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文章,回答下列小题。
诗歌是生活的审美超越
世纪以来的诗歌界一直是比较沉寂的。然而,“裸体诗朗诵”等事件的发生打破了诗歌界持续已久的沉寂状态,引发了人们对现代诗命运的又一次思考:诗歌的本质到底是什么?
古人云:“诗言志。”就是说,诗歌是表达人们的内心情感的。诗歌中蕴含的内心情感绝不是诗人的任意发挥,而是从现实生活中得来的。尽管人们可能因为生活境遇的不同而对诗歌的本质有不同的理解,但是,只要是真正的诗人,他就无法拒绝现实生活在诗歌情绪生成中的决定意义。
虽然现实生活是诗歌情绪产生的基础,但这并不是说只要生活着就会有新的诗歌情绪产生。诗人的生活范围不应当只局限在个人的小圈子里,而应该面向广阔的社会生活,与普通大众生活在一起,进入到他们的精神世界里去。对于真正的诗人来说,生活与艺术是统一的,诗歌的情绪蕴藏在深厚的生活土壤中。诗人应当经常地问自己:“我被生活感动过吗?”如果生活感动了诗人,这表明诗人是在以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生活着,是在真正体验着普通大众的人生。只有生活在感动的世界里,诗人所获得的诗歌情绪才是真诚的,包含了人类普遍的精神追求,而不至于纯粹是一种封闭孤独的自我情绪的宣泄。
在现实生活中产生的情绪和感受并不能全部进入到诗歌的创作中。因为,文学的创作过程是一种审美选择的过程,是一种情绪升华的过程。诗歌的创作需要饱满的情感。没有丰富的情感就不会产生优美的诗篇。然而,进入诗歌中的情感必须是以真善美为核心的,诗人要在真善美的表达中“给人以力量,给人以希望,给人以美好的感受”。郭沫若、艾青、穆旦等现代诗人的诗歌之所以能够感动读者,就是因为他们作品中的情绪和感受是经过了诗人的审美超越的。这样说,并不是意味着个人的生存感受就没有价值。相反,那些在与普通大众相互交融的生活中产生的情绪体验往往是最接近真善美的,是最具有人文情怀和精神深度的。
诗歌创作中的审美超越不但是一个情感的把握过程,而且是一个语言的挑选过程。五四新文学革命以后,白话成为文学创作的主要工具,口语化成为现代汉诗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向。然而,现代汉诗的口语化并不是意味着语言的粗俗化。日常口语可以成为诗歌的语言,但是它必须是经过诗人的审美加工。现代汉诗的口语化不仅是诗歌语言的艺术化,而且也是诗人以诗意化的语言表达自己的生活情感的审美化。卞之琳的《断章》虽然只有短短的四句:“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但是诗人却通过日常生活的语言和意象的排列与组合,表达了常人司空见惯却又难以言说的人生体验和情绪。下列对“诗歌的本质”的理解,与原文观点不符的一项是( )
A.从古到今,人们都认为,诗歌在本质上是人的内心情感的表达。古人说“诗言 志”,就是这个道理。 |
B.人的内心情感来源于生活,诗人的现实生活在诗歌情绪的生成中起着决定性作 用,因此,诗歌在本质上就是现实生活的反映。 |
C.虽然诗歌的本质是人的内心情感的表达,但诗人要写出好诗,就必须面向广阔 的社会生活,进入到普通大众的精神世界里去。 |
D.诗歌在本质上是现实生活的反映,只要参加了丰富的现实生活,就一定会写出 |
内涵丰富的好诗。下列表述,与原文意思不符的一项是( )
A.真正的诗人,尽管生活境遇不同,而且对诗歌的本质的理解可能也有不同,但 现实生活总是决定着他的诗歌情绪的生成。 |
B.真正的诗人应该以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生活着,他总是被生活所感动,因而获 得的诗歌情绪也总是真诚的。 |
