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下列小题。
坚硬的荒原①
【乌拉圭】何塞·恩里克·罗多
①坚硬的荒原,一望无际,灰茫茫的,朴实得连一条皱纹都没有。凄清,空旷,荒凉,寒冷,笼罩在铅似的穹隆下。荒原上站着一位高大的老人:骨嶙峋,古铜色的脸,没有胡须。高大的老人站在那里,宛似一株光秃秃的树木。他的双眼像那荒原和天空一样冷峻;鼻似刀裁,斧头般坚硬;肌肉像那荒凉的土地一样粗犷;双唇不比宝剑的锋刃更厚。老人身旁站着三个僵硬、消瘦、穷苦的孩子。三个可怜的孩子瑟瑟发抖,老人无动于衷,目空一切,犹如那坚硬荒原的品格。老人手里有一把细小的种子,另一只手,伸着食指,戳着空气,宛似戳着青铜铸成的东西。此时此刻,他抓着一个孩子松弛的脖子,把手里的种子给他看,并用下冰雹似的声音对他说:“刨坑,把它种上。”然后将他那战栗的身体放下。那孩子扑通一声,像一袋装满卵石的不大不小的口袋落在坚硬的荒原上。
②“爹,”孩子抽泣着,“到处都是光秃秃的,硬邦邦的,我怎么刨呢?”
③“用牙啃。”又是下冰雹似的声音。他抬起一只脚,放在那孩子软弱无力的脖子上。可怜的孩子,牙齿咔咔作响,啃着岩石的表面,宛似在石头上磨刀。如此过了许久,许久,那孩子终于在岩石上开出了一个骷髅大小的坑穴。然后又啃啊,啃啊,带着微弱的呻吟。可怜的孩子在老人脚下啃着,老人冷若冰霜,纹丝不动,像那坚硬的荒原一样。
④当坑穴达到需要的深度,老人抬起了脚。谁若是亲临其境,会越发心痛,因为那孩子,依然是孩子,却已是满头白发。老人用脚把他踢到一边,接着提起第二个孩子,这孩子已颤抖着目睹了全部经过。
⑤“给种子攒土。”老人对他说。“爹,”孩子怯生生地问道,“哪里有土啊?”“风里有,把风里的土攒起来。”老人回答,并用拇指与食指将孩子可怜的下巴掰开,孩子迎着风,用舌头和喉咙将风中飘扬的尘土收拢起来,然后,再将那微不足道的粉末吐出。又过了许久,许久,老人冷若冰霜,纹丝不动地站在荒原上。
⑥当坑穴填满了土,老人撒下种子,将第二个孩子丢在一旁。这孩子像被榨干了果汁的空壳,痛苦使他头发变白。老人对此不屑一顾,然后又提起最后一个孩子,指着埋好的种子对他说:“浇水。”孩子难过得缩成一团,似乎在问他:“爹,哪里有水啊?”“哭,你眼睛里有。”老人回答,说着扭转孩子那两只无力的小手,孩子眼中顿时刷刷落泪,干渴的尘土吸取着,就这样哭了许久,许久。
⑦泪水汇成一条哀怨的细流抚摸着土坑的四周。种子从地表探出了头,然后抽出嫩芽,长出几片叶片。在孩子哭泣的同时,小树增加着枝叶,又经过了许久,许久,直到那棵树主干挺拔,树冠繁茂枝叶和花朵洋溢着芳香,比那冷若冰霜、纹丝不动的老人更高大,孤零零地屹立在坚硬的荒原上。
⑧风吹得树叶沙沙作响,天上的鸟儿都来到树枝上筑巢,它的花儿已经结出果实。老人放开了孩子,孩子已经停止哭泣,满头白发。三个孩子向树上的果实伸出贪婪的手臂,但是那又瘦又高的人抓住了他们的脖子,像抓住幼崽一样,取出一粒种子,把他们带到附近的另一块岩石旁,抬起一只脚,将第一个孩子的牙齿按在地上。那孩子在老人的脚下,牙齿咔咔作响,重新啃着岩石的表面。老人冷若冰霜,纹丝不动,默不作声,站立在坚硬的荒原上。
⑨那荒原是我们的生命;那冷酷无情的硬汉是我们的意志;那三个瑟瑟发抖的孩子是我们的内脏、我们的机能、我们的力量,我们的意志从它们的弱小无依中吸取了无穷的力量,去征服世界和冲破神秘的黑暗。
