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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 王
文/游睿
他很会拉琴。村子里的人都称他叫琴王。
他的琴声太动听了。琴弦拉动,一串串嘹亮的音符就接踵而出。他的琴声里,有清晨撩人心扉的第一声鸡鸣犬吠,有山间清澈见底的潺潺流水,有阳春三月的花开遍地和莺歌燕舞,还有万里碧空的蓝天白云和艳阳高照。听他的琴,让人变得澄清。
很少有人见过他,但都听过他的琴声。他会在每个傍晚准时拉动他的琴弦
当夕阳对着山村撒下最后一丝余辉,劳作了一天的人们扛着满身的疲倦回到家的时候,他的琴声会在村子的东头悠扬地响起。
琴弦一动,人们马上就陶醉在他的琴声里。白日里所有的疲惫,所有的烦恼和不快,都在他的琴声里渐渐消融,远去。最后人们带着微笑幸福地睡去,直到第二天精神抖擞地开始新的劳作。
因为他的琴声,村子里的人们感到幸福和充实。
这个傍晚天空被无数道闪电残忍地划破。汹涌澎湃的洪水如凶残的巨蟒将村子死死缠住。老人、小孩,所有人都被逼到村里的一个土包上。洪水一次又一次拍打着人们的脚脖子,像死神跃跃欲试的手。村子在自己的眼前渐渐变小,几块瓦片和木板在水里打旋。有人大声地哭泣,有人唾骂,有人惊叫,有人焦躁地踏着脚步,还有人绝望地准备跳水。天渐渐黑下来。完了,似乎一切都完了。
这时,村子的东头,依旧响起了他悠扬的琴声。那琴声里,有清晨撩人心扉的第一声鸡鸣犬吠,有山间清澈见底的潺潺流水,有阳春三月的花开遍地和莺歌燕舞,还有万里碧空的蓝天白云和艳阳高照。那琴声像在述说,像在安慰,让人陶醉,让人忘我。
人们开始安静下来,认真地听着。渐渐没有人说话,最后连咳嗽的声音都没有。人们再一次醉了。在他的琴声面前,所有的行为都显得粗俗和浮躁。谁都不敢妄动,生怕打破这份美好。只有安静,才能维持这份隽永。在人们心里,渐渐装进一湖平静的水
终于,远处亮起了一点火光,是救生船来了。所有的人站了起来,但没有人拥挤,也没有人喧哗,因为他的琴声依旧那么悠扬和平静。当船靠近的时候,人们像是有人指导,都乖乖地站好,然后先是老人和小孩上船,再是妇女和男人,一切都井然有序。
最后,在他悠扬的琴声里,人们都顺利上了船。这时水越来越大,村子很快就没了。但直到船顺利启动,他的琴声还在进行,人们还陶醉在他的琴声里。
糟了,还有他!有人忽然回过神来。是呀,怎么漏了他,快喊。
喊,只有琴声在响。再喊,还是只有琴声在回答。他是聋子呀,怎么听得见
对,他就是个聋子。一个老人突然想起。人们这才完全回过神。原来他竟是个聋子!
