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藤野先生》选段,回答下列问题:
过了一星期,大约是星期六,他使助手来叫我了。到得研究室,见他坐在人骨和许多单独的头骨中间,——他其时正在研究着头骨,后来有一篇论文在本校的杂志上发表出来。
“我的讲义,你能抄下来么?”他问。
“可以抄一点。”
“拿来我看。”
我交出所抄的讲义去,他收下了,第二三天便还我,并且说,此后每星期要送他看一回。我拿下来打开看时,很吃一惊,同时感到一种不安和感激。原来我的讲义已经从头到末,都用红笔添改过了,不但增加了许多脱漏的地方,连文法的错误,也都一一订正。这样一直继续到教完了他所担任的功课;骨学,血管学,神经学。
可惜我那时太不用功,有时也很任性。还记得有一回藤野先生将我叫到他的研究室里去,翻出我那讲义上的一个图来,是下臂的血管,指着,向我和蔼的说道:
“你看,你将这条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了。——自然,这样一移,的确比较的好看些,然而解剖图不是美术,实物是那么样的,我们没法改换它。现在我给你改好了,以后你要全照着黑板上那样的画。”
但是我不服气,口头答应着,心里却想道:“图还是我画的不错;至于实在的情形,我心里自然记得的。”
学年实验完毕之后,我便到东京玩了一夏天,秋初再回学校,成绩早已发表了,同学100余人之中,我在中间,不过是没有落第。这回藤野先生所担任的功课,是解剖实习和局部解剖学。
解剖实习了大概一星期,他又叫我去了,很高兴地,仍用了极有抑扬的声调对我说道:“我因为听说中国人是很敬重鬼的,所以很担心,怕你不肯解剖尸体。现在总算放心了,没有这回事。”
但他也偶有使我很为难的时候。他听说中国的女人是裹脚的,但不知道详细,所以要问我怎么裹法,足骨变成怎样的畸形,还叹息道,“总要看一看才知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本文段“我”和藤野先生相处的四件事。
“我拿下来打开看时,很吃一惊,同时感到一种不安和感激”,“我”因何“吃了一惊?“我”又因何“感到一种不安” ?
本文段主要采用哪两种描写方法来表现出藤野先生的形象?(2分)
文中说:“他的性格,在我的眼里和心里是伟大的,虽然他的姓名并不为许多人所知道。”作者为什么说藤野先生“伟大”?请结合课文谈谈你的看法。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较易
登录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小题。(共7分)
勇于“不敢”
乔兆军
①勇敢是一个褒义词,是一种值得肯定、赞扬的精神。然而,有时候“不敢”也不失为一种勇敢,而且是一种富有智慧的勇敢。
②十九世纪德国“铁血宰相”俾斯麦,是一位有名的决斗家。有一次,俾斯麦与科学家维磋因言语不和,向他提出决斗。收到邀请的维磋既吃惊又为难,身为科学家的他,并不擅长决斗。
③决斗那天,俾斯麦大方地让维磋优先选择决斗武器。令人惊讶的是,维磋拿出两条事先准备好的腊肠,并解释道:“因为我是个科学家,所以选择腊肠作为决斗武器。这腊肠一条十分可口,一条却灌满了致命的细菌。”他接着对俾斯麦说:“来吧,你选择你的‘武器’,我们一起吃吧!”
