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葵(16分)
从天山下来,已是傍晚时分,阳光依然炽烈,亮得显眼。从很远的地方就望见了那一大片向日葵海洋,像是天边扑腾着一群金色羽毛的大鸟。
车渐斩驶近,你喜欢你兴奋,大家都想起了梵高,朋友说停车照相吧,这么美丽这么灿烂的向日葵,我们也该作一回向阳花儿了。
秘密就是在那一刻被突然揭开的。
太阳西下,阳光已在公路的西侧停留了整整一个下午,它给了那一大片向日葵足够的时间改换方向,如果向日葵确实有围着太阳旋转的天性,应该是完全来得及付诸行动的。
然而,那一大片向日葵花,却依然无动于衷,纹丝不动,固执地颔首朝东,只将那一圈圈绿色的蒂盘对着西斜的太阳。它的姿势同上午相比,没有一丝一毫的改变,它甚至没有一丁点儿想要跟着阳光旋转的那种意思,一株株粗壮的葵干笔挺地伫立着,用那个沉甸甸的花盘后脑勺,拒绝了阳光的亲吻。
夕阳逼近,金黄色的花瓣背面被阳光照得通体透亮,发出纯金般的光泽。像是无数面迎风招展的小黄旗,将那整片向日葵地的上空都辉映出一片升腾的金光。
它宁可迎着风,也不愿迎着阳光么?
呵,这是一片背对着太阳的向日葵。
那众所周知的向阳花儿,莫非竟是一个弥天大谎么?
究竟是天下的向日葵,根本从来就没有围着太阳旋转的习性,还是这天山脚下的向日葵,忽然改变了它的遗传基因,成为一个叛逆的例外?
或许是阳光的亮度和吸引力不够么?可在阳光下你明明睁不开眼。
难道是土地贫瘠使得它心有余而力不足么?可它们一棵棵都健壮如树。
也许是那些成熟的向日葵种籽太沉重了,它的花盘,也即脑子里装了太多的东西,它们就不愿再盲从了么?可它们似乎还年轻,新鲜活泼的花瓣一朵朵一片片抖擞着,正轻轻松松地翘首顾盼,那么欣欣向荣,快快活活的样子。它们背对着太阳的时候,仍是高傲地扬着脑袋,没有丝毫谄媚的谦卑。
那么,它们一定是一些从异域引进的特殊品种,被天山的雪水滋养,变成了向日葵种群中的异类?可当你咀嚼那些并无异味的香喷喷的葵花籽,你还能区分它们么?
于是你胡乱猜测:也许以往所见那些一株单立的向日葵,它需要竭力迎合阳光,来驱赶孤独,权作它的伙伴或是信仰;那么若是一群向日葵呢?当它们形成了向日葵群体之时,便互相手拉着手,一齐勇敢地抬起头来了。
它们是一个不再低头的集体。当你再次凝视它们的时候,你发现那偌大一片向日葵林子的边边角角,竟然没有一株,哪怕是一株瘦弱或是低矮的向日葵,悄悄地迎着阳光凑上脸去。它们始终保持这样挺拔的站姿,一直到明天太阳再度升起,一直到它们的帽檐纷纷干枯飘落,一直到最后被镰刀砍倒。
当它们的后脑勺终于沉重坠地,那是花盘里的种籽真正熟透的日子。
然而你却不得不也背对着它们,在夕阳里重新上路。
天山脚下那一大片背对着太阳的向日葵,就这样逆着光亮,在你的影册里留下了一株株直立而模糊的背影。用简要的语言概括文章主要内容。
写出第3段加点的“秘密”和第9段加点的“弥天大谎”在文中的含义。
秘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弥天大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者笔下的向日葵具有怎样的个性?你喜欢这种个性吗?请说明你的理由。
假设你是向日葵身边的一株小草,你会对向日葵说些什么?
阅读下面的语段,结合文章内容,说说你从中得到了什么启示?