就在这时,琴声戛然而止。小说中的“琴王”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结合作品简要赏析。
他的琴声为什么能让村子里的人们感到幸福和充实?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有人说,这篇小说将一个出色的音乐家放到乡村的背景下,让他在危难时不去逃命而却拉琴,这样的情节设计有失真实;也有人说,琴声给人们幸福和充实,这本身就是最大的真实。结合文本并联系实际,谈谈你对着两种看法的理解。
下列关于小说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
A.文章两次写到“他的琴声里,有清晨撩人心扉的第一声鸡鸣犬吠,有山间清澈见底 的潺潺流水……”用了想象和反复的手法,意在突出琴声的美好及给人们内心带来 的愉悦。 |
B.文中“琴王”在山村即将被淹没、人们慌乱不堪的情况下依然镇定地在拉琴的情节, 主要是为了暗示他由于耳朵聋可能不知道洪水的发生,所以最后才被洪水吞噬。 |
C.“就在这时,琴声戛然而止”一句,既含蓄地交代琴王应该已经死了,也使作品“戛然 而止”,给读者留下了回味的空间,让读者默默体会“琴王”舍己为人的高尚品格。 |
D.琴王的琴声“在人们心里,渐渐装进一湖平静的水”的含义是当人们的灵魂得以净化, |
境界得到提升以后,死亡也就变得不可怕了,他们可以安然赴死了。
E.文章结尾才点出他是聋子,向我们暗示人们并不关心他,所以很少有人记得他是聋子,
他是属于被忽视的弱势群体。这样的结尾深化了主旨,暗含了对人们冷漠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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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碗馄饨
酒楼里来了两位客人,穿着不俗,看样子是一对出来旅游的夫妻。
服务员送上菜单。男的直接递给女的:“你点吧。”女的看也不看:“来碗馄饨。”
男人发话了:“吃什么馄饨,又不是没钱。”
女人摇摇头说:“我就是要吃馄饨!只要一碗!”服务员冲女人撇了撇嘴:“对不起,我们这里没有馄饨。”
女人很意外:“怎么会没有呢?”酒楼老板觉得很奇怪,小声吩咐服务员:“到外面买一碗,回来多收一倍的钱。” 说完开始观察这对奇怪的夫妻。
看到馄饨,女人的眼睛都亮了,轻轻搅拌着,好象舍不得吃,半天也不见送到嘴里。
男人一把拿起菜单:“你爱吃就吃吧,我饿了一天了。”女人不急不慢,等男人点完了菜。才对服务员说:“你最好先问问他有没有钱。”
男人气红了脸:“老子会没钱?”边说边往怀里摸去,突然“咦”的一声:“我的钱包呢?”
女人不慌不忙地说道:“钱包和手机我昨晚都扔到河里了。这次带出来所有值钱的东西,我都扔河里了。我身上还有五块钱,只够买这碗馄饨了!”
男人瞪着女人:“你真是疯了!身上没有钱,那么远的路怎么回去?”
女人却一脸平静:“急什么?我们还有两条腿,走着走着就到家了。”
女人继续说:“二十年前,咱们身上一分钱也没有,不也照样回到家了吗?那时侯的天,比现在还冷呢!”
男人不由地瞪直了眼:“你,你说什么?”
女人叹了口气:“看来,这些年有了几个钱,就真的把什么都忘了。二十年前,第一次出远门做生意,被人骗了个精光,经过这的时候,你要了一碗馄饨给我,我知道,那时候你身上就剩五毛钱了……”
男人一震,打量了四周:“这,这里……”女人说:“对,就是这里,那时它还是一间又小又破的馄饨店。”
男人默默低下头,女人捧起面前的馄饨,拨了一大半到另一只空碗里,轻轻推到男人面前:“吃吧,吃完了我们一块走回家!”
男人很久才说了句:“我不饿。”女人眼里闪动着泪光,喃喃自语:“二十年前,你也是这么说的!”
男人说:“你怎么还不吃?”女人又哽咽了:“二十年前,你也是这么问我的。我记得我当时回答你,要吃就一块吃,要不吃就都不吃。现在,还是这句话!”
男人默默无语,拿起了汤匙。不知什么原因,拿着汤匙的手抖得厉害,舀了几次,馄饨都掉下来。他终于将一个馄饨送到了嘴里,使劲一吞,整个都吞到了肚子里。当他舀第二个的时候,眼泪突然“叭嗒”往下掉。
女人见他吃了,脸上露出了笑容,也拿起汤匙。馄饨一进嘴,眼泪同时滴进了碗里。这对夫妻就这样和着眼泪把一碗馄饨分吃完了。
放下汤匙,男人抬头轻声问女人:“饱了么?”
女人摇了摇头。男人很着急,突然好象想起了什么,弯腰脱下一只皮鞋,手往里面摸,没想到居然摸出了五块钱。他怔了怔,不敢相信地瞪着手里的钱。
女人微笑地说道:“二十年前,你骗我说只有五毛钱了,只能买一碗馄饨,其实呢,你还有五毛钱,就藏在鞋底里。我知道,你是想藏着那五毛钱,等我饿了的时候再拿出来。后来你被逼吃了一半馄饨,知道我一定不饱,就把钱拿出来再买了一碗!”顿了顿,她又说道,“还好你记得自己做过的事,这五块钱,我没白藏!”
