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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来客
[美]罗·阿瑟
奥萨贝尔一点也不像小说所描绘的侦探,跟他穿过这家阴暗的发着霉味的法国式旅馆走廊的福勒感到很失望。奥萨贝尔住的房间很小,在六楼,很难想象这是一个传奇式人物应有的住处。
奥萨贝尔是个大胖子,很胖。“你失望了吧?作家先生。”奥萨贝尔转过头来说。他呼哧呼哧喘着气,悄悄笑着,打开他的房门,站在一边,让他扫兴的客人先进去。
“可是,我的朋友,鼓起劲来!”奥萨贝尔继续说道,“很快你就会看见一份文件,这是一份非常重要的东西,为了得到它,好几个男人和女人丧失了生命……这很有戏剧性,是吗?”他边说边从身后把门关上,然后打开电灯。福勒突然毛骨悚然:屋子中央站着个男人,他手里握着一支手枪。
奥萨贝尔惊愕地眨了几下眼睛。
“马柯斯,”他上气不接下气,“你吓了我一跳。我还以为你在柏林呢。在我房间里干什么?”
马柯斯是个瘦弱的男人,个头不高,那张脸容易让人想起狐狸脸上的表情。除了眼前这支手枪,他看起来并不十分危险。
“今晚不是有人要送一份关于某种新式导弹的报告给你么?”马柯斯低声说道,“我想它在我手里要比在你手里更好一些。”
奥萨贝尔走到一张沙发旁,一屁服坐下。“我决不能饶过这个旅馆的管理人。”他咬牙切齿地说,“这可是第二次了:有人从窗外那个该诅咒的阳台翻进我的屋里来!”
福勒的眼睛转向这房间惟一的窗户。夜幕降临,窗外漆黑。
“阳台?”马柯斯惊奇地问,“不,我用的是钥匙。早知道有阳台,我可以省去很多麻烦了。”
“这不是我的阳台,”奥萨贝尔生气地解释着,“是隔壁房间的。可它延伸到我窗下,这两间屋过去是一个单元。任何人都可以从隔壁的空房间到阳台上去。上次有个家伙也是这么进来的。”
马柯斯看了一眼福勒,命令道:“请坐好!咱们得等上半个小时。”
“不,确凿地说,是三十一分钟。”奥萨贝尔闷闷不乐地说道,“会面定在十二点半。现在我想知道你是怎样得知这份文件的,马柯斯。”
这个瘦小的间谍不怀好意地笑起来:“我们倒想知道你们的人是怎么把它搞到手的。得啦,今儿夜里我要它重新回到我的手里,那是什么?谁在门口?”
听到敲门声,福勒跳了起来。奥萨贝尔不动声色地微笑着。“那是警察,”他说,“我觉得这样重要的文件,应该受到一点额外的保护。我通知过他们来这儿检查一下,以确保万无一失。”
敲门声一阵紧似一阵。
“现在你作何打算?奥萨贝尔先生!”
“假如我不去开门,他们会有其他办法进来的。对于开枪射击这个办法,他们是决不会犹豫的。”
马柯斯飞快地朝窗户退去。他用身后的一只手把窗户打开,一条腿跨进窗外的黑夜。
“把他们打发走!”他警告说,“我在阳台上待着。支走他们,不然我就开枪!”
敲门声更响了。有人在喊:“奥萨贝尔先生,奥萨贝尔先生!”
