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我的四季》作者是          ,中国现代女作家,作品有《              》、
《沉重的翅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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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天演论》,真理的第一道台阶
(1)周树人不爱游玩,不爱交际,不爱说话,他把整个的身心都投入学习之中。他是那般亢奋,勤勉,精力充沛。
(2)矿路学堂最使他满意的是平等的空气。汉文仍旧是“颍考叔可谓纯孝也已矣”,外加一点《小学集注》,论文题目也是什么《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论》之类,但还有格致.算学.地理.历史.绘图.德语和体操,过去所未曾学习过的科目。至于生理学,虽然并不讲授,却可以看到木版的《全体新论》和《化学卫生论》。比较先前的医生的议论和方药,他已经悟到,中医不过是一种有意无意的骗子罢了。
(3)他以非常浓厚的兴致,学习这些课程,尤其是地质学和矿物学。一本英国赖耶尔的《地学浅说》,就不知给了他多少惊奇和喜悦;无论在课堂还是在课后,他的讲义,都用毛笔抄写得十分细致和工整,插图则用铅笔绘制,也一样的精密。
(4)凡是新课程,都得使用洋课本,这些课本对于中国的情况是无从顾及的。为此,他常常联系对比中国矿冶的实际,在《金石识别》一类的边页上写下批注,补订其中的纰漏和错误。纸上谈兵,照抄照搬,无论如何是不能令他满足的;他特别喜欢采集矿石标本,不但因为标本可以加深对矿物知识的理解,而且喜欢那嶙峋而不规则的形体本身,它们以最质朴的方式,在荒无人迹的旷野间显示自己的存在。
(5)他于物质生活无所求,穿一条夹裤,吃吃辣椒,照样过长长的冬天;而精神生活却是充实的,他的心灵,似乎长驻着一个火热的季节。每当功课作完,他便从书架上检取一部《红楼梦》,或是《西厢记》,或是别的小说杂书,徜徉于人类历史的原野和心灵的幽洞之中。那里,是自然科学所无法窥觅的又一个奇妙的世界。
(6)知识之火既然点燃起来,他就不会围着炉子取暖。比起周围的同学,他越来越热心于阅读课外的书籍。他愿意像篝火那样,在无遮的天幕下作野性的燃烧……
(7)第二年,学校变得相当自由化,看新书的风气也流行起来了。这时候,听说《天演论》出版了,他特地趁星期天跑到城南书店去,花五百文钱买了回来。这白纸石印的厚厚的一本,一翻开,就使他坐不住了:
(8)赫胥黎独处一室之中,在英伦之南,背山而面野,槛外诸境,历历如在几下。乃悬想二千年前,当罗马大将恺彻未到时,此间有何景物?计惟有天造草昧,人功未施。其籍征人境者,不过几处荒坟,散见坡陀起伏间。而灌木丛林,蒙茸山麓,未经删治如今日者,则无疑也。……
(9)多么优美的文字!多么恢宏的气魄!多么新颖的思想!一口气读下去,苏格拉底出来了,柏拉图出来了,斯多噶派也出来了。这些人物,各各带着自己的思想,走向纵深的历史。思想超乎一切,甚至比创造它的思想者更崇高!“物竞天择”呵,“适者生存”呵,“世道必进,后胜于今”呵,“保群进化,与天争胜”呵……他觉得,“天演”的思想,无不与矿石.动植,以及自己周围的物质世界息息相关,但显然有着更为炫目的光耀:他读得那么贪婪,一遍又一遍,《察变》和另外的好些章节,他都熟落得能够背出来了。
(10)《天演论》是英国著名生物学家,“达尔文的一头猛犬”赫胥黎于1893年在牛津大学作的演讲,原题为《进化论与伦理学》。1894年,他加写了导论,并与其他三篇论文合编成集。他坚持了达尔文学说内在的真理性,把关于生物学的理论应用于社会历史领域,从而开拓了近代科学思想的新课题。严复,将其中的导论及前半部意译出来,结合英国社会学家斯宾塞“天行人治,同归天演”的思想,淋漓酣畅地发挥了自己的观点。由于严复立足于民族存亡的基点,以最富于说服力的科学事实和最富于煽动性的文学语言,阐述“取法于人”的中心思想,得出“非最宜不能独存独盛”的结论,因此,《天演论》在中国的出版,首先引起的就不是自然科学的革命,而是整个思想界的“一种当头棒喝”。
(11)每读到澳洲土蜂的沦灭,美洲红人和澳洲黑种的耗减,周树人就明显地感觉着一种危机感在压迫着自己。民族的危机。家庭的危机。个人的危机。危机感使人意识到生命的力。自力,自强,自立,自主,这就是一切。正是由于这被唤起的人类的自觉意识,推动着他奔向民族解放和民主运动的前沿。
(12)只要有空,就照例嚼他的侉饼,花生米和辣椒,看那看不得的《天演论》。
(选自林贤治《人间鲁迅》有删节)
注:鲁迅1881年,生于浙江绍兴城内东昌坊口。姓周,名树人,至三十八岁,始用鲁迅为笔名。1899 正月入江南陆师学堂附设路矿学堂。1901 路矿学堂毕业。
本文表现了怎样的精神与品格?
