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的诗(11分)
①母亲不是诗人,母亲不会写诗,但是今天,当我坐在宽敞明亮的写字楼里,打开电脑写这篇文章时,竟忽然觉得,母亲似乎写过一首诗——
②十多年前,我上小学。冬天,家乡铺天盖地下了一场雪。风卷着雪花,狂暴地扫荡着田野村庄,摇撼着古树的躯干,把我家的门窗撞得哗啦啦地响。吃罢早饭,我背上书包上学去。打开房门,一股袭人的寒气迎面扑来,顿时让我打个寒噤。我赶紧把门撞上,哆哆嗦嗦地说:“哎呀,好吓人的风雪哟!”母亲从里屋出来,见我缩头缩尾的样子,瞥我一眼,深情地说:“孩子,风雪吓人吗?不,冬天的门就是风雪推开的呢。”说着她快步上前,哗地一声,房门大开,“走,我们上学去!”
③踏着洒满积雪的小路,母亲给我讲了许多有关季节的故事,而且全部和门有关。走到学校的时候,母亲有关季节的故事也讲完了,连缀起采,竟成了这么几句:“花朵把春天的门推开了/绿阴把夏天的门推开了/果实把秋天的门推开了/风雪把冬天的门推开了……”
④说实话,我当时并不知道这是诗。但不知为何,母亲随口说的这些话,竟像母亲给我身上加的一件御寒的外衣,让我身子热乎乎的。从此,我天天念着它去上学,再不畏惧风霜雪雨。年年如母亲所说,飞雪送来了春,花朵盼来了夏,绿阴又迎来果实累累的秋……
⑤岁月如流,人生如流,转眼十余年过去。我从大学毕业了,正赶上就业艰难,许多单位下岗分流。毫无门路的我,只得像一只无头小鸟似的在人才交流中心乱闯,结果半年过去后,依然没有找到一份工作。
⑥那天,我又碰了一鼻子灰,悻悻地走出人才交流中心。抬头望,天空灰蒙蒙,弄得我的心情更加灰黯。既然城市容不下我,我便想到了回家去。于是,我搭上一辆便车,当天傍晚就来到乡下。
⑦乡村的夜说来就来,不一会儿,四周就拉起了黑色的帷幕。我独立门前,仰望长空,星星闪烁。可在我看来,那些星星却像在对我眨着嘲笑的眼。我低头哀叹道:“唉,人倒霉连星星都生厌啊!”然后咚地撞上房门,坐在屋内唉声叹气。
⑧母亲从里屋出来,见我垂头丧气的样子,瞥我一眼,深情地说:“孩子,星星生厌吗?不,黑夜的门就是星星推开的呢。”说着她快步上前,哗地一声,房门大开,“走,我们看星星去。”
⑨坐在满天星斗的院坝,母亲给我讲了许多有关人生的故事,而且全都和门有关。天快亮的时候,母亲有关人生的故事也讲完了,连缀起来,竟成了这么几句:“星星把黑夜的门推开了/黑夜把坚韧的门推开了/坚韧把成功的门推开了/成功把生活的门推开了……”
⑩说实话,我当时并不知道这是诗。但不知为何,母亲随口说的这些话,竟像母亲给我的心加了一件御寒的外衣,让我心里热乎乎的,我虽然未置一词,但是我却知道了自己应该怎样去做。、文章写了母亲给“我”关心爱护的两件事,请用简洁的语言加以概括。(2分)
①
② 、第⑦自然段划线的句子属于 描写,有什么作用?(3分)
、第⑩自然段划线句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说说此句的深刻含义。(3分)
、文中的母亲是一个怎样的人?用简要的语言加以概括。(3分)
阅读《此人不用抒情》,完成后面问题。
此人不用抒情