在海底世界里,有一种会给自己造“房子”的动物,它们能从自己的身体里分泌出石灰质,作为建筑材料来建造“房子”,用做自己的栖身之地,这些动物就是贝类。因为它们的身体柔软,所以归属于软体动物。它们建造的“房子”就是那些五光十色的贝壳。然而,在软体动物的家族中却有一种能够吐墨的动物叫乌贼。因为它能吐墨,所以也叫墨鱼。要说乌贼也是贝类,这就很难使人相信了。事实上,乌贼的确属于贝类。它的房子造到了自己体内,叫内骨胳——也叫“海螵蛸”,是一种很好的药材。
(三)阅读下面文章,完成21——25题
最精彩的一课
诺比斯的父亲是当地一位有钱的绅士,因此诺比斯便趾高气扬,目中无人。他父亲身材魁梧,蓄着浓密的黑胡子,表情十分严肃,他几乎每天送儿子上学,接儿子放学。昨天上午,诺比斯跟班里最小的一个孩子——烧炭工的儿子倍梯吵架。诺比斯自知理亏,无法辩解,就冲着倍梯气急败坏地说:“你父亲是个乞丐!”倍梯委屈得要命,顿时面红耳赤,默不作声,热泪夺眶而出,回到家里他便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父亲。
午饭过后,全身黑糊糊、个子矮小的烧炭工领着孩子来到学校,向老师抱怨。大家都不吱声,只是静悄悄地听着。跟往常一样,诺比斯的父亲正在门口给儿子脱外衣,他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便走进教室,问是怎么回事。
“是这位先生在抱怨您儿子,您儿子对他儿子说:‘你父亲是个乞丐!’”老师回答。诺比斯的父亲听后,皱皱眉头,羞愧得有点儿脸红,他问儿子:“你说那句话了吗?”诺比斯站在教室中间,低着头不言不语。父亲紧紧抓着儿子的胳臂,把他拉到倍梯的面前说:“快道声对不起。”
烧炭工以和事老的口吻连声说:“算了吧,算了吧。”
可绅士不理睬他,依然谆谆劝导儿子说:“照我的话这样说:‘我说了愚昧无知的话,侮辱了你的父亲,请你原谅。如果我的父亲能紧握你父亲的手,那将是非常荣幸的!”
烧炭工做了个果断的手势,好像在说:“我不愿意。”绅士不听他的话,逼儿子照他说的办。他的儿子头也不抬,轻声细气而断断续续地说:“我说了——愚昧无知的话,侮辱了——你的——父亲,请——你原谅。如果我父亲——能紧握你——父亲的手,那——那将是非常——荣幸的!”
绅士向烧炭工伸过手去,烧炭工用力紧握着。然后,烧炭工捅了儿子一把,儿子心领神会,他扑到诺比斯怀里,两人紧紧拥抱。
“老师,请您帮个忙,让他俩坐在一起好吗?”绅士问老师。于是,老师把倍梯安排到诺比斯旁边坐下,待他俩坐好后,诺比斯的父亲打了个招呼就告辞了。
烧炭工若有所思地站了片刻,全神贯注地凝视着靠近坐好的两个孩子,然后,他来到课桌前,带着爱怜和歉意的表情端详着诺比斯,仿佛想说什么,但却什么也没说出来。他想伸手慈爱地跟他亲热一下,但似乎又没有这个胆量,只是用他那粗大的手指轻轻地碰了一下诺比斯的额头,走到教室门口,他又回头瞥了诺比斯一眼,才迈着慢慢的步子走开了。
“孩子们,你们要牢牢记住今天看到的事情。”老师语重心长地说:“这是本学年最精彩的一课了!”.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这篇小说的主要情节。(30字左右)(3分)
.结合上下文,品析加点词或短语的含义,指出其表达效果。(4分)
(1)诺比斯的父亲听后,皱皱眉头,羞愧得有点儿脸红。
(2)绅士向烧炭工伸过手,烧炭工用力紧握着。.第(10)段中说“(烧炭工)仿佛想说些什么,可什么也没说出来”。请揣摩烧炭工当时的心理活动,用第一人称把它表述出来。(30字左右)(3分)
.结合全文,分析文中绅士的形象。(2分)
.小说的结尾,老师语重心长地说:“这是本学年最精彩的一课了!”你认为“精彩”在哪里?(3分)
(二)阅读下面文章,完成 14——20题。
“苦”、“乐”读书谈