答:
请从表现看手法和内容两方面欣赏第(4)和(9)两段文字。
答:
请结合本文内容谈谈《天演论》给予鲁迅的启发和影响。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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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的红灯笼
林决定下来了,要走。
林望了望那两间又低又矮的教室,心中便一片怆然。夕阳斜下,屋子中砖头支着木板的桌子,以及那块发白的黑板,在余辉中发散着金灿的昏光。
村支书老黑叔更是怆然。“林老师,你真的要走?”“走!”林咬咬牙,重重地从喉腔吐出,似乎用尽了全身的力量。五天前,林接到了师大同学的来信。同学在广州是一家IT公司的老总,准备在北京设立分公司,力邀林出山。
山风悄悄地吹了起来,凉凉地直往领子里扑。天上的云彩也不知什么时候聚起了厚厚的一层,黑压压的把夕阳西下仅有的一点余辉,遮了个尽光。黑暗中,老黑叔静静的蹲在地上,只有那长长的烟枪在一明一暗中才能映出他那张沉默的脸。
“要走,你就走吧!”老黑叔使劲吐了口烟,屋内的烟雾更浓了。“林老师,难为你待了这么长的时间。几年来,苦了你呀!乡亲们都看在眼里,痛在心上,谁让咱穷哇!”老黑叔一跺脚,脸别在了一边。“林老师,你想走就走吧,不能在咱这山旮旯里耽误了你的前程。这些娃娃识上几个字,将来到了城里,莫走错厕所也就够了。”
林静静地站在低矮的讲台上,竟不知该如何劝慰这位忠厚的庄稼人了。唉,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一会儿,同学的轿车就要来了,也就要告别这个小山村,告别这个昔日的三尺讲台了。
一道闪电划过,窗外沥沥地下起了细雨,一滴一滴地下着,似乎也下在了林的心上,使他的心一痛一痛的。“嘀嘀.嘀嘀”同学的轿车驶进了村边这个只有两间房舍的小学,向林发出了到来的信息。
林终于坐在了轿车上,对雨中的老黑叔挥挥手说:“黑叔,您回吧!下着雨,小心着凉了。”老黑叔点点头,指指村口的小路说:“林老师,你看乡亲们送你来了!”只见村口整个小路上布满了人群,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他们手中都提着一盏盏红红的灯笼,默默地站在那条泥泞的小路上。一股湿热的液体在林的脸庞悄然滑落,使他分不清究竟哪是雨水哪是泪水了。
林突然有了种悲壮的感觉,犹如一名即将奔赴沙场,身有使命的将士!不成功便成仁!终有一天我还会回来的。林咬咬牙暗暗对自己说。
三年后的山村小学耸立起了三幢崭新的教学大楼,山村有史以来这还是第一次。林坐着轿车带来了十几个和他当年一样援教的年轻老师。孩子们终于又坐在了宽敞明亮的教室里,村口又能听到朗朗的读书声。
开学典礼上,老黑叔拉住小学名誉校长林说:“这回你还走吗?林老师?!”
林点点头又摇摇头嚅嚅着:“别的地方,还有更多的孩子没上学啊!如果,当初我没走的话……”望着远方巍峨而又贫瘠的大山,他眼前仿佛又浮现出那两间破旧的教室,又浮现出那雨夜中鲜红动人的红灯笼。
这篇采用了什么手法来表现人物,所表现的人物“林”具有什么样的特点?