忽然想起小时候我和父亲一起吹牛的事儿。我们玩的吹牛是种扑克游戏,大小王能代替任何牌,真一手假一手地出牌。如果怀疑,可以翻底牌,是真的,就把对方的牌拿着,假的——牛皮吹破了,对方拿回自己的牌,谁先两手空空,就赢了。我常常输,倒不是因为父亲多会吹牛,而是我太多疑心,总要揭他的底牌,差不多都是真的,结果他赢了。如果他这时说,别揭父亲的底牌,因为父亲对孩子不能作假的,也许我会记住,某一天写篇文章。事实上,他没有什么也没说,我们只是玩这个游戏。
我唠唠叨叨地写过许多母亲的文章,但很少写父亲,分明有那么多故事,但喜欢收着藏着,一如父亲本身的内敛。
小时候我调皮捣蛋,没少让父亲修理。他基本上不用树条,亲自动手。常常是一手拉着我的手,一手抽我屁股。抽得我肚子一挺一挺的,扯起嗓子嚎,父亲就歇下来。事隔多年,我已经忘记痛了,但是屁股忽然而来的热乎劲一直记得。
他教过一阵子小学,因为成分不好不让教了。本来就是农民,这个落差立刻被填平了,太多事情要做,去修襄渝铁路。他会打铁,会码石墙,这两样都算是技术活儿。“我是铁匠!”他多少有些自豪,他还是石匠,据说当地有上好的青石,是做辣子窝好料。逢上雨天,他叮叮当当地钻,时不时飞些火花。他还是木匠,还是篾匠,我喜欢他的刨子贴在木板上推过去,总有薄薄的刨花吐出来,很好看。他编竹器,我最欢那些篾白在怀里跳跃,有经有纬,他编织自如。父亲热爱手艺,有一年他从大柿树掉下来,落在松软的柴禾上,捡回一条命,可肩膀脱臼了,用布带子挂着。他闲不住,去几十里外的镇上学油漆,他想当漆匠!
他不光是个手艺人,他喜欢文艺,当年偷偷摸摸地抄过《第二次握手》。这个手抄本我小时看过,并不觉得动人。他叹息说,小娃子只晓得认字,知道个啥?他看了琼瑶的《一颗红豆》说,写得好。快七十岁时看汪曾祺的小说集,看得哈哈大笑说,这个老汉好玩得很。他喜欢那篇《受戒》,觉得和尚在庙里杀猪像是看戏。
他六十岁生日,我打电话祝愿他,万寿无疆,一元复始。他说,前面一句就算了,后面一句如同数数字,多数几年也好。
他善酿酒,醇香绵长,我喜欢喝。每年回家坐定,要尝新酒,自然是不错的。他接过酒杯,也尝。母亲说,你喝了好多,还尝啥呢?他说,甲申(我的名字)说的这个味儿,我以前咋没尝出咧?
院边上有一株牡丹,植株高大。有一年他在下面做了一个鸡笼。我说,袁枚说牡丹下面做鸡架是十大俗事之一。他笑说,牡丹晴天遮阴,雨天挡雨,鸡喜欢就好。
有一年他病了,卫生所的医生每天来给打针。有天医生忙没来,他让我做这事。可这事我没做过,他说了动作要领,化了药水吸在针管里递给我。他解下裤带露出屁股,我用手按了酒精球,按他说的别扎在骨头上就行了,猛地一针扎下去,扎得他肚子一挺!这个情节与小时候他抽我屁股多么相似,一种快乐油然而生。我一忍再忍,没能忍住,笑啦!
打此之后,他就不像从前那么高高在上,变得家常起来。我们管他叫老掌柜,我立刻升到大掌柜,弟弟升到小掌柜,家里有什么事,我们坐在一起,那个感觉像开会。
我跟父亲说,我在网上搜到你的名字。他问,是不是我啊。我说,是啊,因为我写出来的啊。他乐了,说,那不会错的。
有时候,我想父亲不是用来抒情的,很多时候,父亲是用来叙事的。这样想时,我觉得这句非常抒情。
——摘自“读书人网”本文叙写了父亲前半生的哪些事情?从中看出父亲年轻时是一个怎样的人?
