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下列小题。
如果让我写一本小说,以北平作背景,我不至于害怕,因为我可以捡着我知道的写,而躲开我所不知道的。但要让我把北平一一道来,我没办法。北平的地方那么大,事情那么多,我知道的真是太少了,虽然我生在那里,一直到廿七岁才离开。以名胜说,我没到过陶然亭,这多可笑!以此类推,我所知道的那点只是“我的北平”,而我的北平大概等于牛的一毛。
可是,我真爱北平。这个爱几乎是想说而说不出的。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在我想做一件事讨她老人家喜欢的时候,我独自微微地笑着;在我想到她的健康而不放心的时候,我欲落泪。言语是不够表现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表达出来。我爱北平也近乎这个。夸奖这个古城的某一点是容易的,可是那就把北平看得太小了。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黏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多少风景名胜,从雨后什刹海的蜻蜓一直到我梦里的玉泉山的塔影,都积凑到一块,每一细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只是说不出而已。
真愿成为诗人,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血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但我不是诗人,我将永远道不出我的爱,一种像由音乐与图画所引起的爱。这不但是辜负了北平,也对不住我自己,因为我的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我不能爱上海与天津,因为我心中有个北平。可是我说不出来!
赏析文中划线的句子。
作者反复说自己“爱北平”,可为什么又反复说这种爱“说不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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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吴长忠
在我的故乡,关于鹰的知识不像辞书中表述的那么精确抽象,但却极为鲜活有用。父辈们谈起鹰,眼睛总是瞪得大大的,说谁在村东头坟地里那棵老柏树上看到了一只鹰;谁家的老母鸡被鹰捉走了;谁玩的鹰昨天捉了四只兔子。或者指着左胳膊上端着的鹰说:看见了吧,这就是鹰。个头比鹰大的是老雕,老雕咋能跟鹰比。鹰吃活食,只吃活食。老雕什么都吃,活的死的都吃。还有个头比鹰小的,那是鹞鹰,鹞鹰抓不了兔子,连鸡都抓不住,只能抓小鸟。在父辈们心目中,鹰是至高无上的。他们赞美它,在心里供着它,也在艰难的生活中与之为伴,借助鹰的翅膀和利爪,获取些许精神愉悦和生活所需。
村里有个叫李文友的,是大家公认的一条好汉。他不仅精于农耕,在鹰的驯养方面也是顶尖高手。
“李伯,你怎么抓到这只鹰的?”我和几个孩子盯着李伯左胳膊上端着的鹰。
李伯得意地笑着。“当然不是飞到天上抓的啦。鹰跟人一样嘴馋哪。我在大柿树下拴了一只母鸡,在一边布了网,它在柿树上落了三次,都没抓我的鸡。跟我斗心眼呢。它飞到哪儿,我就跟到哪儿。故意叫它看见我,不敢下来抓别的食物。它还是精不过人哪。它刚抓住老母鸡,我就用网套住它啦!”
李伯越说越兴奋。“孩子呀,用手指敲它一下,不能让它睡觉。”
我轻轻地敲了敲鹰的翅膀,疑惑不解地问:“为什么不让鹰睡觉啊?”
“你说咱玩鹰是为什么?为了捉兔子。你一松手这鹰不捉兔子飞到天上去了怎么办?玩鹰啊,最要害的是控制好鹰的力气。刚捉到的野鹰,力气大得很,一展翅膀能飞几千里,你敢一松手,它马上就飞没影儿了。咋办?就得叫它变瘦,就得耗它的力气。陪它熬夜,不让它睡觉,就是办法。熬过头了,把鹰熬病了,熬死了,那也不行,还得有别的法子。”李伯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枣核大小的线团儿,“把这东西塞到鹰嘴里,叫它咽下去,它会很难受,过不了多久它就会把线轴子吐出来。它一吐出来,线轴子会把它肚子里的肥油带出来,这个办法来得快。”
“这么熬它、饿它、折腾它,鹰还怎么能捉兔子呀?”李伯说道:“也不能很耗它的力气,还要喂它鸡肉、鸡血,每次只让它吃半饱,叫它只有力气抓兔子,没有力气往远处飞。”
至今想起这种驯养鹰的手段,我仍心存惶恐。想那桀骜不驯的天之骄子,威猛无比的鸟之精灵,一旦落入人的股掌成为人类活动的工具,竟也这般困窘孤苦!
