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泳池里的顽童——菲尔普斯
杨澜:是什么让您意识到,你就是为游泳而生的呢?或者为自己设立了作为职业游泳选手的目标?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菲尔普斯:可能是在2001年,在我创造了第一个世界纪录时。在那一刻我觉得,可能会发生一些很特别的事情。之前我已经参加过奥运会了。但是在那以后,我才觉得有些不同了。
杨澜:你第一次参加奥运会是在2000年的悉尼,你那时才15岁,不过还是拿到了第五名的成绩。你第一次的奥运经历感觉如何?
菲尔普斯:那是我第一次出国,第一次随国家队出战,也是我所经历的第一个国际比赛,我才15岁而已。游泳馆里有很多人,澳大利亚在尖叫,整个泳池都好像在震动,在轰隆作响,因为他们的尖叫声太大了。我其实没有真正准备好参赛。但那也是一种经历,从中我对自己有了更多的了解。当我只拿到第五名时,我非常失望。但是六个月后,我便创造了我的第一个世界纪录,因为我有那个实力,我准备好了。
杨澜:有比拿金牌更重要的吗?在雅典奥运会,如果你不坚持要跟索普在自由泳上一决高下,你可能还会多获一块金牌。
菲尔普斯:我喜欢的事情之一,是跟世界上最优秀的人一起比赛。在200米自由泳上,几乎最好的选手、游得最快的选手都参加了。我想跟他们竞赛,我从来没有放弃,尤其是在游泳上面。
杨澜:这就是超越金牌的东西吗?
菲尔普斯:我只是想和最好的选手进行比赛。
杨澜:我想这就是奥林匹克精神所在吧!你最大的对手是谁?
菲尔普斯:不能说是某个特定的人。全世界有这么多人跟我从事同样的游泳比赛,我在和这么多人竞争。我在和全世界最优秀的选手竞争,这是我最喜欢的,它让我更为强壮。
杨澜:你的床头或你的储物柜里还有他们的照片吗?你不需要看到他们来鼓舞你的斗志吗?
菲尔普斯:我的确需要有人给我指引奋斗的方向,我会特别标注出来,放在一个我能天天看见的地方。几年前索普觉得不可能在一次比赛中拿到七枚金牌,菲尔普斯做不到②,这些话都被我特别标注出来,然后贴在我的储物柜里,无论什么时候打开我的储物柜,我都可以看见它们。
杨澜:这也是一种成长经历吧。
菲尔普斯:从18、19岁的少年,到22岁的大人,我已经独立生活了,有了自己的房子,自己做饭,生活完全不一样了。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对我不无裨益。
杨澜:每个人都期待你打破施皮茨在1972年创造的世界纪录!③
菲尔普斯:但是我有很多目标,而且这些目标都很高我只想做菲尔普斯第一,而不是施皮茨第二。我想做前人没有做的,对这项运动来说是全新的东西,这才是我的目标。
杨澜:听说你12岁参加一次比赛时把泳镜扔了?
菲尔普斯:是的,我扔了。
杨澜:是因为输了吗?
菲尔普斯:我不记得为什么了。那时候我的脾气很大,经常发脾气,不过我现在已经不这样了。我从小时候犯下的错里,吸取教训。
杨澜:事后教练说什么?