年老的父亲发生了哪些变化?
任选一个角度对下面两段文字进行赏析
①我喜欢他的刨子贴在木板上推过去,总有薄薄的刨花吐出来,很好看。他编竹器,我最欢那些篾白在怀里跳跃,有经有纬,他编织自如。
②我用手按了酒精球,按他说的别扎在骨头上就行了,猛地一针扎下去,扎得他肚子一挺!这个情节与小时候他抽我屁股多么相似,一种快乐油然而生。我一忍再忍,没能忍住,笑啦!文中划线句 “父亲不是用来抒情的”、“我觉得这句非常抒情”两句是否矛盾?最后一节在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
试分析本文标题的含义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问题。
①现代西方教育中有“尝试错误”的理论;五百年前,明朝人沈君烈就提出“终日学终日误,终日误终日中的观点。可见,在错误中学习,勇于尝试,就有机会获得成功。
②楚汉相争时,项羽的失败,就在于他不知道在错误中学习。每当他有所主张,左右总是连声称“是”,钦佩拜伏。一直到死他还错误地认为是“天之亡我,非战之罪”。平时在百战百胜中,他愈来愈自负。大难临头了,还在高唱“力拔山兮气盖世”。项羽难以放下身段,从自负的巅峰走下来,弄到无颜回江东去的地步,结果只有死路一条。
③刘邦的成功,得益于在错误处注意学习。有人当面指责他,不应该一面洗脚一面和长者说话;有人暗暗提示他,不应该在韩信求封齐王的使者面前发脾气;有人诚恳,怎告他,不应该迷恋各国佳丽,要赶快迁都回关中去……他总会翻然醒悟,在错误中学到很多,终于获得事业的成功。
④由此想起《替虚》上的一句名言:“项羽日胜而亡,高祖日败而王。”因为缺少学习改进的机会,引台至终固守一套僵化的战略,所以日胜反而灭亡;因为在失败之中善于学习,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所以日败反而称王。
⑤古语也有“学书纸费,学医人费”的说法。不费纸,学不好写字;不费人,学不好医术。一位成名的书法家,送你一幅字,在背后不知他撕毁了多少张纸,才成就这一幅字。更不要去细数他当年学习过程中墨池皆黑、废纸成堆的境况了。一位医术精湛的大夫,必然诊治得多、观察得多,也累积了许多误诊的教训。古谚说“巧者不过习者之门”。只要不怕错误,反复学习,便能达到巧妙的境地。
⑥“逐日淘沙定有扩,成功的金砖就是从淘洗错误的沙砾中诞生的。有急者,不但不应为错误、失败而气馁,反而应该以失败为师,在错误中汲取教训,从而走向成功的彼岸。选文开头引用西方教育理论和明朝人沈君烈的观点的作用是什么?
选文②③两段的顺序能否调换?请说出理由。
请简要分析选文第⑤段的论证思路。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问题。
杰出的建筑师
法布尔
①居住在草地里的蟋蟀,几乎和蝉一样有名气,主要是因为它出色的歌唱才华和建筑才华,它的住所堪称别墅。一位法国作家在一篇关于蟋蟀的寓言中写到:“我的小家庭很舒适,如果你想要快乐的生活,就隐居在这里面吧!”