⑩一抔尘土,被转瞬即逝的风吹起,当风停息时,又重新散落在地上;一抔尘土,软弱、短暂、幼小的生灵蕴藏着特殊的力量,无拘无束的力量,这力量胜过大海的怒涛、山岳的引力和星球的运转;一抔尘土可以居高临下,俯视万物神秘的要素并对它说:“如果你作为自由的力量而存在并自觉地行动,你便像我一样,便是一种意志:我与你同族,我是你的同类;然而如果你是盲目的、听天由命的力量,如果世界只是一支在无限的空间往返的奴隶的巡逻队,如果它屈从于一种连自身也毫无意识的黑暗,那我就比你强得多,请把我给你起的名字还给我,因为在天地万物之中,唯我为大。”
【注】①指阿根廷和乌拉圭境内的潘帕荒原。
请简要分析文中三个孩于 “刨坑”、“攒土”、“浇水”等具体行为和过程的象征意义。
文中说“老人无动于衷,目空一切,犹如那坚硬荒原的品格”,老人具有哪些品格?请结合全文概括阐述。
第⑨段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加以探究。
下列对文章的解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文中那一望无际坚硬如铁的荒原象征着生命;瘦骨嶙峋、冷若冰霜的老人象征着意志,而那三个消瘦、穷苦的可怜的孩子是人的机能的象征。
B.老人冷酷无情地逼迫孩子们播种耕耘,三个小孩用牙齿啃穴用口腔攒土用泪水浇灌,种子在坚硬的荒原上在泪水中生根发芽成长结果。这些运用这种荒诞的手法严重脱离了现实。
C.开头对荒原景物描写突出了荒原的凄清、空旷、荒凉和寒冷,渲染了悲凉、沉重的气氛,为下文写老人和孩子在荒原上种树作铺垫。
D.“因为在天地万物之中,唯我为大”告诉我们人类凭借坚强的意志创造了生命的绿洲,人类与外在环境的奋力执着的抗争表现了人类不甘屈服的伟大精神。

E. “坚硬的荒原” 生存环境恶劣,是人类奋力抗争的背景(或对象),在荒原和人类的对峙关系中,表现生存环境的险恶,人类的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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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鲁迅不应该离我们远去
 有人说,鲁迅在离我们远去,周作人正在向我们走来。这或许是事实。但我却并不以为然。我是31年前读的鲁迅,1年前读的周作人,中间隔了30年。但鲁迅仍然离我很近,周作人仍然离我很远。一个人,在他的青年时代,首先读的是鲁迅还是周作人,我想,可能对他的一生都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一个时代,是提倡鲁迅还是周作人,我想,对于今后整整一代人也会产生很不同的影响。对今日中国青年,今日知识分子来说,更需要的还是鲁迅,而不是周作人。
  当然,鲁迅和周作人是亲兄弟,鲁迅也并不知道周作人的“后事”。但即使从周作人的“前事”而言,他与鲁迅的地位也是不可同日而语的。这不仅是从文学史角度的评价,而且是就他们对于中国文化对中华民族的意义而言的。鲁迅不仅是新文化运动的一名骁将,而且是新的民族精神民族灵魂的重铸者;鲁迅所批判的不仅是哪一种制度哪一个阶级哪一派文化现象,而是在几千年封建文化“酱缸”浸泡中、在近百年半殖民地政治“囚笼”扭曲中霉变畸形的民族灵魂。鲁迅积其一生之力铸造国人的灵魂。他自己也成为我们民族的不朽灵魂;周作人也曾是新文化的发言人,也曾是传统伦理文化的批判者。但很快,新文化只沦为他的工具。他仍然以传统士大夫的心态,用冲淡的白话语言去娴熟地玩起了器物文化来。悠悠五千年,这样的器物文化博大精深,世所罕见,吃喝玩乐衣食居行,随手拈来旧式文化,就是文明。用林语堂的话说就是,西文文明除去抽水马桶先进外,其它别无所长。这自然使周作人大有用武之地,今日提倡“玩文学”的青年哪能玩过周作人呢?