女人说:“你可别怪我,我只是想在分手前再和你一起饿一回。苦一回!”
男人居然号啕大哭,“我真被好日子冲昏了脑袋啊!回去我就把那张离婚协议书烧了。”
在旁观看的老板摸出了两张百元大钞递过去:“既然回去就把离婚协议书烧了,为什么还要走路回家呢? 当年那碗馄饨,就是我妻子做的。”
老板回到办公室,取出那张早已拟好的离婚协议书,怔怔地看了半晌……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通过现实生活中的一件平常小事,生动形象地反映了婚姻伦理问题,对读者来说教益匪浅。 |
B.从全文看,酒店老板叫服务员到外面买一碗馄饨,回来多收一倍的钱,充分反映了这个老板唯利是图的本质。 |
C.小说中的妻子为了报复提出离婚的丈夫,背着丈夫把这次带出来的所有值钱的东西,统统扔进水里。 |
D.这篇小说构思巧妙,别具匠心。小说利用特殊的地点来解决矛盾,二十年前二人在这里吃过馄饨,如今仍在老地方吃。性质相同,意义一样。 |
E.这篇小说写得很成功,人物语言生活化,符合小说中的人物身份。小说中“女人”具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概括。
小说中间部分写二十年前这对夫妻曾在同一个地方吃过馄饨,这一情节在前文已埋下了伏笔,请找出并分析。
有人认为,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夫妻二人,设计酒店老板这个人物是多余的,你的看法呢?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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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笔忘字:科技进步导致文化衰退?
陈雍君
日前美国《洛杉矶时报》的一则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由于使用拼音发手机短信及电脑打字正在取代拥有数千年传统的一笔一画汉字书写,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记得如何用笔书写汉字。”
显然“提笔忘字”不是个别现象,否则也不会吸引国内诸多媒体纷纷发表报道和评论。虽然现在用得着手写的地方越来越少,但在偶尔出现需要的时候,如写个便条,填个表格,答个试卷等等,“提笔忘字”却并非偶尔。此时,人们的解决之道颇为典型:不再去翻《新华字典》,而是掏出手机按几个键,用拼音打出忘了的字。“键盘依赖症”,就是这样活灵活现。
其实,自从选择了现代化发展之路,汉字手写被更为高效和标准的键盘输入所替代就是必然结果。御牛耕地,烧火做饭,这些中国人千百年来赖以糊口吃饭的基本技能,都在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生存和生活技能的更新换代,是人类文明逐渐进步的伴随现象,这是生产力不断上升的结果,是历史的必然。然而,对于汉字书写的淡忘,却绝对是中华文化──至少是传统文化的衰退。
相对于其他生存和生活技能,汉字书写还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因为中国文化之精髓所在就寄托在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的手脑配合之中。这是汉字区别于其他字母类文字的地方,也是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的原因之一。倘若大部分中国人都不再会手书汉字,将是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国文化的重大缺失。作家王蒙曾言:“遗失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之精髓与汉字原形,我们成了数典忘祖的新文盲。”
可是,避免成为“新文盲”的目标绝不是一纸政令或者法律法规所能达成的。今天的人们虽然偶尔还会发出“原来你写的一手好字啊”这样的惊叹,但基本上人们已经淡忘隽秀字体所带来的荣光。因为,写一手好字已经失去了当年的实际作用,比如找到更好的工作甚至找到更好的对象;因为,写一手好字并不能与现在的办公自动化“无缝衔接”,这是实用主义的选择。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从高效低碳的无纸化自动办公环境中返回,也不可能要求人们在打字更高效的场合必须使用手写。就像曾经的清朝,每年的木兰秋闱可以保证八旗子弟不忘骑射,但是却并不能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所以,要想阻止“提笔忘字”现象的继续恶化,仅仅依靠感慨和呼吁或是一两条无法施行的法令是不够的,必须让能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甚至让手书汉字不仅成为一项技能,更加成为一种普遍认同的美的享受──就如同现代社会节奏再快,也挡不住大家停下来喝杯茶的兴致。而我们知道,咖啡和可乐的入侵并没有让中国人遗忘飘荡千年的茶香。