答:
你怎样理解文章最后“林点点头又摇摇头”?
答:
本文是关于山区教育的,那么文章的标题“雨夜的红灯笼”能否换成“山区教育”?说明理由。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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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的文明和野蛮
龙应台
没有想到我会亲眼目睹这一幕。
台湾南部乡下小镇,半夜十二点,十字路口,一家二十四小时豆浆店。这大概是台湾对中华文化最美好的贡献,三更半夜,你可以随时从幽黑寒冷的巷道走进这温暖明亮的地方,看着平底大锅上锅贴在滋滋煎烧,新鲜的豆浆气息在空气里弥漫,脆脆的油条、松松的烧饼、香得让人受不了的葱油饼,全在眼前。忙碌工作的几个年轻妇人用轻快的语音问客人要吃什么。整个小镇都沉在黑暗中,这简陋的小厅就像个光亮的橱窗,正在展出生活的温煦和甜美。
一个穿着拖鞋的客人大踏步进来,显然认出了正在低头喝豆浆的朋友,用力拍了他肩膀,说:“怎样?我们来赌吧。赌你们赢我们六十万票?”
喝豆浆的那人抬起头,半认真半玩笑地说:“唉呀,八年都给你们玩光了,还要怎么赌?”
穿拖鞋的愣了一秒钟,然后陡然变脸,冲口而出:“你娘!外省的,你们滚回去!”
喝豆浆的跳了起来,看见那穿拖鞋的已经抓起凳子,高高举在头上,马上要砸下来的千钧态势。他也红了脸粗了脖子,怒声回说:“谁滚回去?跟你一样缴税,你叫谁滚回去?”
穿拖鞋的高举凳子就要冲过来,旁观者死命拉住,他挥舞着凳子大吼:“不是台湾人,给我回去!”
那“外省的”——这回我看见了,他也穿着拖鞋,边往外走边用当地的闽南语回头喊:“好啊,台湾人万岁!台湾人万岁!”
我一直紧握母亲的手,附在她耳边说:“他们是好朋友,他们只是在闹着玩的。”母亲已经无法明白那两人在说什么:相信了我的解说,只是皱着眉头说,“玩得这么大声,小孩子一样,不像话。”我把油条分成小块,放到热豆浆里浸泡,泡软了,再让她慢慢嚼。
回到家,反正睡不着,打开计算机看网上新闻。德国的《明镜》首页报导是这一则:从医生到歌剧演员,从老师到逃学的学生,都曾经是二战时屠杀欧洲犹太人的帮手。约有二十万的普通人参与其中。一个进行多年的研究快要出炉,明确指出,现代社会的国民可以在一个邪恶的政权领导下做出可怕的事。
马特纳,一个维也纳来的小警察,1941年在白俄罗斯执行勤务,就参与了枪毙2273名犹太人的任务。他当时给他的妻子写信:“执行第一车的人时,我的手还发抖。到第十车,我就瞄得很准了,很镇定,把枪对准很多很多的女人和小孩,还有很多婴儿。我自己有两个小宝宝在家,可是我想,我的小宝宝要是掉到眼前这批人手里,可能会更惨。”
二战后,主流意见认为,这些丧尽天良的事,都是一些特别病态的人,在少数大战犯的领导之下做出的。这样来理解,让人比较宽心,因为,一般善良普通人是不在其中的。
从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进行的这个大型研究却有重大发现:具体证据显示,起码有20万德国和奥地利的“普通人”是罪行的执行者,不同宗教、不同年龄、不同教育水平的人,都有。
天色有一点点灰亮。大武山美丽的棱线若有若无,混在云里淡淡地浮现,滴溜溜的鸟声,流转进窗来。
豆浆店的人说,那两个差点打架的人,一个是在市场卖鲜鱼的,一个是中学老师,本来是不错的朋友。可能喝了点酒,也许过两天就和好了也说不定。
可是我感觉丝丝的不安。毕竟文明和野蛮的中隔线,薄弱,混沌,而且,一扯就会断。
第二段的描写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文中介绍了一项关于二战时期普通民众参与屠杀的研究,并不厌其详地大量引用其中的材料,这样写有什么用意?
联系标题“普通人的文明和野蛮”,说说本文主要表达了怎样的观点?你对作者的观点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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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
王琼华
“我是陈宝山,老部长,您还记得我吗?”
