立和国际地位……让我们向法国保证,我们决不辜负我们所得到的教诲,愿戴高乐将军永远活在全国人民的心中。”
问题:
(1)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说明“戴高乐主义”政策出台的历史背景。
(2)综合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戴高乐对法国和法兰西民族做出的卓越贡献。
【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
材料《旧金山和约》规定,“将日本人民在制造上、打捞上及其他工作上的服务,供各该盟国利用,作为协助各该国修复其所损害的费用。”吉田茂内阁外相说:“赔偿,应该作为政治问题来解决。”1954年,日缅签订协议,日本在10年内向缅甸提供价值相当于2亿美元的实物和劳役赔偿,每年提供500万美元的经济协作,同时规定在日缅共同经营的实业里,日本要持股40%,日缅实现了经济政治关系正常化。1956年5月,日菲赔偿协议签订,日本拟以提供商品和劳务的形式在20年内向菲律宾支付2.5亿美元的民间借款,是年7月23日,日菲赔偿协议生效时,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在苏哈托执政时期,日本对印尼援助总额为32250万美元,其中包括贷款和赠款250万美元,印尼对华关系逆转,掀起迫害华侨和反共高潮。日本的机械、化肥、化学品等工艺品涌入印尼,日本资本侵入印尼的农业、石油、渔业和制造业各个部门。日本所需的燃料和矿物性原料许多来自东南亚国家,如锡及锡合金占同类资源进口的96%,天然橡胶为98%。日本首相岸信介说:“日本是亚洲的日本……作为其代表去和美国握手,就会给日本增添光彩,也会给整个亚洲增添光彩。”
——摘自《日本外交史》
(1)根据材料,归纳二战后日本对东南亚国家经济赔偿的特点。
(2)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分析日本对东南亚国家经济赔偿的影响。
【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自然状态’是一种平等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一切权利和管辖权都是相互的。没有一个人享有多于别人的权利……不存在从属或受制关系。”“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
“政府的形式以最高权力,即立法权的隶属关系而定,既不可能设想由下级权力来命令上级,也不能设想除了最高权力以外谁能制定法律。所以,制定法律的权力归谁,这一点就决定国家是什么形式。”
——约翰•洛克《政府论》
材料二人们应自由订立社会契约,组成国家。社会中应有“共同意志”,人人遵守。社会契约就是共同意志的体现,代表所有人的权利与自由。……政府官员只是人民委派的工作人员,不享有特权。随着政府职位诱惑力的加大,人民应采取更有力的监督手段。
——(法)卢梭著《社会契约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洛克的主要思想。根据材料二指出,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是如何发展了洛克的思想的?
(2)结合所学知识,阐述你对实现民主政治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