④俾斯麦望着这两条腊肠,愕然半晌,生气地转身离去,有生以来第一次红着脸退出了决斗场。
⑤作为军人,俾斯麦不打无准备之仗,或许他不屑于以腊肠对决,但无论如何,维磋运用自己的聪明智慧化险为夷。维磋如果逞一时之勇,上决斗场彼此开枪射击,无异于蒙着脸面对死亡,倒不如以腊肠对决,或许还有险胜的机会。
⑥《道德经》第七十三章:“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意思是:一个人无所顾忌,则充满凶险,有所顾忌,则稳妥灵活。事实上,古往今来,成大事者,都是既勇敢同时又勇于“不敢”的。
⑦《论语》中,子路问孔子:“谁比较适合带兵打仗?”孔子答:“我。”子路反问道:“我不是很勇敢吗?”孔子说:“可我不仅勇敢,而且还勇于不敢呀!”孔子的“勇于不敢”,不失为金玉良言。
⑧《明史·杂俎》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有一次,明太祖朱元璋向大臣们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什么样的人最快活?众人各抒己见,都不能令朱元璋满意,这时,一名叫万钢的官员奏道:畏法度的人最快活。朱元璋听后,龙颜大悦,连声叫好。
⑨“不敢”,它的深层含义就是人心中要有所敬畏,敬畏天理,敬畏法度,不可越线,要自警自省,守住做人本色。和“不敢”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一些人的“敢”,不该办的事敢办,不该拿的钱敢拿,台上讲廉政台下搞腐败,置党纪国法于不顾,结果落得身败名裂。
⑩勇于“不敢”,与怯弱是不同的,它不是畏首畏尾,不是胆小怕事,而是深谋远虑,审时度势。它是为人处世的重要准则,是人生的一种大境界。
(原载《北京日报》2014.3.27.)
本文的中心观点是什么?(选择、整合成一句话来回答。)
请你简明扼要地指出第⑦自然段的论证方法及作用。
请简述本文的论证思路。(答题之前,先在试题上将文章分层,并根据各层大意,然后再用简洁的语言来回答,并把“论证思路”的答案写到答题纸上)

阅读《我的叔叔于勒》中的几段文字,完成后面小题。(共9分)
我小时候,家在哈佛尔,并不是有钱的人家,也就是刚刚够生活罢了。我父亲做着事,很晚才从办公室回来,挣的钱不多。我有两个姐姐。
我母亲对我们的拮据生活感到非常痛苦。那时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买拍卖的底货;姐姐的长袍是自己做的,买15个铜子一米的花边,常常要在价钱上计较半天。
可是每星期日,我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那时候,只要一看见从远方回来的大海船进口来,父亲总要说他那句永不变更的话:
“唉!如果于勒竞在这只船上,那会叫人多么惊喜呀!”
父亲的弟弟于勒叔叔,那时候是全家唯—的希望,在这以前则是全家的恐怖。
据说他当初行为不正,糟蹋钱。在穷人家,这是最大的罪恶。在有钱的人家,一个人好玩乐无非算作糊涂荒唐,大家笑嘻嘻地称他一声“花花公子”。在生活困难的人家,一个人要是逼得父母动老本,那就是坏蛋,就是流氓,就是无赖了。于勒叔叔把自己应得的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
人们按照当时的惯例,把他送上从哈佛尔到纽约的商船,打发他到美洲去。
……
我把5法郎的银币给了他,他找了钱。
我看了看他的手,那是一只满是皱痕的水手的手。我又看了看他的脸,那是一张又老又穷苦的脸,满脸愁容,狼狈不堪。我心里默念道:“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
我给了他10个铜子的小费。他赶紧谢我:“上帝保佑您,我的年轻的先生!”
等我把2法郎交给父亲,母亲诧异起来,就问:“吃了3个法郎?这是不可能的。”
我说:“我给了他10个铜子的小费。”我母亲吓了一跳,直望着我说:“你简直是疯了!拿10个铜子给这个人,给这个流氓!”她没再往下说,因为父亲指着女婿对她使了个眼色。
后来大家都不再说话。在我们面前,天边远处仿佛有一片紫色的阴影从海里钻出来。那就是哲尔赛岛了。
我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遇见他。
“我”家的生活明明非常拮据,可是为什么每星期日,“我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
小说总要通过人物的表情、语言来塑造人物、突出主题的。请仔细阅读和揣摩下面的文字,并结合全文,回答如下三问。
我母亲吓了一跳,直望着我说:“你简直是疯了!拿10个铜子给这个人,给这个流氓!”