  玩物丧志,周作人最终几乎是自愿地出卖自己的灵魂,成为民族的罪人并不偶然。如此一个周作人如何能和鲁迅相比呢?
  但正因为如此,今天的周作人可以摆在地摊上大畅其销,因为它好读——茶余饭后,躺在沙发上,借周作人之笔触,摩挲一些小摆设,品味一些小感触体验一下昨日的民族风情,未必不是一件乐事。何况今日玩风甚盛,有闲者甚众呢?而鲁迅却是不能躺着读的。重读鲁迅,我仍然时时如针芒在背,为自己的灵魂所承受着的拷问。中国知识分子都应该经受鲁迅的拷问——因为鲁迅本人已经千百遍地拷问自己。传统文化在民族文化心理深层积淀形成的某种劣根性,是难以自省自察自知的。但它却是妨害我们民族进取的现代文明的痼疾。一个民族具有庸人气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国人自卑自负又自慰的阿Q精神。德国在普鲁士时代曾经是庸人气息弥漫的民族,连歌德都不例外。但经过包括马克思在内一代代思想家、哲学家的批判,经过贝多芬这样伟大的艺术家的陶铸,百年过后的德意志民族已是世界上最有自信和自尊、最有生命活力和创造精神的民族之一。鲁迅作为伟大思想家、文学家的当代意义正在于此,因为虽然60年过去了,由于种种政治历史主题的变奏,我们的国民性改造任务还远没完成,毒化民族灵魂的阿Q精神仍在蔓延滋生。虽然舞台的阿Q已经被喜剧家们变成形象委琐的小丑,在青年观众的嘲笑声中退场了,生活中的阿Q却西装革履地作为弄潮英雄闪亮登场了,在人们歆羡的目光中臂挽着高学历“小秘”,招摇过市。虽然今日中国的成就令世人刮目相看,据说已经到了可以说“不”的时代,但从器物文明建设上处处散发出来的暴发户气息中,从种种时髦的学术论争和学术论题中所暴露出的盲目的民族自卑与自傲心理中,我们仍然可以清晰地嗅出阿Q主义的味道——今日之新国粹主义不正在国学热国故热中疯长吗?无知贫乏时的阿Q尚是可怜的,无知丰富时期的阿Q却变得有些可憎。如果我们不能在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培育出刚健俊拔的民族品格和自信自谦的民族精神,最终,精神的贫乏将使中华民族难以真正崛起。
  当然,我并不排拒周作人。今日中国毕竟处于歌舞升平的时期。在这样一个“美酒加咖啡”不再具有亡国意味的时代里,玩物并不可怕,尚古也可尊敬,有些人欣赏周作人也很正常。但不能以此而排拒甚至贬低鲁迅。尤其作为民族精神体现和创造者的知识分子不能媚俗从众丧失操守地靠做翻案文章靠出卖民族的良知哗众取宠谋利发财。在鲁迅的伟岸形象面前,周作人永远是一黄土。
  鲁迅,不应该也不会离我们远去!