C.因为文学的创作过程是一种审美选择的过程和情绪升华的过程,所以在现实生 活中产生的情绪和感受绝不能全部进入到诗歌的创作中。 |
D.现代汉诗的口语化并不是意味着语言的粗俗化,日常口语必须是经过诗人的审 |
美加工才可以成为诗歌的语言。根据原文的信息,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
A.要在诗歌的创作过程中完成审美超越,就应该对在现实生活中产生的情绪和感 受进行审美选择和情绪升华,让以真善美为核心的情感进入诗歌。 |
B.诗人在现实生活中的生存感受是有价值的,那些在与普通大众相互交融的生活 中产生的情绪体验总是最接近真善美、最具有人文情怀和精神深度的。 |
C.诗人在完成诗歌创作中的审美超越时,正确地把握情感固然重要,但第一位的 工作还是要准确认真地选择语言。 |
D.要在诗歌创作中实现审美超越的关键,不是诗歌语言的艺术化,而是诗人以诗 |
意化的语言表达自己的生活情感的审美化。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卓别林——夏尔洛
[法国]乔治·萨杜尔
我们今天还可以在电影博物馆里看到一部很旧的影片,它的名字叫《在阵雨之间》。在这部滑稽片里,一个流浪汉和一个纨绔子弟,为了争夺一把雨伞和一个美貌女郎的垂青而吵闹起来。流浪汉戴一顶圆顶帽,穿一件短上衣,一条过肥的裤子,奇特的背心,带着领结和硬领。他的衣服又脏又破,但这个穷汉子竭力想装得像个绅士。这个小人物耍了一些花招,终于把雨伞弄到手,又找到了那个女郎,两人孤独地出现在一个荒凉的公园里。他突然转过身去,把雨伞当作手杖,像鸭子一样蹒跚地走开了……
1914年2月28日第一批看到《在阵雨之间》这部滑稽片的观众们,可以说一句:“我看到夏尔洛的诞生……”
《在阵雨之间》是卓别林所演的第四部影片。卓别林是在1911年初乘船到美国的,在最初的两个月里,他还不能决定究竟以哪一种角色姿态在电影上出现才好。演了十部影片后,他才作出了最后的决定。自1914年春季开始,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为止,卓别林每次在银幕上出现时总是留着小胡子,带着手杖,穿着过大的短靴,走着像鸭子一样的步伐。卓别林选择了这样一个典型的英国人形象,一个想冒充绅士的穷汉子,但在启斯东时代,卓别林根本还没有完全了解——说得更正确些应该还没有完全创造出——我们今天称之为“夏尔洛”的这个人物。卓别林那时的外貌已经跟后来的“夏尔洛”完全一样,但这还是一个没有灵魂的外壳而已。
卓别林的风格和作品在1916年底产生了急剧的变化,不过这种艺术的变化被卖座的盛况遮盖得显不出来。直到《安乐街》这部完美的古典作品问世后,夏尔洛的形象才第一次显出了它的巨大光辉。艺术家完全放弃了投人所好的做法,他成了他自己和他的天地的主宰。
他之所以能在27岁时就获得这样高的成就,是因为他能够不被自己在孤星摄影场所获得的名声冲昏头脑。当他到孤星工作后不久——在1916年的某一天,一阵冷水使他清醒过来。他在谈到这点时说:“我那时只有一个愿望,就是讨好爱好我的观众。为了这,我只要把我知道准有把握成功的那一套,把那些准能引起他们哄堂大笑的效果供给他们就行了,纵使这些效果根本和真正应有的动作毫不相关,也没有关系……”
“就在这样自满的时候,在《夏尔洛当救火员》放映的第二天,我被泼了一盆冷水。那是一个我从没见过面的不相识的人泼的。他给我写了一封信,上面说:‘我很担心您会变成观众的奴隶。恰巧相反,观众是您的奴隶。夏尔洛,观众是喜欢做奴隶的。”’
“自从接到这一封信以后,我就竭力避免投一般观众之所好。我依照我自己的兴趣,它却更恰当地给予了观众们以他们真正期待于我的东西。”
卓别林并不认为群众必须成为他的个性的奴隶,他认为当演员的唯一原因就是要表达大众的情绪。
1935年夏天,卓别林的“第五号作品”《摩登时代》与观众见面。