马柯斯将全身重量压在一条腿上,曲扭着身体,手枪仍然对准胖子和他的客人。另一支手抓住窗框。然后,他抬起另一条腿,跨过窗台。
门把转动,马柯斯飞快地用左手推了一下窗子,朝阳台跳下去,接着一声惨叫,他落下去了。
门开了。侍者亨利手托盘子站在那里,盘子里有一只瓶子和两只玻璃杯。
“这是您要的饮料,先生。”他把盘子放到桌上,熟练地打开瓶子上的软木塞,然后离开了房间。
浑身大颤、脸色苍白的福勒盯着他的背影。“可……可是……警察呢?”他结结巴巴地问。
“哪来的警察?”奥萨贝尔长叹了一声,“不过,我预料亨利会来的。”
“可是,阳台上的那个人……”福勒又问。
“不,”奥萨贝尔回答说,“他永远不会回来了。”
(选自《中外微型小说鉴赏》)
⑴下面对这篇小说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小说以奥萨贝尔接受一份重要的新式导弹报告的始末为主线,表现了一个传奇人物不凡的身手。
B.小说第一段说明住所是在六楼,而那段的中心内容是福勒抱怨奥萨贝尔的住处不怎么样,这就转移了读者的注意力,为下文悄悄地埋下伏笔。
C.福勒在小说中是个起穿插作用的人物,通过他的眼睛看到的情景,通过他提出的疑问,使得情节的发生和发展更加真实可信。
D.面对突然出现的夜半来客,奥萨贝尔说“我决不能饶过这个旅馆的管理人 ”,表现出他对管理人疏于管理,致使自己陷入危险的愤怒。

E.这篇小说情节的发展环环相连,发展迅速,虽然短小,但堪称精悍,可与许多需要读几小时或几天的侦探故事或惊险小说相媲美。
⑵简要分析小说主人公奥萨贝尔的人物形象。
⑶请结合文章分析这篇小说出色的烘托映衬艺术。
⑷小说中作为间谍的马柯斯相信了奥萨贝尔的话坠下楼,你认为这样的结局合理吗?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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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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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的死亡    陆文夫
  作家有三种死法。一曰自然的死,二曰痛苦的死,三日快乐的死。
  自然的死属于心脏停止跳动,是一种普遍的死亡形式,没有特色,可以咯而不议。快乐的 死和痛苦的死不属于心脏停止跳动,是人还活着,作品已经或几乎是没有了!
  作家没有了作品,可以看作是个人艺术生命的死亡、职业的停顿。其中有些人是因为年事已高,力不从心。这不是艺术的死亡,而是艺术的离休,他自己无可自责,社会也会尊重他在艺术上曾经作出的贡献。
  痛苦的死亡却不然,即当一个作家的体力和脑力还能胜任创作的时候,作品已经没有了,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各种苦难和折磨包括自我折磨所造成。折磨毁了他的才华,苦难消沉了意志,作为人来说他还活着,作为作家来说却正在或已经死去。这种死亡他自己感到很痛苦,别人看了心里也很难受。
  快乐的死亡却很快乐,不仅他自己感到快乐,别人看来也很快乐。昨天看见他大会上做报告,下面掌声如雷;今天又看见他参加宴会,为这为那地频频举杯。昨天看见他在高朋中大发议论,语惊四座;今天又看见他在那些开不完的座谈会上重复昨天的意见。昨天看见他在北京的街头;今天又看见他飞到了广州……只是看不到或很少看到他的作品发表在哪里。
  我不害怕自然的死亡,因为害怕也没用,人人不可避免。我也不太害怕痛苦的死,因为那时代已经过去。我最害怕的就是那快乐的死,毫无痛苦,十分热闹,甚至还有点轰轰烈烈。自己很难控制,即很难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因为我觉得喝酒不一定完全是坏事,少喝一点可以舒筋活血,据说对心血管也是有帮助的。作家不能当隐士,适当的社会活动和文学活动可以开阔眼界,活跃思想,对创作也是有帮助的。可是怎么才能不酗酒,不作酒鬼,这有益的定量究竟是多少呢?怕只怕三杯下肚,豪情大发,嘟嘟嘟,来个瓶底朝天,而且一顿喝不上便情绪不高,颇有怨言,甚至会到处去找酒喝。呜呼,快乐地死去!              
  一九八五年四月五日
18.简要概括作者对三种死亡所持的态度。3分
19.文章最后一段关于喝酒的描述和议论,运用了什么手法?这样写有什么好处?6分
20.本文“快乐的死亡”是单对作家而言的吗?对其他的人有什么启迪作用?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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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韩少功
  吃着自己种出来的瓜莱,觉得它们每一样都有来历,每一样都有故事。什么时候下的种,什么时候发的芽,什么时候开的花……往事历历在目。
  虫子差点吃掉了新芽,曾让你着急。一场大雨及时解除了旱情,曾让你欣喜。转眼间,几个瓜突然膨胀了好几圈,胖娃娃一般藏在绿叶深处,不知天高地厚地大乱家规,大哭大笑又大喊大叫,必定让你惊诧莫名。
  有时候,瓜藤长袖飘飞,羽化登仙,一眨眼就缘着一根电线杆攀向高高蓝天,在太阳或月亮那里开花结果,让你搬来椅子再加上梯子,仍然望天兴叹。你看见一条弯弯的丝瓜挂在电线上,像电信局悬下来的一个野外的话筒:刚才是谁在这里通话而且是与谁通话?或者说这么多电话筒从瓜藤下来,从土地里抛撒出来,一心想告知我们远古的秘密却从来无人接听?
