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汽车进入了山区,山路崎岖不平,颠得人五脏六腑都翻腾出来。车上只有十几个乘客,坐在后几排的乘客,因为颠得吃不消,都挪到了前排。

他却主动移到了最后一排,五个座位连在一起,正好可以躺下。他太需要休息了。这段日子,工作丢了,谈了好几年的女朋友也吹了,整个人完全处在心灰意懒中,连续十几天吃不下睡不着,他觉得自己走到了人生的绝境,自己是那么渺小,存不存在都不重要。此行,他想回老家看看父母,年迈的双亲培养出他这个大学生很不容易。他决定在了断自己之前,再看一眼可怜的双亲。
他站起来,探身准备往外跳,可是,因为他的移动,车厢猛烈地颤动了一下。他突然意识到,如果自己跳下去,整个汽车可能因为重心失衡而坠落。前面的乘客发出惊呼:你不能跳,不然我们可就都完了!
是的,他不能只顾自己跳出去,那将置一车人于死地。可是,如果不马上跳出去,汽车可能随时坠落,那自己将与大家同归于尽。他不怕死,他这次回乡,就已经做好了死的打算,只是没想到会是这种死法。
他深深地吸了口气。
他冷静地判断了一下形势。中学时,他的物理成绩就很好,他知道,在现在这种情况下,车头和车尾重量的稍稍改变,都可能使平衡打破,而致车毁人亡。其他乘客都在汽车的前半部分,车尾只有他一人,他是这个平衡系统中,最重要的一环。他这一生,从来也没有这么重要过!
现在,唯一可行的自救办法是,他保持不动,维持这个平衡,让前面的乘客,慢慢往后移,再从窗户逃出险境。
他对大家说,我不动,你们一个一个从前面挪过来。千万不能挤,不要慌张,一个一个来!
在他的指挥下,离他最近的一位乘客,一点一点,向车尾爬过来。汽车轻轻摇晃着,每一次抖动,都揪着大家的心。
第一位乘客,成功地移到他身边,从窗户跳了出去。又一位乘客,爬了过来。十几位乘客都获救了。受伤的司机,也从驾驶室爬了出来。
他最后一个从窗户跳了出来。汽车晃了晃,没有坠落。
惊魂未定的乘客们,都安全获救了。看着摇摇欲坠的客车,大家的脸上,流露出劫后余生的欣慰。等大家定下神来,才想起坐在最后一排的那个小伙子。如果没有他的沉着和勇敢,不敢想象,会是怎样不堪的后果。大家四处找他,要向他表达谢意,却没有找到。
他已经悄悄走了。他的家就在离此地只有几公里的山坳里,上中学时,为了省路费,他就常常一个人从这条山路步行回家。十年前,也是从这条山路,他走出了大山,他是他们山寨里出的第一个大学生,他曾经令多少人为之自豪啊。
落日的余晖洒满山林。他拐进一条小路,这样可以早一点到家。归巢的鸟儿们,成群结队,从头顶掠过。他要从这里,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
文章一开头交待“山路崎岖不平”对故事情节的发展有何作用?说说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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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文中两处划线句子,分析“他”在两种不同情境下的内心活动。
(1)他深深地吸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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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他已经悄悄走了。
小说中的“他”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试作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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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减。)