菲尔普斯:他说你不能这样做,这么做是错误的。所以我改变了很多,从错误中学会了改变。 (选自《杨澜访谈录》,有删节)
注:①美国游泳运动员菲尔普斯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一人夺得八枚金牌,创造了游泳史上的奇迹。这是他在获得第八枚金牌后接受的访谈。②雅典奥运会前,澳大利亚运动员索普曾多次表示菲尔普斯不可能在雅典奥运会夺得7枚金牌。③施皮茨是美国著名的游泳运动员,在1972年慕尼黑奥运会上创造了奇迹,一人独得7块金牌,并创7项世界纪录。但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他的记录被菲尔普斯打破了。下面各项中,对原文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两项是
A.菲尔普斯小的时候患有多动症,让他学习游泳,是他母亲为治疗他的病症而想出的对策,用以释放他过剩的精力,这使他后来变得很强壮。 |
B.菲尔普斯在15岁时就代表国家参加了2000年在悉尼举办的奥运会。雅典奥运会时,虽然他只有19岁,但却已经是第二次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比赛了。 |
C.在雅典奥运会上,菲尔普斯执意要求参加200米自由泳的比赛,为的是要跟索普在这个项目上一决高下,结果却败给了索普。不然的话,他还会多获得一块金牌。 |
D.渴望金牌、渴望与世界最优秀的选手进行最出色和最完美的比赛,为此,菲尔普斯把索普否定自己的话写下来贴在储物柜里,来激励自己,鼓舞自己。 |
E.和大多数人一样,菲尔普斯的成长也不是完全一帆风顺的,他也经历过失败的痛苦,也经历过人生的教训。可贵的是,他能够在犯下的错误里吸取教训,不再犯错。菲尔普斯由一个水池里的懵懂顽童,到在北京奥运会上独揽八枚金牌,成为一个传奇。他的成长过程大致可分为几个阶段?请概括说明。
菲尔普斯取得了如此骄人的成绩,除了他具有体形、肌肉等身体条件的先天优势外,纵观全文,你认为还有哪些因素促使他成功。
菲尔普斯在访谈时说:“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对我不无裨益。”请结合菲尔普斯的成长经历,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
悼夏丏尊先生
丰子恺
犹忆二十六年秋,“卢沟桥事变”之际,我从南京回杭州,中途在上海下车,到梧州路去看夏先生。先生满面忧愁,说一句话,叹一口气。我因为要乘当天的夜车返杭,匆匆告别。我说:“夏先生再见。”夏先生好像骂我一般愤然地答道:“不晓得能不能再见!”同时又用凝注的眼光,站立在门口目送我。因为夏先生老是善愁,而我总是笑他多忧。岂知这一次正是我们的最后一面,果然这一别“不能再见”了!
后来我扶老携幼,仓皇出奔,辗转长沙、桂林、宜山、遵义、重庆各地。夏先生始终住在上海。初年还常通信。自从夏先生被敌人捉去监禁了一回之后,我就不敢写信给他,免得使他受累。胜利一到,我写了一封长信给他。见他回信的笔迹依旧遒劲挺秀,我很高兴。字是精神的象征,足证夏先生精神依旧。当时以为马上可以再见了,岂知交通与生活日益困难,使我不能早归;终于在胜利后八个半月的今日,在这山城客寓中接到他的噩耗,也可说是“抱恨终天”的事!
夏先生之死,使“文坛少了一位老将”“青年失了一位导师”,这些话一定有许多人说,用不着我再讲,我现在只就我们的师弟情缘上表示哀悼之情。
夏先生与李叔同先生(弘一法师),具有同样的才调,同样的胸怀。不过表面上一位做和尚,一位是居士而已。
犹忆三十余年前,我当学生的时候,李先生教我们图画、音乐,夏先生教我们国文。我觉得这三种学科同样严肃而有趣。就为了他们二人同样的深解文艺的真谛,故能引人入胜。夏先生常说:“李先生教图画、音乐,学生对图画、音乐看得比国文、数学等更重。这是有人格作背景的缘故。因为他教图画、音乐,而他所懂得的不仅是图画、音乐;他的诗文比国文先生的更好,他的书法比习字先生的更好,他的英文比英文先生的更好……这好比一尊佛像,有灵光,故能令人敬仰。”这话也可说是“夫子自道”。夏先生初任舍监,后来教国文。但他也是博学多能,只除不弄音乐以外,其他诗文、绘画(鉴赏)、金石、书法、理学、佛典,以至外国文、科学等,他都懂得。因此能和李先生交游,因此能得学生的心悦诚服。