在《摩登时代》中,夏尔洛挑选了一个相当摩登的职业,他是一家大工厂的工人。在这家工厂里,一切都是机械化,经理通过电视可以清楚地看到任何一个角落。工人在从事工作时像一些身在屠宰场上的羔羊,时刻都处在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工人夏尔洛常常一不经心就打乱了传送带的工作,他的那份工作是永远不停地拧紧一颗颗螺丝钉。
“吃饭机”证实行不通后,经理就下令加快机器的速度。传送带的加速和工作的单调使夏尔洛丧失了理智,他像白痴一般跳起舞,把女人的衣钮当作螺丝钉,他把机油倒在工长、警官和护士的身上。他被关进了疯人院……等他病愈出院,却失掉了职业。
他在街上流浪,却被误抓进了监狱。但他觉得在监狱里要比在工厂中干活舒服得多。出狱后,他进了一家造船厂,却把一条还没造好的船放下了海。夏尔洛又失业了,他设法使自己能被抓进监狱去,因为在那里倒是有吃有住的。
在危机或不景气的十年中,没有一部美国影片曾经敢像《摩登时代》那样大胆地直接接触失业问题或资本主义统治所造成的其他后果。我们可以把卓别林看作是另一个时代的人物,因为在好莱坞,戏剧片除了表现一些简直是下流的东西以外就没有其他什么了。
(节选自《卓别林的一生》,韩默、徐继曾译)评传中的议论不可忽视,请分析文本最后一个自然段议论的作用。
文本既叙述了两部电影的梗概,又摘引了观众的来信,这样写的主要目的是什么?请分别说明。
在第44届奥斯卡颁奖典礼上,卓别林因成功塑造了夏尔洛形象而获得奥斯卡荣誉奖。请就夏尔洛形象塑造的过程,谈谈卓别林获得成功的原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小题。
怀念一种声音
聂鑫森
①有一种声音,让中年画家越来越怀念了。这种声音非常奇妙,有颜色,有形状,有温度,还有杂含此中的情感故事。但现在再也听不到了。
②他知道这种声音只存在于古城的一条小巷,只存在于他家几代居住的那个小院、那座老屋。院子里有一棵梅子树,有两棵梧桐树,有缸荷花,还有几畦作观赏用的韭菜。老屋为两层,砖木结构,上下呈现出一种古铜的色调。
③这种声音叫雨声。雨声从他出生和成长的方向,不断地传来。在他的记忆里,总是弥漫着一片雨雾和雨声,太阳总是见不到的。
④春雨,夏雨,秋雨,冬雨。
⑤一下雨,他爹总会站在老屋的台阶上,听着一院子的雨声,如醉如痴,然后把少不更事的他叫到身边,告诉他许多古人关于雨的诗句:“夜雨剪春韭”“梅子黄时雨”“梧桐叶上三更雨”“留得残荷听雨声”……他听不懂,但他看懂了雨声被花叶染就的绚丽颜色。
⑥然后,他们回到厅堂里坐下来,爹说:“你听——”这两个字在无数次重复后,他的耳朵变得灵敏了:雨点先是小而密,落在薄薄的小青瓦上,叮叮咚咚,如珠玑在玉盘里乱跳;击在玻璃瓦上,声音尖脆,犹如琴声中的高音阶;打在木晒楼的雨点,声音细腻而光洁;但前厅堂雕花檐板上的雨声,恰恰相反,浑厚而古朴;响在麻石台阶上的雨声,沉着而充满力度。
⑦古城有句俗语:“落雨天,留客天。”他记得一下雨,家里就会有客人不期而至,都是他爹的挚友。雨是请柬吗?雨声中,他们谈天道、人道、医道、艺道;或者下围棋,落子声与雨声交错而响;或者拉起京胡,唱他们所熟悉的京戏名段,音符从雨的缝隙里穿过去,居然没有濡湿……他坐在一边,看着,听着,如梦如幻。
⑧雨声中,他长大了,成家了,做父亲了……小巷、老屋和雨,成了他生命最奇诡的底色。下雨的日子,他也向他的儿子讲那些古人关于雨的诗句,他的画室也总会有好友联袂而至。
⑨春雨,夏雨,秋雨,冬雨。
⑩突然有一天,这一片地皮划拨给了房地产商,他携家人怅然搬进了世纪花园。小巷没有了,老屋没有了,记忆中雨的声音,没有了!巨大的规整的水泥匣子,嵌着一个个用混凝土、玻璃和钢铁构筑的巢。雨声呈现出呆板的灰色,节奏沉闷而压抑。这不是他感觉过的雨声!每逢下雨的日子,他会觉得格外无聊。他如一匹落入陷阱的豹子,孤立无助。