这篇小说以“你有多重要”为题,有主题思想、人物形象、情节结构等多方面的考虑。选择一个方面探究,陈述你的观点并作一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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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较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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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乡村铁质
刘向民
①乡村是我永远的家园。在我全部的生活中,乡村是最重要的。
②虽然走进了城市,不可能与土地日日肌肤相亲,但我始终以农民的眼光审视乡村。乡村是城市的依托,没有乡村也就没有城市的存在,乡村是城市的母体,城市是乡村的延伸和延续。乡村是狗吠鸡鸣牛哞,是薄薄的晨雾和袅袅的炊烟,一条静静地流淌的小河,茂密的小草尖上晶莹的露珠闪耀着太阳的光彩。乡村的早晨是清新和鲜明的。
③走进田野,就走进了自我。一株株茂盛的高粱、谷子或者玉米,就是我们的兄长。闪着光芒的锄探进植物的根部,根系蔓延,锄的铁质意念就通过异常发达的根系蔓延了整个土地,广阔的原野处处闪耀着铁质的浑厚和沉重,所以我们收获的每一粒粮食、每一季粮食都包含着铁质。铁质沿着血管流动,扎根于我们的每一处神经,我们的脊梁才如此坚挺。
④粮食的存在,使乡村有了存在的充分理由。一茬一茬的庄稼,一茬一茬的人生,在乡村的蓝天下格外亮丽。已经死去多年的大树仍然直直地挺立,黑枯的树干直指青天,乡村中许多的构思和想象缘自树干的启迪。镰刀闪着铁质的锋利,农民的梦想始终与庄稼有关,一头牛与一架犁在土地深处探寻,浑黄或者黝黑的土壤蕴涵着无穷的力量,只要播下种子,幻想就无可阻挡地蓬勃起来了。土地时刻迸发着铁质的响声。
⑤土地养育了庄稼,也养育了整个乡村。乡人们的性格和作为,任何时候都充满着铁质,欢喜时会无所顾忌地畅心大笑,发怒时会打上一架,或者跑到村街上不明不白地骂上一场,悲哀时会痛痛快快淋漓尽致地大哭一场,然后又执著地走进田野,走进劳作,一切都毫无遮遮掩掩。嫉恶如仇,旗帜鲜明,高昂的气概和高亢的声音比得过任何烦琐深奥的说教。他们不怕风,不怕雨,不怕雷鸣,他们饮风露餐,吃得下千般苦,受得住万般罪,他们常说“没有吃不了的苦,没有受不了的罪”,年景的丰歉和日子的辛苦都是岁月的点缀,他们从不怨天尤人,总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沿着太阳的方向走进田野,走进庄稼地里,走进乡村深处的每一个细节,使乡村的每一刻都充充实实和铿锵有声。哪怕只是一声劳动的号子,也如雷鸣一般响亮;哪怕只是向前迈出一步,也如山一般稳重;哪怕只是一个耕或者种的手势,也都是乡村的经典动作。乡村,处处铁质,铁质处处。
⑥乡村是农民的部落。城里人已经厌烦的事情,乡村还在喜欢或者也早已厌烦,喜欢的是一种没有丢失的乡村质朴,厌烦的是曾经生活在乡村里的城里人的矫作。城里人始终也在吃着乡村的粮食,但缺少了乡村的铁质。铁质似乎已被城里人丢失殆尽。我们是否要寻找乡村的铁质,使乡村铁质在城市里闪烁,应该是我们思考的问题。
⑦乡村是我们生存的依托,也是城市生活的依据,没有了乡村就没有城市。是否有人为城市的一天天的侵占乡村沾沾自喜呢?如果缺少了乡村,缺少了乡村铁质,我们将会更加颓废,城市也将因此而变的莫名其妙地失去方向,因此,不论生活在乡村还是城市里的人们,都不能忘记永远的乡村铁质,它是我们永远的支撑,我们永远的方向。
下列对散文的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 )( )
结合全文谈谈乡村具有怎样的意义?作者在行文中着重描写了乡村的土地,有怎样的妙处?(6分)
谈谈你对文中划线句的理解。(6分)
①只要播下种子,幻想就无可阻挡地蓬勃起来了。
②走进乡村深处的每一个细节,使乡村的每一刻都充充实实和铿锵有声。(3分)