她没再往下说,因为父亲指着女婿对她使了个眼色。
请说一说,母亲为什么吓一跳?“这个人”明明是于勒,为什么母亲不说,还说是“流氓”?父亲指着女婿使个眼色,母亲为什么没再往下说?
【材料一】
我看了看他的手,那是一只满是皱痕的水手的手。我又看了看他的脸,那是一张又老又穷苦的脸,满脸愁容,狼狈不堪。我心里默念道:“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
我给了他10个铜子的小费。他赶紧谢我:“上帝保佑您,我的年轻的先生!”
【材料二】
孔乙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们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有一回对我说道,“你读过书么?”我略略点一点头。他说,“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我暗想我和掌柜的等级还很远呢,而且我们掌柜也从不将茴香豆上账;又好笑,又不耐烦,懒懒的答他道,“谁要你教,不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孔乙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点头说,“对呀对呀!……回字有四样写法,你知道么?”我愈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
这两篇小说都从“我”的角度来观察世态人情,请分析两个孩子的形象,并说说以孩子为视角讲故事对主题的表现有怎样的作用?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村庄的四季
雷晓婉
①有时候,当因生活而麻木的心之触角,伸向遥远的记忆时,脑海里,便会出现这样一幅场景:一条河流从村子中央流过,河水童话般清亮无比,连鱼儿的触须都看得清清楚楚,芳草萋萋,羊群雪白,少年的歌声穿越桑林,冲向云霄,村子周围的庄稼茂盛得近乎疯狂……这个时候,我的心里,就会莫名其妙地温暖起来。
②啊,故乡,童年的故乡,遥远的梦想,忆及总会有美好的东西纷至沓来。关于故乡的味道,四季中,不同的味道,开始进入渴望的鼻腔。
③春天来了,温暖的阳光活泼地照在村子上空,这个时候,乡亲们开始做春耕的准备了。整个村子,已经被或白或红的槐花包围,甜丝丝的香气,氤氲着村庄里的甜蜜气氛,空气里,流淌着美好的气息。周围的养蜂人总愿跋山涉水,赶来这个小山村让蜜蜂采蜜,酿出的槐花蜜,油亮暗红,一扯一根线,质量好极了。嗡嗡嗡的蜜蜂,怒放的槐花,原来春天的故乡,招蜂引蝶、流蜜溢香。
④夏天,庄稼恣意生长,整个田野,翻滚着生命的旺盛,庄稼的味道,热烈生动,扑面而来。里面既有高粱火红的青涩味儿,也有嫩玉米羞涩的甜丝味儿,更有饱满的大豆散发淡淡的豆腥味儿。所有的一切,混合成了一股生长着的浓烈的庄稼味儿。行走田间,风就会捧起庄稼的青涩味儿,往你的鼻孔里送,这是春季粪肥的力量和老农的精心哺育发挥了作用,庄稼排行站在地里,潇潇洒洒,汲取地气,慢慢积蓄着力气,等待秋后变化为五谷的香气,润泽人间。所以,夏天的村庄,庄稼狂舞、青涩味浓。
⑤秋天到了,天高云淡,自有秋的独特味道飘散开来。民以食为天,这个季节,正是晒大酱的好时候,把发霉的馒头扔入盆中,加上盐,就可以放在墙头,不管不问,任意晾晒了。民间的经验无比珍贵,比方说,这大酱须得凌晨端出,让朝露滋润,方才味道鲜美。果真,奶奶做的大酱,就比邻居家晚辈做的味道好。如果你在秋季的乡村走一遭,焦干喷香的庄稼秸秆在街道两旁,金黄的玉米在平楼顶上咧嘴而笑,各户晒在墙上的大酱,散发出阵阵酱香味。天上的云彩少而静,白云悠然游走,恰似乡人的慢生活,活出生活的韵致,活出生活的精彩。被大酱味包围着的乡村,是充满烟火气息的人间田园。
⑥冬天到了,乡村也开始猫冬,放在土窖里的地瓜被取上来,丢在大铁锅里,炖上半个时辰,就有甜丝丝的地瓜香味顺锅沿飘出来,这个,得配上腌渍的老咸菜,才能吃得喷香。那老咸菜,用五香调料,一层菜,一层粗盐,码好腌上一个冬天,就是绝好的下饭菜。所以,咸菜那种奇异的味道,代表了冬天乡村真正的味道。冬之暖阳照耀着,上了年纪的老人,蹲在墙根处,手捧大海碗,夹一筷子老咸菜,喝着冒着热气的地瓜稀饭,这是冬天乡村的味道,是地瓜稀粥老咸菜的农家乐生活的味道。
⑦乡村的味道,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它是一种情思,是一种怀念,是一种想起来就让人流泪、让人唏嘘不已的情愫,更是在心灵疲惫或麻木时,一种温暖、慰藉心灵的感觉。不过这乡村的味道啊,现在正离我们远去,逐渐愈行愈远。(选自《思维与智慧》)
上文被转载时,相关报刊编辑对其标题做了调整,改为“乡村的味道”。你能说说为什么这样调整吗?