  注:周作人(1885~1967),现代散文家。力主平和冲谈,恬静闲适,以致思想日趋消极。抗战时期曾任伪华北政务委员会教育总署督办。
第二段“鲁迅也不知道周作人的‘后事’。但即使从周作人的前‘事’而言,他与鲁迅的地位也是不可同日而语的”,这里的“前事”“后事”分别指什么?
  答:“前事”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事”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段提到的“传统文化在民族文化心理深层积淀形成的某种劣根性”在文中的含义是什么?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者认为,鲁迅不应该离我们远去。支持作者这一观点的主要论据是什么?(可摘录原文,也可自己概括回答,分条列出)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段中作者说:“当然,我并不排拒周作人。”“有些人欣赏周作人也很正常。”请选出作者对周作人态度表述正确的项(多项选择) ( )

A.持不完全否定态度
B.“最终几乎是自愿地出卖自己的灵魂,成为民族的罪人”是无可厚非的
C.其任伪职、当汉奸是不可饶恕的
D.他的作品是出于传统士大夫心态对文学的玩弄,青年人不要被迷惑

  E.“有些人欣赏周作人也很正常”,是反语
  F.肯定他曾为新文化做过有益的事。他的书可读,但不应评价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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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多芬之谜
  音乐的作用并不止于创造悦耳的乐式①,它还能表达感情。你可以津津有味地欣赏一首巴赫的序曲,好像观赏精美的波斯地毯一样,可是乐趣也只限于此。莫扎特则不然,听了他的《唐璜》前奏曲②,你不可能不怀有一种复杂的心情。它充满了魔鬼式的欢乐,但又使你有一定的心理准备去迎接可怖的世界末日。听莫扎特的《天神交响乐》最后一章,你会觉得那是狂欢的音乐,响亮的鼓声如醉如狂,从头到尾交织着一种不寻常的悲伤之美。莫扎特的乐章又是乐式设计的杰作。贝多芬所做的,是把音乐完全用作表现心情的手段,完全不把设计乐式本身作为目的。也正是这一点,使得某些与他同时的伟人不得不把他当做一个疯人。不错,他一生非常保守地使用旧的乐式,但是他给它们注入惊人的活力和激情,包括产生于一定思想、信念的那种最高的激情,结果不仅打乱了旧乐式的对称,而且常常使人听不出在感情的风暴下竟还有什么乐式存在了。他的《英雄交响乐》一开始使用了一个乐式(这是从莫扎特幼年的一个前奏曲里借来的),跟着又使用了另外几个漂亮的乐式;这些乐式被赋予了巨大的内在力量,所以到了乐章的中段,这些乐式就全被不客气地打散了。于是,在只追求乐式的音乐家看来,贝多芬是发了疯了。他这么做,只是因为他觉得非如此不可,而且还要求你也觉得非如此不可呢。这就是贝多芬之谜。他有能力设计最好的乐式;他能写出使你终身受用不尽的乐式;他能挑出那些最枯燥无味的旋律,把它展开得那样引人,使你听上一百次也每次都能发现新东西:一句话,你可以拿所有用来形容以乐式见长的作曲家的话来形容他,但是他的病症,也就是不同于别人之处,在于那激动人心的品质。他能使我们激动,用他那奔放的感情左右我们。一位法国作曲家听了贝多芬的音乐觉得不舒服,说:“我爱听听了能使我入睡的音乐。”是的,贝多芬的音乐是使你清醒的音乐;而当你想独自一个静一会儿的时候,你就怕听他的音乐。懂了这个,你就从18世纪前进了一步,也从旧式的跳舞音乐前进了一步,不仅懂得贝多芬的音乐,而且也能懂得贝多芬以后最有深度的音乐了。
  注:①乐式:指音乐作品的结构形式。
  ②《唐璜》:莫扎特(1756—1791)根据传说而写的歌剧,交织着悲剧和喜剧成分,主人公唐璜是个放纵的贵族,结局是被送入了地狱。
