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文,完成14—17题。
苦 瓜           肖复兴
原来我家有个小院,院里可以种些花草和蔬菜。这些活儿,都是母亲特别喜欢做的。把那些花草蔬菜侍弄得姹紫嫣红,像是给自己的儿女收拾得眉清目秀、招人眼目,母亲的心里很舒坦。
那时,母亲每年都特别喜欢种苦瓜。其实,这么说并不准确,是我特别喜欢苦瓜。刚开始,是我从别人家里要回苦瓜籽,给母亲种,并对她说:“这玩艺儿特别好玩,皮是绿的,里面的瓤和籽是红的!”我之所以喜欢苦瓜,最初的原因就是它里面的瓤和籽格外吸引我。苦瓜结在架上,母亲一直不摘,就让它们那么老着,一直挂到秋风起时。越老,它们里面的瓤和籽越红,红得像玛瑙、像热血、像燃烧了一天的落日。当我掰开苦瓜,兴奋地注视着这两片像船一样盛满了鲜红欲滴的瓤和籽瓜时,母亲总要眯缝起昏花的老眼看着,露出和我一样喜出望外的神情,仿佛那是她老人家的杰作,是她才能给予我的欧·亨利式的意外结尾,让我看到苦瓜最终这一落日般的血红和辉煌。
以后,我发现苦瓜做菜其实很好吃。无论做汤,还是炒肉,都有一种清苦味。那苦味,格外别致,既不会传染上肉或别的菜,又有一种苦中蕴含的清香和苦味淡去的清新。
像喜欢院里母亲种的苦瓜一样,我喜欢上了苦瓜这一道菜。每年夏天,母亲都会经常从小院里摘下沾着露水珠的鲜嫩的苦瓜,给我炒一盘苦瓜青椒肉丝。它成了我家夏日饭桌上一道经久不衰的家常菜。
自从这之后,再见不到苦瓜瓤和籽鲜红欲滴的时候了,是因为再等不到那时候了。
这样的菜,一直吃到我离开了小院,搬进了楼房。住进楼房,依然爱吃这样的菜,只是再吃不到母亲亲手种、亲手摘的苦瓜了,只能吃母亲亲手炒的苦瓜了。
一直吃到母亲六年前去世。
如今,依然爱吃这样的菜,只是母亲再也不能为我亲手到厨房去将青嫩的苦瓜切成丝,再掂起炒锅亲手将它炒熟,端上自家的餐桌了。
因为常吃苦瓜,便常想起母亲。其实,母亲并不爱吃苦瓜。除了头几次,在我一再的怂恿下,勉强动了几筷子,皱起眉头,便不再问津。母亲实在忍受不了那股子异样的苦味。她说过,苦瓜还是留着看红瓤红籽好。可是,她依然每年夏天当苦瓜爬满架时,为我清炒一盘我特别喜欢吃的苦瓜肉丝。
最近,看了一则介绍苦瓜的短文,上面有这样一段文字:“苦瓜味苦,但它从不把苦味传给其他食物。用苦瓜炒肉、焖肉、炖肉,其肉丝毫不沾苦味,故而人们美其名曰‘君子菜’。”
不知怎么搞的,看完这段话,让我想起母亲。
.文章开头写母亲种花草和蔬菜,似乎与写“苦瓜”无关,可否删掉?为什么?
.品味下面句子中划线的词语,简要分析其表达效果。
①母亲总要眯缝起昏花的老眼看着,露出和我一样喜出望外的神情。
②它成了我家夏日饭桌上一道经久不衰的家常菜。
.简要赏析文章结尾的妙处。
.文章以 “苦瓜”为题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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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文段,完成文后问题(10分)
