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五) (14分)
那条河流
①我怀念那条河。
②远远地看,它就像一根孤独的琴弦绷在原野上,任风雨和岁月弹拨。
③我是生长在它旁边的一双耳朵。当时我不觉得幸运,以为这音乐、这波涛的诉说、这不尽激情的灌注,都是理所当然的。以为这柳阴是理所当然的,洋槐洁白芬香的花絮是理所当然的,竹林里布谷鸟黄鹂鸟的啼鸣是理所当然的,两岸湿润的炊烟和歌谣是理所当然的。当时幼稚的心里,却有一个与生俱来的念头:这河流以及与它有关的一切,理所当然属于我们。
④我在河里学会了游泳。我把蝴蝶的姿势、青蛙的姿势展示给水中的鱼;我仰躺在水床上,看天,在天蓝和水蓝之间,我是漂浮的梦。我捉螃蟹,石缝里小小的反抗弄疼了我的手,而它并没有多余的恶,小小的身体上全是武器,一生都在战争的恐惧里度过,最大的成功仅仅是防止过分的伤害。在横渡河湾的时候,我遭遇过一条水蛇,小小的头昂着,更小的眼睛圆睁着打量陌生的天空,它也在不测的水里横渡它的命运。
⑤我在竹林里制作了第一管竹笛,摹仿北斗的指法(它也是七个音孔),我在静夜里向身后村庄和远方的岁月吹奏。
⑥当时,我不觉得这一切都是奇迹,真不觉得我内心的水域,有一多半来自这河流的灌溉。我那浮浅、单纯、蒙昧的心里,以为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我没有想过,这河流会有断流的时候。我没有想过,它似乎源远流长的水,是来自哪里?它的温柔碧波和浩然激流,是怎样一点一滴汇成?
⑦带着它的涛声和波光,我湿淋淋地走了。我走到哪里,就把它带到哪里,我是它站起来行走的一部分,我的记忆里流淌着它的乳汁。
⑧我仍然觉得它理所当然存在于那里,理所当然属于我,属于我们,而且永远。
⑨年前回家,我愕然了。我再也看不到那条河流。横卧在面前的,是它干涸的遗体,横七竖八的石头,无言诉说着沧桑;岸上的柳林、竹林、槐林、芦苇荡都已消失,荒滩上,有人在埋头挖坑淘金;三五个小孩,在放一只风筝,几双眼睛一齐向上,望着空荡荡的天空和那只摇摇晃晃的风筝。
⑩我已找不到当年游泳的地方,那让我感到河水深度、照过我少年倒影、用蓝色的漩涡激起我最初诗意想象的地方,已被高大的垃圾堆覆盖。
⑾我多想,我多想找到死去的源头,去大哭一场,让泪水复活这条梦中的河流。
⑿这时候,才痛彻心肺地明白:天地间没有理所当然永远属于我们的事物。
⒀理所当然,理所当然地去珍惜——这才是唯一属于我们的理所当然。
⒁我们不过也是游荡于河流中的另一种鱼。我们不愿成为干鱼,但我们很可能要把自己折腾成干鱼。许多河流枯竭了,污染了。爱,枯竭了;我们内心的河床,不再是碧波倒影,而是注满了污水,堆满了垃圾。
⒂我,该怎样打开内心的纯洁水源,复活那死去的河流?
、文中“我”的感情随河流的变化而变化,经历了认为理所  当 然
→□□→明白 →□□→□□的过程。
、第③段画线的部分,主要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有何作用?
、第(14)段中,画线句子“我们很可能要把自己折腾成干鱼”的深刻含义是什么?
、联系全文,说说“那条河流”的含义和作用。
、下面是对这篇文章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 2分)