从全文看,文章第①段有哪些作用?
作者笔下的乡村四季各有什么标志性的“味道”?请分别用简洁语言进行概括。
品味下面语句中加点词语的表达效果。
(1)周围的养蜂人总愿跋山涉水,赶来这个小山村让蜜蜂采蜜。
(2)金黄的玉米在平楼顶上咧嘴而笑,各户晒在墙上的大酱,散发出阵阵酱香味。
探究文章结尾段落,说说上文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情感。

阅读下面议论文,完成后面小题。(共14分)
守口与守心
①在东晋人物中,我最早知道书圣王羲之。
②近读《世说新语》,我却惊异地发现,王羲之有时背后议人,说话刻薄。这不仅影响了他的清誉,甚至搭上了他的性命。
③书中记载,王羲之与王敬仁、许玄度关系很好,两人死后,王羲之却在公众场合对他们评价很低。他的下属孔岩说:“你以前和王、许交往,有情有义,但他们去世之后,你对他们的友情没有始终如一,这是我所不取的。”可见,即使在个性张扬、崇尚清谈的魏晋,随意贬损他人,也是有失修养的行为。
④文中还详细记载王羲之与王述的矛盾。王羲之轻狂、骨鲠(喻刚直),是文人雅士,王述率真、急躁,是清官能吏。少时二人齐名,王述晚年声誉日隆,王羲之心中不满,时时诋毁他,因此二人失和。后来王述做了王羲之的上司,王羲之只有“称疾去郡,以愤慨致终”。
⑤贬人之言,覆水难收。一代书圣,高标独立,竟在小节上跌了大跟头,不能不令人叹惜。群居不非议他人,实为处世之道。
⑥朋友相聚,难免兴高话长。交流的目的是相互切磋,提高文学修养和道德修养,“以文会友,以友辅仁”。如果群居终日,言不及义,贬低他人,搬弄是非,甚至无中生有,飞短流长,此种行为乡妇尚知不可,何况读书人!心中有何物,眼中就会有何物,一个人所言之事正是他内心的映射。古语说“来说是非者,便是是非人”,群居之谈,是衡量一个人修养最直观的标尺。
⑦有位朋友的座右铭是“群居守口独居守心”。他解释说,群居守口,就是不言是非,不传绯闻,不言人恶,见贤思齐;独居守心,就是禁嫉妒之心、轻狂之心,养宽容之心、自省之心。心是根,言是叶,根深才能叶润。能在群居时守口,源于一颗有修养的心。
⑧怎样才能群居守口呢?有位禅师认为说话必过三面筛子,第一面:这话是真的吗?第二面:这话是善的吗?第三面:这话是必须说的吗?我想还有一面:你愿意让当事人听到吗?因为你非议别人的话很可能会传到对方耳朵里。常在心里带上这些筛子,就不会有无聊的话出口,从而伤人伤己。
⑨王羲之有瑕疵,但书圣还是书圣,因为瑕不掩瑜。假如平庸如我辈,不能立德立言立功,又无传世之作,再不守口修身,将有何面目对人?