快下班时,一个电话让我呆了一下。便想起了这个陈宝山。几年前。我曾到一个叫陈家岔的村里蹲点扶贫,有一个帮扶对象叫陈宝山。一听手机里的声音就知道是他。陈宝山当时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就是他这名字挺好.可家里境况太不好了。帮扶一年后.他这家还是村里一个贫困户。我回城里时很真诚地跟他说:“以后有什么困难.还可以直接来找我、.”
看来陈宝山没忘记我这个交代
也正是这样.我走出办公楼时.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要请陈宝山吃一顿饭因为我也记得陈宝山当年说过的一句话:“这人呐,一日三餐都有一碗饱饭吃就好、”我摸透了他的脾气.在进城路上他肯定不会掏钱吃饭的。看到陈宝山时.我怔了一下。哎哟.这陈宝山今天还穿了一件西装。这大概又是哪个好心人救助的吧。还不错,进城来找人知道换一件体面的衣服。我说:“宝山,我们先吃饭去。”
“好的,我已经订了包厢。”
“你订了包厢?”
他点点头说:“在粤港大酒店。我问过人,那里的海鲜做得最地道。”
“哈哈哈,想吃一回海鲜?行啦,我请你吃一回海鲜。”我不好断了人家的念头。都知道,全城要数粤港大酒店吃饭价位最高。看来这陈宝山真要把海鲜当泥鳅吃。也许陈宝山看出了一点什么,马上咧嘴一笑:“今天是我请您吃饭。”
——“好啊,你请客,我埋单!”
但这话我没说出口,因为他把我扯进了一辆小车,还是奔驰。接着,陈宝山很熟练地把车子开动起来。他见我一头雾水,便爽朗地说:“这车子是我挖到的。”一番交谈,我才知道陈宝山现在成金矿老板了。这让我立即警觉起来。平常,我最不喜欢跟这老板那老板打交道。看来陈宝山这顿饭也不是要让我白吃的。他肯定知道我一句话能让他把矿挖得更好。
陈宝山敬了我三杯酒后,见他还是没说出这进城请吃饭的原因,我便问:“宝山,要我帮什么忙呢?”
“没忙要您帮。”
“怎么啦,宝山要灌醉我才说实话?”
“我灌不醉你,这种地方牌子的酒我本来就喝不惯。不过我打听过了,您喜欢喝这牌子的酒。”
我暗暗噢了一声,有点自嘲起来:“没事还这么用心请我吃饭?你这宝山,肚子里还真能憋住话呀。”
“我这人就是这脾气,半句话也憋不住,肚子里能憋住的就是一泡尿。”
我哈哈大笑。没想到陈宝山有钱了也变得这么会说话。于是,我便回敬了三杯。见他有些醉意了,我又问:“说吧,有什么事跟我直说。”
“没事没事,我来城里就是请您这恩人吃顿饭。”
一直到吃完饭,陈宝山也没有说什么事。难道他也了解我做人的脾气吗?当他开车把我送回办公楼时,我还是问:“宝山,如果真有事,就说出来吧。看到你能赚钱了,我心里挺高兴的。”
“真没什么大事。”
“没大事,那就有小事?”
“您也知道,在村子里没人看得起我。我就是挖了一窖金子,他们也不正眼看我。村里人都敬重您,您是大领导,心肠挺好,人家还说,您这人挺随和,但不随便,听说我们县里头头来请您吃饭也没请动您。看看,能让您吃我一顿饭,我陈宝山这脸面当然风光了。嘿嘿,村里村外还有哪个老板能请动您呢?”
看到陈宝山得意的样子,我倒发呆了。没想到今天有钱的陈宝山会怀揣这么一种心态。想当年,他蔫头耷脑当人家的跟屁虫也没吭上一声……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09年第5期,有改动)
小说第二自然段写了“我”以前与陈宝山交往的情况,这属于什么叙述方法?就全文来看有什么作用?
文中说“难道他也了解我做人的脾气吗?’,从全文来看,“我”在“做人”方面有什么“脾气”?