养成好习惯
①人的天性大致是差不多的,但是在习惯方面却各有不同,习惯是慢慢养成的,在幼小的时候最容易养成,一旦养成之后,要想改变过来却还不很容易。
②例如说:清晨早起是一个好习惯,这也要从小时候养成,很多人从小就贪睡懒觉,一遇假日便要睡到日上三竿还高卧不起,平时也是不肯早起,往往蓬首垢面的就往学校跑,结果还是迟到,这样的人长大了之后也常是不知振作,多半不能有什么成就。祖逖闻鸡起舞,那才是志士奋励的榜样。
③我们中国人最重礼,因为礼是行为的轨范。礼要从家庭里做起。姑举一例:为子弟者“出必告,反必面”,这一点点对长辈的起码的礼,我们是否已经每日做到了呢?我看见有些个孩子们早晨起来对父母视若无睹,晚上回到家来如入无人之境,遇到长辈常常横眉冷目,不屑搭讪。这样的跋扈乖戾之气如果不早早的纠正过来,将来长大到社会服务,必将处处引起摩擦不受欢迎。我们不仅对长辈要恭敬有礼,对任何人都应维持相当的礼貌。
④大声讲话,扰及他人的宁静,是一种不好的习惯。我们试自检讨一番,在别人读书工作的时候是否有过喧哗的行为?我们要随时随地为别人着想,维持公共的秩序,顾虑他人的利益,不可放纵自己,在公共场所人多的地方,要知道依次排队,不可争先恐后的去乱挤。
⑤时间即是生命。我们的生命是一分一秒的在消耗着,我们平常不大觉得,细想起来实在值得警惕。我们每天有许多的零碎时间于不知不觉中浪费掉了。我们若能养成一种利用闲暇的习惯,一遇空闲,无论其为多么短暂,都利用之做一点有益身心之事,则积少成多终必有成。常听人讲过“消遣”二字,最是要不得,好像是时间太多无法打发的样子,其实人生短促极了,哪里会有多余的时间待人“消遣”?陆放翁有句云:“待饭未来还读书。”我知道有人就经常利用这“待饭未来”的时间读了不少的大书。古人所谓“三上之功”,枕上、马上、厕上,虽不足为训,其用意是在劝人不要浪费光阴。
⑥吃苦耐劳是我们这个民族的标帜。古圣先贤总是教训我们要能过得俭朴的生活,所谓“一箪食,一瓢饮”,就是形容生活状态之极端的刻苦,所谓“嚼得菜根”,就是表示一个有志的人之能耐得清寒。恶衣恶食,不足为耻,丰衣足食,不足为荣,这在个人之修养上是应有的认识,罗马帝国盛时的一位皇帝,MarcusAurelius,他从小就摒绝一切享受,从来不参观那当时风靡全国的赛车比武之类的娱乐,终其身成为一位严肃的苦修派的哲学家,而且也建立了不朽的事功。这是很值得钦佩的,我们中国是一个穷的国家,所以我们更应该体念艰难,弃绝一切奢侈,尤其是从外国来的奢侈。宜从小就养成俭朴的习惯,更要知道物力维艰,竹头木屑,皆宜爱惜。
⑦以上数端不过是偶然拈来,好的习惯千头万绪,“勿以善小而不为”。习惯养成之后,便毫无勉强,临事心平气和,顺理成章。充满良好习惯的生活,才是合于“自然”的生活。
请用一句话来概括贯穿全文的观点