也许,拿起笔享受书写,比将其看作宏图重任更加轻松,更加实际。下列对“提笔忘字”的相关叙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提笔忘字”反映的是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再一笔一画书写汉字,而是在使用手机或电脑时用拼音进行交流的现象。 |
B.“提笔忘字”时不去翻字典,而是拿出手机用拼音打出忘记的字,这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人们生活中普遍存在。 |
C.“提笔忘字”如果成为在大部分中国人中都普遍存在的现象,将给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华文化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失。 |
D.“提笔忘字”现象可以不再恶化,但必须让能够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甚至成为一种对美的享受。 |
下列对汉字书写的表述,不准确的一项是
A.汉字书写不仅是生存和生活技能,而且还寄托着中国文化之精髓,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 |
B.无纸化自动办公比手写汉字更加高效,也更低碳,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在一切场合使用手写。 |
C.如今写一手好字已经不再令人惊叹,也失去了以此能够找到更好的工作和找更好的对象的功用。 |
D.“提笔忘字”的最实际解决方案是拿起笔来享受书写,正如中国人停下来喝茶,并享受茶香一样。 |
下列表述与原文意思不符的一项是
A.美国媒体率先发现了中国存在“提笔忘字”的现象,这一报道引起了国内媒体的纷纷报道和评论。 |
B.用键盘输入替代汉字手写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淡忘了汉字书写却表现出传统文化的衰退。 |
C.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其原因之一是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中寄托了中国文化精髓。 |
D.行政指令或法律无法避免出现数典忘祖的新文盲,正如木兰秋闱无法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每题3分,计12分)
埋藏了两千年的真理
刘燕敏
埃及的迪拉玛,被称为魔鬼城,它处在帝王谷的入口处。从比东法老到兰塞法老的600年间,凡是走进小城的外地人,没有不上当受骗的。
史书记载,第一个来到这里的外地人是位阿拉伯商人,他想贩些银器回国,结果被一个带路的小孩骗走了脚上正穿着的一双皮靴。还有一个来自大马士革城的旅行者,他想到帝王谷去探宝,进城不到一刻钟,就被一个吉卜赛人连钱带行李骗了个精光。据传,印度一位道行最高的巫师漫游至此,也没逃出被骗的厄运,身上惟一的一件东西——铜蛇管,被一个哑巴骗走。
对于魔鬼城之谜,历来众说纷纭。有的说,迪拉玛是狮子、水牛、天狼3个星座在地球上的重心投射点,地理位置特殊,外地人走进这里头脑都要失灵;也有的说,是埃及法老图特安哈门的咒语在起作用,他说“凡扰乱法老安宁的人必死”,在这个入口处,他在用“让你破财”的方式,仁慈地提醒你不要走进帝王谷。
然而,自从古希腊的一位哲学家来到这里,这些说法就被动摇了。因为他作为外地人,在城里住了一年,不仅头脑和原来一样清晰,而且随身携带的东西一件都没丢。有位罗马商人得知此事后很是兴奋。他想,一个能清白地走出迪拉玛的人,一定是破解了法老咒语的人。因为他知道,迪拉玛这座小城是图特安哈门法老有意安排的。据罗马的羊皮书记载:图特安哈门法老在陵墓修好后,为防止盗墓贼入侵,曾把关押在监牢里的3000名骗子秘密流放到这里。法老相信,一类人的智慧能制约另一类人的智慧。