  你想象根系在黑暗的土地下口兹 口兹 口兹 地伸长,真正侧耳去听,它们就屏住呼吸一声不响了。你想象枝叶在悄悄地伸腰踢腿挤眉弄眼,猛回头看,它们便各就各位一本正经若无其事了。你从不敢手指瓜果,怕它们真像邻居老吴伯说的那样一指就谢,怕它们害羞和胆怯于是气呼呼地不再合作,总之,它们是有表情自己久别后的团聚,也是你与土地一次交流的结束。
  你会突然想起以前在都市菜市场里买来的那些瓜菜.干净、整齐而且陌生,就像兑换它们的钞票一样陌生。它们也是瓜菜,但它们对于享用者来说是一些没有过程的结果,就像没有爱情的婚姻,没有学习的毕业,于是能塞饱你的肚子却不能进入你的大脑,无法填注你感情的空空荡荡。难怪都市里的不少孩子都不识瓜菜了,鸡蛋似乎是冰箱生出来的,白菜似乎是超级市场里长出来的,看见松树就说是"圣诞树",看见鸭子就说是"唐老鸭"。在一个工业化和商品化的时代,人们正在越来越远离土地上的过程。这真是让人遗憾。
  什么是生命呢?什么是人呢?人不能吃钢铁和水泥,更不能吃钞票,而只能通过植物和动物构成的食品,只能通过土地上的种植与养殖,与大自然进行能量的交流和置换。这就是最基本的生存,就是农业的意义,是人们在任何时候都只能以土地为母的原因。英文中culture指文化与文明,也指种植和养殖,显示出农业在往日文化与文明中的至尊身份和核心地位。那时候的人其实比我们洞明。总有一天,在工业化和商品化的大潮激荡之处.人们终究会猛醒过来,终究会明白绿遍天涯的大地仍是我们的生命之源,比任何东西都重要得多。
  那才是人类culmre又一次伟大的苏醒。
  18、根据原文,概括"土地"两层含义的要点,每点不超过8个字。(4分)
答:(1) (2)
  19、"在一个工业化和商品化的时代,人们正在越来越远离土地上的过程。"从全文看,这句话有什么深刻内涵?'(不超过40个字)(4分)
答:
  20、试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回答下面的问题。(6分)
  (1)本文主要采用了哪种叙述人称?其作用是什么?(3分)
答:
  (2)本文主要采用了哪种修辞手法?其作用是什么?(3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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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和瓦苏童
20年前的雨听起来与现在有所不同,雨点落在更早以前出产的青瓦上,室内的人便听见一种清脆的铃铛般的敲击声。毫不掩饰地说,青瓦上的雨声确实像音乐,只是隐身的乐手天生性情乖张喜怒无常,突然地它失去了耐心,雨声像鞭炮一样当空炸响,你怀疑如此狂暴的雨是否怀着满腔恶意,然后忽然地它又倦怠了,撒手不干了,于是我们只能听见郁积在屋檐上的雨声听凭惯性滴落在窗前门外,小心翼翼地,怀着一种负疚的感觉。这时候,沉寂的街道开始苏醒,穿雨衣或者打雨伞的人踩着雨的尾巴,走在回家的路上。有个什么声音在那里欢呼起来:雨停了!回家了!
智利诗人聂鲁达是个爱雨的人,他说,雨是一种敏感、恐怖的力量。他对雨的观察和总结让我感到惘然。是什么东西使雨敏感?又是什么东西使雨变得恐怖?我对这个无意义的问题充满了兴趣。请想象一场大雨将所有行人赶到了屋檐下,请想象人们来到屋内,再大的雨点也不能淋湿你的衣服和文件,那是什么东西替代我们去体会雨的敏感和恐怖呢?