文章的最后一段有什么作用?文章中的“铁质”具有其特殊的象征意义,根据你对文章的品读,谈谈对“铁质”象征意义的理解。(8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诗和其他艺术都是情感的流露。情感是心理中极原始的一种要素。人在理智发达之前先已有情感;在理智既发达之后,情感仍然是理智的驱遣者。情感是心感于物所起的激动,其中有许多人所共同的成分,也有某个人所特有的成分。这就是说,情感一方面有群性,一方面也有个性,群性是得诸遗传的,是永恒的,不易变化的;个性是成于环境的,是随环境而变化的。环境随人随时而异,所以人类的情感时时在变化;遗传的倾向为多数人所共同,所以情感在变化之中有不变化者存在。
艺术是情感的返照,它也有群性和个性的分别,它在变化之中也有不变化者存在。比如单拿诗来说,四言、五言、七言、古、律、绝、词的交替是变化,而格律则为变化中的不变化者。变化就是创造,不变化就是因袭。把不变化者归纳成为原则,就是自然律。这种自然律可以用为规范律,因为它本来是人类共同的情感需要。但是只有群性而无个性,只有整齐而无变化,只有因袭而无创造,也就不能产生艺术。末流忘记这个道理,所以往往把格律变成死板的形式。
格律在经过形式化之后往往使人受拘束,这是事实,但是这绝不是格律本身的罪过,我们不能因噎废食。格律不能束缚天才,也不能把庸手提拔到艺术家的地位。如果真是诗人,格律会受他奴使;如果不是诗人,有格律他的诗固然腐滥,无格律它也还是腐滥。
古今大艺术家大半都从格律入手。艺术须寓整齐于变化。一味齐整,如钟摆摇动声,固然单调;一味变化,如市场嘈杂声,也还是单调。由整齐到变化易,由变化到整齐难。从整齐入手,创造的本能和特别情境的需要会使作者在整齐之中求变化以避免单调。从变化入手,则变化之上不能再有变化,本来是求新奇而结果却仍还于单调。
古今大艺术家大半后来都做到脱化格律的境界。他们都从束缚中挣扎得自由,从整齐中酝酿出变化。格律是死方法,全赖人能活用。善用格律者好比打网球,打到娴熟时虽无心于球规而自合于球规。在不识球规者看,球手好像纵横如意,略无牵就规范的痕迹;在识球规者看,他却处处循规蹈矩。姜白石说得好:“文以文而工,不以文而妙。”工在格律而妙则在神髓风骨。
孔夫子自道修养经验说:“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是道德家的极境,也是艺术家的极境。“从心所欲,不逾矩”,艺术的创造活动尽于这七个字了。“从心所欲”者往往“逾矩”,“不逾矩”者又往往不能“从心所欲”。凡是艺术家都要能打破这个矛盾。孔夫子到快要死的时候才做到这种境界,可见循格律而能脱化格律,大非易事。
(摘编自朱光潜《谈美书简》)
下列关于“格律”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格律是诗歌中的不变化者,体现的是整齐、规范和人类共同的情感需要。但只有整齐而无变化,只有因袭而无创造,格律就会变成死板的形式。
B.格律在经过形式化之后往往使人受拘束,但这并不是格律本身的罪过,而是人不能活用它造成的,因此,我们不能因噎废食。
C.古今大艺术家的创造活动都从格律入手,但后来都达到了脱化格律的境界;是创造的本能和特别情境的需要使他们在整齐之中求变化,避免了单调。
D.格律不能束缚天才,天才之作往往工在格律而妙在神髓风骨。格律也不能把庸手提拔到艺术家的地位,即使他遵循了格律,诗歌也仍然腐滥。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艺术是情感的流露,它也有群性和个性之别,讲究寓整齐于变化,但由整齐到变化易,由变化到整齐难。
B.情感是心理中极原始的一种要素,它先于理智而产生,但在理智发达之后,它又会受到理智的驱遣。
C.诗歌从四言、五言到七言,从古、律、绝到词,体现的是形式的变化,但它们在音节上都讲究格律,体现的又是诗歌的共同特点。
D.“从心所欲”和“不逾矩”是一对矛盾,艺术家要打破这个矛盾,做到循格律而能脱化格律,这是非常不容易的。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

A.“从心所欲,不逾矩”是道德家和艺术家所追求的最高境界,这也说明道德与艺术常常是相关联的,道德境界高的人往往也能在艺术上达到较高的境界。
B.情感是心感于物所起的激动,它一方面有群性,另一方面也有个性。群性由遗传得来,不易变化;个性则成于环境,会随着环境而变化。