他当舍监的时候,学生们私下给他起个诨名,叫夏木瓜。但这并非恶意,却是好心。因为他对学生如对子女,率直开导,不用敷衍、欺蒙、压迫等手段。学生们最初觉得忠言逆耳,看见他的头大而圆,就给他起了这个诨名。但后来大家都知道夏先生是真爱我们,这绰号就变成了爱称而沿用下去。凡学生有所请愿,大家都说:“同夏木瓜讲,这才成功。”他听到请愿,也许喑呜叱咤地骂你一顿;但如果你的请愿合乎情理,他就当作自己的请愿,而替你设法了。
他教国文的时候,正是“五四”将近。我们做惯了“太王留别父老书”“黄花主人致无肠公子书”之类的文题之后,他突然叫我们做一篇“自述”。而且说:“不准讲空话,要老实写。”有一位同学,写他父亲客死他乡,他“星夜匍匐奔丧”。夏先生苦笑着问他:“你那天晚上真个是在地上爬去的?”引得大家发笑,那位同学脸孔绯红。又有一位同学发牢骚,赞隐遁,说要“乐琴书以消忧,抚孤松而盘桓”。夏先生厉声问他:“你为什么来考师范学校?”弄得那人无言可对。这样的教法,最初被顽固守旧的青年所反对。他们以为文章不用古典,不发牢骚,就不高雅。竟有人说:“他自己不会做古文(其实做得很好),所以不许学生做。”但这样的人,毕竟是少数。多数学生,对夏先生这种从来未有的、大胆的革命主张,觉得惊奇与折服,好似长梦猛醒,恍悟今是昨非。这正是“五四”运动的初衷。
李先生做教师,以身作则,不多讲话,使学生衷心感动,自然诚服。譬如上课,他一定先到教室,黑板上应写的,都先写好(用另一黑板遮住,用到的时候推开来)。然后端坐在讲台上等学生到齐。譬如学生还琴时弹错了,他举目对你一看,但说:“下次再还。”有时他没有说,学生吃了他一眼,自己请求下次再还。他话很少,说时总是和颜悦色的。但学生非常怕他,敬爱他。夏先生则不然,毫无矜持,有话直说。学生便嬉皮笑脸,同他亲近。偶然走过校庭,看见年纪小的学生弄狗,他也要管:“为啥同狗为难!”放假日子,学生出门,夏先生看见了便喊:“早些回来,勿可吃酒啊!”学生笑着连说:“不吃,不吃!”赶快走路。走得远了,夏先生还要大喊:“铜钿少用些!”学生一方面笑他,一方面实在感激他,敬爱他。
夏先生与李先生对学生的态度,完全不同。而学生对他们的敬爱,则完全相同。这两位导师,如同父母一样。李先生的是“爸爸的教育”,夏先生的是“妈妈的教育”。夏先生后来翻译的《爱的教育》,风行国内,深入人心,甚至被取作国文教材。这不是偶然的事。
我师范毕业后,就赴日本。从日本回来就同夏先生共事,当教师,当编辑。我遭母丧后辞职闲居,直至逃难。但其间与书店关系仍多,常到上海与夏先生相晤。故自我离开夏先生的绛帐,直到抗战前数日的诀别,二十年间,常与夏先生接近,不断地受他的教诲。其时李先生已经做了和尚,芒鞋破钵,云游四方,和夏先生仿佛是两个世界的人。但在我觉得仍是以前的两位导师,不过所导的范围由学校扩大为人世罢了。
李先生不是“走投无路,遁入空门”的,是为了人生根本问题而做和尚的。他是真正做和尚,他是痛感于众生疾苦而“行大丈夫事”的。夏先生虽然没有做和尚,但也是完全理解李先生的胸怀的;他是赞善李先生的行大丈夫事的。只因种种尘缘的牵阻,使夏先生没有勇气行大丈夫事。夏先生一生的忧愁苦闷,由此发生。
凡熟识夏先生的人,没有一个不晓得夏先生是个多忧善愁的人。他看见世间的一切不快、不安、不真、不善、不美的状态,都要皱眉,叹气。他不但忧自家,又忧友,忧校,忧店,忧国,忧世。朋友中有人生病了,夏先生就皱着眉头替他担忧;有人失业了,夏先生又皱着眉头替他着急;有人吵架了,有人吃醉了,甚至朋友的太太要生产了,小孩子跌跤了……夏先生都要皱着眉头替他们忧愁。学校的问题,公司的问题,别人都当作例行公事处理的,夏先生却当作自家的问题,真心地担忧。国家的事,世界的事,别人当作历史小说看的,在夏先生都是切身问题,真心地忧愁,皱眉,叹气。故我和他共事的时候,对夏先生凡事都要讲得乐观些,有时竟瞒过他,免得使他增忧。他和李先生一样地痛感众生的疾苦。但他不能和李先生一样行大丈夫事;他只能忧伤终老。在“人世”这个大学校里,这二位导师所施的仍是“爸爸的教育”与“妈妈的教育”。朋友的太太生产,小孩子跌跤等事,都要夏先生担忧。那么,八年来水深火热的上海生活,不知为夏先生增添了几十万斛的忧愁!忧能伤人,夏先生之死,是供给忧愁材料的社会所致使,日本侵略者所促成的!