第二段中提到的“某些与他同时的伟人”,所指的一类人是(不超过20个字)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后一段中,作者所说的“最有深度的音乐”是指哪些音乐?(不超过20个字)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音乐。
作者认为贝多芬的音乐成为一个“谜”的原因是什么?(不超过32个字)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文意,简要概括从巴赫到莫扎特到贝多芬在音乐创作上的发展变化。(不超过60个字)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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藕与莼菜
  叶圣陶
  同朋友喝酒,嚼着薄片的雪藕,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若在故乡,每当新秋的早晨,门前经过许多乡人:男的紫赤的胳膊和小腿肌肉突起,躯干高大且挺直,使人起康健的感觉;女的往往裹着白地青花的头巾,虽然赤脚,却穿短短的夏布裙,躯干固然不及男的那样高,但是别有一种康健的美的风致;他们各挑着一副担子,盛着鲜嫩的玉色的长节的藕。在产藕的池塘里,在城外曲曲弯弯的小河边,他们把这些藕一再洗濯,所以这样洁白。仿佛他们以为这是供人品味的珍品,这是清晨的画境里的重要题材,倘若涂满污泥,就把人家欣赏的浑凝之感打破了;这是一件罪过的事,他们不愿意担在身上,故而先把它们洗濯得这样洁白,才挑进城里来。他们要稍稍休息的时候,就把竹扁担横在地上,自己坐在上面,随便拣择担里过嫩的"藕枪"或是较老的"藕朴",大口地嚼着解渴。过路的人就站住了,红衣衫的小姑娘拣一节,白头发的老公公买两枝。清淡的甘美的滋味于是普遍于家家户户了。这样情形差不多是平常的日课,直到叶落秋深的时候。
  在这里,藕这东西几乎是珍品了。大概也是从我们故乡运来的。但是数量不多,自有那些伺候豪华公子硕腹巨贾的帮闲茶房们把大部分抢去了;其余的就要供在较大的水果铺里,位置在金山苹果吕宋香芒之间,专待善价而沽。至于挑着担子在街上叫卖的,也并不是没有,但不是瘦得像乞丐的臂和腿,就是涩得像未熟的柿子,实在无从欣羡。因此,除了仅有的一回,我们今年竟不曾吃过藕。
  这仅有的一回不是买来吃的,是邻舍送给我们吃的。他们也不是自己买的,是从故乡来的亲戚带来的。这藕离开它的家乡大约有好些时候了,所以不复呈玉样的颜色,却满被着许多锈斑。削去皮的时候,刀锋过处,很不爽利。切成片送进嘴里嚼着,有些儿甘味,但是没有那种鲜嫩的感觉,而且似乎含了满口的渣,第二片就不想吃了。只有孩子很高兴,他把这许多片嚼完,居然有半点钟工夫不再作别的要求。
  想起了藕就联想到莼菜。在故乡的春天,几乎天天吃莼菜。莼菜本身没有味道,味道全在于好的汤。但是嫩绿的颜色与丰富的诗意,无味之味真足令人心醉。在每条街旁的小河里,石埠头总歇着一两条没篷的船,满舱盛着莼菜,是从太湖里捞来的。取得这样方便,当然能日餐一碗了。
  而在这里上海又不然,非上馆子就难以吃到这东西。我们当然不上馆子,偶然有一两回去叨扰朋友的酒席,恰又不是莼菜上市的时候,所以今年竟不曾吃过。直到最近,伯祥的杭州亲戚来了,送他瓶装的西湖莼菜,他送给我一瓶,我才算也尝了新了。
  向来不恋故乡的我,想到这里,觉得故乡可爱极了。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起这么深浓的情绪?再一思索,实在很浅显:因为在故乡有所恋,而所恋又只在故乡有,就萦系着不能割舍了。譬如亲密的家人在那里,知心的朋友在那里,怎得不恋恋?怎得不怀念?但是仅仅为了爱故乡么?不是的,不过在故乡的几个人把我们牵系着罢了。若无所牵系,更何所恋念?像我现在,偶然被藕与莼菜所牵系,所以就怀念起故乡来了。
  所恋在哪里,哪里就是我们的故乡了。
1923年9月7日作
(选自《中国现代散文鉴赏》)
文章第一段为我们描绘江南水乡什么样的图景?联系全文,谈谈作者的用意。
作者为什么说“因为想起藕,又联想到莼菜”?