中国传统的读书法有两种:一曰“苦”,二曰“乐”。苦读的代表是孙敬和苏秦,一个头悬梁,一个锥刺股。乐读的倡导者是孔子,“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这两种方法本互为补充,不过现代人多认同后者而不愿效法前者。
这种选择自有其道理,用一句最流行的名言来说就是“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带着浓厚的兴趣去读书,会收到事半功倍之效。因为有了兴趣,读时精力集中,心无杂念,所以感受深,记忆牢,且联想丰富。“心骛八极,神游刀仞”的情况多半是在对所读之书有浓厚的兴趣时发生的。既沉醉其中,也就不以为苦,并且乐此不疲,流连忘返;这样读书好处虽多,但也有弊端。胡适“幼时酷嗜小说”,后来回忆说:“所得小说良莠不齐,中多淫书……害余不浅。”可见读书全凭兴趣,不加选择是不行的。但如果兴趣狭窄,读来读去就是那么几种书,这样“偏食”的结果极有可能会导致“营养不良”,使自己的知识结构呈畸形发展。欲除此病,当多吃“五谷杂粮”,即所读的书应驳杂些。
既然要读自己“厌恶”的书,当然不免觉得“苦”,但是如果不放弃,“苦”上一阵子,自然会有所收获。兴趣并非凭空而来,是可以培养的。这培养的途径就是“硬啃”,先“苦”上一阵子。
然而林语堂极不赞成“苦读”,他对苏秦锥刺股的做法进行了批判,指明利害:“不睡觉,只有读坏身体,不会读出书的精彩来。”林氏之言并非毫无道理,但他忽视了一个重要的事实,那就是这位“苦读”的代表苏秦最后并非一无所成,而是“终以酬酬壮志,功名传千古”了;“苦读”的另一位代表孙敬最终也学有所成。由此可见,“苦读”并非要不得。孙敬和苏秦的做法或不可取,但精神值得学习。
其实,对于一个有志于学的人来说,乐读固然好,苦读也没什么。“读书莫畏难”,他早早有心理准备的,而且只要不是冥顽透顶的人,他从“苦”中是一定可以读出快乐的。正如梁启超所说:“趣味总是慢慢的来,越引越多,像倒吃甘蔗,越往下才越得好处。”.请用一句话概括本文的中心论点。
.本文主要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
.去掉下面句中加点的词可以吗?为什么?
这样“偏食”的结果极有可能会导致“营养不良”.读第二自然段,请找出过渡句和本段的中心句。
过渡句:
中心句:.画线句子中“偏食”“营养不良”的含义分别是什么?
.第二自然段中引用林语堂、胡适、鲁迅的名言分别证明了什么?
.第三自然段中“苦”上一阵子用朱光潜先生的话说是什么?“有所收获”如何理解?
小鸟,你飞向何方(节选)
赵丽宏
①在黄昏的微光里,有那清晨的鸟儿来到了我的沉默的鸟巢里。
②我喜欢泰戈尔的诗。还在读中学的时候,泰戈尔就把我迷住了,一本薄薄的《飞鸟集》,竟被我纤嫩的手指翻得稀烂。那些充满着光彩和幻想的诗句,曾多少次拨动我少年的心弦……
③《飞鸟集》破损了,我渴望再得到一本。然而,“文化革命”一开始,这个小小的愿望,竟成了梦想。我的那本破烂的《飞鸟集》,也被人拿去投入街头烧书的熊熊烈火中,暗红色的灰烬在火光里飞舞,飘飘洒洒,纷纷扬扬。我仿佛看见老态龙钟的泰戈尔在火光里站着,烈火烧红了他的白发,烧红了他的银须,也烧红了他的朴素的白袍。他用他那冷峻而又安详的目光注视着这一切,看着,看着,他的神色变了,似有几许惊恐,几许不安,也有几许愤怒,几许嘲讽……
④我还是喜欢泰戈尔。在动乱的岁月里,我默默地背诵着他的诗,以求得几分心灵的安宁。“诗人的风,正出经海洋和森林,求它自己的歌声。”我陶醉在他所描绘的大自然中了——那宁静而又浮躁的海洋,那广袤而又多变的天空,那温暖而又清澈的湖泊,那葱郁而又古老的森林……
⑤有一天,我忽然异想天开了:到旧书店去走走,看能不能找到几本好书。结果,当然叫人失望。但,我发现,有时还会有几本“罪当火烧”的书出现在书架上,或许,这是出于店员的粗心吧。于是,我抱着几分侥幸,三天两头往旧书店跑。一个星期天的早晨,我又走进冷冷清清的旧书店。我的目光,久久地在一排排大红的书脊中扫动,突然,我的眼睛发亮了:一条翠绿色的书脊,赫然跻身在一片红色之间,呵,竟是《飞鸟集》!