以往我每逢写一篇文章,写完之后总要想:“不知这篇东西夏先生看了怎么说。”因为我的写文,是在夏先生的指导鼓励之下学起来的。今天写完了这篇文章,我又本能地想:“不知这篇东西夏先生看了怎么说。”两行热泪,一齐沉重地落在这原稿纸上。
1946年5月1日于重庆客寓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本文主要记述了夏丏尊先生教授作者时的几件往事,语言平实,情感真挚,表达了作者对夏先生的感激和缅怀之情。 |
B.文章开头写夏先生分别时“愤然”的回答和“凝注的目光”,作者却笑他多忧,流露出对夏先生消极、悲观心态的不认同。 |
C.“木瓜”本是因批评学生招致反感而得的外号,但当学生们看到他把学生的请愿全当作自己的请愿时,绰号就变成了爱称。 |
D.文章写李先生并非“走投无路,遁入空门”,而是痛感于众生疾苦,“行大丈夫事”,这彰显了李叔同先生的高尚品质。 |
E.文章名为“悼夏丏尊先生”,却用了大量笔墨来写李叔同先生的行为品性,既有对比,也有类比,突出了夏先生的品格。第五段在记述夏先生赞美李叔同先生的话后,作者为什么说“这话也可说是‘夫子自道’”?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中多次提到“夏先生是个多忧善愁的人”,他的“多忧善愁”源于他的爱,他的爱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分析。(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者把李叔同先生与夏先生的教育方式分别称为“爸爸的教育”和“妈妈的教育”。你喜欢哪位先生的教育方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纳尔逊·曼德拉
到了南非才知道什么叫做“如雷贯耳”。在南非,如果要谈到人物,最有名的毫无疑问是纳尔逊·曼德拉。南非的精神领袖、世纪伟人、世界级政治领袖,是世人给他的赞誉;宽容、自信、谦卑、高尚、坚毅、尊严,是人们对他品格的评价。曼德拉在中国也很有影响,但主要限于对他与种族隔离的无畏斗争的英雄事迹。到了南非,曼德拉才真正立体地站立在我们的面前,感染着我们每一个人,可以说,在南非的每一个地方,都屹立着曼德拉高大的身影。
1918年曼德拉出生于特兰斯凯姆乌姆塔塔区一个名叫姆韦佐的小村庄。导游说曼德拉的父亲是一个酋长,准确地讲他父亲只是一名酋长的顾问,但他父亲具有坦布王族的血统。由于这一家族背景,曼德拉从小就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并读完了学士学位。在青年时期,曼德拉便积极投身于反对种族隔离的政治斗争。为掌握法律知识和技能,曼德拉作为唯一的黑人学生注册了南非威特沃特斯兰德大学(别称“威茨”大学)法律系。但后来因为频繁参加政治斗争,所以,他多次没有通过法学学位的考试。1952年曼德拉第一次被当局逮捕。作为非国大的党员,罪名是“法定共产主义罪”,被监禁9个月。这还只是曼德拉监禁生活中的一道“小凉菜”而已。1956年12月曼德拉第三次被捕,这次监禁时间是5年,1962年曼德拉再次被捕,被捕前他已经是南非头号通缉犯。曼德拉被判处“叛国罪”,处以无期徒刑,从此开始了以后长达27年的监禁生涯。有人说也正是几十年的监禁磨炼出来曼德拉现在的品质——宽容、大度。伟人是这样“炼”成的,曼德拉待的时间最长,条件最差的监狱就是臭名昭著的“罗本岛”监狱。曼德拉出狱后一直害怕闪光灯,因为在岛上石灰场奴役时被白色石灰刺伤了眼睛。现在小岛已经成为著名的旅游景点,从开普敦桌山半山腰就可以清楚看到罗本岛全貌,此岛离开普敦不过几公里。没能前往参观的确非常遗憾。
曼德拉感动人的不是他如何进行斗争,而是他的品格魅力,他的信念。宽容、宽恕,是曼德拉的第一人格品行。1962年的这次被捕,实际上是内部出了叛徒,他知道,因为警察不可能如此准确地认出他将其逮捕,但他从未追究过,谈起此事,他只说是自己太大意。由于他的高尚品格,监管他的人——看守格雷戈里也被他所感化,最终成为他的保护人、朋友和追随者。当这名看守第一次来到罗本岛时,曼德拉很有礼貌地对他说:“早上好,欢迎你来到罗本岛。”在几次拘押转移中他都有机会逃走,但他没有。他认为,在别人信任自己时,自己也一定要对得起这份信任。