11他决定,请些工匠,在露台上做一个屋顶,盖上小青瓦,嵌上玻璃瓦。他希望找回那声音。露台的屋顶很快就做好了。他还置办了一个瓷圆桌、四个鼓形瓷凳、一个烧木炭的红泥火炉、一个烧水的青陶提梁壶。下雨的时候,他坐在这里烹茶,沏茶,静静地听雨。露台的前方是开敞的,他一抬头便看见一栋栋的高楼,整齐地排列着;所有的窗口都装着锃亮的防盗窗,窗口的后面都垂下厚厚的窗帘……这样的背景,绝对不会生发一种古典的声音!他明白了,在未来的日子里,他将永恒地怀念一种雨的声音。
12又是一个下雨的日子。他蓦地离开露台,急急走进这间静寂的画室……
13他希望在宣纸上画出那一片久远的雨声……试分析第⑥段中作者对“雨”的描写的表达效果。 (4分)
小说结尾说:“他希望在宣纸上画出那一片久远的雨声……”你对这句话是怎样理解的? (5分)
试从写作手法着手分析作者怀念雨声的深层含义。(6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求见奥古斯丁·戴利
(美)伊莎多拉·邓肯
受我所读书的影响,我计划离开旧金山到国外去走走。我想我或许应该跟某个大剧团一起去。有一天,我便去拜访了一个巡回演出公司的经理。他们当时正在旧金山进行为期一周的巡回演出。我请求他看一看我的舞蹈。试演是在一个上午进行的,在一个巨大黑暗的空荡荡的舞台上,母亲为我伴奏。我身着特尼克式希腊风格的白色衣服,随着没有歌词的门德尔松的乐曲翩然起舞。曲子结束时,经理沉默了一会,便扭过头去对我的母亲说:“这种舞蹈不适合在剧院表演,倒是更适合教堂,我建议你还是带着你的女儿回家去吧!”
我很失望,但并没有放弃,开始想别的办法离开。
……
我想这个夏天是我一生中最痛苦的时期之一,在此之后,当我到芝加哥,一走上大街就有一种饥饿得要呕吐的感觉。
我确信留在芝加哥没有任何希望,我们必须到纽约去。但怎么去呢?一天,我在报纸上读到著名的奥古斯丁•戴利和他的剧团公司的消息。我决定一定要去见一见这位在美国以最热爱艺术及最具审美观点的剧团经理而闻名的大人物。我在剧院后台门口站了好几个下午,不停地让人把我的名字报进去,请求一见奥古斯丁•戴利。有人告诉我他太忙了,要我先见他的助理。可我不同意这样,我说我有要事相商,必须见到奥古斯丁•戴利本人。终于,一天傍晚,我被获准见到奥古斯丁•戴利这位大人物,他着实有着出众的外表,但对于陌生人他知道如何摆出一副凶恶的面孔。我有些害怕,但还是鼓足了勇气对他发表了一个非同寻常的长篇演说:
“戴利先生,我有一个绝妙的主意要告诉您,而这个国家也唯有您才能理解它。我发现了一种舞蹈,我发现了这种已经失传了两千多年的艺术。我给你带来了这种舞蹈,也带来了将革新我们整个时代的主意。我是在哪儿发现它的?在太平洋的波浪里,在内华达山脉的松林涌动中,我看见了年轻的美国在落基山山顶翩然起舞的完美轮廓。我们国家最伟大的诗人是沃特•惠特曼。我发现了这种能与沃特•惠特曼的诗相辉映的舞蹈,实际上,我是沃特惠•特曼灵魂的女儿。为了美国的孩子们我将创造一种能够表现美国的舞蹈。我为您的剧院带来了它所缺少的至关重要的灵魂。舞蹈家的灵魂。因为您知道,”我继续说,试图不去理会这位大经理不耐烦的打断(够了!够了!),我对此置之不理,提高了嗓门接着说,“戏剧是从舞蹈开始的,戏剧之初的第一位演员是位舞蹈家。他载歌载舞。这就是悲剧的诞生,直到舞蹈家用他自发的伟大的艺术回归到剧院,否则,您的剧院将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舞蹈。”
奥古斯丁•戴利不知道该如何应付眼前这个瘦小陌生的小女孩,竟敢用这种方式在他面前喋喋不休。他只好说:“好吧,我放在纽约演出的一幕哑剧需要一个小角色,你可以在十月一号来参加排练,如果你合适的话我就雇佣你,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伊莎多拉。”我答道。
“伊莎多拉,不错的名字,”他说,“好了,伊莎多拉,我们十月一日在纽约见吧。”怀着胜利的喜悦我冲回家见我的母亲。