已是秋冬交替的季节,正是猎鹰捉兔子的大好时光。我们十几人,按李伯的吩咐,一字儿散开,在枯黄的田野上奔走着,屏息静气地盯着远方,希望能惊起潜伏的兔子。那鹰也像我们一样,伸长脖颈,转动着一双锐眼,洞察着沟沟坎坎间的动静。果见一只兔子从前边田垄中跃起,垄间腾起一串飞尘。再看那鹰,早已从李伯手腕上弹起,紧贴着地面,箭一般地向目标扑去。只见它两只利爪往下一伸,宽大的翅膀扑扇几下,荡起一个雨伞大小的尘团。就这么一瞬间,一场惊心动魄的搏斗结束了。时间之短,速度之快,让人难以想象。甚至也有几分让人失望,这么精彩的场面,竟这样糊里糊涂地结束了。
李伯跑过来一边喊着“是一只好鹰,是一只好鹰”,一边蹲下身子,轻抚两下鹰的翅膀,那鹰骄傲地扑棱一下翅膀……少顷,李伯便把鹰推到一边,用手掏出兔子仍在跳动着的心脏,送到鹰的嘴里,这就是对鹰的奖赏了。
那一天,这只鹰抓了五只兔子。它是一只好鹰。
前些日子李伯给了我一个孝敬他老人家的机会。他已是七十多岁的老人了,仍是村里的支部书记,为修连接几个自然村的柏油路而来省城。寒暄几句后,李伯说:“给你弄几只野兔,是他们偷着用土枪打的。枪打的没鹰抓的好吃。唉,咱村上早就没人玩鹰啦,我都十来年没见过鹰啦!”在接下来的片刻沉默中,我从李伯眼神里读到的是困惑,是黯然,是苍凉……
作为养鹰人,李伯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作者为何要在文章首段写老雕、鹞鹰?
请分析阅读本文后产生的双重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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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父刘心武
我到家已临近午夜,进门后按亮厅里的灯,立刻感觉到不对劲儿,难道……我快步走到各处,一一按亮灯,到卫生间一仰头,心猛地往下一沉——浴盆上面那扇透气窗被撬开了!这时,忽然听见卧室床下有动静。我左手从衣兜掏出手机,准备拨110报警,右手操起窗帘叉子,朝床下喊:“出来!放下手里的东西!只要你不伤人,咱们好商量!”
一个瘦小的少年从床底下爬出来了,剃着光头,穿一件黑底子的T恤。我用窗帘叉指着他
“你偷了些什么?把东西掏出来!”
他把两手伸进裤兜,麻利地将兜翻掏出来,又把手摊开说:“啥也没拿啊!”
他那一副“久经沙场”、处变不惊的模样,倒弄得我哭笑不得。我命令他跟我来到门厅里,开始询问。
他今年14岁,家在离我们这个城市很远的地方。他只上到小学三年级就辍学了,一年前开始了流浪生活,现在靠结伙偷窃为生。
我望着这个瘦骨嶙峋、满脸大汗的少年,问他:“饿吧?”他眯眼看我,仿佛我是个怪物。我为他泡了一碗方便面,端到他面前。
我决心放他去,对他说:“我的话你未必肯听,但是我还是要跟你说,不要再干这种违法的事,你应该走正路。”他点头。
我给他开门时,他居然说:“我还不想走。”
我大吃一惊:“为什么?”
他回答的声音很小,我听来却像一声惊雷:“我爸在床底下呢……”
天哪!原来还有个大活人在卧室床底下。我慌忙将窗帘叉抢到手里,准备拨ll0。这工夫,那少年却已经转身进了卧室,麻利地爬进了床底下。我惊魂未定,他却又爬了出来,回到了门厅。我这才看清,他手里捧着一幅油画。我正想嚷,他对我说: “我要……我要爸……求您了。”
那幅油画,是我临摹凡高的自画像,这幅自画像里,人物显得特别憔悴,眼神饱含忧郁,胡子拉碴的。
少年告诉我,他负责踩点的时候,从我家窗外隔着铁栅看见了这幅画,一看就觉得是他爸,总想偷走它。今天,他好不容易钻了进来,取下这幅画,偏巧我回来了……
我细问他:“你爸现在在哪儿呢?你妈妈呢?”