有一年夏天我爬上河对面水泥厂的仓库屋顶,准备练习跳水的时候,我头一次注意到我家屋顶上的那一片蓝黑色的小瓦,它们像鱼鳞那样整齐地排列着,显出一种出人意料的壮美。对于我来说那是一次奇特的记忆。奇特的还有那天的天气,一场暴雨突然来临,几个练习跳水的男孩子干脆冒雨留在高高的仓库顶上,看着雨点急促地从天空中泻落,冲刷着我们的身体。
那是我唯一一次在雨中看见我家的屋顶,暴雨落在青瓦上,溅出的不是水花,是一种灰白色的雾气。然后雨势变得小一些,雾气也就散了,那些瓦片露出了它简洁而流畅的线条。我注意到雨水与瓦的较量在一种高亢的节奏中进行,无法分辨谁是受害的一方。肉眼看见的现实是雨洗涤了瓦上的灰土,因为那些陈年的旧瓦突然焕发出崭新的神采,在接受了这场突如其来的雨水冲洗后,它们开始闪闪发亮,而屋檐上的瓦楞草也重新恢复了植物应有的绿色。我第一次仔细观察雨水在屋顶上制作音乐的过程,并且有了新的发现:不是雨制造了音乐,而是那些瓦对雨水的反弹创造了音乐。
说起来是多么奇怪,我从此认为雨的声音就是瓦的声音,无疑这是一种非常唯心的认识,
这种认识与自然知识已经失去了关联,只是与某个记忆有关。记忆赋予人的只是记忆,我记得我20年前的家,除了上面说到的雨中的屋顶,还有我们家洞开的窗户,远远地,隔着茫茫的雨帘,我看见了母亲,她在家里,正伏在缝纫机上赶制我和哥哥的衬衣。
现在我已不记得那件衬衣的去向了,我母亲也早巳去世多年。但是20年前的一场暴雨使我对雨水情有独钟。假如有铺满青瓦的屋顶,我不认为雨是恐怖的事物;假如你母亲曾经在雨声中为你缝制新衬衣,我不认为你会有一颗孤独的心。
这就是我对于雨的认识。
这就是我对于瓦的认识。
16.请从修辞的角度,分析第一自然段是如何对“雨”进行描写的,这样描写有什么作用?(6分)
17.文中引用聂鲁达评说“雨”的语句,这在篇章结构上有什么作用?请作简要分析。 (3分)
18.文中为什么说在雨与瓦的较量中“无法分辨谁是受害的一方”?(4分)
19.为什么“20年前的一场暴雨”会使“我”对雨水情有独钟? (3分)
20.根据文意,写出“我”对“雨”和“瓦”关系的三点认识。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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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夜晚仅仅属于自己曾文广
诗人纪伯伦曾借先知之口说:“你的朋友是你的有回应的需求。他是你用爱播种,用感谢收获的土地。他是你的饮食,也是你的火炉。你饥渴时来到他身边,向他寻求平安。”这话的意思说得很明白,朋友是一种“有回应的需求”,包括物质上的和心灵上的。但如若仅仅如此,这种只索不予的友谊注定是残缺不全与极其自私的,不能算作真正的友谊。因而他又假先知之口告诫世人:“奉献你最好的,给你的朋友。”奉献在这里也许理解为分享比较合适——能够与朋友分享自己所拥有的,部分或者全部,无论是否是“最好的”,都是人生一大快事,因为“分享”的本身就是一种足以令双方身心俱悦的事。
思想家弗兰西斯·培根更是把这种“分享”的作用神奇化了。他认为“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友谊原来有如此奇特的作用,也就不难理解他为何对“乐于孤独的人”和“没有朋友的人”缺少好感了。他认为前者“其性格不是属于人而是属于兽的”,后者干脆就是“啃啮自己心灵的人”。
实际情况却是——包括弗兰西斯·培根在内,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拿出来与朋友们分享,有一些东西,它们仅仅属于每个人自己。这些东西既不能索取也不能给予,无论你和你的朋友在彼此心头是多么重要,双方又是如何慷慨。巴尔扎克在对“友谊”二字的诠释中就很明白地提到了这一点:“友谊是联结两颗同类心灵的纽带,它们既被双方的力量联结在一起,又是独立的。”唯其如此,我们就不应像培根那样简单地认为“朋友是另外一个自己”,毕竟在客观上“两颗同类心灵”各自是“独立的”,两颗心灵是两个不同的享有完全主权的王国。两个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和距离。这也就注定了有一些东西仅仅属于自己。
朋友一千个还太少,敌人一个也嫌多。在今天,承认自己是个“乐于孤独”和“没有朋友”的人恐怕不多。但是,不管你是“相识满天下”交游甚广之辈,抑或信奉“人生得一知己足矣”的人,你是否曾经在某个夜晚想找人倾诉却发现无人可找,而几个堪称知己的电话号码就烂熟在心里?你们交往多年,经常保持着联系,在一起时无话不谈,你们都相信你们的友谊永远不会生分到必须匆匆忙忙去整补的那一天。然而就在那样一个晚上,你最终没有拨通他们中任何一个人的电话,而是甘愿独自一人面对着洁白的墙壁,把楼下的喧嚣声戛然关在门外,像那些“乐于孤独”和“没有朋友”的人一样,陷入无边孤寂的沉思中“啃啮”着自己的心灵。
这样的夜晚,灵魂在独自行走;这样的夜晚,惟你一人独享。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无论从事何种职业,在你的一生中,必须不间断地拥有这样的夜晚、这样的时刻——深入内心,释放自我,让灵魂得以保持属于它的纯净。这样的夜晚,朋友不能分享,也无从去分享,即使他恰好就在家里做客,正睡在隔壁的房间里。他毋须分享,他也拥有属于他的这样的夜晚。
毫无疑问,每个人都有一些东西不能与朋友甚至亲人分享,譬如你想一个人呆着的某些夜晚,譬如你必须独自面对的人生的风风雨雨,也譬如今夜——2003年11月9日凌晨2点52分,我在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在独自啃啮自己心灵的时候,这个夜晚仅仅属于我!