作者在结尾处表现手法来表达思乡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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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 奇 的 蜂 鸟
蜂鸟是世界上最小的鸟类,有的只有黄蜂那么大,从头到尾还不到2厘米,最大的也不过4.5厘米。更有意思的是,它们飞起来像蜜蜂一样,会发出嗡嗡的响声,也喜欢吸食花蜜,所以给它起“蜂鸟”的名字是再合适不过了。
  蜂鸟的飞行本领非常高超,可以倒退飞行,垂直起落。翅膀振动的频率很快,每秒钟可达50~70次。蜂鸟是唯一可以向后飞行的鸟,而且可以在空中悬停,所以有“鸟中直升机”的美誉。
  蜂鸟的嘴是一根细针,舌头是一根纤细的线,眼睛像两个闪光的黑点,翅膀上的羽毛非常轻薄,好像是透明的,双足又短又小,不易被人察觉。它用细长的舌头探进花朵们的怀中,吮吸着它们的花蜜,这时,你会发现在它身体两侧闪动着白色云烟状的光环,并发出特殊的嗡嗡声,真有趣!原来,这是蜂鸟不停地拍着它的双翅而产生的光环和声响。蜂鸟的羽毛非常鲜艳,当它在花卉之间飞舞时,像是跳动着的一只小彩球,好看极了!
  在所有动物当中,蜂鸟的体态最妍美,色彩最艳丽。精雕细琢的艺术品也无法同这大自然的瑰宝媲美:轻盈、迅疾、敏捷、优雅、华丽——这小小的宠儿应有尽有。它就像一个娇蛮的小公主,身上闪烁着宝石般的光芒。它在花朵之间穿梭,以花蜜为食。它从来不会让地上的尘土玷污它的衣裳,而是终日在空中高傲地飞翔。
  别看蜂鸟小,可是胆子却很大呢,敢于四两拨千斤。它有时会狂怒地追逐比它大二十倍的鸟,附在它们身上,反复啄它们,并让它们载着自己翱翔,一直到平息它微不足道的愤怒。
  尽管蜂鸟的大脑最多只有一粒米大,但它们的记忆能力却相当惊人。自然界中的蜂鸟都拥有自己的势力范围,它们不但能清楚地记住自己曾采过哪些鲜花的蜜,甚至能判断光顾这些花朵的“大概时间”,进而根据不同植物分泌花蜜的规律来寻找新的食物。这样,当蜂鸟再次出动的时候,就能做到不去“骚扰”那些花蜜已经被自己采空的植物了。研究人员指出,这些惊人的举动让蜂鸟成为唯一一种能记住“吃东西地点和时间”的野生动物。此前,科学家认为,只有人类才会具有类似的判断能力。
  所有鸟类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新陈代谢非常快,而这种微小的蜂鸟表现得尤为突出。它的正常体温是43度,心跳每分钟达615次。每昼夜消耗的食物重量比它的体重还多一倍。为了获取巨量的食物,它们每天必须采食数百朵花。有时候蜂鸟必须忍受好几个小时的饥饿。为了适应这种情况,它们能在夜里或不容易获取食物的时候减慢新陈代谢速度,进入一种像冬眠一样的状态,称为“蛰伏”。在“蛰伏”期间,蜂鸟心跳的速率和呼吸的频率都会变慢,以降低对食物的需求。
  蜂鸟的体型太小,骨架不易保存成为化石,它的演化史还有待于我们去探索。
(选自《科技博览》2009年第5期)
下列关于“蜂鸟得名的原因”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蜂鸟是世界上最小的鸟类,从头到尾还不到2厘米,最大的也不过4.5厘米。