如何理解“看到陈宝山得意的样子,我倒发呆了”这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对陈宝山的这一做法,人们会有不同的看法。请谈谈你的观点,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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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雷”闻一多
叶兆言
郭沫若对闻一多先生有个很新奇的比喻,说他虽然在古典文献里游泳,但不是作为一条鱼,而是作为一枚鱼雷,目的是批判“古代”,钻进“古代”的肚子,将“古代,炸个稀巴烂。”
闻一多的著名,是因为写新诗,因为被特务暗杀,这两件事都具有轰动效应。而容易被人忽视的,却是他的做学问,是他对古典文献所做的考订工作。
闻一多的有趣,在于他做学问的极端。大多数的时间里,他都是个地道的书虫,是在“故纸堆里讨生活”。抗战期间,西南联大的文学院落脚蒙自,闻一多在歌胪士洋行楼上埋头做学问,除了上课、吃饭,几乎不下楼,同事因此给他取名为“何妨一下楼主人”。按照我的想法:闻一多之所以会走做死学问这条路,多少和他赌气有关。
闻一多显然想让哪些老派的教授明白,新派出身的人研究古典文献不仅可能,而且会做得更出色。他身上的矛盾十分突出。一方面,他认为中国的旧书中,压根儿就没有一点值得保留的东西,声称自己深入古典,是为了和革命的人里应外合,把传统杀个人仰马翻。但是,另一方面,中国的传统文化又是那样让他如痴如醉,其痴迷程度和任何有考据癖的学者相比毫不逊色,他走的是最正统的学术道路,从训诂和史料考订下手,为一个字、一个词大坐冷板凳。
认真研究闻一多学术思想的人并不是很多,首先是个难度问题,没有点儿学问基础,根本不明白他说了些什么,考据文章对于外行来说犹如天书。今天的人性情大都浮躁,不可能像他那样陷进去。今天从事古典文献研究的人并不在少数,以研究条件而论,要比闻一多时代不知强多少倍,可惜多数人只是为研究而研究,为当教授而刻苦,学问成了吃饭的本钱,成了谋生的手段。
闻一多对神话的研究,对《诗经》《楚辞》的研究,对唐诗尤其是杜甫诗的研究,都达到了前人所未至的境界。这也许和他曾留学接受西方教育有关。他似乎一直在努力寻找蕴藏在传统中的现代根源。他计划写一本具有独到见解的《中国文学史稿》,并为此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留下了许多未完稿的笔记。文学发展中的民间影响和外来影响,是闻一多关注的焦点,他不但研究文化人类学,而且还用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理论来研究中国的原始社会。在方法上,既有最地道的朴学传统,又不缺乏世界最新的人文研究成果。朱自清先生对闻一多的评价很高,认为在古典文学研究领域,年龄相仿的专家学者,很少有人能与之相匹敌,可惜英年早逝,被暗杀时才48岁,正是最应该出成绩的年龄。
说闻一多是一名斗士,应该没有问题。他似乎对“死”有特殊的兴趣,做的是死学问,下的是死功夫,面对的是永恒的死亡。
闻一多一定非常喜欢“涅粲”这个词,在此境界,贪、嗔、痴,与以经验为根据的自我,都已灭尽,不复存在,于是达到了寂静、安稳和常在的状态。正因为如此,他才能一头扎进古典文献,在绝望中获得永生,在枯燥里获得快乐。他写诗、做学问,后来投身民主运动,都是为了获得爆发的能力。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闻一多始终是一名斗士,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李公仆被暗杀以后,很多人告诉闻一多,他已经被列入黑名单,形迹可疑的特务就在他家门前闲逛,而且派人送了恐吓信进来。闻一多如果理智一些,就不会出席李公朴的追悼大会。但是他并不承认这就是中国的铁定现实,不愿意在独裁者面前低下自己高贵的头颅。在李公仆的追悼大会上,闻一多定有一种寂寞之感,他没有料到偌大的昆明,只有他一个教授来出席这样的纪念活动。
闻一多在会上的演讲成为民主的绝唱,他离开会场不久,就被暗杀在大街上。
文中说闻一多“在故纸堆里讨生活”,应如何理解这句话的含意?(4分)
闻一多在古典文学研究领域,取得了很多年龄相仿的专家学者不能与之匹敌的成就,其成就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文本加以概括。(6分)
文章题目具有怎样的含义?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4分)
在谈及今天“认真研究闻一多学术思想的人并不是很多”时,作者深有感触: “今天的人性情大都浮躁,不可能像他那样陷进去。”请联系现实,结合文本,谈谈你自己的认识。(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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