“终于有人赏识我了,妈妈!”我说,“伟大的奥古斯丁•戴利要雇佣我了。我们得在十月一日之前赶到纽约。”
(选自《邓肯自传》伊莎多拉·邓肯著、曹辉译)邓肯在芝加哥的经历蕴含着一个艺术家乃至一个人保持恒久魅力的秘密,请结合文本回答这个秘密是什么。
林语堂评价本书说:“在这本记载她一生经历的自传中,她毫不保留地自我剖析,坦率得令人发窘,生动得让我们感觉到一个亮丽生命的耀现。”林语堂的评价包含了传记文学的两个特点,请以本文为例说明这两个特点。
伯牙曾经在铺天盖地的波涛中,在茫茫无际的天涯里,在扶摇直上哀号和翱翔着的鸥鸟身上得到启迪,他的琴声忽然变得悠扬而又壮烈,清冽而又浩瀚,刚健而又缠绵,悲切而又欢乐。本文中画线的句子和伯牙的故事,让你从中领悟到艺术创作的一个什么规律?请再举一个同类的例子加以说明。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下题。
看任志强在博鳌如何就房价骗人
牛刀
任志强在博鳌说,相对工资增长来讲,房价等于没涨。并且,罗列了一堆数据。1978年中国GDP大约3000多亿元,现在增长到30多万亿元,增加了100多倍。1978年全国职工月平均工资28.6元,现在也增加了100倍。1978年大白菜2分钱一棵,现在要卖到2块钱,也增加了100倍。而30年间的房价只增加了16.6倍,和工资收入相比,房子等于没有涨价。我们不禁要问:你把房价也增加100倍试试看。
实在没有意思得很,中国楼市的话语权被几个奸商控制,把中国的房价忽悠得如此之高,还嫌不过瘾,居然扯出了30年前的房价,就像个别专家,一到危机的时候就扯出爱国主义的破旗一样。那么,中国30年前有商品房吗?没有。把现在的房价和一个30年前不同性质的房价来对比,只能说,玩的是奸商的欺诈。
30年前,中国的社会体制决定,中国没有商品房市场。我们就高房价的所有对比,只有和社会环境相一致,才有对比的基础,否则,如果和秦始皇年代相比,中国的房子就成了坟墓,埋葬的是所有的暴政。幸好,现在政治昌明,社会和谐,任志强的对比才有强词夺理的道理,因为奸商是不讲逻辑的,就像秦始皇的暴政只讲强权。奸商只要能骗人,什么花招都会使出来。
30年前的中国,根本就没有一个市场化的体系。只是到了1987年,在深圳才开始了商品住宅的开发。即使那时有了商品住宅的开发,今天的房价也不能和那个刚刚开始进行商品住宅开发的年代来比,就像任志强在婴儿时拉的屎是无法和你现在50岁拉的屎一起来比重量。
中国民众付出了巨大的努力,苦苦奋斗了30年,为了什么?为了生活的改善。如果现在的生活还和三十年前一样,我们这个民族还能进步吗?现在的房价高不高,本来应该由市场来决定,可是我们的商品房住宅的市场是由政府在垄断的,当商品房因价格过高卖不动时,我们的政府在干什么呢?印刷钞票,维护高房价。遗憾的是,钞票印的再多,也维持不了多久,相反,会导致整个货币体系的崩溃,重演美国今天的危机。
所以,我们的房价只能现实的来看,多和老百姓的收入比一比,多和良知比一比,多和民族的发展和强盛比一比,或许还能找出比的意义。
昨天中国证劵报报道,3月份中国钢铁产业亏损面继续扩大,但是,贷款支撑,越亏越产,其他产业何尝不是如此。如果越亏越产越产越亏,循环下去将会导致一个什么样的结局,任志强不应该不清楚。如果所有的产业都靠贷款支撑,中国经济还有复苏的希望吗?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为什么国家被迫加印钞票,因为大量的资金都凝固在房地产上,无法流动。到了国家被迫加印钞票来维护经济的正常运行时,实际上是在告诉我们,高房价已经失去了所有赖以支撑的基础,忽悠高房价,就是把中国经济推向崩溃。“就像任志强在婴儿时拉的屎是无法和你现在50岁拉的屎一起来比重量。”在文中是什么意思?作者为什么要用如此不雅的句子?
牛刀认为“把现在的房价和一个30年前不同性质的房价来对比,只能说,玩的是奸商的欺诈”,其理由是什么?