⑩读《世说新语》,想前人得失,群居当守口,实是人生重要一课。
(选自《杂文月刊》2013年第3期)
认真阅读全文,说说本文的主要观点是什么。
文章开篇讲述了有关王羲之的两个故事,有什么作用?
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本文的论证过程。
联系文章内容,说说我们在谈论他人时不应该说哪些话。

角落里的阳光
①1980年7月1日,我驱车前往我的超市召开员工会议。结束时已是下午两点,我惊讶地发现是个黑黑的男孩正用一块灰色抹布帮我擦车。汗水浸透了他灰白的牛仔裤,他穿一双破旧的布鞋,看得出是贫民窟的孩子。
②我轻轻地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他“啊”了一声转过来,一张黝黑成熟的脸,惊恐不已地看着我。我笑着向他伸出手说:“嗨,你好!我叫汤姆·特尔斯。”他迟疑了一会儿慢慢地伸出手:“您好,汤姆先生!我叫比尔·莱特。”我从口袋里抽出一百美元给他,可他慌忙摇头,轻轻地说:“我在广场上等您四个小时,不是为了这个。”我越发诧异了。因为小家伙告诉我他喜欢我的“保时捷”。“您能把我送到家吗?就三英里不到的路程。”这个狡猾的比尔,他是想在同伴和家人面前炫耀吧?
③十五分钟后,我把车停在了一栋破旧的楼房前。他跳下车,一边跑一边对我说:“请您务必等五分钟!”不一会儿比尔就出来了,他的神态和步伐就像这辆豪华的轿车是他的一样骄傲神气。我看到,他的背上背了一个小女孩,女孩的手臂和腿都可怕地萎缩了。比尔把小女孩放在车座上后告诉我:“其实她是我的姐姐,今年十七岁,是小儿麻痹症。”然后我听见比尔对他姐姐说:“记得上次我跟你提起的那种车吗?瞧,就是这种。弟弟有钱了一定买给你。”比尔双手叉腰,眼睛闪闪发光。原来他为我擦车,在太阳下等我四个小时又要我送他回家的目的,就是让他姐姐亲眼见识一下他将来要送给她的礼物的样子。我被他那种相信能够给予别人而且因能付出而满足的样子深深地感染了!
④后来我又去了比尔的家,他的家比我想象的更为糟糕。比尔的母亲做清洁工。姐弟和母亲相依为命。比尔除了照顾姐姐外,每天还要去老人院做五小时的护理工作,他刚刚十六岁。
⑤离开时我再次把一百美元放在比尔残疾的姐姐手上,可比尔还是硬塞给了我:“我们自己行。”我给超市的人事经理打电话,告诉他明天将有个很棒的小伙子到理货部报到。这次比尔没有拒绝,我比他自己更清楚他能胜任这项工作,况且它会给他带来比原来工作高三倍的报酬。
⑥等我三个月后再去超市时,差不多每个员工都向我提起比尔。理货部说他能吃苦耐劳,活儿也干得漂亮;服装部则称赞比尔理的货比任何人都整齐而有条理;甚至连化妆部都说比尔永远有一张自信乐观的脸庞。
⑦比尔说,他一看见我的车就觉得离梦想近了一步。这真的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员工:即使他在最阴暗的角落走路,人们也会发现他身上温暖、灿烂的阳光。
⑧他会成功的,是的,我深信。
小说标题“角落里的阳光”的含义是什么?

第②段说:“这个狡猾的比尔,他是想在同伴和家人面前炫耀吧?”这句话在文中有何作用?

请从描写手法和表达效果两个方面赏析文中第③段画线的句子。

小说的主人公是比尔,作者为什么在第⑥段中写超市员工对比尔的印象?

最后一段,“我”凭借什么来判定他会成功?

Copyright ©2020-2025 优题课 youtike.com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024846号