C.作者认为善用格律者好比打网球,旨在说明将格律用到出神入化的境界时,就可以超越格律的束缚而达到自由的创作境界。
D.作者认为一味变化也还是单调,所以他不主张从变化入手,认为变化之上不能再有变化,本来是求新奇而结果却仍还于单调。

现代文阅读(15分)
秋声起处是故乡
在所有的自然之声里,我最喜欢秋之声。在秋之声里,童年时所陶醉的故乡之秋声,为最。那或许是因为,与摇篮有关;与母亲唱给我的童谣有关;与落生的母土有关;与马头琴的悲鸣之声有关。
  秋之声,就是天籁。
  天籁,乃是音乐的最高境界。我们的古人早就说,那是从天上来的声音。中国古人有“三音”之说:古琴之音为天籁;土埙之音为地籁;昆曲之音为人籁。我以为,优美抒情具有禅意的自然之声,皆为天籁。
  我的老家,在扎鲁特草原上的阿拉坦山寺脚下。那里曾经有广袤的牧场,也有葳蕤的田园。即半农半牧之地。童年的时候,家徒四壁一无长物,有的则是大自然赐予我们的春风秋雨和五谷杂粮。故乡的春夏秋冬,各有属于自己的独特声音,界定分明而音律各异。其中秋之声,给予我的启迪和遐想是无限的。在我幼小的心灵中,秋之声才是天籁中的天籁。
  我们那个村子,坐落在青青群山的环绕之中。秋风总是长驱直入,一荡千里。初秋的田野五彩斑斓,秋风的色泽则介于幽蓝和金黄之间。举目,田畴连绵,风吹无尽波浪于幽幽天际。包谷黄、高粱红、米色的谷地装点于天地之间, 荞麦的白色小花娇媚而散发异香,吸引无数蜜蜂,每年的下种时节,我们家的高粱地里,总要辟出一块为西瓜领地。神不知鬼不觉长成的甜甜的红瓤子西瓜,使左邻右舍啧啧称赞。而他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瓜地会藏匿于此。因为初秋的高粱都长得丈把高了,是天然的绿色屏障,捂得那块宝地严严实实。唯我是家贼,经常悄没声儿地带一二要好的同学来偷吃西瓜,但不挥霍,也不留一丝儿痕迹。吃罢西瓜,我们就仰躺在瓜地里,静静地聆听起秋声来,那是上苍的赐予,也是我们这些乡下孩子,最为奢侈的享受。
  此时此刻,秋声仿佛是我们生命的唯一。
  高粱地外边是野性草地,昆虫们齐声歌唱着,像一个庞大的交响乐队。蝉的高音,在初秋是极纯正的,算是首席小提琴。蛙歌,是唯一可以与之见高低的音律,它好似从不远的湿地里突然冒出来的,此起彼伏而空洞如箫。当然,还有蝈蝈和蚂蚱们唧唧喳喳的无限度地倾诉,那只是背景音乐而已,总是在那里存在着。
  听着听着,你觉得周遭渐入万籁俱寂的氛围,有声似无声了。这便是天籁之妙处,会把你的整个心灵融化于空灵之中,因为你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进入了彩色的无忧亦无虑的梦之乡。这时的你,是幸福的人。你是在大自然的温怀里,变成了地地道道的自然之子。你要感恩秋之声,她以深沉的诗意的祝福,抚慰着你跋涉中疲惫的灵魂。
此刻,假如你真诚而怀有敬意地去侧耳谛听的话,就能听得见一片叶子、一个花瓣、一粒松子的心灵独白,抑或能听得见小小蚂蚁们齐心协力搬动重物的呼号之声。于是,秋之声使你心怀若谷灵魂安静,远离尘嚣与无谓的争斗,这便是天籁的本来意义。所以古人云:“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
一个人想要真心聆听天籁的话,则必须把自己看小,看淡,看轻。假如你过分攻于心计,沉溺于称雄称霸的好斗之中,便也无缘于天籁。
  陶渊明所以向往桃花源,是因为他心中藏有天籁。因为他可以“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古代那些隐士们,无一不是与天籁相伴的,所谓《归田园居》本来就是为了亲近天籁的。我总认为,老子骑牛出关,在狼烟与瀚海中寻寻觅觅,所寻求的也许就是一个“无”字的真正内涵吧,因为他心中怀有更为幽深的天籁。然而,天籁对于一个成日价想着告密状,唯恐天下不乱的利欲熏心者而言,不过杂音而已。他哪里顾得上去品味什么天籁呢?利欲、权欲使他五内翻腾,不由自己。
  简而言之,与天籁相伴者一定是智者。智者与天籁相伴,并非为了出世,而是为了更好地更清醒地去入世。假如我们每个人心中都珍藏有天籁,那么,光明一定多于黑暗,正义一定优于邪恶。假若你心向往之,天籁就会来与你相伴,这需要有一颗宁静而淡泊的心。
  秋声起处是故乡,只要我的故乡还在,还怕没有天籁可聆听吗?