罗马商人决定去拜访那位希腊哲学家。他随自己的商队来到希腊,可惜那位哲学家已经去世5年了。希腊人告诉他,哲学家临终前在摩西神庙的石壁上留下过一句话,那句话是他从迪拉玛漫游归来后写上去的。于是,商人又来到神庙,凝视着石壁上哲学家留下的话,他禁不住喃喃自语:“说得多好啊!说得多好啊!”然后匍匐在地,表达对哲学家的敬意。
2300年后的一天,一位考古学家在迦勒底山脚下挖出7个巨大的石碑,其中的一块刻着这么一行字:“当你对自己诚实时,天下就没人能够欺骗你。”这句话,正是那位哲学家留下的。不久,希腊政府宣布:摩西神庙遗址被发现。埃及法老图特安哈门的咒语是
A.“让你破财”。 |
B.“凡扰乱法老安宁的人必死”。 |
C.“一类人的智慧能制约另一类人的智慧”。 |
D.“当你对自己诚实时,天下就没人能够欺骗你”。 |
关于摩西神庙的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摩西神庙位于埃及被称为魔鬼城的迪拉玛小城。 |
B.摩西神庙是被一位古罗马商人发现的。 |
C.摩西神庙遗址是在迦勒底山脚下被发现的。 |
D.摩西神庙在古希腊哲学家从迪拉玛漫游回来之前已成废墟。 |
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迪拉玛是3个星座在地球上的重心投射点,地理位置特殊,外地人走进这里头脑都要失灵的说法是有史书记载的。 |
B.一位印度巫师被一个哑巴骗走铜蛇管的事也是有史料记载的。 |
C.被吉卜赛人连钱带行李骗了个精光的来自大马士革城的旅行者在历史上确有其人。 |
D.秘密将关押在监牢里的3000名骗子流放到迪拉玛城是兰塞法老的主意。 |
根据文中信息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图特安哈门法老生活在比东法老之前。 |
B.古希腊哲学家进入魔鬼城应该是在由比东法老到兰塞法老的600年间。 |
C.罗马商人听说古希腊哲学家的事时哲学家已死了五年。 |
D.摩西神庙在2300年前就已成为遗址。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看灵魂
林贤治
①人与自然比邻而居,遂得以常常看风景。
②风景是人类闲居或静处时,对自然的一种选择。所以,陶渊明有南山,梭罗有瓦尔登湖,高更有塔希提岛。即如火山、海啸,也须在不相干的远处,才能观赏到蜿蜒流畅的美丽。列维坦在崖头看海,放声恸哭,其实那已经是病,不是看风景了。
③人生多辛苦。看风景是人生短暂的中断,是不带惊恐的逃跑。一直逃至踪影全无时,便是古来的隐者。
④结庐在人境而无人世的烦忧,或许是令人神往的吧!然而可惜不能。威猛如魏武,当月明星稀之夜,尚有无枝可依的喟叹;豁达如东坡居士,月下访友,看庭中积水空明,树影绰约如藻荇交横,竟也无端兴起时不再来的寂寥。日落黄昏,雨打梨花,都会被风流倜傥的才子看出血泪来。所谓“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或“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或“一树梅花一放翁”,都是在看风景时看到了自己。临到最后,人总要面对自己。
⑤作为人类而崇尚自然是不可思议的。与其看风景,我想,不如就看灵魂。
⑥我不能想象,世界上有哪一片大陆会比惠特曼更辽阔。在他那里,群山耸立,河川奔流,大路箭一样射向远方。在他那里,所有动植物都因为人迹的出现而充满生气,既有疾蹄,巨翮,强壮的枝柯,自然也有知更的啼唱,紫罗兰的芳馥,繁密的草叶在爱抚间变得碧绿和温柔起来。在哥尼斯堡,那个喜欢散步的智者不是仰望灿烂的星空,就是俯视自己的内心,俯仰之间,摸索着通往人类的哲学道路。康德是一个宁静的湖,因为浩瀚,致使有翻卷不已的波澜也全被人们忽略了。灵魂的博大使人敬畏。爱因斯坦飙风似的在宇宙间往来驰骋,虽或不见形迹,但在日后的圣殿的废墟中,却不难发现他的存在。
⑦ 我热爱英雄的灵魂甚于太阳,我为他们庄严、热烈而慷慨的照临而常怀感激。在历史书里,我认识斯巴达克斯。如果说第一个神是普罗米修斯,那么,斯巴达克斯就是第一个人。自从他和他的兄弟握紧扭断的锁链而躺入血泊,被侮辱被损害的人们由此不再相信眼泪。马尔克斯曾经描画过一位“迷宫的将军”,那是玻利瓦尔,他勇敢地放弃了从殖民者手中夺取的可以垄断的权力。由于目标过于远大,结果无人追随,在他所做的自我流放的无比孤寂的旅途中,我读懂了内心的坚强。我喜欢这个外形枯干而灵魂丰满的人,他是不屈的抵抗者、解放者,而不是征服者。我猜想,英雄的灵魂是由爱和意志所构成的。有两个生活在囚狱中的汉子康帕内拉和葛兰西,为了守卫梦中的太阳城,他们先后战胜了无尽的酷刑、子弹和时间。当我知道他们同是意大利人的时候,是何等地惊服于人文思想的伟大啊!圣地佛罗伦萨,产生了又养育了多少伟大的灵魂!