曼德拉主张通过非暴力手段赢得政治斗争的胜利。他主张,并坚持宽恕所有实行种族隔离制度的那些敌人。为此他与当时的白人总统德克勒克共同获得了1994年诺贝尔和平奖。1994年,非国大赢得大选胜利,曼德拉成为总统,但他没有对镇压黑人、迫害黑人的白人执法官、警察、看守实施报复,而是要求所有犯有刑事犯罪的白人和黑人限期自首,自首者一律赦免,从而避免了一场大规模的内战,实现了南非种族冲突的和解。
我们立约,将南非建成一个国内和睦,与世界和平相处的彩虹国度。曼德拉在就职讲演中如是宣告。南非有曼德拉是南非的幸福。南非消除种族隔离、实现和平与曼德拉人格魅力有极大的关系,但仅靠人格魅力是有限的,南非的持续和平和发展需要的是制度,因为不是每一个拥有最高权力的人都具有像纳尔逊·曼德拉这样的人格。况且即使人格高尚也同样免不了犯错误。第二任黑人总统姆贝基在应对艾滋病的问题上就犯了大错误,居然不承认HIV是导致艾滋病的病毒。由于没有及时应对,使得200万南非人丧失了鲜活的生命。
(摘自2013年《检察日报》)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纳尔逊·曼德拉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人物。因为他有宽容、自信、谦卑、高尚、坚毅、尊严等高尚的人格,是南非的精神领袖、世纪伟人、世界级政治领袖。 |
B.曼德拉从小就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并读完了学士学位。在青年时期,为掌握法律知识和技能,是唯一一个就读于南非威特沃特斯兰德大学法律系的黑人学生。 |
C.曼德拉一生四次入狱,在监狱生活长达27年,有人说也正是几十年的监禁磨炼出来曼德拉现在的品质——宽容、大度。 |
D.曼德拉与当时的白人总统德克勒克共同获得了1994年诺贝尔和平奖,是因为他主张,并坚持宽恕所有实行种族隔离制度的那些敌人 |
E.南总统姆贝基在应对艾滋病的问题上就犯了大错误,使得200万南非人丧失了鲜活的生命。从一个侧民说明制度对南非的持续和平和发展的重要性。
(2)宽容、宽恕,是曼德拉的第一人格品行,试概括曼德拉的宽容体现在哪些方面?
(3)结合文章内容概括曼德拉为南非作出哪些贡献。
(4)成功人士的道路是有相似之处的,曼德拉是南非的精神领袖、世纪伟人、世界级政治领袖,结合文章探究曼德拉成功的因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暴雨
纪富强
那木刚刚翻下马背,忽见前方不远处腾起一阵阵半丈高的烟尘,空气里迅速充满了令人窒息的腥酸味。紧接着,一阵橘黄色的旋风斜刺袭过来,卵石般的雨粒噼噼啪啪砸落下来。起初,雨粒并不密集,但势大力沉,后来,如浇如泼,天地一片灿白。那木迅速缩进马腹下,不料枣红马仰天一记长嘶,蹄下踉跄几步就势卧倒,再也不肯挪动半寸。
那木狼狈地蹿跳起来,发现头上那盏黑色的执勤帽已经没了,但腰里的“五四”式手枪还牢牢地别在那儿。在出发前他特意转到马后,检查了那个鼓鼓囊囊、上下齐宽、顶口夹载了“条凳”型长锁的绿帆布口袋,口袋由外到里都是干的,这让那木情不自禁地对着马腚笑了笑。马似乎很有感应,甩甩马尾示意领情,高抬马头提醒继续上路。
那木皱眉望望前方的泥泞,忽然发现拐向临近一条山沟的土路上布满了依稀的马蹄印和马粪。这一发现,让那木改变了主意。他牵起马缰绳直奔山沟。山沟里到处蒿草漫膝,长满了密密麻麻的粗壮的粟子树,虽是下坡,但举步维艰。不过那木信心坚定,这条路虽从未走过但他清楚地知道它能快速地通向哪儿。
可那木错了。满山遍谷的果子树正处在旺盛的熟果期,那种氤氲不散又浓得化不开的栗子花香直熏得人和马都醉眼迷离。那木头昏脑胀几次险些失足从陡坡上跌落下去,枣红马沉重的喘气声和回音,搅动的整个寂静的山谷渐渐有些阴森恐怖。
那木看见两间隐蔽在沟半腰树丛里的石房子时,力气和意志似乎都已经虚脱。牵马走进院落,那木发现有两位老人正在漆黑的屋子里席地而坐,一声不响地剥着山坳里收获的黑毛豆。
“你是公家人?”老妪乍见那木有些惊慌。
“咋上这来了?”老汉背对着那木问。
那木望望墙上挂着的熊皮和双管猎枪,下意识地攥紧手中的口袋:“路过,走岔道了。两位老人,有吃的吗?我买些。”
老汉依然坐着未动:“我认得你,你隔几个月就去山那边给下矿的劳力送钱,这是自找苦吃。”
“没办法,他们不认存折和银行卡。”那木回答,“我们也正在想办法。”
“锅里有毛豆,炕上有水,吃完了快走吧。”老妪眼神里已经没有了抵触。
那木点点头,环视寒酸简陋到极点的屋子,边脱下半截袖警服拧着雨水,边去炉灶上抓起尚有余温的毛豆剥开往嘴里捣。
“粟子树是你们的吗?靠什么收入?”那木狼吞虎咽地咽着饭。
老妪停了动作,定定望着他:“哪有收入?人和马都吃不饱,你……多大了?”