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作者描写故乡五色斑斓、荞麦花香等充满生机的秋景,营造出美妙和谐的意境,为下文写美妙的秋声作铺垫。
B.作者写陶渊明向往桃花源,向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式的生活,是为了指出陶渊明有如天籁般宁静而淡泊的心灵,同时也暗含着作者对这种悠然生活的向往。
C.作者认为故乡的秋声神秘美妙、纯净和谐,给作者带来奢侈的美妙享受的同时,也给作者带来无限的人生启迪。
D.作者在文中写自己经常带一二个要好的同学来吃西瓜,目的是带领读者一起感受那美妙的情境,进而引发读者对他们自己童年生活的怀想。

E.本文写景状物生动形象而意趣横生,颇具感染力;发表议论语言精辟且多警策之语,见解独到又给人启迪、发人深省。
在作者看来,什么样的人才能真正聆听到天籁?请简要作答。(4分)
作者儿时在故乡倾听过哪些美妙的天籁?请列举出来,并结合你的生活经历或阅读积累,谈谈某种美妙的天籁带给你的启迪。(6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我看齐白石——永远的童心
“柔藤不借撑持力,卧地开花落不惊”,这样简单的一句话,涵盖了齐白石老人一生的处事态度和人格魅力。他常以藤自喻,他画的藤也就如其人。他是天真可爱的,可爱得毫不掩饰。
他的画里总是充满了田园气息。他受吴昌硕影响很大,但是吴昌硕扬文人之风,过多地表达文人的清高人格。他虽然也学文人画,但是他的画中表达的是对具体情景的回忆与体验。如果说吴昌硕倡导的是一种“绝世姿”的姿态,那么齐白石就是一种“蔬笋气”的姿态。看惯了四王的画的人,觉得他的画俗气,不如山水画家来得大气有胸襟。但是,他的画的题跋没有八股文的限制,完全是自己心灵大胆的表现,题材上也就不限于牡丹杨柳四君子,画里透着农民的朴实和孩子的天真。
齐白石活跃在一个动荡的年代,整个中国都在一种西化的思潮中。然而齐白石却以另外一种姿态审视世界,他做的就是一个纯粹的自已。没有做作,没有虚伪,只有自我。他的山水画一直不受人喜欢,所以后来他很少画山水,特别是到40年代,他的山水可谓是绝笔了。他的山水也是自己心境的一种体验,不管是名山大川,都是他亲自去过的地方。山水简单,大方,甚至是信笔乱涂。人们越是看不起他的山水,他就越坚特。率真的他就像一个小孩在和一个不听话的玩具叫劲,那么乐在其中。
一生做画无数的齐白石,大都是画花草,蔬菜,鱼虫。他画的题材之广,别说是大写意画家,就是工笔画家也很难相比。他做画的题材都来自农村大自然,从普通的白菜萝卜,到茨菰紫藤,从蜻蜓蝉蛾到鱼虾螃蟹,从牡丹芙蓉到不知名的野草,他都有很深的了解,他的《野草蜻蜒》题跋写到“借山【注】馆后涤专井旁秋来常开此花野草也余不知为何名”。齐白石老人对生活的观察是极入微的,他知道什么花在什么季节开放,什么季节挂果,他知道同一种植物生长在南北方的区别,他知道什么虫在什么季节鸣叫,产卵,蜕变。这与他早年在农村生活的经历是分不开的,就像一个初来世的婴儿,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他将他知道的一些动植物的生活习惯和画法写在了画的题跋中,“两部蛙声当鼓吹”“晴雨可呼乎予尝问汝啼似是呼晴呼雨妇可逐乎篱兽之雄者只有汝也”。正是这种好奇,才成就了这位旷世奇才。齐白石一生留下的山水人物不多,但是都是他再看过之后画的。看得出来,他早年的木雕经历给他后来的绘画道路奠定了一个很好的基础,素材的积累、造型能力的培养都是他后来绘画的宝贵经验。
画风淳朴,用笔简练,这是白石老人的风格,有时寥寥几笔却若有神。《秋梨细腰蜂》一画,齐老用极粗糙的草纸随便地几笔便是一个梨,一只蜂。《莲蓬葵扇》《花鸟》完全是一个小孩的简笔画,痛快简约,毫不掩饰,近乎粗率。这是一个孩童才有的不做作,没有过多的考虑,只有大胆的发挥。