⑧有这样一些英雄,人生在战场和牢狱之外,却一样作无休止的抗争。他们的力量,仅仅留在纸片上,画布上,留在不可触及的动荡的旋律之中。
⑨ 矮小的贝多芬,以他旋风击电般的音乐,扼住命运的咽喉。米勒毕生以农民的身份抵抗巴黎精致的画室艺术,决不肯在自己的土地上让出哪怕是木鞋大小的地方。对于上流社会,他有一种宁静的藐视,当人们向他啧啧描述王子命名仪式的壮观场面时,他感叹道:“可怜的小王子!”然而,他笔下出现的农民,一个个是圣徒般的完美。在铜黄色所铺设的同样的宁静安详底下,分明隐藏着另一种情愫,一种难言的心的悸动……
⑩我爱看灵魂。在风景那里,我纯然是一个陌生客,始终无法变做其中的一株树,一只鸟,跟随它们一起摇曳鸣唱,而一旦与灵魂相通,便当即为它所缠裹,无从回避那人性的无言的呼喊与倾诉。风景使人在静止和优雅中瘫痪、隐遁和沉迷,惟灵魂使人奋起,逼进,正直地站立着。文章标题是“看灵魂”,作者为何在开头四段用大量文字写“看风景”?
请联系文段,阐释第③段“看风景是人生短暂的中断,是不带惊恐的逃跑”一句的含义。
作者为什么说“与其看风景,不如就看灵魂”?请分条列出其原因。
作者在文中列举了斯巴达克斯、玻利瓦尔以及贝多芬、米勒等人与命运抗争的例子,他们有什么相同点?又有哪些不同之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恐惧之外
鲁思·斯特林
“你要不是已经十六岁了,我真想好好地揍你一顿。当心些,知道吗?”大伟依然记得他父亲掴在他耳朵上的那记强有力的耳光。但无论如何,人已经来了,他想着,一边从那状似巨人指头般指向大海的岩堆上向下俯视——十五尺高。大伟明白这件事的危险性,而他也害怕:只要狠狠地一纵身,他的头就可能开裂,像六年前那个疯狂的孩子一样。
“从此以后,村里的人都离得远远的,”大伟的父亲朝他吼叫,并且再次抡起拳头,“除了我这个该死的蠢儿子。”
在地平线的那一端,一道白光横过东方的天空。再过一两个小时,那些城里来的人,会将沙滩覆盖在遮阳伞、海滩椅以及他们上了油的苍白的肉体下。当他们不游泳或稍事休息的空档,他们会开着车,在乡村四处逛逛,为的是要替他们的房子物色些古董来摆饰。对村民而言,不管给的是一只松木匣子或一张家庭用的摇椅,一样令他们心痛不已;但是一想到迫切需要的食物,也只好抿着嘴,无奈地收下交易的钱。
两个礼拜前的一个下午,当时,他正站在凉亭里,看着人们跳双人舞。一个全身穿着白色,发色淡得像月光的女孩,轻脆爽朗地笑着,笑弯了腰。大伟突然觉得颤了一下。她在阳光下看起来是如此耀眼!大伟没说话,只摇了摇头。就在那时候,一辆红色的敞篷车开了进来,一个理了平头,身穿马球衣的男孩,扯开喉咙大喊着:“好了没,吉妮?”接着,她穿过草坪,迅速地离开了。吉妮和克林顿·亚伯里,那个拥有一辆红色敞篷车,并且住在一栋马蹄形屋顶的夏季别墅里的男孩在一块好一段时间。晚上,当他穿上米白色的夹克,领着吉妮在舞池里跳舞时,看起来是那么硕壮、威武;而下午,当他在码头表演跳水时,吉妮则会站在岸上大声喝彩。