(选自《散文》2004年第3期)
16.本文先写什么后写什么,思路非常清晰。请用简要的语言叙述全文的主要思路。
答:本文先写;后写
17.这篇文章的题目可不可以改成“有一些白天仅仅属于自己”?为什么?
答:
18.全文多次出现“啃啮自己心灵”,简要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答:
19.本文作者的观点和纪伯伦、培根的观点是矛盾的吗?试简要分析。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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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孙犁
⑴前几年,我曾诌过两句旧诗:“梦中每迷还乡路,愈知晚途念桑梓。”最近几天,又接连做这样的梦。要回家,请假不准,总是难以成行。有时决心起程,单人独行,又总是在日已西斜时,迷失路途,忘记要经过的村庄的名字,无法打听。或者是遇见雨水,道路泥泞;而所穿鞋子又不利于行路,有时鞋太大,有时鞋太小,有时倒穿着,有时横穿着,有时系以绳索。种种困扰,非弄到急醒了不可。
⑵也好,醒了也就不再着急,我还是躺在原来的地方,原来的床上,舒一口气,翻一个身。
⑶其实,“文化大革命”以后,我已经回过两次老家,这些年就再也没有回去过,也不想再回去了。一是,家里已经没有亲人,回去连给我做饭的人也没有了。二是,村中和我认识的老年人,越来越少,中年以下,都不认识,见面只能寒暄几句,没有什么意思。
⑷前两次回去:一次是陪伴一位正在相爱的女人,一次是在和这位女人不睦之后。第一次,我们在村庄的周围走了走,在田头路边坐了坐。蘑菇也采过,柴禾也拾过。第二次,我一个人,看见亲人丘陇,故园荒废,触景生情,心绪很坏,不久就回来了。
⑸现在,梦中思念故乡的情绪,又如此浓烈,究竟是什么道理呢?实在说不清楚。
⑹我是从十二岁离开故乡的。但有时出来,有时回去,老家还是我固定的窠巢,游子的归宿。中年以后,则在外之日多,居家之日少,且经战乱,行居无定。及至晚年,不管怎样说和如何想,回老家去住,是不可能的了。
⑺是的,从我这一辈起,我这一家人,就要流落异乡了。
⑻人对故乡,感情是难以割断的,而且会越来越萦绕在意识的深处,形成不断的梦境。
⑼那里的河流,确已经干了,但风沙还是熟悉的;屋顶上的炊烟不见了,灶下做饭的人,也早巳不在。老屋顶上长着很高的草,破漏不堪;村人故旧,都指点着说:“这一家人,都到外面去了,不再回来了。”
⑽我越来越思念我的故乡,也越来越尊重我的故乡。前不久,我写信给一位青年作家说:“写文章得罪人,是免不了的。但我甚不愿因为写文章,得罪乡里。遇有此等情节,一定请你提醒我注意!”
⑾最近有朋友到我们村里去了一趟,给我几间老屋拍了一张照片,在村支书家里,吃了一顿饺子。关于老屋,支书对他说:“前几年,我去信问他,他回信说,也不拆,也不卖,听其自然,倒了再说。看来,他对这几间破房,还是有感情的。”
⑿朋友告诉我:现在村里,新房林立;村外,果木成林。我那几间破房子,留在那里,实在太不调和了。
⒀我解嘲似的说:“那总是一个标志,证明我曾是村中的一户。人们路过那里,看到那破房,就会想起我,念叨我。不然,就真的会把我忘记了。”
⒁但是,新的正在突起,旧的终归要消失。
18、文章第一段详细描写了各式各样的梦境,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答:
19、第九段中,作者对老家河流、风沙、屋顶、炊烟、做饭的人……的回忆,主要运用了什么样的描写手法?营造了一种什么样的气氛?
答:
20、通观全文,简要分析作者对老家有什么样的复杂心情。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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