B.蜂鸟的飞行本领非常高超,可以倒退飞行,垂直起落。翅膀振动的频率很快,每秒钟可达50~70次。
C.蜂鸟是世界上最小的鸟类,有的只有黄蜂那么大,它们飞起来像蜜蜂一样,会发出嗡嗡的响声,也喜欢吸食花蜜。
D.蜂鸟的羽毛非常鲜艳,当它在花卉之间飞舞时,像是跳动着的一只小彩球,好看极了!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蜂鸟在吸吮花蜜时不停地拍着它的双翅,它身体两侧闪动着白色云烟状的光环,并发出特殊的嗡嗡声。
B.蜂鸟的体态和色彩在所有动物当中最妍美,最艳丽。
C.自然界中的蜂鸟都拥有自己的势力范围,它们不但能清楚地记住自己曾采过哪些鲜花的蜜,甚至能判断光顾这些花朵的“大概时间”,进而根据不同植物分泌花蜜的规律来寻找新的食物。这说明蜂鸟的记忆力相当惊人。
D:尽管蜂鸟的大脑最多只有一粒米大,但它们的记忆能力却相当惊人。只有人类才会具有同样的判断能力。
根据原文的内容,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由于蜂鸟的新陈代谢尤其地块,所以为了获取能量,蜂鸟得不眠不休地采食花蜜,来提供身体所需的能量。
B.当蜂鸟再次出动的时候,能做到不去“骚扰”那些花蜜已经被自己采空的植物了。这些惊人的举动让蜂鸟成为唯一一种能记住“吃东西地点和时间”的野生动物。
C.蜂鸟胆子很大,它有时会狂怒反复追逐去啄比它大二十倍的鸟们,并让它们载着自己翱翔,一直到平息它微不足道的愤怒。
D.世界上唯一可以向后飞行而且可以在空中悬停的鸟是蜂鸟,所以它有“鸟中直升机”的美誉。

阅读下面的文段,完成问题。
④我读高三那年,母亲去世了,本来就不大宽裕的家庭变得更紧巴了。偏偏那年我又没有考上大学,心情坏到了极点,父亲并没说我什么,只是话语更少了。一天中午,他忽然给了一沓钱:“你去复读吧。”我奇怪哪里来的钱,但终究没问他。后来才发现,那头跟了我们家多年的毛驴没了。从此父亲更加艰难地挑起了家里所有的担子,从那年起,他的白发我再也数不清了。
⑤我把泪咽进肚里,苦读了一年。一年后当我把通知书交到父亲手上时,他也并没表现出太多的高兴,只记得他喝了许多酒,过后他看着地图自言自语地说:“兰州,到底远了点。”我分明看到他冷峻的脸上有了一丝难以掩饰的慈祥的伤感,但很快他便忙着给我打点行李,到处借学费去了。
⑥我临走时正赶上父亲要去市里的一所师范进修,他摆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淡淡地笑了笑说:“到时候我就不送了,你自己去吧,大学生了,还能丢了吗?”我也笑一笑,但不知怎么,一开口鼻子却酸了。
⑦没想到在我走的前一天晚上,他却风尘仆仆地从百里之外赶了回来(这时他才去了两天),“老觉着不放心呢,回来看看,看看!”看着父亲那一头汗淋淋的灰发,泪,在我眼里打转。夜里,父亲说:“到了兰州给家里回句话。”我应着。沉默了一阵子,他又说:“用钱就言语一声,一个人在外头,别舍不得吃舍不得穿,让人家瞧不起,家里怎么也好对付……”
节选自《父亲不写信》
“第4段中写“他冷峻的脸上有了一丝难以掩饰的慈祥的伤感”,结合上下文,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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