“你一向是个稳重的孩子,”大伟的父亲告诉他,“那些岩石很危险的,要跳,到码头那边去吧!”大伟轻蔑地说:“码头是给城里来的男孩用的。”
城里来的男孩们也知道那些岩堆。一个礼拜前的某天傍晚,当大伟正卸下门廊最后一块地板,而吉妮正在草坪上忙着招待朋友糕点及柠檬汁时,克林顿说:“从那孩子死后,就没人敢再到那些岩堆上跳水了。”
“你们谁愿意去啊?”吉妮问。大伟站了起来,拨一下额前散乱的棕发:“我才不怕呢!”话刚说完,他忽然警觉到自己做了什么,一粒汗珠沿着前额滴下来。吉妮迅速抬起头来,而克林顿也盯着他看。“你试过吗?”她问。“没有,”大伟说得很慢,“就算要试,也没什么。”克林顿看了看其他的人:“他说大话了。”大伟在工作服上擦了擦冒汗的双手,然后蹲下来继续工作。有个东西轻轻地拂过他的臂膀,他抬起头来,看见吉妮正端着一杯柠檬汁站在他面前:“在太阳底下工作,一定很渴吧!拿着。”
克林顿大声喊着:“要喝,他自己会到厨房去拿。”
我要让他们瞧瞧,他心想,我一定要让他们瞧瞧……现在正是七月中旬,所有人的工作进度都慢下来了。只有大伟仍在太阳上升之前,卖力地练习,与鸥鸟分享他的孤独。他不断地升高起跳的高度,每升高一次,他就用指甲在石块上刮一道痕迹。有一次,一不小心,在跳水的过程中擦破了肩膀,严重流血。
终于准备好了。次日,他带着中餐到海边等候。当吉妮穿着黄色的游泳衣出现在海滩上,大伟朝她挥手呼唤着,吉妮也回以热烈的挥手。霎时,大伟失去了理智,他的胸口仿佛有东西重击着。他朝着最高、最凸出的岩头爬上去,那里已没有练习时做下记号的指甲刮痕:海水四下窜流,三十尺的高度!但他要做到——他必须做到。人们不断地聚集过来,码头上的城里男孩也向这边张望。大伟绷紧了肌肉,摆好了架势。他突然听到一个女孩的叫声:“不!不要这样,大伟!”他朝下一看,吉妮正向他伸出双臂,乞求他停止。大伟凝望着她。
“大伟,下来。拜托你,下来好不好?”她呐喊。她焦虑的音调使大伟犹豫了。他退回一步。但是当克林顿叫嚣着“怎么了?没胆了吗?”他又紧握住拳头,再次向前踏出一步。这次他不会再退回来了,也不能再退回来了,他知道他一定办得到。“大伟……”吉妮的声音中透出恐惧,“大伟,我求你别跳!”他坐了下来以抑制想跳下去的冲动,他把头埋在手里。下面传来一阵阵嘲笑的声浪,其中,克林顿的笑声格外清晰。
当他抬起头时,人群已经散尽。此时,他已是筋疲力尽。
大伟多想告诉她,□□□□□□□□□□□□□□□□□。但他不知道究竟该如何解释清楚这两种不同层次的勇气。
“我并不是胆小,”大伟说,“我不怕跳水的。”“ 我知道。”她回答。他们相偕着走离了克林顿,不过大伟丝毫没有察觉。文中多次提到父亲的警告,有何作用?(3 分)
文中画线句“但他要做到——他必须做到”,其原因有哪些?(3 分)
根据情节,补写文中空格处的内容。(不超过30 字)(4 分)
简析克林顿这个人物在小说中的作用。(4 分)
结合文本,简要谈谈“大伟的选择”带给你的启示。(6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