②在那些青青的草丛之中,隐藏着蟋蟀的住所。在这里,即便是下一场滂沱的暴雨,也会立刻就干了。蟋蟀的住所有一个有一定倾斜度的隧道。这个隐蔽的隧道,最多不过九寸深的样子,宽度也就像人的一个手指头那样。隧道按照地形情况,或弯曲,或垂直。总有一叶草,把进出洞穴的孔道遮蔽在黑暗之中。那微斜的门口,仔细用扫帚打扫干净,收拾得宽敞整洁。这里就是它们的聚会平台,每当四周很宁静的时候,蟋蟀们就会悠闲自在地聚集在这里,开始弹奏它的四弦提琴。它们一点儿也不嫉妒那些在空中翩翩起舞的花蝴蝶。相反倒有些怜惜它们。它们那种怜悯的态度,就好像我们常看到的那种有家庭欢乐的人,每当讲到那些无家可归、孤苦伶仃的人,都会流露出怜悯之情。
③确实,在建造窠穴方面,蟋蟀可以算是超群出众了。在各种各样的昆虫之中,只有蟋蟀在长大之后,拥有稳固的家庭住所。即使在一年之中最坏的时节,大多数其他种类的昆虫,都只是在一个临时的隐避所里暂且躲避身形,躲避自然界的风风雨雨。尽管这些昆虫在很多时候,也会制造出一些让人感到惊奇的东西,以便安置它们自己的家,比如棉花袋子,用各种树叶制作而成的篮子,还有那种水泥制成的塔等等。
④经过辛苦劳作造出的家,无论是春暖花开、生机盎然的春天,还是在寒风刺骨、漫天雪飘的严冬,都让蟋蟀无比依赖,不想迁移到任何其他地方去。虽然蟋蟀屋子内部并不奢华,隧道底部就是卧室,但这里很宽敞,也不潮湿。这样一个居住之所,是为安全舒适而建的,是蟋蟀的别墅。其他动物,或许正过着孤独流浪的生活,或许正卧在露天里,或许埋伏在枯树叶、石头和老树的树皮底下,它们正为没有一个稳固的住所而烦恼呢。
⑤要想建成一个稳固的住宅,并不那么简单。在我的住地不远的地方,有狐狸和獾猪的洞穴,它们绝大部分只是由不太整齐的岩石构建而成,而且一看就知道这些洞穴都很少修整。对于这类动物而言,只要能有个洞,暂且偷生,“寒窑虽破能避风雨”也就可以了。相比之下,兔子要比它们聪明一些。如果有些地方没有天然的洞穴可以供兔子们居住,以便躲避外界的侵袭与烦扰,那么,它们就会到处寻找自己喜欢的地点进行挖掘。
⑥然而,蟋蟀则要比它们中的任何一位聪明得多。它总是非常慎重地为自己选择一个最佳的家庭住址。它们很愿意挑选那些排水条件优良,并且拥有充足而温暖的阳光照射的地方。蟋蟀宁可放弃那种现成的天然洞穴,因为这些洞不合适,没有安全保障。蟋蟀要求自己的别墅每一处都必须是自己亲手挖掘而成的,从它的大厅一直到卧室,无一例外。因此,它拥有安全可靠的躲避隐藏的场所,拥有享受不尽的舒适感。
⑦除去人类,至今我还没有发现哪种动物的建筑技术要比蟋蟀更加精湛,它是自然界杰出的建筑大师。(根据《昆虫记·蟋蟀》删改)文中蟋蟀的住所有哪些特点?请提取文中的三个词语加以概括。
文章第⑤段不是写蟋蟀的,能否删去?为什么?