那木回答清脆:“刚过了生日,三十二了!”
老妪“哦”了一声:“吃点儿垫垫快走,还有雨。”
那木应着,去炕头喝水时,悄悄在碗下压了五块钱。
“这沟叫‘迷魂沟’,以后记住,别从这过了。”那木临走,老汉也没回头。
再下沟的路就平缓些了,那木骑上马,一直虚弱地趴在马背上。突然,马像嗅到了什么,飞快地撩起四蹄,小跑着冲进一条溪流。
枣红马低头畅饮,猛然间却浑身一颤!抬起头来不停地甩头喷着响鼻。那木背后也立时窜起一股凉意,他很清楚马这样意味着什么。
果然,他迅速发现了前方不远大粟子树背后的阴谋。
那是一匹棕色的矮马,马上的人却又高又壮。那木尚来不及掏枪,对方的枪先朝天响了。
“把口袋扔过来!”说完,枪管对准了那木,显然对方是个亡命徒,如此近的射程,那木明白若不丢钱就得丢命。
可那木是个警察。等那木也举起枪时,对方枪声却再次砰然轰响!
那木霎那间伏向马背,却发现对面的壮汉竞已仰头栽倒。矮马发出一串凄惨的嘶鸣。那木忽然想起自己匆忙中连枪的保险都没能打开,却怎么也搞不明白眼前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时,一务黑影从那木马下经过,径直走上前去,抱起歹徒扔在矮马背上,然后牵马朝这边走来。那木认得他的背影和他手中那支双管猎枪。
“谢谢……大伯!不过,你得跟我回一趟派出所……”那木心有余悸地说。
“不用了,以后别再走‘迷魂沟’。”老汉经过那木,面无表情:“他是我儿子,死不了!”
那木呆呆地、吃惊地望着老汉的背影,还有棕色矮马背上那名壮汉眼中的熊熊烧起的恨。
老汉看见那木的绿帆布口袋就知道怎么回事了,他太知道自己儿子是什么样的人了,那些劳动力远不如他有个家呢!所以绿口袋里的钱千万不能出事。
(选自《小说月刊》2011年第10期,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完全正确的两项是()
A.第一段对暴雨的描写和标题照应,形象生动的写出环境的恶劣,突出人物性格,营造了一种紧张的氛围,奠定悲凉的情感基调。 |
B.那木本是给山里的矿工送钱,可是看到路上的马蹄印和马粪,改变了主意,想探个究竟,充分显示作为一个警察高度的职业素养和责任感。 |
C.那木问老妪“靠什么收入”,老妪回答中用了省略号,是因为作者的问话勾起了老妪内心因家境贫寒而产生的凄苦之情,但又不想说出。 |
D.全文通过大量的动作,语言,心理描写塑造了鲜明的人物性格,同时运用运用比喻、拟人、衬托等多种表现手法使文章更加生动。 |
E.文章的结尾,深化了主旨,在自己的儿子和山里的劳力之间,老汉选择了他人,这使老汉的形象变得更加可敬,丰富了文章的思想内涵。
(2)文章中多次提到那木的马,请结合全文分析“马”的特征及对它的描写的作用?