⑥该不会有另一种《飞鸟集》吧?我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仔细一看,果真有泰戈尔的名字。随即,我又紧张了,是的,这年头,得而复失的太多了。挤压着《飞鸟集》的一片红色,又使我想起街头那一堆堆焚书的烈火,那漫天飞扬的纸灰……我赶紧向书架伸出手去。
⑦几乎是同时,旁边也伸出一只手来,两只手,都紧紧地捏住了《飞鸟集》。这是一只瘦小白皙的手,一只小姑娘的手。我转过脸来,正迎上两道清亮的目光——一个中学生模样的小姑娘站在我身旁,抬起脸看着我,白圆的脸上,一双清秀的眼睛眨巴眨巴地闪动着,像一潭清澈见底的泉水,微波起伏,平静中略带点惊讶。
⑧我愣住了,手捏着书脊,不知如何是好。(A)还是她开了口:“你也要它吗?那就给你吧。”声音,清脆得像小鸟在唱歌。
⑨我的脑海里忽然旋起个念头:在这样的时候,她还会喜欢泰戈尔?莫非,她根本不知道这是怎样一本书?于是,我轻轻问道:“你知道,这是谁的书?”
⑩“谁的书!”(B)小姑娘抬起头来,颇有些惊奇地看着我,秀美的眼睛睁得滚圆,转而,开心地笑起来,一边笑,一边做了个鬼脸:“这是一个老爷爷的书,一个满脸白胡子的印度老爷爷。我喜欢他。”说罢,用手做着捋胡子的样子,又格格地笑了。如同平静的池塘里投进了一颗石子,笑声,在静静的店堂里荡漾……
(11)啊,还真是个熟悉泰戈尔的!我多么想和她谈谈泰戈尔,谈谈我所喜欢的那些作家,谈谈几乎已被人们遗忘了的世界呵!然而,这样的年头,这样的场合,这样的谈话肯定是不合时宜的,即便年青,我还是懂得这一点。(C)小姑娘见我呆呆地不吭声,刷地一下把《飞鸟集》从书架上抽下来,塞到我手中:“给你吧,我家里还藏着一本呢!”没等我作出任何反应,她已经转身去了。我只看见她的背影:(D)一件淡紫色的衬衫,上面开满了白色的小花;两根垂到腰间的长辫,随着她轻快的脚步摆动……
(12)她走了,像一缕轻盈的风,像一阵清凉的雨,像一曲优美的歌…… .《飞鸟集》是作者非常喜爱的书,文章也是围绕这一线索展开的。在下面的横线上填上恰当的词语,概括事件发展的过程。(2分)
失书 → → →得书.作者在第③段中展开想象,描写了泰戈尔老人面对《飞鸟集》被焚烧时的神情,其作用是什么?
. 阅读⑦~(11)段,找出文中A、B、C、D的语句,按要求完成下表。
.圈点评注:从意义和作用两方面给文中框定的词语作注,并品评赏析画线的
句子。
(1)一条翠绿色的书脊,赫然跻身在一片红色之间,呵,竟是《飞鸟集》!