下面是《辞海》中介绍蟋蟀的文字,其语言与选文有何区别?选文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辞海》:“昆虫纲直翅目蟋蟀总科的一个大科。通称蟋蟀,一名促织,中国北方俗名蛐蛐。成虫、若虫穴居深达0.6米甚至更深。新建的洞穴很简单,只有一个逃避孔。在产卵前增建3~5个供产卵用的支穴,并出外搜索花生嫩茎叶和种子,运回穴内储存,以供饲养初孵的若虫。初孵若虫群居,数天后外出觅食,各自分别掘穴。”
阅读孙犁的《老家》一文,完成后面的题目。(20分)
①前几年,我曾诌过两句旧诗:“梦中每迷还乡路,愈知晚途念桑梓。”最近几天,又接连做这样的梦:要回家,总是不自由;请假不准,或是路途遥远。有时决心起程,单人独行,又总是在日已西斜时,迷失路途,忘记要经过的村庄的名字,无法打听。或者是遇见雨水,道路泥泞;而所穿鞋子又不利于行路,有时鞋太大,有时鞋太小,有时倒穿着,有时横穿着,有时系以绳索。种种困扰,非弄到急醒了不可。
②也好,醒了也就不再着急,我还是躺在原来的地方,原来的床上,舒一口气,翻一个身。
③其实,“文化大革命”以后,我已经回过两次老家,这些年就再也没有回去过,也不想再回去了。一是,家里已经没有亲人,回去连给我做饭的人也没有了。二是,村中和我认识的老年人,越来越少,中年以下,都不认识,见面只能寒暄几句,没有什么意思。
④那两次回去,一次是陪伴一位正在相爱的女人,一次是和这位女人不睦之后。第一次,我们在村庄的周围走了走,在田头路边坐了坐,蘑菇也采过,柴火也拾过。第二次,我一个人,看见亲人丘陇,故园荒废,触景生情,心情很坏,不久就回来了。
⑤现在,梦中思念故乡的情绪,又如此浓烈,究竟是什么道理呢?实在说不清楚。
⑥我是从十二岁离开故乡的。但有时出来,有时回去,老家还是我固定的窠巢,游子的归宿。中年以后,则在外之日多,居家之日少,且经战乱,行居无定。及至晚年,不管怎样说和如何想,回老家去住,是不可能的了。
⑦是的,从我这一辈起,我这一家人,就要流落异乡了。
⑧人对故乡,感情是难以割断的,而且会越来越萦绕在意识的深处,形成不断的梦境。
⑨那里的河流,确已经干了,但风沙还是熟悉的。屋顶上的炊烟不见了,灶下做饭的人,也早已不在。老屋顶上长着很高的草,破漏不堪。村人故旧,都指点着说:“这一家人,都到外面去了,不再回来了。”
⑩我越来越思念我的故乡,也越来越尊重我的故乡。前不久,我写信给一位青年作家说:“写文章得罪人,是免不了的。但我甚不愿因为写文章,得罪乡里。遇有此等情节,一定请你提醒我注意!”
⑾最近,有朋友到我们村里去了一趟,给我几间老屋拍了一张照片,在村支书家里,吃了一顿饺子。关于老屋,支书对他说:“前几年,我去信问他,他回信说,也不拆,也不卖,听其自然,倒了再说。看来,他对这几间破房,还是有感情的。”
⑿朋友告诉我:现在村里,新房林立;村外,果木成林。我那几间破房,留在那里,实在太不调和了。
⒀我解嘲似的说:“那总是一个标志,证明我曾是村中的一户。人们路过那里,看到那破房,就会想起我,念叨我。不然,就真的会把我忘记了。”
⒁但是,新的正在突起,旧的终归要消失。
一九八六年八月十二日,晨起作。闷热,小雨。结合语境说说对下列加点词语或句子的理解。(4分)
(1)中年以下,都不认识,见面只能寒暄几句,没有什么意思。
(2)但是,新的正在突起,旧的终归要消失。联系具体语境,揣摩下列句子的表达效果。(8分)
(1) 最近几天,又接连做这样的梦……种种困扰,非弄到急醒了不可。 (4分)
(2) 那里的河流,确已经干了,但风沙还是熟悉的。屋顶上的炊烟不见了,灶下做饭的人,也早已不在。老屋顶上长着很高的草,破漏不堪。……(4分)请从内容和形式两方面说说文章第⑻段划线句子在文中起什么作用。(4分)
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4分)
A.“老家”在文章中有三层意思,一是故乡的景与人,二是旧屋,三是与家人相关的生活。这些在孙犁的眼中和心中都没有什么变化。 |
B.“梦中每迷还乡路,愈知晚途念桑梓”,这两句诗,使人不禁自然联想到李白“思归若汾水,无日不悠悠”的诗句,它们全都浸透着浓烈而缠绵的思乡之情。 |
C.文章倒数第二段,作者说:“那总是一个标志,证明我曾是……不然,就真的会把我忘记了。”一席话意味深长,主要表明作者生怕被家乡父老遗忘的担心。 |
D.作者以不断的梦境和悠悠的回忆,来化解思乡而又不想再回去这种内心世界的矛盾,通过内心潜意识的冲突来点染思乡之情,写得真实可信,富有感染力。 |
E.孙犁的乡愁带着浓重的生活气息,甚至散发着生活的苦味。初中教材中余光中的乡愁也有一样的味道,他和孙犁一样并没有把对家乡的思念置于社会的大背景中,只是写现实的生活。
阅读赵畅的《读书如“熬粥”》一文,完成后面的题目。
①我喜好喝粥,是母亲培养的,因为母亲煮得一手好粥。孩提时曾问母亲何以烧一锅好粥,她告诉我:“粥是熬出来的,熬粥有三要素,即好米、文火、持续。”熬粥之妙,令我想及读书。细细回味一番,读书不正如熬粥一般吗?