他执拗地告诉我,他没有妈。他妈在他还不记事的时候,嫌他爸穷,跟别人跑了。他记得他爸,那扎人的胡子茬儿,那熏鼻子的汗昧加烟味加酒味……不记得是哪一天,忽然说村外地底下有黑金子,大家就挖了起来,他爸爸也去挖。去年一天半夜里,村子忽然闹嚷起来,跟着有呜哇呜哇的汽车警笛声,他揉着眼睛出了屋……简单地说,村外的小煤窑出事故了,他爸,还有别的许多孩子的爸,给埋井底下了……
少年说这些事情的时候,眼里没有一点泪光。我听这孩子讲他爸遇难,也就是鼻子酸了酸,但是,当我听清这孩子今天钻进我的屋子,为的只是偷这幅他自以为是他父亲的画像时,我的眼泪忍不住溢出了眼角。
我把画送给了他。他也不懂得道谢。我把门打开,他闪了出去。
关上门以后,我若有所失,又出门一溜烟跑下楼梯,气喘吁吁地冲出楼门,四面张望。
只有树影在月光下朦胧地闪动,一派寂静笼罩着我。
——我是想追上去叮嘱他:“孩子,你以后可以来按我的门铃,从正门进来!”
(选自2005年12月25日《文学故事报》,有删改)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前文写“我”发现放置钱财的地方似乎没受到侵犯,为下文写少年偷“父”埋下伏笔。
B.文中的少年执拗地说“没有妈”,可见他不肯原谅“跟别人跑了的妈妈”。
C.少年说他父母的事情时,眼里没有泪光,这说明他在不断的偷窃中逐渐变得冷漠、麻木。
D.“我”三次想报警而没报,是因为“我”想给这个少年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E.少年走后“我”若有所失又追出门去,表明“我”已经喜欢上了这个孩子。
为什么“我听这孩子讲他爸遇难,也就鼻子酸了”,但了解他偷画像的原委后“我的眼泪忍不住溢出了眼角”?
小说中少年是个怎样的人?请简要分析
小说结尾说“我”“想追上他并叮嘱他:‘孩子,你以后可以来按我的门铃,从正门进来!’ ”这样写,有人认为合乎情理,也有人认为不合实际。你的看法呢?请结合原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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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格致”到“科学”
西学中源,这个词的意思是,西方学问源自中国。Science(科学)初到中国的时候,就遇到这种情况。中国士大夫问,Science是什么?洋人说,通过实验方法,研究自然,获得知识。中国士大夫说,这种学问,中国自古有之,叫做“格致”,是“格物致知”的缩写,《四书集注》的作者朱熹先生解释说,“格”就是“到”,“格物致知”就是“到物质上面去研究物质,获得知识”,这不是你们的Science吗?洋人一听,大为叹服,从此Science便译为“格致”,在中国近代科技史上,使用了半个世纪。
朱熹先生教诲我们,从自身到万物,一草一木都要“格”(研究),今日格一物,得到一点知识,明日再格一物,又得到一点知识,积累多了,万物之理,豁然贯通。这套“格致”学问,表面上看,很像搞科研,却只是假象。原来朱熹先生所谓“格物”,不是动手动脚做实验,而是瞅着那物想问题;“格物”不是研究那物,而是通过那物反思自己的道德观,去恶从善,达到圣贤境界。在朱熹先生看来,真要用全副精力去研究实物,那叫“玩物丧志”;让你观察外物,为的是内省,好像参禅,与科研风马牛不相及。明朝的另一个理学家王阳明曾讥笑朱熹的“格致”说:“有一位朋友姓钱,想成为圣贤,我就让他去‘格’庭前竹子。钱先生面对竹子,‘格’了三天三夜,‘格’不出个道理。我就自己去试,‘格’了七天,也‘格’不出道理来。我们只好叹口气,说,圣贤是做不成了!”对此,胡适先生说,“王阳明这段话最可以表示中国的士大夫从来没有研究自然的风气,从来没有实验科学的方法,所以虽然有‘格物致知’的理想,终不能建立科学。”
《四书集注》里的“格致”与“科学”无关,却在中国近代史上,最终演变为“科学”。读《四书五经》,遇到“格致”二字,不能解为“科学”,否则,《四书五经》就读不懂;可读中国近代科技书刊,遇到“格致”二字,那意思却大致等同于“科学”。1866年,丁韪良任京师同文馆总教习,为学生编译《格致入门》,放在今天,与《科学入门》同义。1874年,徐寿和傅兰雅在上海创办“格致书院”,英文译作“上海综合工学院”,又创办中国第一份科学杂志,刊名为《格致汇编》,英文称作“中国科学杂志”,发行23种,译介了西方近代科学的方方面面。在长达半个世纪的时间里,各门科学学科,如数学、化学、电学、声学、光学、热学等等,都有了对应的中文译名,但“格致”向“科学”的过渡却步履维艰。
日本学者岛尾永康考证,日本最早将英文的Science译为“科学”的时间在1874年;中国科技史家樊洪业先生考证,中国最早引入“科学”二字的学者是康有为先生,他在1897年11月前编写的《日本书目志》一书中介绍了这样两本书:“《科学入门》,普及舍译;《科学之原理》,本村骏吉著。”樊先生说,“虽然中日两国的‘科学’在写法上没有差别,但中文从前无此词,康有为的书目志意味着把日文的‘科学’译为中文,是中文第一次出现‘科学’,在中国近代科学史上有其特殊意义。”同一年,严复先生开始翻译《原富》,将“格致”与“科学”并用。但直到十年后的民国初年,“科学”才逐渐取代“格致”,在中国学术界广泛流行。
对 “格致”与“科学”的解释说法不准确的一项是

A.“格致”是指从自身到万物进行研究,最终达到万物之理豁然贯通。
B.“格致” 通过研究事物来反照自己的道德观,去恶从善,从而达到圣贤境界。
C.中国近代科技史上近半个世纪时间里,各门科学学科都有对应的中文译名,但“科学”一词却一直未得到确认。
D.在中国近代科学史上,“科学”一词含义与英文Science的含义完全是一致的。

下列说法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西方的“科学”,强调实验的方法,强调研究自然规律,求得认识客观世界的知识。
B.王阳明的话表示中国的士大夫研究自然,以实验科学的方法,达到“格物致知”的理想。
C.中国古代的“格致”之学,不是真正研究事物,所以,“格致”最终没有成为“科学”的代名词。
D.古书中“格致”二字,不能解为“科学”,可中国近代科技书刊中“格致”二字,那意思却大致等同于“科学”。

下面对导致“‘格致’向‘科学’的过渡”“步履维艰”的直接原因推断错误的一项是

A.中国士大夫没有“科学”的观念,错将“格致”之学理解为西方的“科学”。
B.长期的封建统治,导致中国人思想保守、落后,不愿接受任何新鲜事物和新鲜知识。
C.西学东渐以来,中国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对“格致”与“科学”的认识是模糊的。
D.近代有些进步的知识分子,赞同西学中源说,乐意以中国的“格致”指称西方的“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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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奇女子——林徽因
柳已青
①林徽因(1904年~1955年),一位充满传奇色彩的女性,她才华横溢,光彩照人。林徽因写过诗、小说、散文、剧本等,还为一些刊物画过封面,但她致力于建筑事业,作为国徽和人民英雄纪念碑的主要设计者,激起我们永恒的钦佩。从上世纪20年代到40年代,林徽因以一个文化精英与热情大方的沙龙女主人的凝聚力,聚集起同样富有才情与热情的学者和作家。与她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有:梁思成,金岳霖,徐志摩……
②为林徽因作传的人不少,她太吸引人了,尽管我们不是梁思成,也不是金岳霖,更不是徐志摩,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喜欢她、欣赏她、深爱她。的确,林徽因是20世纪中国最有魅力的女性之一。有那么多文化名人为她倾倒,她身上多了一些传奇色彩。如果褪去这些传奇的成分,也不失中国女性的偶像。
③林徽因不是伟大和崇高的符号,不是降到人间的仙女,也不是供后人崇拜和议论的偶像,她是一个女人,一个追求着自由思想的知识分子。不幸的是,一提及林徽因,总是把她和别人捆绑在一起。《林徽因》一书的价值,在于廓清了浮荡在主人公身上的尘埃,将她的真实面目彰显出来,在历史背景中将林徽因凸显出来,同时还生动地勾勒出梁思成、徐志摩、金岳霖、沈从文等一批高级知识分子群体的高雅的志趣品格、多彩的生活经历,从而折射出他们所生活的时代的精神。
④我们不妨看看林徽因走过的路。少女时代的林徽因曾随父亲到了欧洲,她芳华绝代,才华横溢,她像一弯新月,而周围是一群文化名人围绕着她。“当女人成了母亲,花便成了树。”作为母亲的林徽因娴静温柔,端庄慈爱,以多病之身操持着一个大家庭的事务。走出沙龙的林徽因,踩泥泞,乘驴车,和梁思成一起辗转各地,为古建筑测绘,用现代科学的方法考察和研究中国古建筑,为保留中国传统文化奔波,此时她是一位执著的艺术家。在抗战8年艰苦卓绝的岁月里,林徽因一家颠沛流离,从云南到四川,困居在偏远的李庄。他们贫病交加,靠典当度日,却坚毅地开始了撰写《中国建筑史》和《图像中国建筑史》的巨大工程。1945年美国专家给她检查身体,说她不会活过五年了,她能够支撑下来活到现在已经是个奇迹。可是她又活了10年,支撑她的其实是一种精神、是一种激情、是一种灵魂在飞扬。
⑤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爱张(爱玲),我觉得林可爱得多。不论是生命的境界,还是生活的足迹,林徽因是一个完整的女人,为人妇,为人母,为人的朋友,她的才华和境界,在人生的每一个角色都是完美的。如果说没有林徽因沙龙的培育,中国的现代文学星系中璀璨群星的光芒将暗淡几分。如果没有林徽因的辅助,梁思成很难完成《中国建筑史》。张清平用林徽因和梁思成终生痴迷的古建筑来比喻他们的结合:梁思成是坚实的基础和梁柱,是宏大的结构和支撑;而林徽因则是灵动的飞檐、精致的雕刻、美丽的栏杆。他们一个厚重坚实,一个轻盈灵动,他们的组合无可替代。林徽因和梁思成堪称中国知识分子的夫妻楷模,另一对我认为是傅雷和他的夫人。相比较,张爱玲尽管有才气,但她终是一个异数,带着一种偏执、阴冷之气,连爱情、生活都有一种决绝,而林徽因始终有一种光辉,温暖人心。
⑥建筑师、教授、诗人、作家,对林徽因来说只是一个称谓,或者后人对她的某一方面才华敬佩,但很难道出林徽因的精神境界。林徽因之所以成为林徽因,让人敬慕的,不仅是她的美貌与才华,更是她外柔内韧顽强不屈的精神和爱能爱到至深至纯、诚又诚到如痴如醉的人生境界。张清平这样评价林徽因:“她的生命中有病痛,但没有阴暗;有贫困,但没有卑微;有悲怆,但没有鄙俗。”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两项是()()

A.本文运用记叙、议论、抒情的方式表达了作者对林徽因的崇敬之情。
B.建筑师、教授、诗人、作家,这些称谓使林徽因有一种光辉,温暖人心
C.作者将林徽因和张爱玲进行对比,其目的是贬低张爱玲,突出林徽因的伟大。
D.作者着力表现林徽因作为一个女性的人间柔情和高尚的人生境界。

E、林徽因之所以成为林徽因,让人敬慕的,不仅是她的美貌与才华,更是她高尚的人生境界。
F、本文结构得体,语言流畅,文辞优美,读来让人感动不已,深受启迪。
作者从哪几个方面来写林徽因的传奇色彩?
文中说:“当女人成了母亲,花便成了树。”“花”指什么?“树”又指什么?结合文章中林徽因的经历,谈谈她的具体表现。
张清平这样评价林徽因:“她的生命中有病痛,但没有阴暗;有贫困,但没有卑微;有悲怆,但没有鄙俗。”结合原文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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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黄豆
爷爷是染布的。他爱吃黄豆出了名。在镇子西头,爷爷十七岁那年刷刷地在地上架起了好几口大染锅。这吃饭的手艺是“偷”来的。
爷爷从小喜欢跑进大染坊找老板的儿子斗蛐蛐。有时老板的儿子跟私塾先生念书,爷爷便蹲在一旁,直愣愣地盯着热气腾腾的大染锅。爷爷蹲着染布时,就从兜里摸出几料炒熟的黄豆塞到嘴里嚼,这样一蹲就是一两个时辰。“呆瓜!”染布师傅往往这么笑话爷爷。当爷爷染出第一锅布时,大家才知道爷爷不呆。
那年,家里遭了大灾,爷爷架几口大锅开始染布。开业那天,镇子里所有人都听到爷爷一边敲锣一边喊话,开张头半个月染布不收钱,染坏了一赔二。爷爷没钱请帮工,自己把麻绳往肚子上一勒,一把黄豆往嘴巴里一塞,一边香甜地嚼着,一边搅动大染锅。当爷爷嚼完三四把黄豆时,青布便染成了。青色衬着爸爸额头的汗珠,沉稳得像傍晚袭来的夜幕。
后来,那家大染坊被爷爷挤垮了。没过半月,爷爷快乐的嚼着黄豆把那几口锅搬进了大染坊。于是,镇子里又有了大染坊。那名声像染布匠拿搅锅棍敲锅一样,咣咣当当响得很。在嚼着一把又一把黄豆时,爷爷兜里也开始响着咣咣当当的银元声。
有了钱,除了每天有滋有味的多嚼几把黄豆,还取了奶奶。迎亲那天,爷爷喝了好多酒,醉了,进洞房时还绊了一脚,兜里的黄豆全撒在地上,他捡了好一阵子,奶奶什么反应,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后来跟我讲这事时,爷爷还叹气,这一绊,不是什么好兆头,要不,后半辈子也不会活得这样磕磕绊绊。说这事时,爷爷喘着粗气,我帮着捶了半天背,他还是喘得满脸猪肝紫。
其实,爷爷在生父亲的气。
闲时,爷爷经常是一边慢慢发嚼着黄豆一边跟我聊天,像在咀嚼他的一生。他说,父亲是一个“倒钱筒”。父亲是爷爷的独苗,奶奶宠着他,惯着他。听爷爷说,父亲才十岁,就开始进大烟馆。没钱,就赊账。烟馆老板拿着赊账本来计钱时,爷爷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父亲就像一颗荒野的树那样疯长。
我十岁那年,三天三夜,父亲跟人赌输了。大染坊被抵了赌债。那一天爷爷没有嚼他的黄豆,唉声叹气,一脸乌云。
搬出大染坊时,爷爷习惯性地掏出黄豆,迟疑了一下,爷爷这回没有把黄豆塞进嘴巴,而是把黄豆一路撒在地上。
没几年,爷爷病得不行了。父亲依然整天不着家,爷爷的安危只是他耳边刮过的一阵微风。
临终前的那个晚上,爷爷示意我到他跟前,他手中攥着一个小布袋,打开来,是些黄豆。昏暗的灯光下,豆子炒得金灿灿的,爷爷说,这辈子只剩下这点黄豆了,他的声音很轻,连他旁边油灯的火苗都没有动一下,他颤巍巍拈出一颗豆子,习惯性地放入口中,又想嚼它。不知是黄豆太硬还是爷爷老了,牙口不行,他没嚼动,又把豆子放入袋中。
他叹叹气,说这辈子就爱这黄豆,人走了带上它,也算来世上留个念想。他慈爱地对我说,如果你长大了真活不下去,可以再到爷爷这里来拿这黄豆吃。不过,你要是争气,最好就别来找我了,他语气中满是沮丧。
我愣愣的,不太明白,点了点头。
第二天早晨,爷爷走了,手里紧紧攥着那小袋嚼不动的黄豆。邻居帮忙葬了爷爷后,父亲才回来。没人怪他,他在邻里眼中只是一个能够看得见影子。
父亲长号着,声音凄厉。如同塌了脊梁。大家都知道他为什么哭,整整两天两夜,他雇了好几个人把小院子掏了一遍又一遍,最后连瓦背也全掀掉了,还是没有找到传说中爷爷那几坨金子。他疯了。
后来,一个金匠跟我说爷爷确实有几坨金子。不过,爷爷临终前偷偷让他把们打成了一颗颗金珠子。
我蓦然明白,爷爷那小袋黄豆是什么了。爷爷给我留了一笔活命钱。
有人曾问我,金子最终找到了吗?
当然没有。爷爷的坟头早被我平了,当时还有人说,我跟我那疯死掉的父亲一样,也是忤逆不孝。
现在我有了自己的企业,人们称我是什么“著名企业家”。不久前,一次慈善会上,我说了,死后捐出全部财产,我那个儿子和老婆都不跟我说话了。
为什么这么做?有记者问我,我一时语塞,眼前浮现出爷爷那小袋最后的黄豆。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文中说“父亲就像一棵荒野的树那样疯长”,一是形容他处于青少年时期,身体长得快;二是形容他备受溺爱,放纵无拘。
B.“我”平掉爷爷的坟头,是既不想让任何人打扰爷爷死后的安宁,又表明了不依赖祖辈财富、自己创业的决绝。
C.本文语言平实,情感饱满,情节跌宕起伏,人物性格各具特点,叙事手法新颖,主题有教益。
D.老板的儿子跟私塾先生念书时,爷爷蹲在一旁看人染布,这暗示着爷爷对读书的渴望和对财富的羡慕。

E.本文运用动作、语言、细节和对比等艺术手法,生动凸显人物个性;人物行为也具有深厚寓意。
小说中“爷爷这回没有把黄豆塞进嘴巴,而是把黄豆一路撒在地上。”这一行为反映了爷爷什么样的心态?请简要分析。
小说多次写到爷爷嚼黄豆,这在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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