他画虾无数。笔下的虾非常生动,不画水却感觉画面充满了水。他画的虾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几乎所有的虾都是尾左上角,头右下角的动势。似乎很呆板,但是玄机也就在这里,他能在这种统一的方向中画出丰富的变化来,很不容易。我最喜欢的是他在1951年画的一幅《虾》。虾的身子全在一个方向,那么灵动,那么洒脱。“辛卯九十一岁白石老人制于京华”,就这么简单的题词,朴实而有趣。
齐白石一直保持着童心。他在1947年的一幅《枫叶秋蝉》里面题词道:“霜叶丹红花不如八十七岁白石。”八十七岁高龄,却把自己和风华正茂的红叶相比。齐白石一生很少有人物画。他画里面的人一头白发,却有着孩子般天真的笑容,有着年轻人的状态,表情夸张,诙谐有趣。这与人物的年龄比起来显得很幽默(《东方朔偷桃图》《搔背图》)。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下,我想中国人是需要这种自信的。总有不欣赏齐白石的画的人,也有对他进行攻击的,他也真是个奇人,他是被人骂而还之以“骂”。但是他不是人身攻击,而是粗率性格本身的显露,是儿童天真的爱和恨。他将自己缺点真诚地说出来,“吾生性多疑”,还有点小孩子气地说,“我心眼特别多”。我想在他面前我们应该释怀了吧。
“烛火光明如白昼,不愁人见岂为偷”,这就是我眼中的齐白石。
[注]借山:齐白石中年迁居余霞山脚下的梅公祠,他曾说过:“山不是我所有,我不过借来娱目而已!”所以自号借山老人。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A.“柔藤不借撑持力,卧地开花落不惊”,齐白石常以藤自喻,他画的藤也如其人,表现出自持自守、宠辱不惊的处事态度和天真可爱的人格魅力。
B.齐白石的画虽然不如山水画家来得大气有胸襟,但是,他的画里透着农民的朴实和孩子的天真。他的山水也是自己心境的一种率真体验。
C.虾尾左上角,头右下角的动势是呆板的,但是齐白石能在这种统一的方向中画出丰富的变化来,画出一种灵动和洒脱。
D.齐白石早年的木雕经历为他后来的绘画道路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其中所积累的素材、培养的造型能力成为他后来绘画的宝贵经验。

E.齐白石对于别人的攻击,也还之以“骂”,表现出粗率的性格;他敢于将自己缺点真诚地说出来,表现出儿童一般的天真的爱和恨。
在作者看来,齐白石“永远的童心”在其画作中有哪些体现?
请结合原文简要分析齐白石成为国画大家的原因。
齐白石说过:“学我者生,似我者死。”他自己也是如此:受吴昌硕影响很大,而与吴昌硕“绝世姿”不同,齐白石的作品表现出一种“蔬笋气”。怎样才能达到艺术的高峰,白石老人的话给你什么样的启示?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文本,完成小题
上班的诀窍
[德国]路·席波赖特
“哈姆森先生,这是新来的同事诺伊鲍尔先生,先让他同您在一个办公室里办公。他需要全面了解这儿各部门的情况,请您多关照他,指点他,对他说明一切情况。”
哈姆森见老板信赖地把新同事托付给他,不禁受宠若惊,唯唯诺诺地说道:“我一定照办。”
他同新同事离开了老板的办公室。
“喂,诺伊鲍尔先生,让我们来参观一下企业吧,这样您就会熟悉企业的情况了。”
“参观企业?”新同事不解地问。
“是啊。要是我们坐在办公室累了,想放松一下,到处游荡,那就说参观企业。我们离开工作岗位,老板见了当然不高兴,可我们总会找出一个理由的。”
“什么理由呢?”诺伊鲍尔饶有兴趣地问。
“您来学学吧。譬如,就说要商量和检查一些事情。当然有时确实是真的,有些事也可以检查两三次。不过您别忘了把文件夹啦、帐薄啦、货单啦诸如此类的东西带在身边,做出办公事的样子。这一来,您就可以在仓库里呆上几个小时。我们私下里说说,有几个仓库保管员喜欢打牌,常常需要找个玩牌的伙伴。如此消磨时间,您觉得怎样?”