②读书之法,贵在选择好书。经典好书,如同“好米”。经典往往记录着优秀的思想,它们总是超越时代,历久弥新。读经典,你将从先贤的精神世界中吸收养分,从与高贵的心灵对话中得到陶冶。秘鲁作家略萨说:“如果一个人不读书,或者很少读书,或者只读‘垃圾书’,他可能会说话,但是永远只能说那点事情,因为他用来表达的词汇量十分有限。不仅是词汇有限,同时也使智力和想象力有限,使知识和思想贫乏。”略萨的这番话对阅读经典的意义作了深刻的诠释。一个常读经典作品的人,一个常读好书的人,更容易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
③读书之法,贵在耐心细读。心急火燎是读不了书的,粗枝大叶也不会有任何效果。读书须用“文火”,好似老牛吃草,不慌不忙,细细咀嚼。读书是一个人的心灵之旅,拿到一本书看到书名时,就像在长途汽车站的站牌上看到一个遥远的目的地,它意味着什么,暂时你还不知道,你只是向往。然后,你打开书本,仿佛踏上一段陌生而新奇的旅程。如果说,最幸福的旅行是那种沿途风光无限,刺激而浪漫的行程的话,那么,最幸福的阅读则是一个全新的世界在书本中向你次第展开。按高尔基的说法,就是阅读向你“打开了一扇扇新的未知世界的窗户”。只是别忙,须从容读。从容读,你便会觉得处处皆风景。
④读书之法,贵在持之以恒。不能心血来潮,高兴时拼命读,兴头过后就丢弃一旁。真要读书,须善耐寂寞,甘守孤独。不要因为这份寂寞与单调,你就感到厌烦无味,就与读书渐离渐远。坚持读书,须有定力。这方面,国学大师陈寅恪便是典范。据他的友人回忆说:“那时一起在德国留学的学生们大多数玩得乱得不得了,只有孟真(傅斯年)和(陈)寅恪两个是‘宁国府门前的一对石狮子’。”意思是说,他们心思纯正,始终坚持专注于读书学习,不受其他诱惑的干扰,耐得住寂寞与单调。
⑤读书正如熬粥一般,也需“好米、文火、持续”。只要做到读经典好书,耐心细读,持之以恒地读,读书之“用”就会潜移默化,融进一个人的血液、精神、行动之中,让人享用不尽,受益无穷。(选自《人民日报》,有改动)课文②③④段介绍了读书应遵循的法则,顺序能否调换?为什么?
请从论证方法的角度说说第③段中划线句子有什么作用?
请你辨析下面两句话,看看能否运用到文章中去,并分别说说理由。
A.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也说:“所有智力方面的工作,都要依赖于兴趣。”
B.培根曾在《谈读书》一文中风趣地说:“不常读书者须欺世有术,始能无知而显有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