A.作者从记忆中的那条河流写起,通过今昔对比,表现了人类要懂得珍惜的主旨。
B.描写捉螃蟹和遭遇水蛇的细节,意在表现自然界充满竞争,一切事物都面临危机。
C.作者认为那条河流是个“奇迹”,是因为那条河流曾给他童年带来乐趣。
D.本文描写河流的变化,从开始的“温柔碧波”到后来“干涸的遗体”,省略了变化的过程,给读者留下了思考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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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天气,警惕PM2.5 污染
①最近一段时间,随着媒体的关注,以PM2.5为代表的“超细灰尘”污染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那么,PM2.5是什么?它对人体健康有哪些危害?面对雾霾天气,我们应如何抵御PM2.5污染呢?
②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它的直径还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1/20。虽然PM2.5只是地球大气成分中含量很少的组成部分,但PM2.5粒径小,富含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同时PM2.5在大气中的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因而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更大。
④PM2.5“超细灰尘”主要来自机动车尾气尘、燃油尘、硫酸盐、餐饮油烟尘、建筑水泥尘、煤烟尘和硝酸盐等,它是雾霾有害细颗粒的重要组成部分。
⑤气象专家和医学专家认为,由细颗粒物造成的灰霾天气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甚至要比沙尘暴更大。粒径10微米以上的颗粒物,会被挡在人的鼻子外面;粒径在2.5微米至10微米之间的颗粒物,能够进入上呼吸道,但部分可通过痰液等排出体外,也会被鼻腔内部的绒毛阻挡,对人体健康危害相对较小;而粒径在2.5微米以下的细颗粒物不易被阻挡,被吸入人体后会直接进入支气管,干扰肺部的气体交换,引发包括哮喘、支气管炎和心血管病等方面的疾病。
⑥人体的生理结构决定了对PM2.5没有任何过滤、阻拦能力。进入肺泡的微尘可迅速被吸收、不经过肝脏解毒直接进入血液循环,其中的有害气体、重金属等溶解在血液中,分布到全身,损害血红蛋白输送氧的能力。对贫血和血液循环障碍的病人来说,可能产生严重后果。例如可以加重呼吸系统疾病,甚至引起充血性心力衰竭等心脏疾病。
⑦PM2.5还可成为病毒和细菌的载体,为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推波助澜。
⑧近30年来,我国公众吸烟率不断下降,但肺癌患病率却上升了4倍多。目前普遍认为这可能与雾霾天增加有一定的关系,很多人已经把雾霾天气比喻成为大自然的“吸烟室”。不但浓雾缠绕、能见度非常低的天气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时而有雾时而多云的天气也会有同样的问题。雾霾天对人体心脑血管疾病的影响也很严重,会阻碍正常的血液循环,导致心血管病、高血压、冠心病、脑溢血,可能诱发心绞痛、心肌梗塞、心力衰竭等,使慢性支气管炎出现肺源性心脏病等。
⑨人体每天需要呼吸大约10立方米的空气,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就相当于一个移动的“空气过滤器”。 面对雾霾天气,我们应该如何抵御PM2.5污染呢?1.少开车,堵车就熄火。汽车尾气不仅危害长时间在道路周边的人,也危害司机本身,特别是长时间堵车、汽油得不到完全燃烧时产生的尾气危害更大。所以长时间堵车时最好熄火,尽量少开窗。2.严禁近郊私自焚烧垃圾和枯草败叶。私自焚烧所产生的二恶英、烟尘颗粒等有毒物质,会使周边的城市在不知不觉中陷入“毒雾”。3.减少外出。专家认为,对于雾霾天气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尽量减少外出。戴口罩可以防止一些灰尘进入鼻腔,能起到一定的防护作用。但对于最近引发热议的PM2.5,专家认为即便是专业的医用口罩,主要针对PM3以上的可吸入颗粒物,对于PM2.5以下的可吸入颗粒物抵御能力不强。4.室内不吸烟,远离二手烟;灰霾天气少开窗,可以养点花花草草;使用空气净化器,市面上80%的空气净化器都以净化空气中的细微颗粒物为主,对PM2.5有很好的吸附效果,但在使用时要注意勤换过滤芯。
本文向我们介绍了关于PM2.5哪些方面的知识?
答:

第②段中画横线的句子“它的直径还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1/20”能否换成“它的直径很小”,为什么?
答:

阅读⑤⑥⑦三个段落,分点概括PM2.5对人体的危害。
答:

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下列案例中李强的做法有哪些地方不恰当。
【案例】李强患有贫血,为增强体质,他加强锻炼身体,一年四季从不间断。遇到多雾天气,也会驾车到城郊去爬山。有时遇到拥堵,他也从不熄火。他认为雾再厚,街上买个普通的口罩戴着爬山就没事了。
答:

为下面这则消息拟写的标题,最恰当的一项是()
江西日报讯 (记者钟端浪)记者5月24日从景德镇古窑民俗博览区获悉,由古窑博览区斥资60万元,按照圆明园兽首一比一比例,采用高难制作工艺,成功仿制出的陶瓷版十二生肖“兽首”,日前正式亮相古窑景区。
  据了解,陶瓷版十二生肖“兽首”经过调试喷水系统,十二生肖“兽首”每天会依次轮流喷水,每个时辰,相应的生肖就喷水两小时,正午十二时则十二生肖同时喷水,场面壮观。

A.“兽首”亮相古窑 B.古窑成功仿制“兽首”
C.古窑斥资60万元仿制“兽首” D.“兽首”喷水场面壮观

2012年10月8日,英国发育生物学家约翰·格登获得了2012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读书的时候,格登的生物学成绩却是学校最差的,他甚至曾被老师断言“笨得完全不应该学习自然科学”。可是,正是这句话激励着格登,让格登登上了自然科学的最高峰。
1933年10月2日,格登出生于英国。格登自小就对自然科学感兴趣。不过,他并不是一个聪明的孩子,简直有些笨头笨脑,常常会因为问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而惹老师讨厌,甚至受到老师的冷嘲热讽。
格登的中学成绩也不理想。学校为了帮助他们这些“差生”,特意聘请博物馆馆长加德姆给他们补课。格登很高兴,因为,加德姆在自然科学方面学识广博,由加德姆当自己的老师,一定会学到更多的知识。
一次课间,格登伸出自己的手指,问加德姆:“老师,为什么长在手上的手指会动,而被砍掉的手指却不能动?”加德姆说:“因为长在手上的手指有神经细胞,可以接受大脑的指令,而被砍掉的手指头却不能!”格登说:“可是,受精卵不仅能动,而且能够自由生长,而被砍掉的手指头为什么不能自己生长呢?”加德姆被问得膛目结舌,忍不住大声吼道:“你这个笨蛋,这是自然界的生长规律!规律,你懂吗?”格登伸了伸舌头,低声说:“不懂!”
加德姆不仅不觉得格登的好奇是一种天赋,反而认为他是一个笨孩子。当然,加德姆得出这个结论主要是因为格登的成绩。虽然加德姆在格登的身上花费了很大的心血,但是,在高中毕业考试中,格登的成绩依然很不理想,他的生物学成绩竟然是全年级250名学生中最差的。当加德姆得知格登爱好自然科学的时候,惊讶地说:“如果你在大学选择自然科学专业,那将是一种浪费时间的做法,因为凭你的天赋,你完全不可能在自然科学方面取得任何成绩!”
加德姆的话对格登刺激很大。他真的很热爱自然科学,特别是生物学,可他的生物学成绩却是那么糟糕。怎么办?他付出了比别人更多的努力。他一直在默默无闻地研究“被砍掉的手指头为什么不能再生”的问题。当然,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他把自己关在实验室里,一次又一次地实验,一次又一次地失败。
在格登最失意的时候,他会自觉不自觉地拿出中学那张最糟糕的成绩单,一遍又一遍地回想加德姆的预言:“你不可能在自然科学方面取得任何成绩!”这时候,格登的心里就会产生一种强大的动力,他对自己说:“我能行,我要证明自己!”就这样,他一次次从失败中站起来,重新开始自己的实验。
经过几年的努力,在牛津大学攻读硕士的格登终于成功让一对成熟的体细胞转换为多功能干细胞。他发表了一篇论文,首次指出细胞的特化机能可以逆转。这篇论文在生物界引起了巨大反响。按照格登的说法,砍掉的手指头在特定的条件下,是可以像受精卵那样自由生长的。
格登的这一观点一直到10年后才被学界认同,并且直接引导了世界上第一只体细胞克隆羊“多利”的诞生。自此,格登的学术观点彻底颠覆了人类对自身发展和细胞分化的认识,并在医学上产生了越来越大的价值。
——选自《读者》2012年第22期,有删节
【注释】瞠(chēng)目结舌:瞪眼翘舌说不出话来。形容人窘迫或惊呆的样子。
用简要的语言给这篇文章拟一个恰当的标题。
答:
这篇文章在写作了运用了怎样的叙述方式?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答:
比较文中画线句子和下面的改句,说说原句表达效果好在哪里。
改句:加德姆被问住了,大声道:“你这个笨蛋,这是自然界的生长规律!规律,你懂吗?”格登说:“不懂!”
答:
结合文章,谈谈你对约翰•格登的认识和你从他身上所获得的启示。
答:

冬天的早晨,门口蜷伏着一只很可怜的小猫。毛色是花白,但并不好看,又很瘦。它伏着不去。我们如不取来留养,至少也要为冬寒与饥饿所杀。张婶把它拾了进来,每天给它饭吃。但大家都不大喜欢它,它不活泼,也不像别的小猫之喜欢顽游,好像是具着天生的忧郁性似的,连三妹那样爱猫的,对于它也不加注意。如此的,过了几个月,它在我家仍是一只若有若无的动物。它渐渐的肥胖了,但仍不活泼。大家在廊前晒太阳闲谈时,它也常来蜷伏在母亲或三妹的足下。三妹有时也逗着它玩,但没有对于前几只小猫那样感兴趣。有一天,它因夜里冷,钻到火炉底下去,毛被烧脱好几块,更觉得难看了。
春天来了,它成了一只壮猫了,却仍不改它的忧郁性,也不去捉鼠,终日懒惰的伏着,吃得胖胖的。
这时,妻买了一对黄色的芙蓉鸟来,挂在廊前,叫得很好听。妻常常叮嘱着张婶换水,加鸟粮,洗刷笼子。那只花白猫对于这一对黄鸟,似乎也特别注意,常常跳在桌上,对鸟笼凝望着。
妻道:“张婶,留心猫,它会吃鸟呢。”
张婶便跑来把猫捉了去。隔一会儿,它又跳上桌子对鸟笼凝望着了。
一天,我下楼时,听见张婶在叫道:“鸟死了一只,一条腿被咬去了,笼板上都是血。是什么东西把它咬死的?”
我匆匆跑下去看,果然一只鸟是死了,羽毛松散着,好像它曾与它的敌人挣扎了许久。
我很愤怒,叫道:“一定是猫,一定是猫!”于是立刻便去找它。
妻听见了,也匆匆地跑下来,看了死鸟,很难过,便道:“不是这猫咬死的还有谁?它常常对鸟笼望着,我早就叫张婶要小心了。张婶!你为什么不小心?”
张婶默默无言,不能有什么话来辩护。
于是猫的罪状证实了。大家都去找这可厌的猫,想给它以一顿惩戒。找了半天,却没找到。我以为它真是“畏罪潜逃”了。
三妹在楼上叫道:“猫在这里了。”
它躺在露台板上晒太阳,态度很安详,嘴里好象还在吃着什么。我想,它一定是在吃着这可怜的鸟的腿了,一时怒气冲天,拿起楼门旁倚着的一根木棒,追过去打了一下。它很悲楚地叫了一声“咪呜!”便逃到屋瓦上了。
我心里还愤愤的,以为惩戒得还不够快意。
隔了几天,李嫂在楼下叫道:“猫,猫!又来吃鸟了。”同时我看见一只黑猫飞快地逃过露台,嘴里衔着一只黄鸟。我开始觉得我是错了!
我心里十分难过,真的,我的良心受伤了,我没有判断明白,便妄下断语,冤苦了一只不能说话辩诉的动物。想到它的无抵抗的逃避,益使我感到我的暴怒、我的虐待,都是针,刺我的良心的针!
我很想补救我的过失,但它是不能说话的,我将怎样地对它表白我的误解呢?
两个月后,我们的猫忽然死在邻家的屋脊上。我对于它的亡失,比以前的两只猫的亡失,更难过得多。
我永无改正我的过失的机会了!
自此,我家永不养猫。
从文章内容看,第三只猫“可厌”,却又是“可怜”的。请具体分析各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
对第三只猫的亡失,“我”的情感如何?为什么会这样?
答:
联系上下文,体味语句,回答题目后面的问题。
“我感到我的暴怒、我的虐待,都是针,刺我的良心的针!”使用了什么修辞手法?有怎样的表达效果?
答:
结尾“自此,我家永不养猫”,这句话在内容和结构上有什么作用?
答:

不卖
范春歌
  (1)我有朋友是个收藏爱好者,尤其喜欢收集民间工艺品。看了他琳琅满目的收藏品,很是羡慕。他曾得意地说,只要肯出大价钱,没有买不来的宝贝。
(2)那天朋友到家来小坐,进门直摇头,以为他淘宝看走了眼,一问,讲了这么件事。
(3)路上,他遇到一对抱着小孩操乡村口音的年轻夫妇站在天桥下问路,朋友也是个热心人,给指了路。但那对夫妇好像是第一次到武汉,尽管他说得很详细了,他们还是一副找不着北的样子。天冷,风大,小孩冻得直咧嘴。朋友拿出笔给他们简单画了个路线图。
(4)当那对夫妇要转身的时候,他忽然发现对方提的一个塑料袋里露出一对虎头鞋。虎头做得粗眉圆眼,古朴可爱,虎身的刺绣也十分少见,便动了心思,问对方能否卖给他。
(5)夫妇俩愣了一下,互相看了一眼笑道,这是孩子他太姥姥做的。
(6)他又问,老人多大岁数了,夫妇俩说八十多啦。他摸摸虎头鞋说,二十块钱卖给我怎么样。年轻的夫妇只是说,孩子他太姥姥做的。
(7)他将虎头鞋拎到手里看了又看:五十块。夫妇俩有点不知所措:师傅,这是孩子他太姥姥~~
(8)他有点发急地打断他们的话,掏出几张钞票:好,不说了,一百!
(9)年轻的夫妇没有接钱,从他手里拿过虎头鞋,俩人站在路边轻声商量着什么。他不甘心地喊:一百二十。
(10)朋友给我们讲到这里,因为激动脸都微微泛红,说当时真有些生气了,虎头鞋虽好,但就值这个价了,也应该是让这对乡村夫妻动心的价格,足可以给小孩买双上好的皮鞋。
(11)夫妇俩商量了一会儿,拿着虎头鞋微笑着走向他:师傅,你这么喜欢,就送给你好了。说实话,我们一路问路,就数你最热情,还给画张图。唉,怎么谢你好呢!
(12)这下该我的朋友愣住了。套句俗话讲,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当夫妇俩将虎头鞋塞到他手里时,他不好意思了:我肯定要付钱,讲好一百二十块,一分不会少。
(13)夫妇俩说,这是孩子他太姥姥做的,不卖。
(14)朋友劝道,你们告诉老人,一双虎头鞋在城里卖了这么多钱,老人家不知会多高兴呢!
(15)对方笑了,女人说:太姥姥知道别人这么喜欢她做的鞋,要掏这么多的钱买,就很高兴了。你拿去给孩子穿,我们捎信让太姥姥再做,方便。
(16)听到这里,我和先生站起来,都想看看这双虎头鞋。
(17)朋友摊开双手:我没有拿,把虎头鞋给他们放进了塑料袋,说,你们告诉太姥姥,她的鞋漂亮极了,有个路人出了很大的价钱,你们都没卖。她老人家一定更高兴
文章以“不卖”为题有什么作用?你还能拟什么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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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一开始“朋友”花高价想买,而后来夫妇俩相送却不要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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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情节贵在一波三折,请从文中找出三处令人感到意外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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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14)(15)(17)节中各有一个划线的高兴,说说它们的内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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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的结尾仿佛尚不完整,请你来续写一个结尾,并说说你从朋友的这次经历中获得了什么感悟?(续写不少于50字)(续写3分,感悟2分)
结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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