题目是《养成好习惯》,综观全文作者主要列举的好习惯不包含的一项是()
A:早晨早起 B:讲文明懂礼貌 C:勿以善小而不为
D:顾虑他人 E:珍惜时间 F:吃苦耐劳
为了增强文章的说服力,作者在文中列举古人的很多好的行为习惯,请你找出来


这篇文章除了列举大量的事实举例来论证自己的观点外,还运用了什么重要的论证方法?
请举出一例,并说明其作用


第③段在论述如何养成“重礼”的习惯时,作者的看法是
,其原因是

阅读下列文段,完成文后问题
寒冷的味道
黄明山
寒冷离我们越来越远了。
台历上的冬天正一步步深入,而我的身体却迟钝了对季节的反应。曾经是多么可怕的寒冷,眼下似乎变得可爱了起来,就像一个被误会了的擦肩而过的老朋友。
回忆中的寒冷却有着异乎寻常的味道。
江汉平原的冬天,水面结了厚厚的冰,我在冰上行走。冷!我的一双手冻成了两个肉包子,脚后跟早冻烂了,分别有一个洞,洞里有凝固的血,用棉絮裹着。我总是想奔跑,疼痛便在后面拼命地拽我。糟了,好像是哪根筋断了……我几乎要跌倒下去。
寒冷培育的疼痛真是刻骨铭心啊。
那时候难得看上一场电影,而且通常要到五里以外的地方去看露天电影。那天晚上雪刚刚停下,听说要放电影,我来不及吃饭就跑了去。上身穿的是棉袄,下身穿的是绒裤,脚上穿的是胶鞋。跑了一路,身上发热。开始,人不觉得冷,渐渐,寒气逼人。风一丝不苟地钻进我的脖子,直到我的胸膛。看到中间,便招架不住了,肚子饿得咕咕叫,浑身冻得打哆嗦。那真正是饥寒交迫啊!我咬着牙,坚持把电影看完,脚已没有了知觉,就稀里糊涂地往前走。一路上,我是弹跳着回去的。我一下子发现了自己的脆弱,又一步步变得坚强起来──这点寒冷算什么?
寒冷,每每使我们的精神处于一种振奋的状态,使我们更能承受人生的风霜雨雪。
现在却不同了,风也刮得没有了规律,雪也下得没有了条理。瞧,都立冬了,雪还不知在哪里开小差。冬天,失却了原来的寒冷。
可孩子们却一个劲地喊冷。冷从何来?上上下下穿得规规矩矩,裹得严严实实,帽子、围巾、耳套、手套,应有尽有。晚上睡觉,要么铺好电热毯,要么灌上热水袋,条件好的,空调一开,暖气就来。本来寒冷就那么一丁点,还把它拒之门外,这就是我们目前的生活。孩子们并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寒冷,又在无微不至的关怀下丧失了体验寒冷的机会。不知冷,何识暖?如此下去,孩子们生命的潜质何以得到发挥,又何以像草木那样蓬勃成人间壮丽的景色?
不仅仅是孩子们。
我们已经有了太多的安逸,衣、食、住、行,还有我们的思想。不让汗水流出来,不让寒冷苦心志,把自己装在五彩缤纷的温室里,然后长成一朵朵精美的花,我不知道这样会有什么好结果。
我真担心,随着科学的不断进步,我们将在不知冷暖的状态下变得弱不禁风。
寒冷,是我们生命所需要的盐啊!(选自《散文选刊》,文章有改动)
第三段中“异乎寻常的味道”体现在哪两个方面?


作者认为,现在的孩子们“丧失了体验寒冷的机会”,会造成什么后果?


请任选一句,品味划线词语在文中的表达作用。
(1)风一丝不苟地钻进我的脖子,直到我的胸膛。


(2)瞧,都立春了,雪还不知在哪里开小差


结合全文,谈谈你对“寒冷,是我们生命所需要的盐啊”这句话的理解。

阅读下列文段,完成文后问题
揭开冬虫夏草之谜
汪宗俊
①您见过冬虫夏草么?这是一味奇妙的中药。它的形态异常奇特,既像动物又像植物。说它是植物吧!它的根部分明是条虫,有着红色的头和嘴,还有八对整齐的脚;说它是动物吧!在虫的头部却长出了一株小草,每逢大地回春、万物复苏之时,此草迅速生长钻出地面。尽管它没有繁茂的枝叶,也不能开出鲜艳的花朵,而只是一根紫红死的小棒,却能亭亭玉立在崇山峻岭的植物群落之中,迎风招展,楚楚动人,这样为它传奇式的身世更增添了一层神秘的色彩。
②医药学家为了揭开冬虫夏草之谜,不辞辛劳,翻山越岭,长途跋涉,进行实地考察与潜心研究,终于发现,它竟是一桩“真菌杀虫、冒名顶替的谋杀案”,通过缜密取证侦破,做出了公判。
③原来,在青藏高原与云贵高原的四五千米的高山雪线和峡谷地带,昼夜温差大、冰冻时间长,生活着一种抵御严寒极强的昆虫,名叫虫蝙蝠蛾。它的身上长满花斑,乍看酷似美丽的蝴蝶,每逢春暖花开季节,它们翩翩起舞,寻找配偶,雌蛾产卵土中后悄然死去。虫卵经过一个月左右,蜕皮变成幼虫,为了取食和活动的需要营造了深约20厘米的隧道,以后长得又白又胖的在冰土层中越冬。此时一种真菌的子囊孢子成熟后,随风飞扬,纷纷撒落在地上,随雨水渗至土中。一旦遇到蛰居在地下过冬的蝙蝠蛾幼虫,便施展出孙悟空钻进铁扇公主肚内的战术,进入虫体,吸取营养、萌发菌丝,过着悠然自得的寄生生活。而幼虫则被折磨得烦躁不安,死去活来,拼命用头部向上顶,企图挣扎解脱出来,但离地面3-4厘米处就一命呜呼了。然而,寄生菌继续繁衍生息,翌年春末夏初,从表面看一条幼虫像老蚕,实际上它们早已被蚕食殆尽,只剩下一具具可怜的躯壳。至于隐藏在里面的杀手真菌趁气温升高之际,便得意忘形地从幼虫的头部伸将出来,破土而出,真像孙悟空的金箍棒从铁扇公主的头顶上穿出似的。但这根微型金箍棒仅有4-11厘米长,上部稍膨大,呈椭圆形,显紫红色,且长出一些小球体,里面多长着更多的小孙悟空,即真菌的子囊孢子,待它们成熟后,又继续祖辈的衣钵,代代相传,繁衍子孙,这样便不断地产生冬虫夏草。
④足见冬虫夏草是大自然绝妙的杰作,它既是昆虫与真菌的结合体,又是动物与植物的联合体。
阅读第①段,用准确简明的语言说明冬虫夏草的外形。