(2)她走了,像一缕轻盈的风,像一阵清凉的雨,像一曲优美的歌…… . 十年之后,作者与小姑娘在旧书店再次相遇。请发挥想象,写出他们相遇时的情景。(100字左右)
指纹——未来的万能钥匙(共15分)
(1)世界上每个人的指纹都不同。虽然唇纹、眼睛里的虹膜视网膜也人人不同,但指纹识别是生物识别技术中最常用最方便的一种。
(2)指纹识别技术其实分警用和民用两大类,思路是很不同的。派出所里给犯罪嫌疑人录指纹,不但要十个指头都录,而且都要旋转180度,因为犯罪现场找的指纹往往只是残缺不全的小片,所以指纹算法上用残缺指纹在指纹库里找嫌疑人,往往会找到很多个“可能是”的结果,需要专家一一比对排除。民用指纹则不然,录指纹只录一个或两个平面指纹用于身份识别,用的时候也要要求完整无缺的平面指纹,算法比对只有“是”或“不是”两种结果。但民用指纹库也可以为刑侦破案服务,比如广州市外来人口指纹库就为抓通缉犯作了不少贡献,有的还是在广州隐藏了几年的重案犯呢,改了名字改了相貌却改不了指纹。
(3)指纹识别技术最核心的是算法,通过分析指纹的全局特征或局部特征,如脊、谷和终点、分叉点或分歧点,就可以从特征值中非常可靠地确认一个人的身份。指纹虽然从出生到老不变,但小时候的成长发育会使指纹变长,中年发福会使指纹变宽,所以指纹算法是一种高难度的技术。目前我国已经有了自主知识产权的指纹算法,在处理指纹变形等方面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美国一公司前不久还花了十万美元购买了该算法的使用权呢。
(4)指纹识别的另一关键技术是指纹图像采集技术。以前基本上用光学技术,即用一个光源从棱镜反射按在一个取像头的手指,光线照亮指纹从而采集到指纹。现在越来越多采用的是电容方式的半导体技术,按压到采集头上的手指的脊和谷,在手指表皮和芯皮之间产生不同的电容,芯片通过测量空间中的不同电容场得到完整的指纹。
(5)这种方式也叫“活体指纹”,采集时你把手指头涂黑了也一样可以取到清晰的指纹,但只能手和身体连着才有生物电流,否则就无法采集到。前不久西安天气很冷,某单位装了这样的指纹系统做考勤,有个女员工骑单车上班,结果指纹仪不认她那“冰冷的小手”,后来用温水洗了洗手再来,指纹仪就认得她了,别人都笑她被冻得不是“活体”了。这种采集技术的设备比光学方式小了几十倍,甚至可以做进你的手机里,使用很方便。
(6)现代人身上现金少了,因为信用卡得到了广泛应用。信用卡是采用密码和签名方式确认身份的,每年犯罪分子窃取信用卡号和密码造成卡主的损失非常惊人。现在指纹技术成了电子商务的“金钥匙”,美国最大的银行美洲银行最近开始为一些用户提供指纹识别服务,一些美国的国际贸易公司也正在积极试用指纹识别软件进行交易身份确认,国内也有银行等部门在积极试用。
(7)好好保护你的手指吧,你的指纹在未来社会用途将越来越广泛。、阅读全文,你认为作者在文中主要说明了什么?(3分)
、第4段中带点的“基本”能不能去掉?为什么?
、联系上下文说说“活体指纹”是怎样采集的。
、第5段中划线句有什么作用?