(3)小说的主人公那木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结合文章简要分析。
(4)文章结尾“警察遇险”和“老人枪击儿子”这两个情节看似突然,但有其合理性,结合全文做简要探究。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如果说“格物致知”着重于思想上对客观准则的认识体会,那么“诚意”就更进了一层,深入到了人们的意志和情感中来。道德意识是一种复杂的心理状态,知、情、意三者是融为一体的,如果仅有思想上的认识而没有意志和情感来推动,这种道德意识就会软弱无力,不能转化为行动。诚意就是不自己欺骗自己,以保持意志的纯洁专一。有了这种纯洁专一的意志,就能产生强烈真挚的情感,完全发自内心,丝毫不出于勉强。
如何达到“至诚”,通过什么途径达到“至诚”呢?《中庸》认为有两条途径:一条是“尊德性”,即明白自己的本性。一条是“道问学”,即从事学习、接受教育。《中庸》曰: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自诚明”就是由天生的“诚”出发,达到对一切事物的了解,这就叫“性”;“自明诚”则是通过学习,把“诚”体现出来,这就叫“教”。前者即“尊德性”,后者为“道问学”。 “尊德性”是达到“至诚”的一条途径,要达到“至诚”的最根本的修身方法应该是“慎独”,也就是内心反省。一个人时也要慎独,求学问道,进行自我修养,做到使自己意念真诚。“道问学”是达到“至诚”的另一条途径。“志于道,据以德,依于仁,游于艺”是孔子自述的“道问学”宗旨。“道问学”分为五个步聚: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辩之、笃行之。这是对《论语》“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的具体发挥。学就是广泛地学习各种知识, “学”与“问”大体指获取知识的手段,“思”与“辩”则是内心的思维活动,“行”则是把知识用之于实际行动来进行具体实践。《中庸》认为如果能够按照“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辩之,笃行之”这五个步骤去做,“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若加倍努力,那么“虽愚必明虽柔必强”,任何人都能达到目的,这种认识环节的系统化和秩序化的排列,仍有其现实意义。
“诚意”是儒家一贯重视的。在社会生活实践中,人们的自觉性是一个必要的前提,如果没有诚,也就谈不上道德。《中庸》从哲学的角度出发,着重于道德实践中的一般性的价值标准,把诚看作是贯通天人关系的桥梁。曰:“诚者,天之道也”。“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诚”就是天道,它本身不是什么另外更高的东西产生的,而是“自成”的,它不但“自成”而且还产生万物、派生万物。在“诚者天之道也”之后,接着又说“诚之者,人之道也。”诚之者就是把“诚”体现出来,通过“诚”达到“天人一体”。人如果淋漓尽致地把“诚”体现出来,达到了“至诚”的境界,那么就可以与天地共存了。《大学》则从道德实践的角度,揭示诚的心理意义。曰:“故经礼三百,曲礼三千,其致一也(一:谓诚也),未有入室而不由户者。君子之于礼也,有所竭情尽慎,致其敬而诚若,有美而文而诚若”。这就是说,诚泛指人的道德品质。这种品质和人的情性联系在一起,“诚于忠,发形于外”,是不能掩饰的,用一些假相来掩饰自己,也可以从他的外部表现观察出真相来。
(选自张庆生《从政之道 在于明德》)下列对“诚”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相对于“格物致知”,着重于思想上对客观准则的认识体会,“诚意”更进一层,着重于意志和情感的推动。 |
B.“诚意”就是不自己欺骗自己,以保持意志的纯洁专一,这种意志是产生强烈真挚的情感的条件。 |
C.“诚”在《中庸》被看作是道德实践中的唯一的价值标准、贯通天人关系的桥梁,是天道,它不但“自成”而且还产生万物、派生万物。 |
D.“诚”泛指人的道德品质,这种品质和人的情性联系在一起的,这是《大学》从道德实践的角度,对诚的心理意义的揭示。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中庸》认为达到“至诚”的两条途经是明白自己的本性和从事学习、接受教育,即“尊德性”和“道问学”。 |
B.“自诚明谓之性”,“自诚明”就是由天生的“诚”出发,达到对一切事物的了解,这就叫“性”即“尊德性” |
C.《论语》“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是对“博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辩之、笃行之”等五个步聚的具体发挥。 |