“至于隐藏在里面的杀手真菌趁气温升高之际,便得意忘形地从幼虫的头部伸将出来,破土而出,真像孙悟空的金箍棒从铁扇公主的头顶上穿出似的。”一句运用了的说明方法,这样的好处是什么?


第③段中“蛰居”一词如果调换为“躲藏”好不好?请说明理由。


文中有一句话归纳了说明中心,请找出来,并写在下面的横线上。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父母的心
当轮船驶出濑户内海,航行于广阔的海面的时候,在甲板上的人群中,有一位风度极佳、引人注目、年纪四十岁左右的贵妇人。女佣和打杂儿的片刻不离左右。与此成对照的是,有一位四十岁上下的男人,他衣衫褴褛,那副寒酸相在人群中也十分显眼。他带着三个孩子,最大男孩有七八岁。孩子们长相都很聪明可爱,但是身上的衣服却相当破旧。
那位高贵的夫人很早就注意到了这位贫穷的父亲和他的孩子们。她唤过一名女佣,低声吩咐了一番后,女佣便来到那位父亲的跟前说:“孩子这么多,真有福气啊!”
“谢谢。他们下边还有一个吃奶的孩子呢。像我们这样的穷人,因为有孩子日子就更苦。说起来怪难为情的,我们已经没有能力扶养这四个孩子了。话虽这么说,但是决不会把他们扔了。为了孩子们,我一家六口正要去北海道找活儿干呢。”
“方才你说的如果确实是实际情况,我就想跟你说说相求的事了。我的东家是函馆的财主,在一家大公司当总经理,日子过得很富足。但是只有一件事不如人意:年过四十还没有孩子。我家太太方才叫我来跟你说说,能不能送一个孩子给她。到了她家的孩子,不仅能够过好日子,而且可以继承财主的家业。另外,我家太太还要赠送你们一百元,作为酬谢。”
“这可得谢谢啦……”那位父亲嘴上虽然这么说,但脸上的表情却十分犹豫。最后,他告诉女佣,这事得和孩子的妈妈商量之后才能决定。
那天傍晚,当轮船航行在相模滩的海面上的时候,那男人和他的妻子一起,带着他们的长子来到那位妇人的舱房。他们说:“那就请您把这个小家伙收下吧!”
结果自然是按口头约定,对方付了一百元钱。该是父母和儿子分手的时候了,这对父母眼含热泪,难割难舍地走出了舱房。
但是到了第二天早晨,船在绕着房总半岛转的时候,不知什么缘故,那位父亲牵着五岁的二儿子的手,无精打采地走进那位财主夫人的舱房。他说:“昨晚上仔细地想了又想,大儿子嘛,不论怎么穷吧,也是我们家的接班人哪。况且,把老大给别人按次序也不对,如果可能,我们想用老二换下老大。”
“当然行!”财主夫人高高兴兴地同意了。
可是,当天傍晚,孩子母亲又带着三岁的女儿来了,她很不好意思地说:“简直没法跟您说,今天早晨给你送来的二儿子,从眉眼长相到说话的嗓门,都和我那去世的婆婆一模一样。我就实话跟您说吧,我这心里呀,就像把婆婆扔了一样不好受,再说也对不起我们当家的。况且,他已经五岁了,我觉得他一定会永远地记着我们,想到这儿觉得他可怜得不得了。能不能答应我们这个女孩子把他换下来?”
财主夫人一听是女孩,有些不高兴,但是看见那位妈妈失魂落魄的样子,除了答应也没别的办法了。
事情到这儿还没完,第二天上午,船快要到北海道了,这回是两口子一齐来到财主夫人的舱房。他们一见财主夫人什么也说不出来,竟然痛哭失声。
“怎么啦?”财主夫人赶忙问道。
“实在是太难为情了。”两口子只说了这么一句就又哭了。问了几次,那男的才哭着说:“本来是不应该这么随便说话的。昨晚上我们两口子本来是商量好,说得一妥百妥,决不留恋孩子啦,可是,正因为她太小,所以总担心她是不是会这样那样啦,结果是我们两口子一夜没睡。把那么个无知的孩子给人家,连我自己都觉得这当爹的太冷酷无情。您给的钱我们如数奉还,请把女儿还给我们吧。与其舍掉一个孩子,还不如爹妈儿女一起六口饿死在一起好。”
财主夫人听了这番话,不由得也跟着悲伤起来,她含着眼泪说:“是我不对,老实说,我虽然没有孩子,但你们当爹妈的心我完全理解,而且也羡慕你们。孩子还给你们,钱呢,就算做你们教给我懂得父母之心的酬谢吧。”
那一家六口终于又团聚了。
本文叙写了一个怎样的故事,请简要概括。
答:

本文第一段在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
答:

谈谈你对文中贵妇人的认识。
答:

本文在情节安排上跌宕起伏,这样写有何作用?
答:

阅读本文后,你有什么人生感悟?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光明中的温柔杀手
每每谈到环境污染,人们首先想到水污染、大气污染、噪音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等,却很少察觉身边潜在的威胁——光污染。在大城市中,耀眼的路灯、建筑照明、灯箱广告等造成的污染已成为直接影响人类身体健康和自然生态的又一环境杀手。
国际上一般将光污染分成三类,即白亮污染、人工白昼和彩光污染。不少高档商店和建筑物用大块镜面式铝合金装饰的外墙、玻璃幕墙等形成的光污染属于白亮污染;夜间一些大酒店、大商场和娱乐场所的广告牌、霓虹灯,大城市中设计不合理的夜景照明等,强光直刺天空,使夜间如同白日,这属于人工白昼;现代舞厅、歌厅安装的黑色灯、旋转灯、荧光灯以及闪烁的彩色光源则构成了彩光污染。
在人工白昼营造的“不夜城”里,人们难以入睡,人体正常的生物钟被扰乱。临街玻璃幕墙的反射光影响正常的交通行驶,成为事故隐患。同时反射光的聚焦还容易引起火灾。而彩光污染危害更严重,它不仅对眼睛不利,而且干扰大脑中枢神经,使人出现头昏心烦、恶心呕吐、失眠、注意力不集中、身体乏力、情绪烦躁等症状。据测定,长期受歌舞厅中的黑色灯产生的紫外线照射,会诱发流鼻血、白内障,甚至导致白血病和其他癌变。
在光污染中首当其冲受害的是直接接触光源的眼睛。据统计,我国高中生近视率达60%以上,居世界第二位。有关卫生专家认为,其中主要原因并非单纯用眼习惯所致,而是视觉环境受到光污染。
据科学测定,一般白粉墙的光反射率为69%-80%,镜面玻璃的反射率为82%-88%,特别光滑的粉墙和洁白的书籍纸张的反射系数高达90%,比草地、森林或毛面装饰物高10倍左右。这个数值大大超过了人体所能承受的光辐射适应范围。如果长期在这种反光条件下工作或生活,视网膜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其感光细胞功能受到抑制,造成视力急剧下降,白内障发病率有时可达45%。
数百年来,地球上的一切生物都是在自然光的作用下成长繁殖的。现在的照明对自然界是一种非常严重的干预。科学家发现,一只小型广告灯箱一年可以杀死35万只昆虫。长此下去,很可能会严重危及昆虫世界的多样性。因为昆虫是大自然生物链上的一个重要环节,比如说鸟类和蝙蝠,就是以昆虫为主食的。许多植物是靠昆虫传授花粉的。如果没有了昆虫,必将导致严重的生态灾难。
人工灯光的光点有时可以传到数千公里之外,不少动物虽然远离光源,却也受到光的作用。它们受到人工照明的刺激后,夜间也精神十足,消耗了用于自卫、觅食和繁殖的精力。习惯在黑暗中交配的蟾蜍的某些品种已濒临灭绝。
鸟类在迁徙期最容易受人工光源的干扰。它们原本是以星星定向的,城市的照明光却常常使它们迷失方向。一群仙鹤就因德国马尔堡的灯光广告过亮,结果在城市上空整整飞了一夜,最后精疲力竭地掉到了地面。有时候鸟类还误把高楼的灯光当做星星,最后撞死在大楼上。据美国鸟类学家统计,每年都有400万只鸟因撞上高楼上的广告灯而死去。
本文第二段说明的内容是什么?
答:

本文是从哪两个方面说明了光污染造成的危害?
答:

为什么说“光污染”是“光明中的温柔杀手”?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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