、请你根据文章内容,展开合理想像,从“日常起居”、“经济生活”、“社会活动”等方面,设想指纹在未来社会中有哪些用途?(试举三例,表述要简洁、清楚、完整)
①
②
③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16—20题。
谁能润泽我们的生命
尤今
①书对我而言,犹如空气。它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而我,时时刻刻都需要它。
②自童年开始,我便明白,肚子饿了,找食物吃;眼睛饿了,找书看。我的双眸,时时都处在饥饿的状态中,只要一书在手,我便如蚁附膻,既有“蚕吞桑叶”的快乐,亦有“蜂儿采蜜”的满足。
③略识之无,我便发现,屋子里的每一寸空隙,都漂浮着一缕一缕的书香。视线所及之处,有书;视线不及之处,亦有书。高高低低地叠着、密密麻麻地堆着;疏疏地散放着、齐齐地排列着。书和屋子,你依我依地化成了一个圆满的整体。在那如饥似渴地从书籍汲取营养的童稚时代,我们的物质生活是捉襟见肘的。书却为我营造了一个金光灿烂的世界。
④父亲总是买书,不是一册册地买、而是一摞摞地买,当他把书提进门时,忙家务的母亲总是很快地把湿漉漉的手抹干了,把那一摞书当成瑰宝一样,小心翼翼地捧过来,欢天喜地地拆看。
⑤万籁俱寂时,母亲在荧荧灯火下执卷而读的样子,真是美丽。微鬈的睫毛静静地在眸子下方印着扇形的影子,脸上浮着一抹蜻蜓点水式的、若有若无的笑意。
⑥她低头看书。我仰头看她。她快乐地沉浸在文字那个神秘莫测的世界里,而我,向往那个世界。于是,跌跌撞撞地闯了进去。最初,一知半解,等一进入情况,便痴痴地迷上了,书,自此成了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⑦成家之后,整间屋子氤氤氲氲都是书香。我站着读、坐着读,躺着也读。我读书的时候,孩子也人手一册地读。一家大小静静地、齐齐地读书的那种感觉,美好到了极致,幸福到了极点。
⑧站在浩如烟海的书籍中,突然想起青少年时代的一件往事。那时,零用钱有限,想买书,只能将钱一点一滴地储存起来,存够了,才得以一偿夙愿,那一回,看中了赛珍珠的译著《大地》,翻来覆去地看,爱不释手,可是,没有钱买。一连两三周,上书局时,总先去看看那部小说还在不在,如果还在,便抽出来,用手轻轻摩挲一番,才恋恋不舍地放回去。后来,学校考试,忙着温习功课,没上书店。考完试后,钱也储够了,便风风火火地赶往书店。可是,那部朝思暮想的书没了。我觉得心里有一种说不清的疼痛,在书架旁晃来晃去,像个无主孤魂。
⑨阅读,是一种多功能的活动,也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浸润活动。许多散文和小说,都不着痕迹地蕴藏着隽永可贵的价值观与人生观,它会在阅读的过程中,慢慢地流入读者的内心深处,那种影响力,是巨大而深远的。台湾漫画家蔡志忠说过:“要成为出色的漫画家,非得喜欢读书不可。画只是技巧,出色的漫画,出自无穷的想象。不读书,就表示没有好奇心,怎么可能画出精彩的漫画?”
⑩实际上,阅读所能带来的脑力冲击,大得超乎想象。它足以将水面上的一个小涟漪化为滔天巨浪,从而创造出一个个奇迹。
⑾阅读带来的大快乐,是任何其他的活动都难以相比的。当它让你哭时,那种感动,能够进入心坎很深的地方;当它让你笑时,那种快乐,像是融化在心上的一块糖。它时而像铁锹,在你心叶上挖出一个个痛楚的窟窿;时而像辣椒,辣得你汗如雨下却又拍案叫绝。有时,它像雷像电,狠狠地劈下来,将迷糊混沌的你震醒;有时,它又像云像雾,让你腾云驾雾、浑然忘却世间的一切烦恼。
⑿我觉得自己最大的“成就”是:以书为种子,在孩子的心田里种下了一株快乐的树。这树,永不枯萎。
(本文原题为《书》).作者认为读书有哪些益处?请分条列出。(用原文回答)
.第⑧段回忆了一件什么事?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表达了作者当时什么样的心情?
.从修辞的角度简要说说第②段划线句的表达效果。
.文章最后一段作者欣慰地写道“我觉得自己最大的“成就”是:以书为种子,在孩子的心田里种下了一株快乐的树。这树,永不枯萎。”联系全文,说说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从小到现在,你读过许多文章、书,请把对你影响最深的一篇文章或一本书推介给大家,并简述推介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