D.“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辩之,笃行之” 是认识环节的系统化和秩序化的排列,在现实中仍有意义。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求学问道,进行自我修养,做到使自己意念真诚,是慎独的体现,而慎独应该是达到“至诚”的最根本的修身方法。 |
B.在社会生活实践中,人们的自觉性是一个必要的前提,如果没有诚,也就谈不上道德,因为“诚意”是儒家一贯重视的。 |
C.“诚之者,人之道也。”,是说人如果淋漓尽致地把“诚”体现出来,达到了“至诚”的境界,那么就可以与天地共存了。 |
D.“诚于忠,发形于外”,诚是不能掩饰的,我们可以从一个人的外部表现观察出他是否用一些假相来掩饰自己。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二胡悠悠
余显斌
雪,很大,夜很静。一把火,从他房后烧起,一眨眼间,席卷了整个茅屋。他跑出来,随着他的,只有一把二胡。
他没有回头,即使回头,也看不见什么,因为他是瞎子。风吹来,浑身很冷。在风里,他一步步走了,最终,变成一粒黑点,消失在天边。
从此,他漂流异乡。
陪伴他的,是一把破旧的二胡,小镇村庄,一路行来。二胡声,在他走过的地方流泻,如一声声低低的诉说,细细的,蛛丝一样。
夜里,他歇宿在破庙里,草堆后,静穆地坐着,一双盲眼,一动不动,望着虚空。手指颤动,一缕月光水色,从琴弦上淌出,闪着波纹,扩散着,荡漾着。
他走过的地方,要一点剩饭,或者两个冷馒头。
一般的,他只吃一半,另一半,放在自己寄宿的地方,草堆旁,或者是破庙里。第二天走时,留在那儿。
大家都说,这瞎子,穷讲究,不吃隔夜东西。
他没说什么,摇头叹息。要饭时,仍多要些,拿回寄宿的地方。剩下一些,放在那儿。有时,要少了,他不吃,把要来的东西都放那儿。
这日,一个雪天,他头晕眼花,倒了下去。醒来时,一个女孩的声音,清脆地响起,醒了,你终于醒了。
他点头,慢慢坐起来,很是感激。无物感谢,就拿起二胡,闭着眼,手指颤动,一支乐曲,婉约流淌。
曲子停止了,一切都静静的。
过了很久,女孩醒悟过来,赞叹,你的二胡拉的真好啊,我去告诉师傅,你就跟着我们杂技团吧。说完,女孩一阵风,跑了。
不一会儿,女孩进来了,坐下。
他一笑,道,不收瞎子吧?是啊,一个杂技团要一个拉破二胡的干啥啊?
你别急,我再求求师娘。女孩说。
他笑笑,在女孩离开后悄悄走了,一步一步,走向流浪的远方。二胡音,仍如水,随他流淌。时间,也在二胡声中流淌。
他在乞讨和流浪中,慢慢老去。
一日,在一个破庙里,他摸着个人,睡在那儿,奄奄一息。显然,是饿的。他忙拿出讨要的馒头,喂他吃下。两个冷馒头下肚,那人有了精神气,坐起来。那夜,没有旁人,只他俩。他坐在神案前,手指轻弹,两滴乐音溅下,闪着晶亮的光。然后,二胡音悠扬,在静静的夜空响起,一会儿如一缕花香,拂过人心;一会儿如一丝轻风,浮荡如纱。
那人静静听着,罢了,哑着嗓子一声长叹,是《月夜鸟鸣》吧,真是人间一绝!
他笑笑,眨眨已盲的眼,和衣躺下,道,睡吧,明天,还要讨饭呢。
那人,也睡下。
以后,他拉二胡,挣点小钱,养活两人,因为那人也是瞎子。夜里,坐在破庙里,他拉二胡,那人听。在奔波中,一天一天,他走向生命的尽头。那天,他吐了几口血,靠在一个草堆旁,对那人说,你不是想得到《松风流水》的乐谱吗?今天,我给你拉。
你——怎么知道?那人惊问。
你是瞎子;右手食指有弦痕,是拉二胡的;在这个人世,能欣赏我二胡的,只有两人,一个是个女孩,另一个是我的弟子。他道,脸上有一丝温馨。
师父!那人跪下,不再哑着嗓子,流着泪喊。
他点头,微微一笑,你多次向我讨要《松风流水》的音谱。又悄悄一把火烧了我的茅屋,不就是想逼我带着乐谱逃走,你好中途盗取吗?哎,世间最好的乐谱不在纸上,在心中。这些年,你跟在后面,我知道。没说破,是想让你跟着吃苦,时间长了,就领会了我当年的话。
说完,二胡音流出,始如蚊痕,继如流水,最后,如一地灿烂春光。
音乐越来越低,流入地下,渺无音痕。
二胡落下,他也倒下。
你知道是我,为什么不恨我啊?那人抱着他,号啕大哭。
你是我的弟子,我的——知——音。他说,带着一丝笑,咽了气。
那人跪下,恭敬地叩下头去。然后,拿起二胡。月夜里,二胡音如水,波光闪闪,流泻一地。赏析文中画线句子。
①二胡声,在他走过的地方流泻,如一声声低低的诉说,细细的,蛛丝一样。
②他点头,慢慢坐起来,很是感激。无物感谢,就拿起二胡,闭着眼,手指颤动,一支乐曲,婉约流淌。小说对女孩的描写虽着墨不多,却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试分析小说安排这一人物形象的用意。
瞎子师傅无疑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瞎子师傅这一人物形象。
小说最后才点明两位瞎子是师徒关系,其实前文已有多处暗示。试结合文本加以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