“真有意思。”诺伊鲍尔说。
“喏,这是您的办公桌。”哈姆森说,“这儿有咖啡。喝咖啡嘛,本来只能在休息时间喝,否则顾客来了,看见我们在喝咖啡,就会留下不好的印象,为此我们想出了一个专门的办法。您瞧,很简单:我们把办公桌右下方的抽屉腾出来,放上咖啡杯,人一来,马上关上。抽屉里铺上了吸墨水纸,即使咖啡泼了出来,也没问题。我们私下里说说,我们同样可以喝酒。当然在上班时喝酒是禁止的,这是大家都清楚的。不过有时有人过生日,或者觉得不畅快,需要提提神,那他就把酒杯和酒瓶也放在抽屉里。”
“这真实用。”诺伊鲍尔说。
“还有一个内部的小秘密。您瞧,这扇门里有一个小房间,那是储藏室,谁也不会闯进去的。呆在里面,倒叫人感到挺舒服的。如果我们之中有谁喝多了感到不舒服,那他就干脆躺到里面的羊毛毯上睡觉。您可知道这句妙言:办公室里睡觉是最舒服的睡觉。当然,这是不能让老板知道的……”
“这我明白。”新同事说。
哈姆森真是一位乐于助人的同事,他把一切情况都说明了。“有一点我提出来请您注意:如果您早上睡过了头,就千万别赶来上班。弄得气喘吁吁地跑来,倒可能会迟到几分钟。迟到给人的印象不好。您可以这么办:干脆打个电话来,说您在医生或牙医那儿看病,要来得迟一点。您与其迟来一刻钟,倒不如迟来三小时。您要去理发或者干诸如此类的事,也可照此办理。我们在上班时间理发,这是因为我们的头发是在上班时间长长的。”
“这种见解是合乎逻辑的。”
“是啊,难道不是这么回事吗?您要是知道了这些上班的诀窍,就能在这儿混得很好。”
“嗯,我已尝到了各种诀窍,多谢您的关照。”
“嘿,这是我理应做的,我们是同事嘛。不过,您能对我说说,您是怎样搞到这份差事的?为什么要您熟悉各部门的情况呢?通常这儿雇佣的人只做某一件事。”
诺伊鲍尔说:“要我熟悉各部门的情况,是因为老板一退休,我就要接替他。那位老板是我的岳父。”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为了报答老板的“信赖”,认真完成老板“关照他,指点他”的指示,哈姆森竭尽所能的讲说“上班的诀窍”,帮助新同事尽快融入到新环境。
B.诺伊鲍尔“不解”“饶有兴趣”的反应和他“有意思”“真实用”等等的响应哈姆森“指点”的细节,一步步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向前发展。
C.小说主要通过语言描写集中刻画了主人公哈姆森上班吃喝玩乐、工作时间睡觉、迟到撒谎的工作状态。
D.老板信赖下属员工,老员工满怀关爱地指点新员工,上下同心,同事之间互相信任,这家公司的工作气氛和谐。

E.哈姆森真诚地想要帮助新同事能在公司“混得很好”,对此,诺伊鲍尔是满怀感激地表示“多谢关照”的。
小说开头部分写老板跟哈姆森的对话,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办公室职员哈姆森先生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说的题目是“上班的诀窍”,但主要内容是围绕哈姆森上班如何偷懒、耍滑展开的,如果以“偷懒的诀窍”为题,你认为是否合适?请谈谈你的观点和具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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