“现在的房价高不高?”对这个问题任志强和牛刀的看法显然不同,根据文章内容,联系社会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哑巴叔
徐成龙
哑巴叔是我们村里的。哑巴叔不是先天聋哑,小时候发高烧,吃药打针不管用,连续“烧”了好几天,这一“烧”就把哑巴叔“烧”成了哑巴。
听大人们说,小时候的哑巴叔很聪明,喜欢玩泥巴。泥巴在哑巴叔手里颠来倒去一阵子,一个个各具特色的小动物惟妙惟肖地出现在眼前,惹得小伙伴围着他跑东家走西家,整个村子都是嘻嘻哈哈的笑声。几只大黄狗也乐颠颠地东奔西跑呢!
长大后,哑巴叔以捏泥人为营生,一个稻草把,几块橡皮泥就是他的全部行当,走村串户赚点钱过日子。
哑巴叔的手艺越来越精,捏泥人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从小狗小猫到人物造型,千姿百态,无个不精,几十里方圆闻名遐尔。
到后来,哑巴叔开辟新的场所,来到了小城,把精心捏成的泥人,整整齐齐插在一个稻草把上,像一个小展厅,陈列着一个个美轮美奂的艺术品。哑巴叔扛着稻草把,沿着大街走,身后就是一道靓丽的风景。城里的小学生看着活灵活现的小泥人,兴趣盎然,雀跃一般,纷纷掏钱购买。哑巴叔生意越来越好,腰包就鼓了,乐得他咿哩哇啦地叫。
有一个小女孩,最喜欢哑巴叔捏的泥人了,隔三差五都要买一些,不是小动物就是卡通人物。
一次,夕阳西下,小女孩欢蹦着过来,指了指自己的脸蛋,又指了指哑巴叔的手眼神充满了期待。哑巴叔眨巴着眼睛,心领神会,瞅了瞅小女孩,掏出橡皮泥揉了揉,三两下一个小女孩的模样出来了:大眼睛,圆脸蛋,小巧的鼻子。小女孩接过小泥人,爱不释手,咯咯一阵笑,挥挥手走了。
这时,一个中年人走过来,拉住小女孩的手,附在耳畔一阵嘀咕。小女孩疑惑地看着中年人,使劲挣脱中年人的手。中年人不罢休,抱起小女孩向前走去。小女孩哭喊着,挣扎着,无济于事,被塞进一辆轿车。轿车一个拐弯,朝着小巷疾驰而去,扬起一股灰尘,不见踪影。
一天,二天,过了好几天,哑巴叔在街上天天徘徊到天黑也不见小女孩来买泥人。一天,哑巴叔在城里的角角落落转悠,猛地看见墙角、电线杆张贴着一张纸,仔细一看,纸上印着小女孩的相片,还有一些文字。小女孩活泼可爱,眼睛明亮有神。小女孩不是别人,而是经常买泥人的那一个。
第二天,哑巴叔不再扛着稻草把卖泥人了,径直来到了派出所,咿哩哇啦一通。公安人员不明就里,虎着脸,推推搡搡赶他出门。哑巴叔竖眉瞪眼,一动不动,拿出从墙上撕下来的纸片,指着小女孩的相片比划。公安人员似乎明白了什么,倒了一杯水给他喝。哑巴叔定定神,从衣袋里掏出一块橡皮泥,一阵捣鼓,一个中年人的相貌出来了,棱角分明,活的一样。哑巴叔指指小女孩,指指自己捏成的泥人,对着工作人员咿哩哇啦,脸色涨得通红。公安人员恍然大悟,留下泥人,拍拍哑巴叔的肩,让哑巴叔回去。哑巴叔对着公安人员一弯腰,笑容满面地走了。
过了半个月,小城里传来了振奋人心的消息,公安部门破获了一起特大拐卖儿童的犯罪团伙。除了祸害,城里的老百姓奔走相告,拍手称快,鞭炮放了一整天,劈劈啪啪震天响。据说,这个案子靠的是一个卖泥人的哑巴提供的线索。一传十,十传百,妇孺皆知。
从此,小城里的人见到哑巴叔卖泥人,不管大人还是小孩,都会买一些小泥人带回去,唯独不见那个小女孩。
哑巴叔依然在小城的街上卖泥人,只是在上学或者放学的时间,准时在校门口走来走去,眼睛显得特别有神。文章前部分极力写哑巴叔捏泥人的手艺,说“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这样写有什么好处。(4分)
文章第七段刻画了“小女孩的模样”,作者的写作意图是什么?(3分)
结合文章第五段和倒数第二段
(1)两次写到的哑巴叔生意的火红场面,有哪些不同?为什么会不同?(4分)
(2)哑巴叔对生意的态度发生什么变化